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

2023-04-07

第一篇: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

税务机关如何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1、要服务经济发展。税务机关要一改过去发展经济与己无关的错误思想,树立税收经济观。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利用税务机关的社会良好形象和信誉,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找准符合地方的发展新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培植税源活动,把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要充分利用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出口退税政策、综合利用政策、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等发展培植壮大地方经济;利用信息优势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出台引资办法,实行"零收费"、"无偿服务","重奖引资功臣",发展地方经济,培植壮大税源;利用税务机关的职能支持配合企业改组改制,做好"活老"、"强大"、"扶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要正确执行政策。税收政策执行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税收服务的质量。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公平纳税人税负,要统一核定税额的方法,全面推行公开定税、集体议税评税,让纳税人参与定税;要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公平、诚信税收环境;要提高税务干部执法素质,坚决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及过错追究。以规范准确、公正严明的税收执法体现税收政策服务。

3、要维护纳税人权益。要大力宣传纳税人应享受的合法权益,让纳税人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哪些;要加强对纳税人税法知识的培训,重点加强税收征管法及细则、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纳税人自身维权意识;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当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知道如何求助;要在电视媒体增设"税法在线"、"税案评析"等纳税人栏目,让纳税人很直观的掌握、理解税法,从而知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要实行便利办税。要简化办税程序,实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发票领购、一般纳税人认定、年审等"一站式"服务或"一窗式"服务,提高办税效率和办税服务质量;要推行"首问责任制"、"局长接待日"、"12366热线电话"、"文明用语"等服务形式,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平等权,消除纳税服务在"时间"、"空间"、"关系"上的距离,实现"零距离"服务,为纳税人创造一个文明高效、公正廉明的纳税环境;实施"三个一"服务,即:进一个门,办完所有的事;找一个人,办完所有的事;限一个时,办完所有事。

总之,税务机关要从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纳税人最需要的服务做起,最大限度地采用一切方便纳税人的服务方法和手段,不断追求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服务的层次,服务于我市的经济发展。

第二篇:《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以下简称《规范》)在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

1.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这样一部《规范》?

答:建立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是税务总局党组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六大任务之一。在两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税务总局先后提出了以服务税户为核心的“三个服务”和以便民、惠民、利民为主要目标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地税务机关快速响应,创新性地推出了许多纳税服务方式和手段,有力地推进了纳税服务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各地出台的规范相对零散,水平参差不齐;工作中存在着服务过度和服务越位的问题,既模糊了征纳双方的法律责任,也耗费了有限的税务行政资源;服务标准的频繁升级与一地一标准的差异,使区内固定业户被动适应,跨区移动业户难以适从,颇有“车不同辙”“书不同文”的困惑,更使企业集团总部税务管理复杂化。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做到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税务总局为优化纳税服务、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做出顶层设计,结合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在充分总结各地创新经验和借鉴其他部门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则,制定了《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2.问:如何认识制定和实施《规范》的重要意义

答:《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是税务系统抓好两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举措,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是提升税务部门效率和形象的重要手段。通过规范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可有效解决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各级税务机关和全体税务人员一定要从实现税收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3.问:《规范》为什么针对的是县级税务机关?

答:之所以把《规范》定位在县级税务机关,是因为县级税务机关处在税收一线,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最多,抓好县级税务机关,着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是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关键。县级税务机关不仅设在县里,也包括市辖各区的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加起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近4000个,直接服务的纳税人达3000多万户,占了全国企业的绝大多数。为确保服务规范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税务总局前期选择8个省的28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结果显示反响较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4.问:此次出台的《规范》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服务等9个部分72类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所有由纳税人主动发起的涉税事项,每一个服务规范都由服务事项编号、业务描述、报送资料、流程图、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五部分组成。

5.问:《规范》的业务内容是如何定位的,为什么有些业务没有纳入?

