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

2023-10-07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行的推进,城中村的发展在为城市增添活力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本文从分析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意义出发,介绍了城中村的概念和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理论,包括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分析了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组织体系不完善,法律责任不明确和管理方式不精细三个方面。最后,提出了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旨在为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问题提供参考,为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出贡献。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逐渐被许多周边农村和村民的私人住宅所包围,即城市住区占多数的居民区。城中村是一个许多中等收入和低收入人群,如农民工,大学生或新毕业生生活的地方[1]。在为城市增添活力的同时,城市的村庄也给城市的消防安全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作为农村向城市转型的产物,村庄存在许多固有的火灾隐患,其独特定位的模糊属性使其成为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的难点和重点。

一、相关理论基础研究

(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理论

1、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理论

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公共安全的性质属于一般由特定政府部门或机构管理的第三产业,并通过相应的权利为公共安全提供服务[2]。本文“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城市村庄建设和发展以及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中的消防安全,应急和其他与灾害有关的应对行动。原因如下:首先,在危机管理理论中,危机有三个特征:事故,危险和紧迫性,危机属于事故造成的危险和紧急事件。其次,应从管理的角度合理分配公共安全资源(人力资源,物质资源,法律法规等),从而减少安全危机发生后的危害。最后,对灾害发生的全过程(成因,如何预防,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详细调查,并采取科学的应急措施,尽量减少危机造成的损失。

2、公共產品理论

消防管理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着重要作用。公共管理是另一种形式的公共服务,核心是为人民服务[3]。公共产品是公众的共同需求,如区域防火等公共服务是专属和非竞争性产品,其消费不影响其他部门,家庭和个人。因此,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宏观调控的作用,为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提供公共消防产品,满足各方需求[4]。

3、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侧重于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和行政公共服务的服务质量,强调和评估公共服务是否能有效地节省更多的公共资源,该理论为新时期公共安全服务转型提供了新的发展方向。

(二)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组织体系不完善

目前,组织体系的刚性和机制对城市村庄火灾管理的发展和实施产生了严重影响。从政府自身的等级角度来看,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有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但它们受到低层政府有限资金的限制,消防安全管理往往是形式。从组织机制的角度来看,不同政府部门的管辖权和职能是明确的,但消防安全管理是一系列的过程管理,工商,综合管理,内部事务和安全管理都是消防部门。这导致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也减少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

2、法律责任不明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2条,乡镇政府,地区办事处和村委员会的消防责任在具体实施和实施中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责任,这极大地破坏了基层政府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实施性。由于没有相关的立法,很难简单地依靠基于管理命令的方法来激励规范化,计划和后续行动,难以适应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连续性和综合性要求。

3、管理方式不精细

一些城市村庄有相应的管理机构(物业管理机构),但大部分都是由开发商任命,这导致该地区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实施。根据地点的不同,火灾后可能无法逃生,因为防火门和门等安全门关闭以提供防盗保护。在一些城市,消防管理人员减少,消防管理也被忽视,相关人员因“开源减少支出”而没有部署。事实上,大多数保安人员缺乏适当的自制训练,在火灾和其他突发紧急情况下,专业灭火能力低,大多数保安人员缺乏自主权和出色的指挥能力。

二、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统筹好消防安全管理要素

一个地方的火灾管理水平不是单一因素的结果,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火灾管理的因素有很多。社会消防环境,火灾意识,系统管理等都会影响火灾管理,这些影响通常决定了当地的火灾管理水平。因此,合理协调火灾管理要素,优化要素结构,将有效提高当地火灾管理水平。

(二)强化政府各部门监管力度

除了改善协调和沟通渠道外,各部门还应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做好内部监督,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明确奖惩制度,明确消防人员的职责,明确员工的工作框架,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二是,在消防管理中,公安部门,市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当然,各部门也不可多人共管变成无人来管。三是,除了提高部门管理效率外,各部门监督的作用还需要积极分享部门信息,以产生更大的影响力。

(三)着力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素质

消防管理的趋势是全民消,消防管理的重点是预防,深入了解火灾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保持火灾管理水平的提高,提高火灾管理水平,建立火灾管理社会化体系。

为了真正提高公众的防火质量,我们应该从几个方面有效地进行。一是人民群众的素质普遍不高,特别是在城中村和村庄,但此时各级行政单位和村民自治组织都在积极发挥当地党员的作用,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利用纸张,电视,网络和其他媒体宣传防火知识。三是主动充分利用网络,消除防火舆论。促进消防安全不仅是政府广告部门的责任,也是媒体在某种意义上的责任。四是政府应建立消防公共信息平台,定期对居民进行消防管理知识培训,让所有居民都有机会学习消防知识。

