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

2024-03-15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1篇

(一) 我国政府的绿色信贷政策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绿色信贷的发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 将“生态”纳入我国社会主义“五位一体”建设的总体发展之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 将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我党我国的建设中, 展现了我国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上负责任的态度。2014年的新《环境保护法》使我国进行绿色发展过程中有法可依。2016年出台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从多个角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 逐步建立健全银行绿色评价机制。

(二) 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规则

为了落实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发展理念, 我国的商业银行制订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绿色信贷管理与经营的制度和方案, 建设更加完善的绿色信贷的业务流程和组织管理能力。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发展过程, 也是我国绿色信贷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的过程。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 使我国绿色信贷业务逐步由理论发展成实践。下表给出我国几个代表性商业银行近年来制定实施的绿色信贷制度。

(三) 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

表2-3列出了我国16家上市商业银行主要绿色信贷产品。从表中可以看到, 16家银行之间在开发绿色信贷产品上存在差距。五大国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绿色信贷产品较为丰富, 尤其是兴业银行已经构建成了绿色金融集团化产品。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绿色信贷产品较为单一, 表现不佳。

(四) 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

近年来, 国家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大力削减产能过剩企业的贷款额, 积极支持国家节能重点工程、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并升级改造技术以确保节能环保技术的先进性, 同时加大这些环保项目的投资力度, 这使得我国绿色信贷业务的规模不断加大。

二、绿色信贷存在的问题

(一) 绿色信贷法律制度不健全

当前我国还没有制定针对绿色信贷业务的单独的法律, 多是关于绿色信贷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意见, 规范强制力度不足, 企业和商业银行缺乏法律法规对其的约束, 并且这些政策和指导性议意见的内容大多缺乏系统且具体的实施细则, 操作可能性较低, 不能给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以足够的指导。

(二) 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缺失

绿色信贷激励约束机制的缺失是绿色信贷发展的一大阻碍。我国的激励机制不完善, 缺乏对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绿色发展的商业银行给予奖励, 使得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不能从根本上促进绿色信贷;同时, 我国的约束机制也有所缺失, 已经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局限性, 相应的处罚措施不到位, 使许多违规企业和项目钻了空子, 造成更严重的环境风险。

(三) 绿色信贷信息沟通不畅

信息的有效沟通对绿色信贷的发展尤为重要, 如果商业银行以及各级政府环保部门不能做到统一有效的信息沟通, 绿色信贷的发展便会很举步维艰。然而目前, 我国相关部门披露的环保信息存在较为严重的时滞, 由于金融机构获得环保信息的程序过程很烦琐并费时, 所以信息滞后, 甚至是遗漏的现象也会经常发生。

(四) 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不足

我国商业银行对于绿色信贷产品的开发太过局限, 缺乏创新, 供给不足自然也不会带来太大的需求。目前, 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产品还仅仅局限于对存在污染的企业的信贷制约, 以及对环保企业的信贷支持, 跟国际上的绿色信贷产品相比, 既陈旧又缺乏创新。

三、对绿色信贷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的环境资源管理法规更多的是针对企业污染行为进行事后惩罚, 由于执行力度不够, 环保法律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惩戒作用, 一些污染企业仍然有恃无恐。我国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和项目严惩不贷, 如果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的产业或者项目提供贷款, 应使其承受连带责任, 承担相应的赔偿罚款, 使商业银行在评估企业时将环境因素考虑其中, 树立风险意识。

(二) 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为了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能够快速发展, 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是一种有效的手段。激励机制体现在增强正向激励, 通过奖励和优惠的方式鼓励企业进行绿色发展, 而约束机制则表现为削弱负激励, 通过惩罚和限制的方式防止企业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 同时以强有力的法律体系帮助实现。

(三) 建立全面实时的信息沟通机制

信息沟通机制的有效建立对绿色信贷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加强信息沟通, 及时准确的获得企业的环保信息数据有利于商业银行准确地判断出该企业的环境风险以及信用风险, 从而决定是否为其融资。由此可见, 信息沟通机制的建立是发展绿色信贷的前提条件。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监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提供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 及时获得企业的关于环境方面的违法信息。

(四) 加强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

优质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不但能够为商业银行开拓新的赢利空间, 而且能够充分的体现商业银行的环保意识及社会责任感, 从而提高社会声誉, 带来更多发展经济的机会。如果没有符合市场主体所需求的绿色信贷产品, 自然也不能带来太大的社会需求, 发展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业务将会举步维艰。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推进开发绿色信贷产品, 将环境保护及社会责任等新型发展理念融入在创新产品和服务中, 我国首家赤道银行———兴业银行, 在全国推出的“能效贷款”产品就是将上述发展理念考虑其中。我国的绿色信贷产品同外国发达国家相比较单一, 缺乏创新, 对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与开发也较为局限, 因此, 商业银行应充分借鉴美国、德国等优秀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与开发, 设计出既符合中国发展特色又能满足商业银行自身经济需求的绿色信贷产品与服务。

摘要:随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的加剧, 人们逐渐意识到绿色发展的重要性。为了减小人类生产及消费方式危害环境, 我国大力提倡绿色文明, 积极推行绿色发展理念。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 引起了广泛关注。

关键词:绿色信贷,绿色信贷状况及问题,绿色信贷解决策略

参考文献

[1] 赵原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业务的理论基础[J].经贸实践, 2017 (15) :141.

