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

2024-03-15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安全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民经济发展,尤其是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特别是严防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更加保险是十分迫切和必要的。

1 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有关问题

1.1 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发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想方设法“提前退休”。根据现有的养老金计算办法,无论缴费年限长短,其基础养老金都是一样的,因此有些参保人员在自身条件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情况下,还是千方百计地提前退休。这样做,一方面缩短了缴费的年限,降低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另一方面,提前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增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

(2)起“死”回“生”冒领保险金。在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过程中,由于有不少退休人员频繁更换居住场所,管理部门对他们的生存状况难以掌握,因此在养老金的发放过程中,有些实际已经死亡的退休人员,其亲属仍在冒名顶替死者领取养老金,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无谓流失。

(3)确定和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的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或调整养老金时,存在着标准不统一、制度不规范的问题,造成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水平有较大差距等问题。退休人员的年龄、工龄等基础信息的确认标准也存在着差异,导致退休金核算不准确。

(4)重复享受养老待遇。由于养老保险是由各统筹地区分别征收、支付和管理的,而个人账户基金转移手续烦琐,这就造成部分跨地区调动的人员可在两个统筹地区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当在两个统筹地区参保均满15年以上时,就可在两地同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造成了养老基金的流失。

1.2 在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保险覆盖面窄。既然是社会保险,就必须充分体现其“社会性”,而“社会性”又以广泛性为基础,但我国养老保险的现状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城镇集体企业覆盖率为75.39%,但其他经济类型企业仅为17%。这显然谈不上广泛。

(2)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一些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便以种种理由来降低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或剥夺部分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少缴、漏缴养老保险基金。这样不仅严重侵害员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也造成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3)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比例和时间问题。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起始时间和比例等因素都直接影响着养老保险基金缴纳的多少。而企业整体参保时间有早有晚,缴纳比例又有高有低,这将影响部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也不能充分体现养老保险的和谐与公平。

(4)养老保险基金的欠缴问题。产生欠缴的原因: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只考虑眼前的经济利益,对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不积极、不主动;二是部分事业单位经费紧张或企业效益不佳,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三是社会保险机构执行力度不到位。欠缴养老保险基金直接影响退休金的正常发放和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升值。

1.3 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既是参保人员的“血汗钱”,更是退休人员的“活命钱”,国务院明确规定,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而最近一段时间,社保基金大案迭起。先是上海社保基金弊案,紧接着浙江又曝社保大案,涉资数亿元。所有这些,都说明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2)养老保险基金的升值问题。要想在不增加或少增加参保人负担的情况下,持久地维持养老金的支付承诺,就必须提高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率,实现其持续的保值增值。而保险基金靠什么去保值增值,又迫切需要研究。

2 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的对策和建议

2.1 建立和完善养老保险内部审计、外部监管和考核机制,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放在首位

一是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行政监管、专业监管、内部监管和社会监管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对基金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监管。二是建立相应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专司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工作。只有如此,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只有如此,才能针对养老保险基金被挤占、挪用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理。

2.2 尽快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不能对缴费单位采取查封银行账户、拍卖资产等强制措施,社会保险费征缴也缺乏法律手段。国家应尽早出台《养老保险法》,为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2.3 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养老金发放体系

健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实行退休人员登记卡制度,将每名退休人员都纳入到街道保障机构的社会化管理中去。通过这些机构社会化、精细化的管理工作,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也能杜绝养老保险金的冒领、重发和漏发。

2.4 加大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扩面工作

一是做到养老保险基金的足额、及时征收。对于故意拖延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的企业,绝不姑息,坚决加收滞纳金。二是核准缴费信息,从基础工作入手,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应收尽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向非公有经济延伸,有效满足非公有经济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

2.5 加大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尽快完善省级养老保险的信息化系统。二是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信息化职能。三是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优势,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发放和管理水平。

2.6 逐步完善退休审批和退休金调整制度

制定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制度严密的退休审批程序,在办理过程中,增加透明度,加大公示力度,疏通信息交流渠道,确保退休审批的公平、公正。退休金调整的水平,要根据工资增长、物价、养老保险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以当地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和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2.7 社会保险靠社会,争取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一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加强社会监督,防止工作疏漏。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使与养老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让全社会都能够了解养老保险、支持养老保险。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不仅关系到居民的老年生活水平,还关系社会收入的分配调节等层面,针对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对监管进行全方位的优化势在必行。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

