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

2023-12-31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1篇

1、流动性好。货币市场基金专门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组合对象,货币市场工具短期性、高流动性的特点使得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以随时退出,因此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非常好的流动性。货币市场基金一般为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以随时投资随时变现。在利率上升的环境中,投资于商业银行储蓄的资金将会失去提高收益的机会,而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则可以享受到收益率的提升。

2、收益稳定。货币市场工具的特点使得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不像股票市场基金和债券基金那样波动性很大。而且由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流动性好,交易价差小,所以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资本利得一般比较小,但是收益却相对稳定。因此货币市场基金非常适合那些风险偏好较小、流动性偏好较大的小额投资者和有现金管理需求的机构投资者。

3、投资者多元化。由于免税和高流动性,相当一部分的机构和个人都将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性资产的避风港,只要有暂时富裕出的资金,便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特别是一些非金融性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有着较多的财务资金头寸。在不影响其生产周转的前提下为了能够使资金获得理想的收益,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是非常好的选择。

4、风险较小。货币市场基金“资金批发”业务的本质使得其可以通过构建组合的方式,使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在流动性上得到互补。这意味着原本风险就很低的货币市场工具在经过组合之后形成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将降到更低的水平。

5、收益率高于银行存款。从投资者的角度看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的灵活性类似于银行存款,在忽略一些技术性细节之后,将货币市场基金视为是一类特殊“影子银行”也并不过分。正是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效益,以机构投资者的地位争取到更优惠的市场价格、获取更高的收益,因此其收益率一般情况下会高于商业银行存款。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2篇

在互联网与金融业交叉融合等大环境下,货币市场基金(MMF)的设计更科学、交易更便捷、功能更完善,迎来了新一轮快速发展期。2013年四季报显示,中国共有MMF产品153只,资产净值8832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30%。其中“余额宝”一只产品在成立的8个月内规模激增至4000亿元,约占中国MMF总规模的40%。

参照美国货币市场基金规模最大时约占存款总量十分之一估算,中国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可达10万亿元。但其仍存在孕育成长与创新的空间,企业现金管理需求是未来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分食的另一块巨大奶酪。目前中国企业闲置资金主要投向协议存款、理财产品等,这些产品收益高于活期存款,但流动性相对欠缺。专业的企业现金管理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已有基金公司推出“企业版余额宝”产品,未来满足不同细分需求的企业MMF产品将有望进入快速发展期。一旦企业存款转化为MMF形成趋势,将对银行负债端造成更深远影响。一般认为,银行存款中“存贷挂钩”的长期企业存款比居民存款更为稳定、不易流失,构成了银行存款的“护城河”。如果未来大规模转为MMF,银行存款规模、结构等将产生较大变化。此外,与中国现有的主流MMF相比,美国的MMF还具有签发支票、转账付款等支付功能,中国MMF未来仍有创新空间。

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动下,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正在形成“小额先行、加速推进”的独特市场化路径。目前中国已推出的大额可转让存单仅限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个人和企业大额存款并未实现利率市场化,而MMF快速发展率先实现了小额资金的利率市场化。中国规模最大的MMF“余额宝”人均持有金额仅4307元,显示目前中国的MMF是典型的小额活期储蓄替代品。

此外,目前中国监管部门整体上对互联网金融有更为开放、包容的态度,以及来自银行积极主动地应对都将进一步加速利率市场化。因此,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货币市场基金发挥着存款的“平行线产品”竞争作用。

中国货币市场基金虽然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但风险也不可忽视。基金管理人应高度重视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MMF多用于日常现金管理,或作为不同投资品种转换期间的临时资金存放,常被投资者视为安全产品而忽视风险。当同业市场出现波动,机构投资者往往第一时间赎回MMF,或在不同MMF产品间套利,造成“踩踏”。MMF管理人面临更高的投资者申赎带来的风险,对流动性管理水平也有更高的要求。金融危机暴露出流动性风险和利率、信用等其他风险间的密切联系,应注意控制期限错配敞口,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流动性缺口。

静态流动性监管指标“存贷比”面临考验。在MMF快速扩张的背景下,储蓄存款变身同业存款,“存贷比”达标正在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银行无论放任“存款搬家”,还是将存款引入合作的MMF,都面临来自存贷比指标的压力。如果继续固守该指标,将进一步推动银行扭曲的监管套利行为。建议逐步引入更为动态的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全面流动性评估(CLAR)取代这一静态指标。

未来满足不同细分需求的企业货币市场基金产品有望进入快速发展期,货币市场基金的支付功能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3篇

我国基金从诞生至今,已有5年时间,目前基金发展已经进入了关键时刻——产品比较单一、销售渠道正在制约基金市场的发展。我认为,要想突破基金发展的桎梏,创新势在必行。如果货币市场基金能在近期有所突破的话,基金业会有大的发展。从美国的基金发展历程看,可以说,货币市场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挽救和推动了其整个基金产业。