(四)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

建立“宏观消防”体系,积极推进“全面消防”观,将消防安全管理主题从“单一约束”转变为“全面发展”,强调政府的主观责任的同时,也应积极将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管理和行政绩效创造评估范围。二是积极整合社会有效资源,调动公众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树立联合治理,多元参与,预防和管理的理念,创造独特的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平台和社会福利组织来促进管理。三是积极合理地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积极认识防火,并动员群众参与消防管理建设。特别是各级村(住)委员会要在地方成员中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宣传和落实消防规则。

三、结语: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无规划的周边农村逐渐包围城市,形成了依托村民私人住宅的居住区,即“城中村”。城市的村庄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更多的贡献,为许多农民工提供了高成本效益的生活水平,同时,在很多情况下对村庄缺乏对公共资源的合理管理。公共安全,消防等问题频发。考虑到这一点,根据大量文献研究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为我国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俞丹青,赵伟.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探究[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5,(4):59-62.

[2] 李勉辉.广州市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广州:中山大学硕士论文,2009.

[3] 宁永军.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研究-以B市网格化管理模式为例[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3.

作者简介:戚志勇,男,汉族,出生年月:1987年10月24日,工作单位: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职级:中队长(一级指挥员);主要研究方向:消防安全工程及灭火救援。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2篇

本报海口2月22日讯(记者范南虹) 广西北海珠海路,道路两边的南洋骑楼内,是酒吧、咖啡厅、餐厅,倘佯其中,有一种时空错换的迷离与惊喜;海口也有一条这样的老街,骑楼里却少了珠海路骑楼闲适的风韵雅致。

“这是因为海口旧城区改造不到位”,省人大代表邢诒川告诉记者,今天下午,他为此向大会递交了《以人为本,有效推进旧城改造工作的建议》。

旧城改造迫在眉睫

邢诒川说,海南自然风光优美自不待言,但海南的城市面貌却跟不上旅游的发展。在海口还有不少脏乱差的城中村。

邢诒川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据他介绍,海口市的城中村及环境较差的街区近80个片区,占地面积10余平方公里,涉及居民约22.4万人,占城市人口的20%。这些城区和城中村多在市中心,如道客村、博爱路一带等,这些旧城区违规用地和违章建筑比比皆是,人居环境恶劣,脏、乱、差现象严重,安全隐患大,许多建筑年久失修,一旦发生较大的灾害,后果不堪设想。据统计,海口市今年一季度发生的火灾主要集中在老城区。

“不独海口有很多旧城区,三亚以及一些市县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与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严重不符,旧城改造刻不容缓。”邢诒川说。

改造不必都大拆大建

“旧城改造不应只是把街面和外墙粉刷一下、装饰一下就大功告成。”在邢诒川眼里,旧城改造是提升旧城区居民的生活品质,是推动城市发展,是国际旅游岛旅游梦想的诉求表达,“所以,要有长远的眼光,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要从内至外地进行改造。”他认为,旧城区的改造是因地制宜的,不必都是大拆大建,要根据旧城区原有的建筑、区位、居民习俗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他希望海南能通过旧城改造,沉淀出海南独特的民俗文化,提升城市品位,让游客在欣赏海南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能感受海南独特的城市之美。

应鼓励企业参与改造

“改造旧城区,只要政策到位,政府不用花钱也能成功完成旧城改造。”邢诒川在《建议》中提出,旧城改造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式,让企业和旧城区居民共同来推进、完成旧城区的改造。

“政府独家运作旧城改造,弊端很多。”邢诒川说,工作方法单一,资金滞后,人力不足,政府既当旧城改造的“裁判员”,又当旧城改造的运动员,不是很妥当。

作为海南现代科技集团董事长,邢诒川正在努力尝试改造海口市龙华区丁村,希望将这一片区打造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邢诒川建议要以完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发展为目的,对全省旧城改造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制定改造方案;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大胆引进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参与旧城改造;出台优惠政策,制定合理的供地方式,维护投资人合法利益;改造旧城,不忘民生,要以人为本,在制定拆迁补偿等相关配套政策时,向旧城区居民倾斜。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的城市发展将近郊农村纳入到城区范围,也就形成了现在所谓的“城中村”。“城中村”现象越来越普遍,然而这种现象并没有将农村彻底变身为城市反而衍生出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以及农村城市化进程中诸多社会矛盾。这种问题的有效解决不但能在问题根部解决矛盾,还能有效地加快城市化进程。本论文通过研究城中村问题形成原因,分析治理方案以期达到对当前我国经济“转型期”的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和借鉴作用。

