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

2023-09-23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

“发展为了谁、发展依靠谁、发展成果由谁享有”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执政党根本立场和价值取向的试金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其中之一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①。这一论断折射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利益的至上性,始终将人民的呼声视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体现中国共产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担当。它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以其严谨的内在逻辑和深厚的理论内涵超越民本主义、人本主义的历史局限性,克服人类中心主义及生态中心主义的认识狭隘性,充分彰显其原创性理论贡献和现实性时代意义。

一、对民本主义的超越

民本主义滥觞于中国古代统治者的治国实践和思想精英的历史反思。这种对政治实践的理性思考及对施政理念的哲理化探索,影响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早在先秦时期,民本主义便活跃于社会政治生活之中,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政治主张,到“君依于国,国依于民”的治国理念,无不折射出“民”在传统社会结构中的价值。随着历史年轮不断向前推进,以“立君为民、民为邦本、政在养民”等为主要内容的民本主义思想体系逐渐完备,成为农耕时代政治文化的思想精华。民本主义思想作为构筑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件,在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政治功效。

首先,民本主义思想尊重“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申鉴·杂言上》)的历史规律,意识到任何政权兴亡都取决于人心向背,肯定民众力量在权力谱系结构中所起到的支撑作用。质言之,如果统治者忽视“民”所属阶层在政治关系网络中的基础性地位,绕开“民”而独立运行一系列政治活动,那么仅靠一家一姓所维系的专制大厦必将坍塌。其次,民本主义思想重视民生,“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代吕公著应诏上神宗皇帝书》)。依托改善民众的生活状态来获取民众的支持与拥护,巩固已有的政治体系,稳定现存的社会秩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深重压迫,改善了民生状况,促进了社会进步。最后,民本主义思想重人事、轻神道,以民情观天命,“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上》),将民意与天命紧密结合,既肯定“天”,更肯定“民”,这从侧面反映了人类开始觉醒的主体意识,彰显出鲜明的唯物主义倾向。

悠悠万事,唯民为大。重民众、重民生、重人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积极合理因素,但却无法掩盖民本主义思想孕育于“君本主义”胎腹的事实。民本主义思想自诞生之日起,便已烙上等级制度的印记,维系并服务于“君本主义”,故而难以避免地带有历史局限性和阶级狭隘性。其一,民本主义思想是君主帝王玩弄于股掌之中的统治之术和“御民”之道,其根本目的在于凸显君“王天下”的至尊地位,强化民从属于君的政治关系。其二,民本主义思想尽管推行利民、保民、恤民等一系列重民政策,藉此满足百姓基本生计需要,但它仅仅只是君主帝侯安顿人心、维系统治的一种手段,否则“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矣”(《资治通鉴·唐纪八》)。其三,民本主义思想竭力塑造君主恩赐、抚慰子民的“家长”形象,“無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第九节》),这从根本上否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具有先赋的、浓厚的不平等色彩。此外,在这种“君尊民卑”伦理纲常的教化之下,民众极易被眼前的权威和利益收买分化,进而演变为无知无识、缺乏自主意识和阶级意识的“群氓”,终身禁锢于君主专制的牢笼之中。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基于唯物史观的理论自洽,置于中华文明的历史积淀,深入汲取民本主义的思想精华,同时又突破民本主义的思想狭隘,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了对民本主义的理论超越。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肯定人民群众创造社会历史的主体性地位,实现由“子民”到“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子民”始终是与“君主”相对应的概念,是等级授受制度下的产物。“子民”着眼于“子”,引申为“治”,其强调的乃是“民”从属于“君”的社会政治关系。换言之,在传统社会政治生活中,民众只是依附统治阶级而存在的客体,无缘跻身于权力的角逐场。所谓“民贵君轻”、“民水君舟”,也莫不是君主统治的舆论武器与思想工具。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本”与“君本”绝非是相互矛盾的概念,“民本”是“君本”、“国本”等政治命题表达的先导,它不是对君主专制王权的断然否定,相反却是维护君主专制集权的理论工具。因此,民本主义思想所导出的也仅仅只是君主的“得民”之道、“驭民”之术。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框架中,民众不再处于权力的边缘、居于服从和被支配地位,而是创造社会历史、推动社会发展、治理社会秩序的主体力量。“民”与“官”不是对立的阶级概念,两者都是平等的权利主体,只存在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子民”到“人民”的历史嬗变,深层表现为民众的社会主体地位发生变化,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君”“民”话语体系和思维方式。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继承与发展了民本主义“重民”、“爱民”的执政理念,实现了由“用民”到“为民”的转换与超越。在民本主义思想里,民众存在的价值仅仅只是“驭”和“用”,“驭民”、“用民”成为统治阶级推行“民本”政策的潜在动力,“凡用民,太上为义,其次为赏罚”(《吕氏春秋·用民》)。这里一个“用”字足以表明传统“民本”思想的工具理性。而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里,“为谁发展”是贯穿一切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② 坚持一切为了人民,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深层意蕴,凸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积极回应人民的关切,不断实现人民的向往,逐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价值追求。因此,从古代统治者的“用民”到现在人民公仆的“为民”,体现了广大民众在不同社会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价值,廓清了民本主义思想笼罩在民众心目中的精神迷雾。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高度强调社会发展进步的目标追求,实现了由“人治”到“法治”的转换与超越。民本主义思想在治理社会秩序层面上,从维护君主专制统治的权威出发,重“人治”轻“法治”,强调“法自权出”,“朕即国家”,“朕即法令”;崇尚“权大于法”,君主可以“以言代法”或“以权代法”。因此,在“人治”理念的支配下,人们普遍崇拜权力,漠视法律,把个人和国家兴衰成败的命运寄托于“明君”身上,一旦出现弱君或昏君,则难以跳出治乱循环的历史怪圈。

