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2023-03-14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培训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培训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河头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因病请假,家长需在上班前到校当面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一般不得无故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导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按要求如实上交请假条。

2、学生请假,应事先上交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写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教导处办理有关手续。低年级一般由家长或者班主任负责写假条。

3、急需请假的,家长可先与班主任联系,通过电话请假,如班主任暂时联系不上可直接与教导处或校长室联系,告知请假事谊,先进行记录,请假手续后补。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处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主管校长审批。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紧急发问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班主任老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教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十源乡中心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凡属学校计划规定的一切活动(早读、上课、午休静校、集会、劳动、晚自修等)学生如因故不能参加时,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均需事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审核批准,及时交送政教处,方可请假。

3.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寝室管理老师处签名并登记,以便检查点名。

4.出校门时请假人须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保安登记备案,保安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当班结束时保安将学生的请假条交到政教处备案。

6、因急事或生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须与班主任打招呼,并在回校第一天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后送政教处备案。未能履行请假手续者,责任由班主任负担。

7、学生因事、病假应持家长和医疗单位证明,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报政教处备案,一周以内由政教主任审批,七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8、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班主任须指定专人负责点名,每周统计好送政教处备案。

9、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销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消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篇:岳池县文明小学校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集会讲稿)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现根据《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各项活动,不迟到、早退,不得逃学、旷课。学生在上课、自习、课外活动及其他在校

时间生病或有特殊紧急的事情要处理,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家长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生请事、病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内报教导处批准,七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班主任每天早上清点班级人数,如有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缺席情况,如无法联系或学生病假、特殊情况请假三天以上,班主任应对其进行家访,了解学生请假情况 。

4、每天的值日老师必须查明学生请假情况,并在学校日志上详细记载好。

5、寄宿生请假离校必须由家长来校接学生,并打好请假条,

由班主任老师(或当天辅导老师、行政值日老师)和生活老师在请假条上签名后方可离校。

6、生活老师必须确认家长来校接寄宿学生,方可在请假条上签字,并及时登记。并在第一节晚自习时通知各年级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在晚自习作业记载上登记好。

7、班主任或辅导老师必须确认生活老师在请假条上已签名,方可签名,并及时上报行政值日。

8、学生请假期限已满到校上课时必须销假,学生请假期限

已满,

但仍需治疗或特殊紧急情况未处理完毕的,必须续假。超出请假时间,无故不按时返校者,视情节轻重,按迟到旷课论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规定予以纪律处分。

9、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

10、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文明小学

2012年4月 5日

第四篇:学生请假制度

一、严格考勤制度

1、各个班级必须严格考勤,努力提高出勤率,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2、负责考勤的干部要认真负责,一视同仁。每一节课(包括自习、早操、课间操)的出勤情况都应该认真记录。每天向班主任及时汇报出勤情况。

3、上课或上自习期间不允许出教室。(重病号除外)

二、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条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后生效。

1、因事因病例不能到校上课,必须事先请假,病例假要有医院证明,事假要有家长签字的假条或由家长电话请假,按请假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课处。

2、住校生请假回家一律不准他人代为请假或事后电话请假理

3、 请假条一式两份,分别交班主任、政教处各一份。

三、准假权限

1、学生干部无权准假。

2、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校政教处审批。

4、请假一周以上者,须经班主任和校政教处签署意见后报校长

四、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按旷课一节处理。

2、正常上课时间,因犯错误,被老师停止上课,并令其检查错误的,视情况按旷处理。

3、旷课按节数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4、凡请事假者,一次扣1分以天累计;凡请病假者,一次扣0.以天累计,特殊情况由校政教处另行处理。

第五篇:学生请假制度

元墩镇九年制学校学生考勤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必须积极参加教育计划的一切学习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早操、早读、上课、午自习、实验、晚自习、午休、晚休及学校规定的一切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真伪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准假,必要时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严禁别人代请、口头请假和短信请假。请假时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原因及起止时间。

请假条由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人填写一式三份,交班主任一份,班务日志粘贴一份,出门时交保安一份(住宿生交宿管员、班主任、保安各一份)。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①、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事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与家长电话联系确认事由。

②、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晚休)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班主任/当堂任课教师/宿舍管理员)或医院证明。

③、公假:学生因参加学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学生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在校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请假条存根由班主任保留。

6、如有特殊情况,经家长或学生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由家长或学生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三、准假权限

1、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处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五、处罚

1、学生如果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批准、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均以旷课论处。旷课一天以旷课10课时计算。无故旷课半天,给予班内通报批评;无故旷课达30课时,视其认错态度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旷课达50课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超过50课时者责令其家长领回家教育。

3.学生在应参加的上课或活动中,每迟到或早退三次(迟到、早退20分钟视为旷课),按旷课1课时论处。凡有旷课、迟到、早退(三次)现象者,在学期操行等级、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凡旷课达到5学时或请假时数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期末操行评定等次为不合格。

六、其他

1、班主任每天应在早操、午自习、晚自习前做到三查,实时监控学生到校情况;宿管员应在午休、晚休前会同班主任和值周组仔细核查每个宿舍学生到位情况,并及时反馈信息;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认真清理学生人数,如实填写《班务日志》。如果发现学生未请假、未按时到校或擅自离校,要及时联系班主任及值周人员,班主任应在第一时间调查学生去向,并把相关情况告知家长和值周领导,查找学生或敦促家长送学生到校。

2、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科任老师、宿管员、保安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凡未负起责任的相关人员均按有关规定处理。

3、保安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学生出校门须有班主任亲笔签批的请假条才能放行,必要时由家长亲自到校接人。

4、门卫处的请假条按月装订,下月月初交教德育处存档。

5、本制度自2013年3月起执行。

6、本制度由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

勉县元墩镇九年制学校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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