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

2023-09-20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二)、严禁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

(三)、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家或者依法处理;

(四)、严禁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

(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返还被侵害人的财物;

(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

(七)、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八)、严禁对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及时出警制止;

(十)、严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过程中,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

(十一)、严禁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及其他情形。

(一)、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

(二)、严禁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

(三)、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家或者依法处理;

(四)、严禁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

(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返还被侵害人的财物;

(六)、严格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保证金;

(七)、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八)、严禁对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及时出警制止;

(十)、严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过程中,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一 、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的热情。派出所可以在民警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现场提问答题、个案点评、网上点评,或者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案件自查,互相纠正、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组织专人考察,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最后,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经常使用的法条法规做到“一口清”,并将考试结果与评功受奖实行挂钩。鼓励民警自学法律,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予以重奖并作为人才进行培养,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总结经验,发扬传统,鼓励民警在实践中锤炼。

传帮带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民警做好公安边防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坚持老民警传帮带,老民警长期在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处理棘手的案件时,通过他们手把手的教,能够让新民警很快成长起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派出所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民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

二、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

(一)建立案件责任制,增强责任心,提高处警效率。

案件责任制包括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案件第一责任制就是指谁受理谁负责。对于派出所的大多数案件来讲,最先亲临案件现场的是值班民警。对于值班民警实行第一责任制,可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第一时间处警的效率。这就要求民警在接警后,迅速展开工作,及时出现场,及时有效地提取证据,保全证据,规范填写接处警登记,认真做好笔录材料,在做完这些工作后再进行归档。这一过程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实施。如果因为在此期间没有及时收取证据而导致案件的进展不顺利时,单位主管领导负有责任。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必须同步建立,二者不可偏颇。

(二)建立执法考评制,增强紧迫感,保证执法质量。

对于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派出所都应根据所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每日、每月清理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考核,考核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对照反馈结果进行更正,补充完善卷宗。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附有书面反馈材料,反馈内容直接记入民警的执法档案。同时,针对反馈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每月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通报,以此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紧迫感,督促办案民警慎重地对待每起案件,从而确保执法质量,保证执法规范化。

三、从监督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监督机制、奖惩机制的完善,以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

(一)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建立良好监督机制。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有利于民警执法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民警更好地发挥长处、改进不足、弥补缺陷,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两种形式。就内部执法监督而言,除了上述在执法过程中建立执法档案和进行质量考评之外,还可以借助上一级的纪检和督察的力量,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就外部执法监督而言,应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接受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于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边防派出所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确保少走弯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建立奖惩制度,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第一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更多的体现惩戒,为了更激发基层派出所提高执法质量的积极性,还要进一步加大激励奖赏的力度。推行办案经费补助制度。同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民警,激励办案民警自觉学习,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民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年末就所有民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实行排名通报。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民警的上进心,促使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作者

文章归纳了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 些问题,分析了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阐述了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建设法治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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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今年暑假我在家庭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在此期间,我虚心向老民警请教并且认真学习了该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内容,搜集、查阅了大量资料。在这里我浅谈一下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其原因,以及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2 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二)违反法定程序办案

1 执法主体不合法,在基层派出所,协警,保安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有的派出所,甚至让见习生参与办案。2 违反地域管辖、部门管辖规定执法办案,如派出所跨辖区查赌,抓嫖,派出所上路查处交通违章行为等。3 违反程序办案,在基层派出所,先调查后立案,先处罚后裁决等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当场处罚不出示证件,处罚决定书不及时送达等问题也时有发生。4 超越职权审批,如派出所所长审批刑事案件。

(三)滥用职权

1.滥用罚没权:表现最明显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同类案件违法情节相似,罚款数额却相差悬殊,原因在于当事人态度的好坏或有无重要“关系”;其次是乱罚款现象大量存在,在办理赌博、卖淫嫖娼等案件中,以罚代刑、以罚代教的现象还很多。2.滥用强制性措施:首先适用强制性措施的随意性大,比如对嫌疑对象的强制传唤,超过24小时还进行非法关押;其次随意扣押处置涉案财物,如不按规定审批登记后就扣押,久不处置等。

