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

2023-09-23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1篇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事件。首先随着科技发展,网络的兴起是必然趋势。其次,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对政府极其职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后,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因而,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对政府避害趋利,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网络 群发性事件 政府 应对策略 【主体】: 绪论

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网络在民众生活的的作用越来越大,因而网络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出现兴起。从“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网络对于社会、政府、民众的影响愈见巨大。而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的掌握,可以有效的防止网络成为谣言萌发传播之地,为不良用心之人所利用,还可以使网络成为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

本文通过文献综述法,分析了网络作为新型媒体所具有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然后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探讨政府实际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正文

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客观存在,具有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性、异变性、利益性、突发性、群体的情绪性等特点,同时,基于其运行载体的特性,它还具有高度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复杂的结合体几个特点。网络从出现之日起就具有其他传媒难以企及的传播优势:传播参与主体多元性、传播环境宽松性、传播资源的永续共享性,以及跨国性,使得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都可以成为事件讨论的“网中人”。[1] 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网络更具草根性、平民化。从而使得政府对其传播渠道和传播内容难以进行直接有效的控制。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其传播途径、形式基本固定,发布的内容也受到政府机构、相关部门以及上级部门的多方审查和制约。虽然现在市场化下,其自由度相对扩大,但基本上可以说还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在此情形下,其信息传递是单向的,即由上达下,民众是被动的接收者,而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

相比之下,网络的监督程度远远低于其他媒体,这使得传播内容庞杂,有时甚至传递谣言。同时,网络参与主体的年龄层次、教育背景、从事的职业的异质性,使得网络在主体构成上具有多样性,代表了不同立场、利益的各个群体。而网民身份的匿名性,最大限度的淡化了网民的现实身份,包括性别、职业、地位等分层,使得网民在发表意见时较少有顾忌,畅所欲言,各抒己见。[2]

此外,网络事件对社会的影响并不是单独进行的。它与传统的报纸、电视相互制约,互为依托,共同对社会形成影响。如“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 “云南躲猫猫事件”,等事件,在网络形成热点和高关注度、高点击率后,无一例外的又进入报纸电视,形成第二波热潮和争论。[3]这种交互性作用,使得网络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的影响更加扑朔迷离,难以捉摸。

案例分析

首先,我们以上海钓鱼执法案为例。这个案例虽然比较老,发生在2009年,但却非常具有典型性和说服力。以关键事件为结点,钓鱼执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受害者张辉以“善良的被骗”为名在网上发帖,揭露交通执法大队一“钓鱼”手段,非法取证。此后被各大论坛转载推荐热评,各电视台、报纸也相继跟进。而上海政法相关部门没有进行及时的回应及应对。第二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是18岁小伙子孙中界在面对钓鱼执法时,愤而断指以证清白。天涯社区的帖子“上海又现钓鱼执法”一文,再次引发网友对钓鱼执法事件的关注和抨击。同时,传统媒体较大规模的介入迅速扩大了事件的影响,使其成为了全国性的关注狂潮和社会焦点。当地党委政府积极开展危机公关开始正面回应媒体,表明态度。第三阶段,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布调查报告称孙中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取证手段并无不当。该调查报告引发了各界的强烈批评和质疑,事件再次升级。第四阶段,10月,浦东新区政府宣布重新组建一个包括各界代表在内的调查组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最终确定原南汇执法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浦东新区政府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并启动相应的问责制度,追究责任。

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在于民众诉求渠道的缺失。事实上“断指”并无“证清白”之功效,对此,孙中界向媒体的解释是,因遭执法机关诬陷,且辩解无效、投诉无门。[4]这其实是表现了孙中界作为一个普通市民,在面对执法机关为代表的政府部门时,出于极端的弱势地位,通过自残的方式,吸引网友与民众的关注,形成一股舆论力量以抗衡政府权威。追根溯源,国家、民族、社会、政府的形成都有着通过团结以求生存的原因。在面对巨大生存挑战的时候,人通过组成团体的方式追求力,与危险相抗衡。因而网络群体的产生也有在现代社会中寻求力的结合,以保障自己权益的成因。而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则是诉求过程中的极端表现。