[2] 洪雅.基于兴业银行浅析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D].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7 (6) .

[3] 张建军.中国商业银行构建绿色信贷体系的路径探索[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2013 (9) .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2篇

2018年,建行、邮政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6大商业银行2017年的年报显示,6家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为3,156.40亿元,6大行的平均贷款余额为94,735.18亿元。邮储银行贷款余额最大为4,649.08亿元,建设银行第二,小微贷款余额为4,185.02亿。2019年一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34.8万亿元,整体增长较快。信贷是银行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资产业务,通过发放贷款和收回本金和利息,扣除本金后获得利润。据相关数据显示,商业银行的经营利润60%来源于信贷业务。但随着互联网在金融领域中的不断渗透,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在商业银行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他们以较低的准入门槛、灵活的担保方式以及简单的贷款流程受到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形成不小的冲击。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转型和升级成为时代之需。

二、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信贷互联网思维有待提高

面对互联网金融产业带来的巨大冲击,商业银行要想提高信贷业务经营利润,商业银行必须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利用互联网平台创新信贷业务。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还有一些商业银行还停留在传统的信贷业务办理阶层,大部分商业银行虽然利用了互联网思维开拓信贷业务,但是缺乏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处于半互联网思维状态,提高商业银行信贷互联网思维成为商业银行发展的关键。

(二)互联网信贷法律体系不完善,提高贷款效率的同时增加了监管难度

在互联网背景下,人们依托大数据、移动支付的优势,满足了基本的借贷需求,改变了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简化了一系列的审批流程,用户仅需在互联网平台上就可以办理相关的贷款业务,大大提高了贷款效率。但是,我国互联网信贷相关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为不法分子钻空提供了便利,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金融贷款平台,提供高利贷、裸贷等非法服务,诱使消费者陷入贷款的恶性循环中,给国家信贷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三)互联网信贷平台体系不完善,信贷风险仍然无法避免

互联网金融平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借贷双方资金的安全,但是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体系不完善,例如,担保。传统的银行借贷需要提供贷款人担保,若出现贷款风险,银行可以要求对担保人行使求偿权降低信贷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体系的不完善,使得信贷风险仍然无法避免。

(四)互联网信贷评价体系不完善

进行信贷之前,对个人和企业征信进行调查是信贷审批的重要程序。互联网金融平台虽然简化了烦琐的审批手续,但是其信贷评价体系不完善,风险评估和评价的数据仅仅依靠大数据统计而来,存在相当的客观性,缺乏一些主观性的评价判断,如贷款人征信,缺乏对贷款人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等对贷款人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的评价,互联网贷评价体系的不完善,不利于对贷款人信贷做出准确、客观的判断。

三、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发展对策

(一)提高信贷互联网思维,主动迎接互联网的挑战

商业银行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的情况下,要想克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首先要树立互联网思维,调整信贷产品结构,优化商业银行信贷体系,借鉴国内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先进经验,主动迎接互联网的挑战。

(二)完善互联网信贷法律体系,加强监管力度

针对互联网网贷法律体系的不足,一方面,国家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商业银行可以联合央行制定相关的行业法律法规,净化互联网金融市场;另一方面,加大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力度,除了执法部门之外,还要联合公众舆论的力量,加大信息披露,严惩互联网金融犯罪分子,使互联网金融平台走向规范化发展。

(三)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体系,优化信贷业务模式

第一,促进信贷产品多元化发展。针对客户的需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的优势,及时、准确地了解消费者的需求,为客户量身定制信贷产品;第二,完善互联网平台体系。增加一些如信贷担保、征信评价等方面的数据,搭建贷前信用评估、贷中资金流控制、贷后预警等机制,降低信用风险;第三,加强信贷风险控制。首先要加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其次,创新风险管理模式,面对金融市场的变化,灵活使用信用、利率、流动性、操作以及市场各方面的风险与金融资产的组合,达到风险的有限管理和控制。

(四)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绿色信贷业务是借助公众的力量,银行和政府通过信息披露,公开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信息。在绿色信贷活动中,利用经济杠杆引导环保,提高银行控制风险的能力。在互联网背景下,商业银行更应该发挥资本市场的信贷推动作用,制定多层次发展绿色信贷战略,由点面结合,覆盖全产业链,深入发展绿色信贷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实现银行商业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互联网背景下,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来说,是一商业模式和盈利变革与转型,因此,商业银行审时度势,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深化信贷业务发展模式,结合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情况,防范和预警互联网风险,积极探索信贷发展途径,促进信贷业务系统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项目,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面临着升级和转型。本文基于互联网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发展优化策略,以促进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转型和升级。

关键词:互联网背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

参考文献

[1] 张林中.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防控[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19.

