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能否改为核定征收
2014-11-17 15:47 来源:转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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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之前是工业企业,现在没生产,只是靠出租厂房收取租金收入。所得税一直是查账征收,现在因为成本、费用无法获取得完整,能不能申请所得税为核定征收?如果能批准的话核定的税率是多少?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本办法。上述特定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明确。”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因此,贵公司属于上述范围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第二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税种:企业所得税发布时间: 2009-12-21文件类型:规范性文件发文单位:江苏省地方税务
局状态:全文有效点击数:2560
苏地税函〔2009〕283号
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公平不同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现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几个业务问题明确。
关于核定征收的范围
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核定征收的企业外,下列企业不得实行核定征收:
)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对外投资为主营业务的企业;
)实际盈利水平高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所得率上限的企业。
关于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征税问题
征收企业取得的非日常经营项目所得,在扣除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应将所得直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常经营项目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土地转让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捐赠收入以及补贴收入等。关于征收方式鉴定
)企业申请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8]30号)规定要求填写鉴定表。主管税务机关鉴定时,以上一财务核算资料为依据,完成鉴定工作。 需改变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税务机关应重新鉴定。未重新鉴定的,仍按上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纳税内一般不得变更。实行查账征收缴纳企业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的情变更为核定征收的方式。
)对鉴定为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当不得改为查账征收方式。经主管税务机关鉴定,纳税人具备查账征收业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于次年改变征收方式。
由核定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方式,且主营项目未发生变化的,以后原则上不再鉴定为核定征收方式。 )新办企业第一个纳税不得事先鉴定为核定征收方式。
关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方式时的资产处理
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方式时,应提供以后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的历史成本资料,并确定计税基础。固定
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资产,应按照正常折旧(摊销)年限扣除已使用年限,计算以后税前可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五、关于亏损弥补问题
对以前尚未弥补仍在税法弥补期内的亏损,核定征收企业不得计算亏损弥补额抵减应纳税所得额。查账征收企业弥补以前亏损时,按税法规定年限进行弥补,且核定征收一并计算在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
XX市XX区国税局:
兹有XXXXXXXX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注册资金XXX万元,现有员工XX人,是一个主要以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销售的小型微型企业。由于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公司规模较小,创业经验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未能全面有序开展。公司的内部制度未能及时建立,一般的员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取回的报销票据不完善、不及时、漏取等原因形成残缺不全,这种种因素造成我公司暂时对成本、费用等支出难以准确核算,但能准确核算企业的经营收入,因此特向贵局提出申请,望贵局根据我公司小型微利企业的实际,按照收入给予我公司核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望给予支持与批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第四篇:武汉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武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有什么区别?
1、企业所得税目前有两种征收方式: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
查帐征收:适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的企业,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对能够正确核算收入而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企业适用。
2、查帐征收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关键是看你的利润率与核定应税所得率谁高,如果是利润率高,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就会少缴税,否则就会多缴税。比如:你经营收入100万元,成本费用50万元,流转环节税金10万元,利润率为40%,假如核定应税所得率为25%:
查帐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流转环节税金)*税率=(100-40-10)*33%=13.2万元;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核定应税所得率*税率=100*25%*33%=8.25万元;
两者相差4.95万元,主要就是取决于你的利润率40%高于核定应税所得率25%的原因。
3、如果你们财务核算制度不键全,不能正确核算成本费用的,税务部门肯定是要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如果你们的利润率低于核定应税所得率的话,建议按规定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争取查帐征收(可以少缴税),否则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对你们有利。
核定征收:每个季度填写核定征收预缴所得税表,年底的时候也是报这个表。只需知道营业收入(开发票的金额)和每个季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
查账征收就比较麻烦了,要求正确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若是一般纳税人,每月交增值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还有年底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定征收是按公司的全年的销售收入乘以税务局核定的所得税率来交所得税.
查账征收是按会计法规"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所得税是利润*33%来交纳的.
核定征收只跟收入有关,按收入来交税,不要考虑成本,费用等问题.
第五篇: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报告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修改上面)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一式二份,);
3. 新版《企业收支情况报告表》(国税企业 一式二份)
4.回函(地税企业,一式二份)
5.上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上年中介报告。
或税务局规定的其他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报告范例
XX市税务局:
我XX有限公司于X年X月成立,现时主要经营范围XXX,兼营XXX等。由于我公司是新办企业,创业经验有限,市场竞争激烈,经营未能全面有序开展。在2010年几个月时间,我公司营业收入合计XX元,经营成本费用支出合计XX元,利润总额XX元。
我公司现有员工XX人,规模较小,公司的内部制度未及时建立,一般的员工对财务知识不了解,取回的报销票据不完善、不及时、漏取等原因形成残缺不全;这种种因素造成我公司暂时对成本、费用等支出难以正确核算;因此向贵局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请给予支持与批准。
此致!
申请单位:XX公司
申请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