一、引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指年满16周岁,已经离开学校且不属于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的养老保险,其保险基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三部分。该制度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和保证可持续发展为重点,承担着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在城乡居民保障方面具有不可替代性。基金监管作为基金管理运行的重要手段,不仅需要确保基金的安全,在公民到达一定年龄后将资金退还本人,还要在监管期限内通过市场化投资等手段获取经济效益,从而提升养老金保障水平。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现状

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指导下,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推进,监管工作也在逐步完善。但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以安徽省为例,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五大问题:

(一)监管标准不明确,缺乏相关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都需要制定明确的管理标准或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也不例外。但是因为该保险制度的实施尚在起步阶段,工作重心还主要放在基金的征缴和审核方面,在运营和协调分配方面没有明确的监管标准,导致监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时候仅能凭经验行事,增加了监管的风险性。而且政府部门没有出台约束力较强的专门法律法规,监管人员很容易找到借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的机会并逃避处罚,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很难保障公民的合法利益。

(二)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不高,难以胜任监管任务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在收缴过程中,需要对参加保险的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对每个参与者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基金收缴完毕后,需要进行复杂的审核工作,然后确定市场运营投资项目,同时还要对基金的支出情况做好规划和记录等等。这些工作不仅繁琐、复杂,还需要运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监管人员的职业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而且基金監管工作关系到公民的合法利益,相关人员必须有足够水平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养老基金监管单位的从业人员受学历水平偏低或工作经验不足等因素制约职业能力偏低,很难胜任基金管理和运行工作。部分监管人员思想觉悟不高,将个人利益置于公民利益之上。这种情况不仅会导致基金监管工作效率低下,甚至可能会因工作人员的失误或私心造成重大损失。

3各部门之间协调能力差,缺乏独立性和制衡性。基金监管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很难由个人或某一部门独立完成,只有各部门进行协调形成科学合理的配合,才能够顺利完成预期目标。但是受监管制度不完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等因素影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较低。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出现工作重复从而导致资源浪费的状况,甚至可能因工作衔接出现疏漏,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可见,各部门缺乏独立性和制衡性,同样是基金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阻碍因素之一。

4监管范围和力度较小,执行力度差。(1)虽然我国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可参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是基金管理并非面向所有参与者,只有国有企业和城镇企业等单位人员才能够真正享受到基金管理服务,获取相关的经济收益。这并非是区别对待,而是基金监管工作尚未完善,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而且因基金监管层级多,管理费用居高不下大大增加了运营成本,这一因素也阻碍了基金监管范围的扩大。(2)受专业人才较少工作效率低下以及相关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等因素影响,基金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对基金监管的执行力较差,很难完成预期监管目标。这种情况下基金运营收益不高,公民能够获取的收益增速较低。另外,基金监管覆盖的范围小且难以扩大,执行力度又比较差,导致这一制度很难完成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任务,甚至可能会恶化分配公平性不足的问题。

5监管模式落后,监管工作难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过程中从业人员专业水平低、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因素还导致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监管模式落后。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基金监管手段单一和信息化水平偏低两个方面。目前,安徽省的城乡基金监管一般通过定期提交报表和不定期抽查专项业务实现,对基金监管工作的日常业务活动监察力度较弱。而且各地区、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专门的信息交流平台,很难及时完成信息共享,同样对基金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完善监管标准

针对目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标准。这要求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监管工作形成强力的约束,避免从业人员钻法律的空子谋取个人处益。同时,基金监管单位要制定明确的管理条例,对从业人员的职责、业务能力等进行规范,避免监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标准模糊等问题导致工作失误造成损失。

(二)提高从业门槛,加强专业培训

1首先,针对从业人员专业能力较低思想觉悟不高等问题,相关部门可提高招聘门槛,引入一批高水平的专业从业人员,为工作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并通过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原有从业者积极提高业务能力;其次,相关单位可寻求政策支持与高校进行合作,帮助高校建设和完善相关专业,然后由高校提供更深入的理论支持并输送更多专业人才。此外,基金监管单位还可以通过短期培训、定期考核等方式,提高原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并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从而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2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监管单位管理混乱,不仅与监管制度不完善和从业人员水平低下等因素有关,还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工作难以协调有着很大的关系。针对这一问题,首先监管单位应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定位和划分,然后将监管任务细化分配到各部门,并进一步分配到个人,形成完善的责任机制,从而保障各部门的独立性。同时,还要根据工作内容的关联,对部门之间的配合和权限进行规划,保障各部门之间相互制衡。这样一来,单位内部工作和责任划分都较为明晰,可有效促进监管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3扩大监管范围,提高执行力度,尽快实现分配公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面向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基金监管同样应该为所有参保公民服务。基金监管范围难以扩大且执行力度低,主要受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效率,以及资金运营成本等因素影响。因此,在提高工作人员职业能力之余,相关单位还需对该工作的管理层级进行精简,从而达到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只有扩大监管范围,提高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才能够尽快实现分配公平,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基金监管制度的优越性。

