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

2023-10-02

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目的:以银川市兴庆区X社区为调查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银川市老年人健康教育的发展现状,探索其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方法: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问卷访谈法等。结果:银川市社区老年人社区健康教育教育来源单一、形式陈旧、内容相对窄化等。结论:针对存在的问题,本论文就银川市的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需要从来源、方式、内容、满意度四个方面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提出推进策略。

【关键词】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现状分析;策略

人口老龄化是新世纪人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银川市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按照国际通行定义,65岁及以上人口超过7%的国家或地区,被称为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或地区[7]。我国老年人的标准是60岁以上,而2003年银川市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达9.24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95%,标志着银川市人口年龄结构从2003年开始步入老年型社会。

人口老龄化将直接影响国民收入分配、劳动力供给和消费市场,并通过这三个变量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10]。同样,快速的人口老龄化对银川市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的挑战。因此,如何通过健康教育实现“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已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本文通过对银川市兴庆区X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发展的现状及其健康教育的水平深入了解,分析X社区健康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1 材料与方法

1.1 样本社区的选择

兴庆区X社区是银川市最早建立起来的社区之一,也是目前老年人居住最多的社区之一。该社区现有人口两万两千多人,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2745人,大概占12%左右,明显该社区已率先进入老龄化社区,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适合作为个案研究分析。

1.2 调查对象

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有:样本社区的老年人、样本社区的医疗卫生工作者、样本社区的居委会工作者。

1.3 数据收集方法

统一培训调查员,发放问卷对兴庆区X社区60岁以上老人进行调研,对没有文化、不会写字、视力较差不愿填写的,以问答形式调查员代填,不签署答卷者姓名。

1.4 数据分析方法 文献复习法、理论联系实践法、统计表法等。

2 结果与分析

2.1 X社区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此次问卷访谈X社区的老年人200位,由统计知,X社区受访的老年人中男性占32%,女性占68%,75岁及以下的老人占88%,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占97%,所从事职业工人农民占九成多。可见该社区老人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职业类别少,他们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认识和了解较肤浅,这为健康教育的开展和实施、保健防病知识的普及带来了难度,不利于卫生知识的宣传和自我保健能力的提高。

2.2 X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的来源

从图3可以看出 ,X社区老年人获得健康教育的来源主要是:电视、讲座和书籍报纸。X社区计划教育开展不全面,针对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形式单一。在社区的走访观察和与老年人的交流访谈中发现,X社区没有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几个月出一次健康教育展板,专家卫生机构的义诊活动也寥寥无几,健康手册多以宣传药品为主,教育视频更是少之又少,大多数老年人主要是自己在家看电视。健康教育讲座多以社区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宣讲为主,过于理论化、缺乏實践性、举办期数少。

2.3 X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的方式

从表2可以看出,X社区健康教育的方式主要是社区居委会组织开展的一些健康教育活动,但也是偶尔举办。外来专家讲座没有,社区医务人员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也非常少,有1%的人回答经常会,分别有8%和2.5%的人认为偶尔会,13.5%和35.5%的人认为很少有,有高达75.5%和61%的人认为没有。有三项1%回答经常会的是200位被调查对象中的其中的两位,他们均是年事已高的患病老人,社区居委会和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工作人员得已证实,她们经常进行健康教育的重点对象是该社区80岁以上患重病的孤寡老人。她们认为不能普遍和经常开展的原因是:人员配备、资金有限,日常工作杂、忙;年龄相对小、无病、生活可以自理的人无须进行深入和经常性的健康教育活动。

2.4 X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的内容

如图4所示,X社区的老年人认为自身健康与上述因素均有关系,其中体育锻炼、睡眠质量、良好心情排在了前三位。这三者与人的健康关系密切相关,而它们又与心理卫生健康关系息息相关,良好的心理卫生健康可使人形成正确积极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帮助人形成良好的心情,提高睡眠的质量。

其次是医疗技术、医疗费用、筹资比例。从这一点反映出,老年人还是很注重治疗,思想观念仍旧停留在传统的医学模式上。由于物价消费水平的上涨,而且绝大多数的老人是工农阶层,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表明他们患有老年常见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因此对他们来讲资金是压在他们身上的另一个重担。

最后是政策法规、居住环境、健康知识。X社区的老年人认为它们相对来说不太重要,所给的评分值相对低一点。但是我们知道政策引导行动方案,居住环境决定生存质量,健康知识指导行为习惯,它们一样非常的重要。

2.5 X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的满意度

从上表看,老年人参与的健康教育活动非常局限,绝大多数人参与的主要是电视健康知识节目。其中三大主要活动的满意度如上图所示,老年人对电视节目较满意,但对于卫生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及健康报和宣传册多数人评价一般或不满意。

3 讨论

当前,银川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四十多家。其中,33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启用“一元钱看病”。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和设备配备较为齐全,社区卫生服务活动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社区健康教育还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从上面的调查结果和对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访谈综合分析出银川市社区老年人健康教育的主要问题及给出的建议如下:

3.1 老年人社区健康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健康教育的内容过于抽象化,只具有“理论性”,而不具有实践性。在社区健康教育中,社区护士单方面的为居民提供健康指导,不具针对性。

其次,资源短缺,形式单一。因社区卫生服务人力资源和资金相对不足,健康教育在社区还不够普及。社区中的医护人员平时工作量很大,经常只做一些缺乏动员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发放宣传册和张贴宣传报,无法达到健康教育的最佳效果。特别是老年群体,大部分老人文化水平较低 ,加上视力下降,对宣传手册上的文字看起来很累。

最后,健康教育者缺乏主动性,缺乏“上门服务”的实践和时间,缺乏对社区老年人实施健康教育的主动性。

3.2 老年人社区健康教育的建议

3.2.1 在健康教育形式方面

健康教育的形式应多种多样:1)计划性教育:按计划定期讲课,并同时发放自己准备的图文并茂的小册子,通过语言、文字、图画让老年人乐于接受,时间安排合理。2)示范性教育:针对老年人对医学知识的认识差异,对某些技术操作过程给以示范。如血糖检测,血压测定,康复运动动作的做法等。由社区医务工作者示范给患者或听课者,并给予反复操作练习,直到搞清楚为止。3)电化教育:运用磁带、光碟播放有关疾病的发病原因激励、临床表现如何配合某些特殊的检查治疗等。

