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协议范文

2023-12-11

采购协议范文第1篇

为规范本公司采购工作的良好进行,预防违规和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切实做到以“尽责尽职、阳光采购、优质优价、服务生产”的采购宗旨,实现更好的采购质量、合理的市场价格,确保采购工作始终保持廉洁高效、准确及时、服务周到,树立公司及采购人员良好的公众形象,在严格执行公司相关规定的同时,结合实际的采购工作,制定本规范。 2.范围:采购部全体人员。 3.职责

3.1采购员及涉及购工作的人员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

3.2采购部负责人对自身的廉洁自律负责,并监督管理本部门采购员及涉及的人员; 3.3公司全体员工对涉及采购工作的廉洁自律实施监督。 4.内容

4.1 采购责任规范:

4.1.1 采购管理人员采购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公司《TB-IMP-029 采购和合同管理手册》进行采购活动;

4.1.2 采购人员应在采购执行前对市场进行询价调查,提供准确价格信息,掌握市场行情,为采购执行提供指导参考;

4.1.3 采购人员在接到采购申请时严格审核,与预算校对,应及时与申购单位沟通,准确了解所需产品的相关数据和需服务的详细信息;对涉及工程、设备、重大维修或数额、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需坚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商定具体采购事项,并共同签订最终采购合同;

4.1.4采购业务人员严格遵循管理采购、对比采购、谈判采购、择优采购、供方合格、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诚信服务的原则,保质保量满足日常工作和生产需求; 4.1.5采购完毕,采购人员应及时交付需求单位,跟踪掌握接货数量和质量验收工作; 4.1.6 对采购验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供方和需求部门进行协调沟通报告,快速做出处理; 4.2 禁止行为规范:

4.2.1 禁止参加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的宴请和娱乐等消费活动;

4.2.2 禁止向供应商及潜在供应商索取各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中介费、好处费和

1 / 2

供应商的各种福利待遇;

4.2.3 禁止接受供应商和潜在供应商给予的回扣等;

4.2.4 禁止在供方单位和当事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2.5 禁止向供应商提出与业务工作无关的要求;

4.2.6 禁止在开标前泄露招标相关信息和采购过程中需保密的事项; 4.2.7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压价购买私用商品和赊欠货款; 4.2.8 禁止截留、挪用、私分和擅自处理采购资金; 4.2.9 禁止利用职权向供应商借钱和无偿占用其财物; 4.2.10禁止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牟取不正当利益; 4.2.12禁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采购行为。

5.违约责任:如有违反本行为规范的,一经查实,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受承单位及承诺人各一份,本协议至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受承单位: 协议承诺人: 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范文第2篇

协议编号: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业务经办人: 电话: 收款银行: 账号:

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乙方向甲方出售本协议项下货物事宜,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限定如下含义:

1.1意向协议:指不是合同,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1.2甲方订单:是具有要约功能的书面文件。当甲方订单发至乙方时,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甲方对乙方的要约;

1.3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是具有承诺功能的书面文件。当乙方确认甲方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时,甲方订单的内容和本意向协议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合同生效;

1.4收货人:指在合同生效后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人,收货人限定在甲方或者甲方所代表的其兄弟公司之内。

2、特别约定:

2.1本协议是意向性协议,本身并不构成合同,不具有合同的效力。但在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如果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向乙方发出一份或数份订单,则自乙方确认甲方发至的一份或数份订单的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勿需双方确认或追认自动转变为合同,本协议的内容和乙方确认的订单的内容构成合同的内容,双方必须履行;如果在本协议存续的期间内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不向乙方发出订单,或乙方不对甲方发至的订单给予确认,则不仅本协议不能转变为合同,而且既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也不构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缔约过失;

2.2如果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并得到乙方的确认,甲方购买的货物既有可能是甲方为自己购买的,也有可能是甲方受其兄弟公司委托代表其兄弟公司向乙方购买的,确切是谁购买的,唯以甲方向