4构建信息化平台,创新基金监管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各行各业都在不断革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工作也不应例外。因此,相关单位要构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保障信息及时流通,以便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通过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制衡,使监管工作全程透明化,加强监管力度,更好的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合法利益,还关系到社会进步和转型,因此基金监管工作意义非常重大。全国各地的监管单位都应针对当地基金监管现状探寻现存问题的诱因,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推动基金监管工作的完善,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齐鹏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監管分析与对策研究[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7(05):90-95

[2]闫霞河南省DC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改进研究[D]西安理工大学,2017

[3]赵雪梅甘肃省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支持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8

[4]章泽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层监管问题探析[J]管理观察,2018(13):100-101

[5]刘琼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武汉工程大学,2017

(黄卫星,山东省邹平市焦桥镇人民政府)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比较中、美国养老金制度和基金投资运营状况来分析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所能带来的影响,最终提出提高统筹层次,采用分类管理,多元投资,加快金融创新,加强监管等对策。

关键词:养老金;401K计划;资本市场;多元化;

我国“未富先老”特征显著,想要解决养老资金不足,又无需增加资金来源的负担,必须依靠基金自身的经营运作来实现保值、增值。

一、养老保险基金“入市”的概念界定

我国养老金入市,不应简单地认为就是“进入股票市场”,而应理解为进入资本市场,进行市场化地投资运营更为准确。在养老金的三大投资原则中最为重要的是“安全第一”;其次才是需要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率和充分的流动性。因此,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应将大部分的资金配置在较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上。

二、中、美养老保险比较

(一)美国养老保险:19世纪末,美国在部分地区实行了养老退休制度。1978年形成401K计划,该计划在1980年实施后,受到企业和员工的青睐,据相关资料统计约60%的美国家庭参加了401K计划,成为美国最重要的养老保障体系之一1。401K计划的具有鲜明特点:投入资金延后纳税;雇员在最高限额内自愿参加,自定存入数额;雇主出资不得超过雇员工资的15%;提供包括储蓄、债券、基金和股票等多种投资方式;限制提前支取资金;由第三方专业的金融机构帮助管理。

(二)我国养老保险: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颁布,我国开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1995年以后,城职保实行统账结合模式,由企业和个人承担,实行责任分担型模式。1982年开始尝试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2009年9月开始实行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新农保。从2011年起逐步开展城居保试点。2012年8月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组成。与美相比在账户管理上,由于我国个人账户“空账”问题严重,形同虚设;在税收优惠政策上,优惠力度远不如美国;在统筹层次上,美国通过社会保险税的方式收缴,有利于基金的统一管理,形成规模效应,而我国呈现“碎片”状,采取分散化管理。

三、中、美养老金的运营状况比较

(一)美国401K养老保险计划的投资方向和收益率水平:根据美国投资协会公布的数据可知2005年-2011年美国401K养老计划的资产配置比例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内股票、混合型基金、国外股票、债券、货币市场。这得益于美国股市相对成熟,波动性比较小。近15年来美国股市年投资收益率为8.9%,比同期债券6.2%的年投资收益率高大约2.7%。因此,将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投资于资本市场购买股票已经成为参保人投资的第一选择。

(二)我国养老金投资方向和收益率水平:目前,我国养老金投资运营标主要是银行存款与国债。但近10年来,银行活期利率平均约0.69%,明显低于平均3.58%的CPI;而凭证式国债(3年)利率平均也只有4.46%2。如2011年5月CPI为5.5%,以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25% 计算,每年向银行存入1万元,实际贬值213元。

四、我国养老金入市的影响

从养老金的角度看,养老金入市能够较好地运用成熟的投资工具进行组合投资,分散投资风险,充分发挥基金经理的投资才能,以获取比较优厚的报酬。

从资本市场的角度看,让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将带来如下影响:一是扩充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优化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二是为资本市场带来持续稳定的资金;三是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四是养老金的特殊性将促进资本市场的创新。

五、我国养老金入市的建议

(一)提高养老金统筹层次:2009年底出台省级统筹方案执行效果不佳,“碎片化”现状不利于基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能降低养老金遭受风险概率,降低监管成本;也可扩大规模,选稳健的长期组合投资策略,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最终实现保值增值。

