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2023-02-11

第一篇:货运作业现场管理规定

货运作业管理规定综述

货运作业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运输业务整合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货物运输的管理,提高运输效率,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特制定《货运作业相关规定(试行)》,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执行。

一、货运员职责

1、掌握货场线路、货场、货位状况。

2、对专用线内货物的装、卸车及线路的清道情况进行检查汇报,核对货物品名、数量与票据填写一致。

3、对装、卸车作业进行监督。

4、保证室内外卫生,填写记录本,做好交接班。

二、货运员安全技术规程

1、货运员应熟悉厂内各条线路的用途、容车数及货场设备情况;熟悉货物运输规则、货物装载限界和各种报表的统计方法,及时正确的填写。

2、货运员严禁扒乘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以车代步。

3、禁止在道心内、钢轨上或枕木头上行走以及在车辆下面坐卧、休息、避雨、乘凉。

4、在货场内行走时,应注意货物堆码是否牢固,以防倒塌造成人身事故。

5、察看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点和车辆时,不得持油灯或明火,并禁止吸烟。

6、检查油罐车卸车情况时,不得钻入罐内,以防空气稀薄造成事故。

7、在监督卸车时,应按照铁路限界的有关规定,要求卸车人员将道清好,第一批卸车,清道距离距钢轨外侧不少于1.5米,重复卸车,不得少于1.2米。

8、对货物监装监卸。装卸作业完了的车辆,外勤货运员应亲自进行检查,然后向内勤报告,防止排错车。

9、对装车的车辆应检查货物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捆绑是否牢固、是否有超载或偏载现象。

10、凡需要卸车的货物(包括矿石、石灰石),货运员必须提前到达现场,向调车人员指定货位,并蹬车核准。

11、禁止在棚车上或装载的货物上行走或站立。

三、货运作业流程

1、货调68916927接到上街站货运室到达预报后,通知货运员查看货场货位线路情况,货运员应向货调详细汇报。

2、货调接到到达确报后,通知上街交接货运员办理商务交接,上街交接货运员把到达车辆的有关信息向货调汇报。

3、货调根据货位情况确定卸车地点,向值班员下达作业计划,并通知货运员与联运调度联系安排卸车人员。

4、值班员下达作业计划,并把作业过程通知货调,货调通知货运员、收货人员到卸车地点接车,同时通知其他人员。

5、车辆对好货位后,货运员(第三方为收货人)将车号等相关信息向货调汇报,货调核对无误后,通知卸车。

6、货运员得到货调的卸车通知后,安排卸车人员卸车。

7、卸车时货运员到现场监督卸车,严格执行2个小时的卸车标准,压缩停时。

8、在车辆卸空前30分钟向货调做出卸空预报工作。

9、卸空后,货运员要检查车辆是否卸净,所卸货物是否按规定摆放,是否侵入限界,清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车辆门、窗打好、加固好,空重阀调整到位,具备拉车条件后,通知货调。向联运开具“力资单”。

10、货调根据现车与装车计划安排装车或外排空车。

11、对于排空车,值班员接到指示后及时安排计划,过磅后排车(无要求的除外),并通知货调。

12、货调通知上街交接货运,进行车辆交接、消点。

13、对于安排装车的空车,货调与上街站货运室联系起票,值班员及时安排计划,对车时通知货调,由货调通知装车单位接车。

14、装车单位检查车辆的定检、车况等(碳块由货运员、碳素厂共同确认)向货调汇报,得到货调的同意后按到站装车。

15、货运员现场监装,严格执行2.5个小时的装车标准,做好预报工作。

16、装好后,货运员检查堆放未装货物是否侵入限界,清道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车辆门、窗打好、加固好,空重阀调整到位,具备拉车条件后,通知货调。

17、货调通知值班员排车(包括车辆顺序、到站)。

18、值班员安排计划,过磅,得到部调可以外排的通知后排车并通知货调。

19、部调传递磅单,部调、货调通知交接货运员送磅单、交接、消点。

20、对于未卸空、未卸或卸空后未来得及对货位的车辆,由货调通知装车单位查看车辆(碳块由货运员、碳素共同确认),货调据报起票。

(货运作业流程图附后)