答:《规范》的业务内容定位于前台服务,着力于依申请业务。服务是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活动,服务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根据服务的定义,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是指直接面向公众开展接收、受理、办理涉税事项等业务,以满足公众涉税需要的无偿活动,是相对于税务机关涉税事项内部运转、处理等后台支撑的一种形象说法。前台服务以纳税人发起的依申请业务为主,《规范》重点对前台176个依申请服务事项的要求、时限予以明晰;同时对于税法宣传、培训辅导等36个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的依职权业务也进行规范和说明。对税务机关内部审批流程等非前台事项、前台办理的处理处罚等非服务事项以及区域性、临时性等非普遍适用的税收政策事项没有列述。

6.问:《规范》中每个服务事项分为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两者有何不同?

答:基本规范是基于现行制度规定和征管流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制定的基础性服务规范,是县级税务机关可以而且应该做到的,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升级规范是在总结归纳国内外创新措施的基础上,按照税收现代化要求制定的提升性服务规范,是服务发展方向的指引,各地可在达到基本规范的基础上稳步提升。随着工作的渐进完善,今天的升级规范,条件成熟时就将列为今后的基本规范,而新的升级规范将更加先进、要求更高,《规范》不断提升拓展,从而促进和确保纳税服务水平实现持续性提高。

7.问:《规范》的实施将为纳税人带来多大幅度的办税便利?

答:据国家税务总局测算,服务规范在全国实施后,纳税人报送资料将减少39%以上,办税环节减少62%,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税次数减少47%,很多原来一天办不完,需要纳税人跑多次的事项,通过优化简化流程而成为即办事项。据统计,服务规范实施后,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数量,将达到73%,办税时间户均缩减34%。

8.问:推行《规范》的近远期目标各是什么?

答:推行《规范》旨在通过让税务机关明确应该服务什么、应该怎么服务、怎么服务才好,有效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规范》采用全面统一施行、协调有序推进的实施方式,通过推行《规范》并不断升级完善,逐步构建规范、现代、文明的纳税服务体系,促进实现税收现代化。

按税务总局部署,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试运行《规范》1.0版本。同时,坚持边试边改边完善,从2015年1月1日起试行2.0版本,用两年时间,全面实现《规范》提出的基本规范,有条件的县级税务机关逐步实现升级规范,形成全国纳税服务基准水平全面提升、先进地区高标准服务示范先行的生动局面,纳税服务规范性得到有效提高,地区间纳税服务工作差距明显缩小。2016年底,根据纳税人服务需求变化情况、纳税服务创新发展状况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对原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进行优化提升,推出《规范》3.0版本,于2017年1月起在全国实施,推动全国纳税服务工作水平实现新一轮提升,逐步实现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的高水平规范化工作格局。

第三篇:税务机关如何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孙振忠

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旨在方便纳税人履行义务和享受纳税权利的各种服务的统称。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由于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的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要求越来越高,纳税人要求税务机关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对纳税服务水平的要求也日益增强。如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纳税服务,满足纳税人服务要求,是当前国税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一)优化纳税服务是政府职能的体现

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创造充分且必要的外部条件是政府的职责之一。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执法部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调整,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到位,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利、文明、高效的纳税服务,引导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全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促进征纳双方良性互动,实现税收收入与经济发展“双赢”。

(二)优化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税收征管法》历史性地写入了大量的传统意义上的职业道德条款,大幅度提高了对税务机关

干部行政规范和职业道德的标准。纳税服务已成为构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新格局的重要环节。税务机关只有坚持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让纳税人真正感受到优质服务,才能不断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推进依法治税步伐。

(三)优化纳税服务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手段

纳税人的权利保障得越好,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才会越高,征纳关系才会越和谐。从一定意义上说,优化纳税服务是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需要。税务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增强为经济、社会服务的意识,将提高纳税服务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为纳税人依法经营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将纳税服务类型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才能把纳税人的利益实现好,把纳税人的权益维护好,以公正公平保障和谐,以优质服务促进和谐。

