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

2023-09-19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伴随着国内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出企稳复苏的发展趋势。商务部近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4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15144.3亿元,同比下降13.2%。其中,出口6055.3亿元,降幅收窄至2.2%;进口9088.9亿元,下降19.2%。

值得关注的是,随着我国采取的一系列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措施初顯成效,4月当月我国服务出口1612.9亿元,同比增长3.5%,扭转了疫情发生以来单月出口连续下降的局面。其中,知识产权使用费出口57.4亿元,增长54.9%;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出口9.8亿元,增长28.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382.2亿元,增长28.5%;运输出口312.3亿元,增长23.3%;保险服务出口30.2亿元,增长20.3%。

对此,中国服务外包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郑伟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年初至今,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呈现下滑态势。其中,服务进口保持在下降区间,而服务出口逐渐趋稳并在4月当月实现由负转正,来之不易。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目前疫情在我国已得到有效控制,加之国家在防疫常态化的同时大力推动复工复产,不断抓实“六稳六保”工作,促使服务出口企业的生产、运营逐渐恢复;另一方面,我国在服务外包、知识产权等高技术服务业领域已具备一定的国际比较优势,随着部分国家和地区疫情逐渐趋稳,国际市场需求逐渐恢复,我国服务出口实现回升反弹成为必然。

“4月份服务出口数据的‘转正’可以被看作是我国服务贸易特别是服务出口复苏的具体体现。但全球疫情发展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之部分国家单边主义政策影响,因此,全球服务贸易短期内能否全面复苏仍待观察。”郑伟如是说。

相比服务出口,4月我国服务进口9088.9亿元,下降19.2%,导致这一差异的原因何在?郑伟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服务市场仍未全面恢复。商业存在方面,在疫情和部分国家产业链、供应链回流政策的双重作用下,国际投资出现大幅下滑,导致我国因商业存在模式产生的服务进口受到较大影响;境外消费和自然人移动方面,国际社会为防止疫情蔓延,出台限制人员流动、减少通航等临时性管制措施,导致我国因境外消费而产生的服务进口大幅缩减。同时,我国在自然人流动项下所产生的服务进口也必然出现下降。”

除了服务出口“由负转正”,4月我国服务贸易数据还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服务贸易逆差大幅减少。4月,我国服务进口2003.2亿元,下降32.5%;服务贸易逆差同比下降72.3%至390.3亿元,减少1019.2亿元。1-4月,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同比下降40%至3033.6亿元,减少2023.7亿元。二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占比继续提高。4月当月,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1704.3亿元,增长3.8%,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7.1%,提升10.8个百分点。1-4月,知识密集型服务进出口6373.7亿元,增长6.7%,占服务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42.1%,提升7.9个百分点。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9月8日上午,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技术贸易论坛在京举办。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宋军,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理事长、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原组长郭向远,中国科学技术指标研究会原理事长、中国科协原副主席齐让出席论坛。

宋军表示,中国科协愿与国际科技界一起,构建互信、互利、互惠的科技创新价值共同体,努力维护国际科技界的核心价值,遵守联合国宗旨下的科技治理原则,维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消除技术壁垒,促进国际科技交流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以更加务实进取的态度,共同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共同激活创新引领的合作动能,共同开创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他指出,作为中国最大的科技共同体组织,中国科协及所属210个全国学会发挥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组织优势和智力优势,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商协会、投资机构以及国际间各类科技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科协以建设“科创中国”品牌为牵引,通过构建科技经济融通平台,导入国际国内创新资源要素,发展科技经济融合创新型组织,与地方共建创新枢纽城市等举措,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的创新生态,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在论坛现场,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联合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ITTN)、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ISTA)、中国技术交易所等多家机构共同发布“2020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发表《以科技创新促进一带一路经济发展》主题报告。欧洲科学与技术转移行业协会(ASTP)前主席、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马丁·雷迪奇就技术转移、知识转移学术界的作用以及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分享主题报告,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ITTN)秘书长张璋分享《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技术产业化跨境合作的驱动力量》主题报告,美国Ocean Tomo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詹姆斯·马拉科夫斯基就美国专利制度的历史分享主题报告。

在高端对话环节,“2020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评审专家及机构代表结合相关经典国际技术转移案例,聚焦“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国际技术转移促进第四方平台”主题,就“高校、科研机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市场化运营模式与发展机遇”两个专题展开交流。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关键词:中国;印度;服务贸易;比较优势

一、中印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印两国服务贸易总量情况分析

从服务贸易总额来看,2001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为719.3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增长到3 620亿美元,增长率为403.2%;而2001年印度服务贸易总额为365.9亿美元,2010年服务贸易总额2 270亿美元,增长率为520.3%。可见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中国要远远领先于印度,但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却高于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率。

