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二元”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与思考

2022-09-27

在信息化日渐普及的今天, 纳税信用制度的建设一方面要善于利用信息化、大数据的优势建立较为完整的信用数据处理及评估系统, 此为一元;另一方面应该加强征税部门内部的服务水平和操作流程, 强化以“人”为主体的征税机制, 拉进纳税人和征税人之间的距离, 消除因信息不对等而造成的芥蒂, 此为二元制。

一、互联网+背景下信息化纳税信用的新问题

(1) 信息化背景下, 过度依赖系统流程。信息化下的纳税系统需要设立两种数据存量池, 一种是纳税人的数据池;一种是税收机关的数据池。从税法的角度来讲, 需要确定纳税的项目、层次、机构、流程四个部分。实际上, 信息化的纳税系统并没有给税收机关的工作人员以更宽松的执法尺度, 究其原因是因为相关的税收制度受到税法的约束。这就造成了一方面税收机关的工作人员过度依赖信息化的税收系统而忽视了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税收机关还有内账和外账“两张皮”的现象。

(2) 信息化背景下, 过度重视数据池的数量级的发展, 缺少顶层设计。对于信息化下纳税系统来说, 管理部门过度的看重单位时间内办结的业务数量, 而没有去仔细核实质量的高低。而且不同城市的下层服务系统存在着数据接口不统一, 数据库不能相互访问的情况。这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是不能接受的。

二、互联网+背景下二元纳税信用体系模式的构建

基于互联网+下的二元纳税信用体系模式, 是以“人”为主体的优质税收服务和简洁高效的流程控制体系, 构建信息化大数据的税收系统。纳税信用体系的构建必须充分考虑国情, 使体系的建立更具科学性和可接受性。

所以, 建立纳税信用体系的前提是:一方面要在发达地区推广信息化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 大范围的收集数据并分析;另一方面, 也是最主要的方面就是要对征税人员、征税服务质量、征税流程控制进行优化。

三、纳税信用体系构建的对策思考

(一) 外部环境的对策思考包括

(1) 提升税收信息等级, 按照现今的税收情况来说, 可以先对税收信息体系立法。中间需要考虑规范授信、平等授信、个人隐私、企业隐私等敏感问题, 都需要在立法时进行全盘的考虑和商议, 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来建立纳税信用体系。另一方面, 还需要把纳税信用体系加入到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当中去, 制定相应的《诚信法》来进行约束, 各行各业需要出台相关的法规与法律进行配套, 综合管理。

(2) 完善不良信息惩罚制度。我国对于失信人员的惩罚措施相较其他地域来说偏低, 失信人员对失信成本不敏感, 所以对于失信人员来说, 可以承受其成本, 没有悔改的意愿。对于这方面的问题, 可以从两个部分进行完善, 一部分需要加大对失信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于失信人员可以采取社会公告、限制乘坐交通工具、限制办理相关出国手续等手段进行约束, 并且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人员进行巨额罚款, 增加失信成本, 约束失信人员的活动。另一部分也可以加大对诚实守信人员的奖励力度, 例如可以对这部分人员采取手续便利, 税金减免, 减少税收稽查的次数等, 让这部分人员充分享受到诚实守信来的好处和优势, 与失信人员相比拉大期间的距离差, 增加守信人员的信心。

(3) 加强诚信教育, 培养信用意识。首先加强诚信教育, 符合我国的核心价值观, 是现今的趋势。其次加强诚信教育可以应当适时的深入到民间对社会人民进行诚信守信的教育活动, 树立法制观念。要让诚信教育变成常态化的工作。只有“接地气”的诚信守信教育活动, 才能在老百姓心中培养良好的信用观念, 做到诚信为荣, 失信为耻的合格公民。

(二) 内部环境的改善方法有

(1) 加强税收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技能。诚然有良好的信息化税收系统可以提高税收工作的工作效率, 降低税收工作出错的风险。但是仅仅依靠信息化系统的先进和便利, 无法完全提高税收人员和纳税人员的幸福感。所以, 税收部门需要从人文角度出发, 提高税收工作人员的文化素养, 提高税收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熟练度, 提高服务的满意度, 提高自身的幸福感。税收部门内部的各个部门的人员需要通力合作, 公平、公正、公开的为纳税人服务, 精准化的为纳税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2) 从数量化的管理到精准化的管理转变。对于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纳税人的数据, 税收部门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收集、统计、分析、监控等工作。目的是为了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和动向有一个精确的认知。需要做到一个纳税人的不同时间, 不同地点的纳税信息都能详细快捷地查询到。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对特定的纳税人有精准化的服务, 对于有失信记录的纳税人可以进行专项跟踪, 以便进行后续的惩罚工作。

(3) 互联网+背景下的数据整合以及信息发布的工作。这样的工作的前提是要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税收部门可以使用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分析、公布等活动。互联网是纳税人信息曝光的重要平台, 凭借着范围广、速度快的特点, 税收部门可以和其他多个部门进行合作, 在信息化趋同的基础上, 互相交换和访问相同纳税人的数据, 做到信息共享, 相处各个部门之间的壁垒, 达到信息透明、及时惩处的效果。

我国现今的信用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和加强, 借助互联网+和税制改革的东风, 以此强大自身的服务和业务能力, 配合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 通过信息化大集中系统的数据整合来构建完善、合理、有效的信用体系。

摘要:信用是指在当今的社会活动和经济事项当中, 人与人以契约为基础, 以道德为指引目标, 从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承诺履约行为。信用是人类活动关系的基础, 同时也是行为准则。而纳税信用则是信用的一个分支, 纳税信用的好坏是关系到整个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

关键词:纳税信用体系,互联网,二元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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