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学视角分析问题

2022-12-29

第一篇:从社会学视角分析问题

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当代社会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学年论文第 1 页共 6 页

从社会学视角分析当代社会“门当户对”的择偶观

社工1091班顾笑晓

摘要“门当户对”的择偶观作为一种悠久的历史传统和习惯存在于我国婚姻土壤上几千年,一直是传统社会人们选择配偶、缔结姻缘的规则。目前我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快速推进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思想观念的迅速转变,“门当户对”的择偶观也发生了很大的改观,弱化了原本的封建落后意识,赋予了现代的进步思想,强调人们在择偶时应该讲求文化上的“门当户对”,对此本文运用初级群体的形成条件、社会交换论、社会心理学等社会学的有关理论对其存在的合理性进行了解释并指出择偶中讲求“门当户对”的现实意义 ,同时也指出了过于追求“门当户对”会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关键词门当户对,初级群体,社会交换理论,社会心理学,择偶观

Mate concept analysis of contemporary society "match"from a

sociological perspective

AbstractSummary of the "perfect match" mate concept as a long history of traditional and customary for thousands of years of our marriage soil has been a traditional society, people choose a spouse, the conclusion of the marriage rules. At present, China is the rapid advance of transition from traditional society to modern society, with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rapid transformation of ideas, mate of the "perfect match" concept has also undergone a great change, weakening of the original feudal backward consciousness , giving a modern progressive thinking, emphasizing the "perfect match" should emphasize the cultural choice of a wife, In this paper, the formation conditions of the primary groups, social exchange theory, social psychology, sociology theory of reasonable carried out to explain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emphasis on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perfect match" in the mate, also pointed out too far in pursuing the "perfect match" will bring some negative effects.KeywordsPerfect match, primary groups, social exchange theory, social psychology, Mate Choice

择偶是人生中一次至关重要的抉择,它关系着青年缔结婚姻、建立家庭的后续过程,决定着青年未来生活的稳定与幸福与否。选择什么样的人与自己相伴终生,对方应该具备

哪些必要的基本条件?每个想要走进婚姻殿堂的人都会在社会环境与主观意志的双重作用下形成一套自己的独特的“择偶标准”。门当户对一直是传统社会人们选择配偶、缔结婚姻的度量规则,基于建立美满婚姻的目的,现代社会的人们也同样在遵从这种择偶标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今天的“门当户对”有了全新的意义,即摒弃了旧时代落后封建的成分,融入了新时代进步理性的成分。究竟当代择偶观念的“门当户对”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这些标准又如何影响人们的择偶行为的呢?我们又如何从社会学的视角看待当代社会“门当户对”的择偶行为呢?

一、当代社会“门当户对”择偶观的内涵

(一)门当户对的历史含义

有学者认为,“门当户对”一词的出处最早是在元朝的王石甫所写的《西厢记》第二本第一折,文中有这样一句话:“虽然不是门当户对,也强如陷于贼中。”[1]《现代汉语词典》对婚姻中的门当户对的解释是:“男女双方家庭的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相当,结亲很合适”。

从最初的含义看,“门当户对”这个词,是由住宅建筑上的“门档”、“户旦”两个词演绎而成的,借用于婚姻上的等级观念。建筑上的“门档”“户旦”,纯作装饰门楣之用。但在社会意义方面,它们却是我国古代住宅主人身份高贵的象征,后来就引申到结婚双方家庭经济背景相当、门第高低相同的择偶标准。“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门第相应为婚,形成了不成文的法律。唐代崔、芦等世家宁可女老不嫁也不与他姓通婚。一些暴发户新贵为了攀结名门世族,则不惜用巨款买妻。从唐代开始,贵贱不通婚、良贱不通婚、官民不通婚,公开成为法律条文”[2]《大清律例》规定:禁止主人为奴仆娶良人为妻,“凡家长与奴娶良人为妻者,杖八十”。“ 其奴自娶者,罪亦如之”,“ 奴仆娶良人为妻后,将妻入籍为婢者,杖一百。若妄为奴婢为良人,与良人为夫妻者,杖九十。各离异,改正。”[3]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古代讲的“门当户对”主要是针对社会上层阶级,即士大夫阶层。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门当户对”渐渐淡化了原来的含义。

(二)当代社会“门当户对”的新含义

当代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随着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的推进,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人们在择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经济利益和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取得的学历、职业、能力等自致条件,淡化了个人出生背景、政治地位等先赋因素,同时在择偶的过程中更加注

重兴趣相投、爱好相近、脾气性格互补等内在素质和个性魅力。当代社会有句话叫做“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现时期的门当户对择偶观是男女双方自身条件和家庭条件的充分考虑和权衡,淡化了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威望和政治地位等落后思想。“一个人的文明教养,是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培养出来的,首先是在其成长的微观环境即家庭中接受的,其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具有潜移默化的深远意义。”[4]可以这么说,在选择配偶时,如今更多的人同经济条件相似的人联姻,其实是在追求着共同的生活习惯、志趣爱好和一致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即讲求文化上的“门当户对”。

二、当代社会“门当户对”择偶观的合理性

(一)从初级群体形成条件的角度

“1909年,库利在其《社会组织》一书中正式提出‘初级群体’的概念。他认为,初级群体是亲密的、面对面接触和合作的群体。”[5]尽管初级群体有多方面的意义,但主要是在形成个人的社会性和个人思想上,它的作用最为重要,这些群体包括家庭、儿童伙伴群等。初级群体对门当户对择偶观的影响体现在初级群体形成的条件上。对于要缔结婚姻的男女双方来说,想要结成家庭这样的初级群体,必须具备一下几个方面的必要条件:

1、活动空间接近

这里的空间包括现实中的区位关系,也包括观念上的区位。观念上区位的接近对当代社会青年择偶非常重要,根据海德的人际均衡理论,只有在彼此熟悉、观念的接近的基础上,人们才能维持人际间的认知平衡,否则会产生不愉快的心理,觉得别扭。因此,观念接近的人在彼此协调的基础上,易于引为知己。同样的道理,门当户对的男女双方更有可能在观念上保持相同或者相近,接受同等教育、生长环境相同的人更容易形成家庭。