四、内部盘运流程

1、货调接到相关单位的盘运需求后,安排盘运计划。

2、货调向值班员下达作业计划,并通知货运员现场对货位,通知汽运检修车间安排铲车装车。

3、值班员下达作业计划。

4、货运员现场对货位,抄车号,并做好记录。

5、货运员现场监装,做好预报工作。

6、装好具备拉车条件后,及时通知货调。

7、货调通知值班员并安排翻卸计划。

8、值班员安排计划,并通知货调。

9、货调通知货运员到翻卸地点对货位,并通知相关单位。

10、做好交接班。 (内部盘运流程图附后)

五、货运业务要求

(一)部调

1、坚持保产优先,局车优先的作业原则。

2、做好检斤数据的卡控。

3、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

4、做好磅单、许可证的传输。

5、负责协调日常运输生产。

(二)货调

1、先卸路局车,再卸路局专用车,后卸自备车。

2、同类货物按到达时间优先安排先到达的卸车。

3、路局车专列或整组固定车组,分批卸车,整列排空,不得拆散,优先组织。

4、同一种货场的局专列如到达两列以上,集中一列组织。

5、优先安排厂内急需大钩货场的卸车组织。

6、坚持一卸、二排、三装车的运输组织原则。

7、卸空车辆装车时要尽量安排到达较晚的车辆。

8、对于到达2个小时,对上货位2个小时(装车2.5个小时)没有作业完毕的车辆督促相关人员落实。

(三)值班员

1、优先安排局车保产作业。

2、接到局车作业计划安排后,应于2个小时内作业完毕。

3、积极与上街站联系车辆的外排。

4、坚持先拉后排的原则。

(四)货运员

1、加强对卸车、装车的现场督促,提前30分钟预报。

2、监督清道、下货位,确保一次拉车成功。

3、了解货场、货位状态,为卸车安排掌握第一手资料。

4、对上货位2小时没有卸完、2.5小时没有装完的车辆,落实原因向货调汇报。

5、交接班时了解车辆的作业状态。

6、做好内部盘运记录,合理分配装卸机具、人力配置,提高效率。

(五)上街交接货运员

1、做好车辆交接,对于货物出现异状及时向路方反馈。

2、车辆到达后应于1个小时内接完车。

3、对于排出车辆的消点与排出时间间隔超过1个小时与上街站交涉。(整理车辆除外)

4、到达时间以具备拉车条件时为准。

5、接班后了解厂内存车情况,对于超过30小时的车辆及时提醒货调。

6、做好日装车计划的申报控制。

7、其他领导临时安排的工作及时送磅单等票据。

六、监装监卸作业要求

(一)卸车

1、卸车前:对车前货运员必须落实货场、货位及清道情况,对车时亲自到现场对货位,抄录车号等信息,与货调核对,准确无误得到货调许可后,方能安排卸车人员卸车。

2、监卸:现场巡回监卸、指导作业。全程进行监卸,发现破损、短少应及时汇报。

3、卸车后检查:空车内清扫干净,无残货、杂物。敞车中门、小门,棚车车门和下端滑轮使用8号或10号镀锌铁丝进行捆固,平车端侧板用锁铁锁闭或用镀锌铁丝捆固;罐车盖阀关闭严密。端侧板、制动闸台及车钩上无杂物。车体外侧无绳索、铁线等悬挂物。具备拉车条件后,通知货调。向联运开具“力资单”。

对于敞车小门捆绑时铁线必须与扣铁扣打方向一致(如下图),拧紧三圈以上,余尾长度大于50mm,小于100mm;中门顶铁、推拉杆、插销也必须捆绑。

(二)装车

1、装车前检查车辆、箱体技术状态:车(箱)体完好,配件齐全完好,端侧板、立柱不外涨(敞车车体外涨空车≤80mm,重车≤150mm),棚车车门未脱槽,车内干净,无污染。

