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

2024-03-15

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伴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对执法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各种问责机制逐渐完善,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强,行政相对人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在这种大环境之下,承担着繁重监管与执法任务的工商部门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职业风险,稍有不慎便会导致责任追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日益感受到工商职业风险的存在,承受着可能被问责的压力,甚至有人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成了“高危行业”。近年来,工商部门因失职、渎职被问责而受党纪政纪处分、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事件屡屡发生,并呈上升趋势。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事件影响工商执法人员的个人前途,影响工商部门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能的主动性、积极性,影响工商执法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直接危及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和安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的类型和特点

(一)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的含义及主要类型风险一词的含义是指发生伤害、毁损、损失的可能性。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是指从事工商行政管理职业的人员在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承担着与职业相关的各种责任追究、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方面潜在的可能性。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1,行政许可风险。工商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许可部门,因主观过失或者行政相对人的欺骗行为,很容易导致行政许可行为错误,特别是《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企业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同时又保留了对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审查要求,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是采取书式审查方式还是实质审查方式难于把握,从而导致行政许可执法风险。因此,一旦当事人提交虚假资料骗取登记的企业出现问题,工商部门可能会承担审查不严等责任风险。

2,监管执法风险。监管执法风险是基层工商部门目前面临的最大风险,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受到的责任追究往往发生在监管执法领域,主要表现为不作为、作为不当或不到位、乱作为。

3,服务关联风险。由于现行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纷纷出台相关扶持发展政策,在保证经济增长过程中,可能出台一些与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和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政策和规定,并要求工商部门予以执行和落实。有的地方甚至专门出台文件。限制甚至阻止工商部门对一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如果工商部门不遵守当地的“规矩”,就要承受极大的压力,如果违心地执行“规矩”,则又可能要面临随时被问责的风险,导致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存在着潜在的职业风险。

4,职业关联风险。即与工商行政管理职业相关联的其他行为所引发的风险,这类风险与工商行政管理职业行为相关联。但不是因为职业行为本身违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引发的。主要表现为三类:一是执法冲突风险,对工商执法不正常、不合理的监督,制约、阻碍和抗拒执法所造成的风险。二是廉政风险,主要指索贿、受贿、贪污行为;三是其他与职务相关的行为风险,如在生活工作中违反“六项禁令”被问责的风险,在行风评议、机关作风建设中如果被评为不满意,相关人员就会有受到问责的风险。

(二)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的主要特点

1,职责伴生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的职权并负有相应的行政责任,行使职权就必须要承担责任,没有履行好职责自然会有风险。有职权就有责任,有责任就有风险,执法权力越大,风险就越大。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在赋予工商部门权力的同时,强调了应承担的责任,为责任追究提供了执行依据。

2,可认知性。尽管造成职业风险的因素很多,有主观因素、客观因素、人员自身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但本质上与其他风险是一致的,由于职权和责任是法定的,风险只是可能性。只要我们正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工商行政管理法定职权和责任,就能够全面认识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

3,突发性。经营者为自身的经济利益。或从事国家禁止的经营活动,或在未办理有关前置审批手续前擅自开业,或未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或以各种方式阻挠工商部门监管执法,从而常常会引发突然性的执法冲突事件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工商部门潜在的职业风险突然变成现实的职业风险。

4,可防控性。尽管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是难以绝对避免的,但只要认真研究分析影响风险的各种因素,对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梳理,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势利导,积极主动应对,这些风险是可以预防、控制、化解的,至少可以把它降到最低或可以接受的程度。

二、当前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作为不到位”的职业风险所谓“作为不到位”风险,即在行政作为过程中,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人员虽然实施了行政行为,但因行为人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完全彻底或不够规范而显现出来的执法风险。此类表现形式有三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根本不懂得如何实施规范的“作为”或者一知半解而无形中为之;二是行为人懂得如何实施规范的“作为”而怕麻烦故意“偷工减料”简化“作为”。比如在高危行业的市场巡查和监管中,常常出现有巡查有监管但没有做好巡查监管的工作痕迹记录并存档、备案作为监管到位的依据。三是行为人懂得如何实施规范的“作为”而故意为之。如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有利害关系人员的故意不回避、询问笔录故意不请当事人签名、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超时限不依法采取进一步的处理措施等,这些工作上的细则问题,许多工商干部觉得无所谓,但在诉讼中或在责任追究过程中,往往这些“无所谓”的东西就会成为工商部门、工商干部的死穴。

(二)“不作为”风险

所谓“不作为”的执法风险,即在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权过程中,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却不作出行政行为而带来的执法风险。如对涉嫌应当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而不移交,应当对申诉举报的案件进行处理而不处理,应当对已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而不查处,本属职责监管范围而不去监管等。

(三)“乱作为”的职业风险

所谓“乱作为”风险,即代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依据法定程序、职权等而随意作出行政行为引起的执法风险。如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而随意颁发证照,把缴纳私协会员费作为年检的前置条件,随意超越法律法规规定案件自由裁量权的上下限。

(四)“不确定”的职业风险

在国家的行政法律体系中,工商部门是涉及法律法规最多的机关。国家工商总局新的“三定”方案,更加明确了工商部门的职能,扩展了工商职能的领域,无疑也加重了工商部门的行政责任,相应的职业风险就越来越大,在履行职权过程中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不确定”职业风险也越来越多,有时尽职也未必能免责。如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由于行政相对人的欺骗行为而导致行政许可行为错误,就有可能产生被问责的风险。

三、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成因分析

(一)不依法行政是工商职业风险的总根源

不论是工作人员执法思想不端正,办案执法、简化执法程序、超越执法权限或行政不作为、乱用自由裁量权、适用法规不当等行为;还是一些政府部门职责“错位”、“缺位”,出于地方利益的需要,而对工商执法行为加以限制或干涉,都是不依法行政的表现。行政相对人法制观念淡薄,追逐个人私利,而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与执法机关进行对抗,其目的也是促使工商部门不依法行政。