就出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301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700亿美元,年均增速42.3%;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60亿美元,2010年出口额为1 100亿美元,年均增速53.4%。就进口额而言,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为35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920亿美元,年均增速39.5%;2000年印度服务贸易进口额189亿美元,2010年进口额为1 170亿美元,年均增速47.1%。由此可见,印度服务贸易出口、进口年均增长率都快于,同时,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率均快于自身服务贸易进口年均增长率。

就服务贸易占比情况而言,印度服务贸易占本国对外贸易的比重也高于中国。以2009年为例,中国服务贸易额为2 86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1.5%;印度服务贸易额为161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总额的28.7%[1]。

(二)中印服务贸易地位变化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在世界中的地位不断攀升,服务贸易出口的世界排名从1982年的第28位跃至2007年的第7位,2009年上升到第5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4;而进口排名也从1982年的第40位上升到2007年第5位,2009年上升到第4位,2010年在世界排名第3。同样,印度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排名也在不断进步,2009年服务贸易出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第10;2009年服务贸易进口额在世界排名第12,2010年上升为7。由此可见,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将在国际市场上占居更加重要的地位。 (三)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逆差情况

中国服务贸易从2000-2010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0年中国服务贸易逆差额为58亿美元,2010年服务逆差额增长到220亿美元,2009年高达-290亿美元,服务贸易情况持续恶化。印度服务贸易从2000-2004年一直处于贸易逆差情况,2004年印度服务贸易逆差额仅为6亿美元,2005-2009年印度服务贸易都呈现出顺差情况,2005年印度服务贸易顺差额仅为39亿美元,2009年已达到了120亿美元,但2010年又出现了贸易逆差的局面,为-70亿美元。从上述数据可见,印度出现服务贸易顺差年份多于中国,因此,印度的服务贸易状态优于中国。

(四)中印服务贸易结构分析

中国服务贸易在传统的运输业、旅游业以及其它商业服务上占优势。2009年,运输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18.36%和29.5%;旅游出口、进口所占比重分别为30.9%和27.6%。但受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我国运输服务进出口额为702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0.9%;旅游服务进出口额为834亿美元,同比增长8.3%,贸易差额由去年的顺差46.9亿美元转为逆差40亿美元。2006年以来,运输和旅游这两个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在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中的占比逐年下降,2009年这一比重下降至53.6%,低于2006年7.4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服务出口4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9.9%,逆差107亿美元,为我国仅次于运输服务的第二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我国保险服务进出口额为12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8.7%,逆差97亿美元,下降14.6%;金融服务进出口额为1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5%,逆差3亿美元,同比增长20%。2009年,我国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进口32亿美元,同比增长1.1%;顺差3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2.1亿美元。2009年我国咨询进出口总额为32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顺差5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9亿美元(见表1)[2]。

印度服务贸易的出口主要集中在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行业,以软件业尤为突出,占世界出口额的比重为18.1%,顺差额为2 415.9亿美元,说明印度软件行业在世界软件业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其他商务服务业异军突起,成为印度第二大出口部门。2008年,其他商业服务取得贸易顺差471亿美元。印度服务贸易差额在运输业、保险业为逆差。从服务贸易的进口比重看,运输、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务服务、保险业是印度的四大进口部门,2008年,进口额分别为414亿美元、350.9亿美元、326亿美元和320.3亿美元(见表2)[3]。

二、中印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一)中印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分析

根据2000-2010年中国和印度服务贸易进口、出口和进出口数据,利用SPSS软件计算结果为表6、表7和表8。从以上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中国和印度的出口额、进口额和进出口总额与GDP之间具有密切的正相关关系,这表明进出口规模的扩大对两国经济增长均具有促进作用;从回归系数看,中国比印度大,如中国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41个百分点,而印度进出口每增长1个百分点,GDP增长0.29个百分点。

四、影响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因素分析

(一)人力资源要素条件分析

我国服务贸易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缺少高级要素,如缺乏外语熟练、熟悉国际法律法规的高素质人才。由于印度高等教育作为政府的投资重点,在教育和研发方面投入的经费占GDP的比重一直高于中国,因此,印度拥有大量人力资源存量和后备力量。以软件行业为例,印度有约600多万人员从事软件开发设计,有近8 000所高校和许多相关企业为印度软件业提供了大量理论和实践能力兼备的实用人才。而中国基础教育中IT培训远没有印度普及,职业培训也较缺乏[4]。这也是印度的服务外包发展远远好于中国的主要原因。

(二)需求因素分析

一个国家需求的特性将会直接影响该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优势。对服务贸易的国家竞争优势来说,需求条件则是影响服务贸易竞争力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我国的国内市场需求潜力大于印度,因为我国人口和收入水平高于印度。2008年中国人均GDP为2 460美元,印度仅为965美元,我国人均GDP已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但受传统“轻消费、重储蓄”及“轻服务、重物质”观念的影响,居民消费率较低;居民对商品的消费需求相对强劲,但对服务消费的比重偏低[5]。在国外市场需求方面,印度明显好于中国。目前,印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计算机软件出口国,被公认为“世界软件的动力室”。内部需求不足和对外需求不强是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三)政府作用的分析