反观政府部门的应对。在事件前期,即张辉阶段,政府出于消极的不作为态度。这其实是错过了预防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有利时机。网络群体性事件虽然是突发的,但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却是普遍性的。如在张辉阶段,其实就已经表明了钓鱼执法普遍存在于社会之中。由此可见,网络群体性事件有一个预示和反映社会现状和社会问题的功能。而在孙中界阶段,执法虽然给予了足够重视,但却做出了“取证手段并无不当”的调查结论。这实际上使得公众对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降低,及至后面重新立组调查,推翻了原先结论,可谓是一败涂地。从中我们也可以清楚的见识到网络舆情对政府、社会的影响力之大。因而,政府在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时,如何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从而取得民众的信任,以恢复加强政府公信力是首要及关键。

当然,政府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也有很成功的案例。如厦门px事件。就海沧PX化工项目,政府首先在网上,开通了“环评报告网络公众参与活动”的投票平台;虽然投票一度被中止和撤消。但最终通过市民座谈会的形式圆满结束。厦门地方政府在十字路口最终选择疏而不是堵,选择向民意靠拢而不是与民意对抗,选择把民意纳入地方治理,鼓励市民最大限度的参与,媒体最大限度的自由讨论,知识分子在自己的职业范围提供专业意见,所有这些正常渠道才能真正启动,才能最终起作用。起于网络,终于座谈会的px事件可谓是榜样之作。

在前两个案例中,网络媒体,公众舆论都显示着正面的积极的作用,但事实上网络也会成为谣言滋生之地。如先前的抢盐风波即为一例。民众对网络传播的信息真伪度不加判断,盲目跟风,以谣传谣,成为笑谈。即使是在钓鱼执法事件中,我们也应当警惕网络舆论会演化为一种民主暴政,以自由民主为名扼杀自由民主。

对策探究:

为应对网络群体性,政府应该建立敏感政策领域的预判预警制度。委派专业人员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实时掌握网络热点议题,确定网络敏感领域的问题,形成实时监控,及时反映、及早预防,做出科学判断,在预判预警的过程中及时做出调整,降低由网群事件引发危机的概率。

其次,政府要增设新的诉求通道,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通过制造新兴的诉求,使得民意得以汇聚,公众可以完全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政府则借助电子政务建设,发布讯息、公布统计数据搭建与网民良性互动的平台,让网民参与到政策制定中来。[5]一方面可以保障公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减弱政府与公民之间的矛盾。比如政府部门可以通过设计公众网络参与评比到市民座谈会,大规模地自由讨论促成政府与网民有效互动,推动事件的解决,提升政府公信力,进而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同时,政府还需要实现网络与传统媒体信息发布的同步。以抢盐事件为例,借助传统媒介,如电视、电台、报纸,可以有效的去除虚假信息,澄清真相。

最后但是最重要的是,政府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政府应将网络平台视为了解民意的快捷渠道,利用网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对话,。政府要转变治理理念,恢复政府形象基层组织进不去,思想政治工作进不去,国家强制力进不去,应对网群事件的法则应是以疏导为主,在基于信息公开与交流互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坚持原则,耐心劝说,注重策略和方式的灵活性主动融入到网络虚拟世界中,使政府角色与网络社会产生互动,与网民形成共鸣。

【结束语】:

在信息社会,网络作为新生的媒体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会产生“一点发信,多点感知,交互传递,滚动扩展”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而目前,政府在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态度和方法上,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比如没有完善的信息预警机制、对网络含有怀疑抵触的情绪等。因而难以有效的制止谣言、规避群体性事件发生。在新形势下,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将网络平台打造为了解民意的快捷渠道,完善公民利益表达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它要求以疏导为主,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交流互动、平等对话;要求实时监控,及时反映、科学预防等等。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一个不断发展的复杂问题,本文受条件经验所限,只能做初步的分析和探讨,希望有利于政府科学应对网络,变挑战为机遇。

注释

[1]李金龙 黄峤 挑战与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下的政府信息管理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 39(1) 第31页