关键字:城中村,城市化进程,现代化治理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小觑的社会问题,城中村,指城镇化过程中被融入到城市建设用地的农村地区。它不但反映了社会矛盾,也映射出农村内部更深层次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关系到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发展大业。

一、城中村形成原因

笔者在经过多方面分析调查后,认为大致有五个原因:

1、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

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直接导致了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然而这种发展必然使得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逐渐向城郊农村扩展,导致农业用地转变成工业用地,农村土地价格飞涨,更加速了农村用地转向为第

二、三产业用地。也促使了农村被城市包围导致这种现象。而城中村这种住房,则是当地居民为了获取更多征地赔款所建成的。

2、外来务工人员多,分担老城区的城市职能

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外来务工人员增加,老城区无法承载这种负担,更加促进了城中村的发展,各种廉租房的筹建导致了城中村脏乱差的现象,并且多次治理无效,成为顽疾。并且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导致了城中村各种社会关系的复杂化。进一步导致了城中村居民生活水平低的情况

3、相关政府部门没有提出准确的规划方案 由于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城市逐渐包围农村的趋势更加严峻,政府并没有预先准确的估计出这种状况,并对其出台相应的管制措施,是导致城中村形成的一大必然原因;其次,政府面对城中村当前的形势,有些措手不及,城中村居民的安置,需要大量的资金,并且安置之后还需要为当地居民解决就业、医疗、教育等相关问题,可是这些问题现在难以出台相应的政策制度也是造成城中村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4、农民为获得更多利益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用地划为城市建筑用地,农民没有了土地,失去了为生的来源,纷纷进城务工,同时,随着土地越来越少,人们开始稀土如金,不断的进行房屋的改建,对占地租金越来越不满足。从而导致农村用地不好规划,拆迁困难的现象频发。

5、城乡管理二元化

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城乡管理二元化,这种二元化制度包括:二元化户籍制度、二元化社会保障、二元化医疗、二元化教育等一系列更为深层次的原因,面对这些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并不能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而且从另一个方面看,二元化所有制还是指土地的二元化,农村的土地归于农民自身使用,农村宅基地归农民自身所有,农民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租金会无限量的抬高土地用价,从而导致现状。

二、 城中村治理

1、 治理城中村硬件设施

众所周知,城中村中存在的普遍现象就是“脏、乱、差”,房屋违规建设,道路堵塞小摊小贩难治理,垃圾回收困难,环境污染问题严重,治安管理不完善等诸多问题。现在各大城市治理房屋违规建设的方法大多是建立新民居,整顿城中村房屋建设,规范居民住房水平,或者引进房地产开发商对农村住房进行统一建设。对于道路交通设施,政府则是出资出力维护道路交通设施,整治道路安全以及卫生问题,加大城中村治理的财政支出。整顿重工业、轻工业中小企业废气、废水排放问题,关注环境污染,保护农村土地及饮用水资源。政府应加大硬件设施的资金投入,完善城中村道路、环境等问题。从外在改善城中村“脏、乱、差”的现状。

2、 规范管理外来务工人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涌入城市,但是政府资金有限,老城区承载能力有限,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居住在城中村,不但价格便宜,而且位于城区方便出行。这样的问题就来了,外来人员流动性较强,人员关系复杂,给城区治安带来很大的威胁,“偷、盗、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现象频发,且屡禁不止。对于这一问题,当地政府应该严重的重视起来,城市的发展需要人才,但是当外来人口不断增加,社会乱象频出时,却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地政府应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的户籍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同时也要维护其合法权利。当地村委会更应该对此问题重视起来,协助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管理,保证社会良好治安。

3、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仅靠土地租金,是不能真正解决城中村问题的。不能仅仅为了眼前一点利益,而忽略了长远利益。当地政府部门应该根据每个村庄的实际情况,出台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例如:就业问题、孩子的上学问题、农民的养老问题等消除外地养终身的观念。杜绝“拆二代”不良现象发生。政府可以采用定期拨款,或者采用推荐就业,帮扶创业、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困难等措施,吸引农民,从根本解决问题。

4、 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免去农民后顾之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建新民居是近些年政府最常用的拆迁手段,并且取得了相当不错的成绩,然而个体具有差异性,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是用这种方案,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因地制宜,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首先要保证拆迁款能准时落到农民手中,免去其后顾之忧,其次开发商必须率先安置拆迁群众,保证其利益。

安置工作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例如,对于观念非常守旧的地区,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分析拆迁之后的优抚待遇,保证其自身利益。对于关心日后没有土地无以为生的农民,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劳动培训,学习技能,并安排工厂就业。对于一些对拆迁费不满意的人,政府则可以从其家人入手,从其所欠缺的方面入手解决问题。