3.2.2 健康教育内容方面

内容要十分精炼,形式新颖,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应注意克服求全求细的系统性教育,健康教育除了有目的、有计划地针对老年人的特点安排时间外,还要在护理过程中适时进行,将健康教育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全过程。1)针对老年人中的一些特殊人群的需要,如长期经受某种慢性病的老龄患者、空巢高龄老人等,应为其提供连续针对性的服务。2)向老年人宣传防病知识,提高老年人的自我防病意识;向社会宣传疾病的有关知识,加强亲属对老人的健康关爱指导。3)做好社区心理卫生咨询;社区医务工作者在执行随访的过程中,要做好老年人心理疾患的咨询指导。如用药及预防疾病的复发知识,子女问题要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耐心客观的讲解,让老年人和家属给予理解,并给予健康指导。4)提高意识,增强对自身身体变化状况及健康知识的关注。如经常检测关注自身的血压、体重等指标,了解其变化状况,及时做好预防和康复工作。

3.2.3 健康教育满意度方面

(1)效果评价:1)直接观察:通过交谈观察判断教育对象的知识水平有无提高,不良行为有无改变。2)直接提高:了解老年人对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根据病情如:高血压、发烧及骨折的急救措施是什么,生活中自我保健等。

(2)如何提高老年人的满意度:1)在向老年人讲解演练如何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等同时,应注意讲解时间不宜过长,以免使老年人接收过多内容而无法真正领会,应以量少次多的健康宣教方式为主。 2) 对老年人实施健康教育时语言准确通俗易懂,态度和蔼,用语富有感染力;在与老年人交流时将对老年人的爱心、同情心和真诚相助的情感融化在言语中,设身处地为老年人着想,要了解他们的文化程度、理解能力、家庭情况,尽量使医学用语变得通俗易懂。同时要掌握好用语的准确性,如指导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口服药物时,不但要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每天口服几次、几片,还要告知剂量、服药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以免因口服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另外,对老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要讲清道理,举出正反例子,使老年人从心底里感到不良行为的危害;语气要适度,否则会使老年人产生抗拒心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以至于老年人对健康教育的不理解和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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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压力和挑战越来越突出,国家通过政策等多种形式,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老龄科研,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建设文明国家。农村老年教育,面向我国占老年总人口六成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对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农村;老年教育;性质;社会意义

收稿日期:2007—10—25

作者简介:常美玲(1969—),女,汉族,陕西省榆林人,浙江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助理研究员,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楼世洲(1957—),男,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

老年教育是伴随着人口老龄化逐渐发展起来的,19世纪50-60年代法国率先成为老年型国家,1973年全世界第一所老年大学在法国诞生,我国于1983年成立了第一所老年大学,标志着老年教育开始受到重视。我国农村老年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较低,2000年,60岁以上城市老年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为31.08%;而农村老年人口的文盲、半文盲率达到54.24%,超过城市水平23.16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农村老年教育不仅是提高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的需要,而且更是由于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决定其具有不容忽视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

所谓农村老年教育,广义上是指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身心健康、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的各种活动;狭义上是指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实施有组织、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即学校教育。概括地讲农村老年教育就是以农村老年人为对象实施的教育活动和农村老年人自行学习的活动。从其性质看,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内容,是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过程,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一)全民终身教育的内容

全民终身教育包括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全民教育,就是人人都是受教育者,包括农村老年人;终身教育就是指教育系统为每个人提供一生参与学习的机会,使其进行不断学习、提高素质,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因此,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最后阶段的重要内容之一,缺少了农村老年教育,全民终身教育就是不完整的、不彻底的。

我国是世界上总人口和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近年来,全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呈现出农村老年人口数量在不断增加的趋势。根据近年来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01~2006年0~14岁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2.5%、22.4%、22.1%、21.5%、20.3%、19.8%,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7.1%、7.3%、7.5%、7.6%、7.7%、7.9%,同时,乡村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62.3%、60.9%、59.47%、58.2%、57.0%、56.1%,城镇人口所占当年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37.7%、39.1%、40.53%、41.8%、43.0%、43.9%。这些数据表明六年来我国农村人口总数逐年减少,城镇人口数量增加,同时, 全国老年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增加。

分析结果:农村人口总数减少的同时老年人口的比重增加,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的比重上升,即与城市相比,农村老年人口数量更多。早在200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0.46%,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重为65.82%,经过六年来的不断增加,农村老年人口的数量相比城市更多了,农村老年人已成为全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老年教育将成为21世纪教育发展的新沃土。因此,要发展全民终身教育离不开农村老年教育。

(二)农村老年人社会化的过程

农村老年人社会化是指农村老年人随着环境和自身状况的变化而不断学习新的角色规范,接受新的角色期待,承担新的角色责任和义务的过程。农村老年人个体老龄化会出现社会地位降低、社会角色模糊、社会参与减弱等诸多特征,在社会生活中显露出生理机能降低、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增多,生活幸福指数降低,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教育活动影响农村老年人的知识技能、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提供参与社会活动、生活融入社会的机会,使农村老年人能够适应生活环境、社会角色的变化,积极应对个体老龄化带来的巨大挑战,把老年生活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

(三)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途径

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标准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长、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是指农村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和疾病治疗有所保障;老有所长、老有所为是指农村老年人拥有知识技能,为家庭、为社会有所作为;生活内容丰富,生活质量提高,自然老有所乐了。而这些对于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老年人来说,首要解决的是老有所学的问题,这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目前农村老年人普遍具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据调查,农村老年人愿意与子女住在一起的占66.2%,但在社会经济转型以及家庭小型化、社会流动性频繁化、家庭养老观念弱化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农村老年人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负担的同时自身老年生活质量也没有保障。农村老年教育探索的就是如何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独立生存的思维方式,提供独立生存的技能,帮助农村老年人“超越自我”, 提高自养能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长、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

(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广大农村地区。农村老年人生活安居乐业了,农村社会才能安定团结,全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而在现实情况下,广大农村老年人文化素质比较低,接受老年教育的机会却较少,生活质量仅限维持最低生存状态。虽然相关法律规定了农村老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但在如何向农村老年人提供教育,如何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利等方面,依然存在着法律上的空白。作为全国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农村老年教育,发挥成人继续教育作用,向农村老年人提供受教育机会,提高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质和维权意识,强化农村老年人遵守法律、遵守社会道德的自觉性,成为促进农村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

二、农村老年教育的意义

农村老年教育的性质决定农村老年教育的意义。因此农村老年教育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是构建新农村养老文化的需要;是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一)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需要