政府对一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印度政府制定了软件发展的长期战略,在全国建立17个软件技术园区,对进入这些高科技园区的内外公司实行优惠政策,如免除进出口软件的双重赋税,放宽中小企业引进计算机技术的限制,允许外商控股75%-100%等[6]。印度政府在产业政策上采取的是“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思路,把更多的注意力集中到了服务业的发展上也就是先发展了第三产业,再发展第一、第二产业。中国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采取的是沿着从农业到制造业再到服务业的发展道路,这也是印度在服务贸易增速大于中国的一个很重要原因。

(四)相关产业的分析

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提升离不开相关产业的支持与协调,这不仅包括服务业内部如零售、金融、保险、餐饮、批发、运输、教育、卫生等各行业间的相互支持,而且包括制造业、货物贸易的协调与扶持。但是我国服务业内部没有一个可以带动整个服务业发展的强势行业,而且我国工业的发展与服务业相脱节,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相互作用也不明显;印度服务业内部各行业对其服务贸易的推动力大于中国,目前计算机及信息服务已成为印度在世界服务业中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由此带动了一大批服务业的发展,进而增强了其国际竞争力。

(五)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因素分析

目前,中国大量服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未建立起来,产权界定不明,而且由于政府垄断因素的存在,中国部分服务业,比如在银行、电信、保险等领域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垄断现象,导致企业没有创新的动力,服务质量较差。印度则在全球的激烈竞争中,让大量的私营企业充分竞争,而且印度的服务业企业早就开始推行跨国经营的战略,印度金融业和软件业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一直被视为其超过中国的优势。由此可见,企业的战略、结构、竞争因素直接影响一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

五、中国发展服务贸易的路径选择

(一)增加教育投入,解决人才瓶颈

服务贸易属于人才密集型的领域,服务贸易提供者素质是决定服务贸易质量和服务贸易效益的关键,中国在发展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同时,应注重人才尤其是知识型服务贸易所需的外向型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升人力资本的素质。中国政府应尽快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吸引、使用和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努力增加国内服务需求和外部需求

国内市场是企业发展和获取竞争优势的推动力,如果服务消费比重过低或服务消费的层次过低,那么该国的服务贸易就无法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削弱了服务出口能力。就中国而言,政府应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民消费结构,推进城市化进程,从而扩大中国国内服务需求的发展空间;同时,应重视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面对新的服务贸易转移的机会,加强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产业作为重点培育产业。

(三)政府应给与服务贸易更多的政策支持

政府对一国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完善鼓励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努力扩大服务出口”[7]。目前,我国的产业政策应进一步向服务业倾斜,在服务业内部向主要创汇部门倾斜的同时,更要加大对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应建立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加快服务贸易立法,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规体系等。

(四)加强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服务业内部各行业相互推进。因此,必须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抓好服务贸易相关及辅助行业的发展。例如,对我国工业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应尽量加强与其相关的辅助性服务的输出,协助其服务业开拓海外广阔的市场。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之间有着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紧密联系,因此,我国可以通过促进货物贸易升级,带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五)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和内部组织管理

我国各服务企业应尽快纠正落后的管理意识,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积极进行科技创新,大力实施服务品牌战略,实现企业规模经营效益,规划切合实际的跨国经营战略。另外,印度的服务业占据外国投资较大的比例,而我国长期吸引外商投资的领域在生产制造领域,因此,我国的服务企业应积极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充分利用外资带来的正面效应,以促进自身发展。

参考文献:

[1] 2009年世界主要国家(地区)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占比情况[Z].商务部服务贸易司,2010.

[2] 2009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2 868亿美元[EB/OL].[2010-04].商务部网站.

[3] 王秀娟.中印服务业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D].山东理工大学,2010.

[4] 张家瑾.变竞争为互补、合作——中印两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竞争优势比较分析[J].经济视角,2010(10):10-12.

[5] 杜红平,司亚静.我国服务业国际竞争力分析及启示[J].宏观经济管理,2010(5):40-50.

[6] 缪娟,杨增雄.中印服务贸易比较分析[J].企业导报,2010(3):14-15.

[7]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N].人民日报(海外版),2009-03.

(责任编辑:严元)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摘 要】“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我国服务贸易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机会。文章分析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进而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应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出台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行业法律法规,进而推动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不断增强。

【关键词】服务贸易;“一带一路”;政策引导

0 引言

在全球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在国家贸易格局中,服务贸易的地位逐渐上升,对优化经济结构起着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可以展示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水平。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发展水平高,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规模相对较小。由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规模较小,因此其发展潜力巨大。

中国出口贸易从改革开放以来得到迅速发展,我国在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過程中逐渐意识到服务贸易的重要性。与传统贸易相比,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更具竞争力,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3年,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对我国服务贸易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机。在“一带一路”倡议下,我国要牢牢抓住机会,增强与沿线国家的合作,特别是加强服务方面的合作,进而增强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促进我国服务业整体的发展。对此,本文梳理和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特征和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相关问题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1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1.1 服务贸易规模