2、相互交往比较自由,不受过多的拘束

当人们处在具有严格规定、不具感情色彩的角色或地位上时,彼此就不易形成初级群体。社会地位较高的家庭通常都有自己本家族的一些生活习惯或者规定,他们通常不允许其他人来破坏,在他们的意识当中,身份地位低的人不适合出现在他们的生活圈,所以在一定意义上,不门当户对的男女双方的交往会受到限制,尤其是双方父母的限制,这样不利于家庭组成。从这个角度讲,门当户对的择偶观更有利于婚姻的缔结。

3、交往各方角色、地位间的社会差异较小

角色、地位相差悬殊,本身就限制了人们的交往机会,即便有了机会,也有难以避免的拘束感。另外,由于交往双方角色、地位差异太大,彼此也难以找到共同语言,在兴趣、

气质、生活方式等等许多方面,可能都不一致。这些都是维系初级关系的重要因素。因此,初级群体一般都是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结成的。从这个观点出发,家庭是一个初级群体,群体的维持就取决于交往双方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的差异,结婚双方之间的差异越小,交往双方的需要就越容易满足,这样群体就能更好地维系。

(二)从社会交换理论的角度

美国社会学创始人霍曼斯在《作为交换来看人的行为》、《社会行为:它的基本形式》、《社会交换的性质》等他的主要著作里,把人类行为都视为交换行为,不仅仅是物质的交换,而且还包括地位、身份、声望等非物质的交换。美国社会学家古榕也曾说过:“人们确实可以相信两个家庭所接受的联姻的条件,往往是双方在经济上或社会上的门当户对”,“一切择偶制度都倾向于同类联姻,即阶级或阶层地位大致相当的人才可结婚,这是讨价还价的产物”。[6]交换理论认为,个体之所以加入某一群体,并遵从该群体的规范,是为了与群体中的成员进行感情或物质的交换,或者是通过实现群体目标来获得自己单独无法取得的更大利益。婚姻也是一种交换,结婚双方在“门当户对”的前提下进行等价交换,包括感情和乐趣的平等交换,是一种心理上的交换、一种文化的交换。双方通过“门当户对”的婚姻形式,可以使婚姻双方在兴趣爱好、生活经历、行为习惯等方面更相近,从而有利于双方更好的沟通和交流,这样的婚姻关系也就可以更好的维持。

从社会交换理论的三种命题来解释新型的“门当户对”择偶观。

1、从价值命题的角度讲

如果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一个越有价值,那么他就越有可能采取该行动。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在若干种行为中总是选择那种结果对他更有价值的行动。“门当户对”的婚姻实质也是婚姻双方为了获得更有利于自己的价值而选择的一种婚姻形式。

2、从刺激命题的角度讲

如果过去一个特定刺激或一组特定刺激的出现,总是伴随着对某人行为的奖励,则现在的刺激与过去的刺激相似,这个人就越可能采取这种行为。霍曼斯在这一命题中指出,“一个人在若干种行动中总是选择更能得到他所希望的报酬的行为”。通过“门当户对”而结合在一起的双方,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自身的价值,并获得了经济、利益、资源、感情等的回报,这样的双方如果缔结婚姻,那么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更能促进双方进行平等交易,包括心理上的满足和精神上进行的鼓励,进而增进结婚双方的感情。

3、从理性命题的角度讲

一个人在行动时,不仅考虑行动后果的价值大小,而且考虑获得该后果的可能性,通过理性全面权衡,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门当户对”的婚姻是在考虑了结婚双方家庭背景、当事人的性格、气质、爱好、能力等基础上结成的婚姻形式,有一定的互补性,从而更有利于报酬的价值产生和交换的进行。

“交换是在双方自愿和平等的前提下实现价值的最大化,是为了获得最大的回报和最大的利益。婚姻的交换也是遵循等价交换的形式”[7] 所以,只有在各方面条件相当的婚姻当事人之间才有可能进行交换,从而实现彼此希望得到的诸如经济、地位、美貌等方面的价值,获得最大意义上的回报。在婚姻生活中,结婚双方不仅注重自身更好的发展,而且还关心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如何更好的实现。

(三)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夫妻双方在文化背景上的相同或相似既利于沟通或者减少冲突,还会带来心理上的愉悦。夫妻双方在“门当户对”这种前提下结合,会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共同的话题,在进行谈话和交流的同时也能起到融洽夫妻关系、增进彼此了解的效果,如果产生矛盾也比会较容易沟通。而对于家庭背景、生长环境相去甚远的人来说,他们的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等可能都有很大的差别,两人在婚后有可能会因缺乏共同语言、难以沟通,夫妻双方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共同生活,很可能会有郁闷烦躁的感觉,从而对双方的身心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三、当代社会“门当户对”择偶观的消极影响

当代“门当户对”对家庭、社会的和睦、和谐有很大意义,并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任何事情如果过分的强调就会走向相反的方向,“门当户对”也并不是择偶的唯一标准,片面追求“门当户对”容易忽视感情的重要作用,因为感情也是婚姻幸福的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过分的强调“门当户对”更容易造成人们心灵的冷漠,忽视感情、忽视婚姻生活的本意,甚至使婚姻的性质蜕化。很多强调“门当户对”的婚姻家庭在缔结姻缘之前太过重视双方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而忽略了夫妻双方的感情基础,虽然这种家庭通常符合双方父母的要求,但对于夫妻本身来说有时候是一种痛苦的限制,常常会引起严重社会后果,比如婚姻裂痕,两个人之间出现第三者等等。

淮阴工学院人文学院学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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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中国婚姻史》,第112页.

[2]史凤仪:《中国古代婚姻与家庭》,湖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3页.

[3] 大清律例.户律?婚姻(第10卷)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1993.

