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范文

2023-09-18

融资租赁范文第1篇

某融资租赁公司项目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1、业务拓展,引导需求

根据公司战略在公司设定的行业领域内进行市场细分、寻找潜在客户,通过多种渠道向潜在客户宣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发现并引导客户提出融资租赁需求。

2、项目初评及受理

(1)业务部经理根据客户的融资租赁需求,指定相应业务人员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项目基本资料并出具初步意见。经业务部经理审阅后,决定是否启动该项目。

(2)项目启动后,可根据项目情况,由项目经理申请组织一到两名业务人员组成项目小组,协助承租人向公司提交《租赁申请书》,并按照《租赁申请资料清单》提供相关材料。

(3)项目组收到承租人的申请资料后,将由项目组对客户及项目基本情况做初步调查,并将初审后的项目情况向业务部经理汇报。经公司资金部就该项目与合作银行初步沟通再融资可行性后,出具初审意见。

(4)项目组根据客户申请资料、初审意见及项目融资进度计划,填写《租赁立项申请书》,报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租赁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组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客户,并根据项目立项意见进入尽职调查和项目融资阶段。如项目申请被否决,项目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租赁申请人,说明理由,并退回有关项目资料。

3、尽职调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项目组根据公司《尽职调查提纲》搜集有关资料、进行实地调查,并出具以下报告:《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组出具上述报告后,填写《租赁项目审查申请表》,并连同所收集的项目资料,同《租赁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并报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和公司主管业务领导审批。

4、项目融资安排

项目组与相关银行沟通,拟定融资方案和租赁方案。在公司总裁批准融资方案后,公司正式向融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并报送项目相关材料。

5、风险审查

租赁项目经审批同意立项后,项目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立项申请书》及审批公文和项目材料及时交风险管理部一份。

业务部经理、资金部经理和主管领导对《租赁立项申请书》、《租赁项目审查申请表》、《租赁项目调查报告》、《租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他项目资料进行审批、会签后,风险管理部开始进行项目审查。风险管理部对租赁项目进行审查,出具《租赁项目审查意见》。

6、项目审批

风险管理部将《租赁项目审查意见》连同项目资料上报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项目审批委员会通过会议或公文审批方式对租赁项目进行讨论,对项目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给出明确、独立的意见,并由项目审批委员会委员在《租赁项目评审意见表》上表决。 根据项目审批委员会表决结果,由风险管理部制作《租赁项目评审结果记录表》或会议纪要并由项目审批委员会主任签发。

7、合同准备

租赁项目审批通过后,项目组应当根据《租赁项目评审结果记录表》的审批意见,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并及时与有关项目当事人联系,落实有关签署租赁合同的前期事项。

(1)法律文件核验:对有关租赁当事人身份及法律文件的有效性核验实行双人负责制,即由项目组和风险管理部委派人员一同前往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实地核验。 核验内容如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身份证原件;法律文件上的签章;公司要求核验的其他文件或事项。

(2)当事人法律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当面在法律文件上签章。当事人法律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核验人员应亲自核验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要求其在各自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要求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同时要求委托代理人在法律文件上签章。

(3) 核验手续办妥后,核验人员应向公司出具《项目核验声明书》。

8、合同签署

(1)租赁项目经项目审批委员会终审通过后,项目组将法律文本送交风险管理部审查,由风险管理部和公司律师审核签署内容是否符合公司通过的条件和法律文本是否符合法律规范,出具初步法律意见。

(2)项目组在公文流转系统中以合同审批单的形式并附上《租赁项目立项申请书》报公司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交由董事会审议批准该交易事项,同时需要附加承租人董事会的批准文件。

(3)上述审批同意签署后,有权签署人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

9、担保与保险

(1)租赁项目有关合同文本签署后,项目组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所有权登记、抵押物登记、保证金收缴、保险投保或催促承租人投保等手续。

(2)租赁项目除了采取保证担保、回购担保外,应尽量争取抵押担保或收取保证金等担保方式,以加强承租人的债务责任,减少项目风险。

(3)租赁项目除公司项目审批委员会批准可以不予投保外,原则上均需对租赁物投保,具体要求如下:租赁物由公司自行投保的,由风险管理部和业务部参考有关保险咨询机构的意见共同设计保险方案、保险险种,业务部负责选择保险公司及签署保险合同等相关手续。租赁物由承租人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险种的选择、投保方案的设计及保险合同的签署由项目组监督承租人办理。