(二)采取分类管理:基于美国经验和我国改革实践,将费改税,采取统账分类管理的投资模式,在投资环节,采用分类管理:社会统筹部分购买特种国债,以保障收益的安全性;个人账户部分适当拓宽投资渠道,采用第三方托管,由专业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以保障较高收益并由人社部严格监管。在支付环节,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責给付金额核算和条件认定,由财政部和基金管理机构将相应基金分别汇入退休人员的个人账户。

(三)投资多元化,加快金融创新:借鉴美国经验,实行多元化投资,引入风险系数对不同投资项目进行风险级别划分,严格限制风险高的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确保基金安全稳定。同时,资本市场上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在如何设计开发符合养老金投资需求的标准化产品方面展开更多的探索,加快金融创新。

(四)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投资风险监管:2010年《社会保险法》填补了我国社会保险相关法律的空白。但对养老金投资的具体内容未做明确说明,碍于政策的有效执行。因此,一方面应抓紧完善具体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完备的养老金投资监控机制:对投资工具种类、投入比例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养老金投资资本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投资信托制度,并明确规定各方权利、义务;建立准备金制度;建立专项审计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参考文献:

[1]苏卫东.养老金入市需要厘清几个问题[J].中国社会保障,2012(3):44~45

[2]韩立岩,王梅.国际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模式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2(9):52~61

[3]李攀.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研究[J].特区经济,2012(12):113~115

[4]李咏梅.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投资运营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作者简介:詹清喜(1990-01),女,汉族,福建,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市、300222),硕士生,财政学;梁运来(1990-01),男,汉族,河南,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太原市、030006),硕士生,劳动经济学。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4篇

·我国社会保障体制开始进入一个体制和制度创新的阶段

·社会养老保险的深刻变革,使得养老资金的保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谁来管理养老基金投资组合,关键在于委托投资管理模式的定位

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通常所说的养老基金主要包括4大类:一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社会统筹账户上的基金;二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个人账户上的基金;三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四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这4类基金的特点是不一样的:社会统筹基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缴费,资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主要用于职工当期养老金的支出和调剂,基金没有积累;个人账户基金主要来源于职工个人缴费,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国有股减持、财政拨款等其他途径形成的资金,资金大部分用于积累,部分用于调剂,弥补当年基金缺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则是由各企业依据自愿的原则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额外为职工缴费形成的,资金实行完全积累制,主要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使用。这4类养老基金中,社会统筹基金由于实行现收现付制,资金必须用于支付当前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因此对安全性的要求非常高,无论从近期看还是从中长期看,这类养老基金都不可能入市。而个人账户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都有一定的资金积累,而且基金保值增值压力很大,因此,这3类养老基金在将来都必须入市,其投资模式也都必须进行市场化改革。我们这里所要探讨的养老基金的投资模式主要针对后面3类养老基金。

一、我国养老基金管理模式的设计

我们认为,不同类型养老基金应该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1.个人账户基金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应该实行政府机构管理模式。但必须注意的是,应该与统筹账户基金的管理完全分开,由省级社保机构统一进行管理。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个人账户资金被统筹基金挪用,真正将个人账户做实,实现个人账户基金的积累。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由全国养老基金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的,为便于集中统一管理和全国范围内的统筹调剂,这部分基金应该由全国养老基金理事会进行管理。

3.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应该建立独立的补充养老基金会,取代现在由社会保险机构所承担的补充养老基金管理职能。补充养老基金会成员由企业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和社会中介组织代表组成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基金会的层次:规模较大、资金管理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较强的大企业、企业集团可以单独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会;规模较小、风险承担能力弱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通过工会)建立跨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会;内部差异比较小、相互之间联系较为紧密的行业可以考虑由行业工会发起建立统一的行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会。多样化的管理层次既维护了企业的自愿选择权,也便于适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经济承受能力的企业的实际情况。

二、 我国养老基金投资方式设计

我们认为,我国养老基金投资应该采用全部委托型投资方式,即由养老基金管理人在监管机构确认资格的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性投资机构,由其负责全部养老基金的投资。由于任何一项投资活动都是与风险相伴而行的,即使是传统意义上的固定收益投资,如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也会因利率的市场化而存在风险,因此需要投资人具有较高的投资技能。而我国养老基金的管理人目前大多为政府主管机构,由于缺乏专业的投资人员,因此如果由其负责养老基金的投资,则其投资效率和收益必然与养老基金投资营运的初衷相佐。世界各国养老基金投资营运的经验也已经证明,由政府机构直接负责投资营运的养老基金,其投资收益要远远低于由专业性投资机构负责投资的养老基金。由专业性投资机构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养老基金,既有利于保证市场的公平性,也有利于提高基金的投资效益。