(二)对职业风险防范的认识比较片面一是对防范职业风险的意识淡薄。市场经济已从发展初期的相对混乱阶段,发展到现在的有序规范阶段,但许多工商人员的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以前的基础上,缺乏对职业风险最基本的意识和危机感,对履职风险存在着模糊或错误的认识,有的盲目乐观,有的无知无畏,有的侥幸轻视,有的故意而为,对实际存在的风险视而不见或者认为以前行现在也行,认为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等问责风险离自己都还很遥远。

二是对防范职业风险缺乏有效认知。客观来看,许多工商干部具有一定的职业风险防范意识,知道“吃、拿、卡、要、报”会导致对个人责任的追究,但对由于监管执法行为不当可能导致的风险和后果没有明确认识,往往认为“没有贪污受贿,没有吃拿卡要就不怕”,但实际上许多执法过错行为也可以由过失导致,而且一旦后果严重,也可能追究刑事责任。主观上的大意,很可能导致部分主观恶性不大、一辈子勤恳做事的工商干部因为不能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单位、个人、家庭造成损失。同时,许多工商干部对如何防范监管执法风险没有全面系统的认识,对于在执法过程中如何避免风险的发生,也缺乏有效认知。

(三)对职业风险的教育管理缺失

目前整个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对职业风险的防范缺乏系统性的管理,未将职业风险教育管理纳入工商机关日常的决策和管理范畴。同时,现行各条工商业务线关于履行职责的制度不够规范具体,对干部个人的岗位目标任务不够明确清晰,对履职到位与否的内部监督机制运行不够有力有效,对存在履职风险的总体评估和对策研究不够重视,应对风险的成果大多还停留在个案的处理上,转化成制度成果的不多。

(四)队伍履行职能的能力局限性

一是履职出现偏差。一些工商干部因为年龄、知识结构、主观态度等各种原因,对工商业务等知识技能学习不够,对本岗位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够,对本职工作的业务不精,对履职风险的感知能力比较弱,又缺乏具体有效的监管执法指引手册,造成对法律政策理解各异,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就可能出现偏差。

二是履职效率总体不高。由于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的意识还不够高,使得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难以达到理论或法律规定的要求,在现实的监管执法中又缺乏相应的强制手段,使得监管执法的效率受当事人配合程度的极大牵制,即使是最简单的日常巡查或无照经营案件的查处,如果当事人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各类软方法阻碍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执法,巡查或查处也非常费时。

三是内部责任制度执行不力。现有的内部责任制度执行力度较弱,真正落实到位的不多,从而导致部分工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势必加大行政赔偿、职务犯罪等各种职业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五)现行监管执法体制不够健全

由于现行监管执法体制是脱胎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导致现实的监管执法未能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出现风险的不可预测因素,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不同的诉求产生出了不少矛盾,反映在对政府的要求上,导致工商部门在某些职能履职上的两难境地。

一是地方政府利益的挤压。为了利益最大化,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要求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工作中予以权限制约或放大,过分强调“放宽搞活”,而忽视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甚至屡屡要求工商机关给予招商引资企业或地方利税大户突破法律底线的待遇,成为工商监管执法的一个难点。同时为了支持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工商部门也会制定比现有法律法规更为宽松的服务扶持政策措施,从而形成潜在职业风险。二是其他部门利益的挤压。各部门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利益最大化趋势,在现实工作中,有利益就上,没有利益就推。由于工商部门的职能涉及面广,很多政府行为都需要工商部门配合,工商部门往往需要承担其他诸多部门推卸而来的履职风险,如果在配合其他部门执法中缺乏灵活性和原则性,没有掌握好分寸,稍不注意就会给后续监管执法留下不确定的风险隐患,往往会出现责任难以澄清、风险难以规避的情况。

三是管理相对人的利益挤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的逐利性不断增强,管理相对人违法获利、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工商部门存在潜在的风险。

(六)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特殊性一是工商的具体职能广而杂。相对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而言,工商部门履行职能的执法依据数量多而散,散见于各种复杂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并不断修订更新,需要监管的行为纷繁复杂,即便具有相当执法水平的工商执法人员也难以全面、准确地把握,要真正做到规范执法难度较大。同时监管的对象数量众多,在客观上造成了某些职能的履职到位困难。二是工商职能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紧密。工商部门处于执法监管第一线,与社会各界的接触面广,执法的正确和履职的到位与否容易被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所感知,履职不到位所导致的后果也一目了然,容易被追究责任,产生了先天性的履职风险。

三是部分工商职能规定存在不合理性。有的法律法规设定的规范目标要求过高不符合现实国情,有些法规对部门责任的规定并不明确,导致部分不应由工商部门承担的责任却往往由工商部门“买单”。

(七)缺乏防范化解职业风险的有效机制

一是缺乏对工商人员职业风险的预警、防范和反应机制。如对工商人员遭遇外来的报复陷害、意外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情况缺少风险处置预案;对工商人员违规操作而产生的责任追究风险缺乏预警和疏导;对各类风险缺乏系统认识和应对思考,对意外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对工商人员的伤害处置能力不高。同时部分工商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甚至不惜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去履职。

二是缺乏有效的物质精神保障。基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由于与企业、个人的公务交往具有直接性、经常性和规律性的特点,往往面对着更加隐蔽的、众多的诱惑。再加上基层部门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难度。双向的挤压使得工商工作人员需要有更加坚定的意志力和拒绝诱惑的克制力来保持自身工作的廉洁性,而一旦“不拘小节”,往往就“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三是缺乏抵抗“人情关”的有效机制。平时积累的私人关系、工作关系甚至是能直接影响到工商部门利益的政府领导等等,一旦出现问题,工商人员往往缺乏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有力证据。

四、强化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防范的几点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职业风险观和责任观

首先,要正确认识权力和责任的辩证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坚持以使命为重、责任为先,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其次,不能因为风险客观存在而杯弓蛇影,惶惶不可终日,被风险吓倒。只要尽力尽责,职业风险是可以防范和避免的。第三,要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中的责任、风险和成败荣辱。要坚定工商职业信仰,自发地认同工商事业和目标,明确自身所扮演的角色和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明白担负起这些责任所应具备的能力和所应达到的水平。

