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存在问题

2023-03-01

第一篇:流动党员管理存在问题

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人们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广泛,流动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适应新形势、探索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最近,笔者对××县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基本情况

截止====年=月,全县共有流动党员===人,占全县党员总数====人的=.==%。流出党员===人,流入党员===人,其中:农村党员===人,占农村党员数的=.==%,占流出党员的==.==%。流出党员中,连续外出=个月以上的有===人,=个月以下的==人;流入党员===人,=个月以上的==人,=个月以下的==人。流动党员主要分布在农村,也有少部分是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倒闭企业中的党员,其中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复员退伍军人的党员==人,未落实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人,停产半停产、关闭、破产企业中的党员==人。从现状看,流动党员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流动党员年轻且文化高。在===名流动党员中,==周岁以下的===名,占流动党员数的==.=%,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的===名,占流动党员数的==.=%。从年龄和文化上看,流动党员具备了年富力强,知识结构合理,且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特点。

二是外出范围广且地点不固定。外出党员的流向以农村向城市流动为主。流出省外的===名,流出至省内的===名,分别占外出总数的==.=%、==%。由于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原因,流动党员随时有可能更换单位和地点,流动性相当大。党员在工作单位之间的流动相当频繁,大部分流动党员很难在一个单位较长时间工作。

二、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去向难掌握

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因此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管理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流入、流出无登记,以导致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此外,还有因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外出党员,由于情绪低落,对党组织有怨言,逐步疏远了党组织。

(二)活动难开展

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就是春节回家过年,也是来去匆匆。有的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不闻不问,多数党员不能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与从业地党组织保持联系的很少。有的党员因怕受约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成为“隐性党员”。相当部分外出党员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心态,外出期间对原党支部的工作不闻不问,对家乡建设漠不关心,没有发挥“双带”作用。由此造成外出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

(三)管理难到位

多数基层党组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出党员管理措施,致使部分外出党员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等于空白。在外出的党员中,多数从业于个体私营企业,但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适应不了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要求,且有的地方党组织对流入党员管理也不够重视,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在外出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备考察期。外出前,既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又不向党组织主动汇报思想,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以致于预备考察期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此外,由于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外出党员都难以落实,致使外出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要求难以落实。

(四)组织隶属关系难接转

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未转到其工作地党支部。据调查,××县的===名流动党员,到县委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的较少。其原因除了外出时间、地点不固定外,主要还有接转组织关系的程序较多,花费时间多。如:××县××镇××村的一个党员到××县××镇的一个煤矿打工,其接转组织关系就要经过“××村支部---××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镇党委---××村支部”六个部门、六道程序,若顺利办理至少需要三天时间,若经办人员出差或有事不在,那就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了。在调研时,同一部分流动党员座谈了解到,有的虽然想接转组织关系,但因程序多,耗时多而未接转,有的甚至说连务工所在的党委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县委组织部门“朝东户朝西”就更不知道了。从而导致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和工作单位相分离。

(五)身份难明确

××县对流动党员管理进行的探索,====年选派了一批干部到企业挂职,探索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和企业党建工作,在工作中遇到两大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流动党员的身份只是其本人说自己是党员,没有有关的证明材料,党组织难以确定其身份;二是有的党员在私营企业务工或给个体老板打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参与党组织的活动或不愿暴露党员的身份,因而没有与当地党组织联系,一心一意去挣钱,成为“隐身党员”。

三、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认识,抓好教育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保持党的先进性,其核心就是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流动党员作为党员队伍的一部分,直接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性,因此,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搞好党的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一项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工作,也是党的建设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主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外出党员多数年富力强,他们在外经风雨、见世面,学到了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管理好流动党员,有利于本地的干部群众更新观念,提高整体素质和致富本领,有利于“双带”作用的充分发挥。因此,各基层党组织必须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教育管理中的盲区,克服对外出党员教育管理无关紧要的错误认识和畏难情绪,站在从严治党和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大胆创新,抓好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重点抓好党员外出前培训,做到“人离岗,思想不能离岗”,确保人行千里不断线,冲滩弄潮不脱缰。

一是要求外出党员要主动与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党组织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二是对未能及时转出组织关系的,出具《流动党员活动证》或《流动党员证明信》;要求党员自觉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任务;三是要求流动党员主动通过适当方式与支部保持联系,每季度汇报一次以上在外的思想、生活、工作、学习情况,积极向家乡群众传送致富信息;四是要求外出党员返乡时,及时与支部联系,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支部查验。

