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

2023-10-04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

所谓村镇银行就是指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区别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目前农村只有两种金融主体,一是信用社,二是只存不贷的邮政储蓄,农村的金融市场还处于垄断状态,没有竞争,服务水平就无法提高,农民的贷款需求也无法得到满足。改革的出路,就是引进新的金融机构。建立村镇银行是为了解决我国现有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充分、金融供给不足、金融服务缺位等“金融抑制”问题,更好的建设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但作为新生事物,研究发现村镇银行在建立及发展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本文从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现阶段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一系列措施,希望能在商业性金融如何发挥政策性支农作用这一本质问题上提出一些有益的建议。

一、引言

中国经济最大的问题是城乡经济结构二元化,在金融领域,则突出地表现为城乡金融的二元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匮乏对经济发展起到一种抑制作用,但农村金融发展是世界性的难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理论界形成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等多种理论流派。前者实质是一种政府主导的思想,中者是市场驱动理论,后者则是对前二者的折衷。其中“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贷款方对借款人的情况无法充分掌握,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培育出社会所需的金融市场,这一理论更适合我国国情,是我们发展农村金融的理论基础,有学者研究表明,要以农村金融需求为导向,从整体角度调整农村金融组织的区域布局,构建需求型为导向的农村金融组织结构体系,发展农村中小型金融机构和社会公共投资机构,实现金融组织的多元化是促进农村金融深化的有效途径(何广文,2005)。

村镇银行的成立正是实现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成立对于农村金融的改革将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农村市场存在局限性以及村镇银行的自身缺陷,村镇银行能在多大程度上促进农村金融深化还需要实践证明,但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进步是需要我们呵护和鼓励的,

二、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基本现状

2006年l2月20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1](以下简称《意见》),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2007年1月22日,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通过设立村镇银行改革农村金融市场的思路,被称为“增量改革”,村镇银行给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竞争,有效增加了农村的金融供给,对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号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截至2009年末,共有148家为村镇银行成立。2012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数量持续增加,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在弥补农村金融服务不足、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日益显著的积极作用,逐渐成为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生力军。截止2012年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939家(开业863家,筹建76家)已开业的机构中,村镇银行800家,占比92.7%,农村资金互助社49家,占比5.7%;贷款公司14家,占比1.6%,村镇银行占比较大,规模显著。村镇银行扩张速度较快,距离银监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工作安排》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的目标已不远。

三、我国村镇银行在发展动态分析

3.1 服务三农,永远是村镇银行市场定位。

农村金融机构事关“三农”发展全局,村镇银行作为“三农”金融服务的主力军,必须

落实好金融服务尸体经济要求,加大对当地“三农”发展的金融支持。根据《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本质上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此它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其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但“村镇”一词同时也刻画了其设立区域、服务对象,即“在农村地区设立,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由于农户具有一些“天然弱点”:抵押物不足、农业弱质性隐含的还贷风险和非生产性借贷等,而且农业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抗风险能力弱等缺点,所以历来各种金融机构都不愿意与农民打交道,村镇银行成立之初,肯定会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开展金融服务工作,但村镇银行在利益的驱使下很难实现“从一而终”的经营理念,它们会逐渐偏离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办行宗旨,寻求新的市场定位。针对此问题,银监在2012年2月9日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机构监管改革服务工作必须以“三农”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具体工作中要强化“三农市场”定位,贯穿各项工作始终,努力做到“四个牢固坚持 ”坚决不把农村金融机构办成农村资金的抽水机。一是,牢固坚持在审慎性原则下强化“三农”市场定位。狠抓风险化解,醋精面向“三农”乔征业务结构。狠抓内部控制建设,打扫审慎经营和规范发展的基础,不断提高涉农业务风险管控水平。二是牢固坚持在结构性改革中强化“三农”市场定位。坚持股份制改革方向,支持综合采取市场化和地方政府支持等手段处置历史包袱,全面实施支持优先服务三农的股东承诺制,着力打造定位“三农”的产权基础。三是牢固牢固坚持特色化转型中强化“三农”市场定位。大力推进抵押担保创新,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探索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督促规范业务收费,确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有效降低农村借款人财务负担。知道推行阳光信贷,实现农夫贷款标准化、流程化,并逐步推广至农村小微企业领域。四是牢固坚持在共享式法杖中强化“三农”市场定位。着力加大对“三农”法杖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有限支持小规模农业生产、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发展、有限支持农业结

构调整、有限支持扩大农村消费,在强农惠农中持续发展壮大,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的共生共荣。

近年来,银监会着力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强化监管、深化改革、优化服务,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稳步扩大,整体风险大幅降低,经营效益明显改善,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特别是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金融形势,村镇银行坚持优化服务,坚持推动科学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取得了来之不易的工作成绩。

3.2 存贷比高位运行,警防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由于村镇银行是新开业的银行,社会公信力比国字号银行差,社会认知度比较低,所以村镇银行的吸储能力很低,加之农村资金外流严重和本来就不富裕的农民,进一步限制了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而且村镇银行网点少,现代化手段缺乏,缺乏对农民存款的吸引力,村镇银行面临可贷资金不足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服务“三农”的规模扩张;与吸存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村镇银行在贷款上却颇具优势,村镇银行是县域内独立的法人机构,决策流程短,从接受客户申请到最终决定,至多只需三天左右。如果担保抵押措施到位(如村镇银行认可的客户提供保证担保),客户当天申请,当天就可贷款。这对县域内资金需求具有明显的短、小、急特点的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这一问题导致了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持续高位运行,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末,已开业的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148家为村镇银行)吸收存款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存贷比为67%,低于75%的监管高限。但事实上,村镇银行的存贷比普遍高于75%。以吉林诚信村镇银行为例,该行2007年3月1日获准开业后,截至2007年8月末贷款余额为1416万元,存款余额617万元,存贷比高达228.54%,而且存款多数来源于县域企业[3]。存贷比过高,一方面反映了县域贷款需求旺盛,村镇银行就地媒介资金能力很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村镇银行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按照监管层的要求,银行类金融机

构存贷比不得突破75%的红线。但出于对“三农”的支持,监管层对村镇银行有所放宽,要求其5年内逐步达标。持续的存贷比高位运行,村镇银行要特别注意流动性风险,一些村镇银行远离母行(特别是城商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而人民银行在很多县域没有分支机构和金库,紧急情况下外部支援能力有限。村镇银行总的存款规模小,要防范存款异动风险,一旦出现流动性危机,将对其声誉带来毁灭性打击,使其吸收存款将更加困难。

