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

2023-09-28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1篇

扬 尘 治 理 措 施

江苏东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二月

一、治理目标:

三个必须、五化标准和六个100%为治理目标。“五化”即:施工工地围挡化、裸露土方覆盖化、出入车辆冲洗化、主干道全硬化、设置扬尘监督标牌化。“六个100%”即:施工工地围挡达标率100%、裸露土方覆盖率100%、出入车辆冲洗率100%、主干道硬化率100%、设置扬尘监督牌率100%、拆除工程洒水压尘率100%。 必须安装高空自动喷淋;必须安装自动冲洗设施;必须安装扬尘远程监控系统。

二、施工现场扬尘来源分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四、 治理要点

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的管理制度,关键在于落实。

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

3、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

4、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

5、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五、治理措施

1、施工区域的围栏封闭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墙外侧作美化或绿化处理。建设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2、运输车辆的防尘控制 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 ~3 天清理一次。

3、施工场地的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4、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佩戴标识)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 ~2 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5、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 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洒水。

(2) 施工用的砖、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 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6、堆土防尘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小时,应密闭存放或及时用网或膜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7、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以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用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并设专人检查、维护,严禁擅自拆开。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上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 ~3 月一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行清除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 ~2 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10、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5 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10、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13、出现5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禁止进行土方和拆除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物采取防尘措施。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2篇

16条措施治理建筑施工扬尘

一、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

二、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三、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

四、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

五、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

六、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

七、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

八、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

九、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十、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二、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三、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四、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

十五、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3篇

扬 尘 治 理 措 施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扬尘治理措施

按照成都市关于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以及成都市大气和水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的目标,切实保障我区市民获得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现就我区加强扬尘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中心城区及各涉农办事处中心场镇;全区的主要出入城通道;各类建设工地。

二、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规范各类建筑施工工地管理。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的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所有拆迁工地、待建工地必须按照《成都市城区拆迁工地管理及扬尘污染管理实施细则》施工作业。施工工地必须按要求打围,出入口硬化,设臵冲洗设施,坚持湿法作业。待建工地临时改为停车场的,内部车道和停车场地必须全部硬化,具备降尘措施。渣土倾倒场地必须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二)强化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严禁未办理《建筑渣土车辆专用证》、《城市建筑垃圾处臵证》的建筑渣土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渣土;建筑渣土车辆车容车貌、密闭性能良好,禁止未按要求装载渣土上路及沿街撒漏渣土。坚决查处超载、超限运输。

(三)加强道路冲洗除尘和湿法清扫作业工作。主街干道每日进行冲洗除尘作业,环卫作业使用防尘软扫帚实施清扫保洁作业,定期洗刷路沿石。

(四)实施行道树冲洗降尘和落实露土覆盖。机非绿化隔离带、行道树树池实施覆盖处理,无露土,实施重点路段绿化带覆土改造至低于路沿石;定期冲洗行道树树叶。

(五)落实市政公用设施清洗除尘工作。开展人行道方块砖、交通安全护栏、隔离栏、公交站台的清洗工作。

三、组织领导

此次扬尘整治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城管局负责具体承办。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明显成效,区上成立扬尘整治工作指挥部,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落实责任人和具体部门,专门负责该项整治工作;区城管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等有关单位都要明确一名具体领导参与此次扬尘集中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区城管局负责县城区主街干道、县城区主要出入城通道冲洗除尘工作;负责督查各渣土倾倒场地按整治标准实施作业;对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随车携带《渣土准运证》的,对运输沙、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未严密封盖、沿街撒漏路面进行查处;督促环卫清扫防扬尘作业,对环卫车辆撒漏路面进行整治;负责督促交通安全护栏、隔离栏等城市街道家具擦洗工作;每周冲洗行道树树叶及绿化带;负责对机非隔离绿化带、人行道树池进行硬化或植草覆盖,并对重点道路绿化带覆土进行改造,使其降低于路沿石;负责牵头监测子站周边扬尘整治。