“法治”是“人治”的天敌。现代国家要走出“人治”的窠臼,清除“人治”的痼疾,最有效的方式便是高擎法治的大旗。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建设法治社会,要求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纳入法治轨道,让公权力在法律的普遍约束下运行。同时,“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主张的“为民”,不是某个领导者个人意志或“人治”的体现,而是代表公共意志的“法治”要求。因此,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底线,从根本上超越民本主义思想所蕴含的“人治”理念,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二、对人本主义的超越

人本主义思想是西方学界关于人的学说,是立足于人自身来思考人的本质、人的价值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论。人本主义贯穿于西方文明发展的历史长河,在经过思辨理性、科学理性及近代非理性的发展历程后,构成了现代西方文化的重要因子。人本主义思想作为一种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工具,它以“人道”反对“神道”,以“人权”反对“神权”,批驳神学的思想教化,宣扬人的自由意志,提倡人的个性解放,凸显人的主体性地位,“使社会意识发生从‘神本位’向‘人本位’的转变,对文艺复兴和17世纪科学革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③。

首先,人本主义将人们思考的对象由宗教神学转移到人类自身,开启了对人的内心世界及其价值意义的沉思。人本主义集大成者费尔巴哈曾指出,不是神创造了人,而是人创造了神,神的本质与特性不过是人本质的自我异化。费尔巴哈对人自身的确证,砸碎了中世纪的“上帝之城”,闪耀着人性的熠熠之光;其次,人本主义与“神本主义”相对立,它拒斥对“天理”或“教条”的盲从,倡导以科学理性摆脱宗教神学的绝对权威,有力抨击了基督教神学与封建专制统治制度;最后,人本主义关注人的自我价值的追求与实现,坚持将人的发展视为最终目标,把人的自我价值的实现程度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尺,这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学理支撑,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然而,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过程中,人被普遍异化,资本的原始积累带来完全违背于人本主义初衷的“人吃人”现象。在资本逻辑的驱动下,西方近代人本主义思潮的缺陷逐渐暴露无遗。首先,近代人本主义过分推崇人的理性,“神的主体是理性,而理性的主体是人”④,人是理性的尺度,也就是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人本主义者通过对理性的尊崇企图探求人的本性,却在不经意间使人沦为冰冷的机器。其次,人本主义思想强调人的目的性,否认人的手段性,忽视人存在的社会意义与价值;再次,近代人本主义极力宣扬人的个性与私欲,将人的自身利益置于社会集体利益之前,过分强调个人欲望的满足,极易引发“偏激个人主义”、“极端自由主义”的泛滥,使社会陷入自私自利的混乱状态;最后,近代人本主义没有从具体的社会现实中去考察人的本质,而是对人的本质进行抽象化的理解。对此,费尔巴哈指出,上帝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人可以在上帝中看到自己的本质。他把对人本质的理解寄身于对上帝本质的探寻,这显然是一种抽象且不现实的臆想。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新的时代特点,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剑指西方人本主义的种种局限与弊端,从人与现实社会的关系出发去理解人的本質,倡导人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主张在为集体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人生目的与人生价值。

第一,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人本主义所宣扬的“人”,是“类”存在的人,是脱离历史条件和社会生活的生物性个体,它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脱离社会实践的抽象的人、空洞的人”⑤。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所关注的“人民”,是指在社会生活中承担权利义务、从事社会劳动的具体的“集合人”,这不仅关涉到人的存在意义和社会价值,同时还厘清了人与动物的界限,明确了人的本质。“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把人的本质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⑥。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只有在历史行动中去考察,才能探求人的存在意义,脱离了人所生存的社会、历史,人的存在便是无法想象的。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从社会现实中去考察人的本质,摆脱了人本主义对“人”的本质的抽象化理解。

第二,从“个人利益”到“集体利益”。人本主义强调个人利益的至上性,极力宣扬人的个性与私利,并把自私自利视为人的原始本性。费尔巴哈认为,自私“乃是人对自己的爱,即对人性本质的爱”⑦。这种自私自利的思想观点为精致“利己主义”提供了理论辩护。人本主义对“人的地位和个性解放的抽象宣扬,为个体冲破现实社会关系和各种必要规矩的约束而将欲望夸大到漫无边际的程度提供了可能”⑧,导致个人主义泛滥、集体主义消解。对此,习近平指出,既不能片面强调个人利益而侵害集体利益,也不能片面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对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示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立场,以追求人民利益至上为旨归,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视为推进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反对“极端个人主义”,贬斥将自身利益凌驾于集体利益之上的行径,涤荡了人本主义私利至上的价值理念,主张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筹,倡导人们在为集体利益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根本上避免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出现的人的异化、社会的异化现象,实现了对近代人本主义的超越。

