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

2023-09-23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1总则 ................................................. 4

1.1 目的 ........................................... 4 1.2 工作原则 ...................................... 4 1.3 编制依据 ...................................... 4 1.4 适用范围 ...................................... 4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5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 5 2.2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 5 3预警和预防机制 ....................................... 6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 6 3.2 预警支持系统 .................................. 6 3.3 预警级别 ...................................... 6 4 应急响应 ............................................ 7

4.1 分级响应程序 .................................. 7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 7 4.3 组织领导 ...................................... 8 4.4 处置原则 ...................................... 8 4.5 紧急处置 ...................................... 9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 11 5 后期处理 ........................................... 11

2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 11 6 保障措施 ........................................... 12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 12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 13 7 附 则 ............................................ 13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 13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 13

3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从维护行业大局稳定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地点、规模以及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讲究策略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果断,迅速平息,维护整体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人员安全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制订本分预案。

1.2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全市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以事件的发生单位为主体,快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整合应急资源,积极进行应急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行业改革、组织结构调整、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清理整顿、专卖管理等工作中引发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社会群体性上访事件。

4 1.4.1 系统内、外20人以上聚众冲击局办公区、生活区,系统外10人以上围攻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2 系统内1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局部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3 系统内5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4 其他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局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组 长:分管纪检的副局长 副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2.2 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①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发布的区域性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② 编制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分预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指挥小组的设置和分预案的制订。

5 ③ 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④ 收集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并迅速做出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同时采取应急行动。

⑤ 制订应急响应对策,调动本单位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 ⑥ 在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成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分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稳定办)负责本地区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信息工作。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排查分析,并以报告形式报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办公室(稳定办)和当地党委、政府;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及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及时收集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出预警。

3.2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单位,应及时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局应急指挥小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3 预警级别

按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6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指挥小组按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① Ⅳ级响应。系统内、外30人以上聚众冲击市局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② Ⅲ级响应。系统内8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地市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③ Ⅱ级响应。系统内5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省会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④ Ⅰ级响应。系统内3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局应急指挥分部接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信息后,应迅速启动

7 本单位的分预案。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应急指挥小组除对预警信息做出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的时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做出详细记录。

4.3 组织领导

为做好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局局长、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信访和稳定工作的分领导担任,成员由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3.1 各单位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进行分工,成立专业组,明确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造成事件进一步扩大。

① 信息组。任务是对现场及企图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及时取证。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② 劝返组。任务是摸清聚会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劝返本单位聚会人员离场。由各单位政工处负责。

③ 保障组。任务是现场车辆、饮食供应,做好饮水、就餐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④ 联络协调组。任务是对上对下的联络沟通和各组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4.4 处置原则

①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局防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认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8 ②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的制度。

③ 依法处置,及时反应。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性质和策略,进行妥善处置。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危害行业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4.5 紧急处置

4.5.1 Ⅳ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局稳定办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稳定办主任报告;稳定办主任负责向局指挥小组报告,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研究处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② 局稳定办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稳定事件参与人员情绪,必要时,请辖区治安管理部门来人帮助维持秩序。对长时间滞留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有过激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报请市局和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③ 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稳定办成员要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做好事件参与人的接待工作,对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归口解释答复,做好劝返和稳定工作。必要时,请局领导出面接待。

④ 事件有进一步扩大苗头的,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劝阻,严防事态扩大。必要时,要向市局报告。

⑤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将有关人员带回;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

9 或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并向局领导报告结果。

4.5.2 Ⅲ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一旦发生Ⅲ级事件,事件参与人所在单位要立即向直属分局(城区分公司)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②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要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③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④ 事件结束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按时向市局(分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3 Ⅱ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Ⅱ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态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Ⅱ级事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局稳定办要立即向市局报告,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

③ 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将事件参与人员带回。

10 ④ 事件参与人员返回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及时向市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4 Ⅰ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Ⅰ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把有关人员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Ⅰ级事件,局稳定办要立即报告市局,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处理。

③ 市局启动行业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后,要按照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4.6.1 发现事件参与人携带爆炸等各种危险品时,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和处理。

4.6.2 发现事件参与人有过激行为,如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传单,围堵办公、生产要地,堵塞交通,破坏、损毁公物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阻止。紧急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出警协助维持秩序。

4.6.

