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

2023-05-29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1.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

2.持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3.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的主体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和康复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待遇或工亡待遇。()

5. 职工治疗工伤,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6.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7.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8.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激活、挂失、解除挂失、密码解锁、密码重置、注销等手续,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执行。()

9.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办理临时挂失手续后,可直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补(换)卡手续。()

10.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11.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不用激活也可以使用。() 12.社会保障卡补卡换卡都是免收工本费的。()

13.年满18周岁的参保人员才能办理河南省社会保障卡。() 14.河南省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面向我省社会公众发行。()

15.原医保卡注销后,新社会保障卡才能正式使用。() 16.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7.使用他人社会保障卡或伪造他人社会保障卡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8.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19.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和社保账户是相互独立的。() 20.河南省社会保障卡为磁条卡。()

21.社会保障卡密码包括两个密码,即金融账户密码和社保账户密码。()

22.使用社会保障卡到医院就医结算、药店购药结算时需输入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

23.我省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理念是:“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24.参保人应当在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及时修改社保账户初始密码。() 25.持卡人可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医院、药店或通过自助服务设备修改社保账户密码。()

26.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社保应用与金融应用共置于同一个芯片之中。()

27.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背面(B面)指定区域可以包括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定义内容和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自定义内容。()

28.已办理正式挂失且完成补领申请的社会保障卡,不允许办理解除挂失。()

29.人员在省内流动产生就业地或者参保地变化时,社会保障卡不需更换。()

30.除依法对持卡人采取强制措施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压社会保障卡。()

3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代办社会保障卡社保帐户业务。()

32.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管理由相应合作金融机构负责。() 33.需要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的业务,个人也可凭社会保障卡办理。()

3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服务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各类服务。() 35.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实名登记,凭卡接受培训和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36.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办理签到手续。()

37.个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38.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单位、社区(村)集体办理,也可由申领人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39.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贷记卡的功能.()

40.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要是针对困难企业的。() 41.某事业单位人员刘某说自己根本不会有失业风险,所以不用参加失业保险,这种说法是对的。()

42.在A省B市务工的人员王某在当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失业保险待遇转回家乡我省C市,B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00元/月,C市当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100元/月,王某要求按照B市1300元/月失业金标准为其发放失业保险金,这种要求是正确的。()

43.急诊挂号费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4.急救车费、急诊留观床位费均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范围。()

45.各地的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编码规则必须遵循部颁标准。() 46.缴费单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办理医疗保险费申报的, 可以不予申报。()

47.灵活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其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必须均达到规定标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二)填空题(2题)

1.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实行的费率是行业差别费率和

2. 参加工伤保险后发生工伤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管理规定的,由

支付。

(三)选择题(33题)

1.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做出后,工伤职工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在多长时间后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A、半年 B、一年 C、两年

2.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如何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A、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 B、可以口头告知 C、可多次电话告知

3. 职工工伤被鉴定为1至4级伤残的,享受的主要待遇有() A、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B、伤残津贴

C、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职工工伤被鉴定为5至6级伤残的,其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A、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B、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C、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包括() A、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B、就业或参军的 C、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6.职工治疗工伤,应该在哪里就医() A、任何一家医疗机构

B、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 C、急救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

7、非法用工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权益如何维护() A、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赔偿

B、由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C、由职工居住地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

8.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A、原用人单位 B、社会 C、承继单位

9.如何正确保管社会保障卡()

A、不要将社会保障卡与坚硬物品放在一起或接近强磁场(如磁铁、手机、电视等),避免损坏卡面和芯片。

B、牢记并妥善保管社会保障卡密码,不要将密码写在卡片上或与卡片放在一起。

C、在办理业务输入密码前,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他人偷视,更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

D、社会保障卡只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10.社会保障卡哪些人可以申领()

A、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

B、参加社会保险的离退休人员

C、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

D、不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

11.社会保障卡丢失后下列哪项措施不正确()

A

注销

B、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挂失

C、通过12333咨询服务电话挂失

D、委托他人代理挂失

12.下列哪一种业务不是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的九大类服务?( )

A、社区建设业务

B、工伤保险待遇业务

C、人事人才业务

D、就业服务

13.社会保障卡具有金融功能,那么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障卡目前无法实现的?()

A、存取现金

B、转账结算

C、透支结算

D、消费

14.社会保障卡内建立有安全隔离机制,卡内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相互隔离、互不影响,两个账户的安全分别由()负责。

A、卫生部门和金融部门

B、人社部门和金融部门

C、公安部门和人社部门

D、工商部门和金融部门

15.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应持哪些材料,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注销。()

