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条件范文

2023-09-21

监管条件范文第1篇

作者简介:

曹凤岐,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等职。曾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从1992年起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殊津贴。

长期从事宏观经济管理、股份经济、金融与证券方面的教研工作,是最早提出在中国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推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学者之一,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方面具有很深的造诣。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起草工作。

主持多项国家和教育部等重点科研项目,出版了20余本专著、教材,发表200余篇学术论文,多次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2007年获“中华十大经济英才特别奖”,2008年被北大聘为“叶氏鲁迅社会科学讲座教授”。

摘要:本文指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从长远看,我国应当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协调委员会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性

金融监管主要是指金融主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全面的管理、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并以此促使金融机构合法稳健地经营,促使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对金融业的监管主要是指对金融业的外部监督与管理。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业的发展与规范十分重要。

金融监管体系有着丰富的内涵,包括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监管功能、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手段等。其中,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所谓金融监管体制主要是指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金融监管体制的变化会引起监管功能和效率的变化。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各国最重要的监管机构是中央银行,很多国家中央银行不仅监管货币市场、监管商业银行,而且还监管其他金融机构。因此,中央银行是最重要的监管机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其他金融市场得到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量涌现,中央银行负担很重,因此,又出现了一些监管机构,主要是把证券、期货、保险等分出来,单独成立监管机构对这些行业进行监管。如,我国除了中央银行外,还成立了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

监管机构的设置和监管功能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是不一样的。有的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没有那么多,分工也不是那么细。如,有的国家没有设银监会和保监会。由于我国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管理,因此,设了很多监管机构。英国现在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和管理,在中央银行之外,成立了金融服务局,中央银行主要监管货币市场,金融服务局主要对银行、证券、保险、期货和信托业进行综合监管。

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行业自律监管组织,如,银行协会、银行公会以及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英国是注重自律管理的国家,英国的证券交易所委员会就是一个自律监管组织。

各国根据各自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监管体制,且金融监管体制随着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变化。

随着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一国的金融市场必然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部分;跨国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日益增多,跨国界的金融集团不断涌现和发展壮大;大的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当部分是国际业务。一国的银行或金融市场发生问题会传染和影响其他国家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甚至整个金融体系。上世纪末出现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如何防范国际金融风险,保持本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金融监管变得越来越重要。金融监管国际化是一个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跨金融行业的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传统金融领域及金融产品间的界限日渐模糊。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传统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很难适应金融市场发展的要求,出现了很大的监管漏洞。美国对华尔街投资银行就缺乏必要和有力的监管,对衍生工具市场更是监管不到位,导致衍生工具泛滥,脱离了实体经济,引发了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各国金融监管体系必须作出相应改变。在大多数国家,金融监管体制初设时所面临的市场格局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已不复存在。在新的形势下,监管机构的监管理念、监管目标、监管手段以及机构设置都面临挑战,如何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保持公正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各国面对的主要问题。在金融监管体制上,统一监管是否是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也是当前引起争论的重要问题。目前,世界各国主要存在两种监管体制,即分业监管体制和统一监管体制。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02年底,全球范围内,至少有46个国家已采取了统一监管模式。然而,目前还无法证明统一监管要比分业监管效率更高;另外,在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管理转变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障碍。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本国金融发展与稳定的金融监管体系,是摆在各国面前的重要任务。

WTO过渡期结束以后,我国金融进入全面开放时期,金融监管面临两方面的考验与挑战:一是外资银行和金融机构进入我国,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融为一体,加大了金融监管的难度;二是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发展趋势,而我国目前仍实行严格分业管理的金融监管体制和模式。因此,借鉴国际各国金融监管经验,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加强与国际监管组织和其他国家监管机构的协调,提高金融监管效率,保证金融安全运行,是非常重要的课题。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及现状分析

众所周知,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之前,我国实行严格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当时几乎没有金融市场,一切信用归银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行”),它既从事信贷业务又有金融监管的职能,当时可谓是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当然是严格和简单的统一监管。

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分出或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当时我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还不多。因此,在1984年~1993年这段时间,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金融监管的主要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曾经集货币政策和所有金融监管于一身。在这10年里,我国实行的仍是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金融体系发生了更大的变化。以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志,多层次资本市场逐渐发展起来,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其中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发展迅猛。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人民银行进行金融管理已经显得力不从心。此时的中国人民银行是一个超级中央银行。此后,随着我国金融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证券和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陆续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主要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监督与管理。银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保监会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由此形成了由人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牵头的分业经营和监管的格局。这一格局的形成,有利于加强对银行和新生的证券和保险行业的专业化管理,有利于防止在我国金融业管理水平不高的阶段因混业经营而产生金融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除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外,还负责对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而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则分别交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监管。