1 乙方:(

)

乙方发出的并经乙方确认的订单中所载明的收货人而确定;

2.3根据本条第2.1、2.2款的约定,乙方向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中载明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后,该收货人就乙方交付其的货物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甲方拥有的权利履行甲方承担的义务;但在乙方未交付货物之前,仅由甲方和乙方依本协议各条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2.4根据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的约定,乙方向哪一收货人交付了货物,乙方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向该收货人开具所交付货物的发票;接收货物的收货人就应当按本协议约定享有检验、验收权,并负有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所接收的货物价款的义务;

3、货物名称、品种和规格:

3.1在本协议项下甲方向乙方购买的货物为:(

); 3.2货物的品种和规格为:(

); 3.3货物的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为:(

);

3.4乙方保证对所售卖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对货物的出让是其合法有效的行为;

3.5乙方保证所售卖的货物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

4、质量标准:

4.1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向甲方出售的货物应符合下列质量标准:(

),本协议存续期间,若货物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或标准有变更(包括质量指标等),甲方有权变更本协议中的质量标准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须按甲方变更后的质量标准执行;

4.2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各项质量指标,若有其中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条第4.1款约定的,即视为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

4.3乙方应在供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所供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出厂证等; 4.4无论乙方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化验单、质量检验单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均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检验,并以甲方检验结果为准确定乙方所供货物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4.5乙方保证本协议项下货物的生产日期与其交货日期之间的期限不超过该货物保质期的30%。

5、包装和运输:

5.1本协议项下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货物由乙方负责按如下方法包装:(

);

5.2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装物不返还,归甲方所有;

5.3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包装应足以经受本协议约定的运输方式运至甲方而保护货物不受损害; 5.4包装规格为:(

);

5.5运输方式:(

);

5.6货物按本协议第7.2款约定交付前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5.7运输保险:(

)。

6、甲方订单及乙方确认:

6.1甲方及甲方兄弟公司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有权选择向乙方发出订单或者不发出订单;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有权确认订单或者不确认订单,但无论乙方确认订单还是不确认订单,都应按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间内书面通知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

6.2甲方发送给乙方的订单应载明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单价、到货地点、到货期限及乙方确认

2 订单的方式和确认的期限等内容; 6.3如果乙方确认甲方的订单,并且确认的通知是在甲方订单约定的期限内以甲方订单约定的方式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的,则自乙方确认通知到达甲方或者甲方兄弟公司之日起本协议和乙方确认的订单一并转变为合同,双方依此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6.4如果甲方在本协议第15条约定的本协议存续期间内向乙方发出数份订单,则凡是经乙方确认的订单均与本协议一并转变为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凡乙方未确认的订单则不具有该效力。

7、货物交付:

7.1乙方应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货物的收货人、发货数量、到货地点、到货期限等组织发货;乙方需将货物运至订单载明的到货地点并由(

)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用由(

)方承担;

7.2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将根据本协议第

3、5条和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的相关约定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检斤检尺计量,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包装、包数或箱数进行查收,并履行货物交接手续;

7.3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品种、规格不符、包装破损、货物被污染或损坏等情况的,收货人有权拒收或保管货物并通知乙方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4在收货人按本条第7.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查收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不足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收货人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欠量,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经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的数量的,甲方有权选择:或者按实收数量结算货款;或者有权拒收或将货物妥善保管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在乙方向收货人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收货人承担。

8、货物验收:

8.1在收货人对本协议项下货物按本协议第7.2和7.3款约定进行查收后的(

)天内,收货人完成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的检验和验收;

8.2货物检验验收的标准:收货人按本协议第

3、

4、5条的约定和要求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只有货物完全符合这些约定和要求的,方为货物合格;

8.3在收货人根据本条第8.1、8.2款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协议第

3、

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收货人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七天内派人前来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同意收货人的验收结果和处理意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4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

