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联盟范文

2023-11-12

校企联盟范文第1篇

校行政:

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学院的发展定位,管理学院积极探索我校经管理类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之路。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创建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即联合20余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创建适合我校学科性质和办学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这一合作机制的创建,一方面便于学校紧密结合企业的用人需求,更好地开展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也便于校企之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的支持。为此,特请学校同意并支持管理学院实施这一构想。

当否,请批示

附件:《“高校—企业联盟”实施方案(草拟)》

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高校—企业联盟”实施方案(草拟)

为了探索我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之路,推动教师开展应用型、对策型的科学研究,管理学院拟联合20余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共同创建“高校-企业联盟”。拟建的“高校-企业联盟”是一种适合我校学科性质和办学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校企双方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一种探索,也是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型、对策型研究、更有针对性地推进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的一种尝试。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定位

拟建的“高校-企业联盟”将恪守“真诚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校企之间的需求沟通、资源共享和长期合作,实现如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创建一种比较稳定的战略合作机制,为西南政法大学的开放办学和实务特色探索一条新的路径;

2.强化我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机衔接,培育我校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3.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人才、知识和智力支撑,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合作领域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校企双方拟在如下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一)资源共享方面

1.学校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聘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学校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或兼职研究人员;

2.根据企业需求,学校派遣相关教师或学生到企业挂职,从事经营管理实践工作;

3.校企双方定期或定期地开展信息交流,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和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二)人才培养方面

1.学校接受企业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培训要求,满足企业对特殊人才的需求;

2.企业根据学校的请求,参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过程,尽可能为学生的实习、实践和就业提供帮助;

3.学校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职工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内部培训,帮助企业推进员工的培训与发展。

(三)科学研究方面

1.根据企业的需求,学校组织教师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2.根据企业的需求,校企双方可以组成联合项目组,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和研究;

3.学校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吸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应用型研究;

4.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学校师生提供调研和资料收集的方便; 上述未包含的合作事项由校企双方另行商定。

三、权利与义务 (一) 校方

1.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各类管理人才的培训提供方便; 2.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方便; 3.委派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4.为企业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考试、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5.推荐优秀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6.优先向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

(二)企业

1.根据学校要求,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学校学生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课堂专题授课;

2.为学校建立“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提供方便;并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3.为学校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方便; 4.为学校教学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5.为学校优秀教师挂职锻炼提供方便;

6.为学校建立“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方便,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和机会。

四、运行机制

1.制定《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章程》,并以此作为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前提条件;

2.联盟的形成以学校和拟加盟企业之间的双边协议为基础,学校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不断推动联盟的扩大;

3.依据《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章程》,成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4.联盟成员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流和沟通,商定合作的具体事项或发展方向;

5.加盟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事项由校企之间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

6.联盟理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高层论坛,就某个专题开展深入研讨,不断扩大联盟的影响力;

7.联盟建立专项基金,以维持校企双方交流合作的日常开支。校企双方在合作具体事项上的成本支出在友好协商基础上由专项合作协议具体规定;

校企联盟范文第2篇

校行政:

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学院的发展定位,管理学院积极探索我校经管理类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之路。为了更好地推进这一工作,学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创建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即联合20余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创建适合我校学科性质和办学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这一合作机制的创建,一方面便于学校紧密结合企业的用人需求,更好地开展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另一方面也便于校企之间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的支持。为此,特请学校同意并支持管理学院实施这一构想。

当否,请批示

附件:《“高校—企业联盟”实施方案(草拟)》

管理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附件:

“高校—企业联盟”实施方案(草拟)

为了探索我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之路,推动教师开展应用型、对策型的科学研究,管理学院拟联合20余家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共同创建“高校-企业联盟”。拟建的“高校-企业联盟”是一种适合我校学科性质和办学特色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是校企双方合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的一种探索,也是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型、对策型研究、更有针对性地推进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的一种尝试。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定位

拟建的“高校-企业联盟”将恪守“真诚合作、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通过校企之间的需求沟通、资源共享和长期合作,实现如下三个方面的目标:

1.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创建一种比较稳定的战略合作机制,为西南政法大学的开放办学和实务特色探索一条新的路径;

2.强化我校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机衔接,培育我校工商管理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的特色和优势;

3.为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人才、知识和智力支撑,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合作领域

根据西南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科的发展方向,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校企双方拟在如下领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一)资源共享方面

1.学校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聘请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到学校担任客座教授、兼职教师或兼职研究人员;