(二)加强职业风险的教育管理

要把职业风险教育防范工作融入日常的业务学习培训教育中,运用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工商履职风险思想教育活动,使风险防范意识人心入脑,让每个工商人员明确不能对发现的问题视而不见,也不能见事不管,放任违法行为的继续和扩大,否则就是玩忽职守或者渎职犯罪,在工作中要自觉增强四种意识,切实提高自身的防范和化解职业风险的能力。一是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是工商工作的灵魂和基础,它既要求当事人守法经营。更强调工商部门要依法依规管理、依章办事,体现出双方权利义务对等。若有违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是要增强服务意识。工商工作既是执法,也是服务,优质的服务可降低监管执法工作的矛盾发生率,从而规避执法风险。三是要增强责任意识。在严谨工作中化解风险,做到贯彻上级文件不出偏差,落实上级指示不打折扣,履行工作职责不走过场。确保政令畅通;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细致严谨,避免因不作为、乱作为和随意性作为而产生的风险。四是要增强学习意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工商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准确把握政策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规范操作来防范职业风险。

(三)建立多层次的职业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在系统内专门成立一个防范化解职业风险组织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优势,加强对防范化解职业风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将职业风险管理纳入各级工商机关决策的重要内容,逐步开展并加强对履职风险点的管理,加强防范和化解履职风险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具体的风险防范和化解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职业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对工商职业风险的识别能力、预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首先,要提高对工商系统监管执法风险的识别能力。通过对具体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措施进行梳理和提炼,建立具体的监管执法指引手册,使广大基层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知晓具体职能规定和具体风险规定,明确应作何为、应不作何为和应作为到什么程度,找准防范和抵抗风险的最低底线,明确具体的风险点,在这个最低底线上,既不能搞擦边球,也不能去触动,否则就会受到惩罚,从而降低由于理解差异造成的执法风险。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全国或一定区域内工商系统监管执法风险案例库,方便基层工商人员更加直观地识别防范风险。其次,要提高工商监管执法风险的预测能力。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掌握的统计资料、风险信息及风险的性质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和评估,进而确定各项风险的频度和强度,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监管执法风险预测公告,及时明确界定具体的履职风险,按轻重缓急对风险点进行项目管理,及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并指导基层单位和干部正确应用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措施。同时要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建立健全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质量评价和风险评估制度,鼓励倡导广大干部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好的防范意见和建议,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再次,要提高工商监管执法风险的应急处理能力。抓紧建立健全职业风险事件及时报告、介入、协调、处置等应对机制,提高系统对工商职业风险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建立经常性的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建立日常执法工作通报制度和专项执法的协作制度,加强与地方公安、法院、检察院、纪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对工商监管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商议解决。对已经出现或发生的职业风险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畅通沟通渠道,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防止宣传异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最大程度争取公众理解,切实避免危害的扩大,及时防止社会影响的无限度漫延,以利事件的调查处理。同时要及时对应对职业风险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以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方式转化成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现行制度有效运行落实的体系和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把防控职业风险工作纳入到日常的行政监察和执法检查项目。并探索建立对各类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制约的制度,加强系统内部的刚性监督,切实落实内部事务和政务管理中的错误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问题的执法办案人员,采取诫勉纠错手段。帮助和督促他们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执法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防止职业风险的扩大。特别是对重点、热点、风险点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和专项检查时,要及时对存在的职业风险进行提示或警示,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同时,要处理好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平衡,最大限度地发挥责任追究制度对实际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更好地推进职能的履行到位。

四是探索建立监管执法协作制度。对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执法协作问题,要立足职能积极主动探索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协助调查、信息共享等行之有效的监管执法协作形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率,使部门之间能无缝对接,责任界限清楚,不断消除因职能交叉和监管执法盲区所引发的职业风险。同时要把握好依法行使职权与执法协作问题。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四)讲究监管执法策略一要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机关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重大业务活动和重要案件查处,要多请示汇报,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主动汇报工作,实心实意为地方经济发展出力,用真心诚意赢得地方的支持和信任,让当地党委政府正确理解监管与服务之间的关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做好对部门、对群众的解释、沟通和协调工作。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企业工商联络员、个私协会的作用,通过其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政策,收集管理对象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把工商部门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管理对象,减少执法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

三要妥善处理暴力抗法等执法冲突引起的突发事件。要慎重、冷静、克制,本着文明、依法、灵活、实事求是的原则。讲究艺术和技巧的方法妥善处置,现场处置人员不要有过激的语言和行为,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四要做好监管执法的工作细节。在工商监管执法过程中有很多方面的细节,如果对这些细节稍不注意就可

能导致行政决定的失效,导致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因此要在日常工作中逐步改变习惯的、传统的、粗放式工作思维和方式,要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做到重视细节。要善于利用抄告抄送、执法建议、问题调研报告、函件等手段,向上级政府或部门及时报告反映辖区内存在的问题,适当的转移和分担风险,增强解决风险的合力。同时要强化履职的“痕迹”管理意识,对各种巡查、执法等的过程和结果一定要留下并固定执法“痕迹”,作为监管执法到位的证据,实现自我保护。

(五)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

一要建立学习激励机制。采取以考促学、学习培训情况与干部提拔使用挂钩等激励机制,提高基层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系统内大兴学习之风,促进由“要我学习”向“我要学习”转变,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提高,让系统执法人员能更准确地把握工作要领和工作重点,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同时要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到基层工商局讲授工商的核心职能、执法依据、行政执法风险等与工商职业风险防范相关的内容,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工商执法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风险防范能力。

二要加强工商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商文化建设活动,以工商文化活动塑造人、激励人、鼓舞人,坚定工商职业信仰,自发地认同工商事业和目标,培养工商干部良好的职业操守,自觉摒弃不思为、不知为、不敢为、不愿为的错误观念,通过积极主动的作为来消除和化解职业风险,保护广大工商干部和维护工商部门的形象。

三要加强公职律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一批法律和业务水平高,专业经验丰富的人才库,提高对系统内复杂疑难执法风险问题的攻关能力。

