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

2023-09-23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

2010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10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新建警司联合庭、“诉前调解”等模式和措施,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2012年,我街在区城管委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以“全区开展实施‘城管革命’ ‘

三、三’行动”为工作方向,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的理念,加大对辖区的管理力度。通过统一规划,持续推进环境整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积极性, 发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辖区秩序得到了维护,2012年城镇环境发生面貌根本性变化。

一、落实制度,加强管理

年初,按照“划分片区、责任包干”的总体原则,街道与辖区各大队、社区签订责任书,每个单位由街、场领导挂点包保,全面部署了全年城镇综合管理和查控违工作。通过把管理责任分配到各个片区,各片区各司其职,使管理触角延伸到辖区的每一个角落,辖区内环境面貌较之以前也有很大改善。同时完善了《东新镇街城镇综合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坚持从实际出发,使制定的每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避免流于形式,从而保证了城镇环境的长效管理。

二、优化服务,扩大宣传

一是组建城管义务监督员队伍。4月,街道在三大队试点,招募一批义务监督员,邀请群众参与监督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大城管”深入到群众生活之中。目前组建的15人“大城管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到该大队三个生活区进行督查,并与居民一道清扫主干道,得到了群众的肯定。

二是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今年召开大型城市综合管理治理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两次,举办城管相关业务政策法规宣讲5次,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一次,现场及入户发放宣传资料3600余份。

三是加强城管进社区、进村队宣传服务力度。街、场挂点领导带领各大队、社区城管工作组坚持定期走访居民,及时听取群众对城镇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居民的要求,街道在今年的各次节庆前后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节前、节后容易反复凸显的占道设摊、夜排档、夜间施工等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综合治理,同时加强了对社区、大队居民生活区周边的巡查,确保为群众提供安静整洁的生活环境。

三、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加大查违控违的力度,完成全年违法建筑零增长工作任务。年初组织成立了30人的查违控违巡查小分队,并分布到各个片区和重点部位,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的及时发现及上报工作,全年先后发现制止和处置了11起私建和抢建行为,使我街违法建设在萌芽状态就得到了制止,就得到了使我街防违控违的高压态势逐渐家喻户晓。2012年区下达我街全年拆除历史遗留的违章建筑面积计划数为9800平方米,实际完成全年拆除历史违法建设10235平米,超额完成435平米。全街全年新增违法建设为零。

2、全力推进垃圾发电厂周边搬迁工作。本次搬迁户共计93户,截止目前,办理搬迁手续的60户,还有20户谈好待签协议,13户还在商谈中。

3、开展春季“三乱”整治月工作。一是按照全区春季打击散发小广告行为暨“三乱”整治月活动工作安排,街道坚持“打防并举”工作原则,在各大队、社区建立了日常巡查控管制度,利用宣传车开展循环广播宣传。二是组织“三乱”现象拉网式清查行动,共清除各类乱写乱画广告85处。三是街城管办每周对辖区进行巡查,主次干道每周不少于二次,繁华路段每天一次。四是多次制造“三乱”的通讯号码,街城管办当事人联系,及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将3个制造“三乱”的通讯号码报区“三乱”整治工作专班。五是按“疏堵结合”的要求,对各大队、社区、现有的公共信息栏进行了清查,及时整修破损的公开栏,清理栏面不洁的公开栏,确保公开栏的正常使用。

4、开展窨井盖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全区窨井盖清理工作要求,对全街范围内的各类井盖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清理,共清理出各类缺失的井盖数为88个,破损的97个,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并进行了处理。督促辖区各单位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辖区内自管井盖的179个标识牌都已安装完毕。

5、开展省道沿线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省道沿线占道经营较严重的现象,街道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组织专班多次到沿线与商户面对面沟通,发放宣传资料200多份。二是成立城管巡查队,开展了清理占道经营大行动,先后清理摊点20余个。三是强化长效管理,对国道和省道进行每天来回3次巡查,并请东西湖新沟桥中队配合整治乱停车现象,较好地遏制了占道经营行为。