(二)建章立制,强化约束

要立足经常性工作,把对外出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措施、办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外出党员管理机制。一是建立申请报告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外出理由、去向和时间。党支部在接到党员的申请后,要及时找党员谈话,加强对将要外出党员的思想政治、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流动党员档案要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外出时间、地点、就业情况、工资报酬、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的活动情况等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三是建立联系制度。党支部要确定一名正式党员对外出党员进行联系,明确职责。要求联系人要通过信件、电话等形式了解外出党员的从业与生活情况,定期通报本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督促党员主动汇报思想,按期交纳党费,参加从业地的组织生活。四是建立组织关系转移制度。对外出时间在=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党员,可将他们的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外出时间在=个月以上=个月以内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介绍其参加所在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五是建立鉴定制度。外出党员在离开流入地之前,要求当地党组织对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和所从事职业的情况作出鉴定,并寄回原所在党支部。连续在一个地方工作与生活的,要求流入地党组织每半年对流入党员要作出一次鉴定,并寄回本地党支部,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流出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提供其现实表现情况,原所在党组织要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联系,做好跟踪考察工作。

(三)创新载体,发挥作用

要把流动党员这支队伍教育好,管理好,组织好,引导好,促使带富一方群众,搞活一方经济,必须寻找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织可在每年春节期间和借党员回家之机,召开党员座谈会,向他们介绍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家乡建设情况,同时组织回乡党员汇报当年思想、工作情况,介绍外地先进做法,鼓励他们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教育外出党员“在外不忘家乡,富了不忘乡亲”,以实际行动支持家乡建设。对遵纪守法,对家乡有贡献的外出党员进行奖励或表彰,促使他们关心支持家乡建设,成为家乡建设的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领航员。对丧失意志、观念淡薄、违法违纪等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按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直至党纪处分;同时党支部要力所能及地帮助外出流动党员的家庭解决一些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外出务工党员送去组织的关心,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四)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业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多数的在原支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组织,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既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又确保了企业团组织、工会组织等能够发挥正常作用,促进企业沿着健康正常轨道发展。

(五)流入地要切实抓好流入党员的管理工作

“流入地”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流入地党支部要与流出地党支部取得联系(可直接与流出地党支部联系或通过党委、组织部门联系),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流动党员档案;流入地党委(党支部)要把流动党员吸纳到邻近的一个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以及学习培训,同时协调好流动党员与用工单位的关系,处理好劳动和学习的关系,让流动党员既安心工作、能赚钱,又可以正常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尽量让每个党员找到自己的一个“家”,避免党员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对流入本地,在本地工作或居住时间=个月以上,并持有《外出流动党员活动证》或《流动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由其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居住地党组织负责登记,并报党委备案,同时编入一个党支部或党小组过组织生活;在本地工作或居住时间=个月以上,而没有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或没有《外出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证明信》)的流动党员,其工作单位党组织或其居住地党组织要督促其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或《外出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证明信》);对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介绍信》的外来流动党员,按有关规定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六)建议上级部门组织研究跨省市务工经商党员的管理问题。从调查情况看,“流入地”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十分重要,但很难解决党员的真实性问题和不暴露党员身份的党员管理问题。如何加强“流出地”对他们的管理,以及“流出地”和“流入地”如何建立必要的联系,形成管理网络等等需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建议上级部门组织研究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问题,解决“流出地管不到,流入地管不了”的情况;根据新的形势,制定具体的、规范的、全国统一的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和措施,以便基层党组织操作。

第二篇:流动党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流动党员管理问题及对策

随着企业改制、职工身份置换,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频繁广泛,流动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党内民主、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谈几点肤浅认识。

一、存在的问题

党员的流动,给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有的基层党务工作者认为,流动党员毕竟人员少、距离远、时间短,因而不愿多想办法,以致疏于管理,导致了流动党员“所在单位管不到,所到单位管不了”的现状。使流动党员一时成为边缘人,缺乏归属感。就目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去向难掌握。由于外出党员的流动性很大,党组织很难随时掌握外出党员的去向。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管理认识不深,重视不够,教育管理不严,制度不全,流入、流出无登记,导致部分党员“来去自由”,外出前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不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此外,还有因受灾等原因造成家庭贫困的外出党员,由于情绪低落,对党组织有怨言,逐步疏远了党组织。二是活动难开展。外出党员远离属地党组织,无法参加原党支部的活动,就是春节回家过年,也是来去匆匆。有的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入的党员不闻不问,多数党员不