四要实行工商执法人员的定期交流制度。可对在同一地方从事监管执法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进行轮岗,具体可以分为职期交流、地区交流和岗位交流,避免久任一职而产生的玩忽职守心理或久居一地而陷入“人情网”。

(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完善

作为基层工商部门,针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中的缺陷漏洞、不合理不完善部分,虽然没有修改权力,但可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业风险的防范理论和工作实践加强调研,重点对工商行政管理的履职风险点、廉政风险点、人身安全风险点进行调研,并积极向上级提出解决完善的对策,用舆论造势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断完善,从而防范或减少工商部门潜在的职业风险。

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一、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上缺乏的方面

缺乏创新创业意识:虽然不管是学校还是政府都对创新创业非常支持,但是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意识还是不够充足。而不一样的学校中的各种专业对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模式还是有差别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学生无法从学校获得充分的适合自己的创新创业知识。并且大部分学校对工商管理专业学生的培养更加注重专业知识的教授,对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和实践的培养则相对较少。

传统的教学观念:有些学校认为只有当学生有创业的想法时,才能对这些学生教授创新创业方面的知识。然而这并非正确的教学观念,这样只会让少数的学生得到相关的专业知识。还有些学校认为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只需开设一些相关的专业课程就足够了,但却忘了实践更能激发人们的创新思维。

缺少教育资源:不管是对学生进行哪方面技能的教育,都需要一定的教育资源,而工商管理专业对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还处于起步阶段,就更加缺乏相关的教育资源。其中包括缺乏实施教育活动所需的基础教育设施、教师缺少相关的经验等。

缺少完善的教育体系:完备的教育系统能够让教学的实施更具效率。但是由于工商管理专业对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还在刚开始的阶段,其教学的体系也远远未曾完善。而这也可能会致使学生对创新创业的理解只在表面。所以说,比较完善的教育体系对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培养目的不具体:大部分学校给予学生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是没有明确的目的的。例如,学校对不同学历的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的目标没有很大的不同,而这就意味着拥有不同学历的学生却可能会有相同程度的创新创业知识。而且对学生来说这种流于表面的教学,也并不能带来什么有用的经验。

课程不完善:教授课程设置的不完善会不利于教师的教学。而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学就有几方面的不完备:其一,课程设置的实践性不高,无法让学生在实践中将创新创业的知识更好的应用。其二,课程间的联系较少,无法让课程起到循序渐进的作用,不能帮助学生加深对创新创业的理解。最后,课程多数为选修,没有硬性要求,无法激发学生学习创新创业知识的兴趣和动力。

缺少合适的教学方法:对于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最好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不然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在实践教学中,教授创新创业知识有以下几方面的不合理:第一,手段单一。教师在课堂上大多都会使用相同的教学手段,很少运用新式的教学手段。第二,方式传统。现在多数教师更喜欢用传统的教学方式,很难让学生融入到课堂中。第三,师生交流较少。讲完课后的教师很少与学生交流,无法让学生充分的理解课上教师传授的知识。

二、“互联网+”产生的影响

(一)机遇

互联网的运用,让各种信息、活动、技术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查找、举办和交流。对工商管理专业的教学也时一样,既可以通过网络让学生们得到较为系统的学习资料、学习经验等,也可以帮助教师找到更全面的教学案例、教学资源等。而且通过网络,也可以让教师的教学更加多样化,不仅可以在现实通过板书、PPT等方式教学,也能在网络上与学生们进行学习方面的交流。

(二)挑战

互联网上的资源足够丰富,这就会导致学生可以在网络上提前学到教师要传授的知识。这样就会影响教学的进行,而这个时候教师就会更用心的去准备课程,来让学生觉得还是教师的课更好。而且网上出现的网络教师也有可能会影响现实中教师和学生的关系,影响教师讲课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影响教育方式的革新,有利于教师对教学方式的改进。

三、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方式

革新教学观念,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传统的教学观念与创新创业意识的缺乏,都会影响教师对学生的教导。所以,革新教学观念和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的养成势在必行。而且,通过教学观念的革新,也有助于提高教学的质量和效率,帮助学生更好的学习创新创业知识。

准备完善的教育资源:充足的教育资源能够让教师放心的进行教学活动,不用担心教学使用的设备不够完善。并且,学校可以专门为学生打造一个平台,用来给学生进行实践,让学生们可以在平台上尽情的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得到的知识,增加学生的经验。

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想要提高教学的效率和质量就必须先将教师的教学水平提升起来。当然通过培训这一手段,就可以提升教师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水平,让教师能够更好的将知识传授给学生,加深学生对知识的了解,进而提升教学的效率和质量。而且,当教师能够在课堂上用语言吸引学生,才能提高教师的教学效率,进而提高知识的理解率和传播率。

完善教学制度:为了能够提高工商管理专业培养创新创业能力的水平,必须对创新创业的教学制度加以完善,为学生打造良好的学习创新创业知识的环境。例如,在举办创新创业活动时,就要提前制定和完善创新创业活动的相关奖励规则、开始时间、实施过程等,以避免在活动过程中发生问题。

确定目标:不管做什么事,提前确定目标,都能够提高做事的效率,所以,在对学生开始教学前,需要提前确定好教育的目标。而且,在培养过程中,不仅要注意相关专业知识的传授,也要让学生们进行与其有关的实践累计经验。这样能让学生全方位的发展。

完善课程体系:相较于其他课程,创新创业的课程属于新式课程。新的课程就需要教师和学生将其各方面加以完善,特别是它课程体系。完善的课程体系可以帮助教师进行教学和准备课程,帮助学生对课程进行预习,相反,不完善的课程体系就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率和学生的学习效率。

更新教学方法:时代在进步,教育自然也不会固步不前。而当教师使用更新颖的方法向学生们教授知识,就能让学生们有意识的主动的去学习知识。所以,更新教学方法能够更好的促进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了解相关的知识。

结束语:

在教育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互联网和教学的结合,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也能够间接促进教师们教学水平的提升。互联网与各个行业都在进行融合,所以,不管怎样教学都会不可避免的与网络有所联系,那么与其被动的等待它的影响,不如主动的接受并应用它。这样既可以加快互联网与工商管理专业教学融合,也能够尽早的发现融合中产生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摘要:时代在发展,科学在进步,也让互联网步入了人们的生活。并且在互联网与人们生活的不断融入中,产生了一个新的名词“互联网+”。不仅日常生活中可以看到它的身影,在人们的教育学习中也是常常出现的。例如,学校中工商管理专业对创新创业知识的教授中就可以结合“互联网+”进行教学,这样既可以帮助学生在并不乏味的课堂中学习如何提升自身的各项能力,也可以帮助教师把握教授课程的程度和更新教学方法。因此,本文对在“互联网+”的背景下工商管理专业对创新创业知识的教导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工商管理,创新创业,培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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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在最近几年里, 互联网经济慢慢融入生活的方方面面, 并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关键部分。现阶段,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增长, 企业在无形中降低了成本的过度浪费, 如减少人力资源、物力资源方面的投入, 继而为企业谋取可观的经济效益。不仅如此, 互联网经济也可以为人们的生活与工作提供应有的便利。众所周知, 工商管理在企业以及执法部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所以一定要采取针对性的手段促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一、互联网经济增长环境下工商管理的必要性

(一) 构建企业进入市场的准入条件

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稳定离不开市场秩序的支持, 而维护秩序的根本条件就是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市场准入机制, 以此来杜绝不合格商品混入市场。针对工商管理来说, 其属于市场的监督部门, 可以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以此来维持市场经济发展秩序。在最近几年里, 我国对工商管理准入机制进行了优化, 企业与个体工商户都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 方可得到营业许可资格与审批资格, 为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应有的保障。与此同时, 工商管理部门在实际监督期间, 还应当对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目的是为了促使其可以在互联网经济市场中创造出更大价值。

现阶段, 互联网经济势头发展良好, 这个时候工商管理就应当为企业市场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准入条件, 使市场准确制度可以朝着标准化、科学化的发现发展, 以此来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避免企业之间存在暗箱操作等情况出现的概率, 为市场可以始终处于公平竞争的状态打下扎实的基础。由此可见, 构建工商管理是明确市场准入的必要条件。

(二) 科学引导市场体系完善

从工商管理部门的职能角度来讲, 其具备一定的监管能力,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增长, 工商管理部门在其中发挥出了不可比拟的优势, 同时也并在无形中推动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 实现资源科学配置。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 资源分布往往呈现出不均衡的特征, 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的基础上, 总是衍生出资源供不应求的现象。这个时候工商部门就可以发挥其自身的智能, 在充分结合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手段使得大部分资源均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特别是针对某些稀缺资源来说, 其也慢慢渗透到相关部门, 显然这对提高资源运作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其次, 促进调控政策的有效落实。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 在市场体制改革期间, 其调控往往呈现出盲目的状态, 没有一定的引导能力。但针对工商管理部门来说, 其自身就存在渠道广泛的特点, 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关键信息。再加之其自身职能作用, 该部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宏观调控目标加以明确, 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继而将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最后, 引导企业改革与转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企业改革和转型均是强化企业社会价值的关键手段。然而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 企业的改革和转型会面临重重阻碍。工商管理在企业发展转型当中, 能够为企业创设优质的外部环境, 对阻碍企业发展的因素予以解决, 促使企业可以专心致志开展转型升级工作。除此之外, 工商管理部门还应当采取针对性的手段对人事管理、成本管理等相关方面做好相应的核查工作。主动带领企业改革和转型, 促使其更加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的环境。

(三) 科学监管市场经济秩序

第一, 严厉打击虚假广告和宣传。基于互联网经济增长的背景下, 企业总是夸大宣传, 继而对正常的交易竞争带来不利影响。这样就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 对夸大宣传的企业予以适当的惩戒, 确保经济局面的安全可靠。举例说明:2016年, 广告监督管理司针对虚假广告与宣传等方面开展了相应的调查工作, 在具体调查期间严厉打击了此种行为, 显然这对优化市场环境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二, 努力保护好消费者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 各种新型产品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出来, 但产品水平发生良莠不齐的现象比比皆是, 对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而这个时候工商管理部门就应发挥出自身的职能, 在严格规范企业和个体商家行为的基础上, 对商品流通环节做好严格的把关, 继而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出现的概率。特别是针对食品安全领域与公共服务行业来说, 该部门一定要进行细致的检查, 并严厉惩处侵权主体, 为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任何侵害提供应有的保障。

第三, 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在最近几年里,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增长, 企业慢慢衍生出自由发展的特征, 但是无限制的发展, 很容易增加垄断情况发生的概率, 继而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了解决上述问题, 工商管理部门通过严厉抵制不正当行为, 为增强市场价格的稳定性提供应有的保障。由此可见, 最大限度地维持好交易秩序, 能够全面发挥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最大作用。

二、互联网增长环境下工商管理的发展措施

(一) 第一, 加大资金投入的力度, 以最短地速度更新传统理念上的管理模式, 积极引进新型管理理念与管理设备。

第二, 管理理念的主动转变, 通过新型管理手段的充分利用, 以此来提高管理水平。显而易见的是, 现阶段工商管理工作应当满足快速发展的互联网经济需求, 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型市场经济秩序。要求工商管理部门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 勇于开拓创新, 把管理当作工作的核心任务, 在指定的时间内对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工作, 以此来促进其综合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 构建科学合理的工商管理机制

从现阶段的发展形势来看, 市场经济对现阶段的工商管理部门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工商管理部门在全面了解自身发展状况的同时, 全面发挥登记的作用, 在企业开展此项工作时一定要对其做好严格的把关。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有资格进行登记, 对那些无法满足工商管理部门的企业一定不允许办理登记工作, 对所有流程进行详细检查。从每一个企业发展情况的角度来讲, 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构建与之相匹配的工商管理机制, 并在此基础上优化其他调控机制。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与存在的薄弱之处, 减少企业在实际发展期间出现比例失调的情况。不仅如此, 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工商管理内部所有部门之间增加交流的次数, 以此来促进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可以深刻体会到互联网经济增长带来的益处。

