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上访应急预案

2022-07-26

第一篇:群体上访应急预案

群体上访、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

群体上访、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原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涉及众多的当事人,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集体上访,甚至大规模械斗、故意毁坏财物、群体抗法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危害。对此,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起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工作到位、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公司政治、治安稳定,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2.1 以人为本

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上访事件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2 疏导教育

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2.3 快速反应

有关部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

2.4 依法处置

对少数严重影响企业正产工作,扰乱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处置群体上访冲突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王显

副组长:甘启露 、范进、王斌

成员:张庭燕、李龙、刘华、李红叶、王佩

应急分队:保卫人员 10人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本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群体性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组长、副组长负责研究决定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传达公司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治安保卫等工作。

3.2.2 具体分工及职责

应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

(1)情报信息组

负责人:党工部部长

职责:不断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了解职(员)工及退休、内退职工、外用工动态,收集职(员)工关心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各种矛盾,掌握动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情报信息,要确保情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并做好收集和传递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保卫部长、行政部部长、人力资源部

职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发现和控制群体闹事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必要时在领导指令下强行将重点人员带离现场;指挥保卫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去,保证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3)接访对话组

负责人:党工部、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在处置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

4、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党工部应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认真监测、搜集、研究分析上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种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4.1.2 任何职(员)工如发现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上报党工部。

4.2 预警行动

4.2.1 接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在获悉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并上报党工部。

4.2.2 处理。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上报党工部。党工部视情况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5、信息报告程序

5.1 领导小组向全公司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5.2 党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295802。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一般事件启动本预案:10人以上、30人以下,未对生产经营、办公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1.2 严重事件提请综合部启动综合预案或报请上级部门支援:30人以上,发生了堵路、堵大门、破坏生产设备、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2 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在接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上报党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一般性事件。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迅速了解情况,主管领导要到现场做工作,相关部门派人到现场协助做工作。随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做好出动准备。

(2) 严重性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了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协调指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及相关部室领导到达现场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入工作程序,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3)领导小组接报、做出评估上报公司领导后,应依据指示向公司保卫部

消防中心通报。

6.3 基本处置措施程序

6.3.1 先行处置措施

相关岗位当班经济民警在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的前提下,将上访闹事人员拦堵在大门、办公楼外。如少量人员已进入有关场所,应做好进入人员的劝说和控制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在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事发地点、事由、人数、现场秩序、人员情绪等情况向综合部值班人员报告。

6.3.2 现场处置基本措施

(1)法律法规宣讲

(2)劝阻与劝离

(3)重点人员的监控取证

(4)强行带离

(5)联系保卫部值班电话和县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6.3.3 协同配合

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保证通讯畅通,配备对讲机4部、摄像和照相机各一部、警戒绳一盘。

7.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值班电话:3295802。

第二篇: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二〇一二年五月

1总则 ................................................. 4

1.1 目的 ........................................... 4 1.2 工作原则 ...................................... 4 1.3 编制依据 ...................................... 4 1.4 适用范围 ...................................... 4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5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 5 2.2 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 5 3预警和预防机制 ....................................... 6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 6 3.2 预警支持系统 .................................. 6 3.3 预警级别 ...................................... 6 4 应急响应 ............................................ 7

4.1 分级响应程序 .................................. 7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 7 4.3 组织领导 ...................................... 8 4.4 处置原则 ...................................... 8 4.5 紧急处置 ...................................... 9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 11 5 后期处理 ........................................... 11

2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 11 6 保障措施 ........................................... 12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 12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 13 7 附 则 ............................................ 13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 13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 13

3 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指挥下,从维护行业大局稳定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地点、规模以及事态发展的不同阶段,适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讲究策略方法,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果断,迅速平息,维护整体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稳定、人员安全和减少国家财产损失,制订本分预案。

1.2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规范有序,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全市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以事件的发生单位为主体,快速、准确地传递信息,全面整合应急资源,积极进行应急处置。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1.4 适用范围

行业改革、组织结构调整、职工分流安置、劳动关系清理整顿、专卖管理等工作中引发的规模较大、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社会群体性上访事件。

4 1.4.1 系统内、外20人以上聚众冲击局办公区、生活区,系统外10人以上围攻专卖执法人员,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2 系统内1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局部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3 系统内5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的。

1.4.4 其他可能造成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设置

局成立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纪检监察办公室。

组 长:分管纪检的副局长 副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2.2 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① 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发布的区域性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要求,实施应急响应。

② 编制本单位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分预案。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应急指挥小组的设置和分预案的制订。

5 ③ 组织、协调、指挥本单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置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④ 收集群体性上访事件信息并迅速做出评价,及时发布预警,同时采取应急行动。

⑤ 制订应急响应对策,调动本单位应急响应的人力、物力和后勤支援。 ⑥ 在市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成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分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局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稳定办)负责本地区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监测与预警信息工作。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排查分析,并以报告形式报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办公室(稳定办)和当地党委、政府;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及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进行重点排查分析,及时收集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对重点人员进行监控,对群体性上访事件做出预警。