三、 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模式设计

发达国家养老基金能取得较好收益,与其投资组合模式的下述特点是分不开的:一是投资组合坚持分散化、多元化投资原则;二是股票在投资组合中都占有较为重要地位;三是基金运作空间广阔,既包括国内市场投资工具,也包括国际市场投资工具。这些特点无疑值得我们借鉴。具体来说,我国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模式的改革方向是:拓宽投资渠道,实现多元化投资,同时允许养老基金在一定限度内进入资本市场。因为从国际经验看,养老基金与资本市场的发展存在明显的互动关系。完善、发达的资本市场,多元化的投资品种为养老基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渠道与手段,养老基金的投资运作又给资本市场带来了大量增量资金,为资本市场实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提供了保障。在我国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中,既要包括国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的投资品种,也要包括股票(含基金)、金融债券、公司债券等浮动收益的投资品种,在条件成熟时,还要将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拓宽到海外市场。

在具体的投资组合方面,应根据不同类型养老基金的特点来设计:

——个人账户基金属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是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相对来说对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因此这类养老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坚持稳健性原则,投资于股票(含基金)比例不宜太大,上限应该为10%-15%;而基金的大部分应该进行国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投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通过国有股减持、财政拨款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而建立的,它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附加养老金,是一种处于补充、调剂地位的养老金。它对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介于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之间。因此其投资可选择平衡型组合,投资于股票(含基金)的比例介于个人账户基金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之间,上限可定为20-30% ,其余基金分散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动产等。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是企业和职工依据自愿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它是基本养老保险金之外的附加养老金,由于它不是退休职工的“保命钱”,因此抗风险的能力应该大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同时,由于它的建立强调自愿性,只有保持较好的盈利性,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因此,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在投资的收益性和安全性之间有较大的回旋余地,它必须更注重基金投资的收益性。因此其投资可选择平衡型或增长型组合,投资于股票(含基金)的比例可定为50%-70%,其余部分分散投资于国债、银行存款、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不动产等。

由于目前投资股票风险较高,为保证养老基金安全,在养老基金入市时,应采取先间接后直接的方式。即先将大部分进入资本市场的养老基金通过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尤其是开放式基金)间接入市。实践证明,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一般都要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和风险介于债券投资和股票投资之间,因此,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参与基金分红,是养老基金在资本市场上一种比较稳健的投资选择。随着上市公司质量的逐步提高、市场风险的逐步下降,再考虑提高股票投资的比重。

四、 我国养老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设计

为抵御人口老龄化和减轻国家、企业负担,实现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我国养老基金投资也有必要借鉴国际经验,确定一个最低收益保证。但应注意:一是最低收益保证的标准不可过高,以免基金管理人、基金经营机构或国家财政背上沉重的包袱;二是基金管理人、基金经营机构应提取一定比例的自有资本作最低收益保证的储备,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三是最低收益保证宜采用相对值形式,即要求养老基金的收益达到整个基金行业市场平均收益的一定比例(如70%),市场平均收益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变化情况,又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养老基金的收益水平。相对值的形式虽然容易使基金经营者相互跟风,但对基金的压力并不大,基金持有人不会因此背很大的包袱;而且由于基金持有人不能得到绝对的收益保证,仍有动力对基金经营机构进行监督。

建立最低收益保证的具体做法可借鉴智利的经验,即建立相应的盈余准备金和风险准备金:盈余准备金是养老基金的资产,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经营机构在其年度实现收益高于最低投资回报率一定百分比(1.5%或2%)时,将高出部分提取形成;风险准备金则是基金管理人和受托的基金经营机构的资产,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经营机构按其收取基金管理费的一定比例(比如5%)提取形成。当养老基金实际回报率低于最低投资回报率时,首先用盈余准备金弥补;其次用风险准备金弥补;如果仍然不足,则由政府财政来弥补基金收益率的剩余差额,同时取消该基金经营机构从事养老基金投资的资格,剩余养老基金重新委托其他基金经营机构负责投资营运。从中可看出,盈余准备金是养老基金自身的资产,主要起到以丰补歉、防止收益过度波动的作用,风险准备金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由受托的基金经营机构和基金管理人提供的风险补偿。

五、我国养老基金监管模式设计

个人账户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于都要实行市场化的投资营运,因此应实行严格的限量监管。

