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期货市场

2024-05-07

物流金融期货市场(精选9篇)

物流金融期货市场 第1篇

关键词:期货,物流金融,动产质押

0 引言

随着物流业和金融业两个行业的高度发展, 物流金融业务具备了开展的条件。面对传统物流业务利润的下降, 物流金融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被越来越多的物流企业重视, 甚至被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中。随着市场的开放, 物流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 这将要求传统的物流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进行业务创新, 在物流服务中增加金融功能, 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物流企业通过开展物流金融服务业务, 不仅开拓了新的服务市场, 而且使物流企业的竞争能力大大增强, 进一步扩大了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影响力。

物流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同时, 一系列信用危机的发生使得与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凸显不足。而基于动产质押的业务模式是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所以针对质押物的风险防范措施是研究的重点之一。本文将从物流企业的角度分析存货质押业务的风险因素, 并着重分析质押物价格波动和能否变现所带来的市场风险, 并尝试利用期货市场理论和实践帮助企业规避质押物价格波动风险, 保障质押物能顺利变现。

1 物流金融的概念和存货质押业务模式

现阶段的物流金融概念是由国内学者邹小芫、唐元琦 (2004) 首次定义, 他们认为物流金融就是面向物流业的运营, 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运动。物流金融是物流过程中体现的金融活动。物流金融以物流运营商为主导, 物流运营商通过开发、提供和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有效地组织和调剂物流领域中资金和信用的活动, 达到“三流” (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的有机统一, 从而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有效支持生产、流通和消费。与物流金融相关的概念有物资银行、物流银行、融通仓、金融物流等。

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现实中也常常称为存货质押融资[1], 是指借方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 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出质, 同时, 将质押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 (中介方) 进行保管, 以获得贷款的业务活动。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是物流企业参与下的动产质押业务。在实践中, 商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 会选择一些价格波动较小且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商品作为质押物, 此类业务已经覆盖有色金属、钢材、建材、石油、家电、粮油等十几个行业。另外, 一些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出了“不断追加部分保证金以赎出部分质押物”等具体操作方式, 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 增强了质押商品的流动性。

2 动产质押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在现实中, 物流金融的风险主要与质押物有关, 由于物流企业在发展前期为了快速占领市场, 往往忽视了业务的后续管理, 比如缺乏对质押物的有效监管, 融资企业以次充好, 掉包货物的现象频频发生, 企业工作人员缺乏职业道德, 与融资企业内外勾结出具虚假仓单、虚假入库单, 加上企业的过程监督不力, 信息化水平不高, 很难监管到质押物的出入库异常情况。在对企业授信的时候, 也没有科学合理的质押物价值评估体系, 质押物面临价格波动剧烈和物理化学性质不稳定的风险。往往当融资企业无力偿还贷款, 物流企业需要变现质押物时又发现没有良好的变现渠道。针对质押物本身的风险大致有几下几个方面:

2.1 质押物的合法性

质押物的合法性是指融资企业质押在物流企业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归出质人所有。要判断该质押物是否是重复质押, 是否属于违禁物品及禁止交易物品, 是否足额缴纳了关税、增值税等税费。

2.2 质押物的价格稳定性

物流企业在选择质押物时要考虑质押物市场价格的稳定性, 在商品持有期间, 一旦市场价格下跌, 商品的实际售价很可能远远低于预期售价, 这样物流企业面临的风险将会增大。质押物价格波动剧烈也会导致物流企业对融资企业的授信额度不准确, 如果没有一个平台可以让物流企业锁定价格风险和及时预测判断价格走势, 物流企业将面临巨大的风险。

2.3 质押物的变现能力

质押物能否销售出去直接影响着融资企业的还款能力, 流动资金充足的企业违约的可能性比较小, 如果质押物的变现能力很好, 就算融资企业不能及时归还贷款, 物流企业也可以将质押物变卖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2.4 质押物是否投保

物流企业一般会要求融资企业为质押货物购买保险, 并将银行作为受益人, 这种操作降低了不可抗因素带来的风险。

2.5 质押物的损耗

质押物的物理与化学性质的改变会影响到物质的价值, 还有的风险源自物流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导致货物丢失、毁损。

3 期货市场功能在质押物融资中的应用

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可以帮助货物持有者规避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 锁定货物成本。如果融资企业判断持有货物面临市场价格下降的可能比较大时, 在实际操作中融资企业存入质押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现货品种相当, 数量相当, 但方向相反的期货商品。以一个市场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 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

3.1 融资企业购买期货合约提高融资额度

银行在分配贷款额度时要计算质押率, 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质押货物价值的比率, 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2]。价差大、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价格趋跌时, 质押率相对应低一些, 反之, 则质押率可以高一些。物流企业要求融资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卖出与质押物数量相等, 交割日期和贷款到期日相近的期货合约, 并用合同约定当质押物市场价格下降时融资企业应将在期货市场上获得的权益转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在协助银行评估贷款风险时, 通过这种操作方式提高融资企业的质押率, 融资企业可以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 物流企业也降低了因为对质押物的占管所面临的价格波动风险。

3.2 利用期货交易交割环节实现质押物变现

当融资企业贷款到期不能偿付本金和利息的时候, 物流公司可以通过期货交易交割环节以交割结算价卖掉商品, 以弥补融资企业违约造成的损失。物流公司代期货公司收缴交割手续费。虽然操作方式对质押物的品种和质量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但是却拓宽了质押物变现的途经, 增加了融资企业的信用等级。

4 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虽然利用期货市场可以降低融资风险, 但是这种操作方式还有很多缺陷需要完善。比如当后期质押物市场价格走势与前期预测的下跌相反, 那么在期货市场上的卖出操作反而会带来亏损, 而对价格的走势判断完全依赖于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分析。动产质押融资的质押物由于行业的不同一定是种类繁多, 但是期货市场上的期货合约涉及的交易品种却是有限的。针对这两个问题笔者提出两个改善方案。