3.3 控股模式单一,导致各方利益主体动力不足

《暂行规定》对产权结构的安排是:“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不低于20%”,但大银行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时,一般都要求持股50%以上,要处于绝对控股股东地位。大中型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不积极主要源于两个原因,一方面村镇银行投资回报周期长、盈利能力有限,不如扩张分支行、网点效益高;另一方面,村镇银行如果经营不善,出现问题,将对母银行的声誉和品牌造成伤害。此外,民营资本认为现有的产权结构安排下,民营资本股东的话语权太小,因而民营资本在短暂的热情之后,对村镇银行渐渐采取观望的态度,这对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金融改革也不利。

截止到2009年末,我国已有13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4],这些贷款公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达到了银监会规定的最大贷款量,业务扩张能力受到限制,因此转型愿望比较强烈,但是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里面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必须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一规定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把自己的控制权转让给银行,挫伤了小额贷款公司改制的积极性。当然银监会坚持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基于三方面的考虑:一是县域及农村信用体系的现状。现阶段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尚不完善,特别是在县城以下广大农村,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二是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需要,三是确保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村镇银行能不能采用一种更加灵活的控股权结构将是能否在短时间内大量增

加村镇银行的关键措施。

3.4 村镇银行结算系统孤立,成为网络时代的“信息孤岛”

部分村镇银行至今没有单独的行名行号,无法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实时支付系统,只能进行资金的手工清算,汇划到账速度较慢,不能满足客户快速、便捷的服务要求,而且容易出现差错事故。由于村镇银行只是在县城的一个孤零零的点(极少数开设了一两个支行),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缺乏对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吸引力,任何一笔从外地汇入的款项都是跨行跨区,汇费昂贵,加之在乡镇没有网点,取款不方便,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一般不会选择村镇银行作为汇入行,村镇银行在汇兑业务上竞争不过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很多农村地区是典型的“打工经济”,外出务工收入是当地经济的支柱,村镇银行失掉这笔业务,也就失去了大部分存款来源。此外,村镇银行的通存通兑没有开通、银行卡业务缺失,汇路不畅也是一个大问题。

3.5 经营方式创新化与经营观念陈旧化的矛盾

传统的经营方式在农村金融市场是没有出路的,历史表明村镇银行要想在农村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创新自己的经营方式,如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创新贷款审批流程,创新具有农村特色、真正符合农村实际的金融产品等,但由于目前村镇银行的从业人员大都是农信社的老员工,在经营观念上比较传统;而且由于《暂行规定》中规定银行金融机构必须是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这一点虽然保证了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监管部门的监管成本,但同时要防止大中型银行的管理输出,把村镇银行办成母行的一个支行,使村镇银行失去决策流程短、经营机制灵活的先天优势。

大中型银行有成熟的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企业文化,作为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很容易把自己的业务模式照搬过来,初期可能会减少成本费用,但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实践表

明,农村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照搬成熟的商业银行的客户定位对象,业务决策流程,贷款还款方式在农村市场是没有生存空间的,如何避免村镇银行走四大商业银行的老路,如何使控股股东向村镇银行输出经验并使之适应县域市场的特点是一大难题。

四、政策建议

农村金融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四大国有银行和农信社没有能够解决的问题我们也不能奢望村镇银行一下子全部解决,但作为农村金融组织多元化的一种创新是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针对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本文提出以下对策:

4.1 明确客户群体,加强政策扶持,增强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

村镇银行的成立初衷就是为了深化农村金融发展,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有些学者认为根据农民当前的收入状况大致上有三类: 一类是文化水平落后、无一技之长、生产要素欠缺、勉强维持生计的农民,处于温饱水平以下。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已经实现温饱,从事简单的个体经营、种植业、渔业等。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实现小康,从事规模化的经营活动(章芳芳,2008)。村镇银行扶持的主要对象应该是第一类和第二类农民。由于对象的特殊性,如何保持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是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经营的前提,笔者认为国家在政策上应该给予一定的优惠,首先可以适当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村镇银行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贷款人的资信情况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更大幅度的调整利率,放松村镇银行的贷款利率的浮动规模,一方面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盈利不佳的现状,增加村镇银行的利息收入,改善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利率市场化一次非常有意义的试点;其次加大对村镇银行的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力度,可以考虑以“先征后返”形式对村镇银行实施税收优惠,使其享受与农村信用社同样的税率和扶持政策,同时建议适当降低村镇银行银联入网门槛,促进村镇银行加快发展银

行卡业务,实现资金周转的良性循环。

针对村镇银行不“村镇”的格局,银监会的思路是实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的双挂钩政策,即如果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辖内)设立1家村镇银行,必须在中西部地区设立2家村镇银行;在国定贫困县设立1家村镇银行,可以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辖内)设立1家村镇银行。另外要保证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方向,应该主要向国定贫困县、老少边穷地区投放牌照。

4.2 扩大村镇银行资金的来源,合理分配贷款去向

村镇银行资金来源匮乏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提高村镇银行的服务质量是吸引存款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农村地区本来资金就很匮乏,而且农信社、邮政储蓄等金融机构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地区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考虑从城市抽水到农村,使“城市反哺农村”,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难,方案一是允许村镇银行总行设在地市级城市,但只能吸收存款,不能发放贷款,同时在县域设立若干分支行,既吸收存款又发放贷款。当然村镇银行在城市里面能不能吸收到存款还需要进一步论证;方案二是推动大中型银行设立“村镇银行事业部”,这一思路与银监会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思路一脉相承,即在机构、人员、激励机制上与银行的其他业务分开,能够把“三农”业务和城市业务适当区分开来,从而方便在内部管理上做出特殊的安排。其次,人民银行可以考虑对村镇银行实行相对较低的差别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村镇银行一定再贷款的支持,建立村镇银行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允许村镇银行进入现有的银行之间的支付清算系统,坚持现有的商业银行向经营状况良好的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政策,引导资金像农村市场回流,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途径。