为了更好地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和综合监管,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于2004年共同签署了金融监管分工合作备忘录,对各自的监管职责予以明确,对合作监管办法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联席会议机制”。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任何一方与金融业监管相关的重要政策、事项发生变化,或其监管机构行为的重大变化将会对他方监管机构的业务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及时通告他方。若政策变化涉及他方的监管职责和监管机构,应在政策调整前通过“会签”方式征询他方意见。对监管活动中出现的不同意见,三方应及时协调解决。

目前,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相互合作的金融监管体制基本适应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

(二)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1. 多头监管与交叉监管导致监管冲突和监管效率低下

(1)多机构监管易导致监管冲突

目前,我国对金融机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与保险公司实施监管的职责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及保监会承担。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对这种分业监管的模式提出了挑战。

由于各个监管机构的目标不一样,指标体系、操作方式不同,各监管机构的监管结果可能存在很大差别。当金融控股公司只受某一机构监管时,单个监管者可能不会承担其他监管者的工作和责任,特别是金融控股公司下属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公司受不同监管机构监管时,由于各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不同,会发生监管冲突,并可能通过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逃避监管。

(2)监管部门间协调难度大,监管效率低

从金融监管的主体角度来看,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是平级的,若一家金融机构经营不同业务,如既从事银行业务,又从事保险或证券业务,如某项业务发生风险,在确定哪家监管机构牵头、由哪家监管机构最后决定等方面存在一定现实困难。

2. 对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监管盲区

随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我国金融组织的主要形式。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已经出现和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我国的金融控股公司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经营型金融控股公司。如集团的控股公司是一家商业银行(也称为“银行控股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等在内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是总公司(母公司)本身开展银行业务,所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或其他金融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目前,我国此种形式的银行控股公司主要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

另一类是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即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的银行控股公司,表现为集团的控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全资拥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服务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实体在内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这类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是总公司(母公司)本身并不开展金融业务,而所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子公司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金融业务(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或其他金融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母公司通过控股权对子公司甚至孙公司进行控制。集团公司(母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目前,我国此种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有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等。

我国目前实行的严格的分业监管体制,很难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有效监管。

金融控股公司下属机构交叉持股导致法人结构复杂化,集团规模大和跨国经营导致内部管理部门层次复杂化,集团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业务又使经营复杂化。这种状况,一方面,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对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也造成了困难,易于造成监管真空;另一方面,因为涉及多个行业的监管机构,各监管机构的监管目的、方法和重点各不相同,只要在不同的专业金融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金融控股公司就可能会采取规避监管的行动,建立一种经营阻力、成本最小的组织模式,从而增加各专业金融监管当局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过程中的困难。此外,即使每个监管主体能够有效控制各自监管对象的风险,但由于不同监管主体之间信息交换不畅形成信息阻塞,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风险状况也难以掌握,也易于出现监管真空。

3.难以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

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金融创新,引发了金融业的一场革命。然而,金融创新却是和放松金融监管相伴而生的;由于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使得适当的风险管理和风险监管未能及时跟上,致使监管滞后。美国次贷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金融创新过快而监管滞后的结果。

我国需要金融创新,需要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很难对金融创新进行有效监管。对金融工具创新很难监管的原因在于:一是金融工具创新往往属于从无到有,现行的监管法规及制度设计很难进行事前的预见,从而加以预防;二是新的金融工具应用后的优势与弊端往往需要经过一段时期后才能显现,这使得金融监管只能是事后的,而难以事前预判;三是金融工具创新的风险管理并不属于监管当局的直接监管范畴,更多的是金融机构自己的责任。正因如此,金融工具创新不仅成了金融机构不断放大金融杠杆率的最佳手段和途径,而且也成为金融监管的一个难题。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总体思路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的目标

从长远看,我国应走金融统一监管或综合监管之路,变分业监管为统一监管。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监会”),进行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通过统一的监管机构,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管,以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金监会可以针对金融监管的真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以及划分监管归属等。

(二)现阶段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金融监管体系

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要根据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转变。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是一种较为理想的选择,必须经过若干过渡才能实现。