我国5年的基金发展历程浓缩了美国30年的基金业历史。以美国的经验看,货币市场基金应该是基金下一步的发展方向。

认识货币市场基金

所谓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MMF),是指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的基金。投资对象主要包括:短期国债、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回购协议、银行承兑汇票等货币市场工具。

1971年,华尔街两名证券商正式创立了货币市场基金。美国创建货币市场基金的最初动因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Q条例”废除后产生的利率歧视。“Q条例”的核心思想是以低利率促使经济扩张。

20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经济处于低谷,形成滞胀现象。由于“Q条例”关于商业银行的存款利率不得超过5.25%~5.5%的规定,使得公众对存款越来越没有兴趣。而在1970年,美国国会取消了“Q条例”中关于10万美元以上存款利率最高限额的规定。这就造成了对存款小户的利率歧视。于是,货币市场基金应运而生——将小户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大户的姿态出现在金融市场上。

货币市场基金诞生后,对美国基金市场产生了重要意义。1981年、1982年,在美国的基金市场上,货币基金占基金市场70%左右的份额,最高曾达到73%。可以说,是货币基金挽救了整个美国的基金市场。从美国货币基金发展的历程来看,经济陷入滞胀是货币市场基金最初大受欢迎的重要原因。因为在经济前景不明的情况下,人们更钟情于安全、稳定的投资方式。

与基金业的其它产品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以下特点:

(1)、开放式基金的形式。这是为了满足投资者随时提现的需;

(2)、较高的流动性。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几乎接近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其买卖形式与便利度与银行存款也十分接近;

(3)、较高的安全性。尽管货币市场基金不对投资人承诺本金安全,但其安全性并不输于银行存款;

(4)、收益较稳定。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比较稳定;

(5)、收益率比银行存款高。它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规模效益,用汇集而来的数以亿计的资金进行金融“批发”业务,以争取到较优惠的价格,从而获得较高的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所筹集的资金不作为存款对待,可以不必缴纳法定存款保证金,因此避免了将一部分资金存入央行带来的机会成本;它还通过选择免税投资品种提高收益;

(6)、与商业银行联系紧密;

(7)、交易不收手续费,管理费也较低。

条件已成熟

目前,我国的监管层与学术界对推出货币市场基金有两种观点:有人认为时机已然成熟,可以推出货币市场基金;也有人认为,货币市场基金出台的时机尚未到。而我认为,推出货币市场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了。

持不成熟观点的人举出的主要论据是:我国内地货币市场的规模太小、货币市场工具种类不多。

其实,我国内地目前货币市场的规模已经较大,这为货币市场基金运做提供了一个基本可行的市场环境。近几年,我国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都比较大,1999年、2000年、2001年的发行额分别为3996亿元、6474亿元、7473亿元。随着国债发行数量的增加,国债回购的品种和数量肯定也会进一步增加。另外,货币基金的推出会加快商业票据流通进程,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的推出进程也会加速。因此,我国内地货币市场工具存量规模和品种的前景是乐观的。当初台湾推出准货币市场基金的时候,其整个货币市场的规模与内地相比要小得多,货币市场工具也不比内地多。

货币市场基金最重要的功能是推动货币市场的发展。就这个层面而言,也不能一直等下去了。如果没有货币市场基金这个工具,企业和个人便都不能进入货币市场。只有让货币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更多货币工具也才可以创建出来,货币市场才能有成熟的发展。

此外,当政府进行国债回购操作时,如果没有货币市场基金,很可能出现国家卖国债,却没人接买的情况。而有了货币市场基金,这种情况通常不会出现。

目前,我国货币市场之所以发展比较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缺乏货币市场基金这一推动力。

操作须慎重

目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条例》。我认为,监管层在这个条例中应着力澄清一些重要的操作规则。

● 一个非常需要澄清的规则是:货币市场基金应该归于M1、M2,还是M3?

美国是将货币市场基金算到M2里,因为美国个人是可以开支票的。而法国将它放到M3。尽管这对货币市场基金本身的运作并不重要,但对整个国家的货币政策运作而言,非常重要。如果分类不当,它将对货币政策运行机制的有效性产生影响。

我国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如果规定投资者在银行设立的专项账户不能开支票、不能贷款的话,我预计,我国将会把货币市场基金归入M3。

● 发展货币市场基金一定不能将商业银行排除在外。

无论是现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还是信托公司,都不能有自己包打天下的想法。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收益率、流动性非常接近银行存款,设立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势必会担心存款可能被拉走一大部分。如果相关政策再将商业银行排斥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之外,肯定会影响货币市场基金的设立与发展。