[2] 李进宇.互联网金融下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创新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9年.

[3] 李霁媛.基于大数据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创新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2018.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适度提高商业性贷款比重,增加商业性信贷服务,对于农发行调整和完善经营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农发行发展商业性贷款过程中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和障碍,提出打造全新的信贷文化、优化奖惩机制等政策建议。

【关键字】农发行 商业性贷款 管理体制 信贷文化

目前,农发行正处于经营转型时期,以支农业务为核心,适度开展商业化经营,提高商业性信贷业务比重,这使农发行的经营特征出现了较大的调整与拓宽。但是农发行发展商业性贷款过程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障碍,出现了一定数量的不良贷款,这成为农发行适度商业化经营过程中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的作用及特点

(一)农发行商业化贷款基本类型及作用

2007年初,农发行开始经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等商业贷款业务。农发行信贷业务已经形成政策性贷款、准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并立的格局。其中,商业性贷款又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商业性短期贷款分为储备贷款、流转粮油贷款、棉花收购及调销贷款、产业化龙头及加工企业短期贷款、农业小企业短期贷款、其他贷款;商业性中长期贷款分为仓储设施贷款、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长期贷款、平台类贷款和农业小企业中长期贷款。

以东北某地区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发展现状为例,截止2011年5月31日,该地区农发行总贷款为42亿元,其中:商业性贷款余额7.8亿元,户数11户,余额和户数占总贷款的23%,占比较小,其中不良贷款0.8亿元。从近年来农发行陆续开办的商业性信贷业务来看,首先,它为农发行自身进一步完善业务格局、优化客户结构、增强发展潜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其次,在解决地方支农建设资金配置方面,服务“三农”功能得到增强,提高了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农发行商业性信贷业务显著特点

农发行商业性贷款情况呈现以下显著特点:一是商业性贷款业务有效发展不够,开展缓慢。突出表现在信贷营销力度不大,积极性不高,与市内其他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比较,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营销差距还很大,资产规模过小,且结构不够合理。二是客户集中度较高,重点局限在政府平台贷款,资金支农作用偏弱。三是存量商业性贷款贷款质量较差,在发展过程中由于主客观因素形成了较多的不良贷款。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及障碍

(一)政策取向的不确定性对贷款营销影响较大

农发行信贷业务受政策环境影响较大,在完成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和谐发展过程中,农发行的成长和发展受外部政策环境影响之大,远远超出其他行业,既受粮改政策的具体影响,还受国家和地方财政政策的某些牵制。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商业银行法》在营运中进行自我保护,农发行只能依从于家粮改文件和政府的意愿。业务发展主动权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基层人员反映最多的是“政策总在变”,一边发展新业务一边随时等待政策调整,使基层员工疲于应付政策波动,业务拓展不能进入相对稳定的状态。总省行对基层农发行的信贷支持重点也转到了农村水网、路网等中长期贷款投放上,对小企业以及生产加工等农事企业的支持力度上有所减弱,市级农发行自主营销的主动性严重受挫。

(二)管理体制僵化限制了员工积极性的发挥

目前,农发行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惩罚规定和制度比较健全,奖惩机制不配套,容易形成“干得多的不如干得少的、干活的不如不干的”,不营销没有责任、主动营销出现风险则从严追究,极大地影响了基层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基层机构自身发挥的空间较小。从近年来该行处理的一些人员情况来看,多数是从事信贷岗位一线多年的老信贷人员,出现问题的原因不仅仅是自身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包含了在业务营销过程中,对政策的把握不准及许多历史客观因素在起作用。受到近年来粮棉油收储、加工、流通等企业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案件的困扰,信贷人员面临的心理压力仍然较大。

(三)信贷业务准入条件局限了贷款客户的开发

农发行业务对象只能在涉农行业的框架内进行。而农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属弱质产业,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状况决定了涉农企业基础差、底子薄、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弱的特性。特别是大部分涉农企业地处农村或城郊,其资产评估价值低、升值慢,贷款抵押严重不足。目前,能够符合农发行商业信贷准入条件的涉农企业,大部分已经被农行和农村信用社抢占剩余的需要贷款的涉农企业,由于不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被拒之门外。另外,农发总行在新业务贷款管理中规定哪级行审批的贷款由哪级行组织调查,形成现有的新业务贷款大都由省行组织调查,同时要求贷款调查层层负责,使贷款调查工作存在支行、市分行、省分行三级重复调查问题,省分行审批报总行备案,下达批复,整个流程至少在2个月以上,需复议再审的时间则更长。贷款发放时间过长与农事企业经营周期不相符,不仅仅影响了业务的开展,而且让企业对农发行效率产生质疑。