我国目前实行“一行三会”(即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分业管理体制,总体上是适应现阶段金融市场发展需要的。但存在职责不清、监管重叠、监管漏洞、监管套利、监管成本高和监管效率不高的问题,尤其是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职责不清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协作和合作也存在很多问题。当前,在总的金融监管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应加以改进和完善。

首先,进一步明确各监管机构的职责,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监管协调,各监管机构充分合作与协作。完善和强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联席会议机制”。遇到重大综合监管问题,应及时协商并作出各监管部门的统一决策。

其次,目前主要是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应当逐渐转变为功能监管,实行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第三,将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相结合,以合规性检查为前提,风险性监督为主,二者并重;建立银行和金融机构信用评级制度,进行合规性和风险性评级,以强化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其经营和风险程度的识别和管理,增强自我约束力。

第四,最重要的是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主体,制定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办法。金融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母公司(总公司)进行直接监管,对其下属的金融企业进行业务和功能监管,也可通过金融控股公司总公司对集团下属公司进行内部管理。现阶段,可以对金融控股公司总公司指定一个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为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总公司(母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议当前可以指定银监会作为金融控股公司总公司(无论是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还是银行型、证券型或保险型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管机构,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注册管理和日常监管),而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分别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子公司、保险子公司和证券子公司及不是控股公司的单个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分别进行监督与管理。

第五,中央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应当协调监管政策和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建立防范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的长效协调机制,完善跨行业、跨市场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预警和化解系统。监管部门可以建立对控股公司的集中监管信息平台,创造条件实现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业务系统的信息联网,改善信息传递的方式与速度。借此监控技术,监管主体可以重点对混业经营单位的资金流动进行监控,特别是那些将对集团财务健康带来不利影响的内部交易,及时、全面获取各金融子单位的财务、资产状况及经营动态,防止内部资金违规流向实业部门。

(三)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在条件成熟后,建立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金监会。

金监会对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进行统一监管。目前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成为金监会的下属的局,分别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管。金监会制订金融监管政策和法规,协调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中央银行仍担任部分金融监管职能。除了制订和执行货币政策外,还负责监管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形成金监会为主与中央银行共同进行金融监管的格局。

金监会主要通过对金融控股公司总公司进行直接监管实现对金融业的监管。一是对金融控股集团设立和准入进行监管。明确市场准入资格、控股范围、模式、比例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集团的财务要求。对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计算方法等问题进行规定,明确各项考核均要以合并报表为基础的技术性要求,准确评估集团实际的财务杠杆和经营风险。三是加强对关联交易的认定和处理。金监会要细化银行控股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分类,对控股公司集团内部关联交易类型、交易方式、金额等作出限制性规定;密切关注集团内部大额的商品、资金等项目的往来,并要求控股公司集团对可疑交易项目进行解释。四是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建立“防火墙”制度。原来的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变成金监会的下属机构,在金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及单个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进行功能监管。

同时,发挥金融控股公司对下属子公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作用。金融控股公司规模庞大,业务范围广泛,如果缺乏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则公司内部可能出现相互持股、贷款互保、资金违规拆借等问题,这将导致公司的发展潜伏着较大关联交易风险、高财务杠杆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为了保证金融控股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应当对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整合,实现产权制度的深层次变革,制定一系列制度安排来维护公司治理,并关注跟踪银行控股公司试点整合的全过程,在公司内部形成如内部交易制度、风险预警及管理制度等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进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配套改革

1.健全我国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制定了一套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金融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机制。其一,设置内部稽核机构;其二,建立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稽核评价制度;其三,充实改善内控设施,建立高效的金融管理信息系统。

2.建立金融同业自律机制

从世界各国金融同业自律制度建设的实践看,同业公会或协会是适应金融业行业保护、行业协调与行业监管的需要自发地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分析,显然存在金融业发展较快与金融监管当局监管相对不足的矛盾,迫切需要建立以对金融监管当局监管起拾遗补缺作用的金融同业公会制度,创造一种维护同业有序竞争、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同业成员利益的行业自律机制。在金融监管当局的鼓励、指导及舆论的倡导下,在自发、自愿的基础上建立金融业同业公会,可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不同地区建立不同的金融同业公会,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金融同业公会的联系机制,赋予金融业同业公会行业保护、行业协调、行业监管、行业合作与交流等职能。