[2]姜胜洪 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现状及舆论引 理论月刊 2008 (4) 第22页

[3]叶匡政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公众舆论的法庭 青年记者 2009,(07)第35页

[4]翁文斌

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应对策略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1,(2) 第27页

[5] 廖芳玲 顾金喜 网络群体性事件对政府管理的挑战与应对之策 浙江学刊 2011(1)第44页

参考文献

1. 李金龙 黄峤 挑战与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下的政府信息管理 [期刊论文]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 39(1) 2.王智军 应对网络群体性事件须有新思维 [期刊论文] 探索与争鸣 2011,(05) 3. 汝信 陆学艺 李培林 社会蓝皮书—200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4. 姚伟达 网络群体性事件 : 特征、成因及应对 [期刊论文] 理论探索 2010,(04) 5. 叶匡政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公众舆论的法庭 [期刊论文] 青年记者 2009,(07)

6. 贾宝林 网络与群体性事件研究述评 [期刊论文]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 0 0 9 ( 3 ) .

7. 姜胜洪 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现状及舆论引 [期刊论文] 理论月刊 2 0 0 8 ( 4 ) .

8. 刘雅静 网络群体性事件与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期刊论文] 福州党校学报 2011 (4) 9.凯斯-桑塔斯.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 [M]. 黄维明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7.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2篇

群体性事件的大规模爆发多发生于社会转型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经历着由计划经济向着市场经济,人治向法制,专制向民主的深刻转变。政府原来的工作重心由政治转向经济,由对经济的微观计划控制转变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正是由于政府职能的重大调整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也打破了原有的僵化与静止的利益格局,使资源重新分配这也就加剧了社会利益冲突,而这些利益冲突又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不良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络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根据2009年9月中共出版的《党的建设辞典》,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二. 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1.群体行为的一致性

社会学词典中对于群体行为的解释是, 由群体各个成员的行为相互作用, 相互适应而形成的整体表现 。群体行为并不等于所有成员单独行为的简单相加。 德国心理学家勒温及其合作者认为, 群体处在各种均衡状态的力形成的力场之中,各人的活动相互影响和情绪的综合构成了群体行为。在群体性事件中,群体行为往往具有一致性,只是由群体的目标一致决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之前以及发生过程中,群体的行为都会受到某种力量的驱使。如某种同情心理的驱使,或者某种围观心理的驱使,这样就会产生某种行为的一致性。

2.群体行为的对抗性和破坏性

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参与主体越来越倾向于采取极端手段和违法手段,带有强烈的对抗性和破坏性。前苏联心理学院士彼得罗夫斯基的动机系统理论中指出个体积极性的源泉是各种不同的需要动机是与满足这些需要有关的活动动力,当个体产生某种需要而未能得到满足时,个体内部就会形成一种焦虑状态,从而激发动机 进而推动行为实现目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民众对于自身需要的满足不能够达到预先的期望之时所产生的一种攻击行为。 弗洛伊德认为攻击是人类维持自身生存的本能, 在长期的演化过

程中, 攻击的本能会在社会的约束和监督之下处于内隐的状态, 当愤怒或冲动出现之时, 攻击的本能就会出现,群体性的对抗与破坏恰好为民众发泄愤怒的途径。

3.传播影响的快捷性与广泛性

随着会联网的广泛应用,信息的传播与影响完全打破了时空的限制。网络所具有的快捷性, 传播的方式的多样性使得群体性事件的传播速度具有快捷性。 网络中信息的传播方式是多样化的,可以通过群电子公告,电子邮件,网站论坛等方式进行信息的传播。多样的传播方式使得事件以及信息的传播呈现一种交互传递,滚动扩展的趋势。 这也就加速了事件信息的传播速度,从而扩大事件的传播范围,增大事件的影响范围。

三.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网民心理分析

群体性事件在其发生过程中会受到多种心理状态的共同作用,进而加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利他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