A、社会保障卡

B、社会保险关系终止证明

C、本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

D、本人户口簿

16.下列哪种情况会造成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锁定?()

A、省内跨地区使用社会保障卡

B、使用社保账户初始密码进行就医结算

C、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连续输错6次

D、将社会保障卡借给他人使用

17.个人在申领、补领、换领社会保障卡期间,急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可以申请办理哪种社会保障卡?()

A、正式卡

B、预制卡

C、成品卡

D、临时社会保障卡

18.社会保障卡背面(B面)的自定义区域有几处?()

A、1处

B、2处

C、3处

D、4处

19.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卡片介质为?()

A、磁条卡

B、非接触式芯片卡

C、接触式芯片卡

D、射频卡

20.个人在首次办理下列哪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时,尚未持有社会保障卡的,应当一并申领社会保障卡。()

A、就业登记

B、社会保险登记

C、劳动用工备案等

D、转正定级

21.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卡面印刷的个人信息项目不包括():

A、持卡人姓名

B、民族

C、社会保障号码

D、社会保障卡卡号

22.为保证社会保障卡的唯一性,首次发放、补卡和换卡须由哪个部门负责?()

A、公安部门

B、人社部门

C、合作银行

C、制卡服务商

23.失业人员应当自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送达之日(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延长到仲裁或判决生效之日)起()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A.15日 B.30日 C.50日 D.60日

2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

A. 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B.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 C. 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 D. 只能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中的一项

2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2]45号)的规定,以下哪一项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职责(

)

A 制定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技术标准、业务规范、管理办法和发卡计划

B负责全省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和应用管理 C与身份证系统联网,安全共享人口基础信息 D负责做好社会保障一卡通工程的立项审批工作

26.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意见(豫政 [2012]45号)的规定,以下哪一个部门不是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成员单位(

)

A 公安厅 B 民政厅 C 商务厅

D 工业和信息化厅

27.首次申领社保卡,不满16周岁(截至申领当年(

))的参保人员,需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A 12月31日 B 9月30日 C 6月30日 D 3月31日

28.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 (

)。

A 半个月

B 一个月

C 两个月

D 三个月 29.以下哪项社会保障卡信息变动不需要办理换卡(

)

A 身份证号码 B 照片

C 姓名

D 工作单位 30.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 A、非临床诊疗必须的项目

B、效果不确定的项目

C、特需医疗服务的

D、诊疗必须、效果确定但费用昂贵的项目

31.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主要包括(

)。

A、住院床位费B、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C、陪护费D、洗理费

32.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申

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有:(

) 。

A、综合医院、中医医院

B、乡(镇)卫生院

C、街道卫生院

D、诊所、医务室 33.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医疗保险证件不符时,应( )。

A、为其保密

B、拒绝记帐并扣留医疗保险证件

C、给予记帐并提供服务

D、及时通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四)简答题(3题)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辅助器具主要包括哪些?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

3.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主要针对什么类型的企业?

(一)判断题(47题)

1.(错) 2.(对) 3.(对) 4.(对) 5.(对) 6.(对) 7.(对) 8.(错) 9.(错) 10.(对) 11.(错) 12. (错) 13.(错) 14.(错) 15.(错) 16.(对) 17.(对) 18.(对) 19.(对) 20.(错) 21.(对) 22.(对) 23.(对) 24.(对) 25.(对) 26.(对) 27.(对) 28.(对) 29.(对) 30.(对) 31.(对) 32.(对) 33.(对) 34.(对) 35.(对) 36.(对) 37.(对) 38.(对) 39.(错) 40.(错) 41.(错) 42.(错) 43.(错) 44.(错) 45.(对) 46.(错) 47.(对)

(二)填空题(2题)

1.用人单位浮动费率。

(三)选择题(33题) 1.(B) 2.(A)

3.(A、B、C) 4.(B、C) 5.(A、B、C) 6.(B、C) 7.(A) 8.(C) 9.(ABCD) 10.(ABCD) 11.(A) 12.(A) 13.(C)

2.工伤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14.( B) 15.(ABC) 16.(C) 17.(D) 18.(B) 19.(C) 20.(ABC) 21.(B) 22.(B) 23.(D) 24.(D) 25. (D)

26.(C) 27.(A) 28.(D)

29.(D)

30.(ABC) 31.(AB) 32.(ABCD) 33.(BD)。

(四)简答题(3题)

1.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 2.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一、 委托方基本情况