安置工作,不仅仅包括就业,还有医疗、教育、社会保险、交通、公共安全等,这些政府都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因地制宜解决问题。

5、 加大对农村软件设施的投入

这就要求政府实行“城乡一元制管理措施”从医疗、社会保障、就业教育、户籍方面进行内部的整改。这就是从问题的根源入手抓其根本。我国近些年来对于农村问题特别重视。

2014年我国政府更是推出了户籍制度改革内容大致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这一制度的推出进一步推进了城市化进程,从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推进了城乡一元制管理。

我国近些年来不断地规范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适龄儿童教育问题,改善农村医疗措施等一系列举措都会对城中村乱象起到一个治理的作用。对于中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来说,城中村这种畸形发展显然是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为了建立现代化城市,对于政府来说,出台更有力的措施,保障社会治安,规范农村用地等都会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于社会团体、企业来说,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城中村居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就业的问题,当然更应该在注重经济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人才的培养,环境的保护;对于普通百姓来说,规范自身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环境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结论

城中村的治理,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方向,关系国家健康发展,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城中村的改造应该遵循以人为本的方针,要重视人才队伍,提高城中村治理效率;创新体制机制,开阔发展思路,在政府的领导下让城中村乱象得到改善;落实城中村文化、经济、环境、社会保障建设这是城中村改造的根本、重中之重;改善社区民生。最终在城中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形成科学有效的综合治理建议及目标。

参考文献

【1】李俊夫.城中村的改造【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2】仇保兴.和谐与创新: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的问题,危机与对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3】萨瓦斯

E S.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M].周志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68.

【4】 邵任薇.城中村改造中的政府角色扮演:安排者、监管者和协调者[J].城市发展研究,2010(12):125-128.

【5】王春光.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公民社会实践[J].浙江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城中村,消防安全,消防设施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urbanizationinourcountry,“surroundedbycityrural”growingmovement,“villageinsidecity”questionarisesatthehistoricmoment,firesafetyproblemparticularlyoutstanding.thispaperaimstostudyourcountryvillagesoffiresafetyconcernsexist,andpointsoutthatthemanagementtrouble,putsforwardthefirecontrolsafetymeasures,toimproveoverallvillagesabilityagainstfire. keywords:villages,firesafety,firecontrolfac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所谓“城中村”(urbanvillage),是指在农村村落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大部分被征用,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的农民仍在原村居住而形成的村落。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应运而生,消防安全问题尤为突出。本文分析了“城中村”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现状及其成因,提出了从多层面多角度综合治理的整治措施,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和根治。

城中村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公共管理体制不健全

第 1 页 共 6 页 目前“城中村”虽已被纳入城市管理体系,但由于农村建制的长期存在,农村管理体制还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作用。政府对“城中村”的管理存在着机构不统

一、体制不顺畅、力度不足等弊端,使得“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处于混乱无序和低水平状态,城中村的消防安全与真正的城区消防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2.建筑规划相对滞后

“城中村”的建筑,由于管理上的缺陷,大多并无前期规划。房屋密集,严重防碍消防通道畅通,延误了火灾初始阶段的最佳扑救时机;防火间距不足,成为了“握手楼”、“接吻楼”;消火栓设施不足,离市政消火栓又远,造成消防水源严重不足;“城中村”中建筑大都耐火等级低,且未按国家建筑规范设计施工,完工后又多未经消防审核,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近几年发生在“城中村”的火灾都暴露出城中村因为缺乏前期规划而导致的种种弊端,已到了必须进行整改的时候了。

3.政府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

“城中村”中由于人员密集性高、流动性大,村内建筑点多面广,致使消防部门监督管理时往往顾此失彼,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城中村”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小商业、小作坊、服务业等寄生于城市而又有自己独特功能的产业,这些营业场所大多都没有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平时虽有基层派出所的消防监管,但“城中村”日常治安任务繁杂混乱,使得派出所并无太多精力顾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因而,“城中村”的消防工作时时处于失控漏管状态,处处隐藏着火灾隐患。

4.公共消防设施较为落后

第 2 页 共 6 页 目前“城中村”内公共消防设施大体比较落后,维护保养工作不善,致使大多消防设施破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村内消火栓较少,可利用水源有限,一旦火灾发生,由于水源的严重缺乏不得不去别处借调水源,因此经常会延误救火最佳时机,致使损失加大;“城中村”多数是连成一片混乱不堪,没有消防车能够通行的道路;电气线路铺设乱拉乱接,杂乱无章。