利他行为最广泛的定义为提供时间,资源或能量以帮助他人的行为。美国心理学家丹尼尔 巴特森 C.Daniel Batson 指出,利他行为一般不图日后他人的报答。助人者看到他人处于困难的情境时,会产生一种专注与自我内心焦虑或专注于他人同情情绪,由此产生两种取向的利他行为, 即自我利他主义和纯利他主义取向。德国心理学家黑克豪斯 Jutta.Heckhausen 指 出利他行为有六种特殊的动机,即利益,代价,个人烦恼,他人评价,自我评价以及移情发生作用。在群体性事件中,群众由于共同所关心的事件或共同的利益诉求而聚集在一起, 当其中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侵害之时,另外的无相关利益的群体就会产生一种移情或同情心, 他们会设身处地地为他人着想而作出利他行为以减少他人痛苦。 如 2008 年贵州瓮安 6 28 事件 就是近年来国内罕见的一起危害严重,影响广泛,教训深刻的群体性事件。关于李树芬死亡事件的各种传言通过各种途径迅速传遍了境内外,成为网上的热点新闻 众多群众受到各种传言的影响,出于同情弱者的习惯性态度,对政府的做法提出广泛质疑,从而引发了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2.从众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

从众心理的助长从众是一种十分普遍的心理现象。社会从众行为是指个体在群体的舆论、气氛和压力下,在知觉、判断和行为上,不知不觉地改变自己的观点而与群体的多数相一致的现象。其个体特征表现为:思想上无主见,行为上随大流,人云亦云,亦步亦趋。从众心理的显著特征是个体社会规范遵从的从众性。从个体性来说,当群情激昂,个体突然受到外界刺激,产生心理恐惧,便急于寻找一种行为“规范”,而此时人与人之间的暗示、感染和模仿程度非常强烈,使很多人不知不觉地加入到群体行动之中。从群体事件看,事发之初,参加人员较少,很多人不明事情真相和性质。持盲目观望态度,没有主动参入的强烈愿望,由于从众心理的驱使个体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群体“规范”,以大多数人的言论、行为为标准,从而

在认知、态度和行为上与大多数相一致,社会规范(包括法律、社会公德等)被群体“规范”取代。从一定的意义一讲,群体性事件是一场较大规模的从众行为。

3.去个性匿名心理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

去个性的匿名心理去个性是指个体在群体中,由于行为的共同性或一致性而使个性、个体特征暂时“去掉”、“丧失”、“淹没”于群体之中。在群体事件中,参与者个体并非以“个人”面目出现,而是作为该群体的一分子活动,其行为被群体共同行为所“同化”,也就是说,参与者自我感觉是“匿名者”,彼此互不认识,不知底细,不会有被熟人认出的危险,于是,价值观、是非观丧失,自我约束放松,责任感下降甚至丧失殆尽,不再认为是正式群体中的社会角色,旁若无人,随意进行反社会行为。无责任性心理的误导这是“去个性”心理的直接后果。无责任性是导致群体性的个体产生非理性行为的心理机制之一。无责任性是指个体在群体中的言论、行为、丧失单独从事正常行为时所具有的责任心。在群体中,个体的特征被融人了大家共同行动中,平日的责任感,社会规范的约束力已经丧失。对个体来说,不是考虑自己干了什么,要负什么责任,而是考虑自己“跟大家一起干”、“要担责任大家都有份”,还往往受“法不责众”的误导。造成这种无责任性和责任分散的重要原因是“冒险迁移”,社会心理学研究认为,在群体中共同行动,个体单独行动时存在的对危险的恐惧心理会转移或消失,而增加冒险精神,对勇敢的理解走人误区,表现在群体性事件中,个体行为无所顾忌,胆大妄为,随意践踏社会规范。

