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

2023-09-24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1篇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打、砸、抢、烧”等**事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公安特警跨区域拉动演练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及级别

本方案适用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打、砸、抢、烧”等**事件。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处置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二)坚持区别性质,分类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和强制措施的原则

(四)坚持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果断处置的原则

(六)坚持教育疏导的处置原则。

四、组织指挥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成立第二现场指挥部,闫卫党任总指挥,总指挥下设现场指挥和基地指挥部两个机构,现场指挥和基地指挥在总指挥领导下工作,向总指挥负责,总指挥向省厅最高指挥长负责。

现场指挥由第二支队总指挥负责,作训科具体安排部署,各科大队负责人配合,主要任务是受领任务,传达案情,组织开进,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清理和总结汇报工作。

基地指挥部由值班指挥长负责,后勤、通信、装备各派出1人,主要职责是上情下达、保持与现场指挥部不间断联系,做好警力增援调配,通信联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警力编制及任务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

(一)警戒组:由10人组成(组长:郭天富),担负现场治安秩序,设置警戒带,劝解、隔离和驱散围观群众。

(二)侦察组:由5人组成(组长:),着便衣到事件现场,负责侦察事件的发展情况和主要闹事人员,并及时将侦察到的情况报现场指挥部,必要时配合抓捕组开展抓捕工作。

(三)宣传组:由3人组成(组长:于小飞),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政策宣传,现场录像工作,对现场非法录像人员,器材进行控制。

(四)现场处置组(分三大组):

1.盾牌:由陈鑫负责,共40人。着防爆服,持盾牌,T型警棍。主要负责封控隔离、扼守要害,强行驱散等工作。

2. 抓捕组:由戴国玮负责,共5人,着防刺服,携带单警装备,与第一组协同、侦察组配合负责对挑头闹事骨干分子的强行抓捕工作。

3.防暴枪:由牟伟光负责,共10人。着防弹衣,携带单警装备,持防暴枪。协助第

一、二组开展工作,以震慑为主。

(五)医疗救护组:由负责,共2人。携带救护设备迅速抢救伤员。

(六)取证组:由3人组成(组长:项晓华),着便衣携带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想方设法搜集固定证据。

(八)综合组:由负责,主要协助现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快速反应,灵活应对,做好警力增援。

六、处置程序

(一)准备阶段

1.迅速集结。接到警情后,由现场指挥部迅速下达指令,通报情况,明确任务分工,参战民警要迅速携带相关装备,做好出警装备。

(二)实施阶段

1.组织开进。完成准备工作后,按规定迅速开进,指挥人员在开进中加强沟通,保持通信畅通,各小组按行进路线和序列,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2.实施现场管制。到达现场后,警戒组要按指令及时划定警戒隔离区,设置警戒线,封闭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并劝阻疏散围观人员;宣传组迅速采取疏导、劝说、喊话方法,进

行法制宣传,并责令人群解散;侦察组要迅速开展侦察工作,并向指挥部及时汇报情况。

3.依法果断处置。处置应严格按程序和现场事态的发展,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对,综合施策,要始终把握法律、政策这条底线,非现场指挥下令,不得使用武器。

4.强行隔离、驱散。在宣传无效后,现场一旦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犯罪情形,要按现场指挥指令,现场处置组、取证组要迅速介入,依法果断采取隔离、驱散等强制措施。

5.强行带离或立即拘留。根据侦察组提供的情报和证据,由抓捕组伺机对重点人员和现场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实施抓捕并带离现场,移交审查组处理。

6.诫勉谈话,依法追究责任。在群体性事件平息、时机基本成熟以后,要对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进行处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稳定。

(三)结束阶段

1.清点、登记抓获的闹事的策划、组织者,骨干分子缴获的物品,做好后期取证工作。

2.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组织队伍清理现场。

3.全力做好处置的后期留守、巡逻等工作。

4.点验处警人员和携带的警械、装备及器材。

5.指挥部统一下达撤离命令,组织队伍到指定位置集结。

6.听取处置情况讲评情况。

七、处置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全体参战民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接到指令后,各级指挥员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部集结,迅速了解警情,按职责任务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三)处置工作中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及注重警容风纪,装备携带规范齐全,行动要坚决果断,迅速有力,同时,应加强自我防护,注意自身和装备器材的安全防范,避免意外损害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四)必须根据指挥部的指令使命警械武器及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造成扩大事态或不良影响。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2篇