二、 服务工作目的

本机构遵循独立、公正、公平的原则,为委托方实现经济行为目的所涉及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所提供服务:本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三、 服务依据

(一) 法规类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7月2日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4.《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6.《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12月31日);

7.《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8.《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

9.《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产权[2009]941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4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2007年8月30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5.《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0]71号);

(二) 准则类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11]230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07]189号);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9.《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1]230号);

12.《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号);

14.《资产评估准则——利用专家工作》(中评协[2012]244号);

15.《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

1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

1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18.《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三) 项目单位及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四) 评估目的涉及的经济行为依据

(五) 其他依据

四、 工作方式方法

整个评估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和记录下列基本事项,形成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4.价值类型。

5.评估基准日。

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委托方与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业务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对胜任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等进行初步判断,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由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具有决定权的人员决定是否承接评估业务。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委托合同)

本单位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撰写业务约定书,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

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委托方及时协商相关内容,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项目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项目分析,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项目涉及企业情况、资产特点及分布情况,对于特殊行业和特殊资产应初步确定评估方法,有针对性的确定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2.进一步了解项目背景和整体时间安排,消除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评估工作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的不利影响,与委托方初步协商评估计划。

3.与其他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分工和信息交换方式。

(五)编制评估计划

1.项目负责人编制评估计划,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2.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

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

3.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4.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计划向其汇报。

5.评估计划制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六)现场前期准备

1.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出评估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计划,通常包括:评估所需第一批资料清单,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基于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在必要时,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统一的评估培训。

(1)评估培训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对象,第一批资产评估资料清单及解答人员联系方式,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培训内容向其汇报。

3.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在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落实被评估单位配合人员及联系方式,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1.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并对其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4.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明确分类原则、调查对象、工作步骤等内容。

5.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工作。

6.当评估人员现场调查遇有障碍无法履行程序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协商,提出问题内容和解决意见,保证现场调查程序的适当履行。

7.项目负责人应将现场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8.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现场调查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存在问题(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及其原因、解决建议)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八)收集评估资料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3.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通常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4.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统计遗留问题和尚缺资料清单,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意见,确定问题解决及资料提供的时间安排和联系方式。

(九)评定估算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估算。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选择的方法及其原因。

3.评估人员应对所搜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充分分析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按照工作底稿索引进行归集。

4.评估人员应当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采用成本法,应当合理确定重置全价和各相关贬值因素(成新率);采用市场法,应当合理确定参照物,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差异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收益法,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风险分析资料,合理确定收益期和折现率,合理预测未来收益。

5.评估人员应当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6.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需要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当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

7.对于国有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应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8.项目负责人应将评定估算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9.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选择的评定方法及其原因、评估思路、主要评估技术指标、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十)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编制评估报告。

2.评估项目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对评估报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工作底稿等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并将审核、修改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3.评估报告在内部审核后,正式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不影响本单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4.评估报告由本单位出具,并由项目负责人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审核手续。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其修改、补充、说明的内容及时进行书面回复,并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

(十一)评估总结

评估项目应进行评估总结,评估总结分为项目总结和技术总结。 1.项目负责人对评估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处理方法、评估工作的建议等内容进行项目总结。

2.成熟行业或特殊评估对象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中的各专业负责人,对今后评估业务有借鉴作用的评估技术思路、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技术总结。

(十二)编制和归档工作底稿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工作底稿,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审批后,及时形成评估档案。

(十三)后续追踪

评估报告出具后,项目负责人对评估报告的使用、经济行为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后续追踪,并可对相关资料补充归档。

五、 评估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一) 项目实施组织体系

为保障评估项目顺利实施,在项目前期现场调查及资料收集、质量控制、时间进度、信息保密及后续跟踪服务等方面配备充足的专业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公司针对具体项目设立项目领导组,更好地服务于委托方。

项目领导组全面负责委托的评估项目,统一管理协调各项工作,项目领导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首席评估师组成。针对委托评估项目设立业务分部和质控分部,负责具体的评估工作。

业务分部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委托方要求对具体评估资产进行现场勘察、资料收集及分析整理、评估技术路线制定、评估测算、编写报告;

质控分部主要工作内容:负责对业务组的工作进行复核,及时将评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向领导组汇报,严格按三级复核制度和准则要求履行复核程序,反馈复核信息及时对发现问题提出处理建议,保障报告质量。

(二) 人员配备及进度安排

我们将选派一名副总经理职级以上人员担任总负责人,全面负责与贵单位的衔接、组织及协调工作,对内负责人员、工作进度、工作质量的安排与检查工作,并选派多名职业操守优良、业务能力强的专业资产评估师担任本次项目的全过程资产评估服务工作。

