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2022-09-11

第一篇:高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 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为学校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3到5名家长组成。

4、各部家长委员会成员由部长、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学生家长推举产生,由5到10名家长组成。

5、学校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从各部家长委员会中推举五名成员产生。

6、学校家长委员会选出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学校学生处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 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能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 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年召开至少两次工作会议,年底做出总结。

五、 附 则

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第二篇: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是联系家庭与学校的桥梁。为了协调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区共建力度,建设和谐校园,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宗 旨

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活动和管理的参谋、监督作用,为家长、社区支持、参与学校管理提供搭建平台,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第二章 家长委员会工作原则

家长委员会工作坚持的原则:有利于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学校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第三章 家长委员会组织

家长委员会是在校长室指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由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通过加强家庭和学校之间、学生家长之间良性互动以促进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家长组织。

家长委员会由责任心强、热心教育事业、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愿意为学校教育献计献策的家长组成,由班主任和学校推荐,学校德育领导小组批准,并由学校统一发给聘书。原则上一 1 学年作一次调整。

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机构按两级网络设置,各班级成立家长代表机构,由5名家长代表组成,其中1名家长代表为召集人; 学校成立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长室聘任。

第四章 家长委员会职责

各级家长委员会要发挥以下作用:

1.加强学校和家庭的沟通,密切保持学校和家庭、社区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教育一体化的形成。

2.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督促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配合学校共同研讨教育、教学的相关问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4.保障家长对于学校教育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评价权和参与决策权。

第五章 家长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家长委员会有如下权利:

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有权作为其他家长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

2 4.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家长委员会成员要履行以下义务:

1.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听取学校工作情况通报,并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学生课外活动指导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协同校方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工作。

4.倾听和收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反馈给学校领导或有关教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参与组织家长学校工作,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

6.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关爱学生” 活动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社会沟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7.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学校、支持学校,共同打造和谐校园。

8.参加学校的评教评学活动,每学期组织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服务满意度进行测评。

3 第一章 总 则

1、家长委员会(简称家委会)是由学校、班级、教师和家长共同倡导下产生的一种民间教育组织。

2、家委会成立的目的

(1)家委会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纽带。家委会是学校、家庭联系的桥梁,促使家长紧密地与学校、班级配合,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家校教育环境。

(2)家委会是家庭教育参与学校教育的平台。通过家委会这个平台,增强班级与家长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多方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关系,让家长资源成为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新资源,共同实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

3、家委会成立的宗旨

一(1)班家委会的宗旨是提高家长在班级管理中的参与度,配合、支持、监督、促进班级的各项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家委会在学校和家庭、教师和家长、学生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平台作用,力争最大程度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教育力量整合、教育理念一致,使全班的孩子在学习、生活、个性、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和谐健康发展,努力促进班级和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竞赛和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

4 第二章 组织形式

1、家委会成员是在老师的推荐和家长自荐的基础上产生。家委会成员实行学年换届制,每一学年以老师推荐为主、家长自荐为辅产生,原则上每个孩子家长均有机会担任。

2、家委会成员条件:

(1)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事业,了解学习并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主要承担孩子的家庭教育,具有直接的经验与感受; (3)家长具社会代表性(职业、文化、经济、家庭结构等); (4)待人诚恳、处事客观、思想开明,有责任性、有爱心,认真负责、公正无私。

3、家委会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1)组织机构:本届家委会设名誉主任1名(由老师担任);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6名(均由家长担任),其余家长均为家委会成员。

(2)主要职责:

名誉主任:负责指导家委会工作,出席家委会会议,陈述学校、老师、和教育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 主 任:负责家委会全面工作,制定家委会工作方案,配合老师开展教学辅助活动。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组织家长参与学校和班级重要教育教学理念的实施和重要教学活动的开展。及时向学校和老师反馈有关家委会形成的意见和建议。

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宣传策划和后勤保障具体工作,主动联系家长,及时梳理、汇总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传达学校和老师的有关要求。