4.1 利用期货期权减少预期价格走势反向发展的损失

期货期权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在看跌期权中, 该期权买方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和规定的时间向期权卖方卖出一定数量的相关期货合约, 但是不是附有必须卖出的义务。如果质押物市场价格上涨, 物流企业可以卖掉该期权或者让它自动到期, 损失的仅仅是权利金。如果质押物市场价格下跌, 物流企业可以执行该期权, 以事先确定的价格卖出期货合约, 这样一来可以对冲现货市场上的亏损。

4.2 借鉴“交叉套期保值交易”的做法选择期货合约

由于不是所有商品都能成为期货交易品种, 当融资企业的质押物在期货市场上没有对应的期货合约, 就可以选择另外一种与该质押物种类不同但在价格走势具有相关性而且走势大致相同的相关的期货合约来操作。一般而言, 选择作为替代物的期货商品最好是质押物的替代商品。

5 总结

目前我国还没有期权交易[3],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 我国资本市场能进一步发展完善, 为物流金融的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通过以上讨论, 希望能对实践中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创新有所启发。

参考文献

[1]李富昌.考虑质押物损耗的存货质押融资决策模型[J].工业技术经济, 2012 (5) :60-66.

[2]贸易融资新招:保证金+现货质押+期货[EB/OL][2014-10-28]http://www.sinotf.com/GB/Trade_Finance/1181/2014-10-28/y NMDAw MDE4Mj Uy Ng.html

企业物流金融研究 第2篇

摘要:物流金融是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有效整合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物流和供应链效率与效益的一系列经营活动。本文从物流企业延伸物流核心业务价值链的角度出发,在分析物流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物流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与分析,包括代收货款、垫付货款、仓单、保兑仓、物流保理等。

关键词:物流金融;现状;业务模式

一、物流金融的主要作用

1.物流金融的概念

从广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面向物流运营全过程,应用各种金融产品,实施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有效整合,组织和调节供应链运作过程中货币资金的运动,从而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的一系列经营活动。从狭义上讲,物流金融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要求的产品向银行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

2.物流金融的作用

物流金融其实就是物流的组成部分。现代物流本身就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因此,可以认为物流金融是物流业务发展的内在的、客观的需要,同时,物流金融也是物流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的主要内容之一。

融资企业。物流金融业务利用动产突破了传统固定资产抵押模式,缓解了贷款企业急需的流动资金;物流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有效降低企业50%的融资成本, 加快了资金周转率;贷款企业利用银行的资金与物流企业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缩短了销售周期、降低产品库存,加快了产品周转,提高了资金利用率。

银行。物流金融业务为银行完善结算支付工具,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创造了机会;银行在发展该业务的同时,也开发了新的客户群体,培育了潜在的优质客户;银行通过承兑汇票业务不仅可以快速吸收存款,还通过银承贴现获得了一定的利润;银行通过和物流公司的合作,极大地降低了资金风险,据有关银行统计物流金融的坏账率低于0. 2% ,大大低于银行现有业务的坏账率。

生产企业。生产商参与物流金融业务,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回笼速度,加快了资金周转,降低了运营成本;解决了下游经销商的周转资金,生产企业可以稳定并拓展销售网络,有效扩大了产能。

物流企业。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创造了一个跨行业、相互交叉发展的新业务空间,为同质化经营向差异化经营的转变提供了可能;物流企业通过融资物流业务,在获得物流业务的报酬之外还可以得到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报酬,这种报酬通常是与融资金额或与货物价值相挂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自身的盈利水平;利用融资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可以快速切入核心企业的供应链,从核心企业向其上游和下游拓展,延伸服务链条。

二、物流金融发展现状

随着现代物流的发展,物流金融已经成为世界各大物流企业新的利润来源。世界最大的船运公司马士基、快递物流公司UPS等都在大力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这些跨国公司依托良好的信誉和强大的金融实力,结合自己对物流过程中货物实际监控,在为发货方和货主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提供物流金融服务,如开具信用证、仓单、票据担保、结算融资等,这样不仅吸引了更多客户,而且在物流金融活动中还创造了可观的利润。以UPS为例,为了推进物流金融服务,公司于5月并购了美国第一国际银行,将其改造成UPS金融部门。在UPS提供的物流金融服务中,UPS在收货的同时直接给出口商提供预付货款,货物即是抵押,这样,小型出口商们得到及时的现金流; UPS 再通过UPS银行实现与进口商的结算,而货物在UPS手中,也不必担心进口商赖账的风险。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借用UPS的资金流,货物发出之后立刻就能变现,如果把这笔现金再拿去做其他的流动用途,便能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处于探索阶段,但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国内大型物流仓储企业因为具有天时、地利、人和的先决条件和较大规模、良好行业信誉和充足资本储备,在物流金融业务拓展方面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以来,国内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银行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中国诚通集团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拥有近100 家大型仓库,占地面积1500 多万平方米,库房面积200 万平方米,货场面积370万平方米,拥有铁路专用线120多条,存储能力为1000万吨,年吞吐能力为4000万吨,拥有国内最大的仓储企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发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500多家客户累计提供监管融资近200亿元,抵押产品涉及黑色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建材、食品、家电、汽车、纸张、煤炭、化工等诸多种类。①月22日,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开展监管货物、仓单、动产、指定付款买方信贷(保兑仓) 等物流金融业务。中远物流从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已先后与国内14家银行签订了框架协议,目前开发项目累计达到300多个。业务模式在仓单、保兑仓基础上,中远物流还结合自身优势打造了海陆仓操作模式,即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担保的货押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于207月与中国工商银行签署了《物流金融战略框架协议》,在该协议中双方约定在物流监管与商品融资、物流结算、物流保理、物流担保和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共同研发新产品,联结双方的服务平台,延伸客户服务范围,为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增值服务