中共浮江乡委员会浮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浮江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已经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江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六日

浮江乡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乡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 “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村、组、院,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领导、冲击国家机关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由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群众参与的、影响浮江乡形象的到有关机关或单位上访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上访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乡政府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工作;建立和完善全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村、社区及驻乡单位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各村、社区、驻乡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辖区、单位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情报信

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乡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在接报后,在乡内应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大余县内应1小时内赶到现场,赣州市内应3小时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控制现场和疏散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乡应急指挥中心及乡主要领导报告。

在处置事件现场,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扩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现象发生。

对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

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乡内党员和干部违规参与群体上访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乡政府设立浮江乡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刘传福

副组长:廖冰、胡宏伟

成员:罗小俊、肖小慧、罗开忠、谢光志、各村书记、主任及各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信访接待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小俊兼任。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浮江乡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3篇

群体上访、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原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涉及众多的当事人,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集体上访,甚至大规模械斗、故意毁坏财物、群体抗法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危害。对此,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起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工作到位、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公司政治、治安稳定,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2.1 以人为本

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上访事件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2 疏导教育

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2.3 快速反应

有关部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

2.4 依法处置

对少数严重影响企业正产工作,扰乱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处置群体上访冲突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王显

副组长:甘启露 、范进、王斌

成员:张庭燕、李龙、刘华、李红叶、王佩

应急分队:保卫人员 10人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本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群体性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组长、副组长负责研究决定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传达公司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治安保卫等工作。

3.2.2 具体分工及职责

应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

(1)情报信息组

负责人:党工部部长

职责:不断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了解职(员)工及退休、内退职工、外用工动态,收集职(员)工关心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各种矛盾,掌握动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情报信息,要确保情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并做好收集和传递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保卫部长、行政部部长、人力资源部

职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发现和控制群体闹事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必要时在领导指令下强行将重点人员带离现场;指挥保卫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去,保证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3)接访对话组

负责人:党工部、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在处置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

4、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党工部应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认真监测、搜集、研究分析上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种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4.1.2 任何职(员)工如发现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上报党工部。

4.2 预警行动

4.2.1 接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在获悉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并上报党工部。

4.2.2 处理。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上报党工部。党工部视情况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5、信息报告程序

5.1 领导小组向全公司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5.2 党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295802。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一般事件启动本预案:10人以上、30人以下,未对生产经营、办公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1.2 严重事件提请综合部启动综合预案或报请上级部门支援:30人以上,发生了堵路、堵大门、破坏生产设备、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2 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在接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上报党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一般性事件。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迅速了解情况,主管领导要到现场做工作,相关部门派人到现场协助做工作。随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做好出动准备。

(2) 严重性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了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协调指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及相关部室领导到达现场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入工作程序,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3)领导小组接报、做出评估上报公司领导后,应依据指示向公司保卫部

消防中心通报。

6.3 基本处置措施程序

6.3.1 先行处置措施

相关岗位当班经济民警在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的前提下,将上访闹事人员拦堵在大门、办公楼外。如少量人员已进入有关场所,应做好进入人员的劝说和控制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在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事发地点、事由、人数、现场秩序、人员情绪等情况向综合部值班人员报告。

6.3.2 现场处置基本措施

(1)法律法规宣讲

(2)劝阻与劝离

(3)重点人员的监控取证

(4)强行带离

(5)联系保卫部值班电话和县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6.3.3 协同配合

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保证通讯畅通,配备对讲机4部、摄像和照相机各一部、警戒绳一盘。

7.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4篇

群体上访、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原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涉及众多的当事人,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集体上访,甚至大规模械斗、故意毁坏财物、群体抗法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危害。对此,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起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工作到位、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公司政治、治安稳定,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2.1 以人为本