我认为,监管层非但不能将商业银行排斥于货币市场基金之外,还要将它们视为主要参与者,打消它们的疑虑。目前,商业银行是我国货币市场的主要运作者,同业拆借、短期国债、票据等业务都是商业银行在做。在未来的货币市场基金市场中,商业银行除了做基金托管人外,它们还可以成立货币市场基金部门,自己做基金管理人。由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运作仍限定在货币市场里,因此,银行做基金管理人与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原则也并不冲突。相反,商业银行由于熟悉货币市场业务,又有相关的专业人才储备,在货币市场基金的操作上,具有明显的优势。

● 监管层还应指定货币市场基金不得同时投资于证券市场。

之所以要明确做出这样的禁止性规定,主要有几个目的:

第一、如果货币市场基金能同时进入证券市场,证券市场跟货币市场能互相投资,那么对于我国资金的整个流向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因为货币市场基金比较接近存款,很多投资者就是冲着这个特性才进行投资的。如果允许基金管理者将部分投资投向证券市场,不但投资风险高,还会使得货币市场的资金向证券市场大规模转移。

第二,如果允许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作为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主体——商业银行,由于受分业经营的限制,就无法涉足这一市场。

第三,减小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杜绝违规经营活动出现。

对现金流活动季节性较大的企业而言,货币市场基金是比存款更好的短期投资工具。但如果相关政策将企业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金归为基金投资,那么很多企业将无法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一般而言,国外都将此视为银行存款。因此,相关部门要制订出配套政策,以方便企业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促进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

今年,我国的资本市场正面临着保险资金和社保基金入市。未来,将会有大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势必要发展货币基金,并使其在基金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4篇

10月17日,上个星期一,中国内地的股票市场上B股出现了暴跌,最大跌幅达到7%。这种下跌连累了A股,A股指数也跟着出现下跌,结束了连续7个交易日的上涨。这有点像一个公共场合忽然有人拼命地跑,其他一些不知道怎么回事的人也会跟着跑。

10月17日当天,截至收盘B股下跌了6.15%。这种莫名其妙的“闪跌”事后让投资者颇费猜想,怎么回事啊?

证券分析师的主流分析是,人民币跌了,所以B股也跟着下跌。

也许很多公司人还不知道B股是怎么回事,在这大致说一下。

B股是国内上市公司用来融港币和美元的内地证券市场。这是在中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监管层担心中国的人民币不能完全满足企业上市的融资需求,而且那时候外汇还很珍贵,所以才有了这种设置。

但是事情的发展和大多数人以为的正好相反。在证券市场的融资中人民币占了绝大多数,而美元和港币融资却非常有限(当然,这里有个原因:中国实行外汇管制)。到现在,A股市场的规模大约是B股市场规模的300倍。创立之初B股的投资者主要是在内地的境外投资者(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的投资者)。到后来,由于B股的流动性实在不像样,所以监管层也允许内地投资者投资B股市场。

而现在B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都是内地公司,有一些公司还是既在A股上市又在B股上市的。它们的资产是用美元或者港币计算的人民币资产(因为香港施行联系汇率制度,港币基本以固定汇率和美元挂钩,所以用港币计价类同于用美元计价)。也正是因为这种设计,人民币资产的美元标价会下降。

但这是真的吗?这种人民币贬值导致B股下跌的结论一个站不住脚的地方是,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人民币下跌预期最强烈的时候,B股并没有出现脱离整个市场走势的下跌,反而现在为什么会暴跌。

其实从2005年汇率改革以来,B股的走势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相关性一直很微弱,更强的相关性来自于同公司A股每股价格的市场定价(既在A股上市又在B股上市的公司,它们的A、B股每股都是同股同权的),或者类比同类公司在A股的定价。简单地说,A股上涨B股就涨。

而且,由于B股的流动性和参与者远不如A股活跃,按实际价格来说,B股的估值只是A股的50%左右。人民币贬值并不会让整个B股市场抛股票。B股市场的投资者没那么敏感。

如果非要为B股此次的暴跌找原因,倒是有两条政策性因素的可能性更大。一条是今年10月14日正式生效的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的规定可能导致货币基金出现整体收益率下降。美元投资者会因此更愿意购买流动性高的美国国债作为现金管理的工具。这会使全球美元投资的风险偏好有所降低。另外一条政策是,中国有关部门将针对在中国内地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的财产税务情况向其身份所在地做通报,预期这一措施将在明年年初执行。这个政策很可能引起涉及人群的财产形式的变动。而这些人和B股的投资者有很大一部分是重合的。

当然一个市场下跌还有咱们前边所说的“跟着跑的人”所造成的心理变化。不过不管哪种,都不值得投资者恐慌。

在B股价格下跌的情况下,人们更应该选择在B股上市并且质地良好的公司,它们的售价的确很便宜。这种投资有可能从两方面受益,一是A股B股合流。投资者可以B股的价格享受到A股的估值水平(这有点类似于国内的拆迁)。另外,在美元贬值的情况下,中国内地投资者无处存放的美元有可能更多地流入B股,从而提高B股投资的吸引力。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的支付手段,正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同纸币、支票相比,电子货币有简化异地支付手续、节省流量费用等特点,因此,经推出便受到广泛的欢迎。但由于网络安全和隐私等问题的存在,电子货币在给金融业带来效率和机遇的同时其自身也存在一系列的隐患。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从而使电子货币又更好的发展前景已经成为相关行业所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电子货币;法律问题;对策