3发现事件参与人出现绝食、疾病突发等意外情况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

5 后期处理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5.1.1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各单位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1.2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后果

11 评估。事件的调查与后果评估工作由相应部门完成,各级监察、稳定办要积极参与。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现状; ②发生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 ③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④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参与人数; ⑤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性质;

⑥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⑦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⑧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⑨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1.3 对因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要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1.4 凡因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停产、停工、财产损失的,要尽快做好恢复和弥补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局和各单位要坚持不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分析和上报各类不稳定信息。

6.1.

2局机关、各单位要坚持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在节假日安排领导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1.

3为确保局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有效12 的实施指挥,依托有线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及其备份线路和市局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1.4 局本级的信息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相关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6.2.1 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专项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局此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6.2.2 加强各种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事件发生后车辆的有效调用。局本级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在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单位要为应急反应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住宿、衣食、医药、物资、经费保障。

7 附 则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本预案中所指指挥分部为市局应急指挥分部,指挥小组为局应急指挥小组。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关于印发《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

预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将《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15日

主题词:综治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责任追究 规定 通知

中共辛街乡委员会

2011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26份)

辛街乡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条

根据《中共隆阳区委办公室、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委政法委、区综治维稳关于开展创建“平安隆阳”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结合辛街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是指以下可预防但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居民区内发生的重大入室盗窃案件。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内现金存放量超过3000元以上的被盗案件。

(三)停车场、居民区、宾馆、饭店、企业、事业单位内的机动车辆被盗案件。

(四)金融单位的金库、运钞车、营业网点现金被盗、被抢案件。

(五)枪支被盗案件。

(六)未严格按照爆炸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爆炸事故,或爆炸物品流入犯罪分2 子之手后所发生的爆炸案件。

(七)未严格按照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销售管理的规定执行,所发生的丢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或发生的危险物品被盗和犯罪分子利用危险物品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案件。

(八)因调处不力引发的恶性民转刑案件。

(九)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使用报废车辆或车辆超载运输所导致的交通事故。

(十)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

(十一)未及时整改火灾隐患酿成的火灾事故。

(十二)发生10人以上群体性械斗,并造成人员伤亡后果的。

(十三)发生因民族问题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因严重违反民族政策,伤害少数民族群众感情引发的恶性事件。

(十四)“法轮功”、“门徒会”人员及重点人员脱管失控,发生赴昆进京滋事的。

(十五)其他因未落实防范措施而发生的案件(事件)。 第三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旨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治安防范意识,加强所辖区域和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治安防范工作,推动平安创建和 3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

实行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行,实行一票否决制或黄牌警告制。

第五条

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的适用范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凡辛街乡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后,追究上述单位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预防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其他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根据承担的职责负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

工作责任

(一)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预防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定期分析研究,经常排查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加强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切实增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能力;本单位办公区、宿舍区守楼护4 院、门卫值班等防范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二)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预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把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单位的特点,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分析排查本村、本单位的治安和事故隐患,及时加以整治整改,切实改变治安混乱状况,减少多发性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追究:

(一)因为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治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治安和事故隐患未进行排查或对有关职能部门发现的隐患要求整改而未及时整改,导致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

第九条

追究方式

(一)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二)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

(三)扣减责任单位当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分值。

(四)对责任单位实施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

(五)对责任人工作不力的,乡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 5 予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措施。

(六)对责任人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各款可单独执行,也可合并执行,根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确定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视责任轻重予以追究。

第十条

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由乡综治委予以追究。 第十一条

追究程序

(一)辖区内发生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案件后,安全监站、派出所等有关职能部门以及村委会、乡直各单位都有权向乡综治委提出书面责任追究建议。乡综治委收到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追究建议书后,应及时进行审核,认为应予追究的,应在收到追究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情况复杂、审核时间较长的可延长为45日)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涉及本规定第九条第