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上访事件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2 疏导教育

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2.3 快速反应

有关部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

2.4 依法处置

对少数严重影响企业正产工作,扰乱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处置群体上访冲突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王显

副组长:甘启露 、范进、王斌

成员:张庭燕、李龙、刘华、李红叶、王佩

应急分队:保卫人员 10人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本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群体性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组长、副组长负责研究决定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传达公司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治安保卫等工作。

3.2.2 具体分工及职责

应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

(1)情报信息组

负责人:党工部部长

职责:不断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了解职(员)工及退休、内退职工、外用工动态,收集职(员)工关心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各种矛盾,掌握动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情报信息,要确保情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并做好收集和传递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保卫部长、行政部部长、人力资源部

职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发现和控制群体闹事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必要时在领导指令下强行将重点人员带离现场;指挥保卫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去,保证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3)接访对话组

负责人:党工部、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在处置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

4、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党工部应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认真监测、搜集、研究分析上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种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4.1.2 任何职(员)工如发现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上报党工部。

4.2 预警行动

4.2.1 接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在获悉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并上报党工部。

4.2.2 处理。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上报党工部。党工部视情况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5、信息报告程序

5.1 领导小组向全公司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5.2 党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295802。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一般事件启动本预案:10人以上、30人以下,未对生产经营、办公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1.2 严重事件提请综合部启动综合预案或报请上级部门支援:30人以上,发生了堵路、堵大门、破坏生产设备、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2 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在接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上报党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一般性事件。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迅速了解情况,主管领导要到现场做工作,相关部门派人到现场协助做工作。随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做好出动准备。

(2) 严重性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了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协调指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及相关部室领导到达现场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入工作程序,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3)领导小组接报、做出评估上报公司领导后,应依据指示向公司保卫部

消防中心通报。

6.3 基本处置措施程序

6.3.1 先行处置措施

相关岗位当班经济民警在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的前提下,将上访闹事人员拦堵在大门、办公楼外。如少量人员已进入有关场所,应做好进入人员的劝说和控制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在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事发地点、事由、人数、现场秩序、人员情绪等情况向综合部值班人员报告。

6.3.2 现场处置基本措施

(1)法律法规宣讲

(2)劝阻与劝离

(3)重点人员的监控取证

(4)强行带离

(5)联系保卫部值班电话和县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6.3.3 协同配合

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保证通讯畅通,配备对讲机4部、摄像和照相机各一部、警戒绳一盘。

7.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5篇

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1年8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办事处辖区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辖区重大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使用本预案。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一)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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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办、行政办:负责大规模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调应急处置办公室人员调配,交通车辆调配,确保信息畅通。

2、社会事务办:参与处置民政对象突发事件、参与因社区选举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事件。做好各社区应急处置安排工作。

3、司法所: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加强对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4、综治办:负责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

5、城管科:处置因房屋拆迁、改建、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突发事件。

6、经济科:处置因企业经营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7、安监办:处置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引发的突发事件。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要制订针对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个体极端行为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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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后,应立即派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1.事发科室及社区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2.事件涉及部门的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上报领导小组

(2)事发地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内容:

①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② 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③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④ 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群体性事件预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环境群体性事件 网络舆论 舆论引导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我国开始进入环境敏感期,环境污染的问题越来越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与此同时,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在我国也呈现出迅速增长的趋势。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年增速为29%,该数据来自于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杨朝飞。①我国学者通常把与环境相关的群体性事件称为环境群体性事件,2012年和2013年接连发生的几起环境群体性事件尤为典型。例如,2012年7月初,四川省什邡市发生的民众反对钼铜项目事件;同年7月下旬,江苏省启东市爆发了群众抗议王子造纸厂排海工程项目事件;10月,浙江省宁波市发生了市民反对PX项目事件;而2013年5月,云南省昆明市也出现了市民抗议上马PX项目事件。