2.根据企业需求,学校派遣相关教师或学生到企业挂职,从事经营管理实践工作;

3.校企双方定期或定期地开展信息交流,为高校的教学、科研和企业经营管理实践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

(二)人才培养方面

1.学校接受企业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培训要求,满足企业对特殊人才的需求;

2.企业根据学校的请求,参与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过程,尽可能为学生的实习、实践和就业提供帮助;

3.学校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职工提供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内部培训,帮助企业推进员工的培训与发展。

(三)科学研究方面

1.根据企业的需求,学校组织教师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2.根据企业的需求,校企双方可以组成联合项目组,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和研究;

3.学校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吸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共同开展应用型研究;

4.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学校师生提供调研和资料收集的方便; 上述未包含的合作事项由校企双方另行商定。

三、权利与义务 (一) 校方

1.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各类管理人才的培训提供方便; 2.根据企业需要,为企业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提供方便; 3.委派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指导学生实训、实习;

4.为企业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考试、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等提供培训与方便;

5.推荐优秀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 6.优先向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

(二)企业

1.根据学校要求,推选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为学校学生举办专题讲座或进行课堂专题授课;

2.为学校建立“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提供方便;并按照甲方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安排实习内容、指导实习过程,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3.为学校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提供方便; 4.为学校教学参观考察提供方便; 5.为学校优秀教师挂职锻炼提供方便;

6.为学校建立“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方便,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和机会。

四、运行机制

1.制定《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章程》,并以此作为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前提条件;

2.联盟的形成以学校和拟加盟企业之间的双边协议为基础,学校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不断推动联盟的扩大;

3.依据《西南政法大学“高校-企业联盟”章程》,成立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

4.联盟成员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流和沟通,商定合作的具体事项或发展方向;

5.加盟企业与学校之间的合作事项由校企之间的合作协议具体规定;

6.联盟理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高层论坛,就某个专题开展深入研讨,不断扩大联盟的影响力;

7.联盟建立专项基金,以维持校企双方交流合作的日常开支。校企双方在合作具体事项上的成本支出在友好协商基础上由专项合作协议具体规定;

校企联盟范文第3篇

中小学之间建立校际合作网络既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业成绩,也有助于教师的专业发展。根据学校自愿加入的程度、内部的权力结构、规模的大小、外部力量的介入情形等要素,校际合作网络可以有多种类型及模式。为了切实发挥校际合作的真实效益,必须使各合作学校之间展开共事性协作,形成稳固的探究共同体,并采用分配领导制,使各成员都成为系统思考者。

关键词

校际合作网络 学校改进 学校密度 分配领导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教育界对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改进的研究已经历了三个阶段或范式的转型,而当前这类研究已进入到第四阶段,即将网络化(networking)视为学校改进的关键因素之一。这里的网络化原则上是指以校际合作为基础和主体,联合社区、家庭、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等而建立起相互依赖的有一定规模的复杂系统,所以也称为校际合作网络。关于学校与社区、家庭等机构合作的文献,在国内外都已十分丰富,但针对校际合作的研究,尽管在教育实践中早就存在,却直至近几年才有突破性的成果,而我国在这方面则仍须迎头赶上。为此,本文拟从成效、类型和建设策略三大维度,对中小学校际合作网络进行初步探索,以期为我国学校改进的研究与实践提供新的启示。

一、校际合作网络的成效

考察校际合作的实际效益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程,由于校际合作牵扯的关系面太广,内部又涉及太多不可控制的变量,因此考察作为整体的校际合作对某个班级教学改良、某批学生成绩提升及某些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力是有难度的。不过目前西方国家许多研究者通过对合作前后学校面貌的“深描”,配合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已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校际合作所产生的积极效益。这些效益集中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1.学生学业成就的提升

提升学生的学业成就既是各个学校的核心教育目标,也往往是学校之间结成联盟的主要动力之一。首先,对于那些有特殊需求或处境不利的学生,单个学校可能缺乏配套资源的支持,难以保证他们的健全发展,而合作网络却可集合并调动一系列的人力与物力资源,获得社区以及整个社会的有力支援,因此能为这些学生的发展缔造出更适宜的条件。目前国际上已有不少研究指出,校际合作网络对提高处境不利学生的学习成绩(特别是在阅读、数学、语言等核心科目领域)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也可显著缩小少数族裔和主流群体、差生和优生之间的成绩差异[1]。除此之外,校际合作也能对普通学生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不仅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也能提升他们在各种学习活动中的参与度,增强自尊和自信意识,改善对学校的态度等[1]。