在贷款去向方面,村镇银行应该努力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

款过度集中,减少村镇银行的风险,以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为例[5],截止到2008年9月已发放贷款782笔,贷款余额为2389万元,其中单笔贷款最大金额为200万元,贷款利率为6.27%,发放对象为非农民;单笔贷款最小金额为1000元,贷款利率为9.159%,发放对象为农民,数据显示信贷资金过度集中,风险较大;而对农民发放的贷款金额较小,利率较高,[6]00万元即使对一个国有商业银行来说也是一笔数额不小的贷款,更何况对村镇银行这样旨在为“三农”服务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的小银行了。

4.3 完善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允许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多元化,如果银行股权起到控股权作用,容易把村镇银行建成支行,因此深化村镇银行股权结构改革是提高村镇银行经营效率的有效途径,其中一种理想的产权结构是发起银行持股三分之一以上,吸收当地政府当二股东,两者相加超过50%,然后再审慎地吸收分散的若干民营企业股东(邓春宏,2010)。这种股权机构,发起银行能以较少的出资金额实现对对村镇银行的控制,地方政府也有动力给予村镇银行更多实质性的扶持,并推动其切实为“三农”服务。同时,地方政府入股将有助于提高村镇银行的信誉度,部分解决吸收存款难的问题,民营股东则能帮助村镇银行迅速适应当地的经营环境,但是地方政府参与容易引起“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导致村镇银行经营效率低下,如何提高地方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同时降低地方政府的权利是以后可以探讨的问题。

另外一种方式是建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目前中国银行正与淡马锡控股公司合作准备成立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一旦成行,将以专业化、规模化的方式推进村镇银行的设立,并有望引进国际先进的微型金融运营经验。由村镇银行控股公司发起设立数十至上百家村镇银行,可以实现规模效应,控股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可观;其次,通过村镇银行控股公司的专业化经营和管理,适当引进国外先进的微型金融技术,可以提高村镇银行的管理水平;

同时,在村镇银行控股公司模式下,村镇银行成为母银行的“孙公司”,与直接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相比,即便个别村镇银行经营不善,对母银行的品牌伤害也较小。

4.4 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诺贝尔奖获得者穆罕默德·尤努斯为解决穷人的生活问题,解决穷人的贷款难问题萌生了创建村镇银行的想法和信念,而且在孟加拉国严峻的外部条件下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并发展成为孟加拉国乃至全世界金融界的骄傲,可见金融机构是可以在农村地区生存并发展的,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经营上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贷款对象的准确定位,主要是农村地区的贫困妇女,完整的层级组织结构,其中5个人自愿组成一个借款小组,以6个小组为单位组成一个乡村中心是乡村银行运行的基础,独特的小组担保机制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降低了违约概率,另外市场化的利率和宽松的还款期限也是他们成功的重要原因。

其中借款小组和乡村中心是可以在我们村镇银行进行试验的,一些农村地区,民间金融机构存在一种只在“熟人圈”(通常亲眷除外)私人放贷的现象。在“熟人圈”内,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且双方的行为结果是可预期的,而且违约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这样能很好地控制放贷风险。这种现象可称之为“信用岛”现象,因此农村地区信息不对称问题其实是可以解决的,可以将将社区农民分成若干小组,由小组成员对其他人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有时还有小组成员对某人的借款进行审议,对于及时还款者的下一笔借款给予利率等方面的优惠,从而形成了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在借款小组的基础上,可以由村里的干部或者威望比较高的人成立乡村中心,由于他们对自己本村的情况比较熟悉,可以控制村镇银行的贷款风险。其中惠民村镇银行历时三年探索出的“农村金融合作代理组织”制度就是对这一方法的实践。因此,在大量、分散的“信用岛”存在的情况下,如果村镇银行合理利用“农村族间”信息相对对称这一特点,可以减低贷款违约概率。

五、结语

村镇银行主体明确,产权清晰,贷款审批机制灵活,为农村经济和农户提供了有效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支持;其较低和灵活的利率定价抑制了民间高利贷发展;而在许多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无法延伸的地区,更为农村提供了必需的基本金融服务。但村镇银行业有它自身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靠村镇银行完全解决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是不现实的,同时农村的金融需求是多维度多层次的,在发展村镇银行的同时也要兼顾其他农村金融组织形式的发展,如:农村资金互助社、NGO小额信贷组织等。

参考文献:

银监合(2013)8号

[1]刘雅祺,张非,王清漪:《微型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我国特色模式》[J].农村金融研究,2008(10). [2]阮勇.《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改善建议》[J].农村经济,2009 (1). [3]王亮,雷立钧.《村镇银行建立对我国农村金融影响分析》[J].金融论坛,2009(11).

[4]姚海明.《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探索》[J].现代经济探讨, 2009(10). [5]祝晓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缺陷及改革》[J].经济问题,2009(7). [6]柳松,刘春桃.《村镇银行研究文献综述》[J].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9(12).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2篇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试点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问题。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2010年5月18日,财政部颁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9月25日,财政部又颁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

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2011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组建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开始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第一节度末,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已达400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分别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1],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2]和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李晓健根据广西农业特征、从拓展东盟市场的视角,提出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从而支持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同时,他还对广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5]

一、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随着全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广西也积极地进行村镇银行的组建,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2008年6月30日,广西首家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拉开了广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为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挑战、竞争和活力,并对广西农村金融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同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桂林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兴安民兴村镇银行于11月26日开业。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已有13家村镇银行,分别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临桂国民村镇银行、钦州灵山泰业村镇银行、田阳兴阳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横县桂商村镇银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其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5家,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有3家,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起成立的有2家,柳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东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如图1。

图 1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各银行在广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数量(略)

至今,广西村镇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为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比如,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村镇银行“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根据该县的经济特点来开发贷款产品,先后开发了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效解决平果县域的“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增加了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入。2011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获得全国首届“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截止2010年12月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0611万元,贷款余额22935万元,实现净利润856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34.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有462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3%;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小企业贷款占总额比例分别为44.23%、16.08%、14.26%,如图2。[6]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41亿元,较年初增加3.31亿元,增幅106.96%;各项贷款累计发放742笔,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108.9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8亿元,占贷款总额70.84%,贷款市场占比跃居全县第四位。[7]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0 年末,广西村镇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86 亿和 13.3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6.18% 、和 135.47% ,存贷比为 74.86% ,同比下降16.17 %。

图 2 2010年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余额构成情况

二、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 社会信誉低,吸存能力差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公众对其了解还不够,部分人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缺乏信誉,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这导致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的业务上处于劣势,竞争力不如其他农村金融机构。

