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2023-03-06

第一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

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关口前移、预防在先,逐步建立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切实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立廉政风险点

结合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财务管理权等,找准高风险部位和关键环节,科学分析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廉政风险点,认真查找、分析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薄弱环节、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积极推行廉政建设风险防范管理,我局在满都拉图工商所设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有效预防廉政风险,建立符合工商特点的惩防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增强工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二、抓好廉政风险防范教育

通过学习先进人物、观看廉政警示片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目的、意义的宣传,提高干部对开展风险点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同时,在OA办公网“廉政建设”栏目、办公场所放臵、张贴清廉、务实、为民等廉政警句格言,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三、开展岗位自查

全体干部根据自己所在工作岗位特点,对工作运行的每个环 -1-

节深入细致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自查,使查找风险点的过程成为每个干部明确自身岗位职责的过程。

四、制定完善预防措施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可

操作的防控措施。根据各类岗位风险点不同对象,定期开展教育、学习和培训。重申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自治区工商局“八条禁令”,加强对“禁令”的贯彻力、执行力和督察力,将干部臵于制度之中进行规范。在开展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开展外部监督,实行廉政风险点公开我局通过当地电视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引导社会力量对廉政风险点监督,确保监督效果。结合今年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和民主测评行风,经常对市场主体进行走访,开展问卷调查,召开经营者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行风评议代表和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将防控廉政风险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廉政风险管理有效推进,初步形成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体系,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和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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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

顺质监〔2009〕17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中共顺昌县委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通知》(顺委〔2009〕2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贯穿一条主线、强化两种意思、立足三项建设、建立四个在前”:即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为主线,强化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立足作风建设,干部部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建立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防范机制,积极营造廉政勤政的工作格局,有力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初步形成覆盖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评价体系,有效地化解和防范廉政风险,促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政高效。

三、工作重点

结合本局实际,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机关各股室、标准计量所全体党员干部在行使干部人事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权、为民服务事项、基建项目以及资金、资产监察等进行风险防范和监控。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抓住风险查找、权力公开、教育防范、监督控制和预警纠偏等重点环节,构建权责明确、防范有效、动态监控、处置有力、评价科学的风险防范和监控体系。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程序为主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态势。

四、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我局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张剑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高晓同志担任;各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长高晓兼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

五、主要内容、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主要内容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因此,各股室、标准计量所的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查找易发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通过廉政风险规划、廉政风险教育、廉政风险识别、廉政风险防范、廉政风险修正等环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4日-5月31日)

1、规划部署(5月4日—5月10日)。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共顺昌县委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的通知》要求,成立组织机构、制定《顺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

2、查找风险点(5月11日-5月18日)。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定等多种方式,组织本局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开展“四查”,查找在履行岗位职责中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点,并登记汇总。

3、评析风险点(5月19日—5月24日)。建立廉政风险评析预警机制。分析确定风险等级重在准确评析风险程度,适时把握轻重缓急,明确不同时期防控重点。

4、制定风险防范措施(5月25日—5月31日)。对照本局查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局及个人的防范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范措施有力。

(二)整改提高阶段 (6月1日—12月31日)。建立和完善风险预警系统,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实行廉政风险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工作开展情况和运行情况进行经验总结,量化效果,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撰写工作总结。本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座谈、评议等形式,对本局的工作运行情况、实际效果进行综合验收,县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考核评定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自我修正。

(三)规范运作阶段(2010年1月启动)。要结合工作准备和整改提高阶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剖析,不断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长期运作。每年年底,由县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提出整改方案,第二年开始启动新的防范周期。

二○○九年五月四日

第三篇: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小结

今年以来,我局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最新要求和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根据我局职能和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现代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以“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为廉政预防理念,以局属企事业单位及各科室为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通过前阶段工作小结如下:

一.明确风险防范的关键点

在全局范围内进行统计,通过梳理工作职责,认真查找岗位风险,制定防控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把重要岗位和关键的权利运行环节作为重点,对所有具备条件的申报人员做积极的学习和动员工作,最终确定到达A级风险点58人,达到B级风险点85人,达到C级风险点216人,对不同廉政风险级别人员的分布、职能、权利进行准确的划分和统计,在明确了个人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同时,针对其个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明确点对点的责任人

个人申报《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经分管科室

领导审核后签字,以局属企事业单位及科室为单位汇总到《廉政风险点和防控实施登记表》,报分管局领导统一审阅,分层次的将个人的廉政风险点相互连接到一个面上,明确责任,严格时限,围绕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等一系列指导思想和措施,确保防控管理推进落实,建立和完善内控廉政风险点防范的机制,从风险点责任主体、潜在风险、预防措施加以点到面的管理,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出台建设系统《廉政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局党委与局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工程责任人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综合廉政风险信息,根据各科室、单位具体工作性质及结构,制作《廉政风险防控图》,对现有的各项业务工作环节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排查、梳理,注意查找可能存在的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加强制度建设的严谨性,规范了特别是位于高风险点工作人员的行为,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当中。

四.收获的经验及不足

通过统计查找个人廉洁风险点,制定相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全局工作人员提高了自我风险意识、自我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深了工作人员对风险意识和廉

政意识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全局各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对风险点的查找、评估、防控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得到了明显增强,廉政风险隐患明显得到控制,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也明显提升,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注意对个别人员廉政风险点定位的准确性,结合科室职能、人员职位、具体分管工作等,综合分析,高效执行,故此建立科学的、全面的廉政风险风范体系。近期,将认真梳理我局以往的反腐工作经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积累获得的先进经验汇总并及时上报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我局反腐工作实例及成效,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局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中,促进防范机制的有效进程。

第四篇: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总结

2011年廉政风险防范

工作总结

为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把工作的着力点由事后向事前推进,做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有效监督,对暴露或反映的党风政风方面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及时作出了防控。现就今年开展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一是党总支高度重视,召开了党总支专题会议,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由局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的、工作内容、职能职责及责任人,逐步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科室人员积极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为保障我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是多次召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安排,会上,学习传达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相关文件,制定了&&&&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局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二、结合实际,认真查找风险点

结合局属各单位和岗位实际,针对人、财、物的管理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的查找。

一是开展个人自查。结合自身岗位,通过自己找,群众提,相互查,领导点,组织评等方式,填写了个人自查表,开展了对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

二是开展部门互查。主要对各科室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互查互评,将查找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登记。

三是风险点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进行了梳理汇总,共查找了81个风险点,其中科室12条,个人69条。并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级别评定。

三、制定防范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按照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和等级评定,结合岗位实际,认真分析发生廉政风险的原因,不断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制度的执行力,严把”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综合治理”的四道关卡,建立了严密完备、有效管用的防范措施,提高了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意识,确保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一是按照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防范措施,增强防范的有效性。

二是加强教育学习,针对易发多发岗位风险进行学习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等,提高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四、多措并举,做好各阶段风险防范工作

结合局内各科室、个人风险防范工作进行了自查并逐项检查和考核。多次召开了座谈会、民主生活会,进行组织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对各科室及个人风险防范材料进行检查,定期报送廉政风险防范信息,积极发表网评文章。同时就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汇编归卷归档工作,有效的促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强化监督检查,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一是将审核的廉政风险在公开栏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是对可能或即将发生的风险,及时向局二级单位或个人发出预警信号,运用多方式依法依规采取处理措施,积极解决问题,增强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实效性,避免其演化成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防范机制的有效运行,对发生的违纪违法事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责任。

四是通过公开查找的风险点及等级评定,接受社会监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了防范机制和管理措施,遇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我局廉政建设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切实推进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六、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按照“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思路,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科学管理体系,建成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五篇: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增强我局预防腐败工作实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大宣教”、“大预防”工作格局,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局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依托计划、执行、考核、修正的PDCA循环管理机制,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实施范围包括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重点是掌握涉及基金管理权、审批权、决策权、资源调配权和组织人事权的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