第三,从“人只是目的”到“人既是目的又是手段”。近代人本主义强调人的“目的性”,把人的目的视为绝对价值,继而从根本上否认人的手段性,主张人“是作为目的本身而存在的,并不是仅仅作为手段给某个意志任意使用的”⑨。“人只是目的”的理想仅停留在“应然”的状态,而同“实然”无限疏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破近代人本主义对人的价值片面认识的思想藩篱,将人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统一起来。“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⑩ 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每个人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最终也是在为自己服务,人与人之间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如果仅把目的视为人的唯一特性,只会陷入以自我为中心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只有坚持人是目的与手段的辩证统一,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才可能从应然走向实然。

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超越

人类中心主义是关于人类与宇宙万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学说。作为一种价值衡量尺度,人类中心主义认为“只有人类才是目的,……而一切非人类存在物都不过是为人类利益服务的手段”{11}。人类中心主义把人类的利益视为价值原点,强调人的目的性和价值主体性,而所有其它非人类存在物都不过是人类获取利益的一种工具而已。人类中心主义具有“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两类不同表征。“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宇宙观念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它强调人的绝对地位,认为人的理性可以战胜一切,激发人类征服自然、战胜自然、改造自然的决心与勇气。这种理论指导下的人类生产实践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人类从属于自然或完全依附自然的局面,充分肯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巨大创造力,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则兼收“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合理因素,同时又赋予新的时代意义。“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上,在坚持人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又承认自然的内在价值,消解了宇宙万物仅是人类发展工具与手段的僵化思维,弱化了自然为人的目的而存在的观念,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宇宙万物自身的存在价值与意义。

然而,无论是“现代人类中心主義”还是“传统人类中心主义”,都是从“人类中心”的视角去观照人类社会实践活动,虽说使人类从严酷的自然环境压迫下解放出来并取得一定成功,但这种成功只是暂时的、局部性的。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中心主义日趋暴露其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并使人类陷入深深的困境之中。

首先,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在宇宙中是唯一的,处于中心地位”{12},故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维度中,评价尺度永远掌握在人类手中,对人类的意义是一切事物的存在基础和价值依据。同时,人类中心主义还把拥有独立意识的人视为自然存在物的主体,而一切非人类存在物都只是客体,成为仅供人类任意索取的原料仓库;其次,人类中心主义将人类的利益视为元价值,肯定人类利益的至上性,并强调人类利益是借助人类需要或价值进行界定的,其中既包括合理需要也包括不合理需要、既包括感性的意愿也包括理性的意愿;最后,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只对人负有直接的道德义务,人是道德关怀的唯一对象”{13} 。这种观点旨在强调“人是目的”的合理性,一切非人类存在物不具备自主意识和思考能力,故也只能成为实现人的目的的工具。为了达到目的,人类对自然无节制掠夺与侵占,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发生“物质变换断裂”,进而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断裂”,最终使人类陷入生态危机的泥潭而难以自拔。

发展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着力倡导人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摒弃了人类对自然的骄横态度,突破与超越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樊篱羁绊。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自然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栖息场所和生产生活资料,人类通过社会实践利用自然改造自然。习近平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4}。“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林和草”{15},人山水林田湖草构成了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共同体。而人类中心主义则认为,人是自然的绝对主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可以支配、统治、处置一切非人类存在物。“文艺复兴之父”彼得拉克即持类似观点,他认为人是世界的中心,自然是无关紧要的。这种偏颇的思想观点很大程度上割裂了人与自然的依存关系,把人与自然二元对立起来,导致人与自然之间沦为控制与被控制、主宰与被主宰的异化关系,引发出危害人类生存空间的生态危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相处理念,反对把人类利益凌驾于生态系统整体利益之上,要求人类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既注重自然生态的“工具价值”,又重视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既不单以人的需求作为评判自然生态“工具价值”的依据,也不仅以自然生态的“内在价值”作为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的尺度,着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类获取与自然给予的价值平衡,避免出现生态赤字和人为的生态灾难。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人类中心主义崇尚人类利益的至上性,认为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可以“像耶稣骑的驴一样”,“温顺地接受人的统治”,而人也“从不厌倦对自然的这种调理”{16}。显然,这种观点放大了人类对自然的驾驭效用,遮蔽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为人类可以不择手段地开发自然提供栖身的理论衣袍,使得人类可以毫无顾忌地以牺牲自然生态为代价来满足自身的发展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颠覆了这一饮鸩止渴的理论观点,提倡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习近平指出,人类对自然界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习近平的“两山论”深刻阐明了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为新时代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局限于解决温饱问题,同时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也日益凸显。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这一着力点,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提升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抓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为人民提供更多蓝天碧水。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尊重自然、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人类中心主义将道德视为人与人之间所特有的伦理关系,否认人对非人类存在物也具有道德关怀。究其实质,还是旨在强调非人类存在物的工具理性。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则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缺陷,从道德关怀和责任意识上确立人类在自然生态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使命。习近平多次引用的“劝君莫打三春鸟,儿在巢中望母归”,便是引导人们对自然道德关怀的典型例证。现实表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如何对待自然,就是人类如何对待自己。因此,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人们应树立“仁民爱物、民胞物与”的道德意识,涵养“但有方寸地,留于子孙耕”的道德情怀,创设可持续的生态消费方式,不断提升国家“颜值”与“气质”,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开创一个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四、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