6、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辖区环境。针对群众反映道路破损严重以及出店经营问题,我街投入资金近900万元,对主要道路进行刷黑,对西马路沿街所有门面进行统一规范。此举既得到群众的满意认可,又为我街大城管迎检打下良好基础。积极实施立面整治及亮化工程,打造示范路。以“洁化、序化、亮化、美化”为目标,全面推进靓街行动。本期开始了打造省示范路工程。对沿线破旧民居统一粉刷,进行立面整治;扩建原有农场品销售市场。实施了路灯升级改造,全面启动景观亮化工程,开展了全街亮化工程408处路灯的更新和后期维护工作,全面推进镇区亮化工程。

7、门前三包工作。

按照2012年“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的工作要求,考核范围的主次干道“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了100%,“门前三包”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率达到80%以上,门点单位容器,有效使用率80%以上,路段达标率80%以上。实现了示范道路“三个全覆盖”:荷新路和纺新路全覆盖。今年开展了多次“门前三包”整治活动。一是在新学期开学之际,东新镇街分别于于9月4—5日和9月14日组织城管办、街安全办、工商所、派出所、交警辖区2所中学、4所小学、4所幼儿园周边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制定并下发整改通知书9份,取缔学校周边存在的6家占道经营的“三无”小摊贩。二是开展了新镇社区对西马路4间临时水果摊点进行了清除。三是开展了集贸市场环境大整顿,组织工商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强行清除占道经营摊点3处,对市场内各经营门点参次不齐的约200米台阶进行了整体清除,还市场的干净整

齐。四是联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沟镇工商所、燕岭社区对油纱路小餐饮示范路段上11家小餐饮单位和4家示范店进行联合检查。经检查部门餐饮店存在门面、门体不整洁、线路问题,门面上多出悬挂裸露、杂乱电线;雨阳棚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具了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近期还将进行集中整治,争取尽早的完成小餐饮示范一条街的创建工作,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8、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和上级部门转办的督办案件。我街对各类城管投诉件均本着对职务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查到底,绝不推诿应付,做到件件有回音,宗宗有落实。全年共接收有关转办各类城管方面投诉件52起,全部都进行了认真核查,积极落实,认真做好了回复工作。

四、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东新镇街将以“博后发展”为着眼点,为继续抓好城镇综合长效管理,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大资金投入

1、根据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管理要求的不断发展,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资金投入。不断完善环卫基本设备设备的增加和改造。增购垃圾压缩车2台,更换垃圾收集车辆,重新配备景观垃圾桶。

2、在改善环境硬方面加大投入。力争江堤街涮黑项目实施,惠安大道绿化改造,增加社区绿化带,增建改建标准公厕4座。拟建垃圾压缩站两座等。

(二)进一步提高管理手段

1、组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队伍。

2、探索改进环卫作业队伍管理模式。

3、建章立制,加强环卫作业文明安全作业管理。

(三)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加大整治力度

1、进一步强化“门前三包”工作管理。以市检路段为工作重点,协调组织多部门管理模式,促进“门前三包”工作上新台阶,督促社区、大队继续做好门前三包的落实工作,重点为107国道、省道及新镇社区9条道路沿线,维护好106省道示范路。

2、继续规范省道二大队段占道出店经营行为管理。

3、督促落实社区大队有效遏制“三乱”行为,控制“牛皮癣”的乱贴行为的发生。

4、不断完善并严格《东新镇街城镇综合管理奖惩考核办法》有关制度,不断推进城镇综合管理工作。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调解 依法调解 民间纠纷 【正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它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做出新的贡献。为此,我对土右旗的人民调解工作做了研并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一)组织网络基本健全。

全旗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27个,其中:旗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201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专业行业调解委员会6个,有调解人员842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

(二)发挥作用较为明显。

多年以来,土右旗乡村三级人民调委会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有效地缓和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这些矛盾纠纷中,主要类型有婚姻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生产经营和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征地拆迁纠纷、道路纠纷等。