2、监装:全程进行监装,检查、指导货物装载。重点把好货物堆码、加固材料使用、防偏载、偏重等安全关键环节。

3、装车后检查货车施封及车门、窗、盖、阀关闭状态:施封正确、有效。敞车中门、小门,棚车车门和下端滑轮架使用8号或10号镀锌铁丝进行捆固(捆固要求同卸车),平车端侧板用锁铁锁闭或用镀锌铁丝捆固,罐车盖阀关闭严密。箱体、车帮及平车端侧板、制动闸台及车钩上无杂物。车体外侧无绳索、铁线等悬挂物。篷布、绳网按规定进行苫盖、捆绑,绳索余尾不小于100mm,不大于300mm。

七、货车苫盖篷布重点要做到

1、布体完整无破损,眼圈完好,标记、号码完整清晰,绳索齐全、无接头、插接牢固。

2、货物装载高度超过车辆端侧墙1米以上或有押运人乘坐的车辆不得苫盖篷布。

3、清除干净货车丁字铁上遗留的旧绳头等杂物。

4、需要加固的货物在覆盖篷布前必须捆绑加固。

5、每车苫盖两块篷布的,正面纵向苫盖。

6、货车两侧篷布下垂宽度一致,可以遮盖车种、车号,手制动闸一端篷布下垂遮盖端墙长度不大于400mm。

7、按运行最远方向采用“两折法”顺向压缝。“两折法”即:上层篷布回折约1000mm,下层篷布压住上层篷布约500mm,上层篷布折叠部分回折约500mm,压住下层篷布,上下篷布折叠部分一起回折500mm,角绳分别向各自方向成八字拉紧。

8、篷布角绳拉紧,篷布角向外侧展开成三角形,布角两面压平后折向货车端墙。

9、篷布绳拴结在货车丁字铁上,不得捆绑车辆其他部位。

10、货车两端角绳沿货车端墙交叉拴结在端部丁字铁上,经手制动闸台从上方通过,经闸杆、提钩杆从内侧穿过。

11、腰绳通过眼圈、穿绳布与篷布连接。腰绳一端从眼圈穿出后,绳头再向回,从腰绳和篷布间穿过,打一个活结;另一端从眼圈穿出后,向回打一个死结。相邻两腰绳活结、死结位置交错。腰绳直拉拴结在车侧丁字铁上,弹力腰绳弹力部分拉伸长度不小于300mm。

12、篷布绳采用“蝴蝶套结”或“回头花结”拴接,拴接后的绳头绕在自身绳杆上,至少打两个死结。绳头余尾长度不小于100mm,不大于300mm。

13、篷布绳、篷布绳网系绳余尾均须使用可开启篷布绳卡进行加固。使用时,将拴结后的绳尾拉紧贴在自身绳杆上,绳卡头印有标记面及齿面朝向外侧,离绳尾部50mm处,将锁绳绕过绳尾和绳杆后从锁绳插槽底部向上穿出,并沿锁绳插槽方向拉紧,将卡绳端锁紧齿与压块上的齿啮合,此时,绳卡进入锁紧工作状态。

14、除篷布和篷布绳网自带绳索外,不得使用其他绳索加固。

15、对车辆两侧(包括篷布号码)、两端及中部篷布苫盖状态各拍照一张,留存3个月。

二○一○年九月十二日

第二篇: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发电厂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试 行 )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质科、生产科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质科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质科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生产科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4.1.1所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反违章管理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1.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以及安全技术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禁止无证上岗。

4.1.3作业人员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4.1.4工作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根据作业场所要求使用相应的防护用品。

4.1.5作业人员的着装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如作业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合格的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或化学危险品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4.1.6作业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

4.1.7 作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工作前6小时不能酗酒。 4.2 作业准备

4.2.1 危险性较大或技术较复杂的作业(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4.2.2 作业前必须召集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明确岗位责任。作业人员应在了解清楚整个作业过程和自己的作业内容、安全职责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卡上签名确认。 4.2.3 作业前应对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

4.2.4作业前应做好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的安全隔离措施,设置完善的安全标示牌,避免误操作等事故的发生。