3、

4、5条约定的货物,收货人有权退货,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乙方换货,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则按本协议第11.1、11.2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5在收货人对货物进行检验验收中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单位包装中的数量不足本协议第5.4款约定的,收货人有权按同等比例扣减该批次实收数量,并有权选择:或者按扣减后的实收数量及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结算货款;或者要求乙方补足扣减的数量,补交的部分若迟于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按本协议第11.1款的约定承担逾期供货违

3 约责任;

8.6对经收货人检验不符合本协议第

3、

4、5条的约定和要求的货物,乙方应妥善处理该批不合格货物,否则收货人有权勿需通知乙方而自行处理,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7凡是国家、行业或乙方约定货物有保质期的,在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8货物虽经验收质量合格,如果收货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不合格货物的,收货人仍有权随时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而不受本条第8.1款约定的验收期限的限制,乙方仍有义务按收货人的要求换货或退货或赔偿损失,但有证据证明发生质量问题是由收货人原因所致的除外; 8.9在收货人使用过程中或保质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货物,收货人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因保管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价款和支付:

9.1收货人按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和按本协议第

7、8条约定所确定的实际收到货物的数量计算并向乙方支付价款;

9.2本协议第6条约定的经乙方确认的甲方订单所载明的单价为含(

)%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内的完全单价;

9.3除本条第9.1款约定的价款外收货人不再对乙方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9.4 在收货人按本协议第8条的约定对货物检验验收合格后的(

)天之内,乙方向收货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货人的发票接收人、地址以收货人通知为准,在收货人收到发票并审查无误且在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后(

)天内,收货人向乙方支付按本条第9.1款约定计得的价款。

10、甲方违约责任:

10.1在乙方对甲方订单确认后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此而致的直接损失(或人民币元);

10.2若收货人未按本协议第9.4款约定向乙方付款的,乙方应给(

)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收货人仍不能给付的,自宽限期满,由收货人就延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1、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未能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期限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逾期交货部分价款的(

)%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2若乙方按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载明的交货期限逾期(

)天仍不能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或根本违反合同,由乙方按本条第11.3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1.3乙方对经其确认的甲方订单不能交货或虽交货但因质量不合格被收货人退货的,由乙方按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的(

)%向收货人支付违约金;

11.4 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第3.4或3.5款约定,因售卖货物侵犯第三人权益而使甲方或收货人受到追索的,应向甲方或收货人支付人民币(

)元违约金;

11.5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正常抵扣的,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 由乙方承担;

11.6乙方须签署“阳光承诺”(详见协议附件1)并严格遵守,合作过程中若有违反阳光承诺行为,将被列入不合作供应商;

11.7如果上述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时,乙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8甲方有权直接从待付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待付的合同价款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如果甲方在支付本合同第9.4款约定的合同价款时未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并不代表甲方放弃对乙方的追索,甲方仍有权继续追索。

12、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12.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双方受该事件影响下的协议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引起的延误期内将暂停履行;

12.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解释其需要提出发生不可抗力的理由,并且应在其后十五天内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提供适当证明; 12.4若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应就履行本协议或变更终止本协议达成协议。

13、争议解决:

13.1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如果对协议有关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根据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3.2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诉至法院,无论哪一方起诉,均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4、协议变更与转让:

14.1本协议一经成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但甲乙双方就变更达成书面协议的除外;

14.2乙方发生合并、分立、改组、转让、出兑等变更的情况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

14.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本协议,不得将本协议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本协议债权(应收账款)向第三人质押。

15、本协议的存续期间:

15.1本协议存续期间为自

日起至

日止。

16、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6.1 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5 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

16.2 双方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16.3 一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方式向对方进行通知。在仲裁及民事诉讼程序时当事人地址变更时应当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

16.4 一方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义务,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和法院、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

16.5 纠纷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如当事人应诉并直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送达地址确认书,该确认地址与诉前确认的送达地址不一致的,以向仲裁机构、法院提交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该送达地址适用上述条款约定的送达方式及送达的法律后果);