“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教育结构调整,促进教育全面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农村老年教育是全民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学习型社会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农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加,已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特殊群体,这个群体不仅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尤其是我国农村综合改革逐步深化,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全部取消,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强,使农村人民生活显著改善,衣食住行用水平不断提高,精神需求日益增加,学习欲望不断增强,不仅渴求卫生保健知识,防老抗病、颐养天年的知识,而且也关心国家大事,愿意为国家建设发挥余热作用,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观念、新方法、新技能,适应新环境、开拓新视野。在新世纪知识化、现代化、信息化的新阶段,知识更新换代,技术日新月异,全民学习无时无刻。农村老年教育正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我国素有“活到老,学到老”的传统,农村老年人在接近人生终点的道路上不停顿学习进取,大多数是为了生存需要,也有部分老年人为了发展自身。《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习是老年人的权利,也是老年人的义务,农村老年教育为农村老年人进一步学习提供了平台,保障了农村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营造了终身教育的社会风气。21世纪是一个学习型社会,学习离不开教育,现代教育的重要标志就是终身教育制度的建立,农村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农村老年人实现终身学习的一条道路,是促进社会文明发展的表现形式,是建设学习型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构建农村养老新文化的需要

在今天经济改革的大潮中,传统观念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农村家庭养老尽管在一段时间内仍发挥作用,但由于人口政策、家庭结构、城市发展、经济建设等因素决定了农村居家养老成为发展趋势。由于“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农村根深蒂固,因此大多数农村老年人不愿意到养老院、福利院度过晚年。这些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农民,由于生活条件差和体力过度透支,普遍比城市同龄人早衰老,一旦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往往会成为家庭的负担。躺在床上,坐在门口,靠在墙角成为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社会工作”,他们失去了与国家同呼吸、共命运的人生价值,消极生存导致失去了社会角色。

国际老年协会组织的调查发现,受过教育的老年人比没有受过教育的老年人拥有更确信的精神上和身体上活动的自我形象。城市老年人文化素质较高,退休后能够继续从事社会工作,大批专业人才利用自己拥有的知识、技术、经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发挥余光余热。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需要提高认识,改变传统养老观念,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主动走出小家庭,组建农村老年人集体自养、联养的群众组织,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加强舆论宣传,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孝文化,弘扬全社会慈善意识,开通多种捐赠渠道,加强善款管理,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包括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大力营造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志愿活动、支持志愿活动的氛围,建立健全各级志愿者组织,引导健康老年人、中青年人、少年儿童向生活困难的农村老年人提供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经常性的自愿者服务,把农村家庭养老变成农村社区养老网络,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新文化。

(三)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需要

老年问题通常是每一个人生活道路上必然要面对的。首先是老年生理问题,个人随着年龄的增加,生理和心理也会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老化,有些疾病如老年人高血压、心脑血管病、骨质疏松、关节炎、糖尿病、老年性痴呆、帕金森症等老年性疾病会随着年龄增加呈高发、多发趋势。农村老年人普遍缺乏相关疾病预防常识,对一些老年病不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控制疾病发展。其次是老年心理问题,身体健康状况不良可以导致老年人参与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的机会减少,生活环境闭塞,生活内容单调,生活情绪低落,极易引发郁闷、孤独、失落等心理问题,使老年生活质量下降。农村老年教育帮助农村老年人提高文化知识水平,增加老年卫生保健常识,了解自己身体变化,做好思想准备,防止疾病致残,促进身体康复。同时,调整心理状态,走出家门,主动参加社区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生活内容,正确把握社会发展对老年群体的要求,养成以科学理性和乐观向上的态度来了解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发展之中,适应生活环境变化,发挥创造力,积极应对老年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如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方方面面,均需通过老年教育渠道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以保证提高老年生活质量。

(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城乡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的局面尚未改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任务非常艰巨。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各方面事业有机统一、社会成员团结和睦的和谐发展。农村老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之一,他们的幸福安康与国家社会建设息息相关,因此,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农村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农村公共服务,完善农村社会管理,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农村老年人能够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保护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这些规定为农村老年人公平享受社会建设成果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一项坚实的法律基础。

近年来,我国政府重视老龄事业的发展,国务院成立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国的老龄工作。我国老年人口近60%分布在农村,政府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广大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目前已初步建立了农村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创造了结对帮扶、认养助养、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多种救助形式,普遍为农村贫困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扶助。发展老年文化教育是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要求,国家重视保障老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加大投入,积极扶持,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学制、多学科的老年教育体系。农村老年教育通过活跃和丰富广大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帮助农村老年人增长知识、丰富生活、增进健康,从而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达到服务社会的目的,以促进社会和谐。

根据统计资料表明,1998年与1996年比较,城市老年大学增长率为7%,而乡、村老年学校增长率为85%,农村老年学校增长速度快于城市已经成为我国老年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农村老年教育发展速度快于城市,其原因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和“未富先老”的特征。“城乡倒置”是指目前我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这种状况将一直持续到2040年,到21世纪后半叶,城镇的老龄化水平才将超过农村,并逐渐拉开差距。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不同于发达国家的重要特征之一。“未富先老”是指我国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的,发达国家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都在五千到一万美元以上,而我国目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才刚刚超过一千美元,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实力还比较薄弱,农村经济实力更差。由此产生农村养老问题比城市更加严重的局面。而农村老年教育可以通过影响老年人个体的观念、技能等,提高整个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文化素质,以求得全体社会成员对农村养老问题群策群力。因此,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深化农村老年教育意义,尝试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成为21世纪教育研究的一项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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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具体分析了三个阶段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历史背景、重要政策法规、实践措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当前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的意义,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和政策支持。

关键词:改革开放;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

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指出,“人类的生活是生活在时间的深度上的,现在的行动的发生不仅在预示将来,而且也根据了过去。如果你随意忽视过去,不去思考甚或损伤过去,那么你就妨碍自己在现在去采取有理智的行动。”课程是教育的“心脏”,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农村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又取决于课程改革水平的高低。本文试图实事求是地研究、反思我国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历程,探索农村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及其背后的深层原因,以期对当今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推进的策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演进

(一)恢复发展时期(1978—1984)

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经过一系列的拨乱反正,以适应整个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1978年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1981年颁发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这两个教学计划的突出特点是:逐步消除文革课程中的消极影响因素,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强行推行基础教育课程,体现了课程的权威性和基础性,表现为课程门类齐全,课程实施重新恢复到侧重“双基”的道路上,尤其是首次明确了外语科目的开设和要求,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是,这两个计划的规定仍然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课程门类多,学生的学业负担比较重;同时,所开设的课程主要是必修课程,学生缺乏学习的自主性。对农村学生来说,这些弊病体现得更为充分和具体,有必要对农村基础教育的课程进行特别的调整和规范。