4.2.5严格执行“两票”制度,严禁无票工作。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并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应随身携带工作票,以便随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和有无超范围工作。禁止无安全措施的工作。 4.3 作业安全

4.3.1 作业过程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及机械部分)、(发电厂及变电所电气部分)、(高压试验室部分)等规程、规范,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并互相监督,做到“四不伤害”。

4.3.2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程、规定的命令,必须拒绝执行,并向上级部门汇报。

4.3.3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行为。如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需长时间离开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4.3.4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在电气设备上工作。

4.3.5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通路,并将工作票交回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征得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方可工作。

4.3.6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或做好临时安全措施)以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4.3.7作业中如需将作业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的盖板取下,必须设立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作业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4.3.8作业场所的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倒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油渍、污泥等,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4.3.9作业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3.10作业场所必须根据作业特点配置足够的安全标志牌。任何人不能擅自移作他用。

4.3.11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在消防重点部位进行电焊等动火作业,还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得到许可方能工作。禁止在工作场所储存易燃易爆物品。

4.3.12高空作业必须先搭设脚手架或做好防止高空坠落的安全措施,工具及材料要用绳系牢后上下吊送,禁止将工具、材料上下投掷。 4.3.13电气作业必须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禁止在不经验电接地的电气设备上工作。

4.3.14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可试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能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起吊。

4.3.15转动机械的作业必须做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的措施。禁止在转动的机器上进行作业。

4.3.16在管道、容器内的作业,应做好通风措施,作业人员应根据情况使用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4.3.17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作业规程,禁止擅自修改安全技术措施。

4.3.18作业中如发现特殊情况,应停止工作,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4.4作业总结

4.4.1 工作结束前,工作负责人应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检修项目、发现问题、处理情况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工作方告结束。

4.4.2 工作负责人工作结束后,应召集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总结(班后会),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问题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意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 5 检查、监督与考核

5.1工作负责人在作业现场应时刻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注意保持现场安全措施及安全标示牌正确完备,为工作人员做好监护工作,及时指正各种违章现象。

5.2施工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在自己职责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各种安全问题;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工整改,不消除安全隐患不能复工;发现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并做好检查记录;作业人员应无条件接受检查 、监督,有违章行为及时改正。

5.3生产管理人员在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生产工作的同时,也应检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有无违章情况,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其停工整改,发现有一般问题应及时责其改正。

5.4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作业现场检查、监督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及本规定,有无安全隐患和不安全现象,及时责成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5.5本规定按本厂《反违章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等进行考核

第三篇:作业现场材料码放管理

作业现场管理培训

第一节

作业现场材料码放管理

(一)通道要求

(1)通道要用黄色线明显标识;通道宽度、高度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办理。

(2)安全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3)通道应平整,不得凹凸不平;无积水、无油污。 (4)导线、管道不得横穿通道,防止磕碰。

(二)操作场所地面的要求

(1)操作场所地面不应存放不用的物品。

(2)导线、管道不得影响作业员的生产活动,走线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办理。

(3)各种用品根据定置管理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

(4)严格按照整理整顿要求办理。要特别注意货架上、车间角落、柱子四周、操作台下面、垃圾箱四周等盲区。

(三)材料码放要求达到的目标

(1)合理地分类存放、减少和缩短运输和搬运操作、减少和更有实效地进行起重作业。

(2)存放过多是一种浪费,应限量定置码放。

(3)材料堆放在生产区周围会减少生产作业空间。在生产区尽量不堆放任何材料,只有在需要时最多一个小时前,材料才进生产区。 (4)采用多层货架以节省空间。 (5)避免在地面摆放材料。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存放要求

(1)存放在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实施定置管理,并分类存放。

(2)有机溶剂必须盖上瓶盖,以防止蒸发和泄漏;保管地点要定期点检,配备消火栓,并有“严禁烟火”安全标识;使用场所通风、局部排风系统正常运转。

(3)废旧油棉纱存放在带盖的不燃容器内,油污不得洒落在地面,一旦洒落立即擦掉。

(4)油类周围严禁烟火。不能在周围进行带火作业。 第二节

物料,设备,工、器具的现场管理

(一)作业现场定置管理,设定置图

1、定置管理的内涵、目的和原则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进行科学分析研究,通过“5S”活动,以完整的信息系统为媒介,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科学管理方法。