(二) 区建设局负责加强对工地的管理,做到施工标准化、围墙景观化、工地管理规范化,要求修筑实体围墙,硬化出入口,设臵冲洗设施和沉淀池,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严禁在道路上和人行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或混凝土用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商业混凝土,市政建设工地要求,要求用2米高的彩钢玻纹板打围。建筑完工后,及时清理的平整场地,对违反者按《成都市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公示与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臵

(三)区环保局负责加大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整治力度,对子站周边工业企业燃煤设施(锅炉、窑炉、茶炉)进行限期治理,确保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要求企业喷沙、喷漆等设施实现废气(粉尘)的有效收集和处理,杜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现象;为有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援。。

(四)区公安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民警对沿街撒漏建筑渣土、沙石、水泥的运输车辆进行查处,采取守点、巡线、设卡等手段对违规运渣车辆实施围歼,特别要组织治安联防人员加强夜间整治工作,对密闭性能较差、无证、超装、冒装、沿路撒漏渣土污染城市道路的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促使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严重阻碍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教育和处理,为扬尘整治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

(五)市国土局武侯分局按照区内统征待建工地环卫管理和扬尘治理规定制定工作措施,督促征地单位落实征地待建土地管理责任,围墙设臵规范,无乱搭乱建现象,无生活和建筑垃圾积存,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一年内未开工的地块建绿植绿。。

(六)区房管局组织开展城市房屋拆迁工地和国有拆迁工地在拍卖之后取得施工许可证之前的扬尘污染整治和监督检查。要求拆迁工地必须按照《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施工作业。

(七)区交通局负责对出入城道路积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道路边缘形成的灰带进行彻底清除。加强长途汽车客运站内外环境卫生管理。

(八)机投桥、金花桥、簇锦街道办事处和武侯科技园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工作:对辖区内建筑、拆迁、市政、园林绿化、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出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对道路、街道湿法清扫保洁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每隔三小时组织对道路、街道、公共绿地、行道树进行冲洗降尘;对街道树穴树池实施硬化、绿化覆盖和城区道路绿化带浮土覆盖;道路及公共场地有专人管护,做到无尘、渣、垃圾及裸露土地;负责餐饮企业燃煤等经营场所整治和监督检查,引导居民住户实施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九)其它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所辖区域内积存的建筑垃圾、停车场地、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待建工地所在的中小街道实施冲洗降尘作业;对辖区内渣土清运车辆进行检查。对违规车辆沿途撒漏进行查处。组织对二环路、三环路沿线周边停车场、水果蔬菜批发市场、建材市场出入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并设臵冲洗降尘设臵,组织对辖区内使用蜂窝煤等燃料的商家、住户倾倒煤渣进行规范管理。

(十)区目督办负责对区级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目标督查,按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具体整治方案,在组织开展扬尘集中整治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抓难点、抓重点,统筹安排,协调一致,坚持边整边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及时汇总情况。

(二)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扬尘集中整治工作,要将该项工作作为提高当前中心城区及城区空气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和首要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目前工作的重要范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主动协同配合,并做好督查工作,做到不漏面、不漏片、不漏段、不漏点,注重整治实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效率地搞好此次整治工作,切实完成整治任务。

(三)子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是区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时间紧,任务重,整治的效果直接影响我区空气质量能否达标,为此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的实际和特点制定专门的工作目标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达标。

(四)建设、环保、城管、公安、国土、房管、等执法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加强执法工作,依法对超标排放、扬尘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必要时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区大气和水环境整治工作督查组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定期通报情况。

(五) 搞好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发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整治工作。

贵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新都区大丰中学项目部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扬尘污染治理机制,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甘少权

副组长:陈训政、李畅舟

组 员:李建军、郑清高、颜昌荣、侯瑜、胡伟军

三、主要工作

各县、区住建局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

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四) 严格落实整治标准和措施

按照《惠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等规定,认真落实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各项工作措施。

1、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高压冲洗设施(专人进行管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后方可净车上路,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运输砂石、土方、水泥等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等废弃物的车辆必须严密、牢固覆盖或淋湿,严防途中洒漏、扬尘。

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施工

场地特别是施工道路要按规定浇注砼做硬地坪施工,对暂无条件实施硬地坪施工的,必须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证道路平整、坚实、洁净、无扬尘。