其次,单个学校经常会遭遇一些自身无力克服的难题,领导者也会苦于环境的限制无法推行自己的教育理念,而合作网络的创建则可提供给学校更多的社会及人力资源,以化解可能的挑战,同时也能减少推行某些特色教育所带来的社会风险。许多英国本土的研究早就指出,校际合作网络能帮助领导者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短期效益和促进学生全方面发展的长期目标之间取得某种平衡,也就是说,在合作网络之中,学校更愿意从强调学生学习成绩的短期目标中摆脱出来,甘冒一定的“风险”去追求长期的更为根本的教育目标[2]。

2.教师专业发展的推进

从美国的“全国写作计划”到地区性的“芝加哥安嫩伯格挑战”项目(1995-2001),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的“基于表现的学校网络”,均可见校际合作对教师专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效益,这种效益主要反映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它能促进教师与地区、全国及国际上的教育专家进行对话与协作。单个学校基于财力和人脉上的限制,所能邀请到的外部专家在数量和水平上总是有限,而基于校际合作网络对地区乃至全国的影响力,以及财政实力的增加,必能吸引及招募更多、级别更高的外部专家前来参观、交流并相互合作,从而有助于教师进一步拓宽教育的视野,积累研究的素养。

其次,它能促进教师反省自身实践,提升他们进行教育革新的实力。校际合作网络可以通过与大学或其他外部教育机构的联络,提供更正式且持续的培训,创造稳定的学习共同体,为教师反思教育实践,推动教育革新搭建更好的平台。例如美国旧金山湾区由87所学校组成的网络就与“湾区学校改革协会”合作,为各校教师提供关于探究教学的长期培训[3]。同时,学校之间也可就某些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教师座谈会,相互交流看法,加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并找寻可能的突破路径。另外,校际合作网络还有助于创造一种相互讨论、勇于探索并以集体行动解决问题的文化氛围。

再者,它可促使教师将理念付诸行动,发起课堂教学的变革。一方面,校际合作网络所提供的教师专业发展机会对教师来说可能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更能有效激发教师产生变革的实质行动。另一方面,校际合作网络还能创造一种支持革新的集体氛围,更易于将教育变革的影响力从一校扩散到各相关学校,从而带动各个学校的实质性改进。

二、校际合作网络的类型学分析

针对校际合作的具体类型,我国部分学者已作了简略探讨,如薛海平、孟繁华根据网络建设的动力机制将校际合作分成强政府、强市场,强政府、弱市场,弱政府、强市场,弱政府、弱市场四种类型[4];孙洋洋则按照占据支配地位的主体的不同将校际合作分为政府主导型、大学参与型和学校自主型三种类别[5]。但要真正理解校际合作的复杂多样性,还得从以下4个基本维度着眼,这些维度同时也是学者在研究跨公司合作时的常见指标。

1.权力结构

在自愿的合作中,各方关系在理论上是平等的,尽管由于各校不同的社会影响力与领导能力等,完全平等的局面并不容易达成,往往某所相对较“强”的学校会占据更优势的地位。而在强迫的合作中,各参与者之间的主次关系相对较鲜明,因为这种合作常带有“一对一辅助”的性质,其结果往往是强势学校的员工陷入合作的“无意义”状态,而薄弱学校的职员则普遍产生一种“压迫”和不被认可的感觉,最终易使双方交恶。当然,合作也会以某所具有旗舰性影响力的学校为中心,其他学校则自愿受它的引领与指导。相对而言,共同服务于同一社区或地区的学校更易构成平等的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几所发展水平相似的学校之间,尽管相互竞争的社会机制(譬如争夺生源等)可能会阻碍这种合作的达成及深入。同时,薄弱学校为提升学生成绩及社会影响力,也会自发构成关系平等的互助联盟(如边远地区的学校联合体),但研究显示,这种类型的合作所产生的成效往往不够明显[6]。