(四)现有员工素质与商业化运营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从当前基层行商业性贷款的营运状况来看,不同程度的存在“重放轻管”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信贷人员少,特别是高素质信贷人员偏少,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这对企业要求的“一企一策,因企制宜”的规定难以落实。从近年来出现的挤占挪用贷款问题可以看出,贷后监管水平不高,使个别企业利用贷后管理的松懈把贷款挪作他用,甚至将资金投入到诸如房市、股市等高收益高风险行业。不少商业性贷款客户在追求规模的持续扩张和利润增长的同时,忽视其背后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和债务规模,超负债经营,一旦遇到波折,影响现金流的平稳运行,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使正常经营难以为继,进而爆发债务危机,直接导致农发行贷款风险。

三、政策建议

(一)明确大营销战略,在竞争中拓展商业性信贷

农发行既然要开办商业性信贷业务,就必然会遇到市场竞争。因此,农发行在观念、机制、制度等方面也要积极进行调整和完善,处理好自身政策性业务和商业型业务在经营理念和操作层面上差异。对商业性信贷要全面树立起业务大营销意识,即全员营销、上下营销、业务营销与政策营销。营销不单是客户服务部门的事,农发行每一个员工都应该参与营销,要集全行之力、集全员之力营销更多、更好、更大的客户群;只有全行上下牢固树立起这种大营销意识,农发行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强化内部激励措施,系统优化奖惩机制

加快发展商业性贷款业务,既是农发行的迫切需要,更是每位员工的利益需求,必须将农发行发展同每位员工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必须有科学的考评和激励机制。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贷款必须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分别考核,建立既符合农发行经营特点,又体现现代银行管理要求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分类标准,根据商业性贷款和农发行传统政策性业务在运作方式和补偿机制等方面的差异,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真实、科学地反映新业务的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从而激励和引导全员创造更多、更高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促进农发行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适度突破业务限制,合理简化业务流程

既然农发行的业务对象和业务范围局限于农业框架内,扶持“三农”是其职责所在。农发行的商业性信贷业务定位,应是政策性资金商业化运作,应当区别于纯商业性金融业务,在资金的投放、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应当有特殊政策。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些财政支农资金、项目配套资金、行业扶持资金等,改无偿拨付为委托农发行贴息或低息投放,或与农发行的信贷资金投放配套拨付,从而相应相对减少农发行信贷资金的风险。适当给基层农发行以一定的发放单笔贷款的审批权,增强其自身的责任感和约束力,简化层层审批形式,真正务实于信贷资金高质量的发放和客户便捷服务。

(四)加强信贷人员培训,打造全新的信贷文化

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明确行业规范。客户营销培训应是农发行的一项全新的系统培训,举行有计划的、全员的、长期的、渐进的系统培训,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建立一支精干、相对稳定的客户营销队伍和跨级别的项目开发组,这有利于提高业务拓展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要大力加强对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处在基层业务一线的人员,明确要求其在八小时以外不与客户发生直接联系,避开客户的感情攻势,做到公正、廉洁,坚持原则,杜绝人情和关系贷款的发生。要制定强有力的惩罚措施,对极少数顶风违纪导致风险发生或造成损失的人给予坚决处罚,惩戒警示使其不敢再犯,并在此基础上,在各地农发行打造一种全新的信贷文化体系,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的无形约束,构建科学的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王丹.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发展问题探讨[J].武汉金融,2009(7).

[2]吴冠.浅谈农发行商业性贷款业务拓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海南金融,2009(10).

[3]林兴.农发行商业性贷款操作风险及其防范[J].农业发展与金融,2009(4).

[4]胡敬淳.农发行商业性贷款良性发展之我见[J].农业经济,2007(11).

[5]王斌.银刘彦.对农发行拓展商业性信贷业务的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2006(11).

作者简介:刘孔男(1962-),男,辽宁鞍山人,经济学学士,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纪检监察室主任,经济师。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4篇

一、我国消费信贷的现状分析

消费信贷是金融机构采用信用放款或抵押的方式向消费者发放的一种贷款,是消费信用的主要形式。它既是利用信贷手段促进商品销售的有效方式,也是启动消费品市场,提高资源利用率,促进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有力杠杆。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消费信贷业务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得到较快发展,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起来,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却仍是处于初级阶段,消费信贷的普及程度低,目前仅限于在大中城市有所发展;品种单一,仅在住房,汽车按揭等业务发展较好,连发展了十多年的信用卡业务,也是非常有限的起着类似于借记卡的功能,银行的透支额度低,申办要求多,消费者也极少有透支消费的习惯;此外申办消费贷款的办事流程复杂,耗时长,效率低。造成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在于——

(一)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与旧经济体制制约

从我国的经济发展来看,新中国建立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切商品都凭证凭票供应的年代,不要说个人信用问题,连最基本的商品货币关系都不存在;改革开放后到80年代,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开始建立基本的商品货币关系,但很多产品的产供销还是在指令性计划下进行,因此,虽然也出现了信用问题,但也仅限于在国有银行与企业之间,个人信用问题还谈不上;进入90年代,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个人信用才被提出来。而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建立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历史,目前个人信用消费已占全社会消费总量的10%以上。目前我国的信贷消费仅在大中城市有所发展,在众多的中小城市仍未起步,据国外的经验,个人消费的巨大潜力要在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才会被发掘出来,而我国的人均GDP现在还未达到800美元,落后的经济发展水平必然导致低下的消费水平,从而制约信贷消费的发展。