广西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低究其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广西村镇银行2008年才成立,成立时间较短,还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实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意义及其金融产品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比较低,各出资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以国家信用为后

盾的商业银行相比缺乏“安全感”。另外,村镇银行主要设立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镇银行筹资困难。目前,村镇银行还存在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网点少等问题,这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对潜在存款客户的吸引力下降。

(二) 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

广西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农民居住比较偏、散,客户贷款具有频繁、额度小等特征,导致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广西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偏小,缺乏规模效应,盈利水平比较低。

(三) 面临情况复杂,经营风险较大

广西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政策风险和政策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村镇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这些对象的信用记录不完善,大多未纳入征信系统,因此无法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这使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的成长时间比较短,相关的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这一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2010年5

月,财政部在《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然而其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组建村镇银行的挂钩政策方面,中国银监会在2011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地点上,由全国范围内的点与点挂钩,调整为省份与省份挂钩”,也是政策不确定性的表现。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比较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另外,广西在农业生产方面还缺乏科学的规划,未能按市场的需求进行规模化生产,农业发展存在盲目性趋同性,而且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这些特定因素都将会对农民按时还款的能力产生影响,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风险。

(四) 贷款投向难以保证,偏离目标定位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十九条中指出:“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这并未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投向给出强制性的规定,很难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流向。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是为“三农”服务,缓解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但同时它也是以盈利为其经营目标,由于农业具有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因而这两个目标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作为村镇银行的股东,他们的目标就是赚钱,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他们将会把贷款

投向悄悄转向城市地区,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的目标定位,支农效应被削弱。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以使村镇银行有足够的内在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实现其目标定位。

(五) 业务种类单一,缺乏吸引力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拥有许多与普通商业银行基本相似的功能。 但在实际中,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业务种类还比较单一,其业务处理系统还是基于简单的内部网络。目前,广西的村镇银行还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现代银行的结算方式还没有形成,信用卡及电子银行等业务都很难开展。另外,村镇银行的网点也比较缺乏,无法给客户带来便捷的服务,这些都使村镇银行的吸引力减弱,无法跟普通商业银行竞争。

(六) 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差

广西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村镇银行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差距,。以广西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为例,今年8月12日其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学历的要求为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而一般商业银行大多要求要本科(含)以上学历。然而,农村金融问题比较复杂,这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使村镇银行无法根据其市场定位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和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 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 结合广西特色农业,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当年广西与东盟贸易双边额达到65.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这将给广西带来巨大的商机。广西拥有丰富的农产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这也为村镇银行在广西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基础。因而,广西村镇银行应努力结合东盟市场、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形成金融、经济之间相互促进式的发展。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村镇银行要“以市场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以灵活的方式提供更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二) 提高吸存能力、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和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加大宣传力度,介绍村镇银行的性质及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增进社会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了解。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使客户能放心的把钱存到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的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制度。它指的是由各类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准备金,一旦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困难或倒闭时,即可受到存款保险机构的救助,从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作用。该制度对不同规模、性质、背景的存款机构的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这更加有利于促进存款银行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另外,为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人民银行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资产业务方面,村镇银行应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竞

争,争夺市场份额。同时,村镇银行应当培养自身优势,重视其他银行所不擅长的小额贷款业务,填补市场空白。

(三)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晚,实力有限,盈利水平低,因而政策支持在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与农村信用社的优惠税率相同,即3%,从而减少村镇银行经营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来提高村镇银行开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对完成目标的银行给予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对有违规行为的银行进行处罚,建立一套完整的奖、罚激励机制。中央银行可放宽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使其定价更加灵活,帮助其拓展市场。针对农村金融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政府通过建立这种风险和收益相称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激励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

(四) 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借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村镇银行可以用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控制农村信贷风险。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践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品范围。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明晰产权,建立公开透明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牧场及其他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交易制度,扩大抵押品的范围,从而使农村的金融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另外,为了分散农村地区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可以引入保险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业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最后,要完善

农村地区信用记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资金需求者的信用风险评估、监控奠定基础。

(五) 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应按照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中提出的“宽进入、严监管”的标准,严格根据其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和较低抵御风险能力的特征,监管部门应要求村镇银行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村镇银行发展中出现的偏离“三农”目标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村镇银行将绝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农村建设,保障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及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六) 加强员工培训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3篇

一、我行基本情况分析

我行成立以来,立足当地经济,坚持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优先发展战略,注重业务创新,破解融资难题,积极拓展小薇企业信贷市场,全心全意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富有特色的金融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截止##年8月末,我行小微企业授信户

户,较##年初增加户,增长

%。其中信贷支持小微企业用户

户,累计投放贷款

万元,贷款余额

万元。小微企业逾期应收贷款

万元,较年初减少

万,不良贷款余额

万元,较年初减少

万。

二、支持小微企业的服务措施和开展情况

(一)信贷业务开展情况

结合我市域内经济发展情况和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少、需求小、用款急的特点,我行细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限,通过评级、授信、抵质押品评估和贷款审批“四合一”流程,随贷随评,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提高了贷款发放效率。同时管理层以及信贷队伍积极深入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为企业提供发展建议。截止1季度末,我行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万元,扶持个体工商户

户且无不良贷款。已确立与4家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合作意向。

(二)我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点

1、谋划战略布局,注重意识提升。我行为推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快速发展,专门成立了小微企业信贷机构,配备优秀专业人员,主攻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拓展。通过做好全辖小微企业客户的勘察界定,细化并分类,统一规划小微企业的信贷发展战略布局,牢固树立起“抓住小微企业就抓住了未来,得小微企业者得天下”经营理念,明确拓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是优化经营结构和未来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战略重点,增强全辖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机遇意识。

2、结合企业特点,注重业务创新。我行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根据不同小企业的经营特色、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和资金流状况,一企一策,

一户一案,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做适合其需求、经营实际的融资产品,解燃眉之急,深受小微企业欢迎。

3、整合优势资源,注重提高效率。我行充分利用全辖资源优势,实现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公司业务和个人业务、传统业务和新兴业务的整体互动,确保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处于优先地位。进一步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快查、快审、快放。”保证业务办理流畅,以满足小企业“短、频、急”的特点。