2.网络密度

这个指标折射了学校之间的合作程度或各校的实际参与度,涉及两方面的基本要素。一是参与到合作之中的实际人员,譬如合作可能仅在学校校长及中层干部之间进行,而不涉及底层的基础员工;合作也可能发生在某个特殊学科领域的教师之间,而较少涉及行政管理人员。从理论上来说,学校所有成员都可以参与到合作项目中,但这种个案极其罕见,而且由于已有的校际合作文献几乎都集中在教师和行政领导层面,而没有从学生的视角出发,探讨他们对合作本身的态度或贡献,因此学生事实上是游离在合作主体的范围之外的。二是合作活动的类型、频率和深度,如很多合作学校之间虽然定期举行教师交流会或校长论坛,但教师之间互相观摩课堂、共同研发课程方案等更深层次的活动却很少进行,因此整个合作会停留在比较肤浅和形式化的层面;而另外一些学校则可能邀请境内外教育专家做顾问,推行一系列课堂变革乃至校园文化改造运动,则会使整个合作具备更强的社会意义。在合作的频率上,则并非是愈频繁愈好,一方面随着频率的增加,运营整个网络的难度也会同时增加,另一方面,每次互动多少会产生“冗余”(redundancy),而过多的冗余可能会使各方产生“合作疲劳症”,严重时会酿成网络发展的停滞乃至崩溃[7]。

3.外部力量的介入度

校际合作不单纯是学校之间的合作,在国内外越来越多的校际合作网络已同时容纳社会上其他组织或个体,包括政府部门、非盈利的社会福利机构、境外专家等。这些外部力量在校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有些仅仅是为学校之间的合作做牵头之人,如学校对口辅助项目中的教育行政部门;有些则成为网络的有机组成部分,如社会福利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等;另一些则可能扮演起“主推手”的角色,如研究团队或教育专家等。外部力量的介入对校际合作的影响可能是积极的,也可能是消极的,教育行政部门或来自大学的研究人员凭借其权威地位易于对作为合作者的学校指手画脚,有时产生不适当的干预,从而破坏已有的关系网络。而在理想的情况下,引入这些外部力量则会增进网络运营的有效性,扩大网络本身的知名度与社会影响力,并提高学校改进项目的成功率。

4.学校密度

校际合作网络的形成需要至少两所学校的参与,多则不限,虽然在现实中,两所学校之间的合作最为常见。合作网络的规模会随时间而变化,一些学校可能因各种原因而退出网络,其他学校则可能成为网络的新成员,但无论何种变化,都会对网络内部既有的关系产生重要影响,特别是在网络规模缩减的情况下。网络规模并非是愈大愈好,规模愈大,则相互交往的模式即愈复杂,管理网络的成本便会随之提高,整体行动的效率也会减缓。因此在规模较大的网络中,须着力打造“中心—外围”管理模式,使某些学校成为整个网络运行的核心力量,将其他学校联结成一有机整体[6]。网络越大也会导致原有合作意图的模糊化和冲突的加剧,因为网络通常不会拒绝新成员的加入,但新成员未必完全认同网络本身的价值体系,因此衍生的冲突势必不可避免。

三、建立有效合作网络的基本策略

诚如前言,校际合作网络对教师和学生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效益,但要使这种效益真正产生,则网络本身必须是适宜、稳固且可持续发展的。可是这种校际合作网络本身的建设并不容易,因为跨校合作所面临的许多难题是单个学校所从未应对过的。如围绕网络内部各个学校及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内部各教师、领导者和外部人士之间的关系等,都会衍生出各类挑战。为应对这些挑战,许多研究者都曾提出过建议性的策略,如薛海平、孟繁华便提出了建设校际合作伙伴关系的五项行动准则[4];韦庆嘉则认为加强制度建设、依托外部资源等措施有助于加强高校之间的合作[8]。而在所有相关策略中,以下三项策略经受住了许多学校改进项目的考验,被普遍认为是有效合作网络建设的基本条件,兹简述如下。

1.共事型协作

朱迪丝指出网络内的校际协作可分四类:一是讲故事和了解观点,学校之间偶尔进行非正式的接触,通过故事分享和友情交流,知道某种理念或方法,但各校并没有明确意识到它们自己在教育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与同行的对话仅仅是展现他们各自的喜好而已。二是扶持和帮助,学校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开始期望从别校那里获得专业上的帮助或建议,及情感上的同情与共鸣,但这种期望仍建立在学校对自身教育实践尚未深入反思的基础上。三是分享,学校相互分享教育及管理上的方法、理念与材料,使工作的某些方面暴露于他校面前,但对课程与教学的某些根本看法仍可能被隐藏起来。四是共事(Joint work),学校意识到教育是一项共同事业,有赖于各校贡献自身才智,因此主动寻求与他校的对话;并保持一种开放的心态,将本校的根本理念公之于众,且虚心接纳外部反馈,珍视他校的观念与价值[9]。