16.6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的正式通知,除可以采用上述地址以直接交付、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对方外,还可以按16.7款约定的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对方。但均以书面形式写就并盖章;

16.7甲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乙方:收件人:

电子邮件:

17、其它约定:

17.1甲方任何员工的言论和书面文件在经甲方书面确认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书面文件均需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

17.2 协议一方因与对方员工发生的私人经济往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由该方自行承担,协议对方不负任何责任;

17.3本协议存续期间内,以及在其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甲方的任何经营信息;

17.4最惠待遇: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乙方给予甲方在中国市场最优惠待遇,保证在产品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双方确定的订单价格是乙方在中国境内同期销售价格的最低价格。如乙方在报价与协议存续期间对其它公司的销售价格低于甲方价格,甲方有权获悉、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差价双倍补偿差额;若乙方隐瞒真实销售价格,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五年内不再与乙方合作; 17.5 (其它未尽约定);

17.6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甲方:

(盖章)

乙方:(

)

(盖章)

采购协议范文第3篇

甲供材采购三方协议(范本)

甲方: 长春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开发商) 乙方: XXXX公司(总包单位、装修总包、园建单位等) 丙方: XXXX公司(甲供材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2010管材集团集中采购协议》,及《长春万科XXXX项目X期水电管材采购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三方协议。

长春万科XXXX项目XXXX(甲供材名称)由丙方供货,乙方为长春万科XXXX项目总包单位(或装修总包、园建单位等),由乙方负责长春万科XXXX项目XXXX(甲供材名称)的货物验收、保管、施工安装、报批报验、发票开具等。

在此,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同意丙方将发票开具给乙方,货款由甲方代为支付。

争议处理方式: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三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6份,三方各执2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订立地点为 长春 。

特此说明。

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科开发商) XXXX公司(总包单位、装修总包、园建单位等)

XXX公司(甲供材供方)

xxxx年xx月xx日

采购协议范文第4篇

根据由综合办公室、专卖办、财务股、安监股等相关部门参与市场询价的物资采购,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邀乙方作为甲方物资定点采购单位,就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品的价格、质量

1、乙方货物报价单(附后)

2、乙方保证供货商品的质量,价格的服务,如甲方发现同等品牌价格的商品单价高于市场价,需及时通知乙方,如乙方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调整,甲方有权拒付此次商品的货款。

3、如因商品价格上涨或下调,乙方在通知甲方后有权调整商品价格。

4、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5、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采购单位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7、如采购单位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商品的验收以及售后服务

1、甲方在验收商品时,如果发现商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2个工作日内给予兑换。如甲方不通知乙方,视为商品验收合格。如甲方在通知乙方商品验收不合格后2个工作日乙方不予更换,甲方则有权拒付此次商品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商品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协议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四、如因采购事宜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

甲方(签字盖章):

地址:

电 话:

采购协议范文第5篇

篇一:采购供货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xx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

2、期限:暂定壹年,自20xx年6月日至20xx年5月日。

3、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

4、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5、禁止下列食品送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的;

(6)、蔬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6、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的资料。

7、乙方所提供食品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需每天向甲方提供当日的食品价格,乙方如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价格,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如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食品价格,则甲方有权按市场最低价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8对不容易购买的食品,经与甲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调换。

9、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

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10、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无论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11、付款方式:甲方按月用转帐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及数量

据实核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的收货单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出据收款收据(或发票),甲方才予以付款。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以上(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12、乙方必须是本人或固定一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

货。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西凌云县金山油茶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篇二:采购供货协议书范本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GB2828-2003》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物料包装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物料在甲方正常仓储环境下变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变质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当全额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结算方式:

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经过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后甲方可以延期结款。

3.乙方向甲方开具货款的 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发票后,按约定的付款条例向乙方支付货款费用。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2.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3.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4.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货期满,如需续约,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传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检验标准1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采购协议范文第6篇