[4]陈一筠.情感与婚姻[M].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3

[5]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6]〔美〕戴维?波普若.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7] 霍曼斯.《作为交换来看人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3章第29页.参考文献

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韩琳琳.社会学视角下对当代社会“门当户对”择偶观的再认识[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4)

3、王跃生. 社会变革与婚姻家庭变动――20 世纪30―90年代的冀南农村[M].三联书店, 2006

4、霍曼斯在《作为交换来看人的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

5、王琼.基于社会交换理论谈现代社会的门当户对观.河北大学人口研究所河北保定,2003年

6、徐安琪,叶文振.中国婚姻研究报告[M].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

7、邓伟志,徐荣.家庭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8、贾春增. 《外国社会学史》(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9、杨兴亮.社会转型期门当户对择偶观的选择偏好--社会交换理论视角下“剩女”现象浅析,2011

10、王丹丹.社会工作视野下我国婚姻家庭问题的处遇探析,《社会工作》学术版,2006年第10期下半月

11、沈洲.婚姻的30个忠告,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02年10月

12、[加]大卫.切尔著,彭铟旎译,家庭生活的社会学.北京:中华书局,2005

第二篇:基于从社会心理学视角分析网络舆论引导

[论文关键词]网络舆论;典型报道;深度报道;网络新闻评论;意见领袖

[论文内容提要]网络舆论引导的实质就是舆论引导主体使网民“态度改变”的过程。社会心理学申的态度改变理论为研究网络舆论引导问题提供了理论借鉴。典型报道、深度报道、网络新闻评论、意见领袖等网络舆论引导方式都是对劝说宣传、暗示和模仿以及团体影响等态度改变方法的具体应用。

作为炙手可热的新兴媒介,网络媒体的影响力已经渗入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等诸方面。近年来,几乎每当国内外出现焦点事件,都会引起网民的强烈反响和激烈的辩论。其中很多具有建设性的看法和观点,有些对有关部门的决策和施政产生了积极影响,互联网正逐渐成为一个“意见自由市场”。但是,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其自由性、匿名性、即时性、交互性等传播特性使得一些不良或非法内容信息恣意传播。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对网络舆论进行有效地引导,就成为网络新闻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网络舆论引导的目的是改变不正确或非理性的舆论,将其引导到正确的方向上来。因此,网络舆论引导的实质就是舆论引导主体使网民“态度改变”的过程。实践证明,对网络舆情的引导也需要“攻心为上”,而了解和把握网民的心理变化特征则有助于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网络舆论引导与态度改变理论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成了社会心理学的重要课题之一。社会心理学中的态度改变,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影响下,一个已经形成的态度在接受某一信息或意见的影响后,所引起的相应的变化,其本质是个人的继续社会化。关于社会态度改变的研究主要包括学习理论、信息理论、社会判断理论、认知理论、功能理论和态度改变三阶段理论。态度改变理论为我们研究网络舆论引导问题提供了理论借鉴。

网络舆论引导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但是,根据社会心理学对态度改变的研究,具体的引导方式基本上都是以态度改变方法为依据:一是劝说宣传法,或者称说服法。这是一种借助各种传播媒介传播的信息影响人们,使之态度发生改变的方法,是一种常见和广泛使用的方法。二是暗示方法,就是用含蓄、间接的手段、方式和方法对个体或群体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这种心理影响方法表现为使人按一定的方式行动,或接受某种意见或信念。与暗示相联系的一种心理现象是模仿。模仿是指在没有外界控制的条件下,个体受他人影响而仿效其言行的过程,是社会中人际影响的重要形式之一。模仿、暗示的结果,会使多数人行为趋向一致,成为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有利于社会群体思想和行为的统一,推动社会的变化发展。三是团体影响法。团体的影响来自于团体的规范和准则,这种规范和准则对团体成员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促使团体中的每个人的言行与团体的规范准则保持一致。例如,在网络社区或者BBS中,都会对以“明文规定”的形式说明该板块的具体规范准则,往往还会指出违反者将受到的处罚。在团体压力下,其成员的态度往往会发生改变。

网络舆论引导的典型方式

网络舆论引导的方式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种:

典型报道方式。典型报道是一种逻辑劝服,其公式是“标准——衡量论证”,即通过寻求典型,塑造典型,树立一种标准供大家对照和模仿。康德在《崇高的分析》一文中揭示了典型化的含义,他认为典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暗示性,是“最充分的形象显现”。人类只能通过个别认识一般,通过个性感悟共性,通过了解个别事例的性质与特征对同一类事物形成大体一致的意见,这正是媒体通过典型报道引导民意的奥秘所在。通过这种劝服和暗示,就会形成模仿。班杜拉提出的模仿论,即人可以不依赖自己直接的实际操作,而通过对他人的言行举止的模仿而学得一定行为。他很重视榜样的力量,认为榜样特别是受到人们尊敬的榜样。具有替代强化的作用,人们可以通过观察、模仿榜样而产生自我强化的作用。以上理论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则体现为对典型事件和人物的报道。

以对任长霞事迹的报道为例,网络媒体之间协同合作,形成了强大的报道声势。由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中国网、中青网记者共同撰写的《长风彩霞逝者如诗——记登封市公安局局长任长霞》同日在各大网站共同推出。揭开了报道的序幕。同时,各大网站还在相关网页上互相设立链接,为受众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典型事迹,学习典型精神开辟了一条网上“绿色通道”。2004年6月3日,人民网开设“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大型专题,并开展讨论,网友踊跃留言。至6月7日0时留言6113条。新华网也设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人民的好卫士任长霞”专题,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等多项内容。多媒体视频新闻《忆长霞》囊括了各大电视媒体的34个节目。还有中央领导关于宣传任长霞事迹的指示,任长霞家人、同事、同学追忆任长霞事迹的报道,滚动播出网友悼念评论的文字和纪念学习任长霞的后续新闻,汇集了各大媒体对任长霞事迹的相关报道,形成了互联网上的任长霞典型报道平台。

网络媒体典型报道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体现了报道形式和传播手段的多样化,也实现了网民的实时互动,吸引了广大网民积极参与,这是网络典型报道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从网民的留言和评价中我们了解到,人们需要榜样的激励,需要精神的力量,这是网络典型报道取得成功的社会心理因素。

深度报道方式。深度报道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为读者梳理出对于事实的认识,也属于一种逻辑说服。深度报道往往具有“言之有物,鞭辟入里”的高度说服力,从而达到从更深的层次将舆论引导到正确方向上来的目的。