首先,建立一个独立的、强有力的养老基金监管委员会,专门负责对养老基金的运作进行全面监管。该委员会成员建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养老基金理事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专家共同组成。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有关养老基金的政策及国际、国内宏观经济趋势,研究制定养老基金的投资策略及监管办法;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对养老基金营运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审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营运资格;对违规营运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和个人做出处罚决定,等等。

其次,要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养老基金营运的透明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将使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者、投资者等各方获得充分的信息,减少因不完全甚至虚假错误信息导致的风险和损失。因此,基金营运机构必须将基金投资的成本、效益及其他重大事项及时向公众披露,监管机构则着重审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这样可将基金营运机构置于监管机构和基金持有人的双重监督之下,从而有效防止其违规操作,损害基金持有人的利益。

再次,要建立养老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养老基金营运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保证养老基金营运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承担养老基金营运管理的机构应该符合以下一些基本条件:(1)必须是法定的金融机构;(2)具有较强实力,总资产、净资产的规模必须位居同类金融机构的前10名;(3)经营风格稳健,资信等级优,连续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4)经营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优,净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连续三年位居同类金融机构前10名。只有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金融机构,才可以参加养老基金委托管理的招标竞争。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养老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即当某些基金运营机构不能确保基金利益和安全时,监管机构必须限制其运作基金的活动,甚至取消其运营资格,以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性。

最后,还要进一步强化养老基金营运机构的内部监控机制和外部中介机构监督机制。在养老基金管理机构内部,要建立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建立责权明确的决策系统;还要建立专家论证制度,对有关养老基金的重大投资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论证,作出可行性分析。同时,加快审计师、精算师、资产评估机构、风险评级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的培育工作,通过发达的市场中介机构来为为监管机关、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提供客观、公正的有关基金营运方面的信息,从而加强对养老基金营运管理的外部监督。

(作者单位:国通证券研发中心)

参考文献:

1.英特达斯咨询公司(Intrados Consulting Group,ICG):《中国养老金制度的改革》,2001年。

2..李连友:《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论》,2000年,西南财大出版社。

3.劳动保障部、博时基金:《中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与管理》,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5月。

4.黄顺祥:《社保基金营运监管的国际比较及借鉴》,《中国证券报》2000年10月20日。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5篇

尤溪县地处山区,全境面积3463平方公里,总人口42万,有9个镇6个乡,250个行政村和11个居委会。截至2012年年底,全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为 220789人,收取保费四千多万元,老年城乡居民领取 47701人,发放养老金累计七千多万元,符合条件老年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2012年5月9日,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福建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授予“福建省新农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10月12日,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虽然在工作上不断推进并取得优异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定工作涉及人数多(分布在全县两百多个村),有些地方较为边远,因此加强城乡居民领取资格认定工作,仍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城乡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1.加强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由于参保对象大部分生活在农村,文化程度不高,特别是现在领取人员大部分是新中国成立前出生的,年龄大、素质偏低、思想觉悟参差不齐,对现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不是很了解,因此加强宣传教育尤为重要。要让全县老年人知道我国农民60岁能享受国家普惠式的养老保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改善农民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农民提供老年基本生活保障的利好措施。同时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是各级财政的资金,是纳税人的钱,只有领取资格认定工作做好,做到准确无误,这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顺利开展,才能不断完善长远发展,才能让他们更好、更多地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发展的成果。

2.加强宣传教育要多样性。一是在县城组织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宣传;三是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宣传;四是利用刷写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宣传。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算细账、算明白账、算实惠账,使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城乡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定工作理解和支持。

二、明确目标,强化资格

认定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资格认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尤溪县领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有4万多人,分布各个乡村,乡村信息上报要及时、准确,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很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狠抓落实,全面制定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的考核机制。尤溪县制定了《关于做好尤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尤溪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考评办法》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根据每月民政部门提供火化人员名单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名单,乡镇保障事物所要及时比对核减,并上报已故人员名单,对错报、漏报、重报按扣分情况严重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严格规范基金管理。为加强基金监管,并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加大对基金收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控和检查,定期公布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了基金安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1.要优化县、乡、村三级经办队伍结构,对县、乡、村经办人员要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社保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使老年人办事方便快捷。

2.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条件,逐级申报确认待遇享受人员资格,及时申请财政补贴资金,力争使新增待遇享受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同时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要求,做好参保人到龄、待遇领取人死亡月报工作,要经常下乡村就全县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在基金发放上做到了“不拖一天,不漏一人,不欠一分”,确保养老金发放零失误,发放率100%,新农保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四、加强群众监督,增加领取资格认定工作