(四)粗暴执法的存在

1.办案中的变相体罚,刑询逼供仍然存在。2.对待来访群众不耐烦,不愿意接待。如派出所民警对某个屡次上访的群众“讨厌”之至,以致于该人每次来派出所都没有民警接待。3.处理治安纠纷案件,多采用强制手段,不重视引导及思想教育。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部分民警综合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保守、落后等主

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弊端日益显现,人事管理体制、财政保障体制,执法监督体制都不能适应当前的执法活动,表现在:1.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公安机关列入当地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地方组织人事部门的制约使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2.财政保障机制不适应,现行公安办案经费重要靠财政拔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有关领导的重视程度,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公安经费,难以达到基本保障。资料显示,发展中国家维护治安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9.9%,我国仅占2.8%,是少数低经费国家之一。因而产生某些“创收”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如警察与妓女联手罚款创收,以罚代刑,以钱代罚等,并且经费过低,严重影响了警察执法能力和质量的提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某些徇私枉法、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渎职违法等直接、间接侵犯人权的行为,与之有密切关系。3.执法监督体制不力,(1)监督与被监督意识薄弱,表现在:一方面将权力与监督对立起来,另一方面主要是对执法监督畏难,部分民警认为监督就是干扰办案,监督就是故意找茬,对监督持抵触心理。(2)有关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人民警察法》第六章专门对执法监督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规定,但太过原则,《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太过原则、僵化,没有考虑到变化的现实。(3)监督的视野不够宽敞,只强调了内部监督,而外部监督往往流于形式,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二)警察整体素质不高,队伍不规范

有一调查统计表明,目前我国警察队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的52.3%,这较之上世纪90年代的3.9%,已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调查结果又表明,57.3%的高学历警察,多在办公室,在基层的很少,目前我国警察的整体素质状况令人担忧。1.部分民警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导致业务不精,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的要求不了解,导致粗暴执法,违法办案,比如这几年,从地方和部队转业军人中录用的新民警,只进行了短期的培训,没有系统地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能适应岗位执法的要求,2.一些民警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比如对没有经济利益的案件能推则推,而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的案件则争着办理,借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

例如一些民警对打架纠纷等治安案件,互相推诿,不愿办理,却忙于办理抓嫖、抓赌案件,个中缘由,我们大家都很清楚:抓嫖抓赌案件油水“多”,而打架、吵架等纠纷案件则既“浪费”时间,又无油水可捞。

三、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必须大力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少数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 “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

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必须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加强民警对执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及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掌握,对重点岗位的执法警察要定期考核,以作为评定警察执法资格的重要依据,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是警察工作的基本法律,执法程序和工作规范,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这样,一方面提高了执法民警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从心理上使执法民警重视法律业务素质的提高,从而有行于民警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一是大力加强执法调研活动,对基层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网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四)、加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执法形象和执法效果,进而影响执法公信力,因此,规范执法行为是重中之重。必须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对现有法律、法规从实体到程序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在法律面前决不能打折扣、走捷径、搞变通、执法犯法。二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和岗位民警的执法责任,确定各自执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三是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上的漏洞隐患进行排查,制定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五)、必须大力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公安机关和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执法为民措施全面落实的具体措施。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督措施,加强对公安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监督和制约。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整合内部监督力量,落实内部执法监督责任,保障各项监督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到实处;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日常管理,把执法质量抓在平时、抓在个案、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通过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执法档案制度,加强对平时执法活动的管理,促使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边干、边查、边改、边受培训。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一、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我国法律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强消防执法的规范化能够提高消防执法人员整体的素质和意识, 提高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人员的信赖和支持, 从而构建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消防队伍。目前我国的消防执法方面, 具有高度的开放化和透明度, 社会各届对消防执法行为都特别关注, 如果消防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 都将影响消防执法人员整体的威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导致公正执法行为缺失, 缺少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不利于消防队伍群众公信力的提升, 更不利于我国消防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发展。因此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 必须加强我国消防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举措