自从2013年我国“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首次突破40 000亿元,同比增长18.4%。从2016年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及低于我国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在全球服务进口和出口方面,我国已经排到第二和第三的位置。

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相比较增长了21 969亿元(如图1、图2所示)。从图1和图2中可以看出,每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随时间推移逐渐增多。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带动下,2014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最大,主要表现在进口方面。当年出口额增加13 461亿元,增长率为3.4%,进口额增加26 591亿元,增长率达27.9%。我国服务贸易进口提速明显,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为13 014亿元,而2017年增加了18 570亿元,相比增长142.69%。同期,出口额除了2012年少量减少外,整体也表现为逐渐增长,但增长规模相对进口来说较小,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同比仅增长28.31%。

从增长率来看,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增长率均维持为正,并保持一定的增长率,其中2010年和2014年服务贸易总额同比增长率最高,均超过15%。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口增长较快,一直保持一定的正增长,平均增长率超过10%,达到14.26%;其中,2014年增长率最大,为27.9%;2015年增长率最小,为2.0%。与服务贸易进口相比,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相对较小,2012年呈现出负增长,同比增长率为-4.6%。2010—2017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平均增长率为5.8%,保持增长态势。

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接的服务外包合同,在我国企业整体服务外包合同中占到了较大的份额。这也与“一带一路”倡议为我国服务贸易带来机会相吻合,在沿线国家更加紧密合作的条件下,中国服务贸易拥有良好的发展机遇。

1.2 服务贸易结构

近年来,我国积极地调整经济结构,服务行业内的结构也在不断地优化。一方面,2017年,我国旅游、运输、建筑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在中国服务贸易总额中,这三大传统服务贸易占比仍较高,达到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65.56%。另一方面,高附加值行业增长速度较快,如2017年知识产权使用费同比增长了34.8%等。2017年,旅行、其他商业服务和运输3个行业为占比前三的行业,分别占到了42%、15%和19%。其余3个行业占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较小,均不到1%(如图3所示)。

我国的三大传统服务贸易行业,即旅游、建筑、运输,在服务贸易的出口中在其中扮演着主要的角色。目前,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业仍然是我国的优势所在,而我国在新兴服务贸易方面,竞争力还比较弱。因此,虽然我国服务贸易规模大,但竞争力仍然不足,表现为“大而不强”的特点。

2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问题

2.1 服务贸易逆差显著

从图4中可以看出,中国服务贸易逆差一年比一年大,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慢于出口。旅游服务业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数据可知,2018年我国出境游1.5亿人次,与此同时,外国游客入境游仅0.30亿人次。第二个逆差来源于知识产权,我国每年大量引进技术付出专利许可费,对外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由2001年的18.7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360亿美元,这是形成服务贸易逆差的重要成因。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服务贸易逆差大,无论是从进口基数还是增长率来看,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形势都不容乐观,这不利于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发展,我国可以采取积极调整服务贸易进出口结构、支持我国高校提升办学水平及吸引更多优秀国外学子来华旅游等措施提高竞争力。

2.2 区域发展不平衡

我国服务贸易呈现出区域发展不平衡的特征。2018年,我国沿海十一省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全国的86.6%。其中,上海、北京和广东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全国排名前三,均过万亿元;而中西部地区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仅占全国的13.4%。由此可见,东西部服务贸易差异明显,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发展较好,服务贸易也多集中在这些地区。

同时,在服务贸易国际市场的结构方面,我国也较单一,主要集中在东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越集中,我国就容易受到这些市场动荡带来的影响,当这些国际市场出现经济危机或者出于政治目的受到贸易制裁时,我国的服务贸易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不好的影响。因此,我国应在“一带一路”的契机下,减少市场过于集中带来的不良影响,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2.3 贸易结构偏重传统服务贸易

近年来,中国传统服务贸易和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使得服务贸易不断前进。但从贸易结构上来看,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传统服务贸易。目前,全球服务行业中,贸易量最大的是技术和知识密集型行业,如金融、保险等,而中国在这些行业的起步和发展较晚,还处于初级阶段。在2017年我国向“一带一路”国家进行的服务贸易中,运输服务、旅游服务和建设服务占比达到75.4%,还处于主导地位,高附加值服务所占比例较小。此外,在服务外包业务中,增长点主要体现在数据处理等低端业务流程,而高技术含量服务外包业务有待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增强竞争优势。

3 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建议

3.1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区域合作

我国应该积极寻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很多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较差,而建筑等服务行业是我国的优势,因此我国服务贸易與这些国家或地区表现出互补的特点。我国企业应该积极发挥在运输服务、建筑服务方面的优势,抓住机会,推动我国传统服务贸易更好地发展。我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也开阔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空间,拓展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市场,特别是位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城市,更应该积极寻求合作,抓住机遇。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重点,我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也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因此相关企业应该抓住时机,积极拓展服务外包业务。