针对上述文件存在与农村不相适应的现实,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课程目标上,要突出“农村教育要为农村服务”的宗旨;在课程实施上,建议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应该切合当地农村的实际,根据灵活的办学形式选择课程,教学应讲究质量,注意学生的全面发展;在课程内容上,强调各类小学的教学内容都要注意联系农村生产、生活实际,考虑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多数教师经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水平,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改,高年级应适当增加农村应用知识和技能的内容。

不难发现,该文件在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内容上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权,使课程与农村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找到有效的结合点,增强课程的适切性。更加有效地为农村服务,为农业的发展服务。

(二)探索实践时期(1985—1997)

1985—1997年,全国各地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基础性和适切性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探索,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呈现出一段曲折的历程。

在课程管理上,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我国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开始确立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使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拥有了自主选择、自主决定的部分权利。1985年5月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7年我国农村教育开始了以“主要为当地建设服务,兼顾升学”为指导原则,进行了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分级管理体制确定后,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增加课程适切性提供了体制保障。

在教材编审上,1985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把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和审查分开。1986年9月,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和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会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中小学教材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这是我国教材建设史上的重大变革。1988年国家教委印发了《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24个学科教学大纲(初审稿),并且在全国成立了8个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委员会,提倡各地在统一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多样化,编写适应当地农村中小学需要的教材。教材的编审分离和选用制度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与农村实际之间建立适切性提供了现实的桥梁。

1992年,国家颁发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在课程结构上改变了过去以学科课程为主的模式,提出中小学课程由学科类和活动类两部分组成,增加了适量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并在初中毕业年级安排适量的选修课,将课程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次,对外语、数学等学科实现分级目标要求,安排乡土教材的教学时间等。这一文件对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重要意义在于,它规定了地方在课程设置方面前所未有的自主性,既调动了地方参与课程建设的积极性,也强化了农村基础教育为农村、农业服务的功能;其次,它更加贴近了农村学生的实际,为农村学生实现个性的自我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1989年5月,国家教委组织的有规模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为摸索建立与当地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础教育体系,提供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课程方面,“农科教结合”“三教统筹”以更为广阔的视野开发课程资源,为课程的开发和管理提供了新的天地,也为今后全国范围内更大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全面展开时期(1998-)

1998年12月,教育部在长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了《面向21世纪教育行动振兴计划》,确定了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教育发展的方向,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蓝图,拉开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序幕。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供了思路,明确提出了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注重农村教育与农村需要的结合,指出应该“进一步推进农科教结合,全面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促进农村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使农村教育切实转变到主要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上来。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了《基础教育改革纲要(试行)》。它提出,调整和改革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结构、内容,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明确指出:“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调整和

改革课程体系”“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新课程当年在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8个国家级实验区的中小学开始实验。到2004年秋季,新课程实验扩大到全国2576个县(市、区)。根据教育部部署,2005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将全面进入新课程,2007年全国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至此,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二、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思考

(一)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历史经验

1 营造有利于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

20世纪80年代以来,课程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最开始规定农村基础教育课程要结合实际,到某些课程可以自主设置,到乡土教材的出现,到教材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最后落实到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这个过程既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逐渐实现适切性的过程,也是走向科学、保证落实的过程。这个过程,也是党和国家的统一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文件保驾护航的过程。在今后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应积极认真落实农村教育与课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有创造性的予以发挥,积累经验,为全面实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累经验。

2 基础性和适切性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

农村基础教育首先是基础教育,其次才可能注意到其农村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首先必须考虑如何保证基础性、全面性、发展性。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表现在对农村实际状况的适切性、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的适切性、对农村学生发展的适切性。在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拨乱反正之后,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部门就把如何体现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的适切性放到了关注的焦点上,并进行了一系列点面结合的探索实践,注重在课程结构中加强与农村实际相关的乡土课程、劳动技术课程,加强对于难以升学的农村学生的职业技术类课程,突出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尤其是1992年以后,地方课程的出现使课程改革的弹性更加突出,既调动了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又使课程进一步突出和明确了与当地结合的特色。

但是,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在我国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仍然遇到了诸多的抗阻因素,如:教育观念滞后、教师对新课程的认同感不够、广大农村的中小学师资普遍存在质量偏低的问题、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的短缺、教师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发展培训、农村学生对新课程的不适应、农村家长对新课程的不理解,等等。为了使课程改革在广大农村地区更为顺利深入推进,当前的重要课题之一,就是要分析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存在的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当前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践表明,课程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面临的情况更复杂,涉及的因素更多。未来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策略应当是整体的、全方位的改革策略。

1 准确定位,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体系

农村教育最大的“困境”在于其目标的应试性、城市性、离农性,解决的根本办法就是重新认识农村教育、重新构建农村的教育体系。

建立具有农村特点的中小学课程目标体系,应当根据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学生发展的需要,遵循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国家的一般性的目标要求具体化、多样化;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基础性、发展性、时代性和差异性。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农村基础教育课程目标应当有地方特点,小学、初中和高中等不同学段要有阶段性的目标,以体现发展程度的差别,同一阶段的课程目标中还应当区分最低要求和较高要求等不同层次,以便于对不同的学生实行分层次施教。

2 发掘资源,改善课程发展环境,为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进行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应当有计划地突出农村教育的地位,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课程改革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筹划资金,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加快课程改革的教师培训、教学设备添置、教育资源开发;要树立城乡整体的教育观念,加强城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把城乡教育纳入统一的教育发展规划;要确立基础教育的基准,保证农村基础教育所有学校的人员、经费、校舍、图书等基本条件,保证基础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明确农村教育的发展目标,统筹规划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有效地开发课程资源,完善地方课程,建立校本课程。也是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

3 扩大改革成果,提高评价机制的改革实效

对农村学校来说,应自主确定发展目标,并以此为依据开展学校评估。对于农村教师来说,以教师现有水平为基础,确立个性化的发展目标,逐步建立以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制度。对农村学生来说,要结合学生的具体特点,通过改革考试形式、采取多种非考试的方式评价学生,促进学生认识自己,建立自信,提高其对学习的兴趣。

通过这种评价体系,每一学校、每一个教师和学生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现有基础,形成适合自己的评价标准和努力方向,通过评价使每个人、每所学校在已有的基础之上获得更大的发展,向着各自的目标前进。这是课程改革所要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

4 加大力度,多渠道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当前制约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因素是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不高。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投入,为教师学习提供平台。加强农村学校互联网建设和图书室建设,为农村教师提高自我素质开辟途径、提供机会。