4、强化内功锻炼,注重团队建设。我行着力在客户经理建设上狠下功夫,针对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从业人员的状况,把强化理论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对客户经理在职业操守、信贷政策和制度、融资品种及特点、操作流程、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组织深入小企业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并在业务技能培训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引导,以提升客户经理的综合素质,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三、改进措施及建议

(1)科学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根据我社自身发展战略、风险防控能力制定季度小微企业投放计划,确保信贷投放平稳增长,防止大起大落。

(2)从严把握信贷政策界限。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授信。重点支持对“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村镇银行的设立,对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多元化、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应该从设立模式、提高盈利水平、金融同业合作及加大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准入制度 同业竞争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其设立和发展无疑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加快,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研究逐渐增多,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具备的优势,杨晓东、常文利(2010)认为村镇银行在运营方面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初衷,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另外制度设计上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有助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章芳芳(2009)认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村镇银行各具特色,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能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唐晓旺(2008)认为,由于村镇银行组织创新能力不足、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村镇银行在进行组织创新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创新扶持机制、可持续发展运营机制、风险转移机制、合理的监管机制,村镇银行的创新机制要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定位,阮勇(2009)认为村镇银行在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目标三个方面的定位不够明确,从而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朱海城(2010)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邹力宏、姚滢(2008)认为应从产品、客户、主要竞争地三个方面对村镇银行进行合理定位,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银行管理制度。

目前虽然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但是现有研究成果还存在许多遗憾和不足,有待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金融同业合作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拟在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基础上,着重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年1月,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年3月1日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2007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截至2011年末,共有726家村镇银行成立。

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步建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如湖北汉川农信社一年前贷款利率在7%~12%左右,民间借贷利率在18%左右,而村镇银行平均利率为7%~8%左右。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改革进入到增量改革阶段,为艰难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

村镇银行的大规模推广进展受到抑制的根源在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将市场上一些积极想进入金融市场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拒之门外,致使市场准入门槛抬高,发起人选择面过窄,限制了村镇银行的普及推广;另一方面大型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村镇银行盈利能力低、运营风险大、员工素质低、投资回报慢,如果发生破产风险还会影响发起行的信誉,所以主要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态度很不积极,村镇银行的推广进展相对比较缓慢[1]。另外,村镇银行大多是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设立的,这样的银行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水平低,发挥的功能不到位并且发起行设立独立的村镇银行管理成本较高,经济效率较低,不具有规模效应,而且新设银行经营管理易受发起行干预严重,丧失自主性,逐渐沦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二)盈利能力受到限制

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及客户群体的局限性,村镇银行主要的业务以向农户和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为主。目前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10万元,其中二万元一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无需实物抵押担保,只需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贷款,且贷款的期限较灵活,利率也可以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略作上浮自行商议决定,通常较农信社低。

这种小额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首先,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客户结构以大客户为主,但是,村镇银行为了服务三农,业务必须符合农户和中小企业需要,也就是必须经营适合农村市场需要的小额贷款为主。村镇镇银行因为其出身的特殊性,限制了其在更广阔的市场上攫取利润。其次,与一般的贷款业务不同,小额贷款业务考察的并非商业信用而是个人信用。因此,贷款的风险难以量化评估,通常的办法是派专门人员实地调查。但是每个客户的贷款数量少,而贷款的人数又非常多,如果村镇银行想在小额贷款业务上取得成绩,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经营成本很高。最后,小额贷款因其发风险大,成本高,应采用更高的利率来维持经营的高成本,但是在中国农村市场推动高利率非常艰难,社会上普遍认为村镇银行如果要为“三农”服务,利率越低支农效果才越明显,现在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甚至比农信社还要低,这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市场竞争实力弱

在原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高端的较富裕客户业务规模较大,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稳定客户,中层客户市场长期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领,低端客户往往金融需求较小。村镇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拓展业务、抢占市场,势必加剧竞争。第一,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本来就具有很多优势,如结算系统完善、公信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等。许多农村企业及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一直是大银行的固定客户。为了攫取市场利润,很多大银行开始关注中小客户需求,甚至推出了一些专门的支农产品和业务[2]。第二,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制度和经营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因为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较为丰富。此外,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市场比较活跃,争夺了部分贷款业务。部分农户也通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解决了部分金融需求。第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参加到竞争的队伍当中,相对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更高[3]。

(四)政策扶植力度不够

村镇银行自成立伊始,就肩负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责任,而支农贷款的特殊性使得村镇银行的发展受到很多限制,但村镇银行在政策优惠上却并未获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比照其他商业银行的标准,但农信社不仅在税收上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还对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由于村镇银行在履行支农使命时的负担较之农信社更为沉重,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村镇银行则逐步放弃支农目标,而像盈利目标倾斜。

四、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村镇银行设立的新模式

显而易见,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过于苛刻制约了村镇银行的推广进程,但是由于银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限,短期内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放宽可能性较小。而规模化、批量化的成立村镇银行更有利于发起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推进村镇银行发展,2010年5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三种发展模式——“总分行制”、“管理总部制”、“控股公司制”。这三种模式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因此,在今后设立村镇银行的过程中,选择何种模式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展模式。比如,总分行模式适合发起行在一个地区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而如果发起行想将网点铺设至全国各地,管理总部制和控股公司制应该更符合要求[4]。

以上三种发展模式至今都还处于尝试阶段,并没有大规模扩张,也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表现出强大的推动或促进效应,因此仍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新的模式不断探索,不能拘泥于现有模式,对于那些可行性强、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确实有推动作用的模式都可以积极大胆的尝试,争取早日帮助村镇银行走出发展困境,推动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扩张。

(二)提高业务盈利水平

首先,小额的贷款业务因其具有支农的社会效应,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之间存在矛盾,所以村镇银行应该在盈利也服务社会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如果村镇银行业务不能做强做大,就将小额贷款业务持续经营下去,逐渐培养自己优秀的稳定的客户群,在这种长期的流动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其次,推进村镇银行利率市场化进程,这样村镇银行经营的小额贷款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决定而提高利率水平,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高成本才能收回,利润空间才能扩大。

最后,村镇银行应该学习吸收外国社区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例如农行在推行小额贷款时,曾借鉴格莱珉银行经验推出一套“五”字客户调法——看、摸、查、访、网。这个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要注意因为中国农村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环境与国外差异较大,所以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符合自身特色的小额贷款经营方式,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推动村镇银行持续发展。