3.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现行的金融法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银监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信托法》等法律。这一法律体系确立了我国金融机构的分类经营体制和业务范围,但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地位及性质并不明确,既无明确禁止性条款,也无明确设立性条款,“无法可依”使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缺乏法律保障。应当尽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确定银行控股公司准入和退出的条件与方式,界定银行控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监管主体,为我国金融机构发展建立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规范和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随着金融国际化的发展,跨境金融监管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促进我国金融监管能力特别是跨境监管能力的提高,使我国金融监管逐步迈入国际化的轨道,以不断适应金融全球化所带来的新形势的需要。我国要积极参与国际、区域以及双边等多层面的金融监管合作。作为银行、证券和保险等国际金融监管组织的一员,应积极通过巴塞尔委员会、国际证监会组织、国际保险监管组织加强与其他成员国的合作与交流,及时了解和把握金融监管规则的最新进展。同时,随着经济区域化的发展,我国还应积极加强与东亚邻国、东盟等区域组织及其成员的金融监管合作,把参与区域金融监管合作作为我国进一步推进金融监管国际化的路径。在双边合作方面,要积极加强与他国尤其是互设金融机构的国家的监管机关的合作,促进双方监管当局的信息共享,互相学习监管经验。(编辑:张小玲)

编辑后记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探讨一直是热门话题。阅读曹凤岐教授的履历,其丰富的经历和一系列贡献,已经说明了一切。在金融监管问题上,这位专注于金融与证券市场教学与研究的学者,无疑是最有发言权的学者之一。也许是因为经常阅读曹教授博客的缘故,看其诗其文,便常常觉得曹教授有如身边和蔼可亲的仁厚师长,而在约稿的沟通中,更是充分感受到了曹教授的认真与严谨。相信这篇文章将可以让我们更全面、更深刻地理解我国的金融监管问题。

监管条件范文第2篇

一、学习重点和难点

重点: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要条件。

难点:必要不充分条件。

二、学习过程

(一) 学习准备

问题1.在四种命题“若p则q、若q则p、若•p则•q、若•q则•p”中, 互为等价 (同真同假) 的两个命题有哪些?对四种命题的研究, 一般情况下只考虑哪两个命题即可?

(二) 学习新知

问题2.请分别说出下列原命题的逆命题, 并判断原命题和逆命题的真假, 并在题后括号填上真或假。

(1) 若a=0, 则ab=0。原 () 逆 ()

(2) 若直线l、m不相交, 则l∥m。原 () 逆 ()

(3) 若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边相等, 则这个三角形的三个角也相等。原 () 逆 ()

(4) 若a>b, a2>0原 () 逆 ()

(5) 若∠A=60°, 则sin A=原 () 逆 ()

(6) 若x2=y2, 则x=y。原 () 逆 ()

(7) 若b=0, 则函数f (x) =ax2+bx+c是偶函数。

原 () 逆 ()

(8) 若一个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 则这个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原 () 逆 ()

问题3.当原命题为真时, 是指由条件通过充分的推理可以得出结论。对于这类条件你能否给它取一个合适的名称?问题2的八个原命题中, 哪些命题中的条件是这类条件?

问题4.当原命题的逆命题为真时, 条件又是结论的成立的什么条件?以命题“若一个四边形对角线垂直, 则这个四边形是菱形。”为例加以分析 (学生可相互讨论) 。

问题5.问题2的八个原命题中, 哪些命题中的条件是结论的必要条件?

问题6.将问题2中的八个命题按原命题和逆命题的真假分类, 可以分成几类, 归入同一类的命题有哪些?

问题7.对问题2中每一类各选一个命题, 探讨条件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表述方法。

师生共做, 完成下列任务:

(4) 命题“若一个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 则这个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是一个假命题, 即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反过来, 逆命题也是一个假命题, 即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这时称“四边形的对角线相等”是“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的什么条件?

问题7.在“若p则q”的命题中, 分别说出什么情况下p是q的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要条件、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用符号语言说明)

问题8.请用集合中的维恩图表示充分条件、必要条件、充要条件之间的关系。

问题9.下列“若p则q”形式的命题中, p是成立的q什么条件 (充分不必要条件、必要不充分条件、充要条件、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

(1) 若a>b, a2>b2 (2) 若∠A=60°, 则=sin A

(3) 若x2=y2, 则x=y

(4) 若b=0, 则函数f (x) =a+bx+c是偶函数

(5) 若x=1, 则x2-4x+3=0.

(三) 学习反馈

北师版 (选修2-1) 10页习题1-2全部题

三、学习反思

1总结这节课所学知识要点。

2.这节课你还有哪些疑惑问题或建议?