(3)所有保险协议、保单等保险文件由业务部归档保存。保险受益人为融资银行或公司,担保单需质押给融资银行的,应将保单复印件交业务部归档保存。

10、合同执行及放款

有关租赁项目法律手续全部办妥后,项目组应当根据合同相关放款条件和进度安排放款,具体的放款申请参照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

11、例外事项

由于某项业务的具体情况,业务部不能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业务部需在申报材料中做出特别说明,由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

12、项目总结

业务部在项目放款一个月内整理好项目资料,撰写《租赁项目总结报告》,并由业务部安排项目总结会。

13、项目跟踪

融资租赁范文第2篇

一、融资租赁概述

(一) 融资租赁的定义

所谓的融资租赁就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租赁资产的特定需求和对供货方的选择, 出资向供货方手中购买租赁资产, 然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将其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和占有, 同时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在此过程中, 承租方可以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间你,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承租方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当租赁期满, 承租方履行完融资租赁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之后, 租赁资产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另外, 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的租赁资产应该为固定资产。总之,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融物、贸易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 有很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 融资租赁的形式

融资租赁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以及抵押担保。直接租赁就是指承租方提出租赁申请的时候, 出租方要根据承租方的特定要求来对设备进行选择和购买, 然后将其出租给承租方。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就是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就是指在承租方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 将自己的固定资产售卖给出租方, 然后再以租赁的形式从出租方手中租回固定资产的使用权。这种融资租赁的形式应用也比较广泛, 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抵押担保就是指当租赁资产的价值比较昂贵的时候, 出资方先投入部门的资金, 剩余的资金通过将该租赁资产抵押担保的方式, 向第三方机构申请贷款, 以此来购入租赁资产, 获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然后出租方再将购入的租赁资产出租给承租方。在此过程中, 出租方可以用承租方交付的租金来偿还贷款。

(三) 融资租赁的特点

首先, 在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在现实生活中, 虽然银行信贷也是采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形式, 但是其载体是货币资金。对于融资租赁而言, 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在资金与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进行分离的。第二, 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不但具有融资的功能, 还具有融物的功能。融资租赁交易活动采用的是商品形态与货币形态相结合的方式。在此过程中, 出租方在向承租方出租租赁资产的时候, 同时也解决了企业的资金需求, 因此, 融资租赁既具有信用的特征还具有贸易的特征。第三, 在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 承租方可以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来交付租金, 因此, 在此过程中, 承租方不但可以提前获取到租赁资产的使用价值, 还能够为自身的规划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四, 在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 出租方一定要根据承租方的特性要求来购买租赁资产, 由承租方来选择需要购入的租赁资产。第五, 在租赁期间, 即使租赁的期限接近租赁资产的有效使用期, 出租方和承租方也无权取消租赁合同。另外, 在租赁期间, 租赁资产的维修和养护工作要由承租方承担。第六, 当租赁期满之后, 双方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式来处理租赁资产。此时, 承租方可以选择继续租赁, 也可以选择将租赁资产购买下来。

二、融资租赁财务分析

(一) 以出租方的角度来对融资租赁展开财务分析

对于出租方而言, 首先, 通过融资租赁交易活动, 不但能够有效的扩大企业产品销售的出路, 还能够有效的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 销售是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环节, 只有不断的促进企业产品的销售, 才能够切实的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目前, 随着融资租赁产业的不断发展, 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希望通过融资租赁来扩大自身产品的销路。融资租赁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购买的门槛, 扩大客户的购买力, 进而有效的加速企业的资金周转, 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第二, 通过融资租赁交易活动, 能够确保保障款项的及时回收, 以便于更好的开展资金预算编制, 进而有效的简化财务核算的程序。另外, 在租赁期间, 现金流量是明确的, 使企业能够更好的规划自身的资金使用计划。第三, 通过融资租赁交易活动, 能够使企业树立起良好的未来发展观念, 更加重视相关项目的未来收益。由于融资租赁具有融物的特征, 因此, 租赁资金的用途是比较明确的。在此过程中, 承租方无权挪用固定的款项, 出租方可以将发展的重心放在项目未来现金流量的考察方面。在这种情况下, 拥有优质项目的承租企业即使存在较高的负债率, 也可以获得设备融资的机会。另外, 通过融资租赁活动, 还能够有效的降低投资风险。

