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

2023-12-22

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1篇

我司在贵行开立外汇账户,账号为:611957503068,资金来源性质为:船舶使费,现因需要以人民币结算国内的费用,特申请结汇USD20000.00。

单位名称:

深圳怡联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单位公章:

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2篇

摘要:在人民币升值背景下,文章从商业银行外汇资产、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品三个方面对我国商业银行外汇买卖业务风险做出详细分析。结论表明,人民币汇率持续、大幅的升值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了实质影响。提高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对我国商业银行控制外汇买卖风险有着重要意义。

关键词:货币升值;外汇买卖业务;商业银行;风险

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是相对于人民币业务而言的一种金融业务,一般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进入外国的国内市场和多边国际金融市场从事业务活动;二是在本国国内从事涉外活动。具体而言,不管哪一个层面的业务活动均包括国际筹资业务、国际用资业务、国际中间业务和外汇买卖业务。而外汇买卖时商业银行的国际业务中具有十分重要位置的业务活动,它指持有外汇的债权人以一定的价格将其外汇出售以换取本币或其他外币的行为,或是要清偿外汇的债务人按一定的价格用本币买进外币或其他外币的活动。外汇买卖业务根据外汇买卖的性质分为经纪买卖和自营买卖。根据方法分为即期外汇买卖、远期外汇买卖和掉期买卖、外汇期货、期权交易等。

一、 外汇买卖业务风险概述

自2005年9月23日起,在中国人民银行多次扩大了美元以及非美元货币汇率的波动幅度背景下,影响人民币同外币买卖风险的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银行每天买入、卖出外汇头寸的关系。假如某天银行买入外汇的数量等于卖出外汇的数量,则称之为外汇平盘,如果买入外汇数量大于卖出外汇数量,则称之为外汇多头,反之称之为外汇空头。由于银行每天结、售汇在数量和时间上完全是随机的,无法控制,因而其外汇头寸要么处于超买状态,要么处于超卖状态,基本难以实现完全平盘。

以结售汇业务为例,由于我国外经贸业务80%左右是以美元计价与结算,反映到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即期交易中,美元交易量占绝对优势,因此针对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买卖风险进行分析,风险状况见表1。

由于人民币汇率浮动频率与区间不断加大,结售汇等中间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外汇风险也逐步呈现。在新的汇率形成机制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每天在5‰以内。目前,国内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牌价一般按照前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确定,同时对前一天各分支机构结售汇的轧差头寸在市场中平盘。如果出现市场平盘价高于对客户的结算价,银行就要承担其中的汇率损失。

二、 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资产损益状况分析

外币资产因汇率波动而产生损益,而外汇交易净损失的形成主要是受人民币升值、贬值等因素影响。本小节选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2008年~2009年度的汇兑损益数据作为样本。

从图1中可看出只有交通银行和广东发展银行的汇兑收益比2007年有所增长,其余银行则面临汇兑收益降低或持续汇兑损失的情况。其原因与人民币升值同时我国对外币敞口头寸管理滞后不无关系。

以中国银行为例,2007年该行外汇汇兑损失高达271.13亿元,2008年虽然损失有所下降,但高达242.42亿元。而2007年和2008年,中国银行的外汇买卖价差收入分别为80.47亿元和93.6亿元。从上述数据可看出,中国银行在外汇买卖业务方面能力较强,而在外汇敞口头寸管理方面的能力较为薄弱。另外也可以看出,非国有商业银行对外汇汇兑风险的管理能力要高于国有商业银行,这也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对汇率风险的认识与管理理念更加有待加强。

三、 我国商业银行结售汇业务现状分析

随着中国贸易的发展,结售汇业务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限于数据收集的困难,本节列举了四大商业银行2005年~2007年以美元计价的结售汇情况(见表2)。

从表2可看出,中国银行的结售汇数量最高,其次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所占市场份额基本持平。

2010年,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29 727.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7%,相应结售汇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占比也将随之大幅增高。2005年9月23日中共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汇价管理的通知》,调整银行对客户的美元挂牌汇价,扩大买卖价差幅度,由原来以当日交易中间价为中心,上下2%的对称性管理改为实行最大买卖价差为1%的非对称性管理;现钞买卖价管理方式则由原来的不得超过当日交易中间价上下1%调整为现钞卖出价与买入价之差不得超过交易中间价的4%;银行可以在规定价差幅度内自行调整当日美元挂牌价格,实行一日多价。随着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扩大,交易期限限制房开,结售汇的数额会进一步增加。这一方面加大了商业银行的外汇管理难度;另一方面也增强了银行的灵活性。