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需要明确的三个方面

(一)明确纳税服务水平不能停留在浅层次

“一张笑脸、一杯热茶”式的服务已经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纳税服务不能仅停留在偏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流于形式,税收宣传也不能仅停留在发资料、送税法、接电话等层面。

(二)优化纳税服务应当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

优化纳税服务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情,不能把目光集中在所谓的窗口单位,优化纳税服务应该整体重视、各部门协作,合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完整的纳税服务链条应该是:税前——为纳税人提

供公告咨询、政策辅导,提高纳税人的办税能力;税中——为纳税人创造条件,方便、快捷、准确地依法纳税;税后——为纳税人监督投诉、争议仲裁、损害赔偿提供渠道。从链条中不难看出,为纳税人提供完整优质的纳税服务,必须是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服务。

(三)明确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关系

强化纳税服务,并不是要淡化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的关系,二者具有同一性和渗透性。如:在征收管理的同时,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宣传税法,解答咨询,就是在提供纳税服务;在办税大厅,对迟来缴税的纳税人收取滞纳金和罚款,这正是在严格执法。能够享受到税务机关所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纳税人的法定权利。而公正执法、依法治税,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更高层次的纳税服务。只有对税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才能使守法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反之,如果放松了对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优质服务也就成了空谈,服务也就失去了意义。

(四)信息化流程与手工流程脱节

虽然信息化建设每年都在进步和改进,但是现行的征管流程并没有享受到信息化建设的高效与便捷。当前的税收信息化只是做到了将原来的手工操作流程电子化,并没有带来征管流程的变革。虽然税务机关都配备了先进的计算机,各项工作也都离不开计算机,但充其量只是实现了业务操作的无纸化,而日常的信息流仍以纸质资料传递为主,纸质资料的层层审批严重影响了纳税服务的效率。

三、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

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树立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义务的观念,充分认识到搞好服务是提高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始终把尊重纳税人、 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征管中,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服务。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将过去作为高标准的职业道德要求,转变为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行政行为规范,使纳税服务的内容制度化、规范化,并将其作为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来落实和考核。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要从片面追求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而不论实际工作中服务措施的落实与否,服务效果的好坏。改变检查时就轰轰烈烈抓一阵,搞表面化、短期性的行为,而必须通过持久和务实的工作,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切实做到有声有色、有板有眼、有行有果。

(二)牢固树立大服务理念

所谓“大服务”理念,即转变“纳税服务是办税服务厅或纳税服务部门的事情”的片面认识,把纳税服务融入各自的工作职责,在各项工作中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规范服务内容。通过规范纳税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统一纳税服务的标准,明确纳税服务的工作流程,加强纳税服务的考核管理,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程,并随着纳税服务工作的创新与发展,不断补充和完善纳税服务的规章制度。完善协调服务机制。在系统内,建立各部门协同服务的工作机制,使不直接提供服务的部门 积极主动地提供协助服务,同时,理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从纳税

服务工作的分析、决策、实施到效果评价、信息反馈、服务监督、业绩考评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形成相互配合、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各项纳税服务制度的有效执行,推动纳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以纳税人满意度等为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努力实现考核指标精细化、考核手段多样化、考核分值激励化,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增强依法治税与优化纳税服务意识

依法治税是优化纳税服务的根本,也是提高优化纳税服务水平的基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原则,大力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思想品德教育,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的自觉性,努力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全方位和高水平、低成本的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依法治税就是对纳税人最高层次、最佳的服务的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做到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把优化纳税服务体现到依法治税中,最大限度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托税收信息化建设丰富服务手段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应用系统。

一要继续推进网络化、电子化服务进程,进一步完善网络认证、税库银联网和网络申报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

二要积极借助网络,整合已有的服务应用系统,创新纳税服务模式,搭建信息共享、即时互动、功能多样、便捷高效的综合性纳税服务网络平台。

三要创建由审批流转管理信息系统和征管资料档案室组成的“网上办公室”。实现“一窗式”服务,无纸化工作审核,“一次录入,各家共享”,降低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和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总之,优化纳税服务要从根本上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主动到位的公平公正的执法服务,同时不断简化办税流程,按照“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原则,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的办税服务新格局,才能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率,提升办税服务水平。