和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在从事深度报道方面体现出优越性。在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中,或以文字为主、辅以图片报道,或以声音为载体报道,或以综合文字、音像等多种符号的报道,都有其形态上某方面的缺陷。而网络新闻深度报道则凭借多媒体手段,对重大社会事件进行有背景介绍、有分析解释、有归纳预测的报道与点评,报道方式也多种多样。而且报道是超文本结构的,即文本的构成,不仅有文字文本,而且有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影视文本。在超文本结构中,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关键人名、地名、时间,甚至一个词语、一个句子都可以联结另一个声音文本、图画文本、动画文本或影视文本。这样,网络媒体使深度报道更为生动、丰满、深刻。人民网的“人民视点”、新华网的“焦点网谈”、红网的“红外线”都在网络深度报道方面表现得比较出色。目前,中国网络媒体的深度报道呈现出一些新的趋势。首先,随着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调查型深度报道将有更大的发展。在我国抗击非典的新闻报道中,“信息透明度”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一批全方位透视非典的调查性深度报道起到了安定民心的社会“稳压器”、动员社会各界的“协调器”与促进社会进步与加强城市管理的“推进器”的作用。其次,评论型深度报道不再局限于曝光式的批评性报道,更多的眼光投向富有建设性的议题。很多深度报道更注意捕捉“社情民意”,报道百姓真正关心的话题,例如再就业工程、房改政策出台、医疗制度改革、帮困扶贫工作、全民健身、环境保护与生态平衡、社区文化建设等等。‘这些新趋势表明,反映公众舆情已经成为深度报道的一个重要组成元素,深度报道在引导网络舆论和稳定民心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网络新闻评论方式。社会心理学认为,任何信息的报道,对某些事实的描述,如果不加专门的阐释和评论,对人们的思维定势是几乎不产生任何影响力的。网络新闻评论是传统媒体的新闻评论在网络平台上的延伸与创新。当前我国网络新闻评论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网络媒体的评论,这是传统新闻评论的翻版或延续,往往是网络媒体的编辑就新近发生的新闻或变动的事实,在新闻网页上所设的言论专栏里发表或发布的署名评论,例如人民网的“人民时评”、“网友说话”等栏目。另一种是网民评论,目前网民评论最集中的场所还是BBS,例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等。网民评论是反映公众舆情、传达社情民意的窗口,人们可以随时将自己的观点、言论以原创或跟贴的形式发表出去,网友还可以针对新闻事件进行讨论,这是一种自发式的、群言式的解读新闻的方式。

2005年3月,日本右翼势力修改历史教科书,篡改历史,美化对外侵略。4月,台独分子祭拜靖国神社,日本允许**访日。这一系列事件,激起了中国人民的反日情绪,在北京、广州、上海发生了涉日游行,还发生了打砸日本商店、损坏日本货品等行为。互联网上的反日舆情十分高涨,甚至有人别有用心地企图利用互联网策划、鼓动长假期间进行非法游行示威。人民网的观点频道从4月16日开始,在“人民时评”和“网友说话”两个栏目中登录了一些评论员、网友、学者的评论文章,着重对游行事件发表看法,如丁刚在文章《我们怎样表达爱国热情》中认为,爱国是可以肯定的,但是要智慧地表达,不要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负面影响。人民网还在“网友说话”栏目中,登载了一些学者分析日本和中日关系问题的文章,解析了从二战结束后中日关系的变化和日本政府对待历史的言行。这类高屋建瓴的解析文章让人们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克服盲目从众心理,反思自己的行为,纠正一些不当的做法,做到真正的爱国。人民网的这组评论性文章,得到了许多网民的支持和赞同,显示了网络新闻评论在引导舆论方面产生的积极作用。

“意见领袖”方式。信息传播者自身具备的特点对劝说宣传有着极大的影响,例如专家身份、社会地位、职业背景等等。这让人们很自然地联想到传播学中的“意见领袖”。意见领袖能够影响受众“怎么想”,从而使受众发生态度、行为的变化。

当网络上出现大量虚假信息和极端言论,受众无所适从时,他们对于权威意见的依赖会更强烈,更需要意见领袖为自己解惑。网络中的意见领袖主要是BBS的版主和强势话语者或活跃者,他们已成为网络新闻媒体舆论引导的一支生力军。中青在线青年话题论坛的版主李方几年来以“版主日记”的形式发表了几百篇评论,在网友中影响很大,他自己也曾当选“中文论坛最勤奋版主”。目前,涌现出来的意见领袖大多具有良好的写作功底,同时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地方特色和生活特色。例如,网友“小黄”常常通过一些日常生活的小故事来讲述生活中的大道理,让人看了深受启发。

此外,网络媒体特邀专家或网络评论员撰写评论性文章,以及采用“专家在线访谈”形式来引导舆论,都是对“意见领袖”方式的运用,也更能体现出信息传播者自身特点具有的劝服优势。例如,人民网的“网友热评”中,在引导对日舆情时,邀请到了新华社的高级编辑、国际部编委、东京分社前社长、国际问题专家王大军,他曾在日本工作过14年。他不仅发表了《到底怎么看待中日关系》的文章来分析中日关系,还作客新华网发展论坛,就中日关系同网友在线交流。王大军在文章中和回答网友的提问过程中,深入分析了中日关系间的种种问题,并且以他在日本的生活经历和亲身感受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介绍日本国内的现实状况。他深刻而详细地阐述能够使网友了解中日关系的历史脉络,理解我国对日的政策,端正自己的爱国观点。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以上多种引导方式共同使用、互相补充,以达到引导网络舆论的最佳效果。