3.2 政府应做好企业政策引导

根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服务贸易平均单位出口金额的综合支持仅为货物贸易的1/4。因此,政府应该在出口退税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政策支持。我国应大力扶持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努力调整服务业的结构,制定出科学的产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开拓新的竞争优势,使服务业的发展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

3.3 制定和完善服务贸易行业立法

首先,通过在国家层面制定相应法规,加强运输、通信、等服务行业的基础建设,加强对中国服务业薄弱环节的保护,遵循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建立执行有效的中国服务贸易竞争秩序,完善既符合中国实际又符合国际通用原则的法律法规。

其次,政府积极加大对服务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质量和效益,鼓励国内外各类资本投资服务业,实现服务业的智能化和科学化管理,从总体上提高国内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3.4 加强服务贸易人才培养和培训

进入21世纪,服务贸易的发展,需要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在计算机、金融等服务业,更需要具有丰富知识和技术水平较高的专业人才。我国劳动力在数量上具有一定优势,但专业人才还相对缺乏,现代服务业人才还存在较大的缺口。因此,我国应积极进行人才培养,在数量优势的基础上发展质量,这也是目前服务业的迫切需求。

参 考 文 献

[1]李晓峰,宋亚奇.“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机遇与问题分析[J].长安大学学报(社科版),2016,18

(2):55-60.

[2]操梦晗,储平平.“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19,32(2):49-52.

[3]王小玲.“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服务贸易的新特征及发展策略[J].国际经济合作,2019(3).

[4]廖伟峰.我国服务贸易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厦门:厦门大学,2012.

[5]李亭亭.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影响因素研究[D].济南:山东财经大学,2013.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理论分析

摘要:文章分析了2000年以来我国服务贸易中各个产业竞争力的变化情况,发现通讯服务业竞争力下降最多;电影音像业竞争力提升最大。在分析其原因时,遵循了迈克尔·波特的理论框架,采用产业组织理论的方法,分析了中国两个产业的竞争程度。发现通讯服务业始终保持着高寡占型的市场结构;电影音像业的竞争程度则不断加强。因而,文章认为竞争力的变动情况与市场结构密切相关,高度竞争的市场结构能够中能够成长出高水平的国际竞争力。这与波特的钻石理论和产业组织理论都是相符的。

作者:战岐林

服务贸易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在经济国际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使得现有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存在的问题也更加明显。本文拟就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的现状和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指出了未来完善服务贸易统计需关注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 提供模式; 服务外包

一、服务业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概述

(一)服务业在经济体中的重要性

服务一词涵盖了诸如运输、电信、建筑、金融、保险、房地产、教育和家政等各种不同的无形产品和活动。服务业对于经济增长有重要影响。例如,诸如运输、电信和金融等部门是商品和资本流动的决定性因素。另一个对服务业的重要作用进行说明的是环境服务业,它通过缓解经济活动对活动的负面影响从而维持经济的可持续增长。2004年服务业占世界GDP的2/3。服务增加值占GDP的份额倾向于显著上升,在高收入国家约占72%(美国更高为77%),中等和低收入国家分别为54%和50%。即使是在低收入国家,服务业也普遍成为一个核心经济体,它对GDP的贡献超越了工业和农业。然而,服务业发展仍存在显著差距。例如,印度和尼日利亚这两个低收入国家,各自服务业占GDP的份额为54%和26%。

(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在经济国际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国际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突出。服务贸易已经真正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1)。1980-2006年,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商业服务贸易占货物和服务总出口的比重由80年代的平均7.6%,上升到2006年的18%,总量约为27559亿美元。而且Hufbauer和Stephenson(2007)的研究表明,基于国际移民组织(OIM)的测算,一些发达国家的人口发展趋势不久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劳动力短缺。到2030年欧盟将会需要2千万额外员工;日本、韩国和俄罗斯也将会出现劳动力短缺问题。在一些发达国家,商业部门和官方机构都将把人口动态学提上议事日程。同时,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世界经济将出现的两大特征,服务贸易在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将会进一步加强。

二、以BMP5和1993SNA为基石的统计框架存在的问题:属地与属权之争

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改变了全球分工和生产体系及国际贸易模式,确立了跨国公司在全球生产体系和国际贸易中的主导地位。一些跨国公司纷纷在国外建立自己的附属机构,通过这些附属机构向东道国提供商品和服务。正是在此背景下,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开始赋予国际服务贸易更加宽泛的定义。针对服务的不同提供方式,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以下4种模式:1)跨境供应(Cross-border supply)。指从一国境内向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如电讯、邮政和金融;2)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指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家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旅游、留学;3)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指一个国家通过在另一个国家境内建立商业机构提供服务,如外资服务业企业;4)自然人移动(Movement of personnel)。指一个国家的个人在另一国家境内以自然人存在的形式提供服务,如外籍教师、律师等以自然人的身份在另一国境内提供服务。