5.居民消防意识淡薄

“城中村”居民人员结构复杂,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识,导致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我救护能力较差。同时,为了个人私利和局部利益,有的居民将私家车停放消防车道上,有的非法圈占消火栓,有的随处摆摊设点,这些都会堵塞消防通道,这些不仅极易导致火灾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其扑救工作难度也会增大,延误战机。

城中村消防隐患整治和改造措施

针对当前“城中村”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该一一对应从“管理重视、科学规划、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等五大方面来进行消防隐患整治和措施改造。建立“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应依托“城中村”村委会,立足于自防自救,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消防管理运行机制。各村委会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将防火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继续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检查、巡查机制,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等各项制度。

健全组织,使城中村的消防管理责权分明。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城中村消防体系。组建专门消防安全队伍,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定期组织对辖区单

第 3 页 共 6 页 位、家庭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管理城市的蓝图和依据,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坚持消防设施建设、城镇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的观念,坚持规划先行,注重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结合“城中村”改造,将企业与住宅的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方面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建筑规划。结合“城中村”道路建设,同步建好消防车通道;结合“城中村”电网改造和给水改造,同步补充消火栓,保证消防水源充足;突破城乡二元体制局限,兼顾经济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使城中村与城市真正融为一体。

3.安全监管,法制监督

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对“城中村”消防安全实行长效监管。土地规划部、国土资源部应发挥“城中村”中消防安全管理的桥头堡作用,加强源头管理;消防监督人员要履行职责,及时展开“城中村”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和住宅进行处罚和整改;积极发挥基层派出所的监管作用,并加强沟通,互动互助;各部门之间要明确各自职责,做到长效动态监管。确保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4.设施建设,器材配备

针对当前“城中村”存在的消防设施落后、器材配备不足等问题。政府应加大经费投入,加快完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改造和建设。按照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清除所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畅

第 4 页 共 6 页 通消防安全通道;设置消防报警电话,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斧、水枪、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建立专门的消防队伍,购置小型消防车辆和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各部门积极落实监管责任,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安全设施。逐步加强“城中村”的整体规范,减少存在的安全隐患,贯彻落实好“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工作。

宣传教育,观念更新

加强对“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纠正落后的消防观念,提升自防自救水平。要建立健全城中村居民的消防安全培训制度,与居民签订防火公约;同时,村内应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群众易接受的方式方法,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有条件的城中村应每年定期几次火灾扑救、安全疏散和逃生自救的消防演练活动。

在城中村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将消防安全常识带入课堂,纳入教学内容,制定学生消防安全须知,对学生开展长期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师生参观消防队和消防教育基地。

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手机短信等传播媒体,及时广泛、形象生动的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家庭、学校、企业,切实唤起广大公民的消防意识。

总结:

现代化的城市,应该有良好的城市环境与之对应,那么落实好“城中村”的消防安全条件就成为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基本要求。“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坚持管理重

第 5 页 共 6 页 视、科学规划、安全监管、设施建设、宣传教育,才能从整体上提升“城中村”乃至整个城市消防安全能力,将城市建设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参考文献:

[1]袁进根蒋定国.“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和对策分析[j].中国西部科技,2008(8) [2]刘升赟.浅析“城中村”的消防现状与管理建议[j].经济师,2007(4)

[3]丁一.谈城中村消防安全现状和管理对策[j].山西建筑,2012(1)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5篇

牛春堡指出,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县城整体对外形象、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有力抓手,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高度,切实把这项惠及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牛春堡要求:一要科学调度,加快项目建设。要结合城中村改造村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步骤、分层次,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力争项目工程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二要科学规划,搞好配套建设。要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资源,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强化精品意识,确保工程质量,打造改造开发亮点。同时,要统筹考虑改造工程的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城中村改造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三要以人为本,保障群众利益。城中村改造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益性的原则,从大局、从群众的意愿着想,以群众利益为重,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坚决杜绝和避免与民争利的现象发生。四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拆迁改造的意义和政策,切实做细、做透、做实群众思想工作,争得群众理解和支持,努力将城中村改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五要密切协作,优化建设环境。孙口乡、城关镇和县发改、住建、国土、财政、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全力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搞好服务,积极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的

通知

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濮阳市城中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城中村改造建设范围濮阳市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重点是被已建成区包围和将要被新建成区包围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范围确定在盘锦路以西、汤台铁路以北、濮上路两侧、绿城路两侧的城中村。该范围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条件成熟一个改造一个。

第三条 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建设。

第四条 通过改造建设,逐步完成村民变为市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行政村变为社区,村民待遇变为市民待遇的四个转变。

第二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五条 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建设活动,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法定的建设审批程序实施建设。

第六条 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合理进行建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 城中村改造建设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 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核准。城中村改造建设总体规划批复后,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市发改部门核准,同时附用地预审意见。