(三)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近年来,土右旗司法局结合全旗实际,指导各乡镇、村调委会在例会、统计、报表、登记、回访、请示、报告、档案等方面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协议文本的制作和应用,印制调解协议规范文本发放各调委会;完善了三级人民调解程序,即:一般民间纠纷由村调委会调解,当事人之间仍不能达成协议的,申报乡镇司法所,乡镇司法所仍不能达成协议,向旗人民调解委员会申报。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基层调解工作程序,使得动态纠纷信息得到及时反馈,一般性民间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疑难性纠纷得到有效监控和分流处理。

(四)群众认可程度较高。人民调解制度以其化解矛盾纠纷便利及时灵活、成本低、效率高、柔性强的优点,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同时,缓解了司法的压力与当事人的讼累,并使一部分法院不能受理或者无暇受理的案件投诉有门,有效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与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领导重视程度不高,社会公众认识程度不够。 一是重视不够。部分基层领导对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其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和支持不够,没有专职的人民调解员,现有民调主任工作熟悉程度及连续性较差。至今尚有村调委会未挂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牌子、未刻印章。二是认识不足。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意识较差,大部分调解工作仍然是依靠司法所人员和村民调主任孤军作战。三是宣传不到位。因宣传力度不大,仍有很多人不了解有民调组织的职能和作用,争议发生时往往选择拨打“110”报警,既浪费了公共资源,也不利于矛盾的有效解决。四是近年来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在各个不同范围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但其典型事迹并未得到褒扬,使群众对调解组织及工作缺乏了解和认识。

(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薄弱,经费不足问题仍显突出。经费的制约给我旗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一是人民调解“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难以全面落实。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调委会没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及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长期仍以游击队的方式调处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件卷宗难以形成或不规范完整,为一段时期后协议的有效执行留下了隐患。二是培训力度受限。由于无专项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我旗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培训经费的不到位更使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对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一般是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极少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三是调处工作质量不高。许多发生在农村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多为不懂法、不用法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自行采取各种“手段”解决所致。因此,利用人民调解这一群众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解民间纠纷正是当前农民所急需,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所必须,而作为履行这些工作职能的人民调解组织却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调解质量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联合调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展不平衡。一些疑难纠纷涉及跨区域、行业,专业性较强,靠单个部门组织难以解决。目前我旗相当一部分调委会还未完全形成与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预防调解的工作机制,部分虽有工作机制,也常出现人员难集中、工作难开展的现象,单兵作战的情况比较普遍。同时,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发展缓慢,与人民调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的工作要求相差甚远。

(四)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部分调解员工作热情和信心不足。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全旗842名调解人员中,50岁以上占69.9%。二是文化程度偏低。全旗人民调解员中,高中以上很少,占总人数的45%。三是政策不熟悉、法律知识欠缺。调解员中有相关法律知识或经过旗级以上专业培训的占比例较小,工作中多凭经验处理问题和纠纷。四是基层人民调解员兼职过多。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多为村委干部兼任,发生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加之人员流动和调整较频繁,导致整个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差,调解工作不能形成经验。五是缺乏工作热情。调解员工作补贴长期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加之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相当一部分调解员对工作失去信心,没有热情,认为“调好调坏都一个样,调与不调也一个样”,加上选举机制,有很多民调主任有“老好人”思想,害怕得罪人,影响继续当选,所以工作方法简单,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严重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

三、措施及建议

(一)深化认识,切实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级核拨;二是落实人民调解员工作报酬。建立调解员工作补贴办法,将人民调解员工作经费及工作补贴列入旗财政预算,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三是完善奖励机制。为调解员解决后顾之忧,进一步调动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切实改变司法所长长期是“光杆司令”和身兼数职的现状,增强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的力量。

(二)整合力量,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在村、乡镇、旗全部建立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发展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民营企业建立调解组织,继续探索区域性、行业性的自律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沟通联系的制度,吸收相关部门及派驻机构人员和群众团体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建立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积极营造化解矛盾纠纷齐抓共管的“大调解”格局,实现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调解”向“联合调解”的新跨越。

