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

2023-09-16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1篇

香泉镇中庄村

香泉镇中庄村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香泉镇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村的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预防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能力,现就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制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跨越发展、富民强区目标,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方针,以提升预警和处置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依托,加大创新力度,强化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指挥统

一、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

2、加强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机制、基层应急队伍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3、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处置重大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有关要求

1、推进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指挥机制建设 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应急管理体系,我村明确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和配备应急工作人员,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综合协调职能。

2、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强化各专项指挥机构职能,充分发挥其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作用;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按照事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形势需要,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3、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建立上下贯通、军地协调、部门联动、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隐患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扩大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报告机制建设,着力提高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和应急系统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志愿力量,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类媒体,采取现场活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增强应急管理意识,不断提高防范与应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5、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

通过实战演练,检验机制预案,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充实完善,发挥机制预案最大效用。加强各专业应急力量演习演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联动演练,增强联合作战的实效,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6、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认真总结近年来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协调沟通,优化整合应急资源,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部门联动、单位协同和区域合作,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7、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2篇

一:总则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加强并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

案。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工作范围和级别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

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办法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

3.非法集体罢工、罢课、罢市;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责任分工

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由村支书周剑担任组长,周太开、夏甫昌同志担任副组长,孟发军、宋江武、姜登喜、夏丹为成员。

1.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周剑同志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部署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包片人员对所包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会同各包片人员处理本村内的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周太开、夏甫昌的职责是:组织排查、调解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报送本村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辖区内的应急

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本村要为重大、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二)相关工作人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心村委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3篇

为了及时、妥善地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打、砸、抢、烧”等**事件,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公安特警跨区域拉动演练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依据

本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及级别

本方案适用各类群体性事件和“打、砸、抢、烧”等**事件。根据参与人数的多少,群体性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参与人数在5人以上、30人以下,为一般;

2.参与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300人以下,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在300人以上(含300人)、1000人以下,为重大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含1000人),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处置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委统一领导的原则

(二)坚持区别性质,分类处置的原则

(三)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武器和强制措施的原则

(四)坚持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

(五)坚持依法果断处置的原则

(六)坚持教育疏导的处置原则。

四、组织指挥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成立第二现场指挥部,闫卫党任总指挥,总指挥下设现场指挥和基地指挥部两个机构,现场指挥和基地指挥在总指挥领导下工作,向总指挥负责,总指挥向省厅最高指挥长负责。

现场指挥由第二支队总指挥负责,作训科具体安排部署,各科大队负责人配合,主要任务是受领任务,传达案情,组织开进,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现场清理和总结汇报工作。

基地指挥部由值班指挥长负责,后勤、通信、装备各派出1人,主要职责是上情下达、保持与现场指挥部不间断联系,做好警力增援调配,通信联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五、警力编制及任务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

(一)警戒组:由10人组成(组长:郭天富),担负现场治安秩序,设置警戒带,劝解、隔离和驱散围观群众。

(二)侦察组:由5人组成(组长:),着便衣到事件现场,负责侦察事件的发展情况和主要闹事人员,并及时将侦察到的情况报现场指挥部,必要时配合抓捕组开展抓捕工作。

(三)宣传组:由3人组成(组长:于小飞),负责对现场人员进行政策宣传,现场录像工作,对现场非法录像人员,器材进行控制。

(四)现场处置组(分三大组):

1.盾牌:由陈鑫负责,共40人。着防爆服,持盾牌,T型警棍。主要负责封控隔离、扼守要害,强行驱散等工作。

2. 抓捕组:由戴国玮负责,共5人,着防刺服,携带单警装备,与第一组协同、侦察组配合负责对挑头闹事骨干分子的强行抓捕工作。

3.防暴枪:由牟伟光负责,共10人。着防弹衣,携带单警装备,持防暴枪。协助第

一、二组开展工作,以震慑为主。

(五)医疗救护组:由负责,共2人。携带救护设备迅速抢救伤员。

(六)取证组:由3人组成(组长:项晓华),着便衣携带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想方设法搜集固定证据。

(八)综合组:由负责,主要协助现场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并根据现场情况快速反应,灵活应对,做好警力增援。

六、处置程序

(一)准备阶段

1.迅速集结。接到警情后,由现场指挥部迅速下达指令,通报情况,明确任务分工,参战民警要迅速携带相关装备,做好出警装备。

(二)实施阶段

1.组织开进。完成准备工作后,按规定迅速开进,指挥人员在开进中加强沟通,保持通信畅通,各小组按行进路线和序列,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2.实施现场管制。到达现场后,警戒组要按指令及时划定警戒隔离区,设置警戒线,封闭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并劝阻疏散围观人员;宣传组迅速采取疏导、劝说、喊话方法,进