网络舆论管理需“疏”、“堵”并重

“由于因特网确实开阔了新闻和言论的自由空间,政治、经济的权利组织针对因特网实行的控制方式,正在从硬性控制转向以软性的对话关系、对策关系为主,如同我们说话中有语法的无形控制,但大多没有感觉到一样。”如果从社会控制理论来看,对网络舆论进行引导是一种“软控制”,但是强调舆论引导并不意味着对“硬控制”的漠视。“硬控制”主要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并辅以技术手段,对网络信息进行内容上的管理,突出表现为“堵”。“堵”作为一种强力手段,对网络信息散乱、负面倾向等不健康状况的及时清理、规范会有明显效果,如:对一些恶意散布西化言论、攻击我政治体制、蓄意蛊惑人心的所谓“自由民主”、“思想启蒙”等具有颠覆性、破坏性的网站进行封杀;对一些恐怖、黄色、反动、人身攻击等有害言论予以删除或取消访问资格。这些“硬控制”为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占领新阵地、掌控网络话语权,起到了保驾护航的扶持性作用。但从网络媒体的长远发展来看,由于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不同特点,应逐步调整“堵”与“疏”的比例,因势利导、顺势而为,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的网络舆论引导与管理手段,不失为一种理性、科学的选择。

第三篇:从心理学视角探析高校秘书的心理失衡问题

从心理学视角探析高校秘书的心理失衡问题

摘要: 高校秘书人员的工作特质决定了其心理素质极容易出现心理失衡的状态。因此,从心理学视角探析高校秘书心理失衡的原因及对策, 对于促进高等教育管理发展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心理学 高校秘书 心理失衡

高校秘书工作是从属于学校领导的辅助性工作,以“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会务”为宗旨,因而是一项繁琐复杂的劳动,其严要求、快节奏、高压力等都对秘书人员的心理品质提出很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秘书人员如果不能保持良好的心理平衡,就易产生心理失衡,这直接关系到高校领导决策的贯彻执行, 影响到高校领导机关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因此,研究高校秘书人员的心理失衡问题,对于高等教育管理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高校秘书心理失衡的原因。

心理失衡在心理学上的解释是指心理失去和谐而处于理念、情感、行为倾向的冲突状态。分析导致高校秘书人员心理失衡的原因,既要考虑秘书人员自身的主观原因,又不能忽略高校秘书工作的特质、外部环境等客观原因。

(一)高校秘书心理失衡产生的主观视域。

动机决定了人们的反应和行为。分析高校秘书人员出现心理失衡的主观原因, 应从动机入手。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戴维·麦克利兰(David·C·Mcclelland)是当代研究动机的权威心理学家。他认为个体在工作情境中有三种重要的动机,即成就动机:争取成功,希望做得最好的动机;权力动机:影响或控制他人且不受他人控制的需要;亲和动机:建立友好亲密的人际关系的动机。以此为理论支点,就高校秘书人员而言,容易出现心理失衡的主观原因有以下三种。

1.权力动机的失衡:渴望得到尊重与自卑心理的冲突。

高校秘书处于高校权力机关的辅助地位,对他们来说,要全方位地为领导提供服务,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工作责任也很重大,因而他们十分渴望得到理解和尊重。但是由于高校秘书没有一般党政机关秘书具有显要的地位和身份, 加之高校内部对秘书存在的偏见,如“天才搞科研、人才搞教学、庸才搞行政”的说法等容易使高校秘书产生自卑心理。

2.成就动机的失衡:自身抱负与取得成就可能性的冲突。

高校秘书作为高等院校知识分子中的一员, 其工作环境和学历水平决定了他们经常与一些颇有成就的高端人士接触,自己也具有比较优秀的能力,因而不仅具有一定的获得成就的心理要求, 而且制定的成就目标比较高远。事实上,烦琐的工作挤占了他们大量的时间,导致他们很少有时间学习,很少有时间顾及自己的科研和专业,在事务性工作贯穿始终的岗位上, 要想取得一定的成就, 就显得比较艰难。因此,就必然产生成就期待与现实的脱节,

导致心理冲突的产生。

3.亲和动机的失衡:渴望融洽相处和现实的冲突。

高校秘书的工作特质决定了他们必须处理和协调好各种关系,包括领导与教师的关系,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的关系,教师与教师的关系,师生关系,等等。同时,为了提高工作效

率,高校秘书通常从内心十分渴望与所有的同事相处融洽。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并非每一位

秘书都有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这就产生了亲和动机的失衡。

(二)高校秘书心理失衡产生的客观视域。

除了以上主观层面原因之外, 客观层面的因素也会影响高校秘书的心理平衡。

1.领导的因素导致心理失衡。

高校领导是高校秘书人员的主要服务对象, 他们的言行和情绪对于秘书人员有着重要

的影响。领导的赞许和表扬及其对自己工作的支持或者职务晋升的关心, 会使他们精神振

奋,工作热情提高。相反,如果领导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或者忽视其工作重要性,则容易导致

他们悲观和消沉心理的出现,从而导致心理失衡的产生。

2.周围工作环境因素导致心理失衡。

首先, 如果学校内部本身缺乏有效的沟通方式和良好的心理氛围, 有可能会导致高校

秘书人员心理失衡的产生。其次,高校秘书主要是服务于高校领导的工作性质,常常会引起

一部分思想素质不高的同事产生嫉妒心理, 很难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因此,高校秘书常

会受到周围同事的各种方式的攻击,从而导致心理失衡的产生。[论文网 LunWenNet.Com]

二、应对措施。

高校秘书心理失衡不仅会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影响秘书工作的顺利展开, 而且会影响

高校领导决策的贯彻执行乃至高教管理的发展。因而如何处理高校秘书的心理失衡问题就成

为高校秘书和管理者共同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有以下应对措施。

(一)塑造积极心态,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

高校秘书除了要具有普通秘书应该具备的知识及能力外,更要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

体来说就是要以冷静、达观的态度对待事态的发展, 并学会用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和

发生的事。不仅要对自己有足够的自信,而且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在生活中常常遇到不如意

的事,高校秘书要善于塑造愉悦、乐观、富有生气、沉着冷静的积极心境,并培养“处之泰

然,安之若素”的襟怀,以宽广的心胸来接纳别人的成绩,并以此策励自己不断努力向前。

(二)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高校秘书除了要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技巧、沉稳内敛的个性等传统标准之外,还要具备

不断学习的能力,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同时,高校秘书更应具有制定管理工作计划的

能力,以独立有效地开展工作;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要有有

条不紊的工作作风和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学校形象;用对师生的爱

心和对事物的大度的心态去积极地开展工作。总之,高校秘书要高效顺利地开展工作,必须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努力为秘书人员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