文献标识码:A

1 货币的演进

货币是一种支付手段,整个支付工具体系发展到今天一共经历了四个阶段。首先,前货币阶段,这一阶段货币的表现形态是物品,即以物换物和用黄金或其他有价值的物品交换货物。在这个阶段,严格意义上的货币还没有出现,调整货币的法律是原始社会的习惯和交换规则。其次,物权货币阶段,即铸币和纸币阶段,从这个阶段开始货币才真正产生。调整这一时期货币的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调整物权的法律,货币转移的规则遵循物的所有权转移的规则。再次,债权货币阶段,在这个阶段货币最初表现为票据,然后出现了信用卡,继而出现了被人们称为塑料货币的支付工具,主要指自动柜员机和销售终端卡。票据的出现使无现金交易成为可能。电子货币是货币支付手段发展的第四个阶段,也被称为存储货币,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储值卡、乔能卡等,以及各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形态。大多数电子货币是以实体货币为基础存在的,具备价值尺度和价值保存职能,而且电子货币和实体货币之间是以11的比率交换这一前提条件而成立的,作为支付手段,大多数电子货币不能脱离现金或者存款,是用电子化的方法传递或者转移,用来清偿债权债务从而实现结算。

对于电子货币,学界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对电子货币产品进行不同的描述和分类。一般认为,电子货币是由消费者占有,存储在一定的电子装置之中,代表一定的货币价值,具有“储值”或“预付价值”功能的产品。电子货币是一种虚拟的信息货币,是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出现的一种无形货币,它实质上是一种观念化的货币信息,是包含有用户的身份、金额、适用范围等特殊内容的货币。

2 电子货币带来的法律问题

电子货币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中心,它的推广和应用直接影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也为网络商务的拓展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空间。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相关立法的滞后也导致电子货币应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相关案件涉及侵权、知识产权等多个法律部门,因此,电子货币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

安全问题: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焦点问题,是银行和用户普遍关注的重点。电子货币将传统上比较封闭的纸币交易、支付方式转变成现在比较开放的充满风险的网络环境中,在这种情况下,安全隐患也就越来越突出。同时,电子货币的坚定性、认可度、完整性方面的安全隐患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安全问题可能发生在消费者、销售者和发行者中的任何一方。不法者可能盗用电子货币的设备进入系统内部更改数据或者产品的软件功能,这类行为大多为利益驱使,但也可能为了攻击系统本身,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随时随处可能发生。

税收问题:许多交易在国际互联网上传递,税务机关很难确定其内容,税款流失会随着互联网在交易中运用的扩大而增大。目前,一些外资企业进口软件,不是通过海关而是通过互联网,整个过程不使用任何有形介质,这些具有高市场价值的软件商品并没有依法缴纳应缴纳的税款。并且,采用电子商务的经营方式,其具有隐蔽性的特点, 电子货币采取的方法,交易者不见面,交易地点不固定,交易双方没有固定的场所和仓库,使得税务稽查无从下手,既不能采取按帐查收的办法,也不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收税就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

隐私问题:电子货币的取得和应用必须向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用户信息,在这个过程中,用户的隐私就存在被泄露的危险性,电子货币的特殊性,使电子货币产生了泄漏消费者隐私的隐患。在电子货币适用设备上进行交易的过程中,有关消费者的财产、信用度和消费情况等有关信息都有被泄漏的危险。并且,随着电子货币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这种危险性就会越高,人们的不安全感觉就会越严重。用户的储蓄和财产信息的散布也使得相关犯罪日益增加。

拥塞问题:电子货币的交易和应用需要互联网的支持,互联网作为新的媒介,有其自身的优势,但因此也导致了它一些特有的问题,比如内容庞杂,良莠难控,交易管理不系统造成的网络堵塞。再者一些黑客利用网络系统的漏洞,肆意攻击互联网,造成大规模的网络拥塞,给电子货币的交易带来困难。

监控中的问题:第一,电子货币影响中央银行的收入和货币政策。央行是唯一发行纸币的机构,纸币的发行是央行的垄断职权,一般来说,央行从纸币的发行中获得收入。电子货币的发行和流通引起货币流通速度的加快和纸币需要量的减少,从而减少央行发行纸币的数量,因而影响中央银行的收入。货币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维持适度的货币供应,不能使货币过多或者不足造成重大的经济波动,从而维护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但电子货币往往会对货币供给总量产生影响,也就影响了国家的货币政策。第二,电子货币的不正当适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电子货币技术进行高科技犯罪,比如黑市交易、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对此,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源进行严格的控制。不法分子利用电子货币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犯罪活动,增加了预防和遏制的难度。第三,电子货币的跨国问题。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网上传输电子信息已突破国与国的界限。电子货币的发展为其使用者跨越国界利用外国经营者提供的结算服务创造更多的机会。对于无国界的电子商务应用来说,电子货币还在法律、外汇汇率、货币供应和金融危机等方面存在大量潜在的问题,在法律范围内还很难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3 解决电子货币法律问题的相关对策