第四篇:基层税务机关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理论心得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明确规定了纳税人拥有的十四项权利与十项义务,为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是在基层税务工作过程中,纳税人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

一、纳税人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人权利宣传不够。目前,我国还存在对纳

税人义务强调过多、对其权利宣传过少的问题。这种宣传,很难使纳税人感觉到依法纳税的光荣,体会不到作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纳税人即使能依法纳税,也是被动的、不自觉的、迫于税法威慑的纳税。

(二)税务机关以管理者自居的观念影响较深。一些税务人员认为自己代表国家权力行使职权,以管理者自居,观念上不太注重纳税人的权益而侧重于要求纳税人服从,导致了在执法过程中,行使自由裁量权随意性较大,即便是不当使用还认为纳税人应当服从。

(三)纳税人权利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侵权,包括执法程序执行不严谨,缺乏对纳税人知情权的尊重,滥用自由裁量权,简单执法、随意执法导致纳税人权益受损。二是纳税人涉税选择权受限制,包括不能自主选择纳税申报方式,不能自主选择缴税方式,不能自主选择退税方式。三是税务机关部分内部管理要求增加纳税成本,税务机关为规范管理,强化责任,导致部分涉税流程复杂,纳税人疲于奔走。

(四)纳税人维权机构设置不健全。目前纳税人组织化程度不高、权威性不够,难以形成中立裁判性的独立组织来开展税收维权活动,在权益保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使得纳税人的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与充分的保护。另一方面,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维权质量心存顾虑,害怕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税务部门申请维权服务后,不断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引起麻烦,其主动维权意识尚需培养和引导。

二、基层税务机关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纳税人维权意识。基层税务机关要采取多种途径,因地制宜,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要突出纳税人权利意识以及维权渠道和途径的宣传,促使纳税人了解自己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懂得纳税人的权力是公民权利的重要体现。用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唤醒纳税人对自身角色和地位的认知,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二)树立纳税服务观念,主动维护纳税人权益。要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就必须改变税务人员自身观念,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廉政、乐于服务、善于服务的高素质税务干部队伍。一是要增强税务干部的服务意识,使其自觉为纳税人服务。二是加强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税务干部对破坏纳税环境、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愿为、不能为和不敢为。四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岗位能手评比,推进纳税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创建维权平台,方便纳税人主张权利。一是全面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体系。税务机关从维权服务的角度,积极组织纳税人建立维权中心、纳税人行业协会等社会维权组织,为纳税人权利的争取、扩展和维护提供有力的组织支撑。二是推动发展专业化服务。要积极发挥税务中介作用,实现税务机关的服务与税务代理服务的有机结合。三是建立高效的纳税人投诉处理机制。做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建设工作,受理纳税人的举报、投诉和建议;拓展办税服务厅维权服务功能,面对面地为纳税人提供维权服务;设置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箱和涉税案件举报箱,方便纳税人主张权利。

(四)优化纳税服务,规范执法行为。纳税人权利保障,还要依靠税务机关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纳税服务。税务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必须兼顾国家和纳税人双方的利益,规范操作、公正执法,这是对纳税人最有效的服务。在实践中尊重和保护纳税人权益,把税收管理的重点真正转移到纳税服务上来;倡导纳税人诚信、尊重与合作的税收遵从理念,使“纳税遵从”提升为“合作遵从”。

(五)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在税务工作中,国税部门应认真宣传、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督促并辅导纳税人依法申请,同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按权限审批,让企业切实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一是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以来一系列优惠政策,二是继续落实结构性政策减税及其他减免税政策,三是加强出口退税企业管理,服务出口创业,四是其他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六)推行税务政务公开,是保护纳税人权利的关键。必须大力突出税务政务公开的服务功能。一是规范窗口设置,认真落实办税“八公开”制度和各项服务承诺。把窗口职责、办税流程、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通过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设置纳税咨询台,安排专人接受纳税人咨询,免费发放税法宣传资料及办税指南。二是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站等媒