(二)消费信贷信息的不对称性

所谓信息不对称性,是指有关经济交易的相关信息在交易对方的不完全和不对称分布或在某方的不完全。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而必然会影响经济交易的有效开展。信贷消费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消费者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消费信贷是贷款的一种形式,任何理性的消费者在考虑是否申请消费信贷时,首先会考虑自己将来能否按时还款。在消费者对经济发展前景分析不清楚,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法形成准确的收入预期,对自己将来是否有足够的财力来承担还贷义务把握不准。其次,许多消费者对消费信贷业务知之甚少,对各项费用,将来利率变动情况等无法预计,增加了其选择消费信贷方式的疑虑,从而阻碍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2.银行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扭曲的竞争机制导致了银行间的信息封锁,各家商业银行对市场份额竞争激烈,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信息封锁,根本谈不上沟通,尤其是对个人客户。由于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对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评估制度还是空白,所以银行方面也无法从权威机构获得准确的有关消费者的信用信息,加大了银行放贷难度,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时,往往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不加区分,以相同严格的贷款条件和繁琐的手续来办理,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从而将许多无法提供抵押或质押品或担保的客户拒之门外,严重阻碍消费信贷业务的顺利开展。此外,由于银行间的信息封锁,使得消费者的违约行为缺乏透明度,有的借款人在一家银行违约或赖帐,在另一家银行还照样借款,非常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传统的消费习惯与狭窄的投资渠道制约

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对消费信贷持谨慎态度,这一方面是受“量入为出”“寅吃卯粮”等传统消费习惯的影响,对到手的收入的使用都是精打细算,更别说去借钱过日子了,人们普遍认为“无债一身轻”,尽管各家银行近年来对消费信贷做了大量宣传,仍未能有效冲破这一传统观念的束缚。加之现在国内的投资渠道狭窄,投资股市风险太大,购买保险意识不高,尚处于尝试阶段,国债业务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喜爱,而新近推出的开放式基金投资业务尚未能被广大投资者认识与接受,人们还是认为把钱存在银行放心。这样一来手头稍有积蓄的人不可能放着自己的钱不用而去向银行借钱消费,而对那些真正有需要借钱消费的人又由于诸多条件限制,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从而使消费信贷业务难以有效拓展。

(四)与消费信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完善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没有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消费信贷是不可能快速健康发展的,而个人信用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乃至建立个人信用体系,都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如在征集个人信用状况时,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如何处理相关的问题;再如资信公司提供给银行的资料失真导致给银行造成损失,怎样通过相关的法律进行处理;再者消费者因信用状况恶化无法还贷,银行怎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完善,限制了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二、促进消费信贷有效发展的几项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信用制度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的个人信用状况,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宜采用以政府与央行为主导,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的个人信用体系。在步骤上宜采用渐进式策略,先在条件成熟的大城市建立资信公司,并以此为中心,构建区域性辐射网络,最后实现构建全国性个人信用体系的目标。资信公司负责建立完善的个人资信档案,通过央行牵头,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参与,从消费者的工作单位,政府机构等部门以及与消费者发生过信贷关系的金融机构和零售商那里收集与消费者个人有关的信息,包括职业,收入,家庭状况,纳税情况,法院判决以及信贷帐户记录(如帐户开户时间,还款时间,最高借款金額,还款方式,违约记录等)。信息建好后,还要进行科学的评估,给每个消费者评定信用级别,以便银行方便采用。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在二战后,美国的消费信贷机构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他们从区域性的合作组织或非赢利性的机构转变为私人拥有或以公司形式组织起来的赢利性的机构,目前,这类机构已有两千多家,每年提供的信贷评估报告1亿多份。各个信贷报告机构之间与银行和零售商之间都实现了电脑联网,不仅大大提高了评估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而且起到督促消费者履行借款合同,维护自身信用的作用。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使美国形成了人人讲信用的社会风气,极大推动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促进消费信贷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个人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对银行与商业行为进行规范,特别是对消费信贷的环境及授信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也包括对借款人的还款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以及对消费者的不诚实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等。如在美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人要想贷款,上保险,求职等,都要比信用良好的人麻烦得多,如多出保费,多出贷款利息等,不老实就必须付出严重的代价,其制度约束力很强,就因为它有完善的法律支持。美国在消费信贷方面有四部重要的法律:《信贷机会均等法》,《诚实借贷法》,《公平信贷报告法》,《社会再投资法》,授信方面有《信用卡发行法》,《公正贷款记录法》,《公正贷款记帐法》,相关的法律还有《破产法》等。我国立法部门应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尽快建立与完善我国消费信贷方面的法律,以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三)创造有利于消费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经济金融环境