电子货币发展和普及的趋势不可阻挡,那么电子货币的立法应当与其发展速度同步,相关部门也应采取必要措施为电子货币的发展提供一个稳定安全的外部环境,同时加强对电子货币的监管力度。

第一,化解安全风险。对电子货币交易的设备进行评估,这是解决安全问题的一个必要前提。可以在网络上建立具有保护功能、检测手段、攻击反应和事故恢复能力的比较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再者就是要加强对电子货币支付系统设备的管理,电子货币支付系统设备的选择要具有标准化、科管理性等原则,保证电子货币的交易不会在硬件设备上出现比较大的问题。

第二, 依法保护隐私权。首先,明确交易管理者的义务,这里主要指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的机构如司法机关外,发行者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透露有关使用者的信息。其次,应当规定消费者隐私权受到侵害时的一些补救措施。再次,应该规定消费者隐私权受到侵害时,管理者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最后,还要明确非管理者的直接责任在致使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的解决办法。

第三,完善监控制度。电子商务以及电子货币的出现促使银行业扩展它们传统的存款贷款市场,开发新领域,向社会提供新产品和新服务,并且加强自身现有的支付服务的能力,这对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而完善监控力度主要是针对中央银行提出的,央行可以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数据,通过控制货币总量来制定和调整相应的货币政策。比如,央行可以考虑自己做发行主体,不能自己做发行主体时也可以适当扩大业务范围,授权符合条件的机构作发行主体。当然,央行应当加强对这些发行机构的监管。

第四,针对电子货币的跨国问题,可以以国际组织的建议为基础,对传统的国际监督工具进行改建。比如,制定一系列跨国的监督工具,达成双方的责任协议,并就共享的信息和他们所希望的所有银行必须遵守的标准达成双边协议。这些措施都比较具有实施性,但这些主要是从实体方面说的,同时还应该在程序方面加以完善,制定争端解决的适用程序,包括协商、仲裁、或者诉讼,对于跨国发行发行的电子货币,还应在契约中事先规定争端适用的法律。

对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向国际监督机构提供有关电子货币银行的多方面指导,从而为本国法律提供支持,并且为消费者和银行业提供教育。巴塞尔委员会是由美国、意大利、加拿大、比利时、瑞典等10个大工业国的中央银行共同成立的,是一个国际清算银行的正式机构,它制订的一些协议、监管标准和指导原则对未定国际景荣秩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许多国家和地区银行监管当局的交流与合作。因此,在电子货币的应用问题上还应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首先,应当由这些国际机构提供比较先进的技术、信息系统,避免由于硬件设备的不完善而导致的安全方面的问题。其次,国际组织应配备不同层次的专家工作组,对各个国家进行指导,以适应技术进步的要求,对于电子货币的应用监管没能力比较弱的国家,配备层次比较高的专家组,以克服自身能力比较弱的不足。

4 反洗钱的相关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区的安检部反映,查获违法超额货币出境案件大幅度下降,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国家一直对现金的出入境有严格的限制,而对出入境者随身携带的国际卡却没有太多的限制。因此,对这一类问题的解决可以从这几个方面考虑:首先,可以在电子货币交易中纳入某类中介机构,禁止客户之间的直接交易。这就意味着资金在转移时必须经过这个中介机构,因而就可以获得相应的交易记录,对于大额交易,并可由执行机构检查。其次,可以限制电子货币的最高交易额,比如一次电子货币交易不得超过一定数额,否则系统不予识别等等。当然,这对技术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电子货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必然需要一个较长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这是新事物发展、成熟所不能避免的。同时,有关电子货币的相关立法还处在初期阶段,因此,需要学界相关人士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的思考和完善电子货币的相关法律,为新事物的发展建立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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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余素梅.欧盟电子货币机构之审慎监管[J].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5.

[3] 韩冬梅, 赵振全.电子货币对金融市场的冲击及金融政策的操作[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

货币基金电子商务平台论文范文第6篇

1990年创业的电子货币先锋DigiCash于1998年寻求破产保护。另一早期市场主角Cyber Cash在2001年初停止在NASDAQ上市。曾获取法国所有银行支持的Cyber-comm也于2001年初卷旗。但与此同时,也有成批的新创业公司不断涌入市场。eCharge在1997年创立;PayPal诞生于1998年秋。