与之前的环境群体性事件相比,最近的这几起事件表现出了一个新的特点:网络开始成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策源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喻国明教授曾经指出:“网络已经改变了我国社会舆论的生态环境,并形成了崭新的网络舆论场。”②在网络时代,当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以微博、微信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更是给我们对于网络舆论的监测和把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

随着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的日益成熟,网络舆情在群体性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所以对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进行剖析,将有利于我们今后更好的把握网络舆论走向,及时作出合理的反应。

1、萌芽期

根据时间的先后顺序,我们把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归纳为四个阶段。萌芽期是网络舆论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时候,承载网络舆论的信息,大多数分散在各个网络论坛、微博、博客等地方,呈零星分布的状态,还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而发布信息的网民,他们的行为也只是个人行为,彼此之间没有联系和互动,还没有组织化。因此,萌芽期的网络舆论具有分散化的特征。在这些庞杂的信息中,究竟哪些话题可能引起集聚效应还是未知,所以这个时期我们要全面观测网络议题。

2、酝酿期

酝酿期是网络舆论从萌芽期到爆发期的过渡阶段,这一阶段的网络舆论开始由之前的分散无序走向聚集,零星分布在各个网络论坛、微博、博客等平台上的信息,开始受到大家的关注。针对之前不完整的信息内容,有利益牵连的网民开始进行补充。虽然表面上看,此时的网络舆论并没有爆发的明显迹象,但是却是网络舆论积累的必要过程,犹如多米诺骨牌一样,临界点随时可能会到来。这个时期,我们要继续监测,对那些关注量有变化的信息保持警惕。

3、爆发期

关于某一事件的网络舆论一旦进入爆发期,就进入了整个舆论发展过程的高潮,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极有可能会影响到事件本身的现实走向。当前新媒体的日益普及,更是极大的缩短了网络舆论从酝酿到爆发的时间。爆发期的网络舆论往往会在互联网络上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与此同时,传统媒体也会纷纷跟进报道。面对爆发期的网络舆论,我们要步步跟进,此时政府部门采取的相应措施,都极有可能影响事态的未来走向。

4、衰减期

随着网络舆论所关注事件的解决,事态得到有效控制,网络舆论开始进入衰减期。网络舆论在衰减期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相关事件的内容在互联网和传统媒体上的关注度和曝光度不断降低,直至消失。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针对衰减期的网络舆论我们仍然不可掉以轻心,尤其是那些没有得到妥善处理的群体性事件,与之相关的网络舆论依然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总之,充分认识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将有利于我们更加有效的监控和引导网络舆论。

二、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成因分析

1、社会因素

虽然中央政府近年来三令五申地强调我们要发展绿色GDP,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环境保护措施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速度,致使居民生存环境不断恶化。环境问题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随着普通民众保护生存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政府和企业依然无视民众的意见是行不通的。

2、政府因素

政府在向民众公布信息过程中的遮遮掩掩,无疑也为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埋下了导火索。每当群体性事件出现的时候,政府发布信息不及时等问题总是不绝于报端。2012年以来,在江苏、浙江、四川等地接连发生的几起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刚刚萌发的时候,面对民众的质疑和要求信息公开的诉求,政府的应对表现都非常让人失望。忽视民众的知情权,就很容易激发民愤。只有当事态临近失控状态的情况下,政府才会迫于舆论压力部分的进行信息公开,并尝试和民众沟通。

3、媒体因素

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网络媒体也越来越为广大网民所熟悉,如微博、微信等新兴的平台因为具有使用便捷、传播迅速等特点,逐渐受到网民的欢迎,并且开始成为了民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每当社会上发生不公正事件时,现实世界中的民意会借助这些新兴网络平台汇集到一起,最终形成强大的网络舆论,往往会对现实中的事件走向产生影响。比如,在云南PX事件中,在2013年年初,就有网民在微博上质疑该项目的安全性。当时这一苗头并没有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随后关注此事的网民越来越多,舆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最终导致了事态的失控。