4.“感染”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

感染的扩展群体的力量不只限于人数的多少,而是在于他们情绪与行为的激扬,这种力量就是心理学上所讲的“感染”的结果。感染可分为情绪传染和行为传染。情绪传染的基本特征是当群体行为的成员把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某一个目标上,情绪传染随之增加;情绪传染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循环反应”,别人的情绪会在他人的身上引起同样的情绪,反过来这种情绪又去加强其他人的情绪。这样群体成员间互相刺激,并强化彼此反应,一直达到白热化程度。这种传染使得个人抛弃通常抑制他们的社会规范,以致形成激情性行为。行为传染的实质就是群体成员间的自发、自觉的模仿。从群体事件的形成看,当一个个体发动某种情绪,采取某种行为,如果没有得到周围群众的认同和模仿,这个个体就会感到孤立无援,对自己的行为的正确、合理性产生怀疑,其行为幅度和情绪会受到抑制,也就形成不了市场。一旦其行为得到周围群体认同和模仿,就会在共同的情绪中,强化个体和群体行为的合理性,相互感染,相互模仿,彼此强化,由个体激动变为群体激动,由行为个体变为行动群体,社会规范就会被群体行为所冲破,群体性事件便形成。

三.群体事件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一.构建社会心理发泄机制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极大程度上是社会民众的心理及情绪的发泄渠道受阻,而我们要预防群

体性事件的发生,就要建构完善的民意表达机制。它是建立政府与公众互信的基础,同时还要给民众的社会心理提供一个良好的发泄渠道。人人都需要宣泄,只是选择的方式不同而已,现代心理学认为,情绪宣泄是人们获得精神健康的必要营养素,通过宣泄敌对,不满等负面情绪,有利于人们理顺情绪,恢复心理平衡,培养健康的心理品质。可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舒缓现实生活中不满和矛盾引发的张力。通过各种不同的媒介,民众会对生活中的权益问题,社会不公现象,触动民族感情的事件等一系列带有较大刺激性,冲突性的事件发表不满情绪。这种情绪化的表达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缓解社会冲突的一种渠道,正是由于、驱除了现实利益关系所形成的一种压力,使得各种矛盾所产生的张力能够得到一定的释放,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矛盾的激化,缓解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爆发。

二.建立社会疏导机制

消除心理上的不和谐状态,必须借助于科学,专业,有效的心理疏导工作 社会心理疏导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各个部门,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优势和所辖群体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理念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消除人们对心理问题的错误理解和片面观念。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 制有利于培养民众健康的心理品质,在防范群体性事件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完善的社会心理疏导机制,有利于缓解社会心理冲突,消除社会心理障碍,促进民众心态的成熟和理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用正确的方法处理人际关系。在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演变过程中,社会心理疏导机制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疏导心理失衡,化解矛盾,可以有效地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社会心理疏导机制的建立既要加速整合心理咨询与服务资源,加速心理救助队伍的建设,又要注重民众心理健康教育,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注重民众心理健康教育。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3篇

群体上访、冲突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上的原因,也有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原因。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涉及众多的当事人,矛盾一旦激化容易引起集体上访,甚至大规模械斗、故意毁坏财物、群体抗法等恶性事件,对社会稳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极大危害。对此,须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建立起职责明确、协调一致、反应灵敏、工作到位、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公司政治、治安稳定,维护企业形象和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2.1 以人为本

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处理上访事件的立足点,切实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2.2 疏导教育

宣传、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坚持以疏导、教育、劝离为主,做到矛盾不激化、人员不滞留、事态不失控。

2.3 快速反应

有关部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处置现场。

2.4 依法处置

对少数严重影响企业正产工作,扰乱治安秩序,从事破坏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成立处置群体上访冲突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王显

副组长:甘启露 、范进、王斌

成员:张庭燕、李龙、刘华、李红叶、王佩

应急分队:保卫人员 10人

3.2 指挥机构职责

3.2.1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本小组为协调议事机构,统一领导处置群体性上访闹事等突发事件。组长、副组长负责研究决定发生在公司范围内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调度、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传达公司领导对处置工作的指示;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对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协调、秩序维护、接访对话、劝阻劝返、治安保卫等工作。

3.2.2 具体分工及职责

应急工作由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根据需要下设情报信息组、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接访对话组。

(1)情报信息组

负责人:党工部部长

职责:不断深入基层,认真开展情报信息工作。了解职(员)工及退休、内退职工、外用工动态,收集职(员)工关心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排查各种矛盾,掌握动向性、预警性深层次情报信息,要确保情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并做好收集和传递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现场协调秩序维护组