( 一) 加强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加强多种消防力量的建设, 构建以公安消防为中心, 政府以及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的网络化监督机制, 在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农村地区构建消防体系, 结合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地方设置消防监督机构。同时加大对消防的投入力度, 加强对消防装备、车辆以及城乡消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根据火灾事故的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并且培训专门的消防人员进行演练, 增强消防人员的应急能力和灭火能力, 提高消防事业的发展水平。机关、团体等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的自我管理制度, 落实单位的消防检查和消防整改。在社会信用体系中将消防纳入其中, 加强企业和单位的消防信用。大力拓展消防宣传渠道, 结合新媒体和发展加大对消防安全的宣传力度, 并且采用教育和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与单位和学校合作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将消防安全普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在社会上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在社会上建立火灾隐患的举报机制, 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当中, 共同维护公共安全。

( 二) 建立完善科学的消防法规体系

我国的消防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借鉴国外一些国家的先进经验, 对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改进, 做出必要的补充, 既要针对当前消防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做到法律规范化和严肃性, 做到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的效果。我国的消防小法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首, 在技术规范、行政法规等方面要具有规范性、操作性和程序性, 构建实现国际与国内消防法律相结合的法律体系, 从而不断满足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 三) 采取多种渠道, 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加强和充实消防执法队伍的建设, 保持消防监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确保消防执法人员能够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 增加编制, 提高消防监督人员的服役年限, 保持消防监督队伍的相对稳定。同时对于消防专业干部要将人才转调到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中, 提高消防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提高消防执法人员的整体素养, 加强在职岗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按照一定的标准制定消防执法人员的培训内容和业务范围。全面展开对消防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思想道德的教育工作, 增强消防执法人员的道德教育, 不断增强消防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从而提高消防人员正确执行消防行为的能力。在消防执法人员的内部建立执法的监督机构, 实现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 保障消防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做好相关的外部监督工作, 广泛征求群众对消防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及时将问题反馈进行改正。

( 四) 建立健全科学的执法考评机制

在考评上与消防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政绩挂钩, 制定综合的考评机制, 按照不同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管理, 结合岗位的职责对岗位内的消防执法目标进行量化考评, 结合消防监督队伍考核的基本标准以及业务标准进行综合的评定, 实现素质考评、绩效考评等综合的考评方式。同时要完善激励机制, 把对消防执法人员的考评与执法人员的干部选拔、岗位轮换等结合起来, 对于执法行为规范良好的人员给予干部的选拔调整的优先选择。

( 五) 建立现代消防安全评估体系

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 消防工作日益复杂化, 因此针对当前的消防形式, 要建立新的消防评估指标, 利用科学的技术和手段, 对火灾的形成以及相关联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消防安全风险事件进行预测, 防患于未然, 从而不断提高消防安全建设的水平和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消防执法规范化作为消防部门建设的一项长期性、全局性的任务, 也是消防部队适应现代化发展改革的必经之路, 因此要不断加强消防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从各个方面提高消防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 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 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提高, 对消防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消防执法需要改变法律体系, 完善法律制度, 提高消防执法规划化的建设水平, 从而充分发挥消防执法工作的效力, 不断为人民服务。

关键词: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分析

参考文献

[1] 车达清.浅议社会管理创新视野下的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J].法制与经济 (下旬) , 2013 (07) :124-125+127.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一直以来,执法工作被称之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尤其是近年来,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各级领导和群众公安机关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新县公安执法工作实际,对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基层公安机关如何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浅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基层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概括地讲,就是“三多三少”的问题。即执法环境复杂因素增多,警力相对数甚至绝对数较少;要求和约束增多,管理手段和措施相对减少;责任和压力明显增多,待遇和报酬相对减少。就新县公安执法工作实际来说,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队伍本身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队伍整体素质不够强,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法执纪不够严。个别民警不能严格履行执法规定,执法随意性大,重实体、轻程序,重执法的法律效果、轻执法的社会效果。调查发现,目前熟练掌握《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执法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的基层单位负责人和民警不足六成,法律知识的匮乏使得执法工作难上水平。

