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

2023-12-02

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1篇

1.假冒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正规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声称可以帮助未达线者取得本校录取名额,收取一定的好处费。

2.故意混淆教育形式进行诈骗。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文凭教育混同普通高等教育,结果家长出钱后,得到的不是普通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

3.声称可以低分高录进行诈骗。招生骗子自称是高校领导或者是省招办领导的熟人,自称可以把低层次分数的考生提到高一层次院校录取,从而骗取钱财。

4.编造所谓“内部指标”的谎言进行诈骗。招生骗子伪造文件以及高校公章,声称手中拥有高校招生“内部指标”、“机动指标”,考生想上大学,需要花钱通过“内部指标”录取。

5.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一些招生骗子自称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标,花钱就可以上大学,还有的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家长。

6.非正当搜集录取信息,从而骗取钱财。有些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生信息,将考生原本正常的投档以及录取,说成是通过花钱打通关系办成的,以此牟利。

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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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3篇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类型及学习形式

(一)招生类型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类型有三种:

1、专科起点升本科;

2、高中起点升本科;

3、高中起点升专科。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相应的招生类型。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等学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

1、脱产;

2、业余;

3、函授。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选报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及以上)证书的人员。我省普通、成人高校2015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2015年春季毕业生证明》报考专升本,但入学时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是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免试入学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四)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条件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4年我省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5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10日—9月14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1)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http://)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成人高考报名网页(http://crbm.ahzsks.cn),进入网上报名界面,认真阅读2014年有关招生文件,了解报考政策规定、院校招生计划和其他有关注意事项。(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专业等志愿信息。网报时,考生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报名一次,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为遏止成考的招生“黑中介”,今年网报继续实行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唯一性的设置,即考生网报时,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不得重复,若出现重复系统将不予通过,并要求重新填报。因此考生须认真填写“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栏,以确保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和通信联系。(3)选择考试地点、报名确认点和确认时间(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4)核对输入的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将系统给出的网上预报名号记录下来,并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5)网上缴费。今年成人高考继续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后,通过网上银行支付、银行网点柜台支付等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网页对考生报名信息做出已缴费标记;网页有时不能实时显示缴费成功,这是因为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的数据交换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只要确认自己银行账户上报名费已支付即可,不必再尝试重新操作,以免造成重复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时应注意网页给出的提示,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操作,遇有不清楚之处可拨打服务银行咨询电话。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属国考之一,其报考程序、时间等规定向社会公布后是非常严肃的。为维护成人高考报名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网上发布的相关文件,知晓并遵守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真实、诚信填写报名信息,然后才能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应对自己的承诺负责。考生输入报名信息提交并网上缴费,即表示报名成功,但还须按网上报名要求由考生本人进一步完备现场信息确认手续。考生缴费后原则上不退费,由于银行或报名系统出现错误除外。对考生多交费、重复交费、因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经核实后予以退费;但考生异地重复报名、填写虚假信息、不按要求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等不予退费。

2、现场确认及交验材料(1)考生按网上报名选择的时间、地点前往报名确认点,凭预报名号对网上报名输入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报考院校、专业等信息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前必须已经网上缴费(含柜台缴费),否则不予确认。(2)交验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现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5年春季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证明》。③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须保证自己网上报名所填身份证号的真实、准确;符合其它照顾条件的考生需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以及《安徽省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空白表可从网上下载)。④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电子摄像。(4)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专升本考生还须签订《有效文凭保证书》。(5)核对《报名信息校对表》,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交确认点存档。(6)考生只能确认一次,不能重复确认;如考生异地重复确认,系统将只认定最后一次为有效确认,之前确认均为无效。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报名费用不退。

四、报名费用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从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五、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志愿要符合学校(专业)的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考生在选择院校、专业时,对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务必了解清楚,以免误报。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在本科志愿栏填报考试科目组相同的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其他院校服从志愿;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可按本科和专科两个批次分别填报两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和其他院校服从志愿,也可只填报本科或专科志愿,但文、理、艺、体类专业不得兼报。现场确认前,考生可对所报志愿进行修改;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考生填报的专业科类应一致(即考试科目一致),不一致时,以第一批次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四)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课加试。专升本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10月25日10月26日9:00—11:00语 文外 语14:30—16:30数学(文科)史地(高起本文科)数学(理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10月25日10月26日9:00—11:30政 治大学语文艺术概论高等数学