第九条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市发改部门核准前,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十条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市发改部门核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中村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十一条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城中村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第十二条 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

件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十三条 涉及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按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土地管理

第十四条 城中村改造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城中村土地未转为国有土地的,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未经批准私自进行开发改造的,按违法用地查处。

第十五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依法转为国有。村(组)使用的土地,经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同意,按土地利用现状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后,依法确认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 在城市建成区外,城中村改造项目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审批手续后,将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转为国有。

第十七条 新建安置村民的住宅、村集体办公用房、集体福利设施、集体公益设施房、公共绿地及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可按划拨方式供地。

第十八条 用于工副业生产或建设商业市场的生活保障用地,可按留地安置方式供地,也可与用于补偿城中村改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一起按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第十九条 用于补偿城中村改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第二十条 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外的土地,纳入市人民政府统一收购储备。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中村建设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濮政〔2007〕63号)

华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濮阳市城中村建设改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濮阳市城中村建设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濮阳市城中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保障合理利用城市用地,完善城中村的各项基础设施,把我市城中村改造建设成为城市新型社区,根据《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的范围和重点濮阳市城中村建设改造的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城中村建设改造的重点是被已建成区包围和将要被新建成区包围的行政村或享有对集体资产处置权的自然村。

第三条 建设改造的标准和目标建设改造的标准:通过城中村的建设改造,使其各项建设有利于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将这些村庄改建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物业管理匹配的城市新型社区。工副业用地的安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住宅应建设为多层和高层住宅,各项建设应满足城市景观规划要求,成为城市建设新的亮点。建设改造的目标:通过城中村的建设改造,改善城中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使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形式到内容完全融入城市化管理范畴。城中村集体以经营性不动产为主要载体转制成立股份制公司,村民成为股民,取得长期生产生活与经营发展条件。逐步完成村民变为市民、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行政村变为社区的三个转变。通过城中村的建设改造,改善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利用社会资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功能,促进社会治安的好转,减轻劳动就业压力,推动经济发展。

第四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自愿,区级负责,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一村一案,有序实施。

第五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城中村的建设改造,应充分考虑城中村居民的利益,立足于改善其生活环境,保障其经济来源,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二)城中村规划编制应遵循节约用地的原则。城中村居民住宅区一律按城市居住区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不得采用单门独户的住宅建设模式;其它各项建设用地也必须按城市建设用地标准进行控制。

(三)城中村建设改造规划编制应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其居住、商服、工副业用地的安排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避免各项用地混杂现象。工业项目必须安排在工业区内,城市中心区的城中村村办企业用地可由政府出面协调进行土地置换。

(四)城中村建设改造要贯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在保障土地合理利用的同时,注重城市景观环境的创造,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和可持续发展。

(五)城中村建设改造要坚持阳光作业,提高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的透明度,实行政务公开,接受城中村居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工作的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城中村建设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中村建设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城中村建设改造工作。华龙区、高新区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城中村建设改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范围内城中村建设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建设、国土资源、财政、发改、监察、审计、人防、公安、消防、电力、通讯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建设改造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按法定程序办理城中村建设改造的各种手续。

第七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工作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各自的主要职责是:市政府城中村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改造办”)的主要职责:①出台政策。负责拟定和出台我市城中村改造的有关政策。②规划控制。负责审定各城中村建设改造的具体方案、提出规划条件和技术要求。③组织审批。审批各区上报的城中村建设改造方案。④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城中村改造建设资金征收与使用,监督管理各区及改造村的安置住宅与公共用房、集体经济用房和开发房的建设实施。⑤协调调控。协调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调控城中村改造中跨村、跨区规划用地调整及资金调控等问题。区级政府城中村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改造办”)的主要职责:①筛选改造村。负责对本区城中村进行调查摸底,筛选改造试点村和实施改造村。②拟定方案。按照一村一案的原则,依照总体规划拟定改造试点村、实施改造村的改造方案。③组织申报。将城中村建设改造方案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审批。④组织实施。按照批准的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组织拆迁、安置、建设等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⑤群众工作。负责协调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及被改造村的群众工作。⑥资金监管。监督管理本区城中村的建设改造资金,负责各方资金分配与平衡。

第八条 城中村建设改造规划编制及审批程序

(一)区改造办按照村庄现状情况提出建设改造申请报市改造办审批,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村庄建成区1/1000 现状图;

2.村集体用地1/2000-1/5000 现状图;

3.村庄所属户籍管理部门的户籍证明材料,包括总人口、分年龄段(5 年)人口数、男女比例;

4.村集体现有经济实体基本情况说明;