(二) 以承租方的角度来对融资租赁展开财务分析

对于承租方而言, 首先, 由于融资租赁具有便于操作和实效性强的特点, 所以能够使承租方更合理的去开展各项决策。在现实生活中, 很多中小企业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过程中, 由于缺乏信用和担保, 导致贷款申请被驳回。而融资租赁业务本身就具有项目融资的功能, 承租方可以通过项目产生的效益来偿还融资。第二, 在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 租赁公司会深入的分析企业的资金实力以及销售环节等具体的情况, 以此来为企业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还款计划, 比如递增支付、递减支付以及延期支付等。在这种情况下, 承租方就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付款的金额, 进而有效的缓解还款的压力。第三, 在融资租赁交易活动中, 租赁期限通常不会超过租赁资产使用年限的百分之七十五, 因此, 承租方不用在租赁资产的整个使用期限内承担租赁资产淘汰风险。另外, 融资租赁活动还具有节税的功能, 企业能够根据最有利的原则加速折旧, 将折旧费用计入到成本中, 减轻税赋负担。第四, 在租赁期满之后, 承租方可以选择购入租赁资产, 通常只要以象征性的价格就可以购买到租赁资产。

(三) 融资租赁的财务风险分析

首先, 融资租赁活动的资本成本相对较高, 在通常情况下, 租赁费用要比债券的利息高。一旦企业在经营上出现了问题, 租赁费用将加重企业的财务负担。另外, 融资租赁活动的租赁期限通常都会很长, 在租赁期间也不可随意的撤销, 会对企业的资金运转产生一定的限制。

其次, 和传统的银行信贷比起来, 融资租赁具有较多的风险因素, 同时这些风险因素将伴随整个融资租赁活动。对于出租方而言, 一方面要重视租赁设备风险, 比如无效财产所有权方面的风险和供应商违约方面的风险;另一方面要重视现金流动性风险, 比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支付租金而产生的风险。另外, 融资租赁活动还可能存在利率方面的风险。比如当利率出现变动的时候, 承租方需要支付的租金所受到的经济损失方面的风险。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 融资租赁业务在企业经营发展的过程中,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有着极强的实用价值。近年来, 社会上的很多中小企业都希望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来解决自身的融资需求。目前, 我国的融资租赁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 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因此, 我国的融资租赁产业具有极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摘要:目前, 融资租赁已经发展成为了世界上的第二大融资渠道。近年来, 我国的融资租赁产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融资租赁业务逐渐的渗入到了各行各业之中。融资租赁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具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 不但能够有效的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 还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 就要对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分析展开深入的研究, 以此来确保融资租赁能够发挥出其应有的效用。本文就融资租赁业务的财务分析做了相关的阐述。

关键词:融资租赁,财务分析

参考文献

[1] 吴中家.出租人融资租赁会计账务处理方法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11)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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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璇.融资租赁形势下的财务处理新思路[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3 (10) :135-135.

[5] 邬展霞, 秦锦华.什么制约了中国企业融资租赁财务决策?[J].金融管理研究, 2013 (1) .

[6] 袁绪潘.关于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财务分析[N].榆林学院学报, 2012 (17) .

融资租赁范文第3篇

(沈阳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辽宁 沈阳 110136)

摘 要:阐述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类型及适用范围,分析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展望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的发展与创新趋势。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国内简称EMC,即Energy ManagementContract,国外一般简称CEM,即Contracting EnergyManagement),是指由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服务合同为用能企业提供能源诊断、方案设计、技术选择、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节能量检测、节能量跟踪等系统化服务,并从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按合同约定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和商业运作模式。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模式在我国有了长足的进展。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达到1250.26亿元。其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从2010年的287亿元增加到412.43亿元,同比增长43.45%。根据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1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基本类型及适用范围

合同能源管理,最重要的就是合同内容的确定。根据能源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中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能源用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付款方式的区别,可将可以将节能服务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当今国际上主要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包括以下三种基本类型,即: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1.1 节能效益分享型

是一种在节能服务项目期内能源用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双方共同分享节能效益的合同类型。这种类型的合同内容要求节能改造项目的投入按照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项目完成后,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量,合同双方按合同中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执行结束后,节能设备所有权无偿移交给用能户,合同结束后所产生的节能效益全部归能源用户所有。在目前的能源管理项目中,节能效益分享型所占比重较大。该类型项目主要应用在建筑节能领域;在时间上,该类型项目的分享期限有延长的趋势,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该模式适合节能效益大、回报期短的项目。