传统的服务贸易统计标准主要是基于《国际货币手册》第5版(BPM5)和1993年的《国民核算体系》(93SNA)(2)。它们对服务贸易的测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居住地的定义。凡是在编报国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是该国的居民,否则就是非居民。由于是居住地而不是一个可观察得到的最终产品的移动来决定该服务是出口还是进口,那么就存在着一些问题。以教育服务贸易为例,如果这个学生是美国的居民,那么这项服务仅是国内生产和消费以及人力资本投资。而如果这个学生被认为是外国学生,则变为服务贸易出口。该定义自相矛盾的地方是,许多“出口的”教育服务不曾离开教育接受国。尤其是美国,Nephew等人(2005)的研究表明,1992-2004年,美国教育出口几乎增长了两倍,增至13.5亿美元,但是并没有全面的数据显示,有多大比例的这些教育服务的出口事实上并未离开美国。即使学生在毕业后不留下来,他们也可能将来作为移民返回,从而带来原来已出口的教育服务。一项关于移民的研究表明,与传统强调的一些经济变量相比,学生流动对于解释移居美国的现象更具有一致性,同样的关系也出现于OECD国家(Dreher和Poutvaara,2005)。因为接受者决定变成美国人,这也就缩小了服务贸易测量与现实情况之间的差距。

此外,如前所述,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使得其海外附属机构销售已成为一种更为直接和有力的市场准入方式。然而BPM5统计框架下无法反映这些变化的影响。第一,母公司无形资产的扩张使用。由于资产是无形的,包括金融资产、专利、设计权和商标等,它们没有特殊的地理布局,可以分派给它的任何附属机构。结果就是,源于这些资产的产出和出口也可以近乎随意的归于地理位置,而无需与任何实质生产方面的实际位置相联系。第二,它至少从两个方面扭曲了跨国公司母国和东道国之间的进出口。首先,跨国公司海外附属机构对母国的出口,实际上相当于跨国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产品销售给自己的公司,属于公司内部交易,而现行的贸易统计体系却将这种公司内部交易记录到跨国公司东道国的账下,夸大了东道国的出口。其次,跨国公司海外附属机构在当地的销售,相当于母公司所在国将本国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东道国,实际上属于不跨境的跨国贸易,而BPM5框架下并未记录这部分交易(东道国的外国附属机构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流向如下图所示)。因此,诸多研究建议将国外附属机构的生产依据所有权原则而不是居住地原则记入国民统计账户(Landefeld ets,1993;BaldwinKimura,1998;Lipsey,2006)。

综上所述,GATS以列举、描述的形式从贸易提供方式的角度对服务贸易提出了新概念。而上述分析表明,一份全面的、能够充分反映GATS 法律定义及其他条款的提供方式统计处理办法将无法保证与已有的BPM5和93SNA 的国际统计体系协调一致。

三、《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对GATS四种提供模式的覆盖

为了符合GATS的信息要求,1994 年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批准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机构间工作组。在工作组的多次努力下,2002年《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MSITS,以下简称《手册》)出版。《手册》完成了从服务贸易的法律性定义到可操作的统计制度的转换,为满足各方需求提供更相关、更详细、更具可比性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数据,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

《手册》确立基于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与现有国际统计标准相一致基础上的适当创新。由于重新建立一种全新的统计体系受到现实各种因素的制约,需要耗费太多的资源,不太现实。因此,《手册》并不是建议建立一个全新的统计体系,而是“在GATS 需求和现行统计体系之间找到一个可通融的解决之道”,即以“BOP服务贸易统计+ FATS 统计”的二元架构去落实GATS 要求涵盖的4种提供方式,也可以说是在服务贸易统计中以属权原则取代在地原则(贾怀勤,2006)。一方面,继续利用BPM5中确立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体系,并将原有的经常账户中的服务拓展为《扩大的国际收支服务分类》(EBOPS),该分类包含了与BPM5 标准服务的11 种组成部分相同的主要类型以及与BPM5 相一致的更详细细目。同时,EBOPS还包含一些“备忘条款”,以记录诸如运输、旅游或者保险服务等不同服务部门交易的有用额外信息。这一部分大致对应GATS服务贸易的第1种、第2种和部分第4种模式;另一方面,建议各国进行“国外附属机构服务贸易统计”(即FATS统计),包括内向FATS和外向FATS,主要对应GATS服务贸易的第3种模式。