(三) 强化工商管理的职能

在对企业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的过程中, 工商管理部门应当充分结合实际状况发挥自身的职能。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 企业内部存在暗箱操作、采取不正当手段的情况比比皆是, 这个时候工商部门就要利用其权利, 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在实际监督期间, 还要加大法律宣传工作开展的力度,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促使相关企业充分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后果, 继而可以规范自身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 应当在第一时间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 继而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最近几年里,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对现阶段的工商管理部门也提出了愈来愈多的要求, 所以这个时候其只有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价值, 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结语

工商管理对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等方面均起着不容小觑的作用, 对推动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所以, 无论是针对企业、个体商家还是消费者来说, 都应当主动配合工商管理机构的管理机制与工作形式, 并深刻意识到其在互联网经济增长环境下的重要作用, 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工商管理可以发挥出应有的价值, 继而推动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

摘要:从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 基于互联网经济快速增长的环境下, 工商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对企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不单单能够对市场主体行为加以规范、优化市场体系, 而且还能达到监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效果。对此, 本文从互联网经济增长环境下工商管理的必要性、互联网增长环境下工商管理的发展措施这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供以借鉴。

关键词:网络经济,工商管理,重要性

参考文献

[1] 王威.网络经济下工商管理的发展对策分析[J].环球市场, 2019 (1) :22-23.

[2] 宋岩.网络经济下工商管理的发展对策分析[J].电脑迷, 2017 (14) :14.

[3] 徐贵青, 刘桂阳.网络经济下工商管理的发展对策分析[J].经济师, 2018 (12) :290-291.

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然成为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方向。如何立足行业发展需求,基于产教融合,培养幼教行业所需的岗位技能型人才,是当前师范院校需要深思的问题。从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学现状进行深入挖掘,分析学前教育专业特点、师资情况及学生情况,总结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舞蹈创编”课程教学存在的诸多问题;从产教融合理念出发,探索基于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的开发,对基于产教融合的项目课程改革思路进行了梳理;探索出项目课程开发流程和步骤;开发出《幼儿舞蹈创编》的项目课程,提出在课程重构、教学方法、教师专业化发展、多元考核等方面的教学改革。

关键词:产教融合;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实践

随着职业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职业教育改革的热词多次出现在国家政策中,国务院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深化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改革,要求促進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因而高职院校专业课程结构的转变极为迫切。

职业教育的目标是走向人才与职业的有效结合,基于产教融合能让学生从学业能力到职业能力的顺利过渡,从而快速适应岗位需求,更好地对接产业升级。课程在人才的培养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课程开发是职业教育发展必不可少的环节。基于真实的工作任务、通过岗位定位明确“为什么学”、通过任务分析明确“学什么”、通过项目设计明确“怎么学”的项目课程开发与实践,在探索实现教育链与产业链实质性的深度融合方面发挥着重要且积极的作用。因此,探索产教融合背景下的项目课程开发与实践,是目前职业院校进行课程教学改革的当务之急,从而培养符合产教融合要求的学前教育专业高素质人才。

一、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舞蹈创编》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幼儿舞蹈创编》课程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在学前教育课程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位置。尽管近些年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使其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育教学的改革方面均有所改善,但幼儿舞蹈创编教育教学上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学生基础薄弱,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学前教育专业的生源多数来自普高,在入学就读之前接受过专业的舞蹈学习与训练的学生屈指可数,加之年龄大多在16-18岁之间,在舞蹈习得的过程中在可塑性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都亟待提高。舞蹈在软度及力量的基础训练中,均十分考验练习者的毅力与忍耐力,在这方面,学生都有较强的排斥心理,因而对舞蹈训练的热情度不高,在男生的舞蹈学习训练过程中更是困难重重,教学效果不理想。

(二)教学模式单一,专业实操性不强

在幼儿舞蹈创编的理论方面,教学模式仍然以传统的以教师讲授为中心的教授法,在幼儿舞蹈创编的实践环节,也基本是教师演示步骤,学生自主练习的形式。在教学内容上过于注重舞蹈的专业性而忽视了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性,在教学模式上教师示范,学生模仿,在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的岗位需求的舞蹈创编的专业与素养及实操能力的培养则十分欠缺。

(三)课程内容待完善,岗位对接不强

学生独立舞蹈创编的能力,由于基础较为薄弱,加之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在校学习周期短,《幼儿舞蹈创编》每周2节课的课时量,教学内容只能压缩,整体上来说难以达到对接岗位所需的创编能力,学生的舞蹈能力得不到更好的提高。

此外,高职院校舞蹈教师,多为舞蹈专业教师,均非学前教育专业,缺乏对学前教育专业的全面认识。课程内容与学前教育专业岗位需求之间缺乏深度融合,教学内容的压缩,致使大部分高职院校的舞蹈教师只能粗浅的讲授些舞蹈基础训练方法和简单律动,对于“幼儿舞蹈创编”而言,只能是浅薄的认识,而缺乏实操实践的运用,无法满足职业的岗位需求。

(四)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式需完善

调研显示,目前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舞蹈课程的评价主体多以教师为主,通过考试形式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但考试成绩并不能反映出其在幼儿舞蹈创编上的真实能力,尤其是对于实操性、岗位对接能力要求较高的学前教育专业。

在对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评价指标方面的调研中,就“所在高职院校是否与行业或企业共同建设专业课程评价标准”这一问题,调研结果显示,58%教师选择没有,在进行高职专业课程评价时,对学生在校习得知识能力的过分注重,忽略对岗位需求能力方面的评价,不利于高职院校培养的学生与专业面向岗位或行业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的产教融合。

二、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改革思路、开发流程和步骤

(一)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改革思路

以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能力为核心,重构幼儿舞蹈创编课程体系;开发与实践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改进幼儿舞蹈创编课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积极参与幼儿舞蹈创编及热爱幼教事业的兴趣,关注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舞蹈教师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注重创编的实训实践教学,提高幼教岗位实操水平;完善多元考核体系,侧重实践操作考核。