这些后来者汲取前车之鉴,认清了金融IT业的关键是技术、市场、经营策略三者的有效结合。而首先为大家提供电子货币学费的正是电子现金之父——David Chaum。

1.DigiCash: 电子现金之父浮沉

提起电子现金,人们自然会把它与David Chaum联想起来。这位加州伯克利大学毕业的计算机博士长期沉溺于密码学。他的博士研究涉及如何在毫不相识的双方建立信任的密码协议。在确立课题时,连系主任都劝说他放弃这种永远难以辨别社会效果的新概念。然而,执着的Chaum 不仅完成了论文,还在论文前言特意致谢这位系主任,是他激发了Chaum在重新审视课题中坚定了信念。他确立的无识别电子签字协议,使电子交易实现不可追踪。该技术日后在网上付款的应用,既可以保证付款到位受款方,又可以保护购物方的私人权利,并使付款人的信息和购物内容无法追踪。

Chaum起初分别在纽约大学和伯克利大学任教,并继续他的密码学研究。他关于电子货币的技术概念和应用设想在短时间内受到广泛传播。他先后在美国注册了17项专利; 在科学计算的主要杂志发表文章,这些文章继而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此外,他也频繁演讲。然而, Chaum的苦恼在于没有人实现这些设想。他决定将这一概念从热衷于公式的科学家圈中推到有商业实用价值的公众。

肩负这一使命,David Chaum在1990年创立了DigiCash,Inc。起初,他将主要精力放在研究与开发上,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数学与计算机科学中心”(CWI)组建了密码学专题组。

1993年他离开CWI,全身心投入DigiCash任CEO。DigiCash的创业产品是为荷兰高速公路设计带有监视器的皮夹子——一个放入烟盒大小外壳的智能卡。该卡预先储存已确认的现金额,由特有装置固定在汽车仪表板上,汽车在经过付款处时无需减速、当然也不必认证车辆,便可由智能卡支付公路费。

之后,Chaum投入网上付款系统的研究,推出CyberBucks,它是预先储值的智能卡在网上的应用。使用时,用户从个人电脑向银行输入匿名电子现金,然后,用户可以用E-mail支付购物。收款方再E-mail电子货币到自己的银行账户(参看本文配文中图一)。这一额度又可经用户激活,再度作为电子货币履行支付。所有这些将专利投入市场的举动似乎都预示着,DigiCash在未来的电子货币领域,将如同微软在个人电脑市场一样独领风骚。

然而DigiCash几年后的发展并未像人们所预料的那样。1997年,DigiCash由阿姆斯特丹移师硅谷,借助风险资本勉强维持了一年,终于在1998年宣布破产保护。它走到这一步,有几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David Chaum是只身探索,始终保持DigiCash的独立性,未与任何大银行联手。他向银行推销时,银行看到的是昂贵的专利费和尚未开拓的市场。尽管David Chaum意识到银行是最有可能支持他的关键客户,他却未能让银行买账。而且,在支付方式上占垄断地位的银行,并不认为以小额支付为主的电子货币能为银行带来多少盈利,更无法支持这一昂贵的外来技术。

其实,银行外问津专利者已大有人在,但Chaum一向要价可观,这和他一贯主张的保护个人隐私权有直接关系。他认为,将他发明的技术用于保护个人隐私这一涉及整个社会的使命非他莫数。然而,由于高攀不上,其它公司纷纷另行开发自己的技术。从某种意义上说,是Chaum的固执己见才使某些专利被锁入冷宫,导致了DigiCash的缩水。

从另一方面看,时机未到,当然也是DigiCash夭折的客观原因。如果DigiCash能挺到今天,也许状况会大不相同。但无论如何,在电子货币的创立和发展史上,Chaum已是功不可灭。

2.Mondex走上层路线志在全球

众所周知的Mondex计划始于1991年。创始人为英国西敏士国民银行(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NWB)的Tim Jones和Graham Higgins,后者是已有28年经验的银行老手。Mondex之所以引起重视并赢得资金赞助,主要得益于他们是银行的业内人士,抓住了Mondex对提高银行业务管理上的针对性。

Mondex问世

当时,当此二位力图寻找代表下一代支付方式的龙头技术时,起初选中的是预付储值卡。但商业案例分析的结果不过关。针对当时每日的交易结算既繁琐又不十分安全这一问题,他们转而选择了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开发并以三位发明者大名的缩写命名的RSA“公共密匙”加密/解密方案。这项技术允许发送人利用收件人的公开密匙将传送的信息(包括付款)加密;收件人在收取时须用密匙的另一半——私人密匙——解密。这种设在智能卡内的密码技术,使得交易结算可以进行批处理,并降低了计算与通讯成本,其经济效益颇具吸引力。不仅如此,它还提供了新型管理机制,减少直接接触现金带来的风险,并易于就预算进行的现金支出结算。

在选中技术之后,银行特设的课题开发小组(称为NWDT)开始与电子行业领先的几家日本公司——大日本印刷、日立、松下电气及日冲电气紧密合作。因有银行大人物的支持甚至是多次直接干预,小组在初期的资助问题几度化险为夷,并且熬过了1991~1992年冬英国银行业的萧条。此间,一切开发工作严格保密。