四、学习评价

1.北师版21页复习题一A组1、2、3、4、5题, B组1题。

2.选做题:如果一元二次方程ax2+2x+1=0至少有一个负的实数根, 确定这个结论成立的充要条件。

近两届我都采用这种设计教学, 虽然概念上没有教材上那样严谨, 作了淡化处理, 但注重了实质, 学生易学易懂, 一课时能解决教材上的内容。

事实上, 对教材中的一些抽象的较难懂的概念采用问题串, 习题组, 淡形式, 重实质的做法也是可行的, 采用导学案进行教学能提高课堂效益。

摘要: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的判断多与集合、函数、方程、数列、三角函数、不等式、平面向量、立体几何中的线面关系等知识交汇考查。利用导学案形式, 设置问题串, 习题组探讨提高课堂效益的一些做法。

监管条件范文第3篇

一、金融科技对传统金融监管的挑战

首先, 金融科技对法律法规的挑战。金融科技催生了一系列金融创新业务, 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新型业态的监管规定上有一定的缺失, 已经不能适配发展迅猛的金融科技企业。其次, 金融科技对监管部门的挑战, 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属于机构监管, 随着“一委一行二会”监管框架的正式公布, 虽然使得监管对象更明确, 监管措施更富于针对性, 但是金融科技的技术化使得潜在的风险更加分散, 也更具有系统性和传染性, 增加了更深层次的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因而使得监管与风险处于博弈状态。最后, 金融科技对道德风险的挑战, 金融科技提高了金融市场运行效率, 增加了金融服务的多样性和普惠性, 但一些金融企业打着“普惠”的旗号, 从事非法金融活动[1]。为此, 我们要正视金融科技带来的一系列监管问题和漏洞, 优化我国的金融科技监管模式, 提高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实现金融监管功能的专业性。

二、中美英金融科技监管模式的应用现状

美国计算机专家约翰·麦卡锡于1956年首次提出人工智能;美国在人工智能芯片技术方面具有全球领先优势, 并掌握大量核心技术。美国金融科技的技术创新力非常活跃。针对以技术创新为主要驱动力的金融科技业态的特点, 美国必须实行严厉的金融监管模式。根据其金融实质, 对出现的新金融业态在现有监管体系内明确相关监管原则, 若存在现有法律法规覆盖不到的盲区, 则由政府调整相关法律予以更新。同时监管科技 (Regulatory Technology, Reg Tech) 应运而生, 其旨在用技术去结合监管, 来应对金融科技的合规问题。金融机构对Reg Tech的应用范围不断延伸 (见表1) , 相较于传统监管, 监管科技具有三方面优势:第一, 促进企业合规管理;第二, 使监管实时动态化, 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第三, 改进监管方式, 降低监管成本[2]。

中国金融业与互联网从2005年开始联合催生了互联网金融的新业态, 2013年后, P2P网贷爆发式增长, 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公司纷纷借助互联网布局。2015年, 金融科技领域受到了普遍关注, 也改变了原有的金融模式 (如图1) 。当前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产业发展迅猛;二是市场规模庞大;三是发展参差不齐。金融科技的生长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挑战, 中国使用的大陆法系的灵活性和时效性不足, 而金融科技作为新兴产物, 其发展属性与传统金融不同, 它具有混业经营特征, 但现有的监管体系对其跨市场、跨行业经营的把握与掌控有很大的不足, 这就增加了系统性风险[3]。所以, 中国的金融监管还处于和金融科技存在交叉错配及摸索前进的阶段, 金融监管较为被动, 需要进一步强化。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明确表示, 监管科技所具备的快速、精确、高效的性能, 以及可统筹、可规划、可持续的特点, 与国家金融战略的需求高度契合。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5月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 把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作为丰富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 提出了提升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的具体目标。

资料来源:国际金融协会 (IIF) 网站

资料来源:易观智库:中国金融科技 (Fin Tech) 专题研究报告2017

英国在金融科技方面核心竞争力逊于美国, 规模化市场优势逊于中国, 所以为了发展其金融中心地位, 政府鼓励金融科技创新。英国于2015年11月率先提出“监管沙盒” (Regulatory Sand Box) 的计划, 运作机理如下:FCA首先对申请的金融企业进行筛选;然后FCA在有限范围内对金融创新项目进行仿真测试, 保证项目的风险在金融科技监管的范畴内, 通过对项目进行评估、调整、规制, 得出对项目的综合测试结果;最后, FCA允许测试合格的项目进行推广应用, 测试期为3-6个月, 一旦到达时限节点, 在线测试的项目必须退出沙盒监管。FCA将根据测试结果进行监管政策的制定或完善, 由申请机构和监管机构共同决定是否将合格项目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4]。英国沙盒规制的潜在优势体现在:一是减少了上市时间的潜在成本;二是拥有接触金融的更优方式;三是更多贴合市场的创新产品;但是新规制有利有弊, 需要在测试中进行再调整改进。