3.2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报告要做到迅速、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单位,应及时报局应急指挥小组,同时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局应急指挥小组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3.3 预警级别

按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原则上分为一般(Ⅳ级)、6 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指挥小组按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① Ⅳ级响应。系统内、外30人以上聚众冲击市局办公区、生活区,进行破坏设施、哄抢财物、聚众闹事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② Ⅲ级响应。系统内8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地市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③ Ⅱ级响应。系统内5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省会敏感地区(党政机关、各种大型公共场所、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④ Ⅰ级响应。系统内30人以上阻断交通,聚众到全国敏感地区(国家党政机关、国家局机关、首都各种大型公共场所、全国重大活动所在地等)进行上访、静坐、非法聚会或游行示威等违法违规违纪活动;其他规模、性质相当的事件。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局应急指挥分部接到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警信息后,应迅速启动

7 本单位的分预案。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情况,并立即向市局应急指挥分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应急指挥小组除对预警信息做出详细记录外,还应对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到达的时间,组织、协调应急行动的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建议等做出详细记录。

4.3 组织领导

为做好局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局应急指挥小组总指挥由局局长、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信访和稳定工作的分领导担任,成员由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4.3.1 各单位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时,要进行分工,成立专业组,明确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避免造成事件进一步扩大。

① 信息组。任务是对现场及企图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寻衅滋事等重点人及时取证。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② 劝返组。任务是摸清聚会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劝返本单位聚会人员离场。由各单位政工处负责。

③ 保障组。任务是现场车辆、饮食供应,做好饮水、就餐安排。由办公室负责。

④ 联络协调组。任务是对上对下的联络沟通和各组之间的相互协调工作。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4.4 处置原则

①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局防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认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各类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8 ②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应急指挥小组指挥下,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协调”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一岗双责的制度。

③ 依法处置,及时反应。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要根据事件的性质,区别情况、性质和策略,进行妥善处置。对在事件中别有用心,危害行业安全的个别人要依法严厉打击。

4.5 紧急处置

4.5.1 Ⅳ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局稳定办有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并向稳定办主任报告;稳定办主任负责向局指挥小组报告,并通知指挥小组成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研究处置,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

② 局稳定办成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稳定事件参与人员情绪,必要时,请辖区治安管理部门来人帮助维持秩序。对长时间滞留机关、影响机关正常办公秩序,有过激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报请市局和公安机关帮助解决。

③ 局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稳定办成员要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做好事件参与人的接待工作,对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归口解释答复,做好劝返和稳定工作。必要时,请局领导出面接待。

④ 事件有进一步扩大苗头的,要立即向局领导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劝阻,严防事态扩大。必要时,要向市局报告。

⑤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将有关人员带回;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

9 或协调处理好有关问题,并向局领导报告结果。

4.5.2 Ⅲ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一旦发生Ⅲ级事件,事件参与人所在单位要立即向直属分局(城区分公司)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②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要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③ 事件参与人员所在单位要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共同处理。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局应急指挥小组派人赶赴现场,协助处理。

④ 事件结束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按时向市局(分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3 Ⅱ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Ⅱ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把事态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Ⅱ级事件,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领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局稳定办要立即向市局报告,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人员及时到现场处理。

③ 劝返无效,事件参与人员长时间滞留或发生违法行为的,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将事件参与人员带回。

10 ④ 事件参与人员返回后,局稳定办要及时督办,并及时向市局和有关部门报告结果

4.5.4 Ⅰ级事件处置程序

① 发现有Ⅰ级事件苗头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局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把有关人员控制在当地。

② 一旦发生Ⅰ级事件,局稳定办要立即报告市局,并由局领导带领指挥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处理。

③ 市局启动行业特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预案后,要按照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

4.6 紧急处置支持系统

4.6.1 发现事件参与人携带爆炸等各种危险品时,应立即报公安机关依法收缴和处理。

4.6.2 发现事件参与人有过激行为,如打横幅,喊口号,散发传单,围堵办公、生产要地,堵塞交通,破坏、损毁公物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阻止。紧急情况下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出警协助维持秩序。

4.6.

3发现事件参与人出现绝食、疾病突发等意外情况时,拨打“120”通知医疗部门,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抢救。

5 后期处理

5.1 事件的后期处理

5.1.1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各单位进行分析总结,认真吸取教训,及时进行整改。

5.1.2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后果

11 评估。事件的调查与后果评估工作由相应部门完成,各级监察、稳定办要积极参与。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现状; ②发生事件的准确时间、地点; ③事件造成的后果及社会影响; ④事件的详细经过与参与人数; ⑤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性质;

⑥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⑦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⑧事件的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意见; ⑨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1.3 对因处理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要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它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1.4 凡因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停产、停工、财产损失的,要尽快做好恢复和弥补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与信息保障

6.1.1 局和各单位要坚持不稳定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分析和上报各类不稳定信息。

6.1.

2局机关、各单位要坚持日常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在节假日安排领导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6.1.