首先是要拓宽个人资金的投资渠道,规范证券市场,大力发展保险,国债,基金业务等,尝试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各商业银行应大力拓展个人理财业务,引导人们摒弃存钱消费的习惯,把手中的闲钱用于投资,从而也会使更多的人有机会产生消费信贷的需求;再者要继续深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住房,医疗,就业,养老保险,教育等方面的改革力度,解除居民对未来的养老,医疗,子女教育等不确定因素的后顾之忧,这样人们才会放心使用“未来钱”,对消费信贷的需求才会不断增加。

(四)不断创新消费信贷的业务品种,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全面推进消费信贷业务的全面发展

与国外的消费信贷业务相比,我国的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仍有很大的创新空间,一些很具有发展前景的消费信贷品种,如个人资金周转贷款,个人债务重组贷款,带有购买期权的租卖契约式消费信贷品种在我国基本上还是空白。还有,即使一些消费信贷品种在我国已经开展,但开发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如信用卡消费贷款的功能尚未得到很好的开发,目前我国信用卡的特约商户多是大型商场,星级宾馆和具有相当规模的大型服务性企业,众多中小商店和服务企业没有加入信用卡网络,这与我国庞大的商业销售网点和消费网点极不相称。所以必须进一步拓展信用卡清算系统,逐渐扩大信用卡的使用领域。现有信用卡网络系统内的银行与商家也应积极探索新路子,进一步扩大信用卡的使用领域。此外,应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制定不同的贷款品种,如对个体工商户和运输业者提供经营性车辆贷款,对有创业意识的城乡家庭可提供小额家庭创业贷款等。此外,针对不同的消费信贷品种和贷款对象,可在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方面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选择。如国际上通行的有等额偿还法,等本等息法,等额本金法,等额递增法,增本减息法,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等方式,我国目前主要采取前三种方式,由于还款金额确定,有的家庭并不适应,应根据不同的客户制定不同还款方式,如对新婚家庭实行“等额递增还款法”,对那些中老年家庭则采取“等额递减还款法”,此外应适当放宽贷款抵押物的条件和贷款额度,如对存单和凭证式国债抵押,接受跨行抵押,这样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融通资金和手续上的便利。商业银行应积极结合我国消费者的特点,研究,探索这些消费信贷品种在我国可行的发放模式和风险控制模式并积极完善和推行,以尽快完善我国的消费信贷体系。

(作者单位:建设银行深圳市梅景支行、包头市青山区委党校)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汽车信贷;风险控制;战略联盟

1 汽车信贷的概述

1.1 我国汽车信贷的发展阶段

1.1.1 起始阶段(1995年-1998年9月)

中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起步较晚,也就是在1995年,当美国福特汽车财务公司派专人来到中国进行汽车信贷市场研究的时候,中国才刚刚开展了汽车消费信贷理论上的探讨和业务上的初步实践。

1.1.2 发展阶段(1998年10月-2001年底)

央行继1998年9月出台《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之后,1999年4月出又台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至此,汽车信贷业务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改善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国内私人汽车消费逐步升温,北京、广州、成都、杭州等城市,私人购车比例已超过50%。

1.1.3 竞争阶段(2002年以后)

进入2002年,中国汽车信贷市场开始进入竞争阶段,其最明显的表现为: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已经由汽车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上升为银行之间的竞争,各商业银行开始重新划分市场份额,银行的经营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由过去片面强调资金的绝对安全,转变为追求基于总体规模效益之下的相对资金安全。

1.1.4 成熟阶段(2003年或2004年以后)

目前,整个中国汽车信贷市场,正在由竞争阶段向成熟阶段发展,我们认为,衡量中国汽车信贷市场是否进入成熟阶段。

2 汽车信贷的风险

2.1 风险的主要原因分析

2.1.1 我国汽车消费信贷风险

⑴风险承担机制相对失效风险承担主要是为了风险转嫁,如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等机构的加盟和合作。

⑵现如今法律不健全,《商业银行法》和《经济法》的相关条款也可以为汽车消费信贷业务服务,但是由于针对性不强,无法对借款人进行有效和较全面的行为规范这样加大了借贷的风险。这样的借贷盲区只能让银行慢慢探索,无法完全放开借贷的深度和宽度。

2.1.2 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的分类

2.1.2.1 内部风险

⑴政策观念不强,违规经营造成政策性风险。

⑵对内部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引起内部人员操作风险。

⑶贷前的调查不是和贷后的管理不到位造成操作风险。

2.1.2.2 外部风险

⑴国家汽车政策和汽车市场的不断变化带来了政策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增加了汽车消费贷款贷款风险的不确定性。

⑵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同业间的竞争为不法分子作案提供可乘之机,为贷款埋下了风险的隐患。

2.2 风险的防范措施

⑴应加大保证金比例,对各个汽车销售公司的保证金实行阶梯管理。

⑵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办理“借款人信用保险。

⑶追加可担保物,确保第二还款有充分的保障。

⑷严格执行信贷操作流程,强化贷款全流程管理。

⑸加强贷后管理。

3 我国汽车信贷的种类

3.1 商业银行信用卡分期付款

招商银行自推出“车购易”汽车贷款服务以来,方便了很多手头资金紧张或想利用资金做投资的购车者,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买指定品牌汽车的需求。持卡人只需承担一定手续费即可按月分期偿还购车款项,充分减轻还款压力的一种新型的车贷模式。