科学研究表明,环境对人的心理影响很大,繁忙的工作、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成绩、荣誉、待遇等方面的因素,都可能给高校秘书的心理造成很大的压力,产生压抑感。

首先,领导要正确对待秘书工作。如果领导把秘书单纯地作为服务人员而忽视其参谋、助手作用,秘书就会处于纷繁零碎的琐事之中,天长日久难免产生心理失衡。如果领导重视、关心、支持秘书工作,明确秘书是落实领导各项决策的助手,是协调各方关系的桥梁,从而

从政治上关心他们,从工作上支持他们,从生活上关心他们,从心灵上理解他们,就能够充

分调动秘书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其次, 建立起有效的机制, 从制度上给予秘书应有的保障。如加大对秘书的培训力度,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提高机会,使他们不封闭保守,及时接触到新的业务信息;完善

激励机制,建立优秀秘书评选制度,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秘书要培养使

用, 对不能胜任工作的也要及时调整;加强对秘书的工作指导,经常了解秘书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质量;尽可能地改善他们的工

作环境和条件,创造和谐、宽松的工作氛围,等等。通过这些举措,秘书实实在在地感受到

领导的关心,就会对学习有兴趣、工作有目标、奉献有回报,从而保持积极向上的心理状态。

综上所述,尽管高校秘书心理失衡产生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心理失衡的调整关键还在于

秘书本身,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条件下,高校秘书始终要以积极开朗、乐观向上、稳健

自信的态度和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适应秘书工作本身这种特殊的职业。只有这样,才能不断

地提高工作效率,才能做好本职工作,最终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论|文|网]

参考文献:

[1]赵中利。现代秘书心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陶琳娜。高校秘书人员消极情绪管理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09,11,下旬刊。

[3]于普选。刍论高校秘书的心理失衡及其调节[J]。怀化学院学报,2006,(5)。

[4]赵玉苏。高校秘书人员易出现的心理偏差及对策研究[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005,(10)。

第四篇:社会学视角下的政府征地问题

伴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速和房地产业的高速繁荣,,全国各地都在紧罗密布地进行着各式各样的房地产建设活动,而要进行开发和建设,就不免要涉及到征地的问题,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了征地的补偿标准,但鉴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的补偿数目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因此在政府的征地过程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社会问题,甚至有些地方还出现了地方政府采用非法手段强制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当地政府,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可能会影响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再次紧张,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创建,更加不利于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对于这种现象政府要进行有效的管制。下面我们就来对这一现象进行一些分析。

一、政府热衷于土地征占背后的动机

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有一定的动机,政府推行征地亦是如此,那政府热衷于土地征占背后的动机的动机到底是什么呢?

多数人认为是“土地财政”的存在,他们认为:不少地方政府希望借助于低价征地而后高价出售,从而获取巨额的地方财政。

通过考察政府预算内收入构成可以发现,在现行分税制下,增值税的75%上缴中央,25%留作地方。近年来增长较快的所得税也改为共享税,这使得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尽管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但地方财政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不高。在中西部地区,由于地方税收生成能力有限,地方政府的行政运转和工资支出主要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基于陕西全省整体的财政状况,在2000年前发放工资都很困难。

相比之下,由城市扩张和土地占用带来的税收,主要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营业税、所得税及耕地占用税等,则全部由地方享有。为此,在地方政府选择开掘和扩大能快速增长财政收入的税种征收渠道中,发展城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土地征用成为首选。城市扩张带来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近年来已成为地方财政预算内的支柱性收入。(1)

鉴于征地带来的巨大财富,地方政府非常热衷于土地征占。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并未深刻地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采取了一些非正常的手段来强制性地征占土地,使得在征地后产生了相应的社会问题。

二、政府土地征占的非正常手段

在地方政府的土地征占过程中,如果村民积极配合征地,那就不会出现非正常的做法,但是依靠土地生存的农民怎能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生存基础奉送给别人,因此,政府与农民在征地的过程中便时不时地发生冲突,正如上文所说,在土地征占的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土地财政”,政府不可能就轻易地放弃对土地的征占,在正常合法的手段不能奏效的时候,有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寻求非正常的手段来强制征占土地,这就不免和农民发生冲突,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这里就不举例说明了。

三、政府强制性的土地征占对农民的影响

农民依靠土地生存,土地对于农民就如同是水对于鱼。农民对于土地的占有是他们的一项权利,失去土地,就如同是失去权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最高只能以征地前三年该土地平均年产值的30倍补偿。这意味着不管这些土地今后何种用途,价值如何,征用时只能按照农村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在失去土地的同时失去的还有农民对土地的眷恋之情,伴随着中国农民几十年的土地被占有,也就意味着他们以后将再也没有机会进行土地的耕作和收获,意味着留下的仅是对土地的怀念。

政府在征地的同时没有解决好农民的生计问题,仅仅是通过补偿一些财物来换取农民的土地,而没有去思索农民失去土地后如何生存的问题,如果政府不能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个比较合理的生存规划,失地农民的问题将会演变成一个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将会极大的影响

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甚至会影响到新农村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尤其是那些被通过非正常手段来强制征占土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将会极大的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社会治安。

农民一旦失去土地就可能面临三大难题,那就是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第一是种田无地,因为土地被政府征用农民因此失去土地,因而无田可种。第二是就业无岗,目前农村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早就找到了工作,然而农村中还有一大部分的农民没有工作经验或者是年龄偏大,根本无法找到工作,因此他们在失去土地后就容易坐吃山空,未来的生活极不稳定。第三大难题是社保无份,社保无份是指一旦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他们就是去了基本的生存底线,养老、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四、社会学视角下对农民失地的分析

(一)社会失范视角下的分析

愈演愈烈的土地征占,愈来愈多的失地农民,已演变成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这一社会问题的出现正是“社会失范”所导致的严重后果。

