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书刊三分钟

2022-10-31

第一篇:我喜欢的书刊三分钟

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的书刊,是由甘肃人民出版社主办的,一份综合类杂志《读者》。

这本杂志最大的特点,是她的封面。封面是刊物的眼睛,《读者》的封面让人看了就觉得她十分可靠,值得信任,是一个真诚的老朋友。有人说,不管在哪一个报刊亭,离得远远的,就会在花花绿绿的刊物中一眼认出她。正如古诗词所说:“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她的封面,设计特色独有韵味。清新,自然,大方,美观、使人看后过目不忘,印象深刻。

这本杂志之所以让我喜欢,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其中的内容。情感类的文章,不论是亲情,友情或爱情,都会让你产生共鸣,亦或是被感动的潸然泪下。名人传记会让低谷期的自己产生很大的动力,重新鼓起勇气,继续奋斗。那些幽默笑话,搞笑漫画,会博得你的一笑,忘记所有的不开心。而那些哲理短文,在你读过之后,就会感觉到,灵魂像是被彻底的洗礼了。变得纯净,透亮。

在中学的学习生活中,《读者》就像是一位老友,我们互相诉说着彼此的心事与烦恼。共同分享人生百态,酸甜苦辣。

我是《读者》的忠实读者。是因为她的温馨,她的宽容, 她的博大,她的人情味。她不是政治教科书,但她却用自己的人文精神“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慢慢渗透到人们的心灵深处,改变着人们的世界观。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刊《读者》。

第二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

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拜读。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想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只是现实生活的写照,实际情况的反映。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他不会以很大的篇幅来阐述道理,而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是什么,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我喜欢故事会就是因为她帮我养成了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良好的思

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读者里面的文章是很真实的,很朴实的,充满着浓郁的人情味与睿智。人性的美与人性的丑在这里都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比如说2009年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说的是一个善良的小女孩为了不揭示妈妈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一个囚犯的残酷现实,并帮助妈妈做家务,照顾自己的妹妹弟弟,用自己的行为感动周围的每一个人。还帮助出狱的父亲找到自信,帮助父亲找到工作。读完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在这个小姑娘的身上,显出了人性的真善美。我喜欢读者,就是因为他使得我认识了世界的社会之窗,使得

我感受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第三篇: 我喜欢的书刊

曾经看过许多书籍杂志,有意义深远的名人名著,有幽默诙谐的卡通动漫,有人生百态的杂志周刊,印象最深刻且仍在看的一本书却是并不起眼的《紫色年华》。

《紫色年华》是一本综合各种短片文章、微型小说的一本杂志。它没有太过华丽的辞藻,但字里行间却时刻透露着宠辱不惊的喜,和淡雅的忧,它没有名家的文章和点评,但却来自于生活,来自于像我们一样的苍翠年华。

这里的每一篇文章都教会我成长,它通过一个个故事向我们诉说我们不平凡的青春,诉说青春路上我们遇到的喜悲,诉说我们倔强而又脆弱的爱情,诉说我们痛并快乐着的友情,诉说我们不能理解的亲情。青春路上我们的欢笑、泪水、困难,似乎它都与我们感同身受。

记得有一期里一个关于亲情的故事,一个男孩无法忍受他的同学对他的嘲讽,同时也无法理解他父亲对他那另类的爱,也一直因为他母亲的死怨恨他父亲。朋友的背叛、家庭的压力让他最终以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了他生命中最绚烂的那一刻。我想: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青春期的我们尽管叛逆,张扬,肆无忌惮,却始终无法改变我们心中都会有的脆弱。所以此刻我们可以软弱却不可以堕落,可以摔倒但不可以就此放弃,困难只是未来的铺路石,而不应是成功的阻路石。

《紫色》会让你回顾你已走过得青春,会让你回忆起你平凡而不平庸的过往,会让你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会让你决定把颓废、堕落、眼泪都抛弃于从前,把美好留给以后。《紫色》有交友平台,任何人都可以把你的故事晒在这里,让更多和你有一样经历的人分享你青春的酸甜苦辣。

我喜欢《紫色》,因为这里有我青春的足迹。

第四篇:我喜欢的书刊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读书的人,因为读书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我喜欢的书刊也很多。 我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唐诗三百首》,它也是我最喜欢的书。一开始,妈妈一首一首地读给我听,解释给我听,那时候我的记忆力很好,一首诗听过两次就可以把它背下来。小时候还不能很深刻地理解唐诗,仅仅是直观地觉得唐诗很美,读起来朗朗上口,比歌曲还好听。