3.2 商业银行个人购车消费贷款

汽车信贷中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介入是向银行借款买车程序中一个特别的环节:⑴客户向担保公司咨询,索取资料;⑵客户提出担保申请,填写担保申请表,签订《保险投保承诺书》,保险公司收取担保费,双方签订《担保抵押合同》;⑶担保公司资信调查部对客户初审;⑷担保公司风险控制部派人员家访复审,核实客户所提供和填写材料的真实性;⑸担保公司将客户的申贷资料提交银行。

目前对于贷款申请者的信用考察主要通过家访和收入证明这两个方式。担保金额通常为贷款金额的1%到1.5%,价格越高的汽车,一般来说担保金额相对要高一些。

[参考文献]

[1]周浩,周密.汽车信贷能走出当前的困境吗——基于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模式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16):33-36.

[2]潘诗晨.我国汽车信贷现状及对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23): 18-22.

[3]汪莹.汽车信贷优劣势比较[J].汽车工业研究,2006,(07):15--18.

我国金融信贷业务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新时代背景下,消费信贷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有利于拉动内需,而且给银行业务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其业务创新与资产结构改善,为其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但是,消费信贷市场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酝酿着潜在的风险,尤其当前互联网技术日益更新,海量信息便宜的获得,消费信贷市场内在的问题也出现了新的特点。为了解决商业银行中消费信贷业务的诸多问题,从新时代背景下的信息不对称、地区差异、个人信用体系、不同场景下信用信息的融合、产品的同质化、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等六个方面对我国当前消费信贷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进行剖析。

关键词:消费信贷;商业银行;发展;问题

引言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民收入的提高,消费观念的转变,近些年我国消费信贷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银行金融机构,中小微金融平台,电商平台、分期购物平台和p2p平台等迅速发展,消费信贷市场呈现出规模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国消费金融市场上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截至2016年末,银行机构消费贷总额达到25.1万亿元,其中不含住房按揭贷款的一般性消费贷达到5.92万亿元。同时,新时代的背景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加速了信贷市场的蓬勃发展,然而这个过程中,信贷市场规范的运行机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建立,行业乱象频出,如最近的校园贷[3]等,拉低了消费贷市场的形象,造成了广泛的不良影响,因此,针对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具有迫切的現实意义。

一、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不对称

随着科技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各种信息得到有效而快速的传递,信息的分布越来越呈现出扁平化的趋势。与过去相比,市场中各个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似乎越来越弱。尽管如此,当前信贷市场依然乱象频出,这表明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在新时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大数据时代下,人们虽然通过移动互联网能随时随地接收到海量信息,但是并不意味着人们接收到海量的有价值的信息,居民真正接收到的有利于做出正确决策的信息依然有限。此外,海量信息中存在大量噪声,虚假舆情与真实信息相比,传播速度更快、传播范围更加广泛,更易煽动那些盲目跟风,不能识别谣言、判断真假的居民,而这样的居民是广泛存在的。如当前依托于移动互联平台的各种中小微金融机构,其中销售专员(以微信平台为例)每天发布如“两天通过300万,需要资金的客户抓紧时间”、“喜报:3月份公司放款1 000多万,利息4.2厘到9.8厘”等不能求证的信息。这些信息严重干扰了普通群众的判断,加深了平台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一方面需要加强对这些互联平台的监管,防止虚假舆情,具有错误价值导向信息的扩散;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在官方权威媒体上加大对虚假信息的曝光程度。同时商业银行作为放款的权威机构,更应该知法守法,严格执法,加大宣传,让虚假中介机构没有可趁之机。

二、新时代背景下的地区差异问题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然而新时代背景下,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以及东部与西部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依然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矛盾需关注的问题。城乡之间的经济以及城乡居民之间观念的差距,是信贷市场进一步释放发展潜力的阻碍。此外,乡村居民家庭平均收入仅相当于城镇居民的40%,对于住房、汽车等价值十多万的高级消费总体承受能力还是较弱的。总之乡村居民无论在观念,经济上的情形相对更加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形而治。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激活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必然要在深入研究农村问题的基础上,构建合理、有效的消费信贷运行机制。消费信贷市场在乡村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解决。当下,全国各地城乡之间逐步开展的“互联网+精准扶贫+农产品上行”一揽子扶持计划,能有效帮助有条件、有能力的乡村居民走向致富之路,这个过程中就为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乡村消费信贷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总而言之,消费信贷在乡村合理开展,才能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农业经济得到发展,才能进一步促进消费信贷在农村经济中的发展。