有效的网络要求跨校协作更多地具有共事的性质(虽然其他三种协作方式可能也会同时存在于网络之中),因为共事能够显著改善学校教育者的观念与实践[10]。但共事本身的达成并不容易,因为它要求各参与者放低姿态,勇于检视自身的问题,并接纳其他组织或个体的批判,而事实上人人都有一种天然的心理防卫机制,对外界批评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自我辩护和抵制。因此这种协作必须建立在一种高度信任的关系中,这里的信任主要指一种基于对他人意图与行为的正面预期,而产生的一种愿意接受可伤害性的心理状态[111,只有信任才能使那些有不同教育理念的教育者与学校始终走在一起,形成相对稳固的专业共同体,并促进各校达成更好的改进绩效,而共同参与某些活动(特别是共同做研究与反思),则尤能促进这种信任机制的形成与巩固。

2.探究共同体

有效的校际合作要求各校形成鼓励员工勤于探究的文化氛围,使他们随时反省自己作为教育者的生活现状和教育本身的核心议题,将个人的观念系统建立在充分反省的基础之上,构筑起专业发展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探究在根本上具有批判和创造性,就批判性而言,它要求教育者勇于纠正他人和自我纠正,敏于环境(即认同例外、偶然性与非正规情境,明白某些意义不能实现跨情境或领域的迁移等),断明观念背后的假设与标准,避免和排除可能的逻辑谬误等[12];就创造性而言,它要求教育者增强对问题的敏感性,适时突破并超越已有的陈见,并提升思维反应的机敏度等。

探究习惯的养成,能使教师明了基础教育问题的本质所在,认同学校改进与校际合作的必要性,并能为学校变革的发生献上更有参考价值的意见。而跨校探究共同体的成立,则有利于各校员工之间进行更充分的思想交流,共同探索出解决教育问题的合理方案。许多研究结果显示,当学校之间形成这种合作探究的风气,积极质疑网络内低效的工作程序,检视新的教育理念,寻找化解冲突和融合差异的合理途径时,学校改进的成效最为显著[13]。

3.分配领导制

校际合作倡导网络模式的控制机制,即分配领导制(或共享领导制、团队领导制),首先赋予那些平时没有领导经验的人以一定权力,使他们有机会参与到支持网络的领导活动中,成为中层干部,如主持跨校大型活动,组织探究共同体,提供同事专业发展所需资源和信息,草拟行动计划或方案,评估学校革新进程等。领导团队的具体组成人员和规模常因学校大小、学科种类、任务类别等因素而有差异,例如对教学实践的总体监控和评估,往往由校长及其助理和课程专家负责执行;而对特定学科教学现状的比较分析,则会邀请各校学科教师担任领导者;改进语言、社会等学科的领导团队则通常比数学、科学等学科的领导团队要更多元化等[14]。分配领导制亦主张领导实践是领导者、追随者和环境之间频繁互动的复杂系统,而不是领导者个人的独角戏,在这种互动中,相互依赖与界定是其主要特点,如领导者对网络环境施加影响,但网络环境反过来也会塑造领导者自身;领导者和追随者之间的关系亦复如是,因此每个人都应是富兰所说的“系统思考者”,能统观全局,并相互支援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Les Bell, Ray Bolam and Leela Cubillo.A systematic review of the impact of school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on student outcomes.London:Eppi-Centre,Social Science Research Unit,Institute of Education,2003.

[2] Mark Hadfield and Michael Jopling.The potential of collaboratives to support schools in complex and challenging circumstances. Nottingham,NCSL,2006.

[3] Christopher Chapman,Mark Hadfield. Realising the potential of school-based networks.Educational Research, 52(3).

[4] 薛海平,孟繁华.中小学校际合作伙伴关系模式研究[J].教育研究,2011(6).

[5] 孙洋洋.不同类型学校合作伙伴关系的冲突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博士论文,2011.

[6] Daniel Muijs,Mel West & Mel Ainscow.Why Network?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on Networking[J].School Effectiveness and School Improvement,2010.21(1).

[7] Mark Hadfield.Middle Leaders and the Nature of Distributed Leadership in Networks[R].Paper presented at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American Educational Research Association,Montreal,Canada,2005.

[8] 韦庆嘉.加强校际合作,走合作共赢之路[J].广西教育,2009(1).

[9] Judith Warren Little.The Persistence of Privacy:Autonomy and Initiative in Teachers’ Professional Relations[J].Teachers College Record,1990.