5.村集体经济发展设想,包括村集体经济管理模式,股份制企业成立方案;

6.村庄总体规划设想,包括各类建设用地布局、面积、住宅及其它各类建筑面积等。

(二)市改造办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改造办的申请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其内容包括:

1.城中村规划用地范围-安置村民的住宅用地范围、各项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生活保障用地范围(含村办企业、商业市场等)、补偿建设投入的开发用地范围;

2.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高度、退线要求等;

3.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方案的审定。

(三)区改造办根据市改造办的规划设计条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编制村庄总体规划。

(四)区改造办将编制的规划方案成果报市改造办审批。由市改造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濮阳市规划建设联席会议研究,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九条 城中村规划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

(二)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

(三)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要求。

(四)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工副业用地部分可从略)。

(五)对住宅、学校、敬托院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六)根据交通影响分析,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并应规定城中村内部道路的红线、断面、控制点座标及标高。

(七)市政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八)竖向规划设计。

(九)估算工程、拆迁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

第十条 城中村规划编制成果应当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图纸及电子文件。

第十一条 城中村现有集体土地的使用

为了促进我市城中村建设改造工作,凡按照本办法进行规划编制和建设改造的城中村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城中村现有土地原则按四种类型进行使用:

(一)新建安置村民的住宅、村集体办公用房、集体福利设施、集体公益设施、公共绿地及配套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该类用地按划拨土地使用权方式供地。

(二)用于工副业生产或建设商业市场的生活保障用地,具体面积根据村庄用地情况确定,原则上按人均40-60 平方米进行控制,该类用地按留地安置方式供地。

(三)用于补偿城中村建设改造投入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暂按一村一案原则确定。该类用地按招拍挂的方式对社会公开供地(对于需落实的本条

一、二项建设改造内容,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四)在保证上述三项类型用地的前提下,规定安置开发比以外的土地,纳入市人民政

府统一收购储备。市国土部门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各类相关手续,村集体及个人除应得的补偿金外不得对土地的征用附加任何条件。本条前三款用地均纳入本市土地供应计划。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土地出让金,应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支出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予以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 优惠政策

城中村的建设改造及相关开发建设同时享受下列优惠政策:除国家、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的收费项目外,涉及村民住宅、生活保障用房(工副业、商业市场)建设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财政全供单位执收的予以免收(其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先征后返,专项使用;共享收费项目,只征收上级分成部分),其余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各类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第十三条 城中村规划的实施

城中村规划经批准后,其建设除享受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外,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正常程序进行报建,并按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各相关部门对涉及城中村建设改造的建设项目应优先办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四条 市政府鼓励并支持已按原批准的村庄规划实施建设的村庄(以单门独户住宅为主)进行以多层和高层住宅为主的建设改造,进行建设改造的村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开发建设给予支持,涉及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进行监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本市有关城市规划区内村庄规划建设的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论文范文第6篇

一 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韩店镇的城中村改造集中在县城所在地韩店村以及紧邻的两个村庄即黎岭、经坊。自去年县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安排至今,三个村在地域村情、总体思路、具体方法、改造进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黎岭村:自去年底以来,黎岭村已针对新村改造作了两次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表决89%通过,一次入户表决85%以上同意,之后外请专家讲课,5向百姓宣传改造的目的意义,还出去太原清徐、晋城等地参观学习,现在已有一基本成型的草规出来:已择好一地先建回迁房,待村民搬出后再对旧村进行改造,而且改造工作都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规划。对村民的补偿初步设想户均200平米,40平米左右的商铺。据村支书介绍这样的设想是完全有能力兑现的,而且所有环节都围绕稳妥二字操作,程序正在进行中。

经坊村:占地2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与韩店村最大的不同在于地处县城边缘,村民大多以务农为生。这次城中村改造,经坊村有一个大致想法:借县城黎都西路东延占地的机会(政府行为,已拆民宅40-50户,一撞高层村民住宅楼已在建设中),村里再进一步运作,在此栋住宅楼旁再加盖几栋回迁楼,之后对旧村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村支书陈书记也曾流露:只要政府给政策,并改造后的利益原原本本给百姓,而且让百姓不但上楼了,还要有出路(谋生),村集体自己搞改造也是大有积极性的。当然这些都还在酝酿阶段。

韩店村是县城所在地,人口5000余人,村民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县城中心地带,百分之80的村民完全失去了土地,靠作小买卖、出租房屋、自办小企业小作坊等自谋生路,由于其人口众多、土地较少、又是县城所在地、外来人员多带来很多复杂问题等原因,所以韩店村采取了顺应潮流、让利百姓、先易后难、先远后近、自主改造先行先試的原则方法,把全村分为三个改造片,计划进行自主改造先期试验性操作。而且处于村子边缘地段的潜家窑(村西南口)和后窑(村西)的部分村民在经得村委会同意并履行一些简单手续后已经开始动作。两处建筑地的改造背景和方式大体相同。