生态中心主义是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对立的理论学说。基于对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危机的忧思,生态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征服自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以期为重构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一套崭新的价值理论。生态中心主义赋予整个自然生态以道德、价值的意义,期冀将道德关怀的对象从人类延伸至生态系统,并把它视为解决目前生态危机的理论“良方”。生态中心主义站在生态整体论的高度,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提出用整体、联系、发展的观点看待生态问题,主张把人类从“世间万物的立法者”的神坛上拉下来,由大自然的主宰者变为大自然的普通公民,解放大自然,废除“对地球的奴役”,从生态系统的视角重新审视人的主体性价值,摒弃狭隘的人类中心论和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陈旧观念。

生态中心主义通过确立非人类存在物的伦理地位,为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和理论范式,是一种新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具有一定的进步性。首先,生态中心主义肯定并确认除人类之外自然生态的价值意义,认为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存在物,虽然其自组织方式各不相同,但都具有同等的内在价值,都具有平等的道德权利,都应得到普遍的道德承认、道德关怀和道德保护。同时通过对非人类存在物内在价值的确认,来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藉此化解人类面临的生态危机;其次,生态中心主义倡导人类对自然生态应怀有敬畏、谦卑、负责和关怀的美德,用道德良心约束对自然生态的权力滥用和破壞欲望,力求减少对自然生态的过度干预,这对于激发人类对非人类存在物的同情之心,提升人类自身环保意识具有深刻影响;最后,生态中心主义所倡导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其根本出发点也是为了缓解工业文明背景下人类所面临的环境危机,净化人类生存空间,为人类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健康的生存环境。

然而,生态中心主义仍旧逃脱不了其所面临的整体性理论困境。它从纯自然主义的视角来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漠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人的主体性的存在,势必陷入认识论上的误区;它所提出的人与非人类存在物道德平等的理念,放逐了人的社会性本质,把人局限于自然共同体内去论证人类道德扩展的应然性与合理性。故无论生态主义如何论证生态系统的有机性和内在价值性,都无法突破其自身的局限和理论的缺陷。首先,生态中心主义在消解“人是万物尺度”的同时,却把价值衡量标尺转移到生态系统中,强调生态系统的中心地位。如阿尔多·利奥波德认为,“一件事,只有当它有助于保持生物共同体的完整性、稳定性和完美性时,才是正确的,否则就是错误的”{17}。这一理念弱化与抹煞了人类中心主义,但又沦陷于“生态中心主义”的泥沼;其次,生态中心主义认为,人作为自然的一部分,应当放弃一切改造自然的观念和行为,以一颗敬畏之心崇尚自然。持此观点的代表性学者保尔·昂利·霍尔巴赫指出,“人是自然的产物,存在于自然之中,服从自然的法则,不能超越自然”{18}。然而,这样的理论诉求却与现实境况背道而驰,违背了社会发展潮流,难以作为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最后,生态中心主义把道德与权利的主体扩大到所有自然存在物中,认为“所有的存在物不仅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拥有所有的权利”{19}。它将每一自然存在物都视为道德与权利的代理人,肯定其内在价值,同时又将人置于生物共同体中去论证人的生物属性,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和特殊性,抹杀了人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区别,落入“万物有灵论”的神秘主义怪圈。

如何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二者之间的关系,这既是一种理论诉求,亦是一种现实需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实践为基础,深入探析社会共同体与自然共同体的内在关联,不仅厘清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抓住了隐藏在人与自然关系背后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实现了对生态中心主义的超越,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方法引导。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张构建和谐平等的人与自然关系,反对“主奴关系论”。生态中心主义将人摆置于自然之下,认为自然孕育人类,人类融于自然,因此人只能匍匐在自然脚下依附自然而生,不能僭越自然为人类所安排的已然秩序。生态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之间构建起一种等级尊卑的“主奴式”关系结构,认为自然是自为性存在,拥有价值自主性,而人类为依附性存在,依赖并受制于自然。“人作为自然的臣相和解释者”,对自然只能观察和解释,除此之外,“既无所知,亦不能有所作为”{20}。“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打破了人与自然这种“主奴式”关系结构,倡导构建一种和谐平等的人与自然关系,为人类形成对自然合理的道德态度和采取恰当的实践活动提供了科学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为,人既不在自然之上,亦不在自然之下,而在自然之中,人与自然彼此融入对方,构成一个和谐整体。习近平曾引用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21}的经典名言,即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平等关系的生动写照。因此,人类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22}。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倡导合理开发自然的新理念,反对“唯生态论”。如果说对自然胡作非为或不敢作为是人类不当的生产生活方式,那么对自然有所作为且不胡作非为则是人类恰当的生产生活方式。在生态中心主义的话语体系中,人类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去保护生态环境,放弃一切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样的理论诉求看似是解决人类生态危机的最有效方式,实则是一种违背社会发展潮流的倒退性理论学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阶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为,既不能舍弃经济发展片面强调生态优先,也不能舍弃生态保护片面强调经济发展。习近平曾深刻指出,“经济发展不应是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应是舍弃经济发展的缘木求鱼”{23},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倡导生态优先,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提倡合理开发自然的新理念,坚持在自然环境具备相应承载力和容纳量的前提下合理开发、有序开发,这从根本上推翻了生态中心主义关于“唯生态论”的片面观点,既为解决当前生态危机提供了应对之策,更是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殷殷期盼。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倡导着力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对孤立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生态中心主义源自人们对生态危机的忧思,其关注的重点是人与自然关系而非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人与自然、人与人这两组关系是彼此关联的,影响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层次因素便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态中心主义只看到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平等,却未探究隐匿在这一不平等现象背后的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这也成为生态中心主义被人诟病的原因之一。“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则突破了这一认识局限,不仅倡导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还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整体思维看待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以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平等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结语