社会失范(anomie) 字面意义为没有或失去社会规范。在社会学中,主要指人们对什么是适当的社会规范的理解存在的本质上的分歧。迪尔克姆认为,现代社会中的失范是由于从机械团结到有机团结的改变尚未完成而造成的。社会分工的发展快于这种分工所要求的道德基础,这样,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受到不适当的控制,从而导致失范。默顿修正了迪尔克姆的心理学假设,他将失范的含义由无规范更改为规范冲突。在他对当代美国社会的分析中,他认为,社会价值结构的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分离和文化所规定的目标统一欲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制度化的合法手段之间的分离,是造成人类不幸的原因。当人们不能用合法手段去实现这些目标时,失范就产生了。但人们也可以通过遵从、革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造反等不同方式(后四种属于越轨行为)去适应这种失范,以这些方式去抵制社会规定的目标或手段,抑或同时抵制它们两者。

政府希望通过土地征占来获益,与此同时农民不愿失去依靠其生存的土地,而中央政府又没有制定出一个既可以使地方政府通过政策来获取土地又可以让农民满意的政策法律,政府通过合法的正常手段来征占土地时不能获得土地,由于不能采用合法手段来获取土地的征占,而采取非正常的手段,甚至采取非法手段来获取农民的土地时,失范就产生了。

要解决社会失范的问题,就要进行社会规范的重建。对于一些地方政府采用非正常手段征地这一社会示范现象,中央政府应据此进行相关社会规范的重建,加强对地方政府在征地的过程中实施手段的监督,严厉惩罚那些采用非法和非正常手段来强制征占农民土地的地方政府,一经发现,决不姑息;另外,中央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严格限制地方政府的征占土地行为,对于那些要求征地的地方政府的申请,应严格审查,并进行适当的调研和监督,以防止地方政府的非法征地。同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对土地有更充分的、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包括明确农民对土地有排他性使用权和自由转让权;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细则,严格限定集体经济组织与各级政府以行政权侵犯农民的土地产权加强法制管理;赋予农民的承包地在30年承包期内的抵押权;建立有效、准确、可行的针对农民土地权利的登记体系,确保被征地的赔偿足额到达失地农民手中。另外还要注意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政策支持,使失地农民也能充分享受到土地增值带来的相应利益收入,维护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

(二)结构功能主义视角下的分析

结构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的系统,社会的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功能主义把社会比作有机体,认为社会是由各个相互依存的部分组成的整体,各个部分在整体中发挥某种功能;社会整体的存在和整合是发挥各部分功能

的先决条件,而各个部分就是为满足这些功能而存在的。所以功能主义的核心就是探讨社会功能与社会整合。

政府对农民实施征地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这些社会功能有一些是正功能(对事物的发展变化产生积极影响的功能),而有一些是负功能(对事物的发展变化产生消极影响的功能);有一些功能是能非常明显的看出或者是能轻易想到的(显功能),而有一些功能这是不易被人察觉或者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被人们认识到的(潜功能)。

对于政府征地这一社会事件它具有明显的正功能,如:可以增加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从而使政府可以拥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对当地社区的建设,也可以使当地政府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一些有益于当地经济发展的建设活动;而政府征占的土地,多数是用于进行房地产建设、建设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进行一些招商引资的活动,尤其是进行一些招商引资的活动,将更好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并带动当地的就业状况,解决当地的一些就业问题。而对于政府征地也具有一定的负功能,如:政府征地会导致大量的农民失去其维持自身生存的土地,尤其是对于那些除了进行农业生产之外无其他收入来源的农民影响更甚之,虽然政府会给予失地农民以相应但是据的补偿,但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最高只能以征地前三年该土地平均年产值的30倍补偿。这意味着不管这些土地今后何种用途,价值如何,征用时只能按照农村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这些补偿远远不足以解决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无法解决失地农民以后的生计问题,就会引起一系列的失地农民问题,将会不利于当地社区的社会安定和团结,甚至还会影响当地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行和协调发展。

因此政府在对农民实施征地时,应充分考虑到失地农民以后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如果政府只顾及征地所带来的眼前利益,而进行无休止的征地,对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不管不顾,那么就会产生极大的社会问题,从而不利于当地的社会发展。虽然说社会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但是如果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不能很好的对失地农民的问题加以解决,那么各部分之间的变化便不会趋于新的平衡,甚至还会使原先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导致一些新问题的出现。

(三)社会冲突论视角下的分析

美国社会学家L.A.Coser解释说,冲突是价值观、信仰以及对于稀缺的地位、权利和资源的分配上的争斗。冲突产生于社会报酬的分配不均以及人们对这种分配不均表现出的失望,只要不直接涉及基本价值观或共同观念,那么,它的性质就不是破坏性的,而只会对社会有好处。这就是Coser强调的冲突的正面功能,他提出了冲突的五项正功能:既冲突对社会与群体具有内部整合的功能;冲突对于社会与群体具有稳定的功能;冲突对新社会与群体的形成具有促进功能;冲突对新规范和制度的建立具有激发功能;冲突是一个社会中重要的平衡机制。

科塞认为,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的社会结构容易出现冲突,但对社会没有根本性的破坏作用,因为这种冲突可以导致群体与群体间接触面的扩大,也可以导致决策过程中集中与民主的结合及社会控制的增强,它对社会的整合和稳定起着积极的作用。相反,僵硬的社会结构采取压制手段,不允许或压抑冲突,冲突一旦积累、爆发,其程度势必会更加严重,将对社会结构产生破坏作用。为此,科塞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安全阀制度,这种制度一方面可以发泄积累的敌对情绪,另一方面,可以使统治者得到社会信息,体察民情,避免灾难性冲突的爆发,破坏社会整个结构。

在《社会学理论中的关键问题》(1961)中,赖克斯描述了“统治阶段的情境”:统治集团支配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运用强制性权力迫使社会整合。在这种情形中,经济分配体系向不同群体分发一定量的物质生活资源;政治权力体系分配权力以“防范任何破坏经济分配体系的行为发生”;终极价值体系确认“这种政治权力体系的合法性”;宗教仪式则具有“促使人们遵从终极价值体系的功效”。他认为,这种货币→权力→价值→仪式的一体化社会结