(四)、

(五)、

(六)款追究方式的,应召开综合委成员会议,作出是否追究的决定;根据需要也可直接提交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二)实行责任追究后,乡综治办或追究部门应及时将责任追究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被追究部门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并上报区综治维稳委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被追究单位或责任人对追究决定不服的,应在收6 到追究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作出追究决定的乡综治委或其他追究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受理申诉或复议的部门,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复议决定以书面形式答复提出申诉或复议的单位或个人;对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追究不服的,按纪检监察和司法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乡综治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劳动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省处置劳动保障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办发〔2004〕12号文件《印发<关于妥善处置群体上访、异常上访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劳动保障部门职责,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在县政府统一布署下,与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原则;

3、快速反映,冷静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原则;

4、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相关股室和业务经办机构协同处置原则。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社会保险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医保中心、局办公室、劳动监察仲裁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保障股、培训就业工资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系统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及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备队(文件另发)。维稳办设在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局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担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应急预备队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主,成员需要时从局属各单位抽调应急,应急预备队按照群体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要求具体负责实施。

(二)报告制度

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在局机关的,由维稳办负责接待;发生在局属单位的,由各单位负责接待。最先发现或接到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弄清事件起因、规模、涉及人员、所在单位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维稳办。维稳办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和通报企业主管部门。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在4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100以上的群体性事件,2小时内报告市劳动保障局。对正在处理的重大事件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涉及敏感外事问题的群体性事件,要在2小时内向县外事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三)处理方法

1、了解情况,立即上报。涉及劳动保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无论是发生在局机关、局属单位或其它地方,维稳办人员和应急预备队要迅速赶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后,及时向局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报告,并按要求进行上报和通报。

2、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在处置群体性事件时,应急预备队要服从县政府统一调度,与相关部门搞好配合,共同研究处置方案。要照顾好现场老、弱、病、残人员,稳定职工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同时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团结大多数职工,孤立少数闹事者,以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力争把问题就地解决好。要严防出现越级上访和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现象发生。要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相关部门一起通过与职工代表对话,找出问题症结,制订可行处理方案。在制订处理方案时,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臵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1.2.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2.3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1.2.4 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

1.2.5 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

1.2.6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够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1.4.1 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大院和重点建设工程的; 1.4.2集体阻断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等道路交通的; 1.4.3 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呼喊口号,散发传单,展示物品或静坐,下跪不起,卧地堵门等,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经接谈、教育仍然滞留不走的;

1.4.4 强占办公场地或其他公用场所,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1.4.5 围攻、纠缠、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或扣押工作人员作人质的;

1.4.6 堵门、堵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1.4.7 打、砸、抢、烧、损坏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的; 1.4.8 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有可能伤害他人或实施破坏行为的;

1.4.9 冲击党代会、政府全会和人代会、政协全会以及其他 2

重要会议会场的;

1.4.10 非法集会、游行和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1.4.11 重大群体性事件正在酝酿和准备时,有必要进行控制和阻止的;

1.4.12 实施其他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1.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王立峰任主任,负责办公室及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全市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总体部署相关应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工作的落实。

2.3 办公室职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工作;监督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执行情况;制定应急工作规划,组织修订应急工作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综合管理、后勤保障、抢险急救;汇总全市群体性 3

突发事件信息,及时研判,提出处理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

2.4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办公室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搜集,监测、搜集的主要事项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人、涉及人数、单位或住址、发生时间、反映的具体问题和要求、事态动向等。

3.2 预警支持

3.2.1 信息报送一般采用电话报送等快捷方式,随后再作书面汇报。

3.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值班电话或住宅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群体性事件处臵完结之前,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通报有关情况。

3.2.3 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将核实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四、处置程序

4.1 首接反应和先期处置措施

4.1.1 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答复意见,并要亲自做闹事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4.1.2 成立现场指挥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临时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成员派人参加现场处臵。

4.1.