[10] Steven Katz and Lorna Earl.Learning about Networked Learning Communities[J].School Effectiveness and School Improvement,2010,21(1).

[11] D.Rousseau,S.Sitkin,R.Burt and C.Camerer.Not So Different After All:Across-Discipline View of Trust[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8,23(3).

[12] Matthew Lipman.Thinking in Education[M].Lond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13] Judith Warren Little. Nodes and nets: Investigating resources for professional learning in schools and networks[R].Nottingham,England:National College for School Leadership,2005.

[14] James P.Spillane. Distributed Leadership[J].The Educational Forum,2005,69(2).

【责任编辑 孙晓雯】

校企联盟范文第4篇

第一条 联盟的名称:XXXXXXXXXXXXXXXX 第二条 联盟的性质:XXXXX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积极投身于XX产业,从事XXXX产品及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XXXX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协助政府提升产业整体的技术研发水平及制造水平,促进在中国建设完整的产业链和成熟健康的市场,维护产业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 联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六条 联盟总部(即联盟秘书处所在地)设在:XXXXXXXXX。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联盟的业务范围:

(一)促进XXXX产业内部及与其他产业在技术、经济、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合作,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并完善XXXX产业链;

(二)推动制定XXXX产业的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使其在本行业和其他相关行业中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推广,推动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诉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四)组织联盟成员推动XXXX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搭建XXXX产业共享信息、培训交流的平台,促进产业资源有效利用,对外开展咨询服务和人才培训等活动;

(六)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交流与合作,维护XXXX行业利益、形象;

(七)组织联盟成员防止行业不正当竞争,积极应对纠纷;

(八)开展有益于XXXX产业发展的公益事业。 第三章 成 员

第八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或准备从事XXXX产业的研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机构,承认本章程,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为联盟正式成员,享受联盟成员权利,承担联盟成员义务。

第九条 成员分为理事会成员(简称理事)和非理事会成员(简称成员)。

(一)理事会成员:

联盟发起人(联盟发起人是指积极参加联盟成立初期的活动,并自愿作为发起人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组织)为当然的理事会成员;承认本章程的非理事会成员,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理事会成员。

(二)非理事会成员:

承认本章程,向联盟提出申请并经理事会成员提名,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理事会决议通过,即可成为联盟非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1、为联盟成员;

2、对XXXX产业有重要贡献和影响力;

3、遵守适用于理事会成员的有关规定;

4、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申请成为非理事会成员:

1、承认联盟章程;

2、有加入联盟的意愿;

3、支持XXXX产业发展;

4、遵守联盟知识产权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

5、由理事会决议,并经全体理事会成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十一条 加入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经理事会成员提名;

(二)提交加入联盟的下列书面材料:

1、加入联盟的申请;

2、申请单位的介绍材料和法人证件复印件;

3、申请单位的XXXX产业发展计划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三)联盟秘书处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意见提交理事会;

(四)理事会讨论并做出决议;

(五)联盟秘书处向获得同意并已缴纳相关费用的申请单位颁发成员证书。

第十二条 成员退出联盟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向联盟理事会提交书面退出声明,并交回成员证书;

(二)自提交退出声明日三十日后退出联盟。成员退出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三)1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联盟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三条 成员违反联盟章程及其他制度或做出不利于联盟的行为,并在接到理事会发出书面警告六十日内无改正行为,予以除名。成员除名后,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成员被联盟除名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十四条 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非理事会成员:

1、有权参加联盟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3、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工作组的活动;

4、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有关技术等相关资料;

5、有权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

6、有权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

7、有权申请成为理事会成员;

8、有权退出联盟。

(二)理事会成员:

1、 非理事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2、参加理事会会议,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优先获得联盟服务的权利;

4、向秘书长提议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和理事会临时会议;

5、委派代表参加秘书处;

6、对联盟财务收支进行查询;

7、有权向理事会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议案;

8、有权退出理事会或联盟。 第十五条 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一)非理事会成员:

1、遵守联盟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联盟的决议;

2、积极承担和配合联盟委托的各项工作;

3、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

4、维护联盟的利益和合法权益;

5、按联盟规定缴纳会费;

6、设立一名联络员,向联盟及时反映本单位的信息,提供成员的资料和变化情况;

7、保守联盟商业秘密。

(二)理事会成员:

1、非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2、按时参加理事会的活动;

3、积极完成理事会指定的任务;