定置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对生产现场的整理整顿,把生产中不需要的物品清除掉,而需要的物品则根据定置管理的要求,放在随手可得的位置;以便消除人的无效劳动,防止和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而达到高效生产和安全生产的目的。 定置管理的步骤包含五个方面: (1)分析现状。根据生产工艺,利用工程学原理分析系统中的人、物、场所的状态和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如何做到最省力、最安全、而效率最高。

(2)优化配置。根据现状分析的结果,规划现场中的人、物、场所的最佳组合,使人(管理者、作业人员)、机(设备、设施、检测计量仪器)、料(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能源等)、法(安全操作规程、信息传递、各项规章制度)、环(作业环境)等因素有机协调。

(3)实施运行。根据优化配置规划,运行实施,进一步改善,达到人、物、场所的最佳配置。

(4)规范定置。根据最佳配置划出定置图,根据定置图在现场放置各种信息名牌,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检查规定、考核标准、奖惩制度等内容),使之定置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5)定置管理检查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定置管理检查规定,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定置实施情况的检查,对于实施的好的要予以奖励,反之要根据责任制进行惩罚。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定置管理的成果,持之以恒。

2、定置管理现场布置的基本原则

(1)采用单一的流向和看得见的搬运路线。 (2)最大程度的利用空间。

(3)最大的操作方便和最小的不愉快。 (4)最短的运输距离和最少的装卸次数。 (5)切实的安全防护保障。 (6)最少的改进费用和统一标准。 (7)最大的灵活性及协调性。

3、定置管理的现场要求

(1)各种物料堆放,设备安装,工、器具严格按照工艺和管理要求摆放规范、整齐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2)电线电缆架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3)现场安全通道畅通;消防器材齐全有效,责任到人。 (4)现场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标准,悬挂地点位置适当。各种安全标志、标语规范、醒目、协调、准确;重大危险源有明确标识,生产工作场所各种坑、井、沟、池、轮、轴、台等设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

(5)各种机械、电气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警报装置、保险装置、限位装置等齐全可靠。

(6)现场通风设施完善,运转良好,尘毒浓度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噪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

(7)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应根据国际和行业标准实行色彩管理,清洁完好,无冒、滴、漏现象;厂区内道路应有明显的交通标志,进出车辆事项限速行驶。

(二)工、器具,工件,材料摆放要求

(1)作业场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废品及工具柜应进行定量、定置管理、整齐、平稳可靠。 (2)各类工、器具,专用工、模、夹具存放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平稳可靠,不得超过2M高度。 (5)工作场所的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合格率应为100%。

(三)定置管理实施标准

有图并有物,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挂牌,有牌必分类;按图定置,按类存放,账物一致。 具体实施包括三个步骤:

(1)清除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凡与生产无关的物,都要清除干净。

(2)按定置图实施定置。按定置图要求,将生产现场、器具等物品进行分类、搬调整并与定位。定置的物要与图相符,位置要正确,摆放要整齐,可引起伤害的物要有防护,储存要有器具。可移动物,如手推车、电动车等定置到适当位置。

(3)放置标准信息名牌。牌、物、图相符,不得随意挪动;要以醒目和不妨碍生产为原则。

(四)定置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为使定置管理工作能持之以恒,必须建立定置管理的检查、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现定置管理的长期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厂内运输安全知识

一、厂内物料搬运方式 无轨车辆运输。包括汽车、叉车(铲车)、机动运输平车、手推车等。这类车辆机动灵活,载重量可大可小,对地形要求不高,投资少、使用方便,在厂内运输中占有重要地位。 铁路运输。装载量较大,可以和铁路干线连接。

船舶运输。多用于厂外运输,对于沿江(海)大型工厂也可作为对内运输。

连续运输。采用各种类型的连续输送机(如悬挂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版式输送机、振动输送机等)。其特点时运输量大,能在水平、倾斜及垂直方向输送物料;在输送过程中还能进行某些加工工艺过程,在空间输送能起到仓库储存作用。