二是内部管理中的问题。由于公安机关内部分工过细,多种执法机构并存,执法职能交叉重叠,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导致同一系统内不同层级都有一定的执法权,执法中交叉冲突现象难免。比较典型的是各执法部门,如派出所和治安、巡特警等部门,包括上级机关的治安支队等均有权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有的甚至跨区域执法,结果往往是罚款了事,管理却很难落实,导致执法秩序混乱。主要原因是办案单位受经济利益驱动,碰到有利的案件争着办,无利的案件推着不办。涉案财物管理,也是执法办案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既涉及到依法行政,也与及时结案密不可分,是民警是否公正严明执法、是否清正廉洁的晴雨表。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虽然时隔多年,但随着涉案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到基层公安机关讨要涉案财物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三是警力不足带来的问题。新县公安局一线执法民警现有163人,是全市民警人数最少的县之一,约有90%的民警患有不同程度的职业疾病。警力不足导致管控力度削弱,疲于应付使民警难以学习“充电”,难以考虑执法细节,“精细”执法不够。同时从接处警情况分析,严格意义上不属于警务范围的报警(不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立案标准的)约占全部报警数的70%到80%左右,如没带钥匙,家庭琐事纠纷,住宅附近噪音污染和土地征用、拆除违章建筑以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等非警务活动。尤其是一部分接处警是否为警务执法范围较难区分,经济纠纷、群众发现昏迷不醒的酗酒的人等,不仅导致执法困惑,而且耗费了大量警力。

四是执法环境带来的问题。因胆小怕事或抱有“事不关己、明哲保身”思想,很多群众作为现场目击证人却拒绝作证,造成民警办案取证难。由于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群众对执法部门的对立情绪较重,民警正常执法往往遭到抵制,甚至谩骂和围攻。个别媒体接到群众举报后,或受利益驱动,或为了追求轰动效应和收视率,不问原由,断章取义,做不实报导,事后得知真相后不肯澄清事实,不仅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而且从某种程度上刺激了个别人甚至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心态,动辄以向媒体曝光为要挟,影响民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仅今年1-4月,新县公安局就接连发生3起公然挑衅出警民警的案件。在执法工作中,一些民警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由于对此类案件从调查取证到呈报处理过程繁琐,且审查把关较细,往往不了了之,极易使民警产生心理压力,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积极性。

五是法律法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问题。部分法律法规规定得过于笼统或与实际情况有差距,不具备操作性,使得民警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一些细节问题上难于把握。如对醉酒人的约束问题,法律法规对约束的“度”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不好把握,不约束会影响或威胁到他人人身安全,甚至会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约束则动辄导致民警被投诉。因民间经济纠纷而到公安机关寻求解决或在一般伤害案件及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处理工作中经公安机关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受理单位理应告知当事人双方到法院起诉,但在实际操作中群众大多不愿到法院提起诉讼,而习惯到公安机关缠诉缠访。

二、对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新县公安局立足实际,研究制定了《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从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等多方位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该方案的具体实践,我认为应在严格奖惩激励的基础上,从建立完善教育培训、管理保障、内部挖潜、民警维权、沟通协调“五大工作机制”入手,全面促进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好岗位练兵,打牢执法基础,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要在定期组织民警到检察院观摩学习和到法院旁听庭审或请检、法机关的专家授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基层民警特别是单位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苦练基本功、认真学法、正确用法、严格执法。建立公安民警学法用法制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将民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记入民警训练档案,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使每个民警做到熟读、熟记,弄懂、弄通,在执法时说得清、讲得明、用得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今年以来,新县公安局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执法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每两月组织实战单位民警进行一次闭卷考试,已经取得全局执法民警迅速掀起自学法律法规热潮的初步效果。同时抽调实战单位民警到法制室开展规范执法卷宗轮训活动,抽调派出所民警到刑警大队学习刑事执法办案,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管理保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是实施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核心环节。针对当前落实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中存