4、应秘书处的要求派代表参加秘书处的工作。

第十六条 附属机构:成员公司拥有或可以控制其附属机构50%以上的股权,并且附属机构与其母公司有相同的XX产品经营领域,那么附属机构的成员资格应包含在母公司内。母公司应代表附属机构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上进行投票。与成员单位有关联的公司(除了其附属机构外)应交纳各自的会费,并且其在会议中有独立的一票表决权。附属机构也可以自愿成为独立的成员,交纳一份成员费,但是附属机构的投票权和工作组的成员资格应由母公司来代理,除非理事会考虑到此附属机构已很大程度上独立于母公司等因素,并批准该附属机构可在理事会会议、联盟大会和工作组会议中行使自己的投票权。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联盟秘书长召集。联盟大会须有联盟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联盟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理事会或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联盟大会临时会议。 联盟大会的职权:

(一)审批理事会做出的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批准和修改联盟章程;

(四)换届选举理事会成员;

(五)决定终止、清算等事宜;

(六)其他须经联盟大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联盟的决策机构,对联盟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首届理事会由联盟发起人组成。 理事会设立联合主席不超过五个,副主席若干,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联合主席和副主席在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开。除非另有规定,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或紧急情况,经三名以上理事会成员提议,二分之一以上理事会成员同意,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的决议,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二)筹备并组织召开联盟大会;

(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修改章程的决议;

(四)选举产生理事会和联盟的主席、副主席;

(五)决定联盟秘书处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六)决定各工作组组长的任免;

(七)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

(八)审议批准联盟机构的设置和变动,领导联盟秘书处及各工作组开展工作;

(九)审议批准各工作组提交的有关提案;

(十)制定联盟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

(十一)制定向政府有关部门的建议和报告;

(十二)决定成员的吸收或除名,批准成员的奖励和惩戒;

(十三)通过提请联盟大会审议变更、终止联盟等重大决议;

(十四)解释联盟章程;

(十五)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联盟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根据需要设置副秘书长若干名。秘书长、副秘书长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任期不超过两届。

秘书长或经理事会认可的副秘书长为联盟法定代表人,向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联盟秘书处的职责:

(一)执行联盟大会及理事会决议,协调管理联盟内各工作组及成员的活动;

(二)负责筹备联盟大会会议及理事会会议的召开;

(三)起草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四)起草联盟工作总结和报告;

(五)负责受理企业加入联盟的申请,对申请实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六)依据联盟有关制度,提议除名违规成员及受理成员退出联盟的申请;

(七)负责联盟大会和理事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条 联盟大会及理事会联合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XXX产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本职工作;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

第二十一条 联盟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成立若干工作组,工作组相关规则另行确定。

各工作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若干名。组长及副组长人选由工作组推荐,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每届组长及副组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各工作组在联盟理事会及秘书长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各工作组的组员会议由各组组长负责召集。 工作组组员会议的职责:

(一)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协调本工作组中成员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和经济合作;

(三)推荐组长和副组长人选;

(四)讨论和决定本工作组内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各成员单位应按要求,确定与联盟有关工作机构相对应的代表人员和联系人,以便加强联系,使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章 财务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联盟的经费主要来源:

(一)成员单位按联盟规定缴纳的会费;

(二)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 联盟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十六条 联盟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联盟大会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联盟的资产,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包括成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 联盟理事会每年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财务审计。 第二十九条 联盟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条 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表决通过后报联盟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联盟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二条 联盟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三十三条 联盟终止动议须经联盟大会表决通过,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四条 联盟终止前,须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联盟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联盟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任何在联盟内或由联盟讨论的内容,包括联盟大会、理事会会议、工作组会议议题和内容仅在成员内部是公开的。任何成员都应该遵守联盟的保密制度。

第三十七条 联盟所从事的所有活动均严格遵从所有现行的法律法规。特别地,成员应知悉其各公司按一定的商业规则互相竞争,他们的行为不能违反任何现行的反垄断法律和法规。每位联盟成员应积极地鼓励和促进XXXX产业的竞争环境。成员应确认他们不会在竞争者之间谈论有关产品成本、产品定价、销售渠道、市场分区或客户配售等问题。因此,每位成员有责任为其参加联盟活动的代表就限制在正式会议或非正式聚会等场合谈论关于联盟目标宗旨的重要问题上提供相应法律的建议和忠告。每个成员还应知悉在符合联盟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发竞争性的技术和标准以及将该成员的专利权许可给第三方以使竞争技术和标准进行运作的行为是自由的。