二、厂内运输事故种类

1、运输工具有缺陷和故障

由于运输的工具、车辆有缺陷和故障,从而在运行过程中导致事故的发生。例如车辆的刹车装置失灵,关键时候刹不住车。

2、违章驾驶

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通规则而造成事故。例如司机人员酒后驾车活着超速行驶,超重装载。

3、道路方面的因素

道路、道口状况不良或不符合安全规定,也会造成事故。这方面也是有许多教训的。例如某工厂的铁路道口,来往的车流量很大,又不设安全防护装置,结果发生了火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

4、工作场地的因素工作现场不良,例如障碍物太多等等。

5、货物装卸的原因

在车辆上放置的货物位置不当或者捆绑不牢等也能造成事故。例如某工厂用汽车运送一台设备,没有绑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倾倒,将一名随车装卸工人砸死。

从车辆上卸下的货物,摆放不整齐,不牢靠或者太高,发生倾倒后也能造成事故。例如某工厂用铁路车辆运圆木,卸在货场时,由于堆放过高,又未采用安全措施,中午下班时,突然发生滚动,正好将一名路过的工人砸死。

6、组织方面原因

现场工作组织不善,指挥不当,安全考虑不周等也会发生事故。例如某工厂的运输科有2台汽车,在车间卸完货后,在大门口倒车。这时由于组织不善,又未设了望人员,车向后倒,突然车间有1名女工路过此处,被车挤压而死亡。

三、厂内运输基本安全要求

1、汽车、铲车运输安全要求 严禁无证驾驶汽车、铲车。

车辆及各种机构,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汽车装载货物,如果拉卸车人员同行,则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严禁坐在车厢侧板上或驾驶室顶上,也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同时严禁在行车时跳上跳下。

铲车在行驶中,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少于300MM,但也不得高于500MM。

铲车在铲货物时,应先将其垫起,然后起铲。货物放置要平稳,不得偏重和偏高,起铲完,还应将货物向后倾斜10~15°,增加稳定性。

铲车应根据其倾斜角度确定载重量,不得超负荷使用。 铲车在铲货物时,无关人员不得靠近,特别是当货物升起时,其下方严禁有人站立和通过,以防货物下落砸人。

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上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踏板上随车行驶。

2、电瓶车运输安全要求

电瓶车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独立操纵。其他人员严禁驾驶。

电瓶车在厂区内的行驶速度,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电瓶车不得超负荷装载。装载货物的高度和宽度不得超过相关规定,且不得拖在地面上运送。

电瓶车运送的货物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应用绳索绑牢,以防倾倒或滚动。

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部、装卸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的物品、满载的重车等情况下,严禁乘人。

乘坐电瓶车人员,一定要坐稳,不得将腿、脚和身躯伸出车厢外部。

四、厂内运输货物装载和速度的安全规定

1、装载货物的有关规定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要关好栓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

2、随车装卸人员应遵守的规定 不得超过厂有关部门核准的人数。

载运大、重货物未靠车厢栏板时,货前不得乘人。 载物高度超出车厢栏板时,货上不得乘人。

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挂车等不得载人。但必须载运装卸人员的,必须设有按摩全防护装置,并不得超过厂有关部门核准的人数。

3、厂内机车行驶速度规定

机动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在无限速标志的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过20km/h。机动车行驶至下列地点、地段或遇到特殊情况的限速规定;

有人看守道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或转弯、掉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5km/h。

结冰、积雪、积水的道路,无人看守道口,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m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为10km/h。 在转弯处或视线不良处,应减速行驶。

4、装卸场地的人员、车辆及物料堆放应遵守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应负责监督装卸作业。用吊车装卸货物时,机动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应离开车辆。