透明度

1.对领取人员要在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领前、领后公示,县、乡公开举报电话,欢迎群众监督举报,发现有异议的及时核实,有问题马上停发其教养金,并想办法追回多领取的部分,对一时无法核实的人员,先暂停发放,待核实清楚可以发放后再补发。

2.利用每年村重阳节开展活动期间进行领取资格认定见面工作,确保领取资格认定准确性。同时可以对他们进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调动他们参保的积极性,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提高参保率。

五、整合资源,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资格认定工作

尤溪县县政府成立了以民政、公安、宗教等各个部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成员职责。民政、公安、宗教每个月初及时提供月死亡人员名单、火化名单,公安提供当月户口注销人员,宗教局提供少数民众信仰佛教,无在火葬场火化人员名单,同时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与民政、公安通过登录宝信息共享系统,掌握尤溪县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人员名单,通过各部门共同努力及时做好死亡人员养老金停发注销工作。

六、落实死亡丧葬金制度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虽然规定死亡丧葬补助制度,但所需资金由各县财政自行解决,各地落实有一定困难。建议还是按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比例补助死亡丧葬金。因为当前城乡居民死亡对象当月予以发放养老金,次月停发养老金,但死者的家属没有既得利益,往往不愿意上报,抱着无所谓态度,甚至有的人故意隐瞒,想多领养老金,部分佛教人员死亡后直接在寺庙内火化,个别村干部的不负责任,村没有及时上报信息,从而造成没有及时暂停注销个别人的养老金,只能通过系统比对,发现时再去追回就有难度。如果落实了丧葬金补助制度,按其身故当月本人养老金20个月有一次性发放,这样可以减轻基层工作人员的压力,也弥补制度建立不足,死者家属亦能积极配合做好生存认定工作,对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七、加强网络建设,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

我们现在通过省城乡居民参保系统企业参保人员信息比对,发现死亡人员仍在领取和重复享受人员。如尤溪县2013年通过省城乡居民稽核信息,发现汤川乡珠峰村一村民在江苏省有领企业保退休金,我们工作人员及时和乡村干部联系,核实后情况属实,当月暂停其养老金,并通过村干部通知他退回已领取的城乡居民的养老金。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信息,没有全省联网。一些退休人员户口迁回农村,又参加新农保,会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造成基金被重领,影响社会公平性,有可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信息与城乡居民保系统信息共享,及时比对出重领人员,从根本上杜绝养老金重领、多领现象。

(作者单位:尤溪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我国新农村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然而,目前的农村养老制度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通过分析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对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挑战和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

文献标识码:A

1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1991年,民政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选择部分县市进行试点。1998年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从1998年到2002年是清理整顿阶段。这一时期,农民参保人数下降,农保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直到2003年,十六大以后,中央逐步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五个统筹”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2009年,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及必要性

新农保惠民政策的出台,使农民的养老问题得到更稳定的制度保障。这是继几年前国家取消农业税,减轻农民负担之大手笔后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惠农举措。折射我国农村特殊的制度环境,具有过渡性、衔接性。政府的补贴和兜底机制也体现了社会性、福利性和公平性。对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扩大国内消费需求,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3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

3.1 面临的挑战

3.1.1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使世界经济日益连为一体,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农业也受到了发达国家低成本专业化农业生产的倾轧,正面临着衰落的命运。在对外开放带来的国际竞争挑战下,遍地小农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业,肯定抗不住居于农产品市场垄断地位的发达国家的大农业冲击,这就使得农民收入减少,贫困问题日趋严重,使我国尚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更加严峻。

3.1.2 人口老龄化的压力

以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的比重计,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老年型国家行列,发展速度还非常快。据人口学家预测,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将达到11.3%,2050年这一指标将达到21.2%。我国是在经济发展的较低水平上面对老龄化的挑战,缺乏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现行的制度框架也很难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

3.1.3 经济社会转型的巨大压力

我国在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将会对传统的农业社会结构产生巨大冲击。一方面,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完成需要相当长的时期才能实现,农村劳动者难以在短时期内进入城镇的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既有土地保障、家庭保障因种种因素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保障功能,势必形成脆弱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一旦出现经济波动和其他社会震荡,脆弱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难以抵御恶性的社会风险事件,给社会协调发展和稳定带来潜在威胁。

3.2 存在问题

3.2.1 缺乏专门性的法律依据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虽然有了十几年的实践,但一直存在法律依据缺失的问题。由于没有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专门法规,各地农保实践中存在许多困惑,地方立法难找依据。主要以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对策措施为指导,制度运行缺少稳定性。