体,及时发布涉税公告,提供涉税信息查询。三是抓好考核。要把税务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考评检查,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七)建立监督机制,主动接受执法监督。一要规范内部约束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明确各岗位执法人员责任、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完善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保密制度等,特别是在重要

的执法环节,如税收定额评定、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加大不定期检查力度,发现违规及时对责任人员严肃处理;二要强化外部监督机制。通过广泛聘请义务监督员、在服务大厅或是网站开辟维权接受通道、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促进全社会对执法行为的监督。通过内外部切实有效的监督机制的规范运行,促进日常税务执法做到宽严适度、合理合法,避免对纳税人权益产生的人为不公。

第五篇: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新)大全

论纳税服务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税务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征管法》对税务部门的要求,是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税务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也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地税,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可以说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表现和具体实践,对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优化纳税服务,必须加强税法宣传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已成为税务征管工作的热点和焦点。纳税服务已不仅仅停留一张笑脸与一杯热茶的基础上,而是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纳税环境,许多纳税人由于种种原因对税收知识了解有所欠缺,这就要求我们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法的宣传,通过丰富的税法宣传内容,对广大纳税人感兴趣的税收常识、办税流程、难点问题、典型案例以内部发放宣传资料、外部新闻传媒和互联网易于检索、信息量大的优势,加强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此外针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的企业管理层、财务主管、办税人员等不同群体,分别开展税法宣传。同时对纳税人对税法宣传的个性需求,积极发挥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和税务稽查人员等直接接触纳税人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分类宣传

二、优化纳税服务,必须做好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可分为二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纳税人直接通过自治区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地税短信服务平台、克拉玛依市地税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建立人工、电话、短信和网络多种纳税咨询渠道进行咨询,另外一部分为纳税人亲自上门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这就要求税务人员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抱着服务纳税人、方便纳税人的态度,树立平等的理念,认真倾听纳税人咨询的问题,从纳税人需求点出发,主动热情,热心服务;换位思考,详细解答纳税人提出每个问题,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耐心服务;树立服务理念,尊重纳税人的合理意愿,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用诚心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从而也在纳税人心目树立了地税人扎实和求实务实的的工作作风。对于能够明确回答问题应当场答复;对于不能即解答的,应当克规定时限内按给定方式回答,对于不能准确答复的

三、优化纳税服务,必须完善办税服务

完善的办税服务要以“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为追求目标,把纳税人的需求摆在第一位置,把纳税人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当作第一考虑,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第一追求。一是要完善办税服务厅功能。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实行 “一窗式”服务,解决目前纳税人办理同一事项需要在不同窗口排队等候的问题,二是在拓展多元办税。建立以网上办税为主体,上门办税、邮寄办税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办税体系,实现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申报缴税、涉税审批、信息查询等涉税事项的多元化办理。大力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推行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的电子缴税方式,三是要优化办税流程和精简涉税资料。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前移审批事项,合理调配工作资源和压缩工作时间,合并办理不同税收业务流程中的调查、检查等事项。统一办税时限、办税要求和办税流程,积极推行办税业务标准化作业,进一步规范办税行为,缩短办税时间。同时加强与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涉税信息共享,按照“一户式”储存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全面清理并取消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重复报送的各类资料。积极推进无纸化办税,延长纸质资料报送期限,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取消纸质资料报送。四是进一步提高办税大厅人员办税与服务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掌握税收基础知识和本职岗位技能,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以端正的态度、精湛的业务和扎实的作风满足日益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和服务需要。积极推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提高办税人员服务水平,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办税环境。