行法制宣传,并责令人群解散;侦察组要迅速开展侦察工作,并向指挥部及时汇报情况。

3.依法果断处置。处置应严格按程序和现场事态的发展,根据现场情况灵活应对,综合施策,要始终把握法律、政策这条底线,非现场指挥下令,不得使用武器。

4.强行隔离、驱散。在宣传无效后,现场一旦发生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犯罪情形,要按现场指挥指令,现场处置组、取证组要迅速介入,依法果断采取隔离、驱散等强制措施。

5.强行带离或立即拘留。根据侦察组提供的情报和证据,由抓捕组伺机对重点人员和现场带头闹事的骨干分子实施抓捕并带离现场,移交审查组处理。

6.诫勉谈话,依法追究责任。在群体性事件平息、时机基本成熟以后,要对群体性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进行处理,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维护社会稳定。

(三)结束阶段

1.清点、登记抓获的闹事的策划、组织者,骨干分子缴获的物品,做好后期取证工作。

2.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组织队伍清理现场。

3.全力做好处置的后期留守、巡逻等工作。

4.点验处警人员和携带的警械、装备及器材。

5.指挥部统一下达撤离命令,组织队伍到指定位置集结。

6.听取处置情况讲评情况。

七、处置纪律及注意事项

(一)全体参战民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

(二)接到指令后,各级指挥员要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部集结,迅速了解警情,按职责任务分工及时开展工作。

(三)处置工作中应严格按规定着装及注重警容风纪,装备携带规范齐全,行动要坚决果断,迅速有力,同时,应加强自我防护,注意自身和装备器材的安全防范,避免意外损害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四)必须根据指挥部的指令使命警械武器及强制措施,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造成扩大事态或不良影响。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4篇

以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群体性突发事件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企业安全与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根据《***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订《***有限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害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对及处置。

三、组织机构

成立***有限公司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安全机务科科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机务科(电话:工作日********,非工作日及夜间:********,传真:********)。

四、事件类型

1、 聚众冲击、围堵上级部门、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目标的。

2、 利用交通工具居中堵塞交通或通过聚众静坐非法占据办公区域等重要场所的。

3、 罢工、罢运,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

4、 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等事件。

5、 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人员滞留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五、工作要求

处置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决。

2、 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理解“和谐社会”重要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3、 理性克制,防止激化。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的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参与者的说服教育,引导参与者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 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给予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企业和社会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报警,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5、 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得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 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六、应急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须快速反应,根据事故性质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并根据《***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报告制度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

1、 凡出现涉及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苗头或群体性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由事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出面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应当解决的要明确答复。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讲清道理,并做好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公司,并做好处置准备。

2、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及时、主动做好工作,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等临时应急组织,并向公安部门报告备案。

3、 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负责现场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参与者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面对面地做参与者的工作,对参与者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教育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控制事态发展。

4、 查明挑头人或组织者,现场处置领导要亲自与其谈话,表明态度,开展法制教育,做好思想工作。对煽动群众闹事、散布谣言的,尽量将其劝离,并及时通过摄像、照相和录音等手段收集证据,为事后处理做准备。

5、 对于严重危害企业安全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争取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应迅速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现场处置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七、应急结束

群体性突发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公司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5篇

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小社会影响,促进和谐工商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信访稳定工作要求,现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等到北京、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省市局等部门集体上访。因利益诉求、信访突出等问题到重点场所聚集、堵塞交通道路、影响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处置本单位的群体性事件负总责。在群体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必须坚持“现场第一原则”,主要领导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报告情况,第一时间决策指挥,及时依法处置,迅速控制局面。

(二)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注重从源头上防止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坚决防止因决策失误、工作粗糙、处罚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群体性事件的各种诱因,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

(三)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同时,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疏导、沟通、协商、调解等方法,积极稳妥地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情绪疏导,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四)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各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服从分局统一调度指挥,不得延误和推诿。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

(五)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的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三、组织体系

(一)机构设立。分局成立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云鸿任组长,分局副局长李海明任副组长,分局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对分局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协调处置工作,由分局人事科科长陈刚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局监察室副主任李爱民兼任副主任,分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总指挥。凡是分局干部职工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亲临现场指挥处置。

2、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相关资源。

3、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分局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及时赶到现场做工作,迅速掌控局面,妥善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三)分局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预案,并认真做好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警防控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收集有关信息,提出预测报告和应对措施。领导小组根据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群体性事件进行预警,以便提前防范,化解风险。同时,要严格执行群体性事件报告制度和倒查制度,凡漏报、迟报、误报和瞒报群体性事件紧急信息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坚持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制度。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不稳定因素的集中排查,确定重要部位、重点群体及重点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实行挂牌督办,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明确控制和解决不稳定问题的时限,切实将问题控制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齐抓共管责任制。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干部职工制度。落实干部职工来信来访登记、查办、督办、结案、反馈制度和信访稳定联席会议制度。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对发生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省市局及其周边重点地区聚集上访和串联进京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2、对发生在分局机关的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通知涉事相关单位领导带队迅速赶到现场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3、对发生在分局各单位内部的群体性上访事件,事发单位应启动应急预案,单位领导必须迅速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分局。处置有困难的,可向分局请求支持。