由于银行在外汇资金结构和管理水平上的不同,对于一些中小型商业银行还需要考虑银行外币资本是否充足。因为结汇业务要求银行具备一定的人民币资金,对企业结汇随到随付;而售汇制又要求银行能保证外汇资金的及时供应,如果一个企业需要付汇时银行账户资金不足,则需要大量的人民币资金为其购汇或通过拆借等手段筹集足够的人民币进行购汇。这样一方面会增加银行配备人民币资金的压力,当人民币升值时,银行就需要负担由于购汇或拆借而承担的潜在损失;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银行本外币头寸及外汇限额管理的难度。

四、 我国商业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现状分析

1. 商业银行远期外汇业务风险现状。截止2009年末,我国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累计交易2 501笔,成交97.67亿美元,日均成交0.40亿美元,总成交量和日均成交量较2008年分别下降43.8%和43.3%。相对于国际外汇市场日均3. 2万亿美元的交易量来讲,中国外汇市场的远期交易规模极为有限。同时在银行间市场总交易量中,做市商的交易量占比极高,2007年做市商间交易占比达到了为90%,2008年为86%。

对于远期外汇业务形成的敞口头寸,银行运用避险套汇来规避自身的风险是最好的选择。但由于人民币属于非自由兑换货币,银行无法像其他货币一样在国际市场上对冲风险,只能通过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进行风险对冲操作。一般情况下,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同时满足金额、期限、方向、价格匹配才能成交,从银行间远期市场的表现来看,由于普遍存在着人民币升值预期,市场大部分时间呈单向报价格局,致使银行的风险敞口头寸难以在市场上找到平仓对手,进而导致银行规避汇率风险的渠道并不顺畅。

我国目前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以远期结售汇为主。中国银行于1997年4月便获得了开展人民币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许可。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的全面发展,参与银行数量由最初的中国银行1家扩大为2008年底的71家银行,交易范围扩展至经常项目和部分资本项目,包括用于偿还自身的境内外汇贷款和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的境外借款,交易期限从7天至12个月共分为14个档次,并允许择期交易和展期交易,交易币种即期主要为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而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仅包括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等主要货币,还包括澳元、英镑以及瑞士法郎等近十种国际化货币。

在国内远期外汇市场中形成的零售市场和批发市场中,银行和客户间的远期结售汇市场是国内经济主体规避远期外汇风险的主要场所。客户在与银行签订远期合约以后,将远期风险转移给了银行。银行通常以利率平价为依据,结合自身资金成本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远期汇价,接受风险头寸。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银行抛补远期头寸的手段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即期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方式进行风险抛补的过程繁琐,并且涉及多个对手的授信和币种的转换问题,综合成本较高。而且,此种方式可能还要受到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限制,因此在成熟的外汇市场上,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大部分交易。第二种是利用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进行风险抛补。从目前实践的情况来看,银行间远期市场的交易并不十分活跃。因为一方面,银行间远期市场刚刚开办,交易主体、定价模式等还有待于丰富和完善;另一方面,人民币处在一个较强的单边升值预期中,客户需求趋同造成交易方向趋同,使得远期市场的交易流动性较差,而商业银行因为没有足够的手段将企业转移来的风险进行对冲,也不愿意过多涉及远期的风险交易。第三种是银行将敞口头寸一直持有到期。采取这种方式一般是因为央行对商业银行有较为严格的外汇头寸限制,远期头寸不能在即期市场平盘,或是市场处于强烈的单边预期下,远期交易缺乏流动性。在此种状况下,商业银行必须承担市场汇率不利变动的风险,实际上并没有将风险转嫁出去。针对这种汇率风险,银行一般只能通过调整远期汇率的报价,扩大外汇买卖价格之间的点差来限制客户远期结售汇的需求,从而将风险降至最小程度。

以上三种银行抛补远期头寸的手段可以看出,尽管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银行远期结售汇风险控制手段是不足的。从理论上讲,远期结售汇头寸可以两种方式控制风险:一是直接在银行间远期市场平盘;二是在即期市场反向操作。而目前,这两方面都不能完全满足银行风险控制的需要。

除了风险控制手段不足,我国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市场还存在市场供求不足的问题。

(1)银行供给方面,尽管中国人民银行近年来扩大了远期结售汇银行的范围,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由原来的四大国有银行、三家股份制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外汇指定银行以扩大市场供给、增强市场竞争。但当前情况来看,由于风险防范等原因,现有银行提供的报价与企业的预期和接受能力之间存在较大差异,真正有效供给并不充分,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此项业务的发展。