“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既充分汲取民本主义、人本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内核”与思想精华,又对其历史局限性和认识狭隘性进行思想突破与理论超越,并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赋予其全新的时代内涵,实现对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彰显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与包容性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占据真理与道义的制高点,体现历史的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的统一,回应了新时代为谁发展、如何发展等一系列发展问题,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新境界,充分调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思想引领。

注释:

①《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 》2019年11月6日。

② 習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

③ 史少博:《论“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之异同》,《理论学刊》2006年第1期。

④《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47页。

⑤ 宋德孝:《以人为本与人本主义的哲学意蕴辨析》,《学习论坛》2008年第6期。

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⑦《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等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551页。

⑧ 李怡、肖昭彬:《“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创新与现实意蕴》,《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7期。

⑨ 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编译:《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317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96页。

{11} 王海明:《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辩难》,《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12} [苏联]什科连科:《哲学·生态学·宇航学》,范习新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9页。

{13} 余谋昌、王耀先:《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14} 习近平:《决胜全面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50页。

{15}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社2019年版,第173页。

{16} [美]爱默生:《自然沉思录》,博凡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32页。

{17} Aldo Leopold, A Sand County Almanac,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9, p.206.

{18} [法]保尔·昂利·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0页。

{19} [美]罗德里克·弗雷泽·纳什:《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杨通进译,青岛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64页。

{20} [英]培根:《新工具》,许宝骙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7页。

{21} 习近平:《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求是》2019年第3期。

{22}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8页。

{23} 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学习出版社2018年版,第246页。

作者简介:陈金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宜昌,443002;吴清华,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责任编辑 胡 静)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2篇

标签:个人信用报告

信用记录 征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的业务操作,确保个人信用报告的安全合法使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报告本人查询规程》等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及查询网点(以下称查询机构)。 第三条 查询工作应遵循合规、及时和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 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第四条 个人可到征信中心或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第五条 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二)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见附表1)。 第六条 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二)委托人授权查询委托书;

(三)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司法机关和其他依据法律规定有查询权限的行政管理部门(以下合称司法部门)可到当地的查询机构申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信用报告。申请司法查询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包含情况说明和查询原因,被查询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的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司法查询的经办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见附表2)。 第八条 接到查询申请后,查询机构应根据第

五、

六、七条的规定对申请人(指本人、代理人或司法部门经办人员)提供的资料当场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查询机构应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九条 对于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已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第十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应将现场受理的查询申请登记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见附表3,下称申请登记表)中,并在当日下班前通过专用电子邮箱把申请登记表发送至征信中心。

第十一条 对于各地查询机构转交的查询申请,征信中心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将查询结果返给各地查询机构。

第十二条 未开通查询终端的查询机构接收到征信中心返回的查询结果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照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事先约定的接收方式包括:

(一)现场领取,申请人在约定日期内到当初提交申请的查询机构领取查询结果。 现场领取查询结果时,申请人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查询申请表,并在申请表接收人处签字。 本人直接提交查询申请的,不能委托其他人领取。委托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只能由委托人或代理人前往领取。

(二)电子邮件或邮寄,查询机构在约定日期内发出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 申请人应事先在申请表上注明电子邮箱或详细通讯地址。邮寄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信用报告查询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出台以前,查询部门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时暂不收费。

第三章 查询用户的创建与管理

第十四条 各查询机构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明确岗位职责及A、B角,并将A、B角配备情况报征信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征信中心负责统一创建和管理各查询机构的查询用户。

第十六条 各查询机构的查询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征信中心的用户管理员停用原查询人员使用的查询用户,并申请新的查询用户。

各查询机构申请新的查询用户时,应填写《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见附表4)。 第十七条 各用户要专人专用,不得私自转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设置“公共用户”。

第十八条 各用户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密码,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立即更改密码,至少每个月更改一次自己的密码,密码要符合复杂性规定。

第十九条 各用户必须为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用信息保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信用报告。 第二十条 各用户离开操作台时,必须退出系统。

第四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查询机构要对所有查询相关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档案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编号管理的原则进行。档案资料包括查询申请人提供的查询申请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司法部门签发的个人信用报告协查函或介绍信、查询申请登记表等。

第二十二条 查询机构要安排专门的档案柜存放信用报告查询的相关档案,并做好对档案存放地的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八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条 档案资料的借阅应当严格限定范围,无查询机构主管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第二十四条 查询机构要按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包括相关文件)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 信用报告查询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对档案资料的销毁要遵照《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银办发[2004]25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查询机构应定期开展自查;各征信分中心要对辖内查询机构的执行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有违反本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造成个人信用信息被泄露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1、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2、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登记表

4、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

附表1

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编号: 信用报告编号: 申请信息(必填)

申请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户籍地址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学历 □研究生及以上 □本科 □大专 □技术学校 □高中 □初中及以下 学位 □名誉博士 □博士 □硕士 □学士 □其他 婚姻状况 □未婚 □已婚 □丧偶 □离婚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及邮编

职务 □高级领导 □中级领导 □一般员工 □其他 住宅地址及邮编

查询原因(请选择): □ 了解本人信用记录 □ 申请信用卡被拒,需查询

□ 异议申请需要 □ 为他人担保被拒,需查询

□ 申请贷款被拒,需查询 □ 其它原因,请注明: 领取方式(请选择):