(三)公开选任,建立一支坚强有力的人民调解队伍。 一是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问题纳入村民委选举工作中,对调委会主任人选问题征求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司法所意见,力争使较高素质人员被提名为候选人。二是拓宽聘任调解员的渠道。吸纳党员、模范人物、老司法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调解员队伍。三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的专业化、社会化、职业化和规范化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推行首席(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以公开选聘招考,将本辖区内退休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和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干部、教师等人员选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从而改善队伍结构,逐步形成多层次的民调队伍。

(四)强化指导,加快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指导和管理。通过加强司法所规范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指导与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二是强化培训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定期分级培训制度。旗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分级、定期对辖区范围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在此基础上实行人民调解员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首席人民调解员聘任考核工作制度。三是落实规范建设和管理。在限定时期内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五有”、“四落实”、“六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突破我旗人民调解工作薄弱环节。四是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将人民调解作为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开展特定案件民事诉讼诉前调解和审前调解工作,形成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有机衔接,减轻纠纷当事人的“诉累”、分流法院的诉讼压力、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使人民调解工作向法制化、正规化方向健康发展。

【作者】:崔剑 土默特右旗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主任,0472---8910148 【参考文献】:

[1] [2] [3] [4] 刘方权.刑事和解与辩诉交易.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7) 简论人民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江伟 2003 法学杂志

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一、坚守工作岗位

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有事必须按规定请假。申报材料和批准文书等传递工作由单位其他人员承担。

二、严格考勤制度

(一)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按要求执行指纹考勤。

(二)实行值班长巡查考勤,值班长在值班日志上如实作好记录。

(三)指纹考勤记录和值班长考勤记录同时作为考勤依据,指纹考勤或值班长考勤中有未遵守工作纪律的记录,按未遵守工作纪律处理。

三、严格请假制度

为确保上班时间每个窗口有人在岗,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的同时,应衔接好原单位派员到窗口代岗。代岗人员须熟悉该窗口业务,保证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须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

(一)实行请假逐级报告制度。

(二)请假适用情形及程序:

1. 病假。工作中突发疾病的,向政务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报告;需离岗休息或住院治疗的,需出具书面假条向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治疗结束后需将医院诊治病历单(复印件)提交政务服务中心督察科。

2. 因公请假。每人每月安排一天时间(可以分两个半天)回单位衔接工作、领取福利、报销费用等,需出具书面假条向值班人员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3. 事假。因特别重要事情,必须由本人处理的,需出具书面假条,经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事假时间在年休假中予以扣除。

4. 年休假。年休假天数由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交政务服务中心督察科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三)未具备请假手续离岗的,视为旷工处理。引起群众投诉的,当事人应作出书面说明,政务服务中心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四、实行通报制度

考勤情况在政务服务中心《情况简报》上如实登载并向单位进行通报。

五、本制度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督察科解释。

六、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注:1.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行政效能监察试行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十一条:“行政机关面向社会直接受理业务的岗位,上班时间不准空岗”。(泸市府发〔2006〕1号)。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论文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民主政治 基层

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利机关,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毋庸置疑,在过去几十年中,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对国家安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主政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应回避其发展过程中凸显的问题,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联系最为密切,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直接关系到民主是否得以实现,如何从基层着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与时俱进是当务之急。

一、 人民代表大会的建立与发展

(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的背景和依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中国社会的复杂矛盾和中国革命中的多个阶级力量决定了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既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专政,也不可能是无产阶级的专政,而只能是实行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也就是现在说的“人民民主专政”。与这种政权性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既不能采用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也不能照搬俄国十月革命后的苏维埃制,而只能吸收革命统一战线内各革命阶级、各方面代表人物共同参加人民代表会议,最后形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只有这样的制度,才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基础,才能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志和要求,才会极大地焕发各族人民的民主意识和革命热情,也才能最有力量去完成革命和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一阶段建国初期从政协到人大的过渡,在中央政协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赋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能;在地方,召开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逐步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产生本级人民政府。二阶段是从1954年到1966年全面确立和曲折发展时期,1954年9月,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上而下系统地建立起来了。三阶段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受严重破坏的“文革”十年,民主政治制度受到极大破坏;四阶段是十一届