《手册》的统计范围大致覆盖了GATS定义的国际服务贸易的内涵。这种处理,正如《手册》所指出的那样,“扩大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而没有扩大服务的范围”。然而,在实际的服务贸易统计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例如,运输服务交易应归于模式1,其他项目,例如软件开发的计算机服务通常是通过模式4和模式1来实现交付的。而事实上,服务生产分工的细化可以带来更为复杂的情况——通过三种提供模式来实现服务的交付。因此,为了实现分析的简化,《手册》提出了两项简化原则。第一,如果特定服务类别的主要部分与根据某种模式提供的服务相对应,此种模式就完全被分配给这种服务类别。例如,由于电讯服务多属于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它就分配给第1 种提供方式——跨境提供。第二,一笔交易包括几种提供方式,如果不能按提供方式估算出细分的交易价值,则按与交易相关的时间和资源把它分配给最重要的提供方式。例如,作为非居民的某一建筑师为编报国设计一处工程,他通过电信线路交付了项目,但又不得不在执行阶段对编报国进行数次访问,这笔交易仍列为跨境提供。基于这种简化原则,《手册》建议如表1的提供模式的统计覆盖。

四、服务贸易统计未来面临的挑战

《手册》虽然迈出了关于服务贸易统计重要的第一步,但它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编制人员在收集服务贸易数据时遇到的内在难题。尤其是现阶段《手册》对自然人提供的服务贸易的处理还不够完善,要获得该模式提供的具有国际可比性的统计资料仍十分困难。此外,随着新技术的出现,服务贸易的性质也在不断变化。诸多问题的存在是《手册》未来版本所需要解决的主要任务,也是服务贸易统计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BOP和FATS统计的全面性

已有的二元架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仅有少数国家报告了所要求详细程度的BPM5,而且报告的数据缺乏可靠性。除此之外,关于数据覆盖和偏离标准的文件几乎没有。由于FATS统计还处于起步阶段,数据可靠性和国家间可比性的缺乏几乎是个普遍存在的现象(WTO,2006)。目前,全球仅有26个国家涉及到FATS统计,主要是欧美较发达国家;在这26个国家中,既有外向FATS统计又有内向FATS统计、各项指标齐全的国家只有3个:美国、日本和葡萄牙。在FATS统计这个背景下,保密问题严重限制了国家所能提供资料的详细程度。即使充分贯彻实施MSITS关于BOP和FATS统计的建议,这也仅仅是按照供给模式提供信息的第一步。这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手册》提供的简化原则使得它仅仅是依照供给模式进行服务贸易的粗略统计;二是对通过模式4所提供服务的真实估计需要除BPM5和FATS领域之外的更多信息。

(二)模式4的统计问题

根据模式4定义及其附件的规定,模式4包含两类自然人,一类是作为一个成员国服务供应商的自然人,包括自雇人员或独立的服务供应商;另一类是由一个成员国服务供应商雇佣的一个成员国自然人,即自然人是作为雇员提供服务。包括外国服务供应商的雇员,该雇员被直接派往东道国提供服务;外国服务供应商在东道国具有商业存在,派遣其雇员到其东道国的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属于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商业访问者。“暂时性”是模式4测量的一个关键问题,而GATS并没有“暂时”的标准定义,也没有对其时间框架进行详细说明。实际上,在WTO成员国的具体承诺中,与模式4相关的不同类型服务提供者停留的时间长度各不相同:从商业访问者的3个月到公司内部调动员工的2-5年。已有的统计标准(BPM5和1993SNA)认为短期和永久存在的区别遵循“一年原则”,在国外停留1年或1年以上的被认为是外国经济体的常住居民,否则为非居民。

当前,并不存在一个有效的概念框架来测量GATS模式4。国际组织正在进行的工作集中于测量自然人存在所需要的两个基本信息:提供服务的价值和在服务提供过程中自然人移动的数量。从统计的角度来看,服务的出口是不容易测量的,不管这个人是自我雇佣或是被一个外国服务提供者雇佣。虽然,最近一些经济体开始依据GATS服务贸易提供方式来估计他们的服务贸易规模,但主要问题在于辨别:在已有的BOP跨境服务交易中通过模式4实现的贸易份额。在一些领域界定模式4的覆盖范围是比较困难的。例如:(1)通常,确定是什么构成了一项服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如应该将摘水果工人看作是临时农业劳动力(不在模式4范围内)还是看作摘水果服务的供应商?(2)虽然模式4适用于任何技能水平的服务提供者,而目前WTO成员国的承诺通常仅关注高技能的工人;(3)对于独立的服务提供者的情况,一项服务合同和一项雇佣合同之间的差别往往很难确立(WTO,2006)。关于在服务提供过程中自然人移动的数量问题则需要整理出所有的自然人分类。而该方面的信息现在还不完全可得,概念框架也还在建设中。然而,由于对自然人暂时流动到国外提供服务的统计描述是在人口、社会特征的基础上来确定交易者的经济行为。因此,已有的一些信息资源,诸如移民和劳动力统计体系、FATS对公司内人员调动的统计等,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对模式4进行评估。为此,必须要加强与模式4有关的经济分类与人口、社会分类之间的对应协调,深入挖掘其中有价值的信息。