三、中国监管科技新思路

2016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将监管科技定义为金融科技的子集。监管科技是金融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监管科技的一些应用如下:根据交易数据和公开信息学习违规行为, 并据此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实现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的信息共享, 提高透明度;提升KYC (了解你的客户) 监管要求来进行身份识别。

首先, 我国可以响应监管沙盒这一主动适应型的监管机制, 在国家政策上支持创新, 在技术创新层面进行严格把关筛选, 提高金融创新的价值。在风险可控的形势下, 采用监管沙盒对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公司价值进行一系列的测试, 检验出可行的项目模式和应用机制, 并对不同的创新模式调整监管规则, 给创新项目一个合规的生存空间, 这也对现行法律的不完备性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监管沙盒在包容性监管的基础上, 鼓励金融模式进行试错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来设定合适的“准市场化”和限制门槛, 这一举措可以充分激发金融科技的创新活力, 并提高监管执行效率和金融市场运作效率。其次, 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监管科技进行合规管理、信息处理、法规指导。如利用规则系统来自动重复逻辑化的业务流程;利用AI (人工智能) 来分析实体数据和行为来预警管理和合规风险, 使金融机构主动减轻风险, 遵守合规要求。金融机构使用监管科技能够实现持续监管, 并大幅降低监管合规成本, 提高了金融业的服务效率。另外, 金融机构的监管者也要在监管科技之外, 灵活运用自己的自由裁量权, 做出更有效的监管判断。最后, 政府监管机构以“一委一行二会”的新监管框架为依托, 运用监管科技, 如可以利用大数据对政策效果进行模拟分析, 在监管机构的中介网络及清算系统中有效率地实现合规监管, 不仅能减少监管浪费、提高效率, 也能使技术手段和政策手段结合起来为监管服务。

摘要:中美英三国的金融科技监管模式具有自身的特点, 通过分析中美英三国金融科技监管模式, 发现美国的金融监管最为严格和完善, 英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具有鼓励金融创新的作用且有更大的包容性, 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模式在发展进步但有其不足, 所以应在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基础上, 创新发展监管科技, 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关键词:监管科技,金融科技,监管沙盒

参考文献

[1] 廖岷.全球金融科技监管的现状及未来走向[J].新金融, 2016 (10) :163.

[2] 杜宁, 孟庆顺, 沈筱彦.监管科技发展现状及实施[J].金融科技, 2017 (03) :29.

[3] 杨松, 张永亮.金融科技监管的路径转换与中国选择[J].法学, 2017 (08) :78.

监管条件范文第4篇

一、分类监管模式的国际经验

(一)美国分类监管模式

根据《银行控股公司法案》,美联储在监管框架中区分了银行控股公司(BHC)及金融控股公司(FHC),并按照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度,进一步将银行控股公司分为大型复杂银行机构 (含大型复杂金融机构和其他大型复杂银行机构) 、区域型银行控股公司、社区银行控股公司。

为提高大型复杂金融机构的持续经营能力,美联储从资本和流动性计划与头寸、公司治理、恢复计划、核心业务管理四个方面加强监管指引,并对其恢复计划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包括抵押品管理、支付一清算一结算管理、流动性和融资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共享和外包服务五部分内容。

此外,美国政府针对大型复杂金融机构,成立金融稳定检查委员会和大型金融机构监管协调委员会对其加强监管,及时识别系统性风险,采取必要监管措施增强其安全水平,以减轻其经营失败的可能性和降低其经营失败的经济代价。

(二)香港分类监管模式

根据《香港注册商业银行的集团式监管办法》,香港金管局通过在港的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在集团中的地位,将金融集团分为三类进行监管。

第一类是集团母公司(商业银行)及部分银行类子公司在港的金融集团。香港金管局对这类机构实施较为严格的监管政策,除对商业银行及其业务风险状况及实力进行评估之外,还对金融集团运用定量和定性两种审慎标准进行并表监管。其中,定量标准包括最低资本充足率、最低流动性以及大额敞口和关联贷款;定性标准包括集团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集团资本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