(二)现场处置程序

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局相关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接待并劝导上访人员到指定接待场所,上访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应迅速到现场做劝返接回工作。

2、处置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单位协助的,领导小组应及时协调各方到场,形成处置合力。

3、及时了解掌握和上报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情况。

4、对在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出现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车辆、破坏公共财物、危及人身安全、推打谩骂接待人员等过激行为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批评和教育无效的,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采取果断的现场处置措施。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群体性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上访人员被劝返回当地或本单位后,对承诺解决的问题,责任单位必须尽快兑现,把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二)经验教训总结。要认真分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并形成专题报告。同时,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预案。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分局对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在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中有下列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甚至违法乱纪,激化矛盾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二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群众上访的有关责任人员;三是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甚至压制及时如实上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四是处置工作中因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七、保障措施

要保证灵通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有一支数量充足、集结迅速、听从指挥、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并具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的应急队伍;要为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和劝返上访干部职工提供交通车辆的保障;最大限度地保证应急处置工作人、财、物的需要。

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范文第6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臵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2.1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

1.2.2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2.3 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1.2.4 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

1.2.5 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教育疏导、依法严厉打击相结合的原则;

1.2.6 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够得到满足时,受人策动,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并造成甚至引发某种治安后果的非法集体活动。

1.4.1 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大院和重点建设工程的; 1.4.2集体阻断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等道路交通的; 1.4.3 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大字报,呼喊口号,散发传单,展示物品或静坐,下跪不起,卧地堵门等,规模较大、影响恶劣,经接谈、教育仍然滞留不走的;

1.4.4 强占办公场地或其他公用场所,严重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的;

1.4.5 围攻、纠缠、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或扣押工作人员作人质的;

1.4.6 堵门、堵路,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 1.4.7 打、砸、抢、烧、损坏公私财物,聚众闹事的; 1.4.8 携带管制器械、爆炸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有可能伤害他人或实施破坏行为的;

1.4.9 冲击党代会、政府全会和人代会、政协全会以及其他 2

重要会议会场的;

1.4.10 非法集会、游行和大规模集体上访的;

1.4.11 重大群体性事件正在酝酿和准备时,有必要进行控制和阻止的;

1.4.12 实施其他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行为的。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1.1 成立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市局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个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1.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由王立峰任主任,负责办公室及日常工作。

2.2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决定全市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总体部署相关应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通过整合各相关部门力量,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组织协调、指导重大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警、响应、结束、善后处理等工作的落实。

2.3 办公室职责: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工作;监督应急领导小组决定执行情况;制定应急工作规划,组织修订应急工作预案;督促、检查应急工作中的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工作综合管理、后勤保障、抢险急救;汇总全市群体性 3

突发事件信息,及时研判,提出处理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

2.4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

三、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办公室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搜集,监测、搜集的主要事项有:群体性事件的组织人、涉及人数、单位或住址、发生时间、反映的具体问题和要求、事态动向等。

3.2 预警支持

3.2.1 信息报送一般采用电话报送等快捷方式,随后再作书面汇报。

3.2.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值班电话或住宅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群体性事件处臵完结之前,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通报有关情况。

3.2.3 办公室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和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将核实情况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四、处置程序

4.1 首接反应和先期处置措施

4.1.1 办公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点,并及时向市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制定答复意见,并要亲自做闹事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4.1.2 成立现场指挥部。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办公室牵头成立临时指挥部,临时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及时通知相关成员派人参加现场处臵。

4.1.

3涉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亲自带领工作组到现场参加处臵工作。

4.1.3.1 准确摸排群体性事件组织人员的详细情况,包括组织人的家庭成员及其社会关系,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4.1.3.2 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闹事人员所属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其他群众参与闹事,控制群体性事件规模不再扩大。

4.1.3.3 进行劝导,分化瓦解闹事人员,疏导带离能够疏导带离的人员。

五、善后处理

5.1 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应进一步做好工作,解决遗留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反复。

5.1.1 派出工作组深入群众中做工作,消除误解,争取群众,控制局势,防止个别骨干人员再次煽动串联,酝酿新的事件。

5.1.2 对可能导致事态反复的不安定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化解。

5.1.3 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应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

5.1.4 对因群众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或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六、附则

6.1 本预案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

6.2 本预案由市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解释。 6.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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