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安全总结范文

2023-09-19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1篇

各城市公交、客运出租经营(委托)管理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的会议精神和市城市交通局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 (乌城交发(2008)142号)、“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客运行业春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通知” (乌城交发[2008]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首府城市客运环境管理工作,创建干净、整洁、环境优美的城市公共交通整体环境,针对目前乌鲁木齐市客运市场存在的营运车辆车容车貌不合格,企业自查自检工作不落实,客运出租经营者对所属从业人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极大的影响了乌鲁木齐市客运行业整体形象。因此,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客运环境,建立城市客运环境长效管理机制,为国内外来宾和广大市民的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以干净整洁的车容车貌、舒适优美的客运环境、安全优质的服务水平,为奥运会的召开争光添彩,根据《乌鲁木齐市公交企业线路特许经营考核办法》、《城市客运出租企业经营(委托)管理责任书》、《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企业经营(委托)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城市客运行业加强车容车貌管理的有关规定如下:

一、加强行业两级管理。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公交企业线路特许经营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市客运企业经营(委托)管理考核办法》,加强企业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的检查,切实做好营运车辆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自查自检及每月的例行检查工作。

二、加强出租汽车经营者对营运车辆服务设施、车容车貌自查自检的责任心,做好从业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与从业人员共同做好营运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

三、根据2008年《乌鲁木齐市公交企业线路特许经营考核办法》、《乌鲁木齐市客运出租企业经营(委托)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市客运统管办将对各公交企业、城市客运出租企业的车容车貌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城市客运公交企业特许经营线路月考核低于70分,客运出租企业车容车貌违章率超过在册车辆数2%,为考核不合格。对月考核不合格企业给予通报批评,通过客运网站曝光,接受全社会监督,并做如下处理:

1、月考核一次不合格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

2、一年内月考核二次不合格的,取消企业评优资格;不合格车辆,自查扣(整改)之日起,由企业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到客运统管办指定地点,进行每周一次的自查,稽查科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检查。

3、一年内月考核三次不合格的,公交企业特许经营线路,由客运统管办上报市城市交通局核减该线路经营期;客运出租企业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城市客运出租车从业人员,因营运车辆车容车貌不合格被依法查扣,责令整改的,当事人参加上岗学习;一年内被依法查扣两次的,责令整改,按章处罚,经营者(经营使用权人)与当事人共同参加上岗学习;一年内被依法查扣三次的,责令整改,媒体曝光,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依法给予从重处罚,经营者与从业人员重新参加上岗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营运。

乌鲁木齐市城市客运统管办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2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

交口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

根据《关于在道路运输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交道运安字[2011] 11号)文件要求,我站积极在全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制度落到实处。现将我站排查工作上报:

一、双池客运站(双池村):

1、客运站设施不完备:没有大门,护栏太低,无法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二、双池客运站(讲理村):

1、客运站前后门均无大门,且因建筑格局问题,地下室、楼层出口不能完全封闭管理。无法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定;

2、站内没有安全检查设备。无法严格履行“三品”检查规定;

3、站内无安全例检场地。无法按规定对进站车辆进行报班安全例行检查;

4、客运站院内,大门左侧现因双池地税局建筑施工,现场施工护栏不完备,行人可以随意出入,无法确保“三不进站”安全规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上述问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我站资金有限,无能力整改,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解决处理。

双池客运站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申请

交口县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所:

根据《关于在道路运输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交道运安字[2011] 11号)文件要求,经过我站积极在全站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职责制度落到实处。因我站资金有限,无能力整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希望上级部门能解决处理。

一、双池客运站(双池村):

1、客运站设施不完备:没有大门,护栏太低。需在车辆进出口安装两套直杆道闸,控制进出车辆;以及提高护栏,控制旅客随意进出车站。

二、双池客运站(讲理村):

1、客运站前后门均无大门,且因建筑格局问题,地下室、楼层出口不能完全封闭管理。无法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安全规定。需安装两套大门及两套直杆道闸,地下室、楼层出口需四套门。

2、站内没有安全检查设备。需配置整套安全检测设备以及50立方米的电子显示屏,向旅客提供乘车时刻及安全出行信息。

3、站内无安全例检场地。需及时修建检车台一处,确保车辆安全例检。

以上所述我站安全隐患问题,肯请局领导尽快协调办理,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特此申请

双池客运站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3篇

事故教训:应当深刻吸取

对全国近两年来特大交通事故分析表明,连个数据值得关注:70%左右的慝大道路事故与客运站有关,其中又有70%左右与客运站的安全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相当一部分客运站从业人员包括客运站负责人普遍认为:道路运输安全是客运公司的事,车主,驾驶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只要客运站本身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就行。同时认为客运站只是道路运输的辅助业,即使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自己最多只靠点儿边,不可能受追究或者多种的追究。其实,这种认识是片面的,也是有害的!就以下面两个事故案例来说明。

2003年因客运驾驶员不具备驾驶大客车的资格,超载,超速行驶,在梧州市藤县潭东镇万头场路段发生“6—17”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20人死亡,15人受伤,桂平市汽车客运站中心站副站长因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004年一辆由四川省通江县发往上海的客车,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于超载、超速行驶,临危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坠落落差7.5米的河床上,造成26人死亡、46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的“11-27”特大交通事故,通江县运管所副所长兼客运站站长因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并在没有清点该车实载人数的情况下,准许其发车出站,以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