上学之后,我们在语文课上也会学习唐诗。由于前期的积累,小学课本里的唐诗我都能轻松应对,很快就完成了背诵任务。上了初中,老师讲解唐诗就更深一层了。老师不仅仅要求我们背诵唐诗,而且还要求我们深刻地理解唐诗。老师除了帮助我们疏通诗歌的字面意思,还深入分析诗人的思想情感,让我们真正走进诗人的内心,懂得唐诗用词之精妙。念高中的时候,老师对唐诗的讲解则更深一层了,涉及到了一些诗歌理论和鉴赏技法。就在那个时候,我好像重新读了一次《唐诗三百首》,获得了自己前所未有的认识。

我的书桌上、枕头边都会放着一本《唐诗三百首》,有儿童注音版、也有笺注本,也有现代整理本,有横排简体版的,也有竖排繁体版的。我喜欢在空闲的时候翻一翻《唐诗三百首》,感受文字的美,感受词语的秒,感受情感的真。在忙碌的时候,我也会拿起《唐诗三百首》看一看,如此便可扫除我的疲劳,清除我的烦恼。

《唐诗三百首》,是伴随我成长的一本书。现在,及时我出去旅行,唐诗也会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今年暑假我来到武汉的黄鹤楼,在那里我想起了唐代诗人崔颢写的《黄鹤楼》,仿佛看到了千百年前的仙人黄鹤、历历晴川、绿树芳草和落日暮江。

读书,特别是读《唐诗三百首》已经成为了我的习惯,我会一直坚持下去的。

第五篇: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接下来,小编为您介绍了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一起看看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一: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说得在理,感得对头!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我喜欢的书刊作文800字三:

我喜欢读书,始于幼年。当时,幼儿园老师不仅教我们识字,还鼓励我们读一些简单易懂的童话作品。我与书似乎有缘,一读便着了迷,识字又特别快,从此便上了瘾。后来,我读书的胃口越来越大,百科全书、中外名着、剧本诗歌等,只要能找到;我都要读上一读,父母只要同意买,我都会一一收藏。

我家住宅较小,只得让书屈居卧室一隅。一个书柜早被众“贤’挤满,还来不及“啃”完,又有新书进来,苦于无安顿之所,只好委屈在书桌一方。久之,书渐多,横七竖八堆积成“山”。做家庭作业,我偶尔惊动书山,便会造成“坍方”,翻倒墨水瓶,弄脏书和本,徒增许多烦恼。

白天上学,老师特严,并下有指令:非课内书不可阅也,违者没收。只能在下课时读数行,难解眼“馋”,很是不爽。回家如厕“方便”,拿一本书进去,可谓“一厕两便”,其乐无穷也。难舍难分之际,只听妈妈敲门大吼:“忘记时辰了,半时三刻还不出来,比女人生产还麻烦。”无奈之下,只好在紧要关头刹住。

睡前过瘾,真叫大开眼“戒”。关好房门,天下太平,坐在床头尽情品读。不管三伏热浪滚滚,三九寒风呼呼,隔壁电视嗡嗡,外面嬉闹喳喳。夜深人静读兴正浓时,最恨老爸“突击查房”,夺书关灯,强令睡觉。父命难违,暂且先睡,待他放心出门,再行起床,读它个一章半回。不经意间瞌睡虫侵犯大脑,连打呵欠,虽强打精神,亦难以应付。不知不觉酣然入眠,待天明醒来时,灯尚亮,书在手,顿觉好笑。

提到好笑,还有笑料。一日,表弟约我去他家下围棋,可叹表弟毫无男人风度,婆婆妈妈举棋不定,真是急煞我也。于是环视四周,觅得《中国历史故事一百问》一书,本想下棋读书两不误,可“恨”书中情节着实诱人,让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将下棋念头抛到九霄云外。表弟再三催促,谆谆告诫我“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口中唯唯诺诺,眼睛却舍不得离开书。表弟几次夺书不成,只好高抬贵手饶恕我。但当表弟收去棋盘后,我还在桌上放棋,乐得他按着肚子直不起腰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无破万卷之功力,亦无神助,只是读了一点书,接触了智者的一点皮毛而已,作文便小有收益,几十篇“大作”见诸报刊,颇感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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