三、企业物流金融的主要业务模式

1.代收货款

物流金融中物流企业的作用 第3篇

信息筛选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所有银行对于中小企业贷款都存在着筛选成本过大的问题,从而导致银行的风险识别成本较高,给中小企业贷款的动机不强。而物流企业作为中介则经常要与这些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打交道,哪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企业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等等通过物流企业对于中小企业主要购货渠道、货物数量、生产情况、产品数量、企业的主要销售对象及销售情况、支付货款的方式等监控,可以方便地获得客户企业的历史信息和实时信息。这些都是银行贷款前分析的重要内容,对银行的决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物流企业专业化的行业分析,还会提高银行的贷前分析的准确性和效率。通过物流企业的这一筛选机制,银行贷前的筛选成本大大降低了,由此银行信贷动机就会加强,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就随之提高,并且由于银行与这类企业的信息结构的改善,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也会随之提高。

质押物的评估和管理

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往往需要提供存货、应收账款、仓单等进行质押,但由于这些质押物因为流动性大、单位价值低等等原因导致质押物的确认和评估成本较高,管理难度较大,使得一般的金融机构往往望而却步,从而增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而作为供应链上中间环节的物流企业则掌握着大量行业的交易信息,如该项货物每天的到货数量、库存数量、销售数量等等,因而掌握了比银行更充分更清晰的宏观及微观经济信息,更加容易对不同情况的质押物进行区别管理,提供给银行等贷款机构质押物价值的历史资料分析,定期的质押物价值报告等等,帮助银行和客户确定质押物的估价、抵押成数、抵押金额、贷款期限和变现等级等内容,缓解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与此同时,物流企业还可利用其网络优势和信息优势,接受银行委托对质押物进行监管,把质押物的管理与中小企业供应链整合起来,降低了银行贷后管理成本,帮助银行控制了风险。

信用增级

除了信息筛选和质押物评估与管理外,物流企业还可以通过帮助构筑平台,对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进行信用增级。所谓信用增级就是物流企业作为联结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发挥的天然信息优势,通过资源的整合实现对中小企业信用级别的提升。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笔者认为应该主要发展以下几种模式。

物流企业参与的助贷机构。有实力的物流企业可以发挥自身网络优势联合成立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助贷机构,金融机构根据参与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等情况赋予其一定的信贷额度,而助贷机构则可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这些助贷机构直接同需要质押贷款的中小企业接触、沟通和谈判,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和仓储管理服务协议,即向中小企业提供质押融资的同时,为企业寄存的质物提供仓储管理服务和监管服务,从而将管理贷款和质押物仓储两项任务整合操作。这样,贷款企业与银行之间省去了银行的确认、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效率。

直接担保。由于物流企业可以比较清楚地知道其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和还贷能力,因此物流企业可以直接为中小企业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间接地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扶持中小企业的壮大,自身通过为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提升其竞争力,增加收入来源。

成立互保组织。由于大型物流企业连接的是大量的中小企业,单个中小企业尽管资产规模不大,但如果物流企业把其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都组织起来进行联保或互助担保,即互保组织内的全部或部分中小企业为其中某一个提供担保,则可以大大提升组织内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的信用,由于组织内企业相互之间的信誉压力、业务往来关系、相互帮助的需要等因素的作用,在贷款时得到组织内其他企业担保帮助的企业在贷款后违约的概率会大大降低。具体的做法可以灵活多样,可以是若干企业联合向物流企业担保,再由物流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也可以是中小企业联合起来直接向金融机构担保,还可以组织动员信用较高的企业为暂时规模较小、信用级别较低的企业担保等等。

促进我国物流融资发展的建议

要提高物流企业和金融机构发展物流融资业务的积极性,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融资中的筛选机制、信用增级等作用,必须对我国物流融资相关的制度环境进行完善,保证物流企业在其中的利益,从而促进我国物流融资的发展。

在法制环境上,2007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物权法》对担保、质押物权作了相关规定,扩大了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为物流融资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也为物流企业在信用增级过程中有关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但仍然有很多的更细一步的法律制度和相关基础设施需要尽快完善,比如与物流金融业务有关的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的法律规章制度亟待完善;公开、高效、统一的登记制度和电子化、网络化的物权公示系统需要建立和完善;违约后的处理机制需要进一步梳理,节约实现债权的成本,使债权人和担保人能够准确地预见执行所需的时间和费用以及处分担保品所收回的金额,比如明确确立优先权规则,建立专门的诉讼协调机构,扩大简易程序和非诉执行程序的适用范围,建立处理担保品的信息网络和专门市场,规范企业违约后担保品的处理流程和操作程序,从而有效降低业务的违约损失率。

在行业环境上,银行、物流企业和借款企业需要紧密合作,针对不同的物流融资业务模式制定规范标准的操作流程和细则;对参与物流融资业务的物流企业实行企业资质认定制度,以确保物流融资业务的监管水平;建立银行、物流企业和客户联网的信息网络,建立与物流融资业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担保品、融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信息,并加大各大银行间的信息共享。

在业务基本要素方面,应放宽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限制,扩大融资主体,以增加资金来源,加快综合经营推进步伐,使物流企业能深入开展物流融资业务,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物流企业在物流融资上的独特优势,减少交易成本,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实现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机结合。各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还应积累和共享相关经验,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努力扩大担保品种范围,加大对于担保品种的选择、担保品价值评估和风险量度等方面的研究实践,以改变现阶段凭经验确定利率、质押率、贷款期限和平仓率等重要指标的方法,银行还应逐渐地引入西方的信用评级技术,从供应链整体和担保品所涉及的贸易关系方面考虑对物流融资业务进行动态风险控制。

