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2022-10-13

总结对于个人的成长而言,是我们反思自身、了解自身、明确目标的重要方式,通过编写的总结报告,我们可以在工作回顾中,寻找出自身的工作难点,掌握自身的工作优势,更加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乳制品专项整治总结》,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乳制品专项整治总结

乳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防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问题乳制品, 杜绝不合格乳制品流入餐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我局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科学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本着“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突出监管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依法进行监督,净化饮食服务等公共卫生环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确保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形势整体稳定。

二、成立组织机构

为做好我区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成立我区食药局餐饮消费环节问题乳粉清查清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部署。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各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对大中型餐饮单位、现场制售冰激凌店、西餐厅、咖啡店及奶茶类饮品店、等餐饮服务单位及使用乳品及乳制品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我区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原料乳制品的采购、贮存、使用、销售等各环节采购及索证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推行餐饮服务环节原料进货索证台账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问题乳制品等违法行为;严格餐饮服务环节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审查发证和按期年检;实施餐饮业、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加强餐饮业诚信体系的建设,促进餐饮单位自律行为,严格餐饮管理,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

四、具体措施

1、我局开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投诉举报邮箱,向社会予以公开,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对待,及时进行处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加大对餐饮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储存、使用问题乳粉的餐饮服务单位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案件,立即将案情报告区政府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给予处罚。专项整治中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589户,下达责令整改45份

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向社会作出依法开展餐饮经营和提供餐饮服务活动、绝不购进和使用问题乳粉及其乳制品承诺,全面树立海区餐饮企业守法、规范、安全的健康经营形象。

第二篇: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八岗食药所开展牛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

工作总结

为保障我辖区食品消费安全,着力解决羊肉及其制品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区食药监局转发的鹤壁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夏季牛羊肉市场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鹤食药监食流函〔2018〕72号)文件要求,八岗食药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行动方案。明确了职责和分工,进行摸底排查。截止到5月28日,此次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单位数量50户。印制发放宣传页50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的措施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八岗食安办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办事处主任亲自调度,安排部署。并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下发了《八岗食药所关于开展羊肉及其制品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整治时间、范围和各成员职责,对如何开展好这次整治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开展摸底排查,自查自纠。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经营户、供货商底数及产品来源。组织协管员开展自查自纠,规范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所有经营商户进行全面检查。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使用来源不明、病死畜禽肉等不合格肉品加工牛羊肉等制品,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掺假掺杂或有毒有害牛羊肉制品等行为。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购进、储存和销售未经检疫、来源不明及掺假掺杂等不合格牛羊肉及其制品等行为。餐饮环节重点检查了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肉类(含混合肉)冒充牛羊肉等行为。

(三)、加强督导,保障实施。办事处主任定期调度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所长亲自抓督查、抓落实。负责联系各成员单位及时进行帮助督导,反馈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工作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四)、打击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参与。八岗食药所依据职责,将辖区范围内涉及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业户)等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了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监管;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单20份,同时要求辖区协管员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向食药所报告整改进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进一步做好羊肉及其制品安全专项整治。主要针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整治病害肉、来源不明肉、未经检验检疫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二)、加大抽检力度。积极与上级单位对接,制定抽检计划,加强摸底排查力度和广泛发动社会提供违法线索,从中筛选重点进行抽检,加强本次抽检的靶向性和目的性。

(三)、加强经营单位的监管。从溯源上入手,重点检查羊肉及其制品来源和相关资质证明,检查是否存在储存和运输未经检疫、来源不明及掺杂掺假等不合格羊肉及其制品的行为。

(四)、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坚持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捡查相结合,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形成长期的监管制度。

八岗食药所 2018年5月29日

第三篇: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

关于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总结

为消除肉类及肉制品各环节的安全隐患,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鲜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依据《沧州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及工作重点,集中开展了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政府组织成立了鲜肉和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副组长: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呼广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质监局、工商局、食药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主管局长。

二、完善方案,明确重点。

为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整治措施,制定了《海兴县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并进一步细化了职能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主要工作成效

1、生产流通销售环节

海兴县工商局加强新闻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安全理念,同时在集贸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材料和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进一步拓宽举报维权渠道,做到及时受理、及时查处。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0人,流通销售环节30人次,检查单位63户,发放宣传材料80余份,无处罚案件。

2、生产加工环节

为了规范肉制品加工企业及肉类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食品监管人员36人次,出动执法检查车辆12辆次。经过检查,截止目前我县境内没有发现有肉制品加工企业和肉类加工小作坊。

3、畜禽屠宰环节

县商务局屠宰办执法队对全县的鲜肉以及鲜肉制品进行了抽查,重点整治区域3个,检查畜禽定点屠宰企业1家,对屠宰场生猪进场验收台账管理、肉品检验合格、无害化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肉品抽检30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查出病害猪肉100公斤,无害化处理100公斤。

4、餐饮服务环节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署各餐饮单位全面开展企业

自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鲜肉及肉制品的行为以及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 51辆次,检查大、中、小各型餐馆及学校食堂 304家,对不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下达了限期改正意见书和口头警告处理,共下达意见书100余份。

5、畜禽养殖环节

县畜牧局每天都有2名动物卫生监督人员驻屠宰点检疫,并与生猪集中检疫场所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按要求督促屠宰点进行自检,保证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此次专项整治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是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永远不能松懈。我们将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持之一恒,全力以赴,更加深入地开展好食品及肉制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

海兴县食安办

2012年6月7日

第四篇:质监局乳制品区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部署,切实保证乳制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我区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健全促进乳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乳制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乳制品监督管理细则》、《张家口市关于做大做强奶业的指导意见》、《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察北管理区乳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乳制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和管理区关于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有关精神,深刻汲取“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惨痛教训,针对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整顿,严格规范,全面提升我区乳制品质量安全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区乳制品企业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乳制品行业整顿和规范,我区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整改到位,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乳制品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乳制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三、进度安排