加强校本培训和教研力度,促使教师个体与教师整体素质共同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应通过结对帮扶、自由组合、群体共享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摸索出一条适合本校发展和自身发展的独特道路。

建立教师发展长效机制,提升教师生命意识。农村教师整体素质提高的长效机制主要在于教师素质的内在提升,这一提升并不单是教学技术的提高和教学知识的丰富,更多的是要形成较强的生命意识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即将教育教学作为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教师应该主动追求这种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的价值和意义,通过不断的探索、思考和创造去提高自身素质和生命质量。这一长效机制的核心是建立学习型学校、构建和谐校园。

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农民购买的机动三轮车、摩托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数量也不断增加,在给农民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研究和探讨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安全治理策略,对于减少和预防农村地区公路交通事故、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网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构建新农村的重要条件。在我国农村公路里程持续增长及车辆保有量持续上升的背景下,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日渐突出,极大地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质量。特别在乡村振兴与构建美丽新农村的背景下,注重农村公路安全,逐渐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成为确保农村绿色健康发展的支撑要素。

1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的基本隐患

1.1安全意识薄弱

驾驶员通常是借助触觉、听觉、视觉来处理公路信息,并选择相应的驾驶决策。如果驾驶员信息接收受到影响或驾驶技能、安全意识欠缺,或者缺乏良好的架势习惯,都将导致驾驶决策出现偏差。此外,通过深入探究我国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事故的形态分布及事故成因,能够发现诱发农村交通事故的成因主要包括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会车、超车等内容。至于乘客特征主要指车辆乘客未做好安全措施,从而发生被抛出、摔倒、被划伤等安全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村公路交通的环境发生了转变,但公路交通中“人”的意识却没有发生深刻地改变,缺乏安全意识或安全意识薄弱的问题依旧存在。根据哈顿矩阵模型能够发现,人在态度、情感及意识等层面上,如果缺乏安全意识,将导致公路交通安全事故持续上升,严重影响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与建设的速度。

1.2农村公路安全管理

通常来讲农村公路管理面宽、区域辽阔、交通部门人力有限,并且机动车与农用车通常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致使交通管理职责出现相互交叉、相对分散的问题。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公路使用者,包括行人、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不了解交通规则,导致交通管理秩序较为混乱,进而诱发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此外,在交通事故出现或發生后,会导致部分交通设施的损坏。然而由于相关管理部门的修复周期较长,致使同类事故的发生几率大幅度提升。在此过程中,由于农村公路不过规范,当公路出现事故后,驾驶者会选择其它公路,从而导致其它分支公路出现饱和度过高、安全隐患加大的现象。所以在某种层面上,我们可以说农村公路交通是较为复杂的管理问题,不仅要求公路使用者拥有较高的安全意识,还需要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加大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的投入,通过提高安全管理质量和水平,切实破解农村地区的交通安全问题。

2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

2.1加强安全理念教育

首先,应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理念与意识。譬如结合农村经济发展对公路流通的影响,阐述传统行车与出行理念的问题,从而帮助农村居民更有效、更全面地了解到交通安全意识提升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其次,借用新媒体、自媒体等技术,帮助农村居民深入地理解并认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问题的严峻性,明确交通安全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从农村建设的角度出发,逐步提升农村居民对交通安全的重视。最后,做好分类教育。即将交通安全教育划分为驾驶者教育与普通行人、非机动车教育。从安全培训、安全常识普及等角度出发,切实强化农村居民的公路交通安全理念。此外,村级干部应加强监督工作,通过日常监督与村民说教,循序渐进地深化村民对交通安全理念的理解。然而在安全教育形式上,必须以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为主,要形象生动、丰富有趣,要通过广播、电视、张贴画的方式,激发农村居民参与交通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2.2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2.2.1公路条件

(1)弯坡组合。弯坡组合需要考虑纵坡与平曲线半径的安全性与影响性。根据相关研究能够发现,在曲线半径降低及坡度增大的情况下,事故发生率会逐渐提升。因此我们应避免平曲线与纵坡的组合。(2)视距。通常来讲公路技术等级越低,越容易导致车辆视距不足,越容易诱发交通事故。所以为提升驾驶员的行车安全系数,我们应在现有的乡村公路设计与建设中,重点检查暗弯,即边坡、房屋、树林等影响车辆驾驶者视线的因素。清除障碍物,提高行车视距。

2.2.2路侧设施建设

路侧设施是降低路侧对行驶车辆造成影响的重要保障,通常来讲公路等级越低,相应的路侧环境愈加复杂,譬如人造结构物、路侧植被、排水设施、边坡等。为解决此类问题,应从如下角度出发,提高路侧治理质量。(1)加强边沟治理。即将传统的矩形边沟改造为能够使车辆重回公路的浅碟式边沟。(2)路肩处治。在路肩处治的过程中,需要提高路肩的宽度,并优化路肩与边坡、边沟的组合方式,降低车辆偏离公路的几率。(3)边坡处治。由于我国农村公路在设计与构建的过程中,缺乏较为充足的资金支持,因此在技术处置力度上较为薄弱,致使路基边缘与公路衔接处出现“高坎”。所以在边坡处治上,需要放缓坡度,提高行车的安全系数。

2.3加强交通管理与系统建设

2.3.1常规管理

(1)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应结合交通管理职责缺位与交叉的问题,构建全新的管理机制,理清机动车辆与农用车辆之间的关系,规避职责交叉问题的出现和发生。(2)加强警力投入,解决农村公路管理面宽、区域广而警力不足的问题。(3)重构管理机制与工作体系,落实惩罚举措,确保交通事故出现后,被损坏的安全设施得以修复,降低二次事故的发生几率。(4)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特别要加强对超年限、报废车的管制,降低交通系统的复杂程度,提升公路交通管理的有效性。(5)加强速度管理,车辆较高的行驶速度,容易诱发公路安全事故,影响公路的高效运营与稳定运行。因此我国公路交通部门,应合理限制车速,确保骑行者或驾驶员的行驶速度在安全范围内。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根据公路等级,对不同车辆的行驶速度进行科学限制,使公路交通更加稳定、有序。

2.3.2安全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现代科技设备或手段的应用,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公路交通监督管理的实效性。(2)构建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即从利益分配的角度出发,制定契合农村经济发展规律的车辆管理体系,引导车主安全驾驶。(3)构建多主体的管理系统。即构建由村委会、交通、公安等组织机构共同参与的交通管理系统。使交通安全隐患得到科学、综合及有效地治理。从而通过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的安全水平,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持续推进