1993年12月,Mondex电子钱夹正式公布于众。Mondex致力于方便用户的小额交易支付。款项可以通过ATM或电话输入卡内。卡之间的转换可以由特殊的、有密码保护的电子皮夹实现。一种特殊的电子钥匙链可以让用户查寻电子钱夹的内存余额。

Mondex首次发行时,最多可以支持5种货币,每种货币都是分别结账。如同钞票,电子钱夹一旦丢失,原持有人便失去了全部货币价值。它们的区别是,任何拾到钞票的人都可以直接付款,而Mondex的原用户可以设4位数的密码来保护其中的未用价值,使Mondex的拾到者无法直接使用。值得一提的是,电子钱夹的主要设计者——日冲电气,到1995年已推出轻于90克的产品,并且开始采用红外技术提供快速支付、无接触式电子钱夹。若无西敏士银行的上层保驾,Mondex根本无法达到至1995年已逾5000万英镑投资换来的成就。

全球市场策略

Mondex计划在创建之初就怀有全球性推广的野心。最早接受Mondex的区域集团是由西敏士银行、米德兰银行(Midland Bank)与不列颠电讯(British Telecom)联合组成。这个集团的组成方式是两家银行各自与不列颠电讯签有协议。此后,米德兰银行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合并,将Mondex带入香港。不久,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亚洲国家,如印度、印度尼西亚、新加坡、菲律宾、泰国等,先后有意成为Mondex国际集团(MXI))的合作伙伴。

Mondex全球市场策略的第一步是精心选择分国试点。

1995年7月开始,它在英国的斯温敦(Swindon)试行新的付款模式,至1996年5月,已流通10万张卡,在地方银行顾客中达到24%的渗透率; 一次性从银行输入电子钱夹的额度大多在25~30英镑之间,与ATM取款的平均额大致相等。多数购买额在5英镑以下,集中在超市、百货商店和加油站。电子钱夹在零售商店的使用与现金类似,却更为简捷,节省了点钞、银行卡授权的时间。

当然,实验结果也反映出一些电子钱夹尚待改进之处。最大的收获是从使用它的消费者那里了解到,电子钱夹虽相当于现金、用于小额支付,还具备优于现金的特点,但这些特点还有待使用者进一步了解。此外,电子货币若要形成规模,还需要更多银行的参与。

不久,电子货币在斯温敦零售商中受到广泛欢迎。因为它缩短了收款时间、提高了安全性。有趣的是,理发师和出租车司机则是例外,对此热情不高。用目睹这一情景的人的话说,这是一个无需现金也可生存的城市,但恐怕只能蓄长发、坐公车。

从银行角度来看,电子货币的优势近期尚不明显。Mondex能否为银行带来经济效益的关键,在于是否会降低银行业务中的最大交易成本——现金处置成本。但短期的试点尚未见到这一效果,无法就此得出任何结论。

Mondex全球计划早在出笼时便已认识到,斯温敦试点并非全球范本。因此,它寻找的各国参与方均是当地有名望、有国际业务的银行,采取的是向当地银行出售代理权的方式。在加拿大,领航的是最大的两家银行——皇家银行和帝国商业银行。它们在1996年9月~1998年12月在安大略省的圭府市(Guelph)进行试点;另外,与地方政府结合,从1999年8月起在魁北克省的赦布鲁克市(Sherbrooke)举办以便利地方行政为主的试点。

由于大力的广告攻势,Mondex在圭府试点的使用次数比预计的要高,但这一结果多少有些人为因素。圭府试点的最大收获是:又一次揭示了Mondex电子钱夹的最关键问题——消费者的信任。

据接受各种个人支付手段的零售商反映,他们只经手为数不多的Mondex付款。对消费者来说,它不过是另一种塑料卡,而且消费最高限额比信用卡低很多,还得时不时去ATM续钱,用时也不比现金或借记卡明显快多少。因而与既有付款方式相比,Mondex并无显著优势。

无论如何,现金依然是人们最直接接受和体验的货币。不尽如此,现金还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文化产品,充满了象征意义。但所有这些现金文化,在Mondex那里都消失了。圭府试点结果表明,问题不是消费者不懂如何使用电子钱夹,而是为何使用它的理由并不十分显著。

此后,Mondex在全球的推动迟缓,不少早期热情很高的地方政府和银行已退出Mondex圈。一些本来采取观望态度的也继续对Mondex做冷处理。但信用卡联盟维萨(Visa)和万事达(MasterCard )却在积极探索前行。

这两家机构原本是一块儿排挤Mondex,但没过不久,维萨开始悄悄开发类似产品Visa Cash; 在万事达意识到电子钱夹对信用卡在支付技术及支付系统上的潜在威胁时,也决定与Mondex国际集团(MXI)携手。万事达广泛的国际网络恰巧与MXI的全球战略一拍即合,于是双方开始切蹉共同在世界各地推行Mondex。