(三)服务分类的变化

EBOPS提供了比BOP统计更为详细的服务分类统计,然而谈判中用到的已有分类并不能与统计分类形成良好的对接。一方面,尽管《手册》提供了关于WTO的GNS/W/120贸易谈判清单和诸如EBOPS和CPC分类之间的转换表,但一对一的对接仍是不可能的。主要表现为:(1)在“旅行”和“未另行分类的政府服务”两个领域,由于不是以单一产品为基础进行分类的,因而无法确定与CPC 的对应关系;(2)EBOPS 的一些组成部分不能部分或全部与CPC一一对应关系,在大多数服务项目中,CPC 比EBOPS 分类更详细;在少数项目中则相反,一部分CPC 项目编码进行分割,分配给一个以上的EBOPS 部分;(3)EBOPS、CPC 和GNS/ W/ 120 的覆盖范围略有不同。CPC涉及到了机器设备的修理,但EBOPS 在总体上不包括这一项;政府服务包含在CPC 和EBOPS 中,但却不包括在GNS/ W/ 120 中(王亚菲,2006)。另一方面,由于服务生产分工的不断细化,消费者可能会获得新的服务产品。而统计分类修订相对于服务种类的变化存在着滞后性。例如,CPC版本2增加了一些新的服务项目从而提供更为详细的统计信息,而EBOPS需要随着CPC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在获得大量充足的数据之前,贯彻实施一个修订的EBOPS分类需要更多时间。

(四)服务外包的迅速发展

随着新一轮全球产业转移浪潮的到来,以服务业外包和高科技、高附加值的高端制造及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ICT(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部门的新技术使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进一步分割。企业需要专注于其核心竞争力而将其他剩余活动外包以获得更高的回报。2006 年,全球服务外包保持平稳增长,规模达到3490亿美元,同比增长7.2%。服务外包交易规模持续扩大,越来越多的服务外包发包商将离岸外包作为公司的重要战略,半数以上的欧美公司计划将更多服务外包到海外。离岸服务外包快速增长成为全球化新潮流的重要内容,构成“推平世界”进程的关键因素(费里德曼,2006)。据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CCID)预计,未来几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将保持7.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到2011 年,全球服务外包市场规模将突破5000亿美元。与此同时,离岸外包业务正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到2011年,全球离岸外包市场规模将达到850亿美元,大约占全球服务外包市场的17%(聂平香,2007)。外包活动作为跨境贸易包含在BOP统计中,而当前并不能有效地测量外包份额在服务贸易国际交易中的份额。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的缺失不利于对行业进行研究分析,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反映服务外包发展特点的统计指标体系恰当地测量这种外包是服务贸易统计面临的另一个挑战。

(五)服务价格测量与数量测度问题

服务部门的价格测量和相应的数量测度是国民统计中最薄弱的部分。Griliches(1992)、Cutler和Berndt(2001)对服务贸易部门的价格和产出的测度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结果表明对这些方面的测度很难让人保有充分的信心。正如Khatchadourian和Wiesner(2006)文中所指出的,由于对服务贸易价格的搜集还处在起步阶段,服务贸易面临的问题比国内生产面临的问题更严重,认为BLS(Bureau of Labour Statistics)国际价格计划已经收集的服务价格指数覆盖了大约8%的服务贸易出口和23%的服务贸易进口。

(六)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之间的交互影响

一些相关研究表明,服务贸易四种交易方式之间是存在相互影响的(蒙英华和黄建忠,2008)。以海外教育服务为例,境外消费、跨境交易、商业存在及自然人流动这四种提供方式都很重要。但是如果政府采取政策限制进行海外教育的其中一种交易方式(如商业存在,通过禁止建立外国教育单位、采取相关的外汇限制政策等),就有可能会使消费者更倾向于另外一种交易方式,如到海外进行学习(境外消费)或者通过网络达到远程教育的目的(跨境交付)。显然,当代快速的技术进步已使服务贸易四种交易方式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大大增强,而关于它们之间相互关系的测度,如何恰当的衡量以及对服务贸易提供方式分类的影响对服务贸易统计提出了新的挑战。重视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之间的交互影响对于制定服务贸易的开放政策意义重大。

五、结束语

随着服务业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各界对服务贸易统计数据的需求不断增加。虽然目前《手册》用“BOP服务贸易统计+ FATS统计”的二元架构来落实GATS 要求涵盖的4种提供方式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服务业自身的特点、《手册》的不完善以及一些新的经济环境的出现,现有的统计体系仍存在诸多问题。今后,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机构间工作组将会提供有益的工具以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统计的质量。然而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能否成功依赖于诸如国家机构选择合适方法的努力、政府分配必要资源的意愿、国家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国际和区域组织之间的协调以及有效的技术帮助(也即知识和资源从拥有先进统计系统的国家转向其他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等一系列的因素。

(1)Bosworth和Triplett(2007)的研究表明,在1995-2005年间,服务业部门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贡献者,美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3/4都归于服务业部门。

(2)SNA核算一国生产、消费、积累、对外交易等基本活动,分为国民收入、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民财富和国际收支5个核算子体系,其中前4个核算国内经济活动,后1个核算对外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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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吴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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