能参加从业地的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与从业地党组织保持联

系的很少。有的党员因怕受约束,不愿暴露党员身份,成为

“隐性党员”。相当部分外出党员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

一意去挣钱”的心态。由此造成外出党员的正常组织生活以及

教育培训等,都难以落到实处。三是管理难到位。有的基层

党组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外出党员管理措施,致使部分外

出党员学习活动和思想教育几乎等于空白。在外出的党员

中,多数从业于个体私营企业,特别是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

织的党组织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适应不了对流动党员管理

的要求,外企表现最为突出,对流入党员管理也不够重视,

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地带”。在外出党员中,有的还处于预

备考察期。外出前,既不向党组织报告,外出后又不向党组

织主动汇报思想,不按时提出转正申请,以致于预备考察期

间的表现难掌握,培养考察难落实,转正手续难办理。此外,

由于党员目标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于外出党员都难

以落实,致使外出党员疏于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党章规定的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

党”要求难以落实。四是组织隶属关系难接转。流动党员的

组织关系未转到其工作地党支部。据了解,现在流动党员外

出很少有人到县(市)组织部接转组织关系。其原因除了外

出时间、地点不固定外,主要还存在接转组织关系的程序繁

琐,花费的时间也很多。若遇经办人员出差或有事不在,那

就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了。据了解,有的流动党员虽然想接转

组织关系,但因程序多,耗时多而未接转;有的把当地的组

织部门所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好了,但不知道务工所在地

的组织部、党委在什么地方,从而导致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

和工作单位相分离,成为“口袋党员”。五是身份难明确。

有的流动党员只是本人说自己是党员,没有相关的证明材

料,党组织难以确定其身份。还有的流动党员在私营企业务

工或给个体老板打工,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没有时间参

与党组织的活动或不愿暴露党员的身份,因而没有与当地党

组织联系,一心一意去挣钱,成为“隐身党员”。

二、管理的方法与途径

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在流动过程中能够及

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不能仅仅

停留在思考层面,应积极探索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1、完善制度,创新流动党员管理。

一是建立双方共管制度。架起流出和流入地之间的桥

梁。建立双重管理与交流沟通制度。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

两地党组织之间保持经常性联系,重大事项随时沟通,一般

意见定期交换,并且认真记载,相互承认。二是建立全程管

理制度。确保流动前、中、后管理不断档。特别是近年来,

博乐市各街道社区也相继成立了流动党员支部,专门对流入

党员进行管理,做到了有场地,有制度,有专人指导。但对

流出党员管理抓的还不够实。因此,有必要建立起党员流动

前汇报、登记制度,确保党支部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流动目

的地有全面的了解,以便联系、管理。三是建立承诺制度和

一票否决制度,明确个人和组织责任。党员流动前,党员主

动与党支部签订责任书,明确党员外出期间的权利、义务和

违约责任,约束党员接受管理。在流动党员管理中,党组织

对其疏于管理或管理不力的实施一票否决,取消支部及负责

人的评优评先资格。四是建立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度。对党组织驻地相对遥远,转接组织关系程序又比较复杂的,建议由当地组织部门为流动党员代办组织关系转接,这样既能为流动党员省工又能省下一部份交通费;同时建议简化转接程序,流动党员只需携带当地党组织签发的流动党员证和支部的证明材料,到流动地党组织登记,由流动地党组织代为管理,并定期向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反馈流动党员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

2、强化培训,提高流动党员整体素质

一是行前培育。有外出党员的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前,对其进行党风党纪、遵纪守法等教育。针对外出党员的不同情况对他们提出具体要求。教育内容一般应包括: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使他们学有所用。同时要求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求党员在外出期间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按期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流动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员流动的特点成立“流动党校”, 组织党课辅导员,奔赴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城市,进行巡回讲课。各党支部要确定流动党员联络员,负责传达党组织活动安排,邮寄学习教育资料,通报家乡党组织的有关重大事项,收集流动党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党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是补课教育。各乡镇党委要抓住流动党员在重大节日回家时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内容,对他们进行补

课培训。并在流动党员中积极开展党员挂牌经营活动和“双带”活动,着重引导外出经商党员争做诚信守信、文明经商的带头人,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积极参与当地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求他们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信息,为家乡经济发展出谋划策。