(2)企业需求方面,目前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更多地具有“真实贸易需求”特征,即企业仅仅在真实交易背景下才能进行操作,否则就被视为“投机”交易。而实际当中,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的收付往往是不确定的,比如某家公司几个月后有一笔欧元收入,但由于手头暂时没有外汇资金,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直接运用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外汇风险。由此可见,这种“真实贸易需求”的特点对远期交易的限制相当大,导致市场缺乏活力。

(3)远期结售汇业务门槛较高。由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远期结售汇业务准入门槛设置较高,加上银行的经营中心主要是争夺优质客户,银行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营销力度相对偏小。由于门槛较高,部分中小企业很难达到银行融资标准,这在某种程度上割断了银企的供求关系,使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供需处于失衡状态,企业防范外汇风险的成效不显著。另外,虽然当前已放开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期限限制,银行可自行确定交易期限和展期次数,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与银行签订远期合约后期限就被固定下来,银行就不受理企业提前交割的申请。因此,即便是合约期内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但企业很被动,无法进行相应调整以减少损失,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远期结售汇达到为企业避险功能的作用。

2. 我国商业银行掉期交易业务现状分析。外汇掉期交易最主要的作用是用以规避外汇汇率和利率变化带来的风险,达到保值的目的;银行可以利用掉期交易调整银行外汇头寸,改变资金结构。我国掉期交易业务的开展严格说来始于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促进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并允许具备一定资格的主体开展掉期交易。2006年4月,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推出了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掉期交易,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远期交易备案资格6个月以上的金融机构或非金融企业均可获得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从事掉期交易的资格。截止2009年末,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市场共有71家会员;2009年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累计成交30 708笔,交易金额8 018.02亿美元,日均成交量为32.86亿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83.6%。(资料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报告》(2009年))。

目前掉期交易这一外汇衍生品对银行客户而言,由于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中的两笔交易不一定具有业务上的相关性,但一定要存在两笔符合实需原则的资金流,这就限制了一部分客户使用这一衍生品的可能性,特别是纯出口收汇型的企业不适用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此外,掉期业务不具备放大收益的能力,掉期业务在锁定汇率风险的同时也锁定了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预期收益,其吸引力就不如具备杠杆效应的期货和期权业务。

五、 总结及建议

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汇率持续、大幅的升值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了实质影响。如何正确认识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汇率风险,加强商业银行抵御汇率风险的能力,根据以上分析可考虑如下措施:

1. 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在汇率升值过程中,国有商业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遭受的汇率风险损失有很大差别,国有商业银行承受汇兑损失大于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事实表明,经过多年改革并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

2. 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在开放经济环境中,利率与汇率、资本流动之间关系密切,其相互作用关系就是利率平价机制,而一国要形成这种有效的利率平价机制,必须有灵活的市场化利率机制。因此,在汇率改革的同时,也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尽快形成我国完整、有效的基准利率体系。

3. 加快金融衍生品市场建设。随着我国银行商业化、汇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风险将日益突出,培育金融衍生市场将是一种必然选择。我国衍生品的开发相对滞后,现阶段,我国要着力加强外汇衍生品的开发力度,要认识到学习和借鉴国外发达、后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必须要走的路子,要充分利用我国期货市场十几年来积累出的经验,加快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设。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关于人民币汇率问题的思考与政策建议.世界经济,2007,(3).

2. 陈晓莉.本币升值冲击与银行业危机.世界经济,2006,(7).

3. 任正晓.外汇理论与风险防范.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4. 栗书茵,张正平.汇率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证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基金项目:广东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项目“我国金融安全与稳定研究”资助。

作者简介:陈茹渟,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0-12-22。

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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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4篇

摘要: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势在必行,而本外币一体化整合再造的关键在于银行会计核算的本外币一体化,会计核算的本外币一体化是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基础。

关键词: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管理模式;外汇会计核算;重要性

我国加入WO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和金融领域的全面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和压力,年轻的城商行更是危机四伏。大量外资银行纷至沓来,与中资银行一起瓜分人民币业务市场,而外汇业务将以其高效益和巨大的发展潜力成为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业务,也必然成为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争夺市场业务的焦点,可以说外汇业务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未来银行业的兴衰。因此,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势在必行,而本外币一体化整合再造的关键在于银行会计核算的本外币一体化,外汇会计与人民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是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基础。