3结语

农村公路交通系统主要由环境、路、车、人等要素构成,人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但由于安全意识不够或客观原因,容易诱发各类交通事故,进而导致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因此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高行人、驾驶员安全意识是治理农村公路交通隐患的根本,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注重安全管理优化,则是确保农村公路交通系统安全运行的基本保障,是推动我国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能够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建设得到平稳、顺利地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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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农村农业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逐步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有效融合,即新型现代农业。目前,现代农业仍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单一化、农民群体科技观念薄弱、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匮乏及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等问题,现代农业整体发展速度缓慢。因此,要调整农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升级,加强示范推广、提升农民科技理念,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现代化水平,实现农村农业的现代化转型。

关键词 乡村振兴;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现代化转型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农村现代化与农业现代化首次共同进入战略规划。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国家现代化并提,并将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划分为3个阶段;同年出台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则进一步明确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愿景及实践路径。这标志着党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认知实现了从“为何发展”到“如何发展”的跨越。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全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要求启动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这一系列措施彰显了农业农村发展将迎来新的起点,致力于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步伐。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现代农业的创新与发展开启了新的篇章,如何推进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路径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意义。

1 现状及困境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农业发展迎来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时代,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农村农业发展逐渐迈向现代化,涌现了一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相结合的产业,如新型“智慧果园”“智慧水产”等一系列智能产业,为农村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技术示范,开启了新的发展模式,探索出了新的农业发展领域,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加快农村现代化发展[1]。但与此同时,“智慧果园”等现代农业产业模式仍面临较多问题,存在较大发展空间。

1.1 农业经营模式单一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农村农业的发展取得了初步效果,但目前仍存在以传统农业经营模式为主的问题,未能根据时代的变化和需求及时进行创新改变,且大都依赖于人力来完成农业的生产加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传统的农业以自给自足的经营模式为主,即满足自身经济需求而进行生产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大都崇尚独立生产,独立经营,以自身生产能力为标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在农业及农产品产入产出过程中主要依靠人力,无法实现农民人人参与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局面。因此,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不利于农村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致使整个农业发展较为滞后,影响农村农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

1.2 农民群体意识淡薄,科技观念滞后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农民始终处于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性是农业有效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农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但在农村农业发展过程中,农民对现代农业的认识尚且不足,观念较为滞后[2]。目前,大部分的农民群体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政策性盲从等因素对现代农业发展的认识尚浅,整体思维观念仍停留于对传统农业的认识,对于农业的发展趋势及发展前景未能形成正确的认识,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和进步。现代智能化信息普及较广,但农民对现代科学技术信息的接收和掌握程度仍处于较低水平,大都缺少对其深入的剖析和使用,即面临现代农业科技无效使用、现代农业科技未使用等问题,形成产业技术的浪费,阻碍了农村农业整体生产力的提升,致使当前农村农业整体发展水平低下,不利于农村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3]。

1.3 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匮乏

现代农业的发展更加倾向于技术性的发展,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现有农业的结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目前,大部分农村农业发展较为落后,现代农业技术人才匮乏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农村大都地处偏僻,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经济实力较弱,相关农业技术性人才更加倾向于城市的发展,不愿投身基层,少部分投身农村实践的人才存在转移性问题,即停留时间短且转移速度快,这给农村现代农业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4]。农村现存的现代农业机械缺乏专业的农业机械维护和管理人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闲置和浪费[5]。因此,农村现代农业技术人才供应不足是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给农村现代化农业的普及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整体上延缓了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

1.4 现代化程度低,基础设施有待完善

现代“智慧农业”的发展不仅要靠互联网技术,还要依靠现代农业机械的支撑,现代农业机械的更新和使用是推动农村农业发展的关键。农村地域特殊,现代化水平整体较低,现代农业机械的资金投入力度小,农村的农业发展主要依靠人力或简式农业机械,现代农业机械的配置率和使用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致使大部分农村存在少有或没有现代农业机械的现状,未能及时为现代化农业的普及和发展提供物质支撑;同时,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交通、水电等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相关现代农业机械未能正常投入使用,资源浪费情况比较突出[6]。因此,加大现代农业机械的资金投入、加强现代农业机械的引进和维护对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 路径选择

2.1 调整农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升级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现代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有效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一步。在现代科技引领下,社会走向新的发展阶段,针对不同领域的发展,科技均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人类社会提供了巨大便利。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促进现代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须统筹规划,对乡村产业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区域化管理,根据各个领域现阶段的发展实际制定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符合乡村农业发展实际的方案,科学规划和领导现代农业的有序发展。1)立足当前农村农业发展实际,调整农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升级,全面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现代农业的普及和发展[7];2)不断更新和升级传统农业经营模式,将传统的家庭式小农产业集中起来,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3)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转型;4)大力推进现代化农业机械的投入与使用,现代化农业机械对于农业的经营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节省人力、财力的同时,还有利于提高农村农业整体的生产效率[8]。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构建科技创新与现代新型农业有效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

2.2 加强示范推广,提升农民科技理念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农民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发挥农民主体性是促进乡村农业资源有力开发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乡村农业不断在时代中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利用现代农业信息资源优势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9]。农民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只有不断更新现代农业发展理念,才能引领农业实现现代化转型,因此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须明确科技事业的定位,发挥科技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现代技术发展的规范性、合理性、科学性。

1)加强地区农业特色示范推广。向农民群体普及现代农业常识,提升农民整体素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用科学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为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奠定理论基础。2)提升农民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客观认识。对于现有的现代农业机械,通过系统完整的理论学习,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使用方案,因地制宜地将现代农业机械应用到农业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中[10]。3)对于尚未配置较先进的现代农业机械的地区,可通过互联网实现线上线下联合培养与宣传,并在必要时举办相关主题实践活动,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实践活动,激发农民对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好奇心,实现潜移默化的宣传和推广,提升农民整体素质。

2.3 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现代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性人才的支撑。目前,农村农业发展相关技术性人才供应不足,加强农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是亟待解决的问题。1)由于农村地域的特殊性,要加大地方政策性倾斜,完善相关福利政策,提供优厚的物质待遇,吸引和鼓励广大青年人才积极投身农村建设与发展。2)对于农村现有的技术性人才给予政策性红利,以防人才流失现象的发生。3)除了不断引进技术性人才,人才的培养也是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措施[11],要积极开展现代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加强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人才。构建多元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整体科学素养,为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和转型提供人力支撑,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提供人才支撑,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基础。