第三十八条 知识产权:任何成员不得因参加联盟而明示或默示地授予或被视为授予该联盟或其他成员关于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或该成员拥有或控制的其他知识产权的任何权利或许可,除非本章程另有规定。未经其他成员的明示书面许可,任何成员不得以任何公开方式使用其他成员的名称,但是任何成员均可以披露和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并且联盟也可以披露和公开任何成员的成员身份,除非该成员以书面形式明示请求联盟不披露或公开其在联盟的成员身份。

第三十九条 此章程不是为了(也不应该被理解为)在成员之间建立一个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代理关系等实体。任何成员在没有得到其他成员或联盟的书面授权时,都没有权利代表其他成员或联盟签订协议或承担义务。成员不应承担由其他成员或联盟的未授权行为带来的责任、损失或损害。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联盟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本章程即使被翻译为其他语言,仍以中文版本为准。

校企联盟范文第5篇

设立:会长一名,轮值会长两名(轮值会长由各品牌老总轮流担任,任期为一个月)。 轮值会长职责:

负责配合会长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扫楼人员工作及样板间突发事件处理。如相关人员出现以下违规现象,由轮值会长监督处罚,处罚款上缴,3日内未能上缴罚款,由轮值会长自付。 日常管理制度如下:

1每个品牌要求标配一个长期人员,如果某些品牌人员配置不够,则每日每缺一人扣除该品牌现金50元,而提供人员超过标配两人的品牌,每日每多一人则奖励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2每天样板间值班品牌人员负责召开早晚会,迟到者一律每人每次罚款50元,擅自旷工半天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由轮值会长3日内收缴)

3联盟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有需要经会长与轮值会长商议可加开临时会议。任何品牌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迟到一次罚款100元,缺席一次罚款200元。 4各联盟品牌每一个团队成员必须本着团结一致、保守秘密、真诚合作、相互信任、统一推介为原则,如发现团队成员违反以上原则,或有不利于各品牌利益的言论,一律处200元每次进行处罚,并在月度会议上通报,情况严重者予以辞退并保留追究其责任。 5 值班人员中午样板间不得关门,禁止饮酒后进入样板间,发现一次罚款50元。 注明:

1 该制度自2015年4月4日起生效执行!

2 所有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品牌在通读上述内容后,均承诺该品牌所有参与人员在活动期间严格遵守上述的所有制度!如有违反,一律按本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惩罚。所有规章制度自品牌负责人签署《联盟承诺书》起生效!

《联盟承诺书》

校企联盟范文第6篇

《十二道锋味》作为美食类的户外真人秀节目,以谢霆锋为第一视角,记录他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探寻世界美食的旅程。从《舌尖上的中国》的开始,全国各地方电视台纷纷打起美食节目的招牌。但如《十二道锋味》如此制作精良的大手笔,还绝无仅有。国际化取景、电影级制作,以及全明星阵容吸引观众。无论是一个场景,还是一道食材,都非常精美。堪比时下偶像剧的唯美镜头,还有大牌们的倾情加盟。不但有美食,还有美人和美景。sdaw

杨受成英皇娱乐携手浙江卫视 谢霆锋掌勺烹饪《十二道锋味》

英皇集团主席杨受成误打误撞涉足娱乐圈,此后成立英皇娱乐在娱乐圈发掘多位巨星,被誉为香港娱乐界点金手。此次英皇娱乐携手浙江卫视为观众烹饪《十二道锋味》,开启了美食节目的新时代,不再单单只是教你做菜或记录各地美食的清单,更是教你如何去享受美食。亲情、友情亦或是爱情,看明星演绎下的美食给予人们的享受与幸福。女神们作为时尚界的大咖,更在节目如时装秀一般出现。看谢霆锋在《十二道锋味》中,如何与众女神上天入地的寻找美食。swfas

《十二道锋味》 谢霆锋的圆梦之旅

据经纪人霍汶希透露,身兼演员、歌手、制作公司CEO等多个头衔的谢霆锋,自小的梦想便是做一名厨师。谢霆锋曾找到霍汶希表示想休息一段时间,研究厨艺。而因为之前有跟浙江卫视合作过,所以在霍汶希无意间聊到谢霆锋做菜的事时,对方立即萌生了为谢霆锋量身定做美食节目的想法。而终于满足梦想的谢霆锋,更加拿出自己可利用资源,动用大量的“私人关系”来支持节目。这个一直延迟延迟再延迟的梦想,终于这一次有机会,做一档真正的心里想做的美食节目出来给大家看。sdq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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