一、外汇会计核算在城商行存在的现状

.从经营管理模式来看。城商行的外汇会计运作模式主要有“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

“集中式即外汇会计业务留在国际业务部门,所有与外汇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报表制作等凡与“外字有关的业务均在国际业务部门办理,于是形成一个“行中行式的经营与管理模式;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各家城商行深化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完善,其局限性日益突显,本外币一体化经营于是成为各家城商行的必然选择,而“分散式成为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首选模式。

“分散式的经营管理模式则是按业务种类和性质把相关业务归并至相应业务部门经营与管理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外汇会计被归并到会计部门,与人民币会计核算一同运作管理,本外币融为一体,能够有效地实现本外币同步核算与管理,保证国家的各项会计制度、财经制度和税收规定等规章制度得到及时、准确的执行,能够有效提高外汇会计核算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但是,城商行在采用这种模式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弊端,比如各个相关业务部门之间文件传递不及时,影响工作效率,加之外汇业务政策性较强,贯彻落实不及时,还有一些部门之间工作互相推倭、扯皮现象发生,导致有些问题形成无人管的局面。

2.从经营观念来看

主要表现:一是部分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很大一部分外汇指定银行都普遍存在认识不到位、经营观念陈旧等问题,以致对国际业务的发展和管理难以进行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二是过去传统业务为本币业务,国际业务比重较小,大部分城商行只是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还不能把发展外汇业务放在同人民币业务同等的地位来考虑,对外汇会计的重视程度远不及人民币会计,外汇会计人员只是简单地进行操作性的账务处理,根本谈不上发挥会计的管理职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经营管理。

3.从外汇会计操作规范角度来看

大部分城商行外币业务发展都滞后于人民币业务,即使是已经采用了“分散式管理模式的银行,人民币会计和外汇会计各自有一套独立的业务人员和核算流程,并未真正融合到一起。而且不论从操作流程、核算办法还是从规范化程度来看,外汇会计的成熟和完善程度要远远低于人民币会计,有的城商行外汇会计甚至还没有同人民币会计一起纳入事后监督进行管理,其凭证要素、账务记载的完整性、会计资料装订保管规范性可想而知。

4.从各级监管部门检查、监督力度来看

主要从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来分析。即使是在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模式下,大多数城商行的内部审计部门在每次审计过程中仍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民币会计上,而且大多数审计人员外汇会计知识严重匮乏,即使检查,也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者只能看到表面上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难以发现实质性问题。外部监管部门主要是外汇管理局开展的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是国际结算部分或是与国际结算相关的某个专项内容,比如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外汇账户数据报送等,外汇会计往往被忽略或者只是检查一些与外管政策执行情况有关的内容,核算方面基本不被列入检查范围之内。这样就导致外汇会计核算长期疏于管理、监督和整改,成为众多城商行检查过程中的一个死角。

5.从外汇会计从业人员素质来看

这是制约城商行外汇会计核算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城商行外汇业务起步较晚,各项功能都有待完善,外汇从业人员明显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基层外汇会计专业人员严重短缺,要么是从人民币业务调剂过来,要么是从国际结算转岗或兼职,且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外汇会计工作仅限于机械性的账务处理,会计的管理、核算、监督、分析、决策等职能均没有充分发挥,并没有参与银行宏观环境的经营与管理。这就意味着如果城商行要想真正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经营,应该对銀行会计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向全行普及外汇知识,加强现有外汇人员人民币会计培训及现有人民币会计人员的外汇业务培训是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当务之急。

6.从激励机制来看

对外汇会计人员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都比较少,以前外汇会计工作放在国际业务部,则涉及到外汇方面的奖励以国际结算人员为主;本外币一体化以后,外汇会计工作放在会计部门管理,则涉及会计方面的奖励以人民币会计人员为主,至于说外出学习、晋级、调资就更谈不上,由于各种激励因素未充分加以运用,动摇了外汇会计人员长期献身该项工作的信心。

二、城商行会计核算一体化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对于城商行来说,本外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是当前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可以说只有真正实现了本外币会计核算的一体化,才可以实现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才能够从整体上提升银行的竞争力。具体表现为:

.有利于提升城商行的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金融机构推出的“一站式、“首问制等服务理念,要求服务人员不仅精通人民币业务,还要精通外币业务,真正实现“综合柜员制,主要有本外币的存取、汇兑、信用卡、代收代付,对客户的服务真正实现“一站式,满足客户全方位金融服务的要求。

2.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节约经营成本。将本外币业务系统彻底融合,进行统一研发、维护,统一制定本外币会计规章制度,本外币会计业务一套人马办理,显然能够节约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

3.便于经营数据统计及监督检查,本外币会计的一体化实现了数据和信息的全面集中处理,及时、高效、准确地反映到治理部门,便于决策层根据市场情况迅速做出反映,同时,便于监管机构和检查部门进行整体检查。