(三)加强与金融同业合作

村镇银行以现在的实力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不具备优势,但为了在农村站稳脚跟,就必须面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压力。村镇银行不能以价格战略等“硬碰硬”的手段竞争,而应争取在竞争中求得共赢。首先,可以积极与大银行展开合作,如面对金额过大的贷款,村镇银行可以与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完成,这样既不损失客户,又有效的分散了风险。其次,村镇银行要学习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成功的经验,吸取教训,少走弯路,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强大起来。由于金融产品具有易复制性的特点,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严重趋同。村镇银行作为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凸显自己的特色与优势,争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己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等优势,积极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创新。例如,在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开发适合种植业的贷款、在养殖业为主的地区为农户提供适于养殖的金融产品[5]。

(四)加大政策扶植力度

首先,政策上应该政策上应该给予村镇银行贷款性利差补贴,并允许村镇银行申请央行在贷款,提高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其次,使村镇银行享受与农信社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村镇银行发放涉农贷款进行风险补偿或奖励,降低村镇银行提供涉农贷款的经营成本,促使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的目标不动摇;最后,应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提高村镇银行的风险抵抗能力,增强存款人对村镇银行的信心,同时,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发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保险品种,增强农户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1]张艺良.村镇银行模式之困,“控股公司制”美梦难现[N].农村金融时报,2011-5-9(7).

[2]邹力宏,姚滢.我国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分析[J].金融与经济,2008(4):58-60.

[3]章芳芳.村镇银行的界定与特点分析[J].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50-52.

[4]李凌.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建议[J].金融经济,2010(4):114-115.

[5]郝飞,孙金霞.解惑村镇银行生存现状[N].农村金融时报,2011-5-10(7).

作者简介:刘田田(1989-),女,河北承德人,安徽大学2011级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货币银行。

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机构,对于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满足农村居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但由于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起步较晚,村镇银行在管理理念、经营模式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和缺陷。优化村镇银行的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不仅可以提升村镇银行自身的发展潜力,更有利于推动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

本文通过对山东省内村镇银行管理和运营现状的调研,分析了山东省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总结了村镇银行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缺乏网络技术平台的支持、缺乏完善的监督制度等,针对村镇银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发展特点;信用体系

1引言

根据我国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符合规定的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作为农村新型的金融机构,它的设立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一次创举,是金融监管部门着眼于农村经济的长期可协调发展做出的一次新制度安排。村镇银行不仅支持和促进了农村建设的发展,在存贷款方面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便利,而且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中小微型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为农村经济、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帮助。村镇银行的商业特性与一般商业银行没有太大差异,具有市场化运营特征,但作为我国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同时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社会责任,在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其能否发展成一个既能盈利又能有效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已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国外关于村镇银行的研究起步较早,研究内容也相对全面,有国外学者通过对50个国家社区银行进行研究发现,社区银行的发展水平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程度密不可分,并且社区银行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升社会经济的整体水平。有国外学者认为社区银行在经营中存在一定的风险,社区银行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降低风险,提高银行的收益率,才能在激烈的金融市场中占据优势。有国外学者认为社区银行经营范围过小,容易产生经营风险,对预期收益造成影响。有国外学者认为村镇银行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的支持,政府需要颁布相应的促进政策,帮助村镇银行的发展,同时,村镇银行的良好发展有利于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有国外学者通过研究国外的社区银行,认为社区银行的规模影响其发展,规模越小,其发展受到的阻碍越多,甚至面临被并购的风险。

邹力宏(2008)认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可以极大的完善我国现有的金融体系,与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等一起为当地的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曲小刚和罗剑朝(2013)通过研究表示,村镇银行的发展离不开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只有开拓多元化合作渠道,才能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王吉恒等(2014)通过研究指出,村镇银行的发展出了需要政府政策支持以外,还需要通过自身创造持续的盈利,除了依赖基础的信贷业务获利意外,还需要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实现长期受益。王曙光和王东宾(2015)认为村镇银行的发展,必须坚持“小规模、专业化”的战略,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李明贤等(2016)通过研究指出,我国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股权转让机制不健全等多个方面。

2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及特点

2.1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2006年年底,我国国银监会先后发布了《意见》和《规定》文件,首选了四川、青海、吉林、湖北、内蒙古、甘肃六个省区作为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区域。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于2007年3月份最先开业,至此,开辟了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之路。次年10月份,银监会宣布在全国31 个省市全面推行农村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各省市的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截至20117年末,全國已组建村镇银行上千家,已开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0%以上都用于“三农”和小企业,其中农户贷款余额占50%以上。村镇银行的出现,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和运行效率,填补了部分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对促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2村镇银行设立情况分析

银监会在其颁布的《规定》文件中,明确指出,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银监会对设立村镇银行的准入资本范围限制比较宽泛,要求

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皆低于一般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但要求必须为实收货币资本,且发起人或出资人需一次性缴足。

村镇银行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制和股份有限制两种,可以有多个发起人,但是其股东至少有一家为持股比例不低于20%。若银行业某金融机构是唯一发起人持有该村镇银行全部股份,则应采取一人有限责任制形式。

2.3村镇银行不同之处

第一,服务对象不同,相较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主要服务于县域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社区、农村居民等,具有管理层级少、扁平化决策、经营方式灵活等特点,主要为“三农”服务。第二,市场定位不同,传统的商业银行遵循的市场定位基本上是“贷大不贷小,贷城不贷乡”,村镇银行则基于普惠金融、小微金融的市场定位,打破农村金融的沉寂,为支撑农村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第三,注册要求不同,传统的商业银行一般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人民币,而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门课显著降低,为资本流入农村,激活农村金融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3村镇银行发展存在的问题

3.1经营管理方面

第一,产品及业务创新能力薄弱,虽然村镇银行的经营范围比较全面,但是缺乏农村金融特色,缺少真正符合农村社会、经济、金融发展的具体产品,尤其是关于农村居民住房、农村居民子女教育、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等信用和抵押贷款产品几乎没有。第二,村镇银行业务模式比较单一,目前全国范围的村镇银行都很少开通电子银行、外汇业务等服务,也缺乏投资理财、担保咨询等业务开办条件,极大限制了村镇银行的发展。第三,村镇银行由于其特殊的市场定位,面临的突出问题就是“吸储”困难,村镇银行相比较其它商业银行在大众心中的认可度、知名度都较低,信誉积累相对薄弱,且面向的客户群体主要为低收入的广大农村居民,其目标客户的闲置资金也较少。第四,村镇银行大都经营规模较小,网点多位于县域、乡镇,很难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的加入,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3.2外部服务环境方面