三中全会至今全面发展阶段,会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任务,民主得到极大发展。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发展中突显的问题和矛盾及原因

在过去的四个历史阶段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与发展、加强与改善、巩固与创新,然而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人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大为提高的背景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凸显了不少问题,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受国内外媒体和党中央重视,相对而言基层问题更加复杂多样。

(一)结构不合理

中国社会结构复杂多样,国情决定不可能每个人直接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只能由从各个群体中选拔出来人民代表参与政治,人民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决定了是否能够真实全面的反应民意,但从目前来看,基层人民代表结构还多有不合理之处。张建民基于湖南地级市人大的实证调查,得出了近年来当地人大代表结构存在的“四多四少”现象,即“官多民少”、“男多女少”、“中共党员多非党员少”、“代表部门(本单位)利益的多而乐于善于负社会责任和谋取公众利益的少”。张惠敏认为,近年来我国人大代表结构又在“四多四少”的基础上多出了“两多两少”,即“经营管理者多普通职工少”、“个体私营业主多社会弱势群体少”。同时,人民代表也呈现出精英主义的现象,诚然,在过去的实践中精英们确实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导致了民意表达和整合功能相对弱化。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构成在逐步调整,基层代表数量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数量下降、农民工代表倍增,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在日趋合理和科学,但地方各级人大结构问题依然明显。

(二)选举不科学

出现代表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之一就是现阶段的选举制度还不够完善。一是直接选举的范围还不够大,目前只有县乡两级的选举能够做到直接选举,省市及全国人大都是间接选举,导致代表和选民之间脱节,许多选民压根不认识自己的代表。一位市政协委员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文章称“被选举人长得啥样我们也不清楚。因而,参加不参加选举其实也无关紧要。在我的记忆中,除了一次是老老实实地在陌生人的名字上根据自己对名字的喜好感觉画上规定数量的圈圈外,其余的大多是弃权的。”这样的民主仅仅是名义上的民主而已。另外一方面就是提名候选人的机制也不完善,即使是在县乡能够让选民直接参选的地方也经常出现指定候选人的现象,而自荐的候选人极少,选举中缺少竞争,造成无法选举真正优秀的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不少偏远地区的选民常常听从基层领导的安排而违背自己的意愿投票选举,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再次,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口流动较大,这一部分流动人口的选举权无法保证。

(三)代表履职问题

人民代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参与政治和治理国家事务,人民通过代表发声,完成民意收集,充分体现和发扬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于其受到多方监督,目前在这一级的履职问题相对让群众满意,而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则出现较多履职问题,如,部分人民代表失声和发出假音的情况:有的代表反应的仅仅是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意见,有的代表人云亦云跟着别的代表走;而另一些人大代表干脆不发言不表态。这些现象反应了我们地方人民代表对履职认识不

足,个人素质和能力不足,将人民代表视为荣誉而不是责任。对代表履职没有形成成文的法律法规也是问题的原因。同时,我国的人民代表多数为兼职,其政治能力不足,不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其次,还缺乏监督机制,不少代表就是国家机关工作者,自己监督自己就成了无人监督自己的情况;选民与代表之间脱节,更谈不上监督代表的工作。

在履职方面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2013年湖南衡阳省人大选举中的重大集体受贿案件,56名省人大候选人以1.1亿元人民币向518名代表行贿。由此可见,这些代表无视自己的职责,践踏了民意,出现严重失职。故此,代表履职问题应该倍受重视。