1、项目组人员配置情况

(1)整体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分组情况:

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整体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6名(包括3名资产评估师,3名评估助理人员)。根据评估业务的进展情况,随时增派专业人员。

(2)单项资产及资产组合评估分组: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单项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3-5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3名(包括2名资产评估师,1名评估助理人员)。

(3)无形资产评估业务分组:在被评估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公司单项评估工作时间一般为15-20个工作日。人员配备情况为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对口的专业人员,为资产评估师),项目组其他成员4名(包括2名资产评估师,2名评估助理人员)。

(三) 项目实施

评估工作分以下四个步骤来进行。

第一步:前期洽谈与准备。进行项目的前期洽谈,在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后,考察自身的业务承接能力,当决定承接后,对评估对象的情况组织内部人员根据初步收集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准备对于评估项目涉及到的行业信息等进行网络搜集与整理,考虑本公司内部评估师专业情况进行安排。对于企业价值评估和其他资产组合的评估,还需考虑安排相应的审计机构协作问题。

第二步:现场调查。评估人员应当亲自到现场勘查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搜集相关财务资料、权属证明资料、实物资产的运行资料,并与委托方相关专业人员一起讨论实物资产的清查方案或办法以及其他非实物资产存在性的问题。比如采取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所有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应该及时整理和归纳并编制相应的分析意见以备后期审核和平等估算。在现场调查阶断最为重要的是明确是否存在受到限制的情况。如果存在某种程度的限制,必须及时报告并与委托方沟通,从而明确评估报告的类型。

第三步:市场询价。评估方法的选择及评定估算。现场调查如果属于综合性的项目,现场负责人应该分别不同的分工由项目组负责先整理好各自负责调查的资料后,召开总结分析后,由局部信息上升为全面的整体信息。在上述基础上,首先从方法的适用性方面进行分析和明确;其次是对参数的选择及其适用性进行分析和明确;第三是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适用性进行再次的决策和做出最终的选择;第四是对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资产进行价格查询并在“货比三家”的思路下确定其价值;第五是再上述基础上按照资产价值估算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得出评估价值。

第四步:编制报告初稿。报告初稿由项目负责人统筹编制,初稿完成后与委托方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中出现重大争议的应及时报公司负责人审核并协调。内部的复核采取三级复核制度。即现场负责人复核,重点是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及不重不漏等;项目负责人复核的重点是方法选择的恰当性、资料来源的合规性、参数确定的合理性等;公司负责人复核的重点是项目限制性及其解决、项目不确定性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等。

六、 服务标准及要求

1、 严格遵守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兢尽职守, 遵章守纪,维护评估业务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本机构声誉;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估业务、保守相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3、 严格按计划进度完成评估任务,出具评估报告,如果需要调整必须及时履行内部报告程序及时与委托方接洽调整事项;

4、 在进行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中应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充分了解委托方行业类类别、规模、业务流程、经营状况、市场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外担保、未决诉讼等或可能影响评估结果的事项;注意关注相关法律、法规及经济考核指标、合同协议等,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重要合同、经济责任书、以前审计报告等;

5、 评估中的相关问题应履行报告制度,一般情况下应由各评估项目负责人与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产权持有者)接洽或交换意见,对不可预见事项或重大事项处理应通过现场负责人向分管层负责人汇报,不得在现场议及相关评估结果或评估意见。

6、 独立完成评估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接的评估业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7、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严格的执业质量保证措施,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和记录评估项目的情况,并对评估结论及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8、 未经委托方批准,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委托方及承接评估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评估业务的有关情况。

七、 应急预案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实施方案

为做好“两基”教育工作迎接省督导评估,确保省对我校“两基”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验收顺利通过,巩固“普九”成果,切实做好两项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促进我校教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唐国辉

副组长:张斌吴长林姜庭兰

成员: 张先标潘盛来杨光云 各班班主任

二、具体工作安排:

1、校长室:

(1)写好学校基本情况简介。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工作材料。

(3)领导小组、检查情况等。

2、教导处:

(1)学校年报表、师生花名册、校务日志、教案、计划总结等。

(2)保学控辍有关材料。

3、副校长室:

(1)党政关心重视教育、县乡领导到校检查教育工作材料。

(2)涉教部门及个人关心重视教育的情况材料。

4、教研组:

(1)实施素质教育的成果、特色等。

5、总务处:

(1)财务资料、近三年经费预算情况。 未尽事宜,另行通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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