负责人:保卫部长、行政部部长、人力资源部

职责:维护现场的秩序。发现和控制群体闹事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必要时在领导指令下强行将重点人员带离现场;指挥保卫人员控制事发现场局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劝说围观人员离去,保证车辆通行,避免发生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

(3)接访对话组

负责人:党工部、人力资源部

职责:负责在处置现场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根据有关政策解答上访人的问题,与上访代表对话,耐心疏导,稳定情绪。

4、预防与预警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4.1.1 保卫部、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党工部应加强信息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预测预报制度,认真监测、搜集、研究分析上访动态,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报告各种可能导致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信息。

4.1.2 任何职(员)工如发现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通过电话等各种形式上报党工部。

4.2 预警行动

4.2.1 接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在获悉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后,应当初步核实并上报党工部。

4.2.2 处理。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并上报党工部。党工部视情况召开处置工作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5、信息报告程序

5.1 领导小组向全公司公布值班电话,保证资源共享、指挥有力。

5.2 党工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3295802。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6.1.1 一般事件启动本预案:10人以上、30人以下,未对生产经营、办公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1.2 严重事件提请综合部启动综合预案或报请上级部门支援:30人以上,发生了堵路、堵大门、破坏生产设备、对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威胁的群体事件。

6.2 响应程序

领导小组在接到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详细了解事件情况,评估等级,上报党工部,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1)一般性事件。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迅速了解情况,主管领导要到现场做工作,相关部门派人到现场协助做工作。随时将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做好出动准备。

(2) 严重性事件。领导小组接报后,迅速了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协调指挥事件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及相关部室领导到达现场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三个工作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入工作程序,现场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

(3)领导小组接报、做出评估上报公司领导后,应依据指示向公司保卫部

消防中心通报。

6.3 基本处置措施程序

6.3.1 先行处置措施

相关岗位当班经济民警在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的前提下,将上访闹事人员拦堵在大门、办公楼外。如少量人员已进入有关场所,应做好进入人员的劝说和控制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在做好劝说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事发地点、事由、人数、现场秩序、人员情绪等情况向综合部值班人员报告。

6.3.2 现场处置基本措施

(1)法律法规宣讲

(2)劝阻与劝离

(3)重点人员的监控取证

(4)强行带离

(5)联系保卫部值班电话和县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

6.3.3 协同配合

在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力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 保证通讯畅通,配备对讲机4部、摄像和照相机各一部、警戒绳一盘。

7.2 组织机构及人员联系方式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4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臵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1.2.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2.3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1.2.4 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

1.2.5 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

1.2.6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够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1.4.1 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大院和重点建设工程的; 1.4.2集体阻断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等道路交通的; 1.4.3 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呼喊口号,散发传单,展示物品或静坐,下跪不起,卧地堵门等,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经接谈、教育仍然滞留不走的;

1.4.4 强占办公场地或其他公用场所,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1.4.5 围攻、纠缠、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或扣押工作人员作人质的;

1.4.6 堵门、堵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1.4.7 打、砸、抢、烧、损坏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的; 1.4.8 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有可能伤害他人或实施破坏行为的;

1.4.9 冲击党代会、政府全会和人代会、政协全会以及其他 2

重要会议会场的;

1.4.10 非法集会、游行和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1.4.11 重大群体性事件正在酝酿和准备时,有必要进行控制和阻止的;

1.4.12 实施其他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1.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王立峰任主任,负责办公室及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全市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总体部署相关应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工作的落实。

2.3 办公室职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工作;监督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执行情况;制定应急工作规划,组织修订应急工作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综合管理、后勤保障、抢险急救;汇总全市群体性 3

突发事件信息,及时研判,提出处理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

2.4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办公室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搜集,监测、搜集的主要事项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人、涉及人数、单位或住址、发生时间、反映的具体问题和要求、事态动向等。

3.2 预警支持

3.2.1 信息报送一般采用电话报送等快捷方式,随后再作书面汇报。

3.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值班电话或住宅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群体性事件处臵完结之前,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通报有关情况。

3.2.3 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将核实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四、处置程序

4.1 首接反应和先期处置措施

4.1.1 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答复意见,并要亲自做闹事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4.1.2 成立现场指挥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临时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成员派人参加现场处臵。

4.1.