第二类是国际银行集团或其他海外银行集团,在港商业银行和其子公司只是集团的组成部分。第三类是多元化金融集团,即集团业务范围更加广泛,通常涉足银行、保险、证券或其他商业活动,在港商业银行和其子公司只是集团的组成部分。对于这两类金融集团,除了对其在港商业银行和子公司进行监管,还对控股公司及集团内的其他公司进行检查,即“控股人集团检查”。但此项检查主要借鉴控股公司所在国监管机构的评估结果,且目的不是监管金融集团内所有公司,而是判断控股公司是否适合作为在港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的控股人。

二、我国并表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采用分业监管模式,各监管机构陆续出台并表监管政策,对控股公司属本监管机构监管的金融集团明确监管要求。其中,银保监会的并表监管起步最早,要求最为明确。自2003年提出商业银行并表监管概念以来,并表监管的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2014年,《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首次提出了“银行集团”概念,从综合并表监管转向并表监管和并表管理并重,要求商业银行对集团及附属机构的公司治理、财务、资本、人力、风险等进行全面持续的管控,推动商业银行从传统的银行管理转向全面的集团管理,管理内容包括银行集团的并表管理范围、业务协同、公司治理、全面风险管理、资本管理、集中度管理、内部交易管理和风险隔离等具体要素。

此外,在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中,将金融控股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在开展本行业主营业务的同时,投资或设立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形成综合化金融集团;另一类是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事实上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虽然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提出了分类思路,但相应的分类监管规则尚未发布,分类监管有待深入探索。

三、分类并表监管对我国并表监管的启示

(一)加强金融集团及对控股金融机构的非金融集团的分类并表监管。为建立宏观审慎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体系,我国监管机构可借鉴金融控股公司分类监管的思路,并融合不同分类方式。例如,可借鉴美联储对金融控股公司市场准入的监管、对大型复杂金融机构设定更高的审慎监管标准并加强其恢复与处置计划等;对于央行提出的“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金融机构,事实上形成了金融控股公司”,可借鉴香港金管局的控股人集团检查,对集团内各实体间资本、流动性、业务经营等方面的相互影响予以关注并做出监管规定,以降低其他经济实体对金融机构造成的潜在风险等。

(二)进一步明确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重点。我国可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出台更加细致的分类监管要求,如重点关注集团大额风险暴露的控制和衡量标准,加强集团内部交易管理,同时,完善监管机构综合并表监管授权,通过法律授权和更清晰的监管职责划分,弥补监管空白,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积累与蔓延,维护金融安全。

(三)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协调及信息共享。美国和香港金融体系高度开放,不同监管机构之间合作密切,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对于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需要不同监管主体之间更加有效的沟通协调,加快监管机构合作,促进“一行两会”监管信息共享。

摘要:我国金融机构集团化和综合化经营不断深入, 同时, 金融机构关联度和金融产品的复杂度提升, 金融风险交叉传染形势日益严峻, 对金融业并表监管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本文旨在研究分析美联储和香港金管局对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分分类监管模式, 为我国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标准提供启示和参考。

关键词:大型金融控股公司,并表管理,分类监管

参考文献

[1] 王兆星.我国银行综合并表监管变革[R].中国金融, 2015, 01:12-15.

[2]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发展对国家开发银行的启示[J].参考与借鉴, 2016, 06:92-9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L].

[4] 《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L].

[5] 《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L].

[6]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18) 》[R].

[7]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 》[L].

监管条件范文第5篇

你现在刚上初中,正值少年时期,以后会逐渐走向成熟,历经高中、大学,然后步入社会。能够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聪明的头脑,特别是能够听闻到一些佛教的知识,会使你一生幸福。要珍惜现在的健康、幸福,韶华易逝!怎样才算珍惜呢?一生为人善良、谦和,永远不要计较个人得失,坦然面对生活。你在学校是班干部,要以温和的方式对待同学,不要嗔恨任何人,不要把不愉快的小事记在心里,永远不要!要温和、谦让、用智慧行事,培养完美的人格。对待爸爸等长辈,一定要孝顺。父亲工作很辛苦,他背负着你将来的全部生活。你应该关心他的身体,多做家务,多替他分担一些精神上的压力。对待亲人要不离不弃!