□当场领取

□于______日内到查询机构领取

□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 代理人信息

代理人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字):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查询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查询机构 查询机构联系人

查询机构联系电话 查询机构电子邮箱

查询机构地址及邮编 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联,查询机构和查询申请人分别保存,并作为查询申请人领取信用报告的凭证。

附表2

个人信用报告司法查询申请表

编号: 信用报告编号: 以下由查询申请单位填写(必填) 查询申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经办人员

经办人员 工作证号码

协助查询函或介绍信字号

被查询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查询用途:

领取人(签字): 领取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由查询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查询机构 查询机构联系人

查询机构联系电话 查询机构电子邮箱 查询机构地址及邮编

受理人(签字):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注:此表一式两联,查询机构和查询申请单位分别保存,并作为查询申请单位领取信用报告的凭证。

附表3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申请登记表

接收机构:

接收机构联系人、电话:

查询申请表编号 日期 被查询人姓名 被查询人有效证件类型 被查询人证件号码 查询申请人联系方式 查询原因 备注

注:此表在尚未开通查询用户的查询机构上传查询申请时使用

附表4 征信中心查询用户申请表

机构名称:(盖章)

用户名 用户姓名 所属部门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备注

填表人: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3篇

校财发[2004]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内各独立核算单位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结算中心是学校财务处下属财务机构,遵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为开户单位办理开户、撤户和各项日常银行结算业务。

第三条 经批准允许在结算中心开户的独立核算单位和其他非法人经济实体,必须遵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经制度办理各项结算业务。

第四条 结算中心对各开户单位的资金实行分账管理,负责为开户单位的存款保密,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其他开户单位的资金进行查询或扣款,不得无故停止开户单位的正常支付。

第五条 开户单位的各项资金往来,除了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可以使用现金以外,必须办理银行转账结算。各单位必须在结算中心存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正常支付,结算中心负责对各开户单位的账面余额进行监控,防止出现透支。

第六条 结算中心不向开户单位办理借款,不替开户单位垫付资金。

第二章 结算办法

第七条 开户:

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结算中心开户前需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结算中心单位开户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须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再经结算中心审查同意,财务处批准,方可开户。

申请单位在结算中心开户时必须办理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预留印鉴应为开户单位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人名章。若开户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应及时到结算中心更换预留印鉴。

每个申请开户的单位只能在结算中心开设一个账户,不得多头开户。 第八条 撤户:

开户单位从结算中心撤销账户时,必须先与结算中心核对账户余额,确认无误后提交书面撤户申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结算中心对撤户申请进行审核,并报财务处长批准签字。开户单位须按照要求交回各种空白凭证和票据,方可办理撤户手续。

第九条 现金结算:

(一)开户单位每日超出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天规定时间内送交结算中心,由结算中心统一送存银行。开户单位送交现金时需由经办人填写现金送款簿(二联),现金出纳清点现金并审核现金送款簿各项内容无误后,在现金送款簿上加盖“现金收讫”印章。

(二)开户单位从结算中心支取现金须凭加盖“内部”印章的现金支票办理,支出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时需提前一天向现金出纳预约。现金出纳审核现金支票上各项内容填写是否正确、完整,预留印鉴是否齐全、清晰,审核无误后按照支票金额支付现金,并在支票上加盖“现金付迄”印章。

第十条 支票结算:

(一)开户单位作为持票人送交转账支票,应由经办人填写银行进账单(二联),银行出纳审核转账支票各项内容无误后,在银行进账单上加盖“转迄”印章。

(二)开户单位作为出票人借出转账支票,应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三联),由开户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银行出纳审核借款单的合法性、完整性无误后,按要求签发转账支票,并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借款人姓名。签发大额支票前,银行出纳应先核实开户单位的账面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转账支票密码由借款单位根据支票密码条自己填写,因支票密码填错造成的问题和损失由借款单位负责。

(三)若转账支票的出票人和持票人都是结算中心开户单位,可由任何一方同时持填写完整、正确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出票人借款单(三联)和持票人银行进账单(二联)办理转账手续。

(四)作为出票人的开户单位主动向收款单位划款(即反提),需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三联)和银行进账单(三联),一并交结算中心办理转账手续。银行出纳审核无误后签发转账支票,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借款人姓名。

第十一条 银行汇票结算:

(一)开户单位送交银行汇票,应填写银行进账单(二联),在汇票背面指定位置加盖预留印鉴,并将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银行进账单一并交结算中心。银行出纳审核无误后在银行进账单上加盖“转迄”印章。

(二)开户单位申请使用银行汇票,应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银行出纳逐项审核收款人、支付金额、申请人、申请日期、预留印鉴等内容是否完整、正确,同时在登记簿上登记。

第十二条 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开户单位送交银行承兑汇票,应由经办人填写委托收款凭证(五联),并在第二联“收款人盖章”处加盖预留印鉴,连同银行承兑汇票一并交结算中心。银行出纳逐项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各项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审核无误后在委托收款凭证第一联上加盖“转迄”印章。

第十三条 电汇结算:

开户单位办理电汇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电汇凭证(三联),并在第二联加盖预留印鉴。银行出纳审核电汇凭证和加盖预留印鉴的借款单(三联)无误后,加盖“转迄”印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借款人姓名。

