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

2023-09-27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1篇

国家卫计委“三定”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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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信息界·e医疗》2013年第07期

6月18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发文称,《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由国务院批准,予以印发。目前,国家卫计委主要职责已确定,司局设置完成,机关人员到位,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有效开展,这也意味着自今年3月国家卫计委挂牌以来即已开始的“三定”工作暂告一段落。

本轮“三定”中,国家卫计委机关行政编制为545名(含两委人员编制10名、援派机动编制4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为加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增设1名副主任兼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局领导职数78名。总体来说,编制人数较改革前有所减少。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卫计委的主要职能调整为18项。其中按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国家卫计委取消了5项职责,下放了5项职责。取消的职责包括,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落实医疗机构法人自主权等。下放的职责包括,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职责下放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等。

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庄一强认为,取消、下放的职能透出的信号是,卫计委将“抓大放小”,今后将更侧重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领域的宏观战略性工作,而对微观的层面进行放权。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2篇

活动中,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现场义诊,政策解读,健康咨询,发放健康宣传手册、宣传单(卡)等,展示宣传展板。现场人头攒动,纷纷咨询家庭医生签约相关政策。

我县各乡镇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走进社区、进村入户、巡诊,通过各类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家庭,同时提供健康义诊、健康咨询等多样化服务,进一步加大签约服务的覆盖面,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落实。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3篇

自2009年6月26日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以来,我委认真贯彻执行,逐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的药械采购平台,开展了以省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以来。

一、 修订背景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84号)中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与目前各级各类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零差率政策不符,由省物价局提出需要修改,被纳入《继续有效但有关财税内容、收费标准标准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中,需要于今年9月30日修改完毕。为此,我委认为需要修订该实施意见。

二、 修订过程

结合目前深化医改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委再次认真研读了该实施意见,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

1 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我委原则上同意省物价局提出的整体删除该实施第八款“完善药品作价政策”的修改意见,并对局部内容做了适当的调整,拟正式印发执行。

三、 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实施意见与原意见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需要删除内容。

依据省物价局的意见,整体删除:

三、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八)完善药品作价政策。创新药品作价机制和作价办法,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加价率,对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原则上实行差别加价政策。纳入廉价药品目录的药品、常用药品目录的药品,原则上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对差价过大的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加价率,制定让利比例;对价格特别高、竞争不充分的药品,可试行固定加价政策,并严格控制使用。具体范围和比例由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二)需要增加的内容。

1、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

2 采购机制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57号)及《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省卫生计生委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经信委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17]47)中,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主要问题,如:药品分类采购、改进药款结算方式、加强药品配送管理、落实“两票制”、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等内容,我委认为在修改后的实施意见中,有必要将此文件纳入。

2、原实施意见实施主体中,没有明确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随着我省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进和我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全部药品,均纳入省药械采购平台全过程的在线监督管理。我委认为,将“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主体中。

(三)需要修改的内容。

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医疗机构从“交货验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与原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60天内支付货款。”有冲突,建议修改为:医疗机构应在到货之日起30天内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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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机构改革的现状,建议将文件中“卫生行政部门”的简称,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4篇

“九不准”为医院管理层面提供了医院廉洁管理的制度保障,为行业内的医务职员执业提供了行为规范;“不良记录”制度的出台是杜尽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的一剂良药,在国家卫生管理层面上,有益于规范药品、医用装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代理机构及个人的贸易行为,从源头上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贸易贿赂行为。通过“九不准”束缚医务职员的行为,通过“不良记录”清算不法经营企业,左右开弓,能够切实有力地整治医药卫生行业存在的不良之风,努力营建廉洁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执业环境,重树医务职员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就诊的主要场所,医务职员承当着消除患者病痛的重担,我们的所作所为不但代表着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形象。在此,我倡议全国医疗机构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医疗机构廉洁行医教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九不准”,在全院展开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进步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教育广大医疗卫生职员进步遵纪遵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明是非、知荣辱,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加强迫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要根据“九不准”的要求,针对贸易贿赂现象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如健全医院院务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医生处方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的气力最大限度地遏制医疗机构内的贸易贿赂行为。

三、加强对科室的管理和监督。医疗机构要在规范服务收费、公道处方开药、规范内部收进分配等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各科室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全院上下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大力宣传贯彻“九不准”。迅速宣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展开有关“九不准”和“不良记录”的宣传和学习工作,将落实“九不准”作为本机构展开医疗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医务职员执业行为的重要抓手,结合本身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