3.2.2 农民参保意识不强

农村人口多,经济条件迥异,思想认识不一样。养儿防老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特别是40岁以下农民,由于离享受养老金年龄尚远,参保积极性不高。一些地区因经济相对薄弱,认为当前只能解决吃饭问题,尚不能考虑养老问题,导致农保工作开展力度不够、效果不明显。

3.2.3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低收入群体缺乏缴费能力

农民收入不稳定,遇到天灾、农产品销路不畅等因素,都使缴费能力受到影响,从而影响将来的待遇水平。这已经成为农保工作改革的瓶颈,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地解决,必将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會的进步,影响农村乃至我国整体经济的运行状况及社会稳定。

3.2.4 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差

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养老金的价值有可能贬值。因为农村养老保障的基本方式是把钱存入银行,仅仅依靠利息是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

3.2.5 农民工问题

据统计,到2009年底,全国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为2647万人,与1.45亿的外出农民工总量相比,还相差很大。农民工未纳入现有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参加农保又造成管理的困维。相当多的农民工在外打工有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返乡后又重新参加农保。而新农保地区模式差异大,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统筹部分缴费人、缴费标准、待遇计算有所不同,造成转换上的困难。有些地方规定农民工返乡可以退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这又伤害了农民工的利益,使得他们在城市劳动的社保权益几乎化为零。

3.2.6 经办机构管理簿弱,主体分散

随着新农保工作的蓬勃发展,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各级经办机构一直处于“小牛拉大车”的被动状态,经办能力严重不足。经办管理主体的分散又不利于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4 对策和建议

4.1 加快立法,做好监管

可以先建立基本的法律依据,具体环节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首先建立由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社会保障法,然后由中央政府颁布相应的行政法规,相关职能部门颁布具体的规章制度,从三个层面构建起三位一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在起始阶段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要多倾听来自基层的声音。一些制度的可行与否,基金监管是否到位,制度执行中的漏洞往往具体经办人员和参保人员最有切身感受。有时同一制度在不同地区也会出现执行不一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推进或改革某项制度,往往顾此失彼。

此外在基金的监管上,主要是对财务基金的监管,而将来的养老金待遇计算是以业务计录的个人账户为依据。建议加大对财务和业务基金的合并检查,并在立法上做相关硬性规定,确保业务和财务缴费记录的一致。

4.2 其他制度的配套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与养老金保障水平

农村金融深化、政府财政支持、农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业生产力提高的配套发展,是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有效路径。农村金融深化在宏观层次上应加强对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农村的公共项目和基础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在微观层次上,应有效地对农村经营者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农民进行农业项目的投资分析与风险控制,建立有效的农民储蓄——保险——贷款——农业生产的良性循环机制。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思路不应完全局限于收入补充型养老保险制度。在低收入国家,政府财政应力求逐步建立农民的非缴费型社会救助计划。同时吸取其他国家为提高保障水平所进行的多层次改革思路,即通过自愿缴费的形式建立第二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更好地实现其保障功能。

4.3 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能力

我国现行的单一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使养老保险基金根本不具备规避风险和抵御通货膨胀的能力,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切实可行的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尝试开辟新的投资渠道。

可以实行基金市场化运营,即由符合规定的市场法人,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专门组建政策性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积极开拓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农民投保。实行市场化运作,将会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两个积极性,比单靠政府大包大揽,责任会更为明确,其效益也会更好。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基金管理的逐步规范化和多样化,养老保险基金也可以成为开放式基金的主要持有者。同时,政府有必要对养老保险基金在资本市场的投资方向给予必要的指导,或通过制定投资政策进行调控,以减少投资风险,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

4.4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纳入社保体系,这是一个无须讨论的问题。关键是如何纳入的问题。我国的地区差异很大,很难有一个适应全国各地的政策和办法,只能是分步实施。可以考虑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为他们制定一套专门的办法来纳入社保体系,待条件成熟以后再并轨。

4.5 多种措施提升经办机构管理能力

新农保工作的业务主要是在县区乡镇,从试点地区反映的情况来看,经办机构能力不足已成瓶颈。这方面广东省的做法很有借鉴意义。在经办管理上,该省率先采取了管理上提、服务下沉、省级统管、社银合作的新模式。基金省级统筹,个人信息全省联网,既有利于基金的安全和增值,又保证了个人帐户信息记录的真实性,防止了随意更改现象的发生,也减少了基层经办机构的业务量。借鉴的同时,还可以结合各地区综合情况,以社区、村委为单位,集中为农民办理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既方便了广大参保人员又提升了经办机构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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