四、优化纳税服务,必须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务机关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环节和事项,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建立《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及时受理和处理纳税人的投诉、举报以及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申请,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建立纳税人合理需求收集、分析和及时反馈机制,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税务管理、税收执法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定时汇集和科学分析纳税人需求,结合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3、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与更新,想方设法为大家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既要积极为年轻同志的成长进步铺路搭桥,又要鼓励老同志自觉更新观念搞好“传、帮、带”,激发大家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目的,真正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掌握过硬的业务技能和本领打下坚实的基础。

是依法服务原则。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必须以依法行政为前提,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到位而不越位,决不能片面强调纳税服务而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三是文明高效原则。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文明、方便、快捷地为服务对象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尽可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降低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增强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信任感、认同感。四是因地制宜原则。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需要统筹规划、统一部署、规范开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脱离纳税人和整个社会的客观情况。鼓励各县(区)立足实际,开展切实可行的个性化纳税服务活动。五是创新发展原则。创新是国税事业发展的动力,推进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更需要不断创新和持续改进。尊重和保护基层的创新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的成功做法,调动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转变观念,增强纳税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是纳税机关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税务机关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服务意识。一是治税理念上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应树立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将“无罪推定”纳入税收执法中,实现从“监督打击”向“管理服务”转变。从过去视纳税人为偷税者处处严防重罚,转变为对纳税行为成本收益的分析,通过提供高质量服务,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纳税遵从度,建立良好互信的征纳关系。二是征纳关系上由满足征管需求为主向满足纳税需求转变。应加强换位思考,充分认识到推行纳税服务也是培养个人依法纳税意识的手段,把纳税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纳税人之想,急纳税人之急,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研究,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三是服务内容上由形象性服务向实效性服务转变。按照服务理念,以纳税需求为第一信号,思考研究探索服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手段。以满意度为检验成效的第一标准,本着科学、简化、高效的原则,降低纳税成本,防止服务表面化、形式化,实实在在的提供纳税人所需要的服务。四是服务主体从窗口服务向全员服务转变。尽快制定服务规范和机制,方便量化考核,形成全员服务,全过程服务,最终融合到文化理念中,成为自发行为。

二、拓宽渠道,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一是创新服务方式。依托信息化建设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多元化的申报方式,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合并环节、缩短时限。推出个性化服务,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预约、提醒、绿色通道。加强服务厅建设。硬件方便、人性化;软件方面,统一服务制度,办税程序、文明用语、标语,变一点对多点为一点对一点。二是实行办税公开。推行“阳光办税”制度,实行办税公开,管理服务置于监督之下,公开政策、职责、程序、标准、数额、处罚、工作制度,廉政纪律、约谈评估、民主评议等等也要公开,这样有助于和谐征纳关系的建立。三是开展税收宣传。持之以恒抓好普法工作,不断拓宽税法宣传的广度、力度、深度和角度,畅通咨询渠道,强化税法宣传的载体建设,不断深化12366服务热线的功能,使税法深入人心,人人知法、学法、用法;四是倡导诚信和谐税收。开展诚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机关建设、教育纳税人“诚信纳税”健全激励机制、完善信誉等级评定制度、提高税法遵从度。五是落实税收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扶持、支持经济发展,落实法律救济制度。通过热线、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和对税务人员的投诉,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税收环境。

三、完善措施努力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纳税服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及时总结经验,扬长避短,大胆实践,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全方位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要。一是要坚持依法治税。坚持依法治税是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前提。要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服务与管理的关系,坚持强化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规范严格执法是最好的服务。二是提高队伍素质。高素质的队伍是征管与优化服务的基础,创建学习型机关,强化培训,落实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引入竞争机制,增强税务干部的责任感和进取意识,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服务高效、作风一流的高素质国税队伍。三是健全制度体系。建立税收服务责任制,完善服务承诺、公告、咨询、服务评价等制度,不断对其规范。健全信息共享制度,深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绩效评估、服务监督、完善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优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培训提高应用能力,加强硬件、网络建设,完善目前已有软件功能的实际运用效果,全方位的为纳税人提供高效、规范、透明、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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