装卸成件货物时,应靠紧稳固。对能移动的货物,应使用支杆、垫板或挡板固定。高出车厢栏板的货物,应使用绳索捆绑牢固。 多辆机动车同时进行装卸时,沿纵向前后车的兼具不应小于2m,沿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1.5m. 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与货垛的间距不小于1m,与滚动货物的间距应不小于2m。 装卸时,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装卸场地和堆场应保证装卸人员、装卸机械和车辆有足够的活动范围和必要的安全距离,其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m,物料堆垛的间距不得小于1m,并设置安全标志。

物料应按其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堆放。成箱、成捆等规则形状的物料,应码成稳固的堆垛,其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得大于5m,人工装卸时不得大于2m。散装物料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

5、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的规定

必须经过厂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按制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

必须应具有50000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的驾驶员驾驶,并选派熟悉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 必须用货运汽车运输,禁止汽车挂车和其他机动车辆运输。 车上应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装置、消防器材,车辆两端上方须有危险标志。

应在货车排气管消音器外装设火星罩,易燃、易爆货物专用车的排气管应在车厢前一侧,向前排气。 车厢周围严禁烟火。

装载液态易燃、易爆物品的罐车,必须挂接地经典导链;装载液化气体的车辆应有防晒措施。

装载氯化钠、氯化钾和用铁桶装一级易燃液体时,不得使用铁底板车辆。

装载剧毒品的车辆,用后应进行清洗、消毒。

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车载重量的三分之一,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两台以上车辆跟踪运输时,两车最小间距为50m,行驶中不得紧急制动,严禁超车。

中途停车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或未卸完货物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离车。

第四篇: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

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

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

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

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

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

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1、必须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从事非生产作业的活动。

2、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3、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4、发现隐患未能排除时,不得冒险作业。

5、严格遵守班后“六不走”。

(四)对生产现场环境管理

1、厂房门窗玻璃完好无损,墙面内外无乱写乱张贴现象,三米以下无积灰、无蛛网。

2、各种废弃物有标识并分类存放,严禁工业垃圾与生活垃圾混装。

3、厂房内垃圾投放点卫生状况良好,无脏物溢出现象。

4、各种车辆停放规范,公司区内机动车辆行驶按有关规定办理。

5、责任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

(五)检查与考核

1、各部门定期地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等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2、运营监督管理部在现场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视情况对责任部门要进行经济考核。

第五篇:外协施工进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3C-0100-01

为了保证外协施工进入现场能做到安全操作并有序地完成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规定:

1、 责任部门要求施工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公司资质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由责任部门存档。

2、 责任部门要求施工方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施工作业人数、施工设备清单,相应人员的资质证书,包括焊工证、电工证、特种作业上岗证等;施工设备有效的合格证明。由责任部门会同安全部门验证以上资料,验证合格后责任部门存档,安全部门备份。

3、 责任部门负责在施工前对本次施工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与评价、制定相应控制措施,具体见《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表》。经审批后交责任部门存档,安全部门备份。

4、 安全部门负责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并由安全部门对施工方做安全技术交底环保教育,并要求施工方参加培训的人员在《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上签字,书面文件由安全部门存档。

5、 责任部门要求施工方在需动火、登高、用电时,遵守《临时动火审批制度》、《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由责任部门办理许可,填写《临时动火审批单》、《高空作业许可》、《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审批后,交安全部门保管。

6、 施工方需在公司责任部门人员陪同下进入施工现场并全程陪同,并从指定通道到达作业区域。施工现场要挂牌警示,安全部门巡查。

7、 施工人员在规定的作业区域进行作业,不得串岗,不得无故前往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场所。

8、 施工方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安全规定。

9、 所有的水电气操作均由本厂的设备课人员来进行,任何外单位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操作。

10、施工方人员需佩戴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具(如安全帽,工作鞋,工作服,防护镜,耳塞,安全带等)。

11、 施工方施工完毕时,必须做好作业现场的整理、整顿和清扫,每天施工结束时必须将作业现场打扫干净,工具及零部件整理好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12、 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地点。

13、 如果发生异常情况需及时向陪同人员报告,陪同人员逐级上报,按照指示处理。

14、 施工方施工完毕后由陪同人员到安全部门反馈安全环保信息,并在《相关方安全环保信息反馈表》上签字,以示完工。

三浦工业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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