1996年11月,万事达逼近一步,宣布征购51%的MXI股份,并采用MXI技术作为今后万事达发展智能卡的技术平台。不久,Mondex的国际业务已全部归属万事达。万事达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obert Selander亲自为Mondex电子钱夹做了第一笔跨国交易。他在纽约的一家麦当劳,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颁发并已储存了港币的Mondex卡支付早餐。之后,又在纽约大通曼哈顿银行的ATM存入美金。

如今,Mondex虽仍步履蹒跚,但它当年走上层路线的开发策略与志在全球的市场导向,使Mondex得以在全球尚处雏形的电子货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

美新型支付手段走向公众

● 第一张代币卡的试行始自1966年,之后一直处于地方试用阶段,直至1990年代中期才流行起来。

● 信用卡起步于1950年代末,而直至1980年代中后期,才被视为争取到了关键性的大多数。

● 电子现金的问世可回溯至1996年在旧金山、亚特兰大奥运会等的试点,以及1997年在纽约市的试点。之后,电子货币一直也仍将处于市场探索阶段。一方面,电子货币背后的公式仍会不断优化;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接受的大关也并非一夜之功。

历史上,大凡向社会引入新型支付手段时,如果是法币,为公众接受便是理所当然的。如果是非官方发行的支付手段如信用卡等,要想嬴得关键性的大多数,首先要考虑如何令消费者和商家共同接受。这种令发行方处在消费者和商家互动之间的两难境地,被有关人士戏称为“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鉴于储值型电子货币与代币卡、信用卡一样属网络产品,为方便系统间的交叉运作,在发行人之间广泛达成统一的标准已势在必然。

3.PayPal:稳走独木桥

当电子货币第一批冲锋陷阵的勇士屡屡受挫时,新一代正从前者的教训中崛起。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PayPal。它的创办人之一Max Levchin是又一位与公式共枕的密码迷。

在美国伊利诺伊州Urbana-Champaign分校攻读计算机专业时,他与巨型电脑共度了无数个日日夜夜,沉浸在编程、破译的乐趣中。他梦想着有一天能创立公司,在互联网上处理金融交易,设计出即便让黑客截获也无法读译的超密码。

1998年毕业后,23岁的Levchin搬到硅谷去实现开公司的梦想。在一次斯坦福大学的避险基金讲座上,他遇到了主讲人、31岁的Peter Theil。两人交谈后,Theil答应资助Levchin开发并营销他的软件。于是,二人共同创立了PayPal公司,由 Levchin 担任技术总裁(CTO)、Theil作为公司总裁(CEO)。

然而,他们一开始就面临密码学应用市场的严峻事实。在分析了DigiCash等超级名星殒落的原因后,他们总结出4大应该避免的失误,并以此作为突破口。

第一,产品使用过于繁琐。当时的电子货币产品要求用户下载特殊的软件——多数称之为电子钱包。它无非是已加密了的数字化货币。用户拒绝使用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嫌麻烦。另外,商家也得相应采用安全电子交易系统(SET)来读加过密的付款,而且系统还得由商家自己出钱购买、安装。PayPal则选择了利用浏览器通用的保密夹层(SSL),于是与支付有关的数据从未落入过商家,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解放,因为他们不再需要承担保护消费者财金数据的义务。这些数据被严密保存在PayPal的主服务器上,在此自生自灭,从不会在网上传送。PayPal向客户提供的仅仅是E-mail通知。对于那些个人之间的网上直接支付(P2P),在使用PayPal时,唯一需要的就是键入收款人的E-mail地址。这样,PayPal把繁琐留给了自己,方便则留给了包括购物方(付款人)、售货方(收款人)的客户。

第二,微型付款的市场定位狭窄,小额支付只有超高使用频率才有实现经济效益的可能。PayPal选择了将业务放宽,并不局限在5元以下的微型付款。任何付款,小到1分、大至1万美元都予以受理。

第三,已有的电子货币缺乏流动性。若跨国支付,需经汇率折算。虽然PayPal的客户遍布36个国家,但支付一律以美元计,简化了汇率折算。

第四,用户置信度低。Theil和Levchin认为,提高用户置信度的主要手段正是PayPal的强项——反金融诈欺技术。在PayPal公司内,1/6的职员在全力开展反诈欺业务,可谓专业诈欺稽查组。它的拳头侦探软件——Igor,因成功地破获了一名俄罗斯黑客而名声大振,以致美国联邦调查局也时不时要求咨询,甚至提出信息共享。

与维萨、万事达、美国万通、发现卡等为树立品牌而注资上亿美元大做广告营销活动相比,PayPal丝毫不破费,它是立足拳头产品,稳走独木桥。1999年10月,它开始接手eBay网上拍卖的支付,为P2P找到了最适宜的用武之地。如今,PayPal已因领导P2P而一枝独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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