3涉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现场参加处臵工作。

4.1.3.1 准确摸排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组织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社会关系,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1.3.2 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闹事人员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其他群众参与闹事,控制群体性事件规模不再扩大。

4.1.3.3 进行劝导,分化瓦解闹事人员,疏导带离能够疏导带离的人员。

五、善后处理

5.1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应进一步做好工作,解决遗留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反复。

5.1.1 派出工作组深入群众中做工作,消除误解,争取群众,控制局势,防止个别骨干人员再次煽动串联,酝酿新的事件。

5.1.2 对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5.1.3 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5.1.4 对因群众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或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附则

6.1 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6.2 本预案由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解释。 6.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1年8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办事处辖区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辖区重大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使用本预案。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一)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 1

1.党办、行政办:负责大规模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调应急处置办公室人员调配,交通车辆调配,确保信息畅通。

2、社会事务办:参与处置民政对象突发事件、参与因社区选举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事件。做好各社区应急处置安排工作。

3、司法所: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加强对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4、综治办:负责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

5、城管科:处置因房屋拆迁、改建、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突发事件。

6、经济科:处置因企业经营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7、安监办:处置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引发的突发事件。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要制订针对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个体极端行为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

- 3

(二)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后,应立即派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1.事发科室及社区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2.事件涉及部门的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上报领导小组

(2)事发地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内容:

①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② 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③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④ 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对冲突的认知 处理冲突的五种策略 合理运用各种策略 怎样处理部门之间的冲突 作为调停者要注意的问题

对冲突的认知

什么是冲突

企业组织中的成员在交往过程中产生意见分歧,出现争论、对抗,导致彼此间关系紧张,这种状态就称为冲突。

冲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工作上的冲突,一种是人际关系上的冲突。例如在工作上销售部门和服务部门由于分工不同,会经常产生冲突。销售人员为了更好地销售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可能会夸大一些事实;服务部门在跟进的售后服务中,部分服务人员为了省事,或为了掩盖自身对技术掌握的不足,将出现问题的责任推给销售部门。这是我们最常见的工作上的冲突。在工作中人际关系上的冲突更多,比如评选年终先进,由于名额的限制,最后要从两个都十分优秀的员工中选一个人当先进,此时这两个优秀员工之间的冲突,或者他们与部门经理之间的冲突就很可能出现了。

作为部门经理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任何时候只要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放在一起就有产生冲突的可能。

产生冲突的原因

要想顺利地解决冲突,将冲突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甚至是消除,一定要从了解产生冲突的原因入手。

产生冲突的原因很多,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 有效冲突

有效冲突是指对部门或个人有利的冲突,表现在:

◎部门内部的分歧和对抗,如果得以解决就可以形成部门之间相互支持的体系。

◎冲突的暴露恰如提供一个出气孔,让员工得到机会发泄不满,否则怒气长时间被压抑,最后可能产生极端的反应。

◎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有效冲突可以拉进冲突双方的距离,同时增加内部的凝聚力。

◎对于大集团或者大部门之间的冲突,可以促进双方的联合,避免无休止的斗争,一起求生存,去垄断市场和行业。

如果是有效的冲突,那我们不必要去避免这个冲突,而是应该增强这种有效冲突的建设性。

作为部门经理,要学会利用冲突的有效性去达到自己管理的目的,要设法激发有效的冲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部门的活力、工作的顺畅。

那么,什么时候需要激发有效冲突呢?

有害冲突

如果冲突妨碍了部门工作的顺利进行,或者阻碍目标的实现,这就是有害的冲突,部门经理必须及时处理。有效冲突也可能转化成有害冲突。 冲突的五个阶段

冲突的产生和爆发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一下就产生冲突的。大致说来冲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在冲突的不同阶段必须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才能达到处理冲突的效果。

◎潜在的对立阶段

在这个阶段,只是出现了双方意见潜在的不一致或者对立,有可能激发为冲突,也有可能及时化解。

◎冲突的认知和个性化阶段

当潜在的对立显示出来的时候,双方都意识到可能会出现冲突了,所以对冲突进行认知和个性化。情绪可以影响到对冲突的认知,消极情绪导致对问题不负责任地处理,而积极的情绪则从长远的角度出发,探寻解决冲突的新方法、新思路。