物流金融期货市场 第4篇

摘要:物流企业作为连接商业银行和融资企业的中间桥梁,一方面可以协助银行履行货物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如控制不好物流企业可能会成为一个新的风险源。介绍了物流金融概念、作用以及物流企业在物流金融业务中的主要职责的基础上,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探讨了物流企业风险指标建立问题,希望能有所借鉴。

关键词:物流金融;风险指标体系;物流企业

一、物流金融的概念及作用

物流金融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的一个专业领域,以物融资是它的重要特征。企业可以以货物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在审核企业财务状况、运营能力、货物价值等之后,符合条件将向融资企业发放贷款。在物流金融中涉及到三个主体:银行、融资企业和物流企业。银行借助于物流企业提供的货物质押监管业务,为融资企业提供服务。物流金融可以使银行获得新的高利润来源,扩大贷款规模降低信贷风险,物流企业在提供物流服务的同时还需与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部分金融服务,而对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而言,生产运营的资金压力较大,物流金融可以盘活企业暂时闲置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资金占用,优化企业资源。

二、典型物流金融流程及角色分担

物流金融形式较多,本文以常见的质押监管业务为例,来谈谈其流程以及三方的角色分担。

在办理质押监管业务之前,物流企业、银行和融资企业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物流企业作为连接银行和融资企业的中间桥梁,与银行、融资企业均为委托代理关系,为银行提供监管货物的状态信息,融资企业将货物存放于物流企业仓库中,两者同时也形成仓储业务关系。

三、物流企业风险控制

银行作为贷款的发放方,无法承担货物的监管职能,只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成为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变量之一。风险控制按照事件的发生过程可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1事前风险控制

事前风险控制即物流企业作为监管平台的准入条件,应对物流企业进行评级。具体指标应该包括:

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运用浅论 第5篇

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 2005年社会物流总额为48.1万亿元, 同比增长25.2%;2006年社会物流总额达59.6万亿元, 同比增长24%;2007年社会物流总额达73.9万亿元, 同比增长23.8%;2008年社会物流总额89.9万亿元, 同比增长19.5%;2009年社会物流总额96.65万亿元, 同比增长7.4%。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3月1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2010年中国社会物流总额125.4万亿元, 同比增长15%, 比2005年增长1.6倍, 年均增长21%[1]。

从上述数据可见, 物流需求在经济增长的带动下, 每年都以较高比例的速度增长, 然而物流企业的发展之路却充满着荆棘, 融资难问题一直是困扰物流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物流企业急需寻找可靠的融资渠道来缓解转型的压力。

物流金融服务的引入恰好起到了这样的作用, 它是物流企业的一种创新服务, 不仅使企业大大降低成本, 还是解决发展瓶颈的关键, 成为物流企业提高物流质量、加速供应链周转的有效途径, 同时物流金融的发展也为银行提供了较低风险下的利润增长点。

二、物流金融产生背景

“物流金融”是一个新的学科建设概念。物流金融在供应链中表现为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新服务, 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2]。

1. 物流金融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数量每年以16%~25%的速度发展, 物流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行小、乱、杂的竞争环境, 还要面对国外巨头大、精、专的竞争。为了生存和发展,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纷纷在物流活动中提供金融服务, 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例如, 中储物流从1999年就开始与银行合作, 开展仓单质押业务, 现已与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 每年为客户融资10亿以上人民币[3]。物流金融的运用已经成为第三方物流面对挑战、提升实力的最有效的手段。

2. 物流金融是银行开发新利润空间的必然要求

目前, 银行的呆坏账比例居高不下、贷款资产质量不高, 提高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发展新业务已成为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通过开展物流金融业务能够有效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源泉。

3. 物流金融是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效率的必然要求

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 原材料与流动产品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 而金融服务的引入正好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使企业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产品开发等核心业务方面, 有效地盘活了物流过程中的资金沉淀, 提高了企业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能力。同时, 通过金融服务的开展, 物流企业能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供应链中, 有利于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4. 物流金融是供应链整合、实现“共赢”的必然要求

物流金融是推进供应链整合、提高整个供应链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对提高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具有很大的作用。在国际上, 不管是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大型制造企业、承担供应链整体物流业务的大型物流企业, 还是承担供应链资金流服务的金融企业都积极参与了物流金融活动。在物流金融活动中, 这些企业既强化了自己的竞争地位, 又获得了巨大的利润。世界排名第一的船公司马士基、世界排名第一的快递公司UPS都是物流金融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物流金融已经成为这些超大型公司的最重要利润来源。在金融业, 法国巴黎银行、荷兰万贝银行等对大宗商品都可提供以销售收入支付采购贷款等融资服务。

我国正逐渐成为世界重要的制造业中心、采购中心, 国内的供应链日趋紧密, 与国际上的供应链合作也日益加强。为了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 我国更应该高速度全方位的推进物流金融业务。

三、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应用存在的问题

物流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 成为物流企业和金融企业拓展空间、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领域, “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结合”也从概念变成了现实。但尽管物流金融发展很快, 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 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帮助金融机构扩大了业务, 但其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具体如下:

1.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 政策尚有限制。

1916年美国就颁布了美国仓库存贮法案, 并以此建立起一整套关于仓单质押的系统规则。1998年, 美国《统一商法典》按照担保功能等五个方面制定了动产担保法律, 扩大了担保物范围以促进融资简便, 平衡不同权利人的利益, 高效率地执行担保权, 以避免担保权落空。在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推动下, 欧盟成员国中有22个国家通过了有关动产担保的法律。欧盟正倾向于接受美、加模式的动产担保制度, 并建立统一的动产担保权登记制度。但是, 我国法律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可以并购银行。如何在不违背我国金融法规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和信用开展业务, 对物流企业来说依然是一个难题。例如, 许多物流公司代收货款的服务项目, 严格按照我国现行体制以及法律体系来说是不允许的。另外, 我国实施外汇管制, 国际快递公司即使在国内收到了货款, 也无法将代收的货款送到国外。因此, 在我国的外汇政策限制下, 第三方物流企业无法开展国际间的业务。

2. 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流程不科学。

物流金融服务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 还没有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统一的作业规范, 物流企业和银行没有统一标准可以参照, 效率低下。同时, 物流企业、银行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没有办法在实施物流金融业务时实现协同信息化, 及时进行信息的沟通和共享, 以及银行对业务的监管和客户对服务过程的跟踪, 影响了物流金融业务实施过程中对风险的反应、处理效率及客户的服务质量。

3. 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实力不足。

金融物流业务操作环节复杂, 能否顺利地开展金融物流服务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实力有很大的关系。第三方物流企业须具有以下条件:第一, 具备相当的资本和业务规模,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金融信用;第二, 有强大的仓储服务能力和经验, 并能够承担必要的运输配送, 从而实现对货物的有效监管;第三, 具有完善的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第四, 具有价值评估和货物销售、拍卖的资质, 这关系到货物价值的准确评估、及时变现, 是风险控制的重点[4]。而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金融物流服务才刚刚起步, 就企业自身规模实力而言远没有国际物流企业强大, 这给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全面开展金融物流服务带来了限制。

4. 金融机构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经验不足。

由于银行开展物流金融信贷的时间不长, 在贷款工具设计、资金筹集、风险管理方法和内部监控方面经验积累不足, 又受到各种制度、法律的瓶颈制约, 所以表现出信贷资金管道狭窄、筹资方式少、贷款工具缺乏灵活性、银行风险管理手段受到外部环境限制、内部监控系统还不完善等问题。同时, 物流企业在客户管理、货物所有权、仓单的调查和审核、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内部人员管理上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欺诈风险和操作风险很大[5]。

5. 没有专门机构对物流企业进行监管。

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仓储企业必须是独立的, 信用良好、流程规范、管理严格, 对所储存商品, 要按国家等级标准进行数量测算和质量鉴定, 同时应有与客户、银行联网的信息网络。但由于目前我国对仓储企业没有资质认定, 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发挥作用, 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发展必然受到很大限制。

6. 物流金融信贷资金来源单一。

中国对金融业进行了严格的管制, 物流金融信贷资金只能来自商业银行, 物流公司是不能从事信贷业务的。同时在中国金融市场中, 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完全垄断市场, 民营资本很难进入正规金融市场, 致使物流金融信贷资金管道单一。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强, 利率缺乏灵活性, 使得物流金融信贷工具单一, 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四、物流金融在物流企业应用发展对策

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不仅中小企业需要改进自身劣势, 提高融资能力, 更多的需要国家政策来改革目前的金融体制, 健全相应信贷支持体系, 制定较为宽松的货币政策, 调整税率, 拉动内需, 全方位、多层次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中国物流金融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 应采取以下措施:

1. 相关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与客户及银行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既可以帮助银行建立信用机制, 防范金融风险, 也可以和银行开展统一授信的方式提高物流金融效率。在物流企业的协助下, 银行机构建立征信公司, 或商业银行内部建立企业账户信用系统, 通过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 降低金融风险, 或者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 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 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 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企业更便捷地获得融资, 银行提高了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的监控能力, 降低了金融风险, 实现多赢[6]。

2. 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应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特性, 有针对性地开发多样化、个性化金融产品, 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金融机构要推进管理系统对物流业务信息流的实时处理, 做到及时供给和支持物流企业所用资金, 维护与物流企业良好的客户关系, 提高物流企业的满意度[7]。

3. 完善物流金融信贷资产流通机制。

建立和健全物流金融信贷资产流通转让机制, 以化解和分散物流金融信贷风险。加强标准仓单设计, 扩大仓单流通范围, 使得仓单能够及时在市场上流通转让;积极推进债权出售转让制度, 使得有关物流信贷资产能够在市场上出售转让。这样, 既有利于化解和分散风险, 也有助于加快物流企业或金融机构资金周转, 扩大物流金融业务量。

4. 加强物流金融人才培养。

针对中国物流金融人才紧缺的现状, 一方面, 积极进行先进的物流管理和物流技术、电子商务、金融、贸易经济、信息管理等知识的培训, 通过对物流从业人员, 进行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学校培养与在职培训, 加强物流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等多种方式, 使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另一方面, 要形成较合理的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系统, 培养复合型人才, 形成一定规模的研究生教育系统。通过多层面的教育与培训, 为中国培养出大量的各层次、各方面的物流专业人才[8]。

五、结论

在企业经济活动中, 经济运行过程总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在物流过程中占有大量的资金, 且生产需要大量资金, 迫切需要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 充分利用物流过程中的占用资金。从物流的角度来看, 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流动, 而且受资金流制约。资金流不仅决定着物流活动状况, 而且决定着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由于第三方物流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行业利润率越来越低, 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 需要进一步拓展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而在物流活动中开展金融服务就是适应社会和企业的需求, 能为三方带去益处的一项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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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魏文静.金融学视角下的物流金融结合模式[J].中国水运, 2006, (7) :11.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模式研究 第6篇