3、提供平台,发挥流动党员模范作用

一是强化党员岗位责任。确定具体职责,制定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进城创业人员和下岗创业人员中的带头致富、协调劳资关系、矛盾纠纷调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对创业成绩突出、先锋模范作用明显的流动党员,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通报,并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像开展以“争先进、作奉献、强技能”为主题的“三比三看”活动,即比帮带,看谁带出来的先进多;比爱心,看谁为“第二故乡”奉献多,比致富,看谁掌握的技能多;让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党旗“飘”起来。各级党组织只有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载体上下工夫,才能把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做好新时期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建设的全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流动的客观必然性,认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党建的全局观念,做到“组织设置便利、教育管理灵活、发挥作用实在”、

使流动党员“离乡不离党,流动不流失,”实现“既要管好,又要管活”的目标。使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

第三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外出务工人员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数量也随之不断增加,他们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起着十分重大的作用,如不妥善加强管理将给社会治安稳定增加新的难度。

【关键词】流动人口 经济发展 治安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富于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面对新形势,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重点也开始由常住人口转变到流动人口。多年以来,公安机关依托人口管理平台掌控社会治安,人口管理的成败对公安工作将造成重大影响,为了使人口管理顺利转型,笔者结合本区实际,分析研究了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对策。

一、我区目前流动人口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 1

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70%之多。当前我区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1、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侧重于文件的上传下达或做协调工作,没有真正投入力量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没有很好地发挥和调动用人单位的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基层组织缺乏信息沟通、制度约束、责任追究机制,无法形成强大的管理合力,从而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只能由公安机关单枪匹马、孤军作战的具体管理的现状。

2、协作配合不顺。从近年来的工作看,流动人口的流出地与流入地间相互脱节,流出地不能积极主动地配合流入地做好工作,往往暂住人口的发函均达到100%,但是回函却了了无几。特别是对一些在逃犯罪分子和混迹其中的不法分子失去了抓捕时机,给流动人口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3、雇用责任不明。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为了达到自己的经济利益,对“谁管理、谁负责、谁用人、本文来源:文秘范文 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置若罔闻,不如实呈报外来务工人员的底数,贪图方便,存有侥幸心理,随意留用“三无”人员等违反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比比皆是,极大地减弱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效果。

4、管理难度大。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收入不稳定,生活不安定,居住不固定,缺乏自律约束。其中的不少人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其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护时,往往盲目地采取聚众闹事

等群体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外来人口中大部分在私人出租房、个体小旅店、建筑工地栖身。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难以经常巡查,而一些私人房东、个体老板见利忘义,有意庇护,使这些场所成为违法犯罪的“避风港”,对社会造成极大危害,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很大的难度。

5、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掌握难,由于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分布较散,且流动区域较大。我们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调查摸底工作就无法落实到位。难以达到“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的总体要求。

6、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难以到位,目前就我区情况来看,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仅是公安机关一家,虽然上级有法律、法规、文件明文规定,但其他部门却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

7、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主的法律意识谈薄,对公安机关的管理持不配合心态,使管理工作无法到位,公安机关也因警力缺乏,仅依靠派出所民警去管理工作很难到位。

二、流动人口问题产生的原因:

1、领导重视不够,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认识不清,认为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工作中互相推诿,导致人力、工作经费等不能正常到位。

2、各职能部门对本身的职责不明确,不负责任,相关单位协作意识不强,不能形成工作合力;

3、宣传工作力度不够,宣传没有做到家喻户晓;

4、现成的法律法规对不配合管理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房主的处罚力度不够,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三、对流动人口管理应采取的工作对策:

目前,正值流动人口流动高峰与刑事案件发案高峰的双高峰期,尽快形成新的管理机制,在确保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的管控能力,成为当前公安机关面临的新挑战。

1、党委、政府要切实重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立专门机构,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工作力度,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畴,把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人员经费到位。

2、转变管理观念,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作为流动人口管理的主体,尊重和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应当首先考虑如何改善广大流动人口的生活、工作条件,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使他们安居乐业,创造更多的财富。流动人口应当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利,我们不能把他们当“外人”看待,也决不能将他们视为治安恶化的罪魁祸首,随意侵犯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逐步减少对流动人口各种各样的限制。同时,要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就业、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其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等工作,为流动人口更好地工作与生活创造更加有序的社会管理环境,从而引导、促进流动人口有序流动,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

3、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要以改革强化基层、创新建设基层、发展服务基层为目标,花大力气、下真功夫研究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从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经费保障、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切实推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基础工作方面,各乡镇应建立由综治、派出所、工商、计生、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公安、计生部门要以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为目标,大力加强以人口登记为基础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等项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和有关情况,加强对具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高危人员的管理,积极预防、控制犯罪。在基层工作方面,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政权组织建设,积极发挥乡、镇和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和党组织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核心作用,有效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流动人口排扰解难。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和用工单位建立各种服务协会,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要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要求,努力建设开放型、多功能的城镇社区,紧紧依靠和利用社区资源,使社区成为政府各部门对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纽带,成为流动人口融入城镇生活的桥梁。鼓励和支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工作,激发流动人口投身社区的意识和活力,促进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