在的问题,要对原有的执法执勤制度进行全面归纳梳理,紧紧抓住接警、受理、立案、调查取证、伤情鉴定等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环节,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各执法环节程序性、主体性的制度和规范。对原有的不够具体明确的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对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进行修订,对规范执法行为中的空白点要及时补充完善制度,对执法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彻底的再建设,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管理制度体系,将公安机关的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活动都纳入到制度、规范的有效约束之中,从源头上杜绝执法的随意性。新县公安局从去年8月份以来进一步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出台规范办理赌博、卖淫嫖娼两类性质案件的规定、票据申领核销和涉案财物及保证金由县局装财部门统一集中保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树立现代警务理念,建立完善内部挖潜机制。在当前维护社会和谐任务繁重的复杂环境下,非警务活动在短期内仍无法避免,接受求助服务群众,从根本上说也终究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不能单纯地理解为就是增加编制,关键是要突破传统观念和模式的束缚,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从自身挖掘潜力,要采取深化机构改革,抓实考核奖惩。要努力营造一个良性竞争平台,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形成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管理模式,让真正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民警有盼头、有干头,推动警力下沉,突出工作重点,科学调配警力,合理安排勤务,狠抓科技强警,优化考核奖惩等各项措施,以提升管理效能来弥补警力不足的问题。

四是改善警民关系,加强形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民警维权机制。只有先解决群众呼声较高的难点、热点问题,才能取得群众对我们工作更好的支持和理解,才能更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增进警民感情。有了融洽的沟通、和谐的情感,才能更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要以“大走访”为契机,开展警务评议活动,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要依法接受人大、政协、人民检察院以及舆论的监督,重视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做到态度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积极主动适应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对法律负责和对党和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同时,建立健全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机制,严厉打击阻碍和抗拒民警执法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权委”、“维权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到公正、公开、及时、合法。纪检、督察、法制等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制订并完善工作预案,对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坚决按照刑事或治安法律法规处理,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对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该拘留的拘留、该劳教的劳教、该逮捕的坚决依法逮捕,严厉打击其嚣张气焰,进一步维护基层民警的合法权益。五是注重社会效果,主动联系检法部门,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如何把好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的关系,这是我们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应该重点思考和探索的问题。我的理解是,合法是基础,既合法又合情合理才是根本。按照周永康同志“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我们做了一些尝试。如在民间纠纷和一般伤害案件及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处理工作中,要求民警最大限度发挥调解职能,做到能调解的不移送法院,减少案件缠诉缠访和“反复回炉”现象;特别是在逃逸事故处理过程中,为确保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得到保障,我们积极与保险公司协调,努力争取赔款到位后再依法对肇事人进行处理;在涉

外劳务案件办理中,借鉴外地以非法经营定性打击“黑中介”的经验,加大与检、法机关的协调力度,强化研讨和协调,争取其提前介入,在法律适用、打击实效上形成共识,确保了涉外劳务案件及时得到稳妥处理,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的局面。

执法规范化心得体会范文第6篇

一、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执法活动中与过去相比执法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第一,执法不作为。虽然涉及关系复杂,但可以明确责任,却由于民警有畏难情绪,而出现推诿、不处理,导致信访、投诉案件仍有发生。第二,执法不公。关系案、重违轻处的人情案时有发生,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罚过失当,有的加重处罚,有的处理畸轻,甚至不处理。

2、执法办案质量不高。具体表现为:第一,程序不规范。程序前后倒置现象较多,法律文书使用不正确,应当使用的未使用,不应使用的反而使用。第二,笔录制作粗糙。少数民警连最基本的笔录制作要领不掌握。第三,由于路面执法的特殊性,存在执法随意性较为突出。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不仅有执法民警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不落实等客观方面的因素。结合当前执法实际,经过认真分析和研究,我们认为造成以上执法问题的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执法的意识不强。交通民警的法律素质既是政治素质,又是业务素质,是公安民警基本素质的重要内容,决定着执法活动的优劣,办案效率的高低。极少数基层民警的严格执法观念淡薄,程序意识不强,自身素质不高,在实际工作中未把严格执法工作摆在重要的日程上,有时仍然靠经验、靠领导意志办案,而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收集、固定证据的意识不强。办案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打击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的基础和前提。自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考评以来,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虽有了明显的提高。但仍有一些基层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受利益驱动,执法权力商品化,乱收费、乱罚款、乱扣押不规范的行为仍有发生;有的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乱用、滥用强制措施等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的办“关系案”、“人情案”,放纵违法行为;有的对人民群众的报案求助推诿、拖拉,不作为;还有的不尊重公民和违法人的合法权益,执法态度简单粗暴。