1.1 研究背景

作为新兴的产业,物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但是,当前国内金融服务发展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代物流的发展,一方面使物流企业不能为广大客户,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与金融集成化的综合服务,另一方面使企业物流资金周转率低下,原材料、半成品或产品不能“物畅其流”,影响了企业物流运作的效率。因此,我国的物流企业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就必须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更全面周到的物流服务的同时,降低物流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将物流业与金融业结合在一起,进行业务创新,实现资金流与物流的更好结合,发展物流金融服务,这不仅为第三方物流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源,而且会加速我国物流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制度与体制方面的影响,目前物流金融服务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关于物流金融方面的研究还较少。通过对物流金融模式的研究,不仅能全面了解各种物流金融模式的业务流程及特点,也为后来企业选择合适的物流金融模式提出宝贵的建议,因此研究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1.2 研究综述

国内学者关于物流金融相关领域的研究最初主要是对“物资银行”、“仓单质押”、“保兑仓”等方面的探讨,然而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传统的金融服务展开的,未能从供应链、物流发展的角度探讨相应的金融服务问题。“融通仓”的出现,是物流金融领域的一项标志性成果。2002年2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罗齐和朱道立等人提出“融通仓”的概念和运作模式,随后系列相关研究成果推出。2004年5月,浙江大学经济学院邹小彭、唐元琦首次提出“物流金融”的概念,定义了它的内涵和外延,“物流金融”被正式确立为一个新的研究平台。至此,物流金融的研究对象、研究方向基本确立,并且与实践相结合归纳出了一系列的服务模式。物流金融领域的另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物流银行”业务的出现与普及。物流银行业务是以产品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且符合质押品要求的抵押或质押为授信条件,运用实力较强的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有机结合,向客户提供集融资、结算等多项银行业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可以看出“物流银行”是“物资银行”业务的升华,具有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远程化和广泛性的特点。

本文旨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概括总结现阶段第三方物流企业主要物流金融模式业务流程、操作、及风险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对已开展和即将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借鉴意见。

2 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金融主要模式业务流程

物流金融在物流产业中的职能将其划分为:代客结算、融通仓、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三种主要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服务可以结合自身条件进一步创新,选择适合本企业和服务企业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2.1 代客结算模式业务流程

代客结算模式又可以分为代收货款模式、替代采购(控货贸易)、银行垫付货款模式,见图1代收货款模式、图2替代采购(控货贸易)、图3银行垫付货款模式。

2.1.1 代收货款模式

代收货款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将货物送至收货方后,代发货方收取货款,并在一定时间内将货款返还发货方。在代收货款模式中,发货人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签订《委托配送和委托收款合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每周向用户送货上门同时根据合同代收货款,每周或者每月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并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2.1.2 替代采购(控货贸易)模式

常用于B to B业务中,发货人委托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送货,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垫付扣除物流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货款,第三物流供应商向提货人交货,根据发货人的委托同时向提货人收取发货人的应收账款,最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2所示。

2.1.3 银行垫付货款模式

当然如果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没有雄厚的资会实力就需要引入银行作为第四方。在银行垫付货款模式中: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发货人将货权转移给银行,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当提货人向银行偿还货款后,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发出放货指示,将货权还给提货人。当然,如果提货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间内向银行偿还货款,银行可以在国际、国内市场上拍卖掌握在银行手中的货物或者要求发货人承担回购义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3所示。

2.2 融通仓模式业务流程

融通仓是一个以质押物资仓管与监管、价值评估、公共仓储、物流配送、拍卖为核心的综合性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它不仅为银企间的合作构架新桥梁,也将良好地融入企业供应链体系之中,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者。融通仓主要有仓单质押和保兑仓(买方信贷)两种操作模式,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仓单质押业务先有货再有票,保兑仓业务先有票再有货。

2.2.1 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

所谓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是指货主(企业)把货物存储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具的货物仓储凭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货物的价格向货主(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同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代理监管货物,这三者的关系中,第三方物流企业担当中间人和担保人的角色。具体流程如图4所示。

2.2.2 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

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是动产抵/质押(静态)模式的进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简化了原先仓单质押的流程、提高了运作效率。金融机构根据融通仓仓储中心的规模、经营业绩、运营现状、资产负债比例以及信用程度,授予融通仓仓储中心一定的信贷额度,融通仓仓储中心可以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由融通仓直接监控质押贷款业务的全过程,金融机构则基本上不参与该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业务流程见图5。

2.2.3 保兑仓模式

保兑仓模式是仓单质押模式的一种延伸,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该款项应不少于经销商此次计划向制造商提货的价款),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制造商支付货款,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根据掌控货物的销售情况和库存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制造商承担回购义务。具体的操作流程如图6所示。

3 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模式业务流程

出口企业以赊销、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银行买进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企业资信评价、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的综合金融服务。

目前在我国,由于政策的限制,第三方物流企业不能直接开展进口信用证下未来货权抵(质)押业务,仍需通过银行从事这一业务。

4 主要物流金融业务模式比较分析

通过从物流资质需求、资金、风险、操作难度、利润方面,对主要物流金融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如表1所示。

因此,对于成立不久的物流企业,应该选择资质要求低,资金需求小,风险较低的但是能带来稳定收入的物流金融模式开展。例如代客结算模式中的代收货款和替代采购(控货贸易)就很适合这类的物流企业。

而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处于上升期的物流企业来说,应该积极地与银行合作,开展多种多样的银行资金参与的物流金融模式。融通仓模式中的动产抵/质押(静态)及动产抵/质押(动态)模式都是不错的选择。

对于发展成熟的物流企业来说,除了开展涵盖中小物流企业的物流金融模式以外,还应该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具有一定风险的物流金融业务。值得注意的是,要尽量避免开展高风险的物流金融业务,以免造成巨大损失。

5 总结

除以上三种主要模式以外,第三方物流提供的其他服务模式,如信用证开具、融资推荐等都可以看做是以上三种模式的延伸、附件和变形。针对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不同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的市场分析,应该合理的使用各种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物流企业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能有效的分担资金压力和风险,在银行、金融机构介入的情况下,物流企业也更易开展多种大型物流金融业务。因此物流企业需要十分注意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相关的物流金融业务。

总之,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应该针对市场现有的状况认真地分析和应对,合理使用物流金融的各种服务模式,这样才能够取得更多的利润,快速发展,应对跨国物流巨头的竞争。

参考文献

[1]王传松.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研究[D].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9.