综合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针对性地选择了韩店村潜家窑一地作了专门走访。据这一带住房改造的负责人介绍:潜家窑建筑地所有6户居民已分别向城建局、村委会递交了住房自主联合改造申请规划书。而县里镇里在村庄改造方面尚没有具体政策框框限制,潜家窑一带又地处边缘地带,不会对整村的长远整体规划造成太大影响、面积不大涉及住户不多、居民改造热情较高且不存在邻里纠纷。村委也本着先行先试、不影响大局的原则原则同意、允许改建。在这样的总体情况下,潜家窑处6户居民联合起来,拆掉原有住宅,连同原来的公共通道,加之西边的建筑公司租用的土地,在这基础上开始新建5个单元的7层住宅楼。住宅楼占地大约2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可安排70余户居住,原来的6户居民每户补偿220平米,外加5万元,其余按每平方1480元的价格出售。当说到居民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问题时,该负责人说:供水没问题,排水也还可以,目前就是冬季供暖没有着落。

二 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瓶颈”问题

土地问题事关规划、拆迁和安置补偿等问题,涉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是各地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公认的“瓶颈”问题。目前来看,即将改造的三个村子中,只有黎岭一家找到了建回迁房的落脚地,操作起来相对比较好一点外,其它两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经坊村想与政府修路占地搭便车,且一切工作正在摸索,而韩店村地处县城中心,人口密度 1 大,外来人口多,情况复杂,由于可用地极少因此给城中村改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出现了村民自主开发的先例。于是又带来了另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占用集体土地问题,住房改造后土地收益分配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瓶颈”。

2、规划问题

我县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具体的“城中村”改造方案。而且 “城中村”类型复杂,特点不一,“一村一策”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也很多。所以三村三个样子的改造规划,往往容易与县区的整体及长远规划控制要点产生矛盾,这样就会造成大量时间、人力和资金的浪费,甚至有其他的问题出现也极有可能。再者,据城建局张文武局长介绍:我国的规划法规定,规划工作只针对国有土地的主权者,在建的村民宅基地要求给于规划没有法律依据。这就使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处于两难境地。

3、居民新居的公共设施配套问题

这其实可以说是规划问题的次生。由于在建的村民不具备规划主体的资格,在没有统一规划之内的住宅,其公共设施如水暖电等就不在其负责范围。这样的情况是否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可想而知。

4、统筹协调问题

在调研时我们发现,村社普遍反映“城中村”改造涉及部门较多,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强有力的机构或部门来指导村社进行改造,遇到问题不知向何处请示汇报,办事无门。同时,村社在“摸索”中开展改造工作,感到难度极大。一些“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也难以协调解决。如前文所述,潜家窑一地的住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改造初期就很棘手,同时也是我们有关部门应该关注的大问题。

5、村民权利与公平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公民应享有同等的权利。而韩店村潜家窑之地的改造工作虽然不是擅自行为,同时也是村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非典型范例,也在有限范围内履行了一些简单的手续,但是很不完备经不起推敲。而且在占用公共通道及租用土地方面,怕也会伤及韩店村村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村民的权利。出现这样的先例,也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效应,到那时侯恐怕想刹车也来不及了。

6、被改造地片村民的出路问题(就业问题)

据了解,韩店村80%的村民已完全失去了土地,村支书介绍说,就帐面上的1000亩土地,由于近几年的被占也只有500亩,所以1/3的村民依靠自办家庭作坊、出租门面、开办小型企业等方式自谋生路。这些村民在村子改造后的生计问题就会成为韩店村甚至全县的一个较大的社会问题。更何况,在尚未全面开展工作的今天,这些个与村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存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我们在走访部分村民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看法时,有的村民已明确表示:改造工作只有在满足他的谋生需求(如门市、就业、经济补偿等)的前题下,他才会签同意改造的协议,否则他宁愿按部就班地过现在的“旧”生活。

三 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几点思考

“城中村”改造是挖掘我县发展潜力、造福于民的必由之路,是我县“四个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立足长远,尊重和保障村民的利益,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和倾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简单归纳如下:

1、 政府应及早谋划、提前介入,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作用。(规划)

2、 作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到工作,以利于工作顺利展开。(土地法规)

3、 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法律范围内大开绿灯,全县一盘棋。(补偿)

4、 针对以上的瓶颈问题要给与专门研究并拿出确实可行的办法或意见。广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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