1.2 节能量保证型

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向能源用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项目能达到节能数量的合同类型。合同中对节能指标及检测和确认节能量(节能率)的方法进行规定,项目结束后,合同双方确认达到合同承诺的节能数量,用能户应一次性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节能服务费用。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节能率或节能效果,按照合同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如果实现的节能效益超过项目还款额,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可以共享超额收益。合同实施结束,节能设备应无偿移交给用能企业使用,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归企业享有。在目前的能源管理项目中,该类型项目所占比例增长较快,该模式项目主要集中在工业节能领域。该模式的优势是于融资成本低,适用于实施周期短、技术含量高,能够快速支付节能效益的节能项目。

1.3 能源费用托管型

此种模式是指用能企业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出资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该能源系统的能源费用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费用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合同规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务标准及其检测和确认方法。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节能效果,节能服务公司应赔偿客户的相应损失。合同结束后,改造后的节能设备应无偿移交给用能企业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该模式项目主要应用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医院、宾馆饭店和商业卖场。项目的托管期普遍较长,平均超过10年,最长为15年。

根据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专业委员会(EMCA)统计,目前国内市场上,节能量保证型处于主导地位,占57%,节能效益分享型占32%,其余类型总共占比约10%。

2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较短,节能服务市场不够成熟。因此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选择上还存在发展模式单一、融资困难、信用风险等问题,难以适应不同领域对于节能服务的多样性需求。

2.1 节能效益分享模式项目的融资的问题

以国家当下给予财政奖励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例,项目资金由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就要从节能项目当中慢慢地收回来。该类型项目的分享期限平均超过4.5年,最长超过10年。如果节能公司同时承接多个项目,就会导致资金方面的困难。而节能企业试图通过银行等渠道进行融资时,由于目前节能企业多为中小企业,他们很少拥有银行所看重的土地、厂房等抵押物,加之自身也存在较大的不稳定性,因此并不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此种模式的局限性在于,节能服务公司有可能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公司业务的扩展。

2.2 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模式项目节能量的确定问题

不同的客户需要不同的模式,实施节能效益分享、节能量保证模式项目,首先必须对基础能耗进行清楚的界定,获得准确的节能量。此外还需要解决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的节能效益的分配问题。现在多数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纠纷,都是因为双方在节能量上存在分歧而造成的。想要对于基础能耗、节能量进行专业、精确的界定,就需要有成熟的第三方能源审计公司,而这在目前的国内恰恰是非常欠缺的。在节能量测量方法方面,怎样定义基线?如何核实客户提供的数据?遇到工作负荷和基线变化时如何处理?是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在项目实施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2.3 政府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现行财务管理制度障碍

我国现行政府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政府机构的能源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因此节能服务公司难以从政府机构的节能项目中分享节能效益,例如在某一城市开展的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中,该城市市政机构路灯每年电费100万元,开展LED路灯改造节能服务后,每年电费降至20万元,但是根据政府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电费实行实报实销,节省下来的80万元电费无法与LED路灯企业分享。不仅节能服务企业无法收回投资,而且市政单位也没有开展LED路灯节能改造的积极性。

2.4 节能服务企业与用户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

目前我国节能服务的信誉环境尚待改进,无论是节能服务企业还是耗能企业(用户),都存在这个问题。因节能服务企业原因形成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不能达到承诺的节能效益;因资金不足导致项目工期延误;降低设备使用年限(节能服务企业在合同签订以后,有可能通过购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造成设备使用年限缩短,导致设备在节能受益年限内运行良好,达到节能受益年限之后就过早报废)等。因节能用户原因形成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拒绝支付或迟延支付节能收益;节能用户主体变更、主体消灭以及项目中途转让引来的合同履行风险等。

3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的发展与创新

2010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及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作出了明确规定,正式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国家能源发展政策,为我国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政策支持,促进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成熟和发展,出现了一些创新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3.1 融资租赁模式

近年来,融资租赁型是一些节能服务公司正在探索的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融资租赁简单来说就是节能服务公司或租赁公司将节能设备租赁给用能单位,用能单位用节能设备产生的节能效益支付租金。一般来说,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节能设备的投资费用大,要占到项目总投资的50%以上。如果采用节能设备租赁方式,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可以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降低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风险。