第一,政府扶持力度薄弱,村镇银行面临规模、地域等条件的限制,立足农村,服务三农,政策的支持是帮助其成长、发展的关键。然而目前,国家对于村镇银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并没有实施到位,村镇银行在营改增前征收的营业税高于农村信用社;且国家并没有对村镇银行发放贷款提出明确的贴息政策,而对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都有相应的贴息政策;村镇银行的控股股东一般为金融机构,多数比较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股东大会中缺乏话语权。

第二,村镇银行的结算系统相对孤立,办理跨行转账汇兑等业务难度较大,需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等第三方通道来办理此类业务,极大限制和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且村镇银行未加入银联,无法提供多品种、高效率的结算服务,结算方式过于单一。

第三,农村信用环境不理想,多年以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问题未曾被关注和重视,现行经济社会缺乏成熟、完善的农村信用体系,主要表现在,农户提供信息不够真实,农户信用档案信息系统不完善,缺乏农村居民收入监控渠道等。

3.3法规监管方面

第一,目前我国针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有对村镇银行建设的指引性文件,基于立法层面的内容较少,缺乏对村镇银行业务范围、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限定。第二,监管难度较大,村镇银行显著的业务特点就是涉及金额小,频率高,有的村镇银行规模较大,有的规模较小,村镇银行之间差距显著,监管机构难以实施统一管理。

4优化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4.1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

第一,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村镇银行必须分析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深耕农村,积极创新自身产品,提供具有特色的农村金融产品,吸引广大农村居民。同时,提供特色的金融服务吸引存、贷款,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地方特色资源抵押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积极推广应农民信用评估为基础的普惠型农民小额信用贷款。

第二,村镇银行作为新兴金融机构,缺乏大众的信任度、认可度,因此,村镇银行应该积极利用新媒体网络等资源,进行正面的宣传和报道。深入农村基层,让农民真正了解村镇银行的业务范围、优势、特色等实际情况,加强农村居民对村镇银行的认可度和信任度。

第三,加强人才培养,虽然村镇银行的规模相对较小,但村镇银行自身必须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一方面为提高银行产品创新能力提供源动力,另一方面为银行提供高水平服务奠定基础。村镇银行应该注重人才的培养,定期开展培训,积极培养现有的工作人员,成长为高素质人才,同时,应该采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防止人才的流失。

4.2優化外部环境

第一,加强政府扶持,同时降低政府的不正当干预。国家应该从税收政策、贴息政策等方面为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同时,应该在村镇银行的管理、经营、运行过程中适当的放手,减少干预。例如,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税收减免,提供一定的贷款贴息,给予其一定的利率浮动空间。

第二,改进现有的结算系统,将村镇银行的结算系统纳入银联清算系统,解锁更多的结算渠道,完善结算功能,提升服务效率。

4.3强化金融监管

第一,完善监管体系,参照国外社区银行的先进经验,我国村镇银行可以采取以政府监管为主导,村镇银行内部监督控制为依托,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同时,修改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村镇银行的法律地位、产权关系等内容,使监管者在监管的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二,细化监督细则,目前村镇银行的准入标准比较宽泛,各村镇银行体量、规模相差悬殊,相关部门应该严格准入机制,规范人员从业资格,严格审查股东及高管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细化考核、监督、问责机制,加强风险预测和监督,全方位降低村镇银行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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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三农问题银行服务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有关部门利用试点到推广的模式总结了一套系统的发展理论体系。其中有关于产业互动和城乡一体的新型城镇化的论述,更是成为了学界广泛议论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村镇银行如何发挥支农惠农的作用,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促进城镇化的落实,就成了问题问题的关键。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分析了城镇化背景下村镇银行的特点与任务;其次,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归因;最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村镇银行风险控制的若干建议,希望给学界和业界提供一些启发。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村镇银行;金融风险;控制措施

引言

农业自古以来都需要看天吃饭,这说明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这不仅与当年的天气气候有关,同时还受到农户种植技术与勤劳程度的影响。而目前的村镇银行中,也出于种种考虑而将资金投入到其他领域,支农惠农成为了一句漂亮的口号。由此可见,在现阶段的村镇银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研究,并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就显得十分迫切了。

一、城镇化背景下村镇银行的特点

(一)新型城镇化和村镇银行的兴起

城镇化主要体现在非农业人口的聚集上,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情况以及农业大国的身份,因此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也比较特殊。在发展当代工业与信息化技术的同时也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水平,借助于机械化手段来实现协调发展。而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相应的政策来扶持,同时也需要金融领域提供帮助,村镇银行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经过银监会的牵头指导,逐渐在村镇涌现了一大批致力于面向农户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这种办法虽然很大程度上丰富了农户的融资渠道,但一些新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比如在农业生产中固定投资较少,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就缺乏抵押物,经常造成业务的停滞与搁浅。此外,由于农户在信用方面的数据也比较少,银行也就难以真正的进行审批和评估。

(二)新型城镇化中村镇银行的特点

村镇银行与普通商业银行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市场地位上,由于服务人群的不同因此业务范围和形式也存在较大的差别。首先,村镇银行主要服务农户,满足农业和副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这种业务的贷款额度通常来说较小,周期也比比较短。其次,考虑到农业生产中缺乏固定资长,而且农户的经济水平也有限。因此村镇银行在政策上也给予了放宽,比如在两万元以内的贷款业务中,不需要进行低压或者担保就能够立马获批。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村镇银行在组织架构上也十分特别,采用一级法人的管理办法能够有效地改善内部信息沟通,使决策尽快落到实处。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村镇银行的却给农村地区的发展带来了推力,成为了农户融资贷款的重要手段。

(三)新型城镇化中村镇银行的任务

在以往的村镇金融市场中,农户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等进入机构进行融资。但由于业务范围不同,针对部分金额小信用低的用户往往就不予审批,给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阻碍。相反村镇银行的出现则打破了原来固有的市场格局,与传统的四大行与信用社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与结合。在这种环境下能够充分地完善整个金融生态链,给农户提供优质和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村镇银行深入到农户中,借助于地缘、血缘关系将个人信息以及信用情况进行综合的考量,从而为农户提供贷款。除此之外,村镇银行的业务也比较灵活,尤其体现在面向小农户的信贷中,更是以其简单快捷的手续以及低低压和担保的特点,甫一出现就受到了农户的一致好评。