3为确保局应急期间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可靠的传输和有效12 的实施指挥,依托有线通信系统、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及其备份线路和市局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

6.1.4 局本级的信息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单位相关工作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6.2 应急支援与后勤保障

6.2.1 设立应急救援专项经费,保证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专项经费应当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局此项工作由财务科负责。

6.2.2 加强各种机动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事件发生后车辆的有效调用。局本级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在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关单位要为应急反应人员提供必要的交通、住宿、衣食、医药、物资、经费保障。

7 附 则

7.1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大规模群体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负有重要责任、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时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2 预案解释及人员通讯录

本预案中所指指挥分部为市局应急指挥分部,指挥小组为局应急指挥小组。

本预案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托木吾斯塘乡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置突发性事件,提高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水平,将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切实维护发展和稳定大局,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二)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早介入,妥善处理,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

(三)信访部门要加强与各村及时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

(四)加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

二、领导机构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政法书记任副组长,分管安全的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武装部部长、党建办主任、司法所所长等为领导小组成员。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法书记兼任主任,武装部部长为副主任,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力量主要有公安、联防、城管及政府涉及的有关部门。

乡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乡信访办作为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受理及具体联络、协调工作;派出所应维护现场秩序,并积极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对信访人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属地、归口单位要及时报告群体上访事件的成因,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说服教育、思想引导,采取正确方法积极化解矛盾。

三、处置范围

本预案将群体上访事件按人数分三个等级:三级预案信访人员在20人以下、二级预案信访人员在20—50人、一级预案信访人员在50人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分类、分级处理。

四、制度保障

(一)把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乡主要领导应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

(二)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将信访工作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坚持下访工作制度,转变工作方法,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摸清潜在的上访苗头,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五)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发现群众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就地化解。

五、处置措施

三级预案,由乡信访办会同涉及的有关部门,迅速向乡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人员商谈,要求来访人选出2-5名代表参加,其余人员劝离或在指定地点等候。派出所领导1人、民警及联防5人维护秩序,具体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1名副主任协调解决。

二级预案,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出面会同信访办有关单位组织协调,按三级预案要求派代表与有关部门协商,其余人员按要求在指定地点等候。派出所领导及联防10人维护秩序,具体由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副主任协商解决。

一级预案,由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全体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涉及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下达指令。派出所1-

2名领导、民警及联防尽可能多的成员、村联防20人维护秩序。

六、后期处置

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弄清事实、查明真相,做好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托木吾斯塘乡人民政府2011年2月20日

第四篇: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通河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局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管理工作,我们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严格遵循“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有序,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理体系,确保“实现稳定工作万无一失,保障企业平安顺利运行”。现特制定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更好的做好应急工作,我局特成立了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魏海涛

副组长:万云飞王彬

成员:单治家闫磊

孙太华王鸿鸣

张淑华李大平

赵兰杰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启动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并通知有关副组长前往现场负责协调处理。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现场应急协调处理工作。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配合相关单位、部门做好突发性、群体性上访的应急处理工作及信息沟通工作。

三、现场处置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收集可能造成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当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突发性、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并及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相关副组长前往现场进行协调指挥,积极对上访人员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应急领导小组同时要向县政府报告发生上访事件的影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系方式及需要市、县政府协调解决的事宜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

3、对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应急领导小组将及时将其移送至司法机关进行相应处理。

通河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012年5月4日

第五篇:关于印发《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浮委字[2011]号

中共浮江乡委员会浮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浮江乡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已经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浮江乡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六日

浮江乡现场处置群体性上访应急预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我乡突发性、群体性上访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各种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 “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村、组、院,消除不良影响,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范围和级别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通过集体上访、非法聚集、围堵领导、冲击国家机关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中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由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众多群众参与的、影响浮江乡形象的到有关机关或单位上访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等重要单位;围攻、挟持国家公务人员;

3、聚众堵塞公共交通,非法占据公共场所等;

4、跨地区、跨行业联动上访请愿;

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上访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性群体性上访事件;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评估事件的级别,还应统筹考虑事件的发展演变趋势、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

三、职责分工

乡政府履行下列职责:统一领导、部署排查调处全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工作;建立和完善全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上访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会同各村、社区及驻乡单位组织指挥重大和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等。

各村、社区、驻乡单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排查、调解本辖区、单位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矛盾纠纷;搜集、上报情报信

息;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四、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乡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在接报后,在乡内应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大余县内应1小时内赶到现场,赣州市内应3小时内赶到现场,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做好控制现场和疏散等基础处置工作;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分别向乡应急指挥中心及乡主要领导报告。

在处置事件现场,乡领导及有关负责同志要面对面地做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准确判断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责成相关部门或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如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现场事态平息后,有关单位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扩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要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现象发生。

对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

轻微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可令其具结悔过或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本乡内党员和干部违规参与群体上访事件需追究党纪和政纪责任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乡政府设立浮江乡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刘传福

副组长:廖冰、胡宏伟

成员:罗小俊、肖小慧、罗开忠、谢光志、各村书记、主任及各乡直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信访接待室,办公室主任由罗小俊兼任。负责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的协调工作。

本预案具体条款内容由浮江乡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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