融资租赁在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应用,主要是以项目业主作为承租人,根据节能服务企业的节能诊断和建议,以节能服务企业作为出租人,就特定节能技术、节能设备等进行融资租赁,节能服务企业以向业主单位收取租金的形式获得收益。针对客户不同的融资需求,融资租赁公司在介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时主要采取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模式。直接租赁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工建设前或者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尚未竣工验收之前,如果有融资需求,一般采用的是直接租赁模式。售后回租模式: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并且由节能服务公司向其客户(承租人)交付后,如果有融资需求,一般会采用售后回租的模式。融资租赁在实践中还可采取杠杆租赁、委托租赁、银租节能等方式开展交易,这取决于实际情况需要与具体交易安排。

3.2 股权融资和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模式

为了避免金融机构对能源管理项目及其预期效益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预估,金融机构可以采取金融机构持股的模式实质性介入能源管理项目中。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金融机构入股节能服务企业,从而对能源管理项目进展及其收益享有决策权和收益权;二是金融机构直接入股业主单位,或者要求项目业主单位以股权作担保,从而保证节能服务企业和金融机构的项日收益。

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即远期收益变现融资,也不失为一种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模式创新举措。据了解,浦发银行推出的合同能源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产品,是以“未来实现的收益”质押的方式向企业提供专项贷款,按照该项目未来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前将该项目未来的收益以贷款的形式发放给企业。通过这个专项产品,节能环保企业可以提前获得未来数年才能全部收回的项目收益,并投入到企业承接的新项目中。

3.3 “节能超市” 服务运营模式

“节能超市”模式,就是建立一个像超市一样的节能服务综合平台,整合国内节能服务产业的节能产品、技术、项目、资金、人才、服务等优质资源,打通产业服务链条,为用能企业提供系统化、多样化、可定制的“一站式”节能服务综合平台,满足不同用能企业的节能需求。企业可像居民在超市买菜一样,在“节能超市”里订购自己的节能产品。这一模式能解决传统模式下,信息不对称、客户与节能产品和技术供应商之间的对接耗时过长、交易成本较高、无法实现规模效应等问题。

“节能超市”模式提出了整合资源、集成服务、可定制式服务的节能服务新理念,解决了耗能企业找技术、找产品、找服务、找资金等诸多难题,提高了节能服务的效率。

3.4 “四二二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模式”

“四二二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模式”,即四个平台:为发改委、财政部提供监督平台、为投资人提供监管平台、为合同能源管理运行提供监控平台、为质量保障提供监督支付平台;二个捆绑:产品质量与生产企业收益捆绑、用能单位分享收益与服务公司收益捆绑;二个提升:通过服务提升了节能服务收益权、融入信用产品提升了合同价值。该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独特、合理,技术节能和管理节能方面先进、成熟,既完成了节能减排的目标,又使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受益,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市场空间巨大,在我国政府强力推进节能工作的政策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必然在节能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各种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也将在其中得到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陈柳钦.合同能源管理创新节能商业模式[J].经济界,2011,(5).

[2]王康,程丹明.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J].上海节能,2009,(11).

[3]袁海臻.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能源技术经济,2011,(1).

融资租赁范文第4篇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融资租赁范文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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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

5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融资内部控制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上海南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融资管理,规范融资操作,防范金融风险,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使融资工作具有计划性和可控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释义

(一)本办法所指融资是指集团公司和集团成员企业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通过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所开展的各项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业务。

(二)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和集团成员企业的融资借款行为。

(三)本办法中“集团公司批准”是指集团公司总经理在被授权范围内或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批准。

第二章 融资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严格按照年度预算进行融资管理的原则

(一)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于每年初拟定全年融资预算,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汇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后,报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

(二)在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的全年融资预算范围内,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应根据实际资金需要,综合考虑融资渠道、成本、效率及风险等因素,合理安排融资计划与方案,确保资金供给。

(三)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超出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的全年融资预算范围外的融资需求,须另行提交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核,并报经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后方可予以实施。新区政府指令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在全年融资预算范围外承担的融资任务除外。

第四条 严格控制负债比例的原则

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资产负债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70%,以防出现资金风险。

若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比例超过70%,则新增融资需报经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会审批。若集团成员企业资产负债比例超过70%,则新增融资需上报集团计划财务部审核,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予以操作。