(一)高等数学

(二)民 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医学综合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考其中一门14:30—17:00外 语

考试科目:

高中起点升本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

文科: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科:语文、数学(理)、外语。 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照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

(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七、录取及投档照顾政策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50分)。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0分)。

4、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20分)。

5、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分)。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20分)。

10、年满25周岁(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人员(20分)。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1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加分不得累计。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照顾加分)在报名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照顾加分考生登记表等,逾期不再办理。

八、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此,要求每位考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签订《有效毕业文凭保证书》。

九、考生守则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每科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并于每科考试前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

3、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4、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该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在试卷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含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部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它考生合法权宜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生在数学科考试中,可以使用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附带计算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4篇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 信息化在教育招生考试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传统的处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的数据, 下载数据成功后, 还是采用Visual Foxpro对数据进行处理, 费时费力且容易出错, 制约着高等职业教育考试信息化的发展。

面对不断变化发展的现代招生考试工作, 要求我们在软硬件上都要均衡发展, 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都开发了适合本省使用的高职招生考试服务系统[1], 为了实现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信息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方便考生报考、院校管理和招生考试部门实时掌握各个环节, 开发了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服务平台。

二、平台设计与实现

(一) 平台体系结构

在平台开发过程中, 以开源的LAPP (Linux+Apache+PostGreSQL+PHP) 为技术基础, 基于HTTP协议的Web应用程序, 采用B/S三层开发结构, 其中包括表示层 (UI) 、业务逻辑层 (BLL) 和数据访问层 (DAL) , 易于项目的修改、维护、扩展和代码的重用, 如图1所示。

(二) 系统开发环境和开发工具

基于使用平台的用户的特点和安全性考虑, 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服务平台采用UML作为建模语言来获取需求和模型, 从而完成平台的整体架构。使用Ajax这种跨平台跨浏览器的技术创建更快且交互性更强的Web应用程序。在系统开发平台和后台数据库的选择上, 使用开源的LAPP (Linux+Apache+PostGreSQL+PHP) 来完成平台的开发。

(三) 平台各模块功能

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服务平台共有三个子系统:考试院端、院校端、考生端, 如图2所示。

三、平台的技术实现

(一) 图片验证码技术

在登录平台时, 为了提高平台的安全性, 屏蔽机器请求, 避免用户“灌水”等行为, 经常需要用到图片验证码, 将字符扭曲变形最终生成相应的用于验证的图片, 输入各种各样的验证码。一般服务端业务, 写请求产生的消耗要远远大于读请求, 对于能产生大量写请求的情况, 我们都应当予以干预。通常情况下, 验证码是图片中的一个字符串 (数字或英文字母) , 用户需要识别其中的信息, 才能正常登录。图片验证码的设计思路是在页面中创建一个表单, 用于输入用户登录信息和验证码, 使用PHP提供的图像技术生成验证码, 利用Session技术验证用户提交的验证码, 将用户输入与保存在服务端的验证内容进行对比, 假如提交的字符串与服务器Session保存的字符串不一致, 则提交的内容无效。

PHP生成图片验证码如下:

$glbVerifySeed="1234567890ABCDEFG H";//一串随机数字和符号

If ($_SESSION[“str”]) !=$pageRandCode) //用户识别图片验证码并输入后, 比较用户提交的字符串和服务器Session保存字符串是否一致, 如果一致, 则登陆成功 (见图3) 。

图3平台主页及图片验证码显示图

(二) 多语言支持

新疆正在大力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 考虑到平台的扩展和通用, 系统支持多语言, 数据库管理系统PostGreSQL、WEB服务器、网页页面的字符集均设置UTF-8, 可以正确的显示和存储多语言。