三、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

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国内居民消费信贷中除去房屋贷款其余仅占全国信贷总量的5%,远低于国外成熟市场的30%。国外消费信贷市场之所以有如此大的规模,离不开大量,完备的征信机构。并且长久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国民已经形成了很好的商业信用观念。我国由于征信体系发展较晚,广大居民信用意识相对淡薄,因此出现较多的违约,失信现象。信用意识的相对缺失,从来都是与整个信贷市场不兼容的。

设计科学的信用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的个人社会信用体系,能减少信贷交易步骤,缩短交易时间,降低信贷交易成本。互联网时代下的信用体系构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大数据,构建全面,精准的居民社会信用体系。

四、不同场景下信用信息的融合

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万物的互联互通成为可能。居民个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应得到各方信息的支持,只有众多信息的融合才能综合、全面地评价居民的信用情况。然而,当前各个官方部门信息之间的交流仍存在壁垒。教育、司法、公安、民政、税务等部门之间信息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传递。另外,各行各业中的相关数据封闭性更高,很难获取,征信机构只能获取浅显的个人消费记录信息。各方信息不能有效共享也成为消费信贷发展的阻碍,特别在当今时代信息化大势所趋,只有打破壁垒,才能更好地发展。

数据开放不仅仅意味着信息透明,推进信用数据共享也将在整个信用体系中产生巨大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当前,虽然有些部门建立了信息中心,但是这些部门敷衍应对,并未实质性地做到信息共享,很多部门害怕己方利益受损,数据共享依然实现艰难。数据开放供社会使用,其逻辑的基础就是公众的需求驱动。针对时下部门间政府信息壁垒的问题,自下而上的需求导向配合自上而下的深化改革,是解决当前各方信息不能有效融合的必然手段。

五、产品的同质化

当前国内供给端的供给质量不能满足需求端的需求,是现阶段国情中的一个主要矛盾。这种矛盾具体反映在消费信贷市场上是当前的消费信贷产品不能满足相当部分顾客的需求。顾客的需求趋于多元化,而消费信贷产品的种类仍然具有同质化的现象。消费贷市场中住房贷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各个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同小异,不能挖掘出客户多样的需求,这也制约了消费贷市场的发展。

针对顾客的多样需求,金融机构要灵活应对,设计多样的产品,充分挖掘特定顾客的消费潜力,让有能力消费的顾客得到较好的服务体验。

六、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近几年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这些平台大大地拓展了消费信贷市场,给消费信贷市场带来巨大活力。我们不能否认在当前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巨大的优势,例如,现在一些著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拍拍贷、人人贷、陆金所等均是风控比较好的金融平台,这些金融平台极大地方便了相当一部分居民的融资。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这个蓬勃发展的市场中依然蕴藏着巨大的风险。大学生是目前互联网金融消费的主力,校园贷问题的频出也反映了当下针对大学生借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所蕴含的风险。大学生是新兴客户,其个人信用信息有限,各个平台针对于大学生的征信度较低,很多情况下,金融平台为获取利润,风控不严,这样就存在了很大的风险。

针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潜在的风险,第一,国家要加强监管,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杜绝任何扰乱市场的行为,防止虚假中介机构进入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同时要加大互联网平台的透明度,加强借款人的信用信息的登记。第二,要加大学校的宣传与教育,让大学生充分了解消费金融产品的定价模式与相关信息,可将消费信贷纳入大学生课程当中,也可让正规的商业金融机构与学校联合,以推广规范的消费信贷产品。大学生始终是中低端消费的主力,挖掘好大学生的消费潜力,对消费信贷的发展有巨大作用。

七、结论

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正处在转换增长动力、转换发展方式的攻关期,既面临着诸多挑战,又存在着很大机遇,同时是消费信贷快速发展的绝佳时期。然而,当前消费贷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新的问题,旧问题也出现了新的特点。

第一,数据化时代下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体现在海量信息中的嘈杂信息过多,影响普通居民的价值判断,导致机构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对稱。第二,地区之间经济以及观念的差距仍是信贷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阻碍。第三,个人居民信用体系的不完善严重增加了信贷交易成本。第四,信息化时代下的信息共享已然是大势所趋,具体在信贷领域中,凸现了各方内部信用数据不能外部有效共享的问题。第五,消费信贷产品类型的单一,不能充分挖掘具备较高消费能力的顾客消费潜力。第六,当前各种互联网金融平台特有的风险,依然需要国家来加强监管。针对上述六个问题,本文提出了一些解决思路,希望消费信贷市场能够健康优质地发展,在国家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辉,韩江洪,邓林,程克勤.基于移动社交网络的谣言传播动力学研究[J].物理学报,2013,62(11):106-117.

[2] 李鹏,吴宏芳.我国大学生消费信贷市场金融排斥问题分析——从校园贷乱象说起[J].西南金融,2017,(12):66-70.

[3]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2018-02-04.

[5] 封福育.消费信贷、流动性约束与城镇居民消费——基于PSTR模型的实证分析[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6,31(12):75-81.

[6] 唐瑭,胡浩.收入冲击、社会资本与农户消费信贷行为——基于CFPS数据的实证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6,44(4):514-519.

[责任编辑 本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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