第五条 确保流动性、控制融资成本的原则

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企业开展融资业务或进行融资管理,应以加强流动性管理作为重要原则。

在确保流动性的基础上,努力降低融资成本,原则上不超过市场同类项目融资成本的平均水

平。

第三章 融资管理的职能界定

第六条 融资业务审批权限

(一)在集团公司总经理被授权范围内,集团公司总经理对集团公司具体的融资业务具有审批权。超出集团公司总经理被授权范围的融资业务,则应当提交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议,实行集体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如按规定须上报浦东新区国资委审批的融资业务,则按相应程序办理。

(二)集团成员企业的融资业务由按其内部有关程序进行审批。超出集团成员企业审批范围的融资业务,则按有关程序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如须上报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核或浦东新区国资委审批的融资业务,则按相应程序办理。

第七条 融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工

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一科负责融资工作的前台交易,二科负责后台结算及相关技术支持,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内审部门对融资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核查,具体融资业务最终由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一)计划财务部一科是集团公司融资工作具体操作与协调的职能科室,同时也是对集团成员企业融资工作管理与指导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对整体融资环境的分析,融资方案与计划的编制和设计,合作伙伴的比选,融资业务的操作与实施、融资业务台帐编制与统计、对集团成员企业融资工作的管理与指导等。计划财务部二科是集团公司融资工作后台管理与协办的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对帐户、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帐务核对等管理。同时,对融资工作中遇到的财务、税务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计划财务部直接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负责。

(二)内部审计部门是集团公司融资工作的监督和审查部门。具体负责对融资台帐、贷款合同、交易原始单据和会计账目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融资运作过程中存在风险,应及时与计划财务部进行联系。内审部门直接对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负责。

集团成员企业应参照集团公司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或职能岗位,对融资工作进行严格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四章 融资管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前期管理

(一)融资预算的编制

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在编制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时,应同时编制具体项目的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由计划财务部汇总。

集团成员企业在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同时,应统筹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企业年度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并报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汇总。

计划财务部根据集团公司和集团成员企业总体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统筹编制年度融资预算,经集团公司审核后,提交集团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审议,并报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

(二)融资业务的谈判

融资业务的合作对象应选择信誉好、有实力的金融机构。计划财务部根据融资需要,负责前期与相关金融机构就具体融资业务的合作进行谈判与沟通,以寻求合适的运作平台,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三)融资方案的确定

计划财务部在经浦东新区国资委审定的融资预算范围内,根据具体的项目或流动资金需求,拟订相应的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渠道的选择、合作伙伴的比选、融资期限及担保方式的安排、融资成本的设定、还款来源的保障等要素。

融资方案须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核确定后予以操作。

第九条 期间管理

(一)融入资金应根据融资方案确定的用途,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规范资金的使用方向。

(二)相关融资合同签订后,计划财务部一科负责保管并对主要的合同信息逐笔登记,并定期与计划财务部二科进行核对。办公室负责合同存档备案。

(三)计划财务部二科应于每笔融资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收集相关凭证或单据,并定期与计划财务部一科进行核对。

(四)如融资合同约定集团公司需定期披露相关信息或提供相关资料的,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协调,集团公司其他的职能部门或集团成员企业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五)计划财务部一科于每季度结束前15个工作日,对负债的利息部分进行统计,报计划财务部复核,确保按时安排利息支付。

(六)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集团公司融资业务的整个流程进行检查,以防相关风险。

第十条 到期管理

(一)计划财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到期负债制定统一的还款计划,确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二)对于每一笔到期负债,计划财务部一科应于负债到期日前20个工作日落实或明确还款来源,并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作还款单据,于负债到期日前3个工作日提交计划财务部二科。

(三)计划财务部二科根据一科提交的还款单据,按期进行还款操作。计划财务部二科应于每笔负债到期日后10个工作日内,负责收集相关凭证或单据,并定期与计划财务部一科进行核对。

第十一条 融资担保管理

参照浦国资委[2006]60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保密事项

第十二条 保密事项

集团公司财务信息、融资决策方案以及融资业务的相关操作资料,均属集团的商业秘密,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对外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企业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应的融资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实施日期

融资租赁范文第6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

机器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机器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开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

二、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三、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最好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

四、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五、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

六、在保修期内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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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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