按照《张家口市整顿规范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乳产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进度安排,我区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规范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3月20日)

企业自查自纠重点:一是是否严格执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二是是否具备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三是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的违法行为,所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四是是否具备合理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必备的检测手段;五是生产加工的产品是否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六是是否建立健全了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做到不合格产品全部下架、召回、销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3月21日—4月20日)

集中整治的重点:一是对整改前和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并付诸实施;二是立即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检测仪器设备,兑现向社会所作的各项承诺;三是建立健全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产品质量报告和问题产品召回制度;建立了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

3、整改前企业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已逐一纠正,并消除隐患,做到逐项整改归零。

4、企业已按照良好规范(gmp)要求组织生产,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XX-XX)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其中,生产婴幼儿乳粉企业必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

5、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了必要检测仪器和熟练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人员,具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原辅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健全并能够严格执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0年4月21日至10月10日)

通过一进步规范整顿工作,我区乳制品生产企业恢复到以往正常水平,乳制品企业的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从原奶供应、企业加工、市场需求整个产业链呈现良性运转状态。

四、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坚持分类整治,突出重点。根据分类,我区共有3家a类生产企业,1家b类生产企业。对于a类生产企业,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整顿规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建立针对新出现问题的质保体系动态修正机制,确保其始终科学、合理、有效;二是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局下发的《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尽快完善检验检测设备,增添检验项目,满足检验需要,把牢产品质量关;三是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将奶源基地作为企业的第一车间,实现乳品质量关口的前移,从而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对于b类生产企业,一是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车间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三是尽快配齐检验检测设备,提高检验能力;四是采用托管、驻站监管等方式,加快推进奶源基地建设;五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员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强化乳制品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近几年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无一不显示:食品质量出了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使国家形象和政府权威遭到质疑,更直接的后果是企业将面临灾难性的、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三鹿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暴露了我国乳制品质量管理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我国奶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尖锐地呈现出乳制品企业在奶业快速发展进程中,存在的只求数量、忽视质量、盲目发展、无序竞争的错误倾向,因此所有乳制品企业都要认真汲取“三鹿”事件的惨痛教训,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否则必将被消费者、被市场无情地淘汰。

(三)进一步完善乳制品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乳制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要求乳制品企业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产品信息管理体系、质量监控体系、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社会责任和诚信体系等长效体系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但没有严格执行在生产过程中的现象,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恪守道德和法律底线,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第五篇: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亮点

质量技术监督局豆制品专项

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长期以来受传统工艺制作的影响, 豆腐加工作坊大部分场所较为简陋,设备简单,卫生环境脏乱差,产品质量难以保障。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能够长治久安,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实际状况,针对高危产品伊宁市质量技监局联合有关部门对城区36家豆腐作坊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自2008年4月1日起全部停止生产,限期改造。期间,对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整改条件、积极性高的小作坊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其重新筹划选址、改善生产环境、健全管理制度,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改造;对暂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要求,但经过整改后能达到条件的加工户,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无法改造的的加工坊依法坚决予以取缔。通过近三年多的努力全市36家小作坊,关停30家,取缔2家,4家取得生产许可证,此次豆制品专项整顿填补了自治区豆制品整治空白。

一、摸清现状、制定方案

为全面掌握我市豆制品加工行业的基本状况,伊宁市质监局工作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寻访及对城区各个销售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初步掌握了伊宁市城区豆制品加工点的地址、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随后又深入走访调研了我城区的36家豆制品加工作坊,并分析总结出我市豆制品加工普遍存在卫生

环境差、人员意识低、生产规模小、设备简陋、无证无照多及监管真空等现象。

在此基础上,我局立即召开豆制品专项整治专题会议,结合国家局下发的《关于整治28大类产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伊宁市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范围和重点等事项。同时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此次专项整顿过程中所担负的责任和任务,我局还将该方案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得到了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能够取得较好的成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联合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召集城区所有豆制品生产加工户进行了宣传动员,对他们说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范围、实施步骤等内容和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重点从企业选址、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加工卫生、原辅料采购、证照情况等具体要求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之后,工作人员又深入各个加工户进行上门宣传和技术指导,营造了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

三、打扶并举、全面整治

为从源头上确保整治目标全面实现,我局按照“培育扶持一批、整顿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的方针,对城区36家豆制品生产加工户实施全面整治。要求自2008年4月1日起

全部停止生产,限期改造。期间,对具有一定规模、具备整改条件、积极性高的小作坊进行重点帮扶,指导其重新筹划选址、改善生产环境、健全管理制度,对软硬件进行全面改造;对暂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要求,但经过整改后能达到条件的加工户,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生产条件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无法改造的的加工坊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在全面整治中,以我局牵头联合市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通过抓生产源头、查早市加班加点进行了多次联合检查,务求打消部分加工户报以侥幸心理生产的念头,督促限期改造完毕,尽快取证。据统计,共出动车辆272次,出动人员354人次。经过近三年多的整治,我市豆腐坊的面貌焕然一新,实现了从脏乱无序、无人监管到整洁规范、监管明确转变,同时豆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得到了很大一部分提升,使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得到进一步保证。

四、严格监管、巩固成果

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豆制品,我局在前一阶段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了能够在下一阶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豆制品安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办证企业的的生产加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增加豆制品巡查频率。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对后续滋生的一些无证照的豆制品加工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是与工商联合,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在城区各大集贸市场、早市、超市执行豆制品市场准入,凡无证生产的豆制品一律不准销售,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是与卫生部门联合,在餐饮领域做好验收登记台账。要求城区各个餐饮单位、食堂均建立豆制品购进验收登记台账。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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