其实人生很短促,随着时光的流逝,爸爸、奶奶、姥姥都会变老,会离你远去。万事万物,也都在变:当你拿出小时候的照片看时会想,怎么一点也不像我,于是怀疑“他”是不是“我”?但那就是曾经的你;再隔几年,你还会长高,样子也会变,会跟现在不一样;而故地重游的感觉,也会因事过境迁,让你恍若隔世;每天看新闻,会看到在各个地方,有灾难,有事故;这样的事情会不断地重演。这就是无常。在未来的生活中,你会随时感受到无常。你准备好了吗?知道了无常的道理,你是不是还能坦然地接受一切?就像妈妈不在你身边,你也一样理解,一如既往地爱妈妈一样。你永远是妈妈的好孩子!

妈妈是希望更多的孩子能够幸福,才要暂时离开你。妈妈的身体虽然不在你身边,但心永远跟你在一起——你是不是一想到妈妈,妈妈的形象马上就会出现在你眼前?

你看到过很多流浪的小动物。还记得我们家的那两只小狗吧,当初如果没有被捡回来,现在它们也许已经因饥饿和寒冷而死在荒郊野外了。而世界上还有多少动物的生命,仍在遭受人为的践踏。仅靠我们,又救得了多少呢?妈妈平时希望你多吃菜、少吃肉,不仅仅因为现在的肉与海鲜里被人为添加了很多对人体不利的药物,更是想让你认识到生命的价值。答应妈妈,永远不要伤害动物。看到较弱小的动物时,你要想:它就是妈妈,是妈妈在外面流浪,是妈妈在遭受痛苦。也许这样说,你会感到很深奥。实际上很多人的生活,包括妈妈,也许还不如动物——每天辛苦地工作着,为了吃饭、供房子、买车、应付可能发生的疾病„„而你,每天还要听老师和爸爸的唠叨!你所面临的学习压力,哪一件事情是可以由自己做主的呢?哪一件事情是自己喜欢做的?

你要走的路还很长。而你的未来,取决于你现在的一举一动。如果具有开朗的性格、永远保持现在这样的善行、不吸烟不喝酒、总想着让更多人得到好处,你将一生拥有幸福。记住,不要计较个人得失。如果你凡事计较、在意,结果则会适得其反,引起更多的烦恼,还会损害身体健康。尽量帮助别人,为他人着想,这样的人永远都会快乐!不要做恶事,也不要讲粗口,要做一个素质优良的人!妈妈相信你能做到。妈妈知道你不喜欢吸烟和喝酒的人,等你长大了也还要保持优良的习惯!

妈妈的命运,曾经从平凡转向高潮,又由高潮跌至深谷!你知道妈妈经常在菩提洲网站看希阿荣博上师的开示和文章,皈依了希阿荣博上师,也因此改变了妈妈的一生。使我不但得以平静地度过了那段困难时期,而且感谢那些曾给了我逆境的人。佛法很殊胜,佛法是开启我们智慧的明灯。妈妈一生做了多次抉择,也只有这次,才真正让我走向了通往光明的大道!为了你,为了所有众生能看到光明,妈妈决定暂时离开。

我留下了几本书,有《普贤上师言教》、《次第花开》、《释迦牟尼佛广传》。也许有点难懂,但多看几遍,会懂的。这是妈妈的要求!也要多上菩提洲网站了解信息。

遇到不顺心的事,要常想希阿荣博上师,多念观世音菩萨心咒!拿出妈妈给你的信,见到信就像妈妈在身旁。妈妈会像信上承诺的一样,鼓励你,支持你。一切都会消失,成为过去!早晨醒来,看一看窗外的阳光,妈妈就在你身边!

监管条件范文第6篇

鞍山市快速代评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鞍山市快速办理中级工程师职称申报

鞍山市代办工程师职称申报评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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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本单位专业为各单位办理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请提供所需要的相关资料,我们就能为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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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注意要把下面的内容写清楚。如提交了职称评审报名表则免提交个人简历

(1)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2)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3)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尽量提交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佳庆职称教育申报具有如下优点:

1、申报条件可放宽到应届毕业生,免除工作经验要求;

2、以特殊评价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

3、申报速度快,可至少提前一年或数年获得相应级别职称;

4、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

5、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1种任职资格,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1定专业年限、取得1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职务,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1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1专业技术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1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评审相关专业有:

工程建筑类: 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艺术设计工程师、建设装饰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暖通空调安装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机械电气工程类: 机械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冷冻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计算机类: 计算机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通信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

水利能源类: 水利水电工程师、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 经济类: 工商管理

其它:

消防水电工程师、采矿工程师、船舶技术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工程师

申报条件 员级职称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助理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中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可评为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5).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副高级职称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正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取得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2).其他符合评定条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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