4、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管控能力。加强出租房屋管理,首先要理

顺管理体制,打破房屋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分别管理出租房屋的体制,改由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健全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综合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控制,落实“以房管人”的工作机制。并且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依法严厉处罚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者;要提高出租人自觉管理承租人的意识,使出租房管理工作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为更有力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基础保证,从而确保广大居(村)民安居乐业,确保房主和承租人员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要着重从日常跟踪管理、流动管理入手,突出对形迹可疑人员的重点查控。这就需要民警真正树立一切依靠群众的观念,深入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依靠群众了解情况,发现线索,然后实行重点跟踪查控。要在流动人口中发展治安积极分子,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可疑人员的动向。

5、树立“科技强警”观念,强化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一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录入工作,加快电脑录入进度,确保流动人员信息实时登记、实时录入。二是加强信息检索工作。充分用公安部网上追逃人员信息,实行不间断的检索比对工作,及时从中发现在逃人员。三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旅馆业计算机联网管理的进程。各有关部门要加快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的建设步伐,并推动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的共享进度。

6、不断简化管理环节,提高优化服务质量。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与服务的往往相互脱节,管理部门的手续比较烦琐,不能达到及时登记办证和

管理,流动人口要把各种证件办齐,需要跑上跑下,因此,大多就不向有关部门登记办证,处于自流状态。对于流动人口管理不能只停留在单位的登记办证阶段,而要进一步拓展管理深度,还应当树立为他们服务的思想,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为此,我区普遍建立了“一站式”流动人口管理站,简化手续,统一管理,实行流动人口各种登记办证手续“一条龙”集中办理,提高了工作效果。流管站还提供住房租凭信息、就业务工信息、法律咨询、卫生保健,子女就学等十项服务,深受流动人口的欢迎。同时,注重营造宽松优越的环境,对流动人口聚集地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建立医疗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和流动人口子弟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改善了流动人口生活和经营环境,不仅保证他们的安居乐业,也促进了他们整体素质的提高。

7、不断改进管理办法,构筑自我管理阵地。加强流动人口管理,需要注重实际,开辟有效管理途径,不能内外因素分离,形成“两张皮”,要把政府管与自身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内在的积极因素,实行“以外管外”,增强其群体自治能力,才能增强管理实效。为此,我区十分重视流动人口的组织建设,构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阵地。针对流动人口老乡观念重、彼此易沟通的特点,挑选在流动人口中有威信、素质好、有组织能力的流动人口担任协管员、协教员;针对流动人口党团员占一定比例的实际,建立流动人口党支部、团支部;针对流动人口青壮年多的现状,成立了流动人口民兵连和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大大增强了流动人口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8、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组织力量对流动人口聚集地进行不间断的清查整治,提高预防、发现、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重点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和社会丑恶现象,清理遣送“三无”人员,取缔制假贩假、制销伪劣商品、非法行医等。要克服清查整治一阵风现象,全面推广以重新编制门牌号码为切入点,进行“滚动式”循环清查整治,努力做到编排门牌号码不错、不重、不漏,出租户登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保持查一块清一块,整一片建一片,发展一方巩固一方,不断向常住人口、暂住人口、难点地段循环滚动。通过不间断的“滚动式”清理整治,大大增强了管理效果。一是遵纪守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房屋出租户和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多了,如秋长派出所辖区过去鲜少有人主动办证,进行“滚动式”清查整治,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已有100多人主动来登记办证,提高了登记办证率和信息采集率;二是自我防范意识明显增强。过去那种一把小挂锁、一扇破单门、物品随地扔、外出敞开门现象少了减少了犯罪分子下手的漏隙,有效性防止了被盗案件的发生;三是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开展不间断“滚动式”清查整治,有效遏制流动人口发案上升势头。如流动人口聚集地新湖村,2月份只发生一起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得到增强;四是社会风气明显改善。出租与承租之间、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之间的矛盾纠纷减少,和睦相比、邻里守望风气形成;五是打防能力明显提高。进行不间断“滚动式”清理整治,在发现线索,争取破案主动权上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 俞德鹏.现行城市外来人口管理方式的弊端及其对策[J]. 人口学刊,2001,(1). [2] 马庆斌,韩恒.城市发展影响因素研究[J].城市问题,2004,(2).