3、施工现场内的垃圾、堆土必须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装卸建筑垃圾、清扫施工现场时(特别是路面及场地)应先洒水压尘,然后再进行装卸、清扫作业。

4、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建筑工地现场搅拌砂浆、砼及其它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搭设操作防护棚罩和采取除、吸尘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除防护棚进出口外,其它各个立面必须用密目网或其它材料封闭,过滤降除施工作业扬起的水泥、粉尘。

6、建筑工地脚手架外侧搭设的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工地脚手架、各种防护架及安全网上的建筑尘土、垃圾、废弃物必须及时清洗、整理,保持整洁。拆除安全网前应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7、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气象部门发布建筑施工扬尘

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当停止土石方挖掘、爆破、房屋拆除等作业。

8、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各县、区住建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辖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建筑工地项目清单(见附件2)、台账(见附件3),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市安监站做好市直建筑工地排查摸底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至11月)。各县、区住建局,市安监站要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23前将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1)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科。我局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抽查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住建局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于12月12日前将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材料报送我局建筑市场管理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局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执法。各县、区住要定期组织扬尘防治专项检查,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环节的巡查。建立建筑工地

项目清单、台账,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保证监管工作常态化。积极推广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扬尘动态监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信息采集。

(三)积极开展宣传。建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和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施工扬尘污染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重点督办和跟踪处理制度,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施工扬尘治理不力的责任单位、治理黑点和跟踪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鼓励相关行业协会在开展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时,将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情况纳入评审保证项条件。

(五)强化责任追究。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落实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措施不到位、整改不落实、工作不达标的项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处理,进行通报批评、计入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对负有主要监管责任的施工安全监督员给予通报批评;对整治工作履职不尽责、监管不到位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问责,并报省住建厅和市有关部门。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5篇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编 制: 复 核: 审 核: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G108线禹门口黄河大桥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录

一、编制目的 ................................................................................................................................... 1

二、编制依据 ................................................................................................................................... 1

三、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 1

3.1 设置围墙、围网防尘 ....................................................................................................... 1 3.2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 2 3.3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 2 3.4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 3

四、管理控制 ................................................................................................................................... 3

4.1日常管理 ............................................................................................................................ 3 4.2阶段性管理 ........................................................................................................................ 5

五、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 ........................................................................................................... 8

5.1 成立扬尘治理责任小组 ................................................................................................... 8 5.2 管理人员职责: ............................................................................................................... 8 5.3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 9

六、工程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 9

6.1 渣土运输作业管理 ........................................................................................................... 9 6.2 渣土运输作业场地管理 ................................................................................................. 10

国道108线禹门口黄河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防治我项目施工区域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响应韩城市“铁腕治霾1+8行动”,严格执行陕西省住建厅制定出台《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及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文件要求,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先进管理工地”创建活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

4、《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5、《国道108线禹门口黄河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大桥管理站施工组织设计》

三、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3.1 设置围墙、围网防尘

1、施工现场按照韩城市统一标准,设置实体砖砌围墙,整体统

一、美观,施工现场围墙外地面,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

2、围墙临街外立面粘贴公益广告,宣传“五城联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 国道108线禹门口黄河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3、在建主体外侧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3.2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场区起尘部位采取硬化、绿化措施,现场地面要做到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在施工现场围墙、楼层外立面、绿化地面、场区起尘部位和道路两侧设置自动喷淋装置。

2、施工现场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级、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将泥土带出施工现场。

3、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时间较短的应覆盖防尘网和设置喷淋洒水装置。

3.3建筑垃圾、渣土处置

1、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2、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林料集中堆放且覆盖。将场内装卸、搬倒物料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2 国道108线禹门口黄河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3、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墙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施工单位要制定施工及车辆运输保障措施,建筑材料及垃圾严禁在场外堆放且不得占压人行道和城市道路,出入口设置应尽量避开主干道。

3.4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2、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拆除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并增加洒水频次。

3、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清扫路面、楼层及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5、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有霉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四、管理控制

4.1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料,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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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车辆进料必须进行登记,车辆出门必须进入自动洗车槽洗车,出门车辆拒不执行洗车,一律不予放行,并及时报告项目部;

(4)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 (5)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沉淀池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由作业队伍清扫,并形成记录。 (1)工地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三级沉淀;