安全职责:需要进一步明晰

从目前的情况看,客运站有三种设立模式,第一种是专门型,由运输企业自己设立,专为运输企业自己所属运输单位服务。第二种是综合型。由一家或多家运输企业等单位共同设立,为多家运输企业所属单位服务。第三种是社会型。由运输企业之外的经营者设立,与运输服务单位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对运输单位提供社会服务。虽然在第一种模式下,为确保安全检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安全检查的质量,部分运输企业往往将车辆安全检查工作明确由车队负责,但这只能是企业内部的安全职责分工,并不能完全减轻客运站的安全责任,因为问责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督促车队将上述安全工作管理到位。在第三种模式下,客运站有责任和义务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履行出战车辆的安全检查职责。在第二种模式下,除了按第三种模式履行对本单位运输车辆管理职责外,尤其要防止和克服重本企业运输车辆管理轻外单位车辆管理的状况。

当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客运站遵守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客运车辆出站情况逐车检查制度和危险品检查等规章制度并建立,完善各项

登记台帐。督促客运站检查旅客实际装载情况,从业人员配备情况,车辆技术状况,杜绝车辆超载出站和旅客携带危险化学品出站。督促一级客运站和日均旅客发送量超过5000人次的二级客运站,按规定配备危险化学品检查设备。

安全管理:任重而道远

目前,客运站除了对安全管理的内容存在争议外,对客运站安全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是工作措施不到位的根本原因。而对客运企业特别是对客运站事故查处的情况通报不够、查处不力,又加重了客运站从业人员包括不少负责人的存有侥幸心理,使安全管理工作发生错位和失位。从目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的情况看,即使始发站严重超载,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规定要求、驾驶员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等问题的,只要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下的特大交通事故,往往也认为事故主要是由车主利益驱动和驾驶员违章驾驶和不正确当操作造成的,与客运站的管

理行为没有必然的联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重、特大道路客运事故发生起数与真正追究客运站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起数比较,问责的确实并不多。这样就使得不少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责任没有落到实处。站场秩序比较混乱,危险品检查流于形式。客运站进出口管理不严,人车无序流动;危险品查堵不严格、形同虚设;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车辆出站情况逐车检查制度大多没有很好的执行;重收费,轻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客运站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缺少记载,有的缺少当事人的签名。更有甚者,个别安全检查人员为顾及车主和驾驶员的情面,规避责任,不仅对违规行为不加以坚决的制止,还将车辆旅客出站情况、危险品检查情况留给驾驶员自己填写等等。

客运站作为道路运输安全的初始环节,如果在此环节能杜绝超载,防止客运车辆带病和不具备的从业机驾人员上路,对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率,减少和防止重、特大客运事故的发生,显然是十分有益的。为此,一是要加强对道路运输包括道路运输辅助业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道路运输法》,使客运站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要加强对客运站承担不同事故责任下的经济赔偿问题的研究,从法律、经济、行政多方面入手,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意识。二是要加强对客运站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从业人员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要通过专家授课、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和安全技能考试、考查等形式,使客运企业的分管领导和客运站的负责人知晓客运站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文件。通过开展安全工作研讨、工作交流等形式,增进对政策法规条文的理解。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客运站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对客运站安全生产隐患的调查和处理。要完善客运车辆加班的审查审批制度、驾驶员的临时顶班制度和逐车检查制度,依据奖罚措施,严格考核兑现,不打和牌。对安全管理中工作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工作失职的,实行一次查实待岗制,一经查实,坚决予以重处,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因此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是要建立客运企业、客运站重、特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通过客运站和与客运站相关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发生原因的分析、解剖以及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教育,吸取其教训,增强客运企业、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4篇

承 诺 人:承诺时间:承诺人住址:

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

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客运经营活动,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本人向柳林乡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慎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三、保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状况良好,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确保安全运输。

四、保证营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等),并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五、不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组)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营运载客。

六、如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七、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

八、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以上承诺条款,本人已认真仔细阅读,将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如因违反上述承诺或未执行国家、省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管理规定,违法违规行车、驾驶,而导致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本人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相应的赔偿责任,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本人的驾驶证号,所经营的客运车辆(车牌号码),(行车证号 ),在此慎重承诺。

承诺驾驶员: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5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 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附则

客运安全总结范文第6篇

一、自1月19日至2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与春运同步的“春运客运市场专项大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客运、串线经营客运、违停上下客、倒客、甩客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加强驻站管理和对客运单位、客运从业人员、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案件。

二、联合扬中市物价局、扬中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在春运期间共同开展“规范经营、诚信服务、安全行车”主题活动。活动以“培养出租车司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倡导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精神,打造公平竞争、规范经营的出租汽车行业新形象,从而提升城市形象,创建文明和谐城市”为目标,活动结束后,对春运期间涌现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三、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办理。为畅通群众言路,钝化社会矛盾,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对外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承诺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受理、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春运期间通过一般程序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共23起,除两起无证黑车,因没有具体违法事

实和线索导致无法查处外,已按时办结并答复。

四、坚持节日值班,加强路面监管。我们结合春运客运市场专项大检查,将日常路面执法人员分为固定检查组和流动检查组,全方位加强路面监督检查。此外,在2月2日至8日放假期间,由运管处各科所轮流,每天安排3个组进行路面监管,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和投诉举报案件,确保了节日期间我市道路客运市场的稳定,为群众出行提供了良好的运输环境。春运以来,对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考核记分55起,责令停运整改3辆次,进入一般程序对出租客运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2起;对客运班车予以记分和处罚3起;共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行政案件10件,其中不按规定站点停靠2件,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3件,不按公布的班次行驶1件,未经许可从事客运经营1件,通过一批行政案件的查处,教育、纠正、处罚了违法行为人,有力地维护了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井然,没有发生旅客滞留和安全责任事故,出租客运市场在春运期间有了明显规范,宰客、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漫天要价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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