所谓的个性化就是对冲突的认识是由人的个性所决定的,把人的感情介入到冲突之中。个性化的处理将决定冲突的性质。而冲突的性质界定又极大地影响解决冲突的方法。所以这个阶段将直接关系到冲突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

◎行为意向阶段

所谓行为意向是从事某种特定行为的决定,指一个人作为外界的认知,他的情感和外界的行为之间的特定联系。只有判断出一个人的行为意向才能了解到他下一步的行动。

◎冲突爆发阶段

冲突的爆发表现为双方的活动、态度和反应等等。在冲突爆发的过程中对冲突双方而言都是一个刺激,可能会由于判断失误或者缺乏经验导致冲突背离了本来的意图。这个时候更要引起部门经理的注意。

◎冲突的结束阶段

任何一次冲突总会有一个解决的结果,以最后的结果来结束冲突。

处理冲突的五种策略

在处理冲突之前要做好详细周到的准备工作,评估冲突的当事人的情况、预估和分析产生冲突的原因,然后再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有一句名言:“如果准备工作失败了,就准备着失败吧。”可见准备工作的重要性。

图中的横坐标表示满足对方的需求,纵坐标表示满足自己的需求。从图中可以看到处理冲突的五种策略:

◎只满足自己的需求,不满足对方的需求,这是暴力的策略;

◎既不满足自己的需求,也不满足对方的需求,就是回避的策略;

◎只满足对方的需求,不满足自己的需求,是迁就的策略;

◎既要满足自己的需求又要满足对方的需求,则是协作的策略;

◎如果两方面都取中,一部分满足自己,一部分也满足对方,就是妥协的策略。

合理运用各种策略

暴力策略

暴力策略是以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换取自己利益,是以权力为中心的,为了实现自己的主张可以动用一切权力,包括职权、说服力和威逼利诱等等。

暴力策略的特点是对抗的、武断的和挑衅的,为了取胜不惜任何代价。其缺点在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冲突,不能令对方心服口服。

采用暴力策略的依据是适者生存的原理,无论如何我都是对的。

迁就策略

迁就策略是把对方的利益放在自己利益之前,为了维系相互之间的关系,愿意牺牲自我。这种策略往往会受到欢迎,但是同时也被认为是软弱的表现,其特点是宽容,为了合作,不惜牺牲个人目标。采用迁就策略的理由是一件事情不值得冒险去破坏关系或者造成不和谐。 回避策略

回避策略是意识到冲突的存在,但是逃避它,既不合作也不维护自身的利益,一走了之。

采取回避策略通常能维持暂时的平衡,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回避策略的特点是不合作,不武断,忽略或放过问题,否认问题的存在。采用回避策略的理由是分歧太小或太大,难以解决;解决分歧也许会破坏关系或者产生更严重的问题。

协作策略

协作策略就是双方互惠互利,是一个双赢的策略。这种策略通常非常受欢迎,但是它的缺点是耗时长,而且不适用于解决思想方面的冲突。

协作策略的特点是双方互相支持、互相尊重、合作解决问题。采用协作策略的理由是双方的需要都是合理的、重要的,公开坦诚地讨论就能找到互惠的解决方案。

妥协策略

妥协策略就是双方各让一步,不能追寻十全十美,但是有总比没有强,所以双方都放弃某些东西,共同分享利益。这种策略比较适用于非原则性的问题。妥协策略的特点是没有明显的输家和赢家,到达中等程度的合作。

作为调停者要注意的问题

当冲突的双方来找主管解决时,主管就充当了调停者的角色。

作为调停者,要注意避免出现下列错误:

◎两个员工之间有冲突,陈述完之后,调停者自己没想法,没词,出现冷场。

◎对矛盾双方的一方表示赞同,从而引起另一方的不满。

◎自己的情绪比冲突双方还激动。

◎阻止对方的陈述和宣泄,让他们冷静以后再来解决。

◎不问缘由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以工作繁忙为由,把问题推给别人。

◎导致双方都攻击你。

◎缩小问题的严重性。

◎在处理冲突过程中,转换了话题。

◎表现出不耐烦、不高兴的情绪。

上一篇:梁板裂缝处理方案范文下一篇:新四军军部旧址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