委 员:落实家委会的各项具体工作。协助副主任开展活动保障、家委会资金管理、教学资源整理、家校活动宣传与组织、家长联系等工作。

4、家委会下设两个组:宣传策划组、后勤保障组。 宣传策划组主要职责:

(1)结合学校工作,设计家委会学期活动计划,并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与方案。招募家长志愿者,协助家校活动的开展,调动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家校活动的积极性。

(2)做好家、校教育的对外宣传,扩大班级影响力。利用QQ群、班级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宣传学校教育理念,在家长中营造良好的家校教育共建氛围,保持家长思想与学校工作目标的统一,配合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

6 (3)负责家委会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做好班级博客、家长QQ群的维护和管理等。

(4)配合班级组织的活动,力所能及地提供各类有益的帮助。 (5)负责家委会成员分组联系家长工作的安排,包括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6)负责传递和收集老师、家长反馈的各类信息、意见或建议。对班级的教育质量、教学活动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正确做好教育教学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7)经名誉主任同意,参与班级各类交流、文娱活动等。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家委会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为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

(2)配合班级教育教学活动和重大集体活动,做好有关物品的采购、管理与使用。

(3)公正公开经费使用和学期收支情况。 (4)共同参与宣传策划组的活动。

7 第三章 工作任务

1、家委会应以推进班级工作为重心,以加强家庭教育为主线。支持、参与学校、班级教育、教学工作,共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围绕家庭教育这条主线,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推广成功经验,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班级教育协调一致。

2、家委会要关心和支持班级教育、教学工作,为班级进步出谋划策。

3、家委会要做好学校、班级和家长,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班级教育、教学管理,努力营造适合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家委会应做好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收集和整理学生家长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和班主任老师交流,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4、家委会和班主任、科任老师一起,配合学校的教学与管理要求,讨论、落实和总结合各项工作,并将相关内容对学生家长进行通报,和各位学生家长一起,帮助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平时可通过各种方法加强联系。

第四章 工作方式

1、家委会成员向全体家长公开联系方式,以及采用书面联系方式分组与家长进行日常联系、活动联系。

2、每学期举行1-2次家委会例会。

3、每学年向全班家长汇报一次工作。 第五章 经 费

1、经家委会讨论同意后建立“家委会活动基金”,由家委会负责基金的筹措和财务管理工作,学年(或学期)公布收支情况。

2、基金来源

全班就读学生家长自愿捐助。

3、基金申请流程

由班委会或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家委会审核,名誉会长审批通过后执行。

4、“家委会活动基金”使用项目主要用于具有机动性质的日常教学活动的开支。开支后,需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以便于基金开支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1、家委会成员参加的活动均属义务服务,“家委会基金”由学生家长自愿筹集,本着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

2、明确由家委会组织的公共场所活动,原则上要求家长与孩子一同参加,家长作为孩子行为和安全的监管人。

3、家委会的活动应有计划、有规则、有组织的开展,重要活动应事先征得学校、班级的同意或认可,活动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班级反馈。

4、其他未尽事宜由家委会协商确定。

古城小学第一学期家长委员会

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

一、校家长委员会成员名单(30人) 名誉主任:张吉平 主 任:郭吉波

成 员:王祖哲、许方俊、王德平、王祖刚、马少平

二、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分组及联络员

1、一年级(5人):序号1-5 联络员:

2、二年级(5人):序号6-10 联络员:

3、三年级(5人):序号11-15 联络员:

4、四年级(5人):序号16-20 联络员:

5、五年级(5人):序号21-25 联络员:

6、六年级(5人):序号26-30联络员

第三篇:家长委员会章程

汕头市第一中学

家长委员会章程(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并根据我校实际,成立汕头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家长委员会名称为:“汕头市第一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二条 家长委员会是由我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 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 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 制定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年级设立家长代表会议和家长委员会,在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基础上推荐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

第五条 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新新学年第一次期中考后,召开第一次全班家长会议,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每班推选1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年级家长代表会议,由年级家长代表会议推选出家长委员10名,组成年级家长委员会。年级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至3名。各年级家

1 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组成学校家长委员会,推荐产生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至3名。