2.4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现代化水平

目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城乡发展不平衡突出体现在基础设施的供应和配置上,农村的基础设施同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仍处于弱势地位。1)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提高,现代技术发展不断走向智能化,尤其是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然而,目前农村现代智能化农业机械缺乏,对农村农业的发展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要加大现代农业机械的补贴和投入力度,给农村农业发展匹配相应的基础设施。2)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相关管理和维护的补助,及时对现代农业机械潜在的隐患进行维修和养护,降低现代农业机械的磨损;对于位置偏远的农村地域,给予丰厚的物质和技术支持,提高现代农业机械的使用率,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的有效融合,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的现代化转型[12]。

3 结语

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农村农业的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现代农业技术应用广泛的领域大都集中于较为发达的县城地区,在广大偏僻农村尚未普及。因此,实现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须明确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體分析,对于发展较为落后的乡村区域,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对于乡村自身发展方面,要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努力创建更加切合农民发展实际、符合具体乡村发展实际的基层人才结构,实现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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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1-11-13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界2020年度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基于绿色价值的陕西地区生态产业发展的反贫困机制研究”(SX—224)。

作者简介:王振花(1996—),女,陕西商洛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为通信作者,E-mail:Zhoub@xust.edu.cn。

我国农村老年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本文从我国目前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利的现实状况进行分析,对目前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针对性的措施。

关键词:留守儿童;监护制度;教育机制;社会保障制度

一、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现状

近年来,数量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同时也导致留守儿童人数的增加。截至2010年6月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①农村留守儿童已经成为不得不关注一个社会群体,尤其在中西部地区及少数民族区域面临的问题更加明显。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但就我国目前部分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基本生存都很难保证,何谈其他权益的实现?目前,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权利实现现状如下:

1、生存权现状

目前农村绝大多数家庭至少有一人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大多是和自己祖父母辈或者其他亲属一起生活,部分留守儿童甚至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其生活起居、饮食、患病等最基本的生存状态与正常家庭孩子的差距甚大,部分留守儿童在生活上“完全自理”,还有来自外界的排挤、歧视,甚至是溺水、触电、自杀、车祸、外界人身伤害、奸幼等各种悲剧屡见报端,[1]其生命健康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2、身心发展、受教育权现状

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中国2010年第六批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各年龄阶段所占比例:学龄前(0—5周岁)为38.7%;小学学龄(6—11周岁)占32.01%;初中学龄(12—14周岁)占16.30%;大龄(15—17周岁)占13.32%。[2]接受教育对一个人的人生发展意义重大,但是诸多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家庭监管缺乏、年龄所限导致的对教育认识不足而厌学、辍学,有可能造成其一生将与其父母同样的命运:达到一定年龄只能外出打工,再次成为“穷二代”。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缺乏父母、教师对其人生观、价值观等思想观念及情感精神上的鼓励、引导和支持,导致其“随性发展”、性格内向、孤僻、内心自卑等,缺乏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也是导致我国未成年违法犯罪率上升的原因之一,②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性。

3、受保护权现状

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被歧视、被人身侵权、暴力、自杀,甚至被诱拐、贩卖等事件的曝光表明作为父母不在身边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享有的受保护的基本权利都很难得到保障,更别说身心健康、受教育权益的实现。父母不在身边,很多时候政策于他们而言显得苍白而无力。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受监护权并未完全得到实现

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单亲监护、隔代监护、委托监护、无人监护四种情形。

(1)单亲监护

单亲监护,是指父母双方其中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在家照顾孩子的监护方式。我国《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负有对孩子监护的义务。由于父母亲自身所受教育及对教育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对孩子教育不重视,有的家庭甚至存在对留守儿童虐待的现象。据调查,由父亲监护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高达5.12%,由母亲监护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3.13%。③单亲监护模式下,儿童从小就缺乏父母一方的关爱,不利于其心理健康的发展。

(2)隔代监护

隔代监护,是指父母均外出务工,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对留守儿童照顾的一种监护方式。截止2010年,我国由祖父母辈单独监护的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为3.11%,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从未上过学。④隔代监护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首先,存在明显的“养”而不“教”,受教育权并未完全得到保障。祖父母辈对孩子过于溺爱,注重对孩子的养育而忽视对其在思想观念、行为发展方面的管制和约束,导致部分留守儿童的学校教育程度不高,受到一些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价值观念偏差、品性变坏,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隔代监护中祖父母辈由于年龄差异和自身对孩子教育观念的限制,并没有更多的精力和意识来加强对孩子教育和良好性格的塑造。其次,长期脱离双亲的监护,导致留守儿童在成长的关键阶段缺乏最基本的亲情关爱,身心健康发展不健全。容易造成留守儿童心里发展异常、性格孤僻,严重的有自闭症、孤独症等,留守儿童的健康权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3)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将孩子委托亲友或有关部门代为照顾的一种监护方式。目前,委托监护是一种解决留守儿童基本权利保障的较为有效的监护方式,但是我国尚未建立完整的委托监护制度,受托人对被監护人的监护仍然基于亲友间的互相照顾的道德观念,很难将自身受委托的义务落到实处,重“养”而轻“教”。主要原因在于:由于委托监护缺乏一定的约束力,受托人监护义务履行不当时的责任承担不明确(或者几乎无责任承担一说)而导致其懈怠履行监护责任。于留守儿童本身而言,由于身处另外一个家庭,如果受托人疏于对其心里健康的引导,其很可能受到来自家庭的排挤产生“寄人篱下”的感觉,从小感受不到父母对孩子的亲情,对身心健康发展不利。

(4)同辈监护或者无人监护

同辈监护,是指父母双亲均外出务工没有祖父母辈,而由年长兄姐对年幼留守儿童照顾的监护方式。首先,部分家庭往往监护人也是未成年,自己是留守儿童的同时还要照顾弟弟妹妹,加重生活负担,这样的监护方式等同于无人监护。并且从小就有一种被父母、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孩子的基本生存能力都存在问题。其次,对于由成年兄姐监护的留守儿童而言,其生活在很大程度上比未成年兄姐的监护更有保障,但是仍然比不上双亲监护。

2、农村教育机制不健全

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就我国目前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而言,两者似乎都不太乐观。首先,家庭教育几乎不存在。单亲监护模式下,父母一方对孩子的教育相对乐观一点;隔代监护往往“养”而不“教”;委托监护重“养”而轻“教”;无人监护模式无“养”而无“教”。其次,学校教育并未得到有效开展。一方面,固定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不容乐观。很多留守儿童虽能按照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是其入学后由于缺乏来自父母的监督和照顾,且自身对于接受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导致的留守儿童辍学率较高、学习状态不佳,甚至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参与不良青年社会群体、沾染不良社会行为等,国家教育的初衷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很难实现。另一方面,流动的儿童的义务教育也存在极大问题。现有教育机制的二元分割性,导致随父母进城的孩子在学校受到很大的歧视,这也是导致父母将孩子留在农村不愿带进城的原因之一。[3]以大众化为主的教育,忽视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及教育家庭背景的特殊性,使得很多农村进入城市的儿童也未能很好的接受国家的义务教育。