(三)执法监督意识不强。党的“xx大”明确提出,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中,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有的基层执法部门的领导,不重视执法质量,监督意识不强,制度落实不力,对内部监督及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理解。对一些执法问题不敢纠正和追究,使一些制度和规章形同虚设。此外,内部监督机制不科学,没有形成一个自我制约的意识。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内部监督的作用,致使一些执法违法现象不能及时得以纠正。

(四)警力不足和经费保障不足也是制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原因之一。经费年年不足,大队只能依靠部分罚没款和逐年下调的事业性收费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加上近年来,我县经济不断发展,道路通行条件大大改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纵深继续延伸,造成警力严重不足,为弥补不足就需要雇佣交通协管员参与交通管理。但是,新增加的协警人员,并不属于公安正式编制序列,他们的服装、装备、薪水等费用都由大队独立支付,这又继续加重了大队的经费负担。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综上,通过对执法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就目前执法工作实际状况看,要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质量明显提高、执法水平稳步提升,应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道路交通管理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其执法效果如何,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们要用科学发展观,采取与时俱进的措施,把各项执法活动作为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交通民警在执法工作中,会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分析,并依法作出处理。这就要求我们干警尤其是领导同志必须自觉带头学法、懂法、守法,高度重视各项执法工作,做到严格依法行政。

(二)强化“四个意识”,确保案件质量。一是强化程序意识。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有一个就是程序合法。没有程序保障,就不会有真正公正。公正合理的程序不仅是实体正确的重要保障,而且有利于防止执法者滥用权力,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应实体和程序并重。二是强化证据意识。首先,办案民警必须增强证据意识,依照法定程序主动、及时、客观、公正、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据。其次,要注意对证据的来源、真实性进行审查,使收集到的各种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三是强化法律意识。第一,公安机关的各级领导,必须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思想转变,把本单位的各项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凡是公安机关进行的执法活动,必须首先考虑行为的合法性。应当多从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善于依法决策、依法指挥、依法办事,以“法律为准绳”、“对法律负责”,要真正成为各级领导的自觉行动。第二,一线民警身为执法者,不能只凭老经验、老习惯办事,必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更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使每起案件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适当。必须明确一点,不能指望法律来迁就我们,而是我们的执法工作必须适应法律的要求。四是强化诉讼意识。随着法律体系的完善,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即每一次行政执法活动、每一起行政案件都有可能因当事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败诉并赔偿有关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因此,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绝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经得起质证。

(三)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规范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建立健全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听证、处罚、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执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制度,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二是确定各部门和各岗位民警的具体执法权限、执法责任,量化工作目标。三是严格进行考核,把执法责任制的考核与岗位目标考核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的政绩、晋升挂钩,与民警的提拔、立功受奖挂钩,做到奖惩分明。自XX年以来我队开始实行的内部执法质量考评对提高各基层单位执法水平、规范各项执法活动、完善落实奖惩措施、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的实践说明,执法考评是发现和解决交警执法问题,提高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增强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队伍整体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

(四)加大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不仅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防止发生错案,而且有利于保护我们的民警,使各级领导从具体的案件审核事务中解脱出来。在广大民警心中牢固树立起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对在执法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其次,各基层执法单位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把执法监督当成大事来抓,定期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找出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堵住管理上的漏洞。第三,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制度,增加执法透明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促进民警队伍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

(五)强化法制培训,提高民警执法素质。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来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科技强警,做好警务保障工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高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的科技含量,加强警务保障工作已刻不容缓。争取各级政府从“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想方设法保障解决公安机关的业务经费,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提高民警的福利待遇,使公安机关跳出“自谋生路”的怪圈,切实纠正利益驱动违规执法的现象。同时,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确保公安工作与时俱进、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水平势在必行,要确立公安执法的新思想和新理念,构建适应新世纪、新阶段特点的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公安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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