第六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一般任期为1年,每学年改选,可连选连任。学生因毕业、转学等离校,其家长的代表、委员身份自动取消;主任委员在其子女离校前需提前两周向家长委员会提出辞呈,由家长委员会推选一名副主任委员代任,主持常务工作。

第七条 家长代表、家长委员会委员应热心学校教育,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职责是:

(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2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家长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党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健康成长。

(二)了解学校教育工作现状,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密切联系本班所有学生家长,与他们充分交流意见、形成共识并向学校反映和沟通。积极协调家长之间、社会部门与学校班级之间的关系,加强家庭与学校的联系。

(四)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五)举止文明,情趣健康,家庭和睦,家庭教育环境良好。关心、爱护、严格要求子女,善于理解、宽容子女,但不溺爱、不纵容、不打骂、不歧视子女,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接待日,举办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咨询,开办家庭教育论坛、教育沙龙等活动。帮助学校建设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和劳动教育基地,开辟第二课堂,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培养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劳动的优秀品质。

(七)积极参加家长委员会的活动,认真参加会议,不无故缺席。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一)获知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的权利。

(二)有权对学校的教育发展、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三)有权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的权利。

第十一条 家长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一)有收集其他家长意见和建议,促进家校之间相互了解和交流,并向学校反馈的义务;

(二)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主动支持学校的建设和事业发展的义务。

(三)有帮助其他家长提高教育子女水平的义务。

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要制定委员会的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家长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征求学校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为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学校,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和有力协助,有计划地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在学校网站等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设立“家长信箱”等。学校在合理期限内对家长委员会向学校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给予答复。

第四章 会议

第十四条 每学年第一次家长代表会议在学校安排下于新学年第一次期中考后召开,各班推选的家长代表参加,学校领导及教师代表列席。

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代表会议推选出家长委员会成员,选出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等人选。

第十五条 家长代表会议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就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委员会工作报告,研究确定委员会各项工作。参加会议的家长代表应达到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由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或不召集时,其他家长会委员可以1/3以上联名召开,由家长委员共同推举一人临时组织并负责。

第十六条 家长委员会开会时,校长、处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可列席。 第十七条 家长委员会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学期开展的工作和效果进行总结。每学年配合学校开展评选优秀家长的表彰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4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通过并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学校家长委员会决议为准。

第四篇: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3.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兼联络员两人,委员若干人,主任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4、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

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四、附则

1、家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白果小学。

2、家长委员直接与各级组长、教导主任、校长联系工作。

3、家长委员每年为一届,可连任。

第五篇:家长委员会章程

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一、宗旨

为了让学校的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在素质教育的实践中得以体现,除了学校的因素之外,积极把家长和社会的力量引进学校,是新形势下办学的重要课题,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我们制定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成立以家长为主的领导机构——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会,以保证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的有效配合,推进学校的发展。

二、机构

学校成立以家长为主的领导机构——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奖教奖学基金会、财务监督小组、外勤小组等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具体工作。上述机构人员

除学校行政领导作为常务人员外,其余家委会人选均由老师和家长推荐,班级家长选举产生。为了健全机构,家长委员会每年调整一次家长委员会成员,以保证家长委员会的延续性,避免出现空缺或不到位的现象。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孩子毕业,家长委员会成员的席位也随之自动免去。家长委员会设如下职位:

家长委员会主任:(一人)

家长委员会副主任:(五人)

家长委员会委员:(十五人)

家长委员会办公室:(五人)

奖教奖学金会:(不限)

财务监督小组:(五人)

外勤小组:(五人)

三、职责

1、家长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学习前国家教委、全国妇联颁发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开放日教育、教学活动和家长委员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2、家长委员会每期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和总结,研究、总结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3、组织家长学习有关先进的家教理论、经验,交流本校家长教育子女的经验。适当时候出版《家长教儿育女经验谈集》。

4、组织一年一度的奖教奖学评选工作。

5、组织一年一度的庆“六一”活动。

四、其它

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于是2001年5月22日晚,经全校家长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冼可澄纪念学校家长委员

200

1、

5、22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高职生理学教学改革下一篇:工作室建设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