食品采购供货合同范本一

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水果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该合同预算金额为: 元。自 日至 日履行。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 (日/周/月)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 时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 时内由指定人员签字后以传真方式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因送货地点错误、送货时间延误而造成甲方工作不便,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电话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新发地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乘以供货商承诺的下浮比率后的价格。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食品质量、卫生与安全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就所供货物向甲方提供以下索证资料:

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卫生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以及法定兽医检验部门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进口货物,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食品添加剂,提供生产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许可证,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进口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我国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的规定,提供口岸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卫生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称“qs”证;根据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28大类产品必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分类界定不清的产品,需要省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提供的免检证明,无证产品不予接受。

提供采购货物的 “质量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在半年内由国家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自检报告无效。

其它货物合格证明资料:按照国家规定,个别产品生产企业(厂商)必须具备的其它生产资格证明文件;根据北京市规定,个别产品在京销售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甲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任何验收、接收、确认行为,均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应承担的责任。

凡甲方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乙方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甲方要求一致。甲方对货物的其他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第六条:包装要求

采用定型包装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对产品包装的有关规定。属于国质检执[2007]644号通知范围的28大类产品,产品包装上必须提供qs标识。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

非定型包装:为防止货物损坏和污染,乙方提供的非定型包装产品必须带有包装,甲方有权拒收未带包装的货物。

除上述要求外,货物包装其他要求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

甲方须妥善保管好乙方供货用的周转包装器具,如有缺失或损坏,甲方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八条:货物装运

除甲方临时订货外,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运输,不得敞露运输。

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是乙方的责任。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货物装卸必须做到轻装轻卸。

乙方负责将所有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并搬运至甲方指定堆放场地。

第九条:验收与检查

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交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二《供货和服务要求》,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向甲方交验索证资料;

运输车辆检查,车辆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批次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甲方场所;

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登记表上签字确认,验收登记表作为支付依据;

人员检查,乙方人员离开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时,为避免夹带事件的发生,甲方验收人员有权检查乙方人员的物品,乙方人员应予配合,但甲方人员不得侵害乙方人员人身权利;

甲乙双方对验收结果或货物质量持有异议的,乙方应先应甲方要求对货物进行更换或退货,然后由双方对存有异议货物抽样封存后在7日内交由北京市权威检测机构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经检验合格的,甲方对乙方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甲方检查人员到达乙方企业(仓库)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提供检查便利,甲方人员检查内容为:乙方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乙方是否尽到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义务。

第十条: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拖延付款。

乙方凭当期双方确认的报价表(或临时供货发票)、甲方订货单及双方签字的验收登记表向甲方财务部门结算,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突发食品卫生事件

保证供给甲方的货物的卫生与安全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乙方应尽其可能履行义务和责任。

当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突发食品卫生事件时,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但因乙方能尽到而未尽到责任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延误交货时间,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延误批次货物总价的10%。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于2009年 月 日在北京签定,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xxxx年xx月x日 xxxx年xx月x日

(盖章) (盖章)

食品采购供货合同范本二

甲方(供方):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自产的 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附件1)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产品的包装均以甲方出厂标准,包装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件,规格见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1、甲方实行含税出厂价。

2、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________万元,每月最低________万元。乙方在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诺在甲方产品到达乙方仓库1月内在 建立完善的甲方产品销售体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5、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6、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7、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第五条 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

1、为保证甲、乙双方经营利益和有效销售甲方的产品,甲方提供 元人民币作为诚信铺底金,合同到期或终止时乙方必须将诚信铺底金全额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________万元。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 返利给乙方。

5、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________返利给乙方。

6、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

第六条 价格与结算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盖公章的附件1为准,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新价格调整前已付款则无论甲方价格做任何调整本批货以原供价为准。

2、结算方式:先款后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5日内按乙方指定地点将货物发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之争议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争议。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双方必须书面为之;

3、甲方业务代表未经甲方书面传真确认,不得向乙方借取货物或现金,不得行使超出合同范围之外的权力,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 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5、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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