(二)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开发流程和步骤

通过文献查阅与调研,总结出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开发流程为:“幼教机构及幼儿园的市场需求调研——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岗位定位——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结构的搭建——幼儿舞蹈创编项目教学设计——幼儿舞蹈创编的教学资源开发”。

三、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教学实践

学前教育专业是面向幼儿的教育的专业,相关的职业岗位对学生的操作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都有比较高的要求。通过对续签教育专业教学现状的调研与结论分析来看,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一)以学前教育专业对接岗位能力需求为核心,重构课程内容,构建“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

将幼儿舞蹈创编课程内容进行打散重构,构建项目课程,以幼儿园或幼教机构真实案例为背景,将真实的工作任务前置融入到《幼儿舞蹈创编》的具体项目、模块和任务中,如,将幼儿园六一晚会的创编红色题材的幼儿群舞任务,前置在《幼儿舞蹈创编》的创编儿童剧的项目中,让学生的创编学习课堂教学任务、课后作业都是对接实际工作岗位的。基于产教融合的《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的教学内容与组织形式为项目教学、任务驱动,学生在项目中,通过掌握具体的一个个模块和任务,就能获得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岗位所需的舞蹈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创编能力和实际教学实操能力。并在项目教学、任务驱动下的小组合作探讨、创编实践中,获得与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如团队协作能力、沟通交通能力。

课程内容的构建,要随着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的产业转型升级及时地进行更新与调整,这将促进高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因而《幼儿舞蹈创编》项目课程中的项目任务和实训手册是动态变化的,一直处在实时更新的状态,它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幼教机构及幼儿园的发展动态,以及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的岗位需求的变化以及舞蹈教师所掌握的具体真实工作任务的变化而实施调整,进行同步更新。

(二)完善“幼儿舞蹈创编”的教育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创编兴趣。

为更好的激发学生幼儿舞蹈创编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岗位职业能力,在教育教学方法的使用上可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根据不同的教学项目内容,使用不同的教学方法,以达到一定的教育目的。例如,在幼儿舞蹈模拟教学的环节上,可采用行动导向、PPT汇报展示等教学方法来进行指导。在对项目创编的学生分组部分,采用分层教学法,结合学生层次不同,合理分组,面对协调能力较差、舞蹈基础薄弱的学生,重点是先鼓励她们做好幼儿舞蹈创编的基础项目创编幼儿律动;舞蹈资质较好、具备良好创编能力的学生,就指导她们进行较高级别的项目进行岗位实践项目的创编与教学。

在教育教学方法的选择上,要注重实训实践教学,提高岗位实操水平。例如,采用任务驱动法、小组协作法、岗位体验式教学法、小组讨论法、音视频引导教学法、录音分享、分析法、游戏体验教学法等等。例如,任务驱动为前提以小组为单位,协同协作进行任务创编,给予学生创编过程中的充分自主性,使学生在相互协作、充分沟通与讨论的过程中,获得团队的凝聚力与任务达成的成就感,从而激发其创编的积极性与热情。

(三)舞蹈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升学前教育专业素养。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双师型”教师,这就需要教师要进行专业化发展,尤其作为舞蹈教师,更要提升自身在学前教育专业方面的素养。在产教融合的背景下,积极参与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走进幼教机构与幼儿园进行教学锻炼。此外,基于产教融合的項目课程教学,采取聘请专业面向岗位的幼教专家主讲、校内舞蹈专业教师辅助的形式开展教学,因而,对舞蹈教师在项目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专业知识、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要求更高。舞蹈教师需要不断更新专业知识、行业动态,掌握扎实的舞蹈专业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素养基础,不断提升自身,往“双师型”教师方向发展,更好服务于项目课程的开展。

(四)侧重实践操作考核,完善多元考核体系。

构建基于产教融合的高职《幼儿舞蹈创编》课程考核体系,确定考核评价主体、考核方法和考核指标。

首先,在考核主体上要多元化。舞蹈教师是专业教师,因而在考核主体上的主要位置不变,将学前教育专业的课程专家加入考核主体的范畴,并将学前教育专业面向的行业岗位上的相关教师纳入考核主体,根据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学生表现,反映出的专业课程设置是否满足行业职业岗位的需求,对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进行客观的评价。

其次,在考核方法上要多元化。基于产教融合的高职学前教育专业幼儿舞蹈创编课程评价,为保证评价结果额客观公正及对课程的完善与提高提供可参考依据,将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学校内部评价与行业评价相结合是必然趋势。例如,引入行业专家的评价,能有效促进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职业性和社会的关联性,保障高职院校专业课程设置的实质。

最后,考核指标上要多角度。面向岗位能力实际需求,侧重实践操作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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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2021年度湖南省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基于产教融合的高职学前教育专业项目课程开发与实践研究”(编号:ZJGD2021168);2021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OBE视阈下高职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整合建设与实践研究”(编号:21B0918)。

产教融合下工商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高职产教融合就是指的将生产教学和理论教学进行结合和协调, 从而在培养学生理论知识的同时, 也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 达到一种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目的。产教融合模式的初衷就是为了以一种创新式的教学形式, 对高职院校教学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 使学生可以具备社会发展的实质性条件。一方面, 为院校提供了教学辅助, 促进院校育人质量的提升, 另一方面, 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应用型复合人才, 并且, 采用该模式对于企业而言, 也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是促进社会经济、企业效益提升的有效途径。

二、高职产教融合模式的意义

(一) 提高高职学生实践能力

在高职学生完成了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后, 可能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是空白的, 在这段时间里面, 产教融合模式就可以进行校企合作, 给学生提供足够的理论验证机会, 让学生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可以有更多可以验证的时机, 这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来说, 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在进行实践的时候, 学生可以静下心来, 全身心投入到实验过程当中, 对于和实验无法匹配的理论知识, 学生就可以及时的查阅资料, 重新整理再次进行实验。

(二) 推动教学的改革

高职院校的产教融合是一种比较新颖的教学思路, 在今后的发展中, 这可能也是一种未来的发展趋势, 其可以对高职院校教学做出一定的创新和改革。在产教融合模式的发展过程当中, 一旦在高校当中形成, 就势必会对院校的教学课程、安排等造成影响, 形成一定的调整和完善, 这样一来,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 就是一种无声且有形的推动。