3涉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现场参加处臵工作。

4.1.3.1 准确摸排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组织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社会关系,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1.3.2 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闹事人员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其他群众参与闹事,控制群体性事件规模不再扩大。

4.1.3.3 进行劝导,分化瓦解闹事人员,疏导带离能够疏导带离的人员。

五、善后处理

5.1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应进一步做好工作,解决遗留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反复。

5.1.1 派出工作组深入群众中做工作,消除误解,争取群众,控制局势,防止个别骨干人员再次煽动串联,酝酿新的事件。

5.1.2 对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5.1.3 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5.1.4 对因群众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或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附则

6.1 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6.2 本预案由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解释。 6.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5篇

1、评估大梁风电场防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及时修改防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执行程序、行动检查表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大梁风电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其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序和实际操作技能,评估应急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为了切实维护好我大梁风电场的社会政治稳定,妥善处理大梁风电场建设管理领域各种群体性事件,为大梁风电场创造一个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5、提高全员防群体性事件安全意识。

二、演练计划和方案

1、工作原则

要遵循“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妥善、冷静、果断的处置每一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领导下,对全办范围内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和办属各处对对责任范围内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做好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取得员工理解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员工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及时争取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应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要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印发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群体性事件一般不公开报道,确需公开报道的,要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逐级进行审批并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对国内外歪曲性报道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2、组织机构

(一)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对涉及全局的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办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件的处置。

长:朱振海

副组长:史仰泽

员:王瑞显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由史仰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现场统一指挥和力量的调度,负责情况综合、收集信息、上报下达,应急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应急值班电话:0937-5585995

(二)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

(3)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组织实施;

(4)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记者采访等新闻工作重要事项;

(5)研究解决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群体性事件应急演练记录

突发事件概况:

2014年12月19日早上09:00,大梁风电场某外包工程因外包单位未将农民工工资付清,一群农民工因不明事情真相,欲将我大梁风电场大门进行拦堵。

09:05,大梁风电场值班人员通过视频监控设备发现这一情况,立即上报我大梁风电场厂长和整体性事件应急小组组长,并立即启动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09:10,大梁风电场厂长和应急小组已全面到达现场并进行现场情况了解和沟通。

09:25,在厂长和应急小组的全力劝解之下,农民工堵门情况得到缓解,被堵大门基本疏通,农民工们选出三个代表和大梁风电场厂长进行祥淡。

09:30,农民工代表和大梁风电场厂长在大梁会议室进行详细、全面沟通,厂长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协商、调解下,农民工终于明白了他们的工资不是大梁风电场给发的,而是因外包单位拖欠他们的工资,他们应该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已的权益,而不是通过违法的手段而达到目的。

10:00,农民工全部已撤走,大梁风电场群体性应急预案解除。

四、演练总结

1、主要负责人能够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大梁风电场领导小组及全体员工在群体性突发事件中能够快速及时响应应急预案,在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员工之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良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扩大。

群体事件分析研判范文第6篇

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1年8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办事处辖区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预防和减少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使用范围

处置辖区重大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使用本预案。主要包括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行为。

四、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一)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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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办、行政办:负责大规模事件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协调应急处置办公室人员调配,交通车辆调配,确保信息畅通。

2、社会事务办:参与处置民政对象突发事件、参与因社区选举等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事件。做好各社区应急处置安排工作。

3、司法所:协调人民调解组织参与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加强对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为事件妥善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4、综治办:负责处置个体极端行为、群体性事件。

5、城管科:处置因房屋拆迁、改建、建筑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引发的突发事件。

6、经济科:处置因企业经营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

7、安监办:处置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引发的突发事件。

五、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要制订针对突发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个体极端行为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特别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的范围,增强信息分析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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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到位后,应立即派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并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1.事发科室及社区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并带头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2.事件涉及部门的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应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原则。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应立即上报区委、区政府,同时上报领导小组

(2)事发地单位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查、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内容:

①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② 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③ 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④ 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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