第四篇: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城中村是城市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的聚集地。城中村因为人口密集、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加之管理工作不到位,成为犯罪分子的栖息地和避难所,给城市社会治安和社会正常秩序带来严重威胁。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幸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问题

目前,西安每年有流动人口200多万,其中农村到城市的流动人口约为150万,这些人大多居住在城中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填补了城市某些职业的缺位现象,对于改变城市面貌,发展城市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解决了城市建设中所需的产业大军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流动人口的无序增长,对城市管理也带来了一定的负担,使本来已经紧张的城市基础生活服务设施更加紧张,进城之后暂时找不到工作的无业人员不同程度的偷、摸、拐、骗、赌、黄等违法犯罪现象也给城市治安带来了严重冲击。城中村已成为案件多、高发地,治安形势严峻。

城中村流动人口问题的成因分析

人口急剧扩充,人员构成复杂是城中村治安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加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由于农民工多为廉价的体力劳动者,其收入低微,他们在城市生存只能居住在城中村的廉价民房中。另一方面,随着大专院校的不断扩招,学生的人数翻倍增加,有的毕业生虽有工作,但工资不高;有的毕业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但又不愿返回原籍,这些人也只能选择廉价的城中村作为暂时的栖身之地。农民工、大学生等流动人口的进入改变了城市原来的人口结构,给城市管理和社会治安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

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手段缺乏是城中村治安状况严峻的根本原因。由于我国现存的二元结构社会体制,流动人口在体制外生存,由于他们在劳资关系及同本地人关系中的位置不对等,从而导致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增多。表现在:一是就身份而言,进城务工者他们虽居城市,却没有合法的户籍关系;虽有工作,却多是临时或不稳定职业,未能完全融入城市。对暂住人口实行暂住证管理,仅解决了临时身份问题。但对一些想在城市长期谋求发展的人而言,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二是就制度而言,制度的更新跟不上劳动力流动的需要,甚至出现管理缺位,有的部门和用工单位歧视外来打工者,查扣、盘剥“打工仔”、“打工妹”的现象时有发生。流动的农民工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重活、脏活、累活和险活,却连血汗钱都无法按时领取,甚至靠自杀自残等过激行为换取舆论的些许关注。三是政策滞后,法制不健全导致的城市位置的不对等。目前,城乡二元化结构还未得到有效改变。城市常住人口对进城务工者没有从真正意义上接纳。农民工人格受辱、工资拖欠、合法权益受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都使得流动人口成为城市的对立面,滋生了仇富心理、报复心理,甚至职业化违法犯罪。同时,犯罪团伙的组成格局也由原来的本地、本乡、本族逐渐转变为本地及外地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违法犯罪的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

盲目、无序和简单化管理是造成城中村案件高发的主要因素。一是城中村暂住人口底数不清。由于警力短缺,派出所日常工作繁杂,社区民警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全面系统地对城中村暂住人口进行比对登记,由于城中村的暂住人口流动性大,即使天天在登记,登记率也不过70℅左右,户籍民警只能是哪里有案件先登记哪里,哪里有问题先排查哪里,致使一些流窜犯罪分子仍游离于管控之外。二是城中村暂住人口情况不明。虽然基层派出所在了解掌握流动人口情况中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仍有一些社区民警将掌控、管理暂住人口简单地理解为登记和发证,将管理目的简单化、表面化,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质量不高。加之一些违法犯罪分子狡猾奸诈,频繁更换住所、行踪不定,也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增加了难度。三是城中村出租屋管理不规范。大多数城中村的出租户都没有《房屋租赁证》,部分房屋出租人害怕被公安机关掌握情况后,房管部门要收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税务部门要征收房屋租赁税,于是极力躲避公安机关的管理,“主人难见面、情况难掌握、问题难发现”现象比较普遍。同时,中、小旅馆无证住宿,一证多人住宿现象屡见不鲜,增加了流动人口的掌控难度。

防范措施滞后,也是城中村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一是城中村中监控探头太少,监控没有覆盖城中村的所有街道;二是城中村的治保力量薄弱,每村只有派出所指定成立的治保组织,大多11人,人均管理的区域在1平方公里以上,想要开展24小时全天候全村重点部位巡防很不现实。巡防力度薄弱、巡防形式单