三、如何从基层着手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所谓与时俱进,从词义上说,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指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和实践前沿,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和开拓进取,在大胆探索中继承发展。历史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人民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在国家政权组织中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原主任、研究员程湘清认为,首先要从总体上把握十八大的要求,既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原则;又要与时俱进,注意从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各项具体制度。坚持是前提,是原则,是基础;完善是发展,是创新,是为了更好的坚持。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没有保障。依法治国才能长治久安,才能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顺利实现中国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紧紧围绕坚持“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根本要求,实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完善选举制度

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让选民在选举中真正实现自己的选举权,能够按照个人意愿进行选举。我国从1979年起把直接选举的范围由基层扩大到县级单位。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增强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意识和责任感,激发了人民的政治热情,加强了人民群众与代表的直接联系,对地方和中央政权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解决流动人口选举问题,沿海一些城市,例如东莞、义乌都是外来人口超过本地人口的地方,然而不少流动人口在户口所在地慢慢被政治边缘化,在工作地又不能行使政治参与权。因此,根据全国人大有关方面的意见,流动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目前有两方面的途径:一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回乡参选”,二是在工作居住地参加选举,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异

地参选”。目前通过调查看,“异地参选”才是根本。故此,用制度保障异地参选也不失为一种有效方式。

最后,引入选举竞争机制,代表提名和自荐相结合。杜绝官员指定被选举人的情况发生,在竞争中选民才能优中选优,选取能够代表人民利益的代表。

(三)提高代表素质、专业化水平

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宣传教育,加强人大代表的责任心,提高代表政治素养,促进代表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履职。可以借鉴国外议员专职化的道路,结合中国的国情,在代表中实现专职加兼职的模式,设立人大代表专门的办公场所,让代表能够接待人民,人民有事有地可去。无可厚非的是,人民代表专职化之后必然会提高履职水平。当然,还应该加强对人民代表的培训,人民代表要学习民主政治的相关理论、人民代表的职责、履职的方法和路径,掌握参与政治的知识和能力。学习国内外政治形式,提高理论水平,并将理论应用于实际工作中,进一步为人民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实现伟大中国梦服务。

(四)完善监督机制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由此,监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一是人大代表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在完善监督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党政关系,改变以往单向监督的现象,形成双向监督;改变以往事后监督的模式,坚持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让监督成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常规性的活动,而非仅仅会上监督,会后充耳不闻。健全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在监督中实现民主政治。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第6篇

2011年,XX乡乡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我乡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各行政村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村委对属于本辖区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乡、村、组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XX”做出新的贡献。

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下午好:

我是来自10级经济学(2)班的学习委,我叫张盼盼,很荣幸有这次机会和大家一起交流担任学习委员这一职务的经验。

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过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担任着学习委员这一职务。回望这一年多,自己走过的路,留下的或深或浅的足迹,不仅充满了欢愉,也充满了淡淡的苦涩。一年多的工作,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下面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

学习委员是班上的一个重要职位,在我当初当上它的时候,我就在想一定不要辜负老师及同学们我的信任和支持,一定要把工作做好。要认真负责,态度踏实,要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执行能力,并且做事情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落实学校学院的具体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学习委员,要收集学生对老师的意见和老师的教学动态。在很多情况下,老师无法和那么多学生直接打交道,很多老师也无暇顾及那么多的学生,特别是大家刚进入大学,很多人一时还不适应老师的教学模式。学习委员是老师与学生之间沟通的一个桥梁,学习委员要及时地向老师提出同学们的建议和疑问,熟悉老师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再次,学习委员在学习上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要有优异的成绩,当同学们向我提出问题时,基本上给同学一个正确的回复。

总之,在一学年的工作之中,我懂得如何落实各项工作,如何和班委有效地分工合作,如何和同学沟通交流并且提高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当然,我的工作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比日:有的时候得不到同学们的响应,同学们不积极主动支持我的工作;在收集同学们对自己工作意见方面做得不够,有些事情做错了,没有周围同学的提醒,自己也没有发觉等等。最严重的一次是,我没有把英语四六级报名的时间,地点通知到位,导致我们班有4名同学错过报名的时间。这次事使我懂得了做事要脚踏实地,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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