二、新型城镇化村镇银行金融风险分析

(一)市场定位与业务不符合

村镇银行成立的初衷主要是服务农户,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方式来促进城镇化建设。但实际上部分村镇银行为了谋求自身的利润与发展,更多的将资金注入到县城中,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可谓是微乎其微。部分村镇银行更是直接在县城设址,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往往以此为核心向周围辐射。通过对经济的村镇银行营收支出就能看出来,其中农业贷款在总体业务中占比竟不足一个百分点,这足以引起业界的深思。村镇银行作为商业银行发起的金融机构,也具备着鲜明的营利性。而政策法规仅仅强调了支农惠农的责任,却忽视了规范和引导市场,最终也使得业务与定位严重不符。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对利润的考虑就会导致农户的贷款融资风险进一步提高。

(二)存贷结构存在安全隐患

存贷结构能够客观地反映出村镇银行的经营状况,而且也使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从我国现阶段的村镇银行来看,普遍存在存贷结构失衡的现象,给资金断链以经济呆坏账埋下了风险隐患。在银监会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明确的对村镇银行的业务区域进行了规定。如此一来村镇银行就难以进行跨地區的吸储,这更加剧了现有的存贷结构问题。从农业生产来看,农户微薄的收入不足以形成盈余,因此在农村地区银行主要经营贷款业务,而资金得不到有效地补充。一旦在部分业务中出现了经营不善等问题,农户则短期内无力偿还,导致呆坏账的出现。从2013年发布的数据来看,村镇银行的存贷比竟高达九成, 这无疑反映出现阶段业务存在严重的问题,如果不及时改善甚或会影响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支农效果不佳风险极大

实际上在村镇银行出现之前,农村信用社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是由于业务范围的缘故难以满足农户的小额信贷业务,村镇银行正是基于此才发起的。而从目前的现状来看,村镇银行也仍然存在着业务单一的问题,对农户的帮助还相当有限。首先,村镇银行的主要营收也是来源于农村地区的存贷款,然而这恨到程度上受到农业发展程度的制约,十分不稳定。其次,在业务上虽然较以往有一定改善,但是仍不能给农户提供个性化的业务方案。严重同质化的业务也使村镇银行的优势荡然无存,农户获得的支持自然也大打折扣。最后,村镇银行目前的系统建构还不完善,这使得银行业的许多业务无法顺利开展。比如村镇银行采用的是当地的业务系统,因此在异地就不能使用存贷款业务。而且由于严格的地域限制,同行间的拆借也未能实现。

(四)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监督管理机制的缺失也是导致风险问题频发的原因之一。农业生产的收益与风险不成正比,在长年累月的辛苦劳作中农户的存款以及固定资产较少。同时村镇银行由于实例薄弱的原因,在业务中抗风险能力也不尽如人意。两相影响之下,就使得村镇银行业务体系十分脆弱,如果没有内外部的监督管理则很可能造成金融的混乱。而在村镇银行中从业人员的素质普遍较低,部分业务人员甚至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市场出现一些不当的操作。而也有部分地区的村镇银行为了实现成本控制,一味的精简人员采用了一人多岗的办法。这实际上更令风险问题加剧,在内部首先就出现了业务办理不规范的现象,使呆坏账问题恶化。而外部监督管理则更多依赖于发起行的监督,董事会成员对实际情况不甚了解,自然也难以正确的决策。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村镇银行风险管理措施

(一)准确把握三农市场定位

要进行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首先就要从定为入手,一方面把握准面向的受众群体,一方面要不断的提升自身实力。针对目前村镇银行“脱农化”的现象,还需要让业务回归本源,重新服务于农村领域。笔者建议,在设点选址上仍然可以将总部设置在县城内,但相应的也需要在农村安排办事处、分行等负责人,真正的将村镇银行推向农户。比如可以建立起社区银行,利用社区内的人际关系来开展业务,同时在风险控制上也更加简单。这也正好符合黄兴国提出的正金字塔体系,在业务开展和办理上能够简化程序,给农户提供更多的便利。最重要的是,村鎮银行应该将业务重心放在涉农贷款上。本身在经营过程中存贷比例就严重失衡,如果在业务上不进行着重的安排,则会另农村地区得不到良好的发展。

(二)完善农户信用评价体系

作为一种草根银行,虽然是由商业银行发起的但是在经营和管理过程中仍采用的本土化方式。前文也曾提到过,由于农业生产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少,而且农户的储蓄也严重不足。因此在存贷款业务中如何进行有效的信用评级就成了至关重要的问题,因此需要完善现阶段的评估体系。笔者建议,村镇银行应该与其它的机构进行数据的共享,以大量的数据来真实客观的反应农户的信用状况。比如通过消费状况、在当地区的风评以及农业生产技术等方法入手,从而对该业务中的风险进行合理的估算,给业务办理提供数据支持。不仅如此,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村镇银行也可以积极地建立自己的数据库。对农户过往的存贷款业务进行记录,通过这种方法也能起到不错的效果,同时为大数据业务的开展打下基础。

(三)丰富现有金融业务形式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对于存贷款业务的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为了适应这一变化,村镇银行也必须丰富自己的业务形式,给农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仅需要实现经济效益,同时也必须给农户带来实质性的帮助。笔者建议,村镇银行应该进行业务的分层,针对经济情况与偿还能力不同的农户出台相应的业务。甚至可以在当地根据特殊的需求,来实现个性化的业务办理。通过这种手段有效的避免了以往呆坏账的情况,农户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申请最终偿还的几率也较高。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抵押担保的过程也可以丰富形式,让业务办理更加方便。比如可以利用林权、地权等资产进行抵押,这不仅解决了农户固定资产不足的问题,而且也减小了村镇银行面临的风险。

结语

近几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相关的政策一直在推行村镇银行,以期给农村金融注入新鲜的血液。然而在实际应用中,由于脱农化以及业务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得金融风险问题也进一步加剧。为了缓解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要准确地把握市场定位,以更加多样的业务形式和完善的评价机制来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环境,真正给农户带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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