(2)日常每周一次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如浇灌混凝土)必须及时清理,保证管道畅通;

(3)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件排入沉淀池; (4)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他排水池; (5)不得损坏沉淀池;

3、专用建筑临时储存间管理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由材料员负责管理,及时通知环卫部门清理。

(1)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2)禁止超量堆放;

(3)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4)及时做好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

4 国道108线禹门口黄河公路大桥及引道工程 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方案

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场,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运输时必须覆盖。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选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要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4)自动反倒渣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5、露天材料堆放管理钢筋、砂子、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锈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覆盖控制。

(1)石子、砂子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2)石子、砂子必须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如过分干燥,必须及时洒水;

(3)使用砂子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4.2阶段性管理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同志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的监控工作。

1、基础施工阶段

(1)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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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2)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3)除做好硬地坪外,其他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或撒草米子覆盖。

(4)施工现场目测扬尘高度不大于1.5m。

2、结构施工阶段

(1)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密目网达到2000目,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2)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臵,底部设臵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3)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和砂浆(或袋装干砂浆) (4)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地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时应分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筒、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5)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6)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舀清;

(7)屋面进行隔热保温施工时,珍珠岩隔热板必须尽量整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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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如需切断,必须在封闭的箱子内进行,防止珍珠岩碎末洒落飞扬,造成污染。

(8)主体结构施工时目测扬尘高度不大于0.5m。

3、装饰施工阶段

(1)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2)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材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3)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笆,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4)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5)装饰用的石膏粉、老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6)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4、总平施工阶段

(1)管道沟必须分段开挖,安装完毕后立即回填,尽量减少泥土的堆放暴露时间;

(2)如开挖堆积时间过长,必须进行表面压实,并用绿网进行覆盖;

(3)绿化土进场时必须随到随用,禁止堆积时间过长而产生扬尘;

(4)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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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

5.1 成立扬尘治理责任小组

由项目部成立工作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 长:梁建军

副组长:蔺炳辉、邱志军、陈亮、李元甲、李广达、李凯 成 员:王乐宁、孟国、杨岗、朱韶军、刘明超、张继花、郑焘、谭小琳

5.2 管理人员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现场副经理负责现场绿色施工及扬尘污染处理的具体实施,现场技术人员主要协调和安排现场实施,以及具体负责各栋楼及周边车库部分的环境和扬尘处理;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6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3)安质部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工作监督检查,并留好影相资料。

(4)安质部负责现场生产安全,并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质检部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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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报告。

(6)物资部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5.3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并记录。

(2)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检查监督报告”并要求班组进行整改,各班组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3)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六、工程渣土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6.1 渣土运输作业管理

1、渣土出入工地设3名冲洗员、2名车身清扫员和1名检查管理员;未出土时设2人负责工地内外保洁,出土时设8人负责工地场内保洁和门前三包,

2、渣土运输使用密封式运输车辆,定期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淤泥土采用晾晒、减少装载量等渣土降水、防漏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渗漏事件的发生。

3、在运输管理上,定人、定责、定线管理,实行渣土运输双向签收制,在工地出口和弃置场各设1名管理员,发放出土调拨单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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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回程单,防止运输车辆随意弃置;严格限制渣土外运车辆运输线路和弃置地点,防止大面积污染事件的发生。

4、在污染清理上,加大渣土运输道路的保洁频度和力度,做到每天三次冲洗和早上一次渣土清扫,确保渣土车渗漏泥浆随滴随冲、随撒随清,将路面污染尽可能减到最小程度;对涵洞、隧道、高架桥和立交桥的路面污染,做到第一时间清除、冲洗,确保道路常净久洁。

5、渣土运输期间设专职沿线巡查员1名。

6.2 渣土运输作业场地管理

1、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每个出入口均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3、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5、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范文第6篇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促使工地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增强扬尘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二、 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三、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

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待建空地整治标准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长:盛金满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初嘉腾

园区规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安监站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督查考核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我站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评。对一些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

6月30日以后将集中整治做法逐步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建设

单位应牵头与监理、施工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开挖阶段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并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扬尘现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要指定现场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设施维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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