三、城商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急需解决的三个问题

针对上述城商行外汇会计核算过程中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笔者以为,要想真正实现银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必须首先解决如下三个关键问题:

.要更新经营理念

笔者认为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余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首先是部分领导的经营观念应彻底改变,重新审视本外币会计一体化对城商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要性,对城商行未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提高对外汇业务的重视程度,加强对国际业务惯例的熟悉程度和驾驭能力,提高对发展国际业务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形成本币业务、外币业务齐抓共管的责任感。

其次是会计从业人员要更新观念,摒弃“谈外色变的心理障碍,拓宽知识面,逐步加强对外管政策的学习,提高学习外币业务的主动性,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外币业务都精通的“两栖人才。

2.构建科学合理的运作模式

笔者认为,城商行本外币会计一体化绝对不是简单的人民币业务和外汇业务的组合,应从根本上实现真正的融合,比如规章制度、业务流程、考核机制、监督检查等方面应完全将人民币和外币业务揉到一起,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从根本上重新思考和重新设计现有的业务流程,以期在成本、质量和反映速度等方面有所突破,将原本分散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按照有利于客户、适应市场需求重新整合。

3.加强综合型人才的培养

金融领域的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对于新兴的城商行来说,加强综合型人才的培养更是迫在眉睫。

一是努力提高现有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做好现有会计人员的培养、使用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利用业余时间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会计人员进行轮训,在全行会计人员中普及外汇会计知识和外汇管理政策,然后在实际操作中进行轮岗,在提高理论水平的同时提高实际操作能力,逐步打造一支本外会计理论水平较高和操作能力较强的高素质、高水平、综合型的会计队伍。提高银行会计人员素质,在观念上从传统业务的操作人员向现代银行的经营参与者转变,因此培育经营人才是当前真正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重中之重。另外, 大胆地任用现有会计人员中既具备理论知识,又兼有实际业务操作及管理能力的员工,同时积极奖励对本外币会计均精通的员工,对城商行外汇会计甚至其他工作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是大力引进高素质本外币会计人才。引进高素质人才这是长久之策、是城商行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城商行应花大力气挖掘、引进具有本外币会计丰富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在会计分析、会计核算、会计管理等方面有深入研究的专业人才,将本行的本外币会计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总之,笔者认为在城商行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外汇会计核算应与人民币会计融合到一起,真正落实本外币一体化经营,为城商行能在未来银行业激烈的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关于商业银行本外币一体化经营的思考》,刘敏芝

[2] 《论银行会计本外币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韦世杰,于雪冬,纪晓光

作者单位: 包商银行运营服务部

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5篇

借款方: (简称甲方)

贷款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简称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 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 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 %,按个月浮动。乙方每3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第一次提款日到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 年 月 日开始还款,共分 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 ‰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30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 %的利息。

第九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帐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签字人:(签章)

签字人:(签章)

年 月 日签订于: .动产赠与合同

赠与人 (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 (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订本合同,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以下图书赠与乙方:

1 全套 卷 册 出版社发行

2全套 卷 册 书店发行

第二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上述图书交付予乙方。

第三条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陈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托管理员,提供会员阅览,保管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义务时,甲方可撤销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欲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理须遵照甲方的指示。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年 月 日

农业银行题库外汇范文第6篇

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范本

建设银行外汇借款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

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______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用于:______

所需外汇资金,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申请外汇贷款。乙方根据甲方填报的《外汇借款申请书》(编号:_____)和其它有关资料,经审查同意向甲方发放外汇流动资金贷款。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外币名称)_____万元(大写金额)。

第二条 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汇日起到还清全部本息日止,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共__月。

第三条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为按__月浮动,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四条 甲方愿遵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规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贷款的有关情况、财务资料及进行信贷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遵照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用款。

第六条 本合同所附《用款计划表》和《还本付息计划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证按《用款计划表》及时供应资金。如因乙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计划用款,必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调整用款计划。否则,乙方对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实际占用天数收取___的承担费。

第七条 甲方保证按《还本付息计划表》以所借同种外币还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兑换的外汇偿还,按还款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展期的贷款,乙方对逾期部分加收__%的逾期利息。

第八条 甲方保证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如发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纠正外,对被挪用部分加收__%的罚息,并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书。一旦甲方无力清偿贷款本息,应由担保人履行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项,由甲、乙方双方共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单位名称:____(公章)

单位名称:____(公章)

签约人:_____(签章)

签约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于: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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