一、巡防时间固定,易留有死角;三是城中村自身的防护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到位,大量的住户都没有安装防盗门,三层以上的楼层很少有村民安装防护网,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构建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体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藏匿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城中村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寓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对流动人口特别是城中村流动人口带来的消极社会问题进行统筹综治,建立党政领导、公安、劳动、城建、卫生、安全、工商、计划生育等部门参加的流动人口管理机构,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有关政策,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很有必要。

增强流动人口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近年来,国家和省上先后出台了有关加强城市建设、关心农民工、促进就业等政策法规,要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联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法规,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放低大城市流动人口的落户“门槛”,调节增长过快的盲目人口流动,在中小城市逐步实现城乡一体的单一户籍制度。同时,又需大力发展农村城镇,通过缩小城乡差距,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在本地、本县有序流动。要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帮助外来流动人口、城市失业人员享受平等的就业政策,进而在医疗保险、子女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同样享受市民待遇,鼓励长住,减少流动。还要吸收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在本地务工多年、能遵纪守法的外地人员参加群防群治、劳资纠纷调解、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等工作,培养其主人翁意识,增强其对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一是依法规范管理。当前,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如社区民警在清查、检查过程中对外来流动人口没有随身携带身份证,故意不出示身份证或出示假身份证,如何管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有关部门出台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转变城中村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变突击性、不规范管理为经常性、规范制度化管理,变孤立的治安行政治理为综合性的“市场调节﹢行政﹢法治”管理,克服管理真空,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强化劳动部门的管理职能,健全劳动力市场,引导流动人口在城市合理、有序流动。同时,强化劳动力市场的监管,规范劳动合同管理,防止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更多的关心、关注流动人口,特别是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城中村的流动人口,无偿提供社区救助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切实保障城中村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重点解决企业、公司克扣农民工工资,侮辱、体罚外来人口的问题,充分的实行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和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强化公安机关的管理职能。一是运用证件管理,整治治安环境。加强不定期的对城中村流动人口的清理检查力度,随时掌控城中村的暂住人口信息和人员动态。在检查中集中现场办理暂住证,通过警务信息平台及时比对人员信息,掌控重点人员进行登记录入,对发现的重点线索迅速出击,力求现场破案,降低城中村的发案率。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继续完善全国常住人口信息化管理网络,方便各地公安机关核实人口信息。推广民警手机上网查询系统,完善“四色预警”系统,对高发案地区进行及时清理整治。建立流动人口犯罪预警系统,方便民警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重要线索和防控重点人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对异地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提高了侦破案件和抓逃的效率。三是加大对城中村出租房屋和中小旅馆的管理力度。规范城中村房屋出租,出租户必须办理《房屋租赁证》,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同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督导出租户进行正规出租。加大对出租户和中、小旅馆的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中、小旅馆出现的无证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现象。四是开展群防群治。强化城中村技防设施,将监控延伸到每条街道、每个角落,延伸三级网格化巡逻触角,发动、发展村民壮大基层社保力量,同时可吸收固定流动人员参加,在派出所带领下做好村中自巡自防,增加巡逻厚度,可适时调整巡防时间,对重点发案时段、重点发案地段,采取猫鼠同步,重点巡控,全面掌控重点流动人员,使犯罪分子无处可躲、无处可藏,犯罪活动无处下手。五是重拳打击,以案说法。对城中村发生的恶性、暴力犯罪,公安机关应当举全警之力,寻找案件突破口,快速破案。民警可以深入城中村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城中村居住人员防范意识,震慑犯罪

第五篇: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市是我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基地和能源基地。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大量外来人口涌入我市投资兴业、务工经商,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服务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外来人口处于盲目、无序的流动状态,其违法犯罪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必

须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确保我市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市流动人口的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有流动人口约两万人,核发暂住证九千余人,占48%左右。我市流动人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来源广泛,农业人口比重大。外来人口涉及全国所有省份,农业人口比重大,占81%;青壮年和男性比例高,占74%。二是居住时间短暂,从事职业多样化。他们主要从事建筑、运输、贩卖、餐饮、服务、加工、收旧等职业,大多是城里人不愿干的苦、脏、累、险行业工作,还有部分无正当职业,从事拾脏扒荒等。三是居住点分散,居住环境较差。大多数流动人口居住在个体小旅店、施工工地的工棚、居民出租房屋内,居住环境较差,且多以同乡、同族等关系聚居在一起,形成了以地域为纽带的“民工群”。四是文化程度不高,收入普遍较低。五是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突出。近几年抓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中,外来人口占62%左右,抓获的犯罪团伙中,外地人组成的团伙占56%。