《金融物流》开始征订 第7篇

作者付旭东, 长期从事金融物流的实践、管理和领导工作, 此书是他对金融物流这一新兴业务实践的全面整理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的结晶。本书由中国物资储运协会郑重推荐, 对金融和物流专业的高校师生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单价:56元/本

《金融物流》开始征订 第8篇

由新世界出版社出版的《金融物流》征订工作现已开始。全书概述了金融物流的沿革过程,金融物流的法律基础,我国金融物流的发展进程;对协议文本、质物品种、提货权利质押、动产监管、物流监管、业务考察、规范化操作、风险防控进行了全面的论述;展望了金融物流的发展趋势,囊括了金融物流最主要的内容,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物流体系。书中采用了大量的对比表格、流程图和风险案例,直观易懂,可操作性强,对实际工作和学术研究均具有指导意义。

作者付旭东,长期从事金融物流的实践、管理和领导工作,此书是他对金融物流这一新兴业务实践的全面整理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的结晶。本书由中国物资储运协会郑重推荐,对金融和物流专业的高校师生亦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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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金融物流的金融产品创新研究 第9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打出“物流金融服务一体化, 银行企业合作嫁接者”的强势口号, 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国际贸易质押授信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依靠第三方物流的强力支持, 建设银行将客户资源向上下游延伸, 为国际业务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中远物流通过开发金融物流业务, 将拓宽行业领域, 提升服务水平, 扩大客户资源, 进一步增强在物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1]。经调查, 国内开展金融物流业务的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在内的26家银行, 而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深发、广发、招商和中信都将金融物流业务作为战略性选择纳入银行长期发展的业务。不难发现, 各大物流企业、银行都在竭力争取这块“金融物流”肥肉, 为企业发展创造价值增值。

(一) 金融物流

金融物流, 又称“物流金融”, “融资物流”, “融通仓”, “供应链金融”, “全程监管以及担保物管理”等[2]。虽然称谓有所不同, 但是核心内涵却是基本一致的。它是物流服务和金融服务相结合的产物, 即包括金融服务功能的物流服务, 主要指:在供应链中,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一种金融与物流集成式的创新服务, 包括:物流、流通加工、融资、评估、监管、资产处理、金融咨询等, 不仅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物流与加工服务, 还为客户提供了直接或间接的金融服务, 提高了供应链的整体绩效以及企业的经营和资本运作效率[3]。

(二) 金融物流服务系统

第三方物流企业 (3PL) 作为供应链环节中连结上下游企业的桥梁, 是金融物流服务的提供者。一方面, 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自身或自身与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 为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合作平台, 协助中小型企业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另一方面, 第三方物流企业掌握了融资企业较为详细的经营和管理状况, 为金融机构大大节省了信贷的监管成本, 减小了银行信用评估的难度, 从根本上解决了银行和融资企业的“想贷不敢贷”、“想借借不到”的尴尬。金融物流服务系统如下图所示[4]:

二、金融物流集成产品融资模式

所谓金融物流集成产品, 从广义上讲, 是以融资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 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 涵盖融资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狭义上说, 金融物流集成产品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缺乏固定可抵押资产的状况而设计的银行综合服务[5]。其主体主要包括金融机构、第三方物流企业、融资企业、产业链主导企业等。商业银行为拓展业务, 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增值服务以获取超额利润, 中小企业急需解决融资困难的局面, 三方利益主体均希望可以有多种金融物流集成产品出现以帮助解决各方需要。目前金融物流主要包含以下几种融资模式:

(一) 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就是在货物运输或仓储过程中, 将货权转移给银行, 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按一定比例提供融资, 包括基于权力质押和基于动产质押两种融资模式。

1. 基于权利质押的融资一仓单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仓单可以作为权利凭证进行质押, 以仓单质押的, 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给质权人, 质押合同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6]。融资企业、银行、物流企业签订三方协议, 协议质押对象、质押期间、仓储费用、质押比率等。融资企业把存货仓单交给银行, 并获得银行贷款。银行在质押期间可以不定期检查货物情况, 物流企业有义务向银行汇报货物情况。融资企业还款, 银行归还仓单给融资企业, 融资企业凭仓单提货。

2. 基于动产质押的物流金融业务模式。

融资企业将其拥有的动产作为担保, 向银行出质, 同时将质押物转交给具有合法保管动产资格的物流企业进行保管以获得贷款[7]。动产质押融资可以分为静态质押和滚动质押, 静态质押融资是融资企业将商品质押给银行, 并存放于物流公司监管下的仓库, 物流公司代银行占有和监管质物, 并向银行出具质押专用仓单或质物清单, 银行据此向借款人提供融资;滚动质押是在2011年第11期中旬刊 (总第462期) Times静态质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更为便捷的物流融资方式, 其基本结构与静态质押类似, 区别在于滚动质押事先确定质押商品的最低要求值, 在质押期间超过最低要求值的部分可自由存入或提取, 同时允许质押物按照约定方式置换、流动、补新出旧。

(二) 应收账款融资

融资企业与还款企业进行货物交易, 融资企业收到货物购买方的应收帐款单据, 货物购买方成为还款企业, 融资企业将应收帐款单据质押给商业银行, 还款企业向银行出具应收帐款单据证明, 以及付款承诺书, 银行贷款给融资企业, 还款企业将应付账款金额支付到融资企业在银行指定的账号, 应收帐款质押合同注销。如下图 (3) 所示:

(三) 信用证结算方式中金融物流的运作模式

国际结算在金融物流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希望银行能够提供一体化的完整产品组合, 满足其货物和现金管理的各项需求。这里简单介绍有关信用证结算方式在金融物流中的应用[8]。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基本当事人如下: (1) 开证申请人 (applicant) 。一般为进口商或中间商, 申请开证并交纳押金, 有验单、验货的权利; (2) 开证行 (issuingbank) 。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出口商开出信用证, 一般为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 (3) 受益人 (beneficiar y) , 即出口商; (4) 通知行 (adver singbank) ; (5) 第三方物流企业 (3PL)

进口商在与出口商签订买卖合同后, 根据合同条款,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银行授信的物流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进口商交保证金或由物流企业提供担保。开证行应该是金融物流供应链中的节点银行。开证后, 开证行将信用证传递给出口方银行, 出口方银行收到信用证后审核信用证的真实性并通知出口商。出口商接受信用证后, 应立即发货, 取得装运单据交议付行/保兑行议付货款。出口方银行议付后, 寄单索汇。开证行接受单据, 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进口商如同意接受单据, 应将货款及应付手续费付给开证行, 此时, 开证行和进口商之间由于开立信用证而形成的契约关系就此终止。这种金融物流模式, 融资企业 (进口商) 的货物置于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库, 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对货物的监管权, 通过与进口方签订合约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强大的中间力量为支撑, 大大减小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为融资企业和商业银行所广泛乐意接受[9]。

基于存货、应收账款以及信用证的金融物流融资模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但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空间极大, 就像魔运作成本从而得到三方主体的认可,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新型金融物流实施模式—期货交割时的价值创造

国内的金融机构在过去的十几年里也尝试推出了一些新型的金融产品, 以攫取这块“金融物流”处女地, 如华夏银行推出的物流金融产品组合包括:核定货值质押融资、非核定货值质押融资、货权质押融资、未来提货权仓储监管融资、未来提货权保税仓融资[10]。后两种就是期货交易与金融物流相结合的雏形, 以下探讨期货交割下的金融物流实施模式。

(一) 期货

期货, 英文名“Futures”, 指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 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这使得期货交割的金融物流融资具有天然的优势, 可以大大降低银行贷款业务的风险。

(二) 期货交易下的金融物流运作模式

1. 卖方客户受信的物流金融业务。

该模式是第三方物流企业以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银行根据标准仓单, 把贷款额度直接授信给交割库的卖方客户。假设期货交割方式是集中交割, 即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 其业务流程为:

卖方按照交易所规定组织入库, 仓库和质检机构检验, 交易所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合格后, 交割库向卖方开具标准仓单。卖方客户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 质押标准仓单以申请授信额度。同时, 第三方物流企业以第三方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 与卖方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在交割日, 买方交齐货款, 银行将标准仓单交至交易所, 交易所收买方货款付给银行, 收标准仓单过户给买方, 同时卖方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完成交割。

2. 买方客户受信的物流金融业务。

该模式是指第三方物流企业以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在最后交割日, 银行把全额货款差额额度直接授信给交割库的买方客户。与卖方客户受信不同的是, 银行提供的融资服务发生在交割日。银行为买方客户垫付货款差额, 并取得标准仓单。其业务流程为:

2011年第11期中旬刊 (总第462期) 时代Times买方客户向银行提交有关资料, 申请授信额度, 同时物流公司以第三方担保人的方式受银行委托代理监管货物, 经银行有关审批部门核定授信额度, 与买方客户和物流公司签订相关协议。银行为买方客户垫付货款差额交付交易所, 并取得标准仓单完成交割。买方客户一次或多次归还银行垫付款, 银行签发与每次归还金额等额的仓单分提单, 交割库凭银行签发的仓单分提单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向买方发货。

除了银行直接授信给卖方客户或买方客户以外, 银行也可以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第三方物流企业, 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信用状况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交割, 这种统一授信模式可以降低银行的风险和成本。在交割过程中, 得到授权的物流企业代理银行向卖方客户或买方客户授信。

(三) 期货交割与金融物流服务相结合的优势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11]。期货交割中使用的仓单为标准仓单, 标准仓单经交易所注册后生效。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和运作程序的规范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 增加客户价值, 并且有利于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共同发展。

1.期货交割库是经交易所审定注册的, 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的指定交割地点。为保证和提高交割仓库的服务质量, 交易所应建立交割仓库自查、交易所抽查和年审制度。因此, 交割仓库无论是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还是偿付能力都更有保证, 加上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委托监管, 大大降低了抵押物的监管风险。

2.开具标准仓单前, 交割库需将货物样本送至交易所指定的质检部门检验, 合格后才能由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注册标准仓单, 降低了质押产品的质量风险。

3.抵押物为期货, 期货市场发现价格波动和规避风险的能力稳定了质押产品的价格, 降低由于价格波动幅度过大而给银行带来市场不确定性风险。

4.在整个仓单形成环节和交割环节中, 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参与和期货交割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共同约束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三方的行为, 降低违约风险, 也为期货交割中引入物流金融业务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法规支持。

四、结束语

将期货交割与金融物流相结合进行价值创造迎合了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和融资企业三方的利益要求,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和运作金融Finance NO.11, 2011 (CumulativetyNO.462) 程序的规范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 增加客户价值。严格的期货交割流程降低了节约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质押仓单的成本, 降低了因仓单欠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另外, 有关期货严格的法律政策为金融物流实施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约束融资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三方的行为, 降低违约风险。笔者期待这种模式在未来可以被市场所认可和接受, 为三方主体创造价值增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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