第三章 票据管理

第十四条 票据领用:

结算中心各项结算业务所使用的票据均由结算中心统一负责购买、下发和管理,各开户单位应委托出纳或会计到结算中心申请领用,并按要求在登记簿上登记。

第十五条 票据填写和使用:

(一)支票:

支票正面必须正确填写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支付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应填写开户银行名称,背书人签章栏内应由持票人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

除出票人在支票正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情况以外,转账支票可以根据需要在使用范围内背书转让。背书转让时,由背书人在支票背面签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背书转让必须连续,即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支票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应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支票不能折叠,付款期限为十天,北京为自出票次日算起,到期日为法定假日顺延。

(二)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必须正确填写出票日期、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允许更改,其它事项如有更改应由原出票人签章。内容填写不完整或自行更改的银行汇票无效。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其后手应对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以及与被背书人名称的一致性负责。背书不得附有条件,否则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票据背面空白栏内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需要的,应加附粘单,使用粘单的第一人应在粘单的连接处骑缝加盖预留印鉴。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为1个月,到期月的对日为最后一日,该日为法定假日顺延。

(三)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上必须正确填写金额、出票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人签章,内容填写不完整的票据无效。

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应提前通过结算中心委托收款。

(四)电汇凭证:

电汇凭证上必须正确填写支付金额、收款人名称、汇款人名称、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委托日期、汇款人签章,内容填写不确切、不完整的,结算中心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 票据遗失:

开户单位从结算中心开出的票据若不慎遗失,应及时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提交开户单位有效证明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结算中心人员一同到银行办理挂失止付手续,并在挂失止付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只有内容填写齐全的票据可以办理挂失止付。票据遗失造成的损失,由遗失票据责任人负责。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结算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北京科技大学结算中心结算试行办法”(校财发[1995]17号)同时废止。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4篇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人力资源部

2009年12月

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简介

中国民生银行是我国主要由非公有制企业入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1996年成立。中国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直属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有35家营销中心,员工总数已超过5000人。

首张民生信用卡于2005年6月1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公开发行。经过四年多的发展,民生信用卡发卡量已达到750万张,在产品创新、增值服务等方面独具特色!在各种卡产品中,民生钻石白金信用卡、民生女人花信用卡、民生留学生信用卡、民生VISA奥运信用卡等产品深受持卡人青睐。在高端客户领域,民生钻石白金信用卡已累计发卡10万余张,在全国名列前茅。

四年来民生信用卡先后获得中国银联、国际组织和多家主流媒体颁发的“2005年最佳产品设计奖”、“2006中国银行业杰出创新奖—信用卡”、“2007年最佳白金信用卡”、“2007信用卡卓越市场营销奖”、“2007最具创新信用卡”、“2008最受女性喜爱的银行卡品牌”等多个奖项。原全国政协副主席李贵鲜先后为民生信用卡题词:“民生卡为民生”、“国际标准,民族品牌”,对民生信用卡寄予厚望。民生品牌正逐渐深入人心!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诚邀德才兼备的各类人才加入我们的行列,信用卡中心将为优秀的您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极具前景的个人职业发展空间!

应聘基本条件:

(一)全国重点高校(“211”工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定向和委培生)且在毕业同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情况,学习成绩优异;

(四)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自动化办公设备;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七)曾担任校、院级学生干部或荣获校、院级优秀学生的人员优先考虑。

招聘岗位:

关于简历投递的说明:

1、每位应聘者请登陆以下网址“校园招聘”栏目,限投递一份简历,请勿重复投递:

http://creditcard.cmbc.com.cn/zhaopin/zhaopinInfo.aspx

2、简历投递截至2010年1月10日。

3、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5篇

将创新上升为发展理念, 并置于五大发展理念之首, 是党在新时代的一项重要理论发展。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论断, 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 增进人民福祉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注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

首创精神是一种积极主动的突破陈旧观点, 创造性进行思想和实践的精神, 深刻地体现在社会、科学、思想、理论等各个方面, 其核心要素是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注重发挥企业家在创新活动过程中的活力与动能, 对于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科技发展, 分散式的创新逐渐发挥出了重要作用, 从而使得创新主体更加广泛, 不仅仅局限于企业家及专业技能型人才。因此,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

(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

“十三五”规划期间, 我国的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 呈现出动力转换等重要特点。新发展理念将创新置于首位, 突出强调了创新在新常态下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位置, 适应了当前经济发展的高水平要求。而要保障创新的健康有效发展, 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做到创新依靠人民, 创新来自人民, 使人民成为创新活动的推动力量。在此基础上坚持创新为了人民, 以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

二、协调发展理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坚持协调发展, 是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在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新生、复杂的多方互动关系。现如今, 我国对于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方式等方面做出了战略性的调整, 一些发展关系上的不协调现象不断出现, 实现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中心任务。因此, 贯彻协调发展理念, 作为实现平衡发展、充分发展、全面发展的总抓手, 对于解决新时代新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一) 促进各区域协同发展

协调发展理念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的问题提出的方法论。“十三五”规划提出了能够促进各地区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能够将我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与对外开放政策形成更加紧密的联系, 使得国内沿线城市具备了更大的发展潜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实施, 能够发挥城市群的联动作用, 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及优化;依托黄金水道形成的长江经济带, 能够使经济增长空间不平衡的问题得到改善, 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区域协调发展三大战略紧扣“人”这一核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以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当为基本标准, 推动各地区依靠主体优势实现准确的定位发展, 促进人口及资源相对均衡, 进而实现各区域协同发展。