二、当前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建立了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五缺”问题。一是缺乏制约措施。流动人口管理没有纳入基层政府任期目标,基层组织缺乏具体明确的管理职责、任务和指标,检查、制约措施不够。二是缺乏专职管理队伍。长期以来形成了公安派出所独家管理流动人口的局面,但公安民警和专职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制约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缺乏协调配合。流动人口管理涉及公安、工商、劳动、税务、民政、交通、城建市容、计划生育等许多部门,由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配合,造成资源信息不能共享,综合治理效能不好。四是缺乏服务意识。行政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管理多,服务少,致使有些用人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有抵触情绪,不配合、不支持甚至逃避正常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缺乏经费保障。以前流动人口管理所需经费依靠收取的暂住人口管理费。取消收费后,因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经费无法保障。

(二)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流动人口的特点是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和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加速推进,流动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社会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再加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警力资源短缺等因素,造成流动暂住人口在部分辖区内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情况。

(三)流动人口成份复杂,难以管理。流动人口中有一些流窜作案分子隐藏其中,利用流动这种方式伺机作案;有的染有恶习或在原籍多次受过打击,为逃避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控制,借流动改变环境。这些不安定分子不易被发现,旅店、出租房主也无法辨其良莠,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遇有适宜的环境或条件,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流动人口管理措施不够到位。按规定,流动人口在一地居住七天以上要到派出所登记。如果在一个地方只停留了两到三天,实际上处于失控脱管状态。还有的流动人口刚办理了登记,有可能又流动到别的地方去了,完全不受制约。加之少数业主为少缴或不缴社区居委会规定的卫生费和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瞒报、漏报出租房屋和暂住人口登记。至于不办证者,公安机关既无法掌握,更谈不上管理,故失控面较大。

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

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牢牢把握“构和谐、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以“齐抓共管、优化服务”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不断理清工作思路,优化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实践服务管理新模式,努力在工作中实现“四个转变”。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制,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党政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公安机关唱“独角戏”向“大管控”转变,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的新格局,推动涉及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发展。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能,落实专门力量,靠实工作责任,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不断发展。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特别是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

的重要作用,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做好工作。要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确管控”转变。一要摸清底数。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建筑工地及中小旅馆、废品收购站点、劳务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易聚集的重点区域、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彻底澄清流动人口底数。二要登记造册。集中清查收集暂住人口信息,通过身份证、照片、人口数据信息“三对照”后登记造册,并分别录入派出所综合信息和暂住人口管理系统。三要完善档案。以村、街、厂、矿、队为单位,把暂住人口档案装订成册,与暂住人口管理系统配套使用,健全辖区流动暂住人口的信息资料。四要核实身份。对无有效身份证件、来历不明、形迹可疑的流动人员进行网上比对,直到查清真实身份。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将流动暂住人口划分为“重点人员”、“不放心人员”、“放心人员”三类,实行分级管理,实现由“粗放式管理”向有重点的“精确管控”转变。

(三)因地制宜,管住管活,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流动人口最大的特点是“流动”,管理的核心是掌握“动态”情况。因此,管理工作必须由以往的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一要完善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暂住户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和相关信息。要通过流动暂住人口本人申报;出租户、用工单位申报;各乡镇、街道计生委及各社区流动人口协管机构申报;民警日常工作发现登记等“四条渠道”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何时何地流入、流入原因、从业单位、有无犯罪前科和现实表现“五个清楚”。二要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用工单位、经营业主要及时登记流动就业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向当地派出所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报告,配合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三要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管理。健全“以房管人”工作机制,严格出租房屋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实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健全完善房屋租赁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管理合力。建立宾馆、饭店住宿登记联网和来客信息查询制度,加强对中小旅店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管理,及时发现漏登失控人员,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适时开展对无照经营、非法用工和违章建筑问题、环境卫生脏乱、安全事故频发、治安秩序混乱、刑事案件高发的流动人口聚集区的专项清理整治,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净化社会环境。

(四)以人为本,心系民生,由重管理轻服务向服务管理并举转变。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一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劳动人事执法力度,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妥善处理劳动纠纷。二要逐步提高服务和维权水平。推动有关部门和社区认真落实涉及流动人口安全生产、卫生环境、子女就学、劳动技能培训、工资支付、社区保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工作。要鼓励、支持流动人口参与当地有关活动,在就业、维权方面提供服务,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三要充分调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集贸市场等依法成立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和有关协会,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和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四要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适时处理”,有效遏制流窜犯罪高发势头,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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