构,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生活手段分配上的极端不平等,必然造成被统治阶级不满情绪的日益增长,促使其成员将个人利益置于群体利益之下而结成集体行动者。一旦统治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权力对比发生变化,社会就会由“统治阶段的情境”向“革命情境”运动,最终导致统治阶级的倒台。冲突的双方即使认识到激烈的冲突比适度的让步将会付出更高的代价,从而彼此作出妥协,但这种“休战情境”也是极不稳定的。冲突双方继续寻找能够满足自己单方面利益的手段,一旦找到了这种手段,权力的平衡立即被打破,冲突随即重新取代暂时的和平。

冲突论者认为,社会不可能仅仅是平衡与和谐,而是一个处于不过变化的状态,而且长期存在着并非对社会只产生破坏作用的冲突,这是社会运行中的持续的必然现象。冲突并不一定指的暴力,也包括紧张、敌意、竞争和在目标与价值标准上的分歧。冲突的产生是因为资源的稀有使其社会关于它的分配充满着不平等现象。

政府在实施征地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平等的现象,如:不同地区的征地补偿存在着极大的价格差异,东、中、西各地区的征地赔偿差异极大,东部地区的征地赔偿是中西部地区的十几倍到几十倍,这种征地的巨大补偿差异,会导致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对补偿的极大不满,由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的产生;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但是农民被征的土地被政府以高价卖给开发商,而后开发商又以高价卖出,而农民所得的补偿却不多,要知道开发的商品房一般是卖到了

四、五百万一亩(指一亩地上建设的商品房总的售价),可是农民们得到的却是一亩地几万元的补偿款,这就形成了强烈的不对等现象,这是对农民的不平等的现象。政府应积极应对这些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大力气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政府能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尽量缩小东、中、西不同地区的补偿差异,是各地的补偿趋于接近。

而对于社会冲突的功能,社会冲突论学者认为:并非所有的社会冲突都会带来极端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存在一些会带来积极影响的社会冲突。但对于政府征地、农民失地所引发的社会冲突问题,我认为,它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明显多于其带来的社会影响,正如上文所分析指出的失地农民问题所引发的消极影响十分广泛,政府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极坏的社会效应,将会极大的影响地方政府的威信和以后各项政策措施的推行。与此同时,由失地农民所引发的社会冲突也拥有一些所谓的积极影响:给政府部门敲响了警钟——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到政策中所涉及到的人群的切身利益问题,只有在保证其所涉及的人群的切身利益不受侵犯,或者是在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给予一定的使利益受损者感到满意的补偿时,人们才会积极响应政府所推行的政策措施,如果,政府在推行政策时不顾及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问题,或在所涉及人群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未给予适当的补偿,那么政府所推行的政策将会遭到极大的阻力,尽管政府可以通过强制手段来强制人们遵守政府所实施的政策,但这将会埋下极大的隐患,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以上仅是我对政府征地所导致的失地农民问题的一些粗浅看法,若有不当之处,敬请斧正。

注释(1):引自中国土地政策改革课题组调查报告。

第五篇:教育社会学视角下创造教育的问题

一、教育社会学与创造教育

以教育社会学的视角出发看待中国创造教育,探讨和分析中国创造教育中的现象、问题、结构,就是站在教育社会学的理论基础上,把其当作一个工具性学科来解决中国创造教育的现状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教育社会学是教育学的基础学科,是社会学的特殊理论学科,也是教育学和社会学的中介学科。以教育社会学的视角首先就要充分了解什么是教育社会学,以及教育社会学的界定。

(一)教育社会学界定下的创造教育

要想在教育社会学的视角下界定创造教育,首先要明确的是教育社会学范畴内的创造教育与普通意义上的创造教育的联系和区别。两者之间的联系,我认为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两者都属于创造教育的范畴,以教育学的基础理论思想为指导,进而在历史发展和实践当中应实际的需要所派生出来的学科。

2、两者都是研究和培养创造性人才和创造性思维的工具性学科,在理论的基础上注重实践的要求。

(二)教育社会学界定下的创造教育与社会上所大力宣扬的创造教育的差异

1、研究对象不同

教育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被界定为学校系统中的行为、活动、组织和制度之间的结构关系及其互动过程,是研究教育行动和教育事实的学科,从校园氛围等诸多方面构建一个以创新为基因的理论体系,而创造教育,特别是高校的创造教育,是以培养创造性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教育,是从教育思想体制、制度、管理、教学内容、方法、理论体系、教育主体认知水平、行为方式、教育环境、以培养创新性人才为目标的教育模式。

2、学科特点不同

教育社会学界定下的创造教育的特点是多方面的,主要有:整体性、综合性、现实性和实证性,是社会与学校制度整合来发展看待问题。而创造学是面向社会的、关于教育发展的一种理想性、精神性、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的范型,具有导向性、前瞻性、规范性的特征。

3、研究方式不同

教育社会学是一门实证主义学科,它必须依赖于科学的证据,而这些证据是通过对学校生活、其他各种教育事实的系统研究获得的理论性学科,而其视角下的创造教育也就相应地从理论和现行制度出发,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反思和改革。而创造学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的概括、总结和抽象,体现在社会的各个层面的要求上,是对社会现象的前瞻,因此需要在实证的基础上有所预测,并且实践性较强。

4、学科性质不同

教育社会学是以教育学的基础学科,是社会学的特殊理论学科,也是教育学和社会学的中介学科,以此作为研究创造学的角度,决定了其视角下的创造教育综合了社会性和教育学的理论知识。而单纯普通的创造学是一场教育模式的革命,扬弃不好的传统教育模式,继承

其优秀的理念。实行创新教育的模式。它规定了教育的方向和目标,确立了全新的意识和观念,引导着教育的内容、方式和管理。

综上所述,我认为,教育社会学界定下的创造教育,是研究创造教育中出现的问题的多方面的社会致因,帮助我们去认识整个学校教育体系是如何运转的,以及学校是如何与更大的社会体系发生联系、进而影响创造教育的。通过对教育社会学视角下的中国创造教育的研究,可以为我们提供塑造学校生活的外部社会力量的信息;它可以使我们进一步了解教育对于个体、社会、国家的功能;它可以使我们洞察、分析、解释和预见教育问题的原因,并结合中国创造教育的现状的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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