4、公众因素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公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同时大家开始追求更好的生存环境,普通民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变得越来越强。公众对于已经发生或者未来有可能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环境污染事件,有着本能的反感,所以这几年频繁出现的,民众抵制在自己的生活区周围建立化工厂的事件也是情理之中的。例如,2012年年底,规模达千万吨的中石油炼油项目将在昆明安宁上马的消息传出后,随即就引发了当地民众对周围环境和自身健康的担忧。这种担忧在2013年5月4日下午达到顶峰,近3000名昆明市民聚集在市中心的南屏广场,抗议PX项目在该市落户。

三、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引导

1、政府方面

首先,决策过程引入公众参与。美国学者谢茨施耐德认为,政府是社会冲突化的产物,也应该是冲突的调节者。③观察近年来在宁波、什邡、启东等地因建设项目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问题的关键是地方政府在主导发展过程中,时常忽略公众的意见,造成在项目决策中公众参与严重缺失,使得发展与稳定演变成尖锐矛盾。在利益多元、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的施政离不开公众参与。闭门造车、我行我素,很容易跟公众产生分歧。公众还往往因为决策缺乏透明度而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影响政府公信力。从这个意义上,引入公众参与是政府在施政过程中的必要选择。

其次,加强和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萌芽期和酝酿期,政府部门有充足的时间观测网络舆情的走向,并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来应对。然而令人失望的是,在2012年接连发生的多起环境群体性事件中,政府部门在网络舆情发展的关键时期,都没有作出及时的处理,错失了干预舆情发展的最好时机,导致舆情最后的喷涌式爆发。这就说明政府部门在应对舆情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舆情预警机制,不能及时对舆情进行干预。因此,加强和完善舆情预警机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尤为重要。

最后,建立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就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论引导而言,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和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也是迫在眉睫的。尤其是在事态失控之前,政府部门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无疑对于平复舆情和澄清舆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网络舆论爆发之后,各利益方出于不同的动机,纷纷发表自己的观点,让围观的网民看的也是眼花缭乱,比如有人就质疑在PX项目立项过程中,地方政府部门跟开发商“狼狈为奸”无视民众呼声;还有谣言声称警方和民众爆发了“剧烈冲突”等,这些言论的出现只会混淆视听。政府部门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机制,谣言自然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

2、媒体方面

首先,就网络媒体而言,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以新闻专业主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能为了一味赚取点击率就置职业道德于不顾。在2012年发生的多起环境群体性事件当中,很多网站和论坛为了“博眼球”,纷纷贴出了现场激烈冲突的照片。虽然这样也是为了引发大家对事件本身的关注,可是却很有可能加深不明就里的网民的误解,并不是最合理的报道方式。

其次,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在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过程中,要全程跟进,不能缺位更不能失声。在网络舆论的发酵过程中,传统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一定程度上可以引导舆论的走向。特别是在事态失控之后,更要综合考量,平衡舆论,尤其是要重视对民众极端情绪的疏导。此外,还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工作。

最后,在新媒体方面,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公众话语权得到了拓展,网络舆论的主体走向平民化,这就给我们的舆论引导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新媒体也是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提出难题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在疏导网络舆论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亲民特性,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和民众的良性互动,从而防微杜渐,将矛头及时扼杀在摇篮之中。

3、公众方面

网络舆论是各方利益诉求的产物,而普通民众的声音则是其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很多网络恐慌乃至极端行为,往往都是由网民发布的虚假信息所引发的。因此,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迫在眉睫。除了政府、媒体和学校积极进行媒介教育和引导之外,民众自身也要不断加强自律,学会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个人的诉求和意愿。只有学会理性的使用互联网,才能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做到利人又利己。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环境群体性事件,网络舆论的发展变化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面对复杂的利益诉求,我们唯有不断在政府、媒体和公众这三个层面加强监督和引导,不断加深对环境群体性事件中网络舆论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才能在今后应对类似事件时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①冯洁、汪韬,《开窗:求解环境群体性事件》[N].《南方周末》,2012-11-29

②喻国明:《中国社会舆情年度报告(2010)》[M].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3

③E.谢茨施耐德著,任军锋译:《半主权的人民:一个现实主义者眼中的美国民主》[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37

(作者:均为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责编:姚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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