3、缺乏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针对性措施

政府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问题在于:一方面,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情况并非千篇一律,由于地域、家庭、父母亲受教育水平等不同,留守儿童的生活、受教育情况也存在明显的差异。对待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必须考虑到该群体的特殊性,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缺少专门投身于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人才。现有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政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关爱等,而真正缺乏的是一些实际投身到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照护、学校教育、心里关怀的高素质的人群,只有这些“一线”人员的存在才能真实了解和反映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将国家对留守儿童的福利政策落到实处。

4、缺少一个整体的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的社会环境

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缺乏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背景。一些偏远农村地区经济较为落后,年轻人均外出打工,剩下的只有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没有一个对留守儿童关爱的整体社会环境。很多农村甚至出现留守儿童要照顾年迈祖父母的现象,从小就承担着很重的家庭负担,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锻炼孩子的吃苦耐劳的精神,但是对于很多年幼的儿童其所承受的负担与其年龄阶段应该体验的经历是不相符合的。

三、对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完善

如果我国法律赋予的留守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切实保护,不仅对于留守儿童自身身心健康发展不利,而且必然会导致贫富差距恶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因此,对这一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不容小觑,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完善

留守儿童监护权的实现,是保障其享有健康生命、接受教育权的基础,就我国目前对留守儿童监护制度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明确各种监护模式下监护主体的监护责任。目前农村中对孩子的监护观念普遍基于传统的道德伦理,绝大多数监护人(包括隔代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意识不到对留守儿童监护是一种法律上的義务,加之监护义务履行不当时的责任追究不健全,往往只停留于留守儿童吃饱穿暖,其他方面则任由发展。因此,强化各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增强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法律意识,将有助于对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的全面发展。

其次,完善我国现有的委托监护制度,制定专门针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的法规。双亲外出时,相对于隔代监护下的“养”而不“教”、无人监护模式“自由发展”,委托监护模式是在现有监护模式下对留守儿童的一种较为有利的监护模式。监护人是接受委托的亲友或者有关部门,不仅能保障留守儿童的生存、生活问题,而且代沟较小,更容易照顾到留守儿童的心里健康和对受教育的监督。因此,必须完善我国现有的委托监护制度,明确我国委托监护的主体、权利、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最后,构建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监督机制。[4]由政府专门设立的留守儿童办公室根据所登记的留守儿童留守、委托监护的现状,定期对被委托监护的留守儿童进行家庭走访,并对其身心健康发展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对委托监护不到位的受托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现有虐待、暴力倾向的受托人,应该及时与留守儿童父母联系或者将留守儿童转移至政府有关部门的监护。

2、农村教育机制的变革

对于留守儿童受教育的一般情况无论是哪种调查,都表明各个年龄阶段的农村留守儿童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高于非留守儿童。[5]因此,教育问题是农村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的共同面临的问题,农村教育机制主要从以下方面完善:首先,学校应该设立有关的心里健康、安全保护、法律常识等教育课程。注重对其生活态度、人生价值观、积极进取等良好品质的培养。其次,鼓励农村职业教育的开展。尤其是对于那些以达到一定年龄的无事可做的辍学留守儿童,接受职业教育、掌握一门能够养家糊口的技能,可以增加其就业机会、改变游手好闲的现状的同时也可以降低其走向犯罪道路的可能性。最后,完善各个阶段留守儿童的寄宿制度。对那些脱离父母亲生活的留守儿童,寄宿学校相对来说比其在校外身心健康更有保障,增强留守儿童与人交往的能力,提升其归属感。

3、加强政府政策的针对性,强化社会保障功能

政府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到留守儿童的之间差异性和层次性,根据不同层次的留守儿童群体制定有争对性的支持政策,做到具体政策解决具体问题。

首先,政策上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给予照顾。一方面,资金支持。农村儿童留守的一个原因也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国家要在一定层次上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受教育权的实现给予不同层次的补助。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愿意为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做出贡献的“一线”人才,保障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权益的实现。其次,设立专门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专门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留守儿童办公室”,其职责包括:(1)对本地区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数量、家庭情况、留守的方式)进行登记和掌握,便于对不同层次的留守儿童做出不同的支持;(2)该机构成员要对国家关于留守儿童的帮助和扶持政策一家一户落实到位;(3)定期对所辖区域的留守儿童召集,并组织相关的心里健康、法律常识等有益身心的教育活动。最后,增加农村的社会资源,促进农村内部团结,增强人与人、户与户之间的“互助共济,互相帮扶”的观念。充分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源,政府在政策、资金上应该给予一定的支持,号召村民积极投入一些村办企业、个体创业户、乡镇企业中,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解决农村闲散劳动力就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和谐的一个措施,可以减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从而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

4、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留守儿童问题是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定、和谐。因此,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对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将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减少留守儿童被侵权或者侵权事件的发生。首先,呼吁各种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加强对农村留守兒童的支持和关注。一方面,高校志愿者和专门的儿童保护基金组织的参与,对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另一方面,发挥现代网络的作用,由专门负责对留守儿童服务的机构建立相关的募捐网站,借用网络资源、通过网上募捐的方式,号召全社会成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其次,改善不良农村生活环境。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严格禁止未成年留守儿童的进入。另一方面,乡村社区应该多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法制教育、呼吁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减少对留守儿童的歧视,努力为留守儿童塑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总之,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一个特殊而长期的问题。根本措施在于如何使得留守儿童“不留守”,改善农村现状,增加农民收入。笔者以上论述的出发点在于对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希望对现阶段我国农村留守儿童保护起到一定的作用。(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注解:

①数据来源: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②近年来,在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接近20%,部分地区甚至多达50%。足以显示,真正落实留守儿童教育制度的重要性。数据参见:安徽省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课题组:《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及法律对策研究》,青少年保护,2007年第3期。

③数据来源: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里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④数据来源:2013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我国农村里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

参考文献:

[1]袁峰,崔春:《农村留守儿童全力保障初探》,法制与社会,2008年第12期。

[2]杜进文:《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东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第9页。

[3]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评述》,《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1期第147-148页。

[4]王琬:《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社会监护援助体系研究》,湖北大学2014年硕士学位论文,第31页。

[5]谭深:《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研究评述》,《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第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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