我们相信,只要全医疗系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大力宏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传递正能量,我们的行业形象将更加光辉,我们的执业环境将不再阴霾。廉洁行医,从我做起。

药剂科

钟青山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5篇

滥发奖金和津补贴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6年3月16日至4月19日对省卫计委进行了巡视。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9月7日下午,省委第九巡视组副组长沈东升代表巡视组进行了反馈,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沈景艳、省委巡视办副主任朱庆刚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省卫计委党组书记张晋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沈东升反馈时指出巡视发现省卫计委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政治领导责任履行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政策有差距,没有很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党委对集体决策“三重一大”落实不好;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思想建设抓得不紧,作风建设抓得不实,制度建设抓得不力;在落实从严治党方面,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纪检监督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突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财务管理失范,“账外账”、“小金库”问题突出,巧立名目或虚列基本支出,滥发奖金和津补贴,招投标违规违法问题较多,工程项目建设违规问题突出,社会团体管理混乱;在选人用人方面,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到位,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违规设置职务名称配备干部和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执行干部交流、回避、调配、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政策和制度不够严格。

沈景艳强调,省卫计委党组要正确看待、对待、理解、认识巡视反馈意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待和分析问题,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主动反省、主动检查、主动整改、主动解决问题,抓好巡视整改。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是推进工作、促进发展、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组集体领导负责,“一把手”挂帅,坚持全员参与、组建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注意工作方法,坚持调查核实,坚持“见事、见人、见物”,坚持“就事论事、举一反

三、建立长效机制”三个层次的整改,以巡视整改的成效向省委和广大干部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朱庆刚要求省卫计委党组充分认识巡视反馈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心制定方案,强化整改措施;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问题曝光、严肃问责追责;以巡视反馈为契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张晋表态说,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领导班子诚恳接受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以闻过则喜、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态度迅速抓好整改。要强化思想认识,严肃认真对待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抓好成果转化,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深入推进我省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升级。

卫计委廉洁谈话制度范文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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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学习国家卫计委制定“九不准”规定心得体会

认真学习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九不准”包括: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将执行“九不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多年来由于医疗体制改革的滞后,受以药养医等大环境的影响,加之医务人员的投入/回报不均衡等因素,导致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价值观与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失衡和执业行为扭曲。在利益的驱使下形成了医疗行业的“潜规则”,致使扭曲的心态和错误的价值取向胜过了医者的美德。在价值扭曲的心态下医疗行业和医务人员常以“九不准”中不准的行为方式淡化了“白衣天使”的形象,因而给患者在病痛中增加了不应有的负担和伤害,加重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因此卫计委制定下发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规定。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领悟到“九不准”对纠正医疗行业风气及规范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有其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体会到“九不准”从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入手,为要扭转多年来医疗行业及医务人员价值取向和执业风气。“九不准”在制度上为医务人员建立了不准做的“底线”和行为标准,同时也作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监督、考核的依据。

规范医疗行业执业行为和医疗体制改革关乎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也是广大医务人员已久的盼望。同时期望建立有实质的规范制度和长效的监督考核机制,更盼望深层次的医疗体制改革。这也好还医疗行业和医务人员的本来面目。

“九不准”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诠释“关爱生命,诚系健康”这一口号和职业道德提供了见证的机会。所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就要主动地改变观念,认真遵守“九不准”的规定,使之与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及职业道德相符。我作为一名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九不准”的规定是自己神圣的职责,帮助、怜恤、救治患者也是我当尽的本份和责任,同时也是一种义务。

通过学习《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我决心积极响应国家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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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

提出的“九不准”规定,自觉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与广大医务人员一起将扭曲的自身形象回归本源而尽自己的努力 。

医生的真诚服务承载着病人的托付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和健康。唯有用医院“十字”标志中蕴含的爱为核心,即爱心、热心、耐心、细心来呵护,才能让人民信任、病人放心、社会满意。“九不准”的规定为我今后医疗工作中的执业行为指明了方向,建立了标准,我将努力遵守“九不准”的规定和医生职业道德所言:“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身心健康服务”,努力维护白衣天使的形象,做一名人民满意、患者信赖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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