四、结束语

新疆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服务平台充分考虑到多部门协同, 多级管理, 满足招生考试工作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能够快速响应相关政策变动。

通过平台的建设, 形成更为安全、高效、规范的报名考试管理运行机制。从而更好的维护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为促进教育考试的公平、人才选拔和信息化建设建设提供支持保障。

在使用平台以来, 不仅仅在高职招生工作方式简单改变, 而且涉及到管理思想, 管理方式的真正变革。在运行以来, 我们发现PostgreSQL数据库不支持少数生僻汉字, 在日后研究中, 我们要认真研究它的字符集。

摘要:为实现新疆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 构建更为安全、高效、规范的报名考试管理运行机制, 开发了基于PHP、Apache、Tomcat、PostGresql环境下的招生考试服务系统。本文介绍了Linux系统下以B/S三层开发结构为基础, 对平台的设计、实现、系统各功能模块和开发过程中所用的相关技术进行了深入的讲解, 该平台较好的完成了新疆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的信息化管理。

关键词:招生考试,信息系统,PHP,Apache,Tomcat、PostGreSQL

参考文献

[1] 崔军, 祁志民.高考报名数据处理系统[J].电脑开发与应用, 2002 (12) .

[2] 王业, 杨琴, 王亮亮.一种多语言网站解决方案[J].计算机系统应用, 2014 (7) .

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5篇

昨天是2014年江苏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的第一天,今年我省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24时止,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7日17时止。

6月7-9日全国普通高考(含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6月15日香港单独招生高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报名考生信息;6月25日通知高考成绩、公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以及各批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月27日至7月2日考生网上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其中,提前录取批次艺术类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6月

27、28日填报,6月29日前确认。

河北招生教育考试院范文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支撑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结合西藏实际,现就我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出发点,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实现我区教育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于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的倾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为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更多机会。

2.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以考分为依据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与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的个性特长。增强普通高等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使一批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符合西藏实际。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西藏教育发展水平和教学质量现状出发,既要考虑与全国同步实施,又要兼顾西藏的实际情况;既要有利于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人才,又要有利于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我区教育现代化,逐步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的渠道。

5.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积极稳妥、循序渐进,为我区未来进一步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筑牢基础、拓展空间。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做好各项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

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及基本能力建设。

2016年至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探索建立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2018年全面启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到2021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西藏特点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市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难题。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以学区为单位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直升初中,入学后计算机随机编班。严禁将社会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的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2.改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式。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现行中考招生制度,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同时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制定相关操作办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3.落实高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确保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落实到位。自治区所属高校继续实施面向区内艰苦偏远地区和行业需求的专项定向招生计划。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探索建立九年一贯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办法,把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随教随考随清。研究制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地记录学生成长。2018年启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方式分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发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均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随教随考随清。探索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方案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3.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4.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从2021年起,西藏自治区统一高考科目为: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科目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可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三)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构成。2021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科目成绩构成,作为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的分值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区外借读的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等级性考试须参加自治区的考试。等级性考试等第成绩转换方式另行规定。

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4.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考生总成绩和录取分数线公布后填报志愿。积极探索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从2017年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普通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四)完善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相关的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总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普通高等学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五)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

建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专科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

1.2016年起,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文化基础考试内容为中职文化基础课程科目,自治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文化基础考试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按职业特点分类,自治区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高职院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类别实行“学校+专业”平行志愿投档。

2.2018年起,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职业适应性测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学生也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六)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

高考加分要按照“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加分项目,科学合理地体现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引导每一个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严格制定加分项目设立程序,严格控制加分分值,从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和各类竞赛的加分项目。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退役军人等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建立涉及加分的每个工作环节的制度规范,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加分资格造假现象。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健全责任追究,实行倒查追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根据改革需要加大条件保障力度,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明确普通高等学校与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权责关系,在发挥高校招生评价选拔主体作用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引导高校健全自律机制。健全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管理统一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的科学化水平。

(二)保障考试招生公平公开公正。完善考试安全保密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健全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落实考试招生信息公开责任制,及时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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