(三) 推动经济的发展

高职产教融合模式从严格意义上来说, 就是对人才进行培养, 让学生在校期间养成可以适应时代发展的特征, 并同时具备顺应时代进步的条件, 这样的专业人才就是完全符合社会用人标准的。在校期间, 学生们通过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验证, 给大部分的企业发展制造稳定的人力支持, 从而将我国国产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价值进行一定的提升, 实现校企双方的共同进步共同获利。

三、高职产教融合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

(一) 制度有待完善

高职院校在实行产教融合模式之后, 最初只是看重该模式的发展趋势, 并没有在实质上下多大的功夫, 所以, 在正式应用之后, 在制度上还是比较缺乏的, 制度相对来说并不完善, 这也是高职院校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在产教融合模式的制度上, 缺乏具体的法律保护, 这样的话, 院校就不能准确完整的实施产教融合, 并且, 如果没有法律保障, 在院校和企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 也随时会面临法律问题。合作时候, 所涉及到的义务承担、权利、风险包括双方、利益都会产生矛盾, 这样一来, 合作过程就变得无凭无据, 产教融合模式的实施只能以失败告终。同时, 该问题还在教育方法上体现了出来, 高职院校在实施产教融合模式时压根就没有组织保障, 校企双方虽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节约了物力等资源, 甚至也可以在原基础上提升办事效率。然而, 一旦产生任何的冲突, 不管是利益冲突还是思想观念冲突, 都会直接导致校企合作的间隙, 如果得不到制度维持这段合作, 双方终会产生破碎, 对于企业还是院校都没有任何的好处。而制度在校企合作间就是起到了一个很好的约定、调节作用, 产教融合模式只有在健全制度的支持下才能顺利的实施。

(二) 高职院校自身不足

高职院校在实施产教融合模式之后, 对于该模式的认识不够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以及师资三方面。首先, 是院校的课程设置不完善, 这是最明显的一个问题, 高职院校内的专业有很多, 学生人数也比较多, 但这也正好使得院校在设置课程的时候无法做到一致完全。在设置课程的内容和结构的时候, 不同专业的课程结构大体上是一致的, 就算两个专业之间的区别很大, 但是在课程设置上, 除去必修课程, 就连一些专业课程都差不多, 这就使得课程设置没有针对性, 学生找不到专业课程的重点。不仅如此, 不少院校在给课程取名字的时候, 都会取一些很高大上的名字, 然而实质内涵却比较通俗, 内容不丰富、结构不科学等。这些都没有办法满足当代企业的需求, 一旦企业深入其中就会发觉教学实质内容很虚, 自然会放弃和院校的合作, 并且, 这样的课程会使得很多学生只懂理论, 而缺乏实战经验, 以至于最终的就业率极低。

其次, 在教学模式还缺乏创新, 较为陈旧, 院校是实行产教融合模式的过程中, 大多都比较关注学生的就业兴趣和爱好, 使得严重缺乏了行业特色, 教学质量也普遍不高, 很多学生会认为, 在院校内学习就是为了今后毕业好找工作, 一旦产生这种思想, 就会直接诱导学生完成今后的学习之旅, 从而使得学生本身并没有什么技术可言。另外, 高职院校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先进, 高校之所以称之为高校, 就应该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如果没有与时俱进的基础教学设备, 是没有办法传达给学生一种有用的思想的, 因此, 在未来的发展中, 还必须将这个问题进行解决。

最后, 是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产教融合的发展和进行, 教师要当中起到了直接的指导作用, 是除学生以外的第二重点对象, 要想得到企业的热情欢迎, 院校必须具有足够强大的师资力量, 而这也是当前院校比较缺乏的。

四、高职产教模式发展困境的解决策略

(一) 建设完善制度

首先, 高职院校应该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对校企合作做出有效的法律保障, 这是维持校企双方合作关系的有效方法。在制度的建设上, 需要涉及到高校和企业各自以及共同的权利任务, 比如, 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责任、利益、风险等, 如果有任何一方违背了制度, 就应该受到对应的惩罚。所以, 在制度中, 还要制定对应的赏罚体系, 这是对院校、企业的约束, 使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 在制度的构成上需要组织协调部门一同参与, 这样可以对产教融合模式的顺利举行做出适当的保护, 协调部门对制度的建立提出有指导性的建议或意见, 是校企合作期间的业务咨询组织。除此之外, 还要完善和建立国家级政策, 国家级政策可以起到一定的指导和支持意义, 可以对产教融合模式理念进行一定范围内的宣扬, 使得人们可以认可和接受产教融合, 促进其未来的发展。

(二) 优化相关课程

高校在对市场做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 还需将社会的未来就业趋势进行有机的结合, 对课程进行对应的优化, 从而保障学生是符合社会用人标准的。在满足市场需求和企业要求的基础上, 将课程逐渐转化得合理化、科学化、丰富化, 展开各种各样有利的互动, 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 增强师资力量

院校既可以实施校内教师培训, 也可以实施对外招聘, 还可以邀请企业内的一些优秀管理、技术人员进入学校, 为学生指导实践教学过程, 这样更能够让学生养成企业的工作习惯, 更加符合企业的用人条件。针对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 院校可以定期对教师实施培训, 弥补该问题, 这样有利于传授给学生更合理的理论道理。

四、结束语

高职产教融合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还在进一步的改善之中,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 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为我国培养出更多的优秀应用复合型人才。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我国对于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 高职院校作为人才培训专业基地, 在产教融合模式的发展上也遇到了相应的问题, 这些问题已成为了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和阻碍, 高校要想在今后的发展中获得更好的道路和趋势, 就必须采取措施改善这些困境和问题。本文就对高职产教融合模式发展困境进行分析, 先对高职产教融合模式的意义进行阐述, 再针对其面对的困境做出具体的描述, 最后提出解决的策略, 供参考。

关键词:高职产教,融合模式,发展困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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