(二) 推动城乡同步平衡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 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农民对于高质量的就业, 良好的住房条件, 优质的医疗资源、公平的教育机会、优美的环境、以及全面系统的社会保障的需求问题都亟待解决。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必须采取更准确, 更完善的发展措施, 全面提升农村发展的速度和水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结合国家发展实际, 抓住当前发展的主要矛盾, 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 大力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而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是促进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绿色发展理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一) 绿色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的必然要求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 把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全党全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我们党首次将“美丽”纳入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内容, 对于提高我国生态文明水平,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等重要论断, 也深刻地体现着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之间统一、协调、共生的关系。

(二) 绿色发展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期待享受更好的生态红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更高水平的生态需求。增加了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质量的有效供给, 使绿色消费向具有资源节约、环境改善作用的商品和服务方向拓展。从供给侧的视角来看, 物质供给具备了更环保、更低碳、更循环、更绿色、更便利的特点, 同时, 也推动了更多科学、多层次的文化供给和精神供给。当前, 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这样的生态观已经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价值共识和价值追求, 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战略, 深刻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坚定立场、体现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发展的初心和使命。

四、开放发展理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一) 坚持全方位深层次的开放

国家要富强, 民族要复兴的重要理念和必由之路是开放发展。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 从此, 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 国际合作交流逐步深入, 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 开放发展理念彰显中国智慧

经济全球化如今已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 中国坚持开放发展理念, 为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声音、中国方案、中国智慧正在成为国际共识。亚投行等新型多边金融机构的成立, 为世界经济注入了新鲜血液;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将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当代全球治理相结合, 为实现人类和平与发展做出中国贡献;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而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 为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了中国力量。

在倡议中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能够让中国制造、中国标准走向世界;通过广泛开展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合作, 共享各国资源优势, 打造出了更加丰富的合作平台;完善的合作机制, 能够推进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在多领域中的互联互通、互利共赢、同向同行、务实合作。推进“一带一路”建设, 能够为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坚持以人为本、造福于民的核心理念, 能够给沿线各国人民带去福祉。通过“一带一路”倡议, 能够实现沿线各国文化以及世界上的各种文明在比较中发展进步、交流中贯通融合, 从而推动中华文化与世界各国文化交相辉映、各放异彩。有助于增强文化自信;有助于提升我国人民对中华文明的高度自觉;有助于我国人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中国文化历史的独立性、优秀性;有助于对中国文化的未来发展抱有坚定的信心。

深刻理解和把握文化自信的内涵, 建立积极稳定的民族心理状态和情感体验, 充分认识和增强国民社会感、历史感、使命感、责任感, 对于实现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五、共享发展理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新发展理念在发展过程中, “共享”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科学发展的方向, 把握了科学发展的规律, 适应了新时代的发展趋势, 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也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共享发展, 前提是顶层设计, 制定更有效的制度安排, 真正使共享发展惠及全体人民, 增加人民在实现共享发展程中的参与感、获得感、满足感, 从而凝聚成新的发展动力推动发展向着共同富裕的目标稳步前进。

六、结语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通过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发展方略, 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增强人民群众信心、信任、信念、信仰, 进一步赢得人民更广泛的信赖与支持, 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过程中实现中华民族“强身、塑体、铸魂”, 把四个自信转化为推动社会主义事业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磅礴伟力, 最终胜利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摘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并将其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一同列入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新发展理念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 体现了人民在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对统筹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公平问题、效率问题、动力问题、平衡问题、和谐问题、内外联动问题等现实问题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报告,人民,发展理念

参考文献

[1] 何毅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7.

人民调解中心制度范文第6篇

2、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内核与实践路向

3、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三大构建基础

4、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理论演进

5、新时代文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研究

6、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7、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8、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价值观研究

9、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

10、新时代的乡愁与乡村振兴

11、科学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

1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大力发展新时代保险业

13、选择的西化:两种审美态度及其现代命运

14、略论习近平新时代人民观

15、“以人民为中心”的哲学基础与践行路径

16、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逻辑探析

17、浅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高校思政课的启示

18、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9、“以人民为中心”:理论渊源、内在要求及时代意义

20、以人民为中心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价值

21、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研究

2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教育内涵及意义

23、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

24、论软法在行政执法中的微观应用及模式构建

25、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哲学渊源探析

26、以人民为中心:论新时代新闻出版工作的根本原则

27、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理论渊源分析

28、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理念中的四重思想文化品格

29、“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三维探析

30、深刻理解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31、试论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历史渊源和时代意义

32、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时代意蕴

33、对《经济数学》课教学感想

34、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多维审视

35、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工会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36、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论析

37、“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的思考

38、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蕴含与历史贡献

39、深刻把握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40、从精准扶贫脱贫看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特征

41、开创以人民为中心的综合治理新时代

42、新时代视角下曲阜市如何坚持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问题的研究

43、以人民为中心:新时代服务型政府的价值逻辑

44、核心价值观构建的中国经验及启示

45、传统中国社会治理责任主体的塑造及辩证

46、“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理论超越

47、四维赋权:脱贫攻坚中“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实现路径

48、福建沙县: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新沙县小康社会建设

49、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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