第五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涉及的主要风险是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职能职责风险。

第二章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工作体系

第六条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体系。

第七条

为加强领导,突出“一岗双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第三章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程序

第八条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按照分级管理、责权明确的要求逐步推进。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借鉴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和推行循环管理机制,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风险管理理论,依照本办法对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职能职责风险的防范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执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

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步骤:

(一)计划。根据腐败行为的变化特点,结合反腐倡廉工作实际,界定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重点查找工作实践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不足,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相关方案。

按照风险大小将廉政风险分为三级,即一级风险、二级风险、三级风险,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二)执行。针对不同风险,实施计划阶段制定的风险管理措施,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防止腐败及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不当行为,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考核。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执行过程中和执行之后,按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标准,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及重点抽查等方法,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修正。根据考核结果,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措施,修正风险内容,总结推广经验,并实施奖优惩劣。

第四章

思想道德风险的防范

第十条

思想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官僚主义;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见利忘义、以权谋私;贪图享受、腐化堕落;阳奉阴违、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软弱涣散等。

第十一条

防范思想道德风险,要着力抓好党员干部的经常性学习教育、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实施对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日常化监督。

(一)加强教育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党课、报告会、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并将开展情况记入学习教育台帐。做好学习笔记的检查工作,促进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学习、自省、自励的习惯。

(二)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采取谈心、互帮互助等形式,随时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在党员干部面临职务任免、岗位调动、家庭发生重大事项等人生重大关口时,及时进行警示、告诫。

(三)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创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四)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职代会、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党员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考核。

(五)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将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八小时之外的表现纳入管理和监督范围。 第十二条

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思想道德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学习教育台帐及谈心、互帮互助等活动的相关记录,抽样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十三条

对不严格落实学习教育制度和不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促其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诫勉纠错,并由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五章

制度机制风险的防范

第十四条

制度机制风险主要表现为:制度本身存在漏洞或缺乏可操作性;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制度过时未及时修订;制度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不能形成制度合力。

第十五条

防范制度机制风险,要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一)建立综合监督机制。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参与到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过程中,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并核查工作落实结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各单位、各部门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及工作实践中暴露出来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指导、敦促和责令相关单位、部门限时改进和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可行性、系统性,减少制度漏洞,及时清理过时的制度,完善现有制度,形成结构合理、互相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

(三)做好现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执行力为根本,以有效落实组织人事制度、财务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为重点,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听证质询、办事公开、权力制衡等办法,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最大限度地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避免出现权力寻租等现象。

第十六条

在各单位、各部门定期自查的基础上,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垂直抽查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人、财、物等方面规章制度的情况,并调用财政、人事等相关数据进行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特约监察员的作用,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巡视督导等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

对不重视制度机制建设、不按照制度办事、影响工作机制有效运行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将整改结果限期上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查。整改到位的,予以了结;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六章

职能职责风险的防范

第十八条

职能职责风险主要表现为:单位或部门不能正确履行职能、不作为或集体违规违纪。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等。

第十九条

防范职能职责风险,明确党员干部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加大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一)全程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干部考察的全面性。建立和完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违规用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者的责任。

(二)严格财务审批,重要经费支出和资产处置等事项,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强成本费用和公务消费的控制管理,公务活动招待费的支出情况应定期进行公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财务状况,要开展经常性审查,重点审查公务活动招待费和资产处置等事项的财务运行情况,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支出。

(三)公开职能职责,推行公开承诺制,党员干部要针对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自身作风建设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根据工作需要,抽查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能职责风险防范工作情况,调用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相关数据,检查资金使用情况,特别是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情况;通过座谈会、明查暗访等形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核实党员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准确度和公开承诺履行情况;通过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行政投诉、群众评议等渠道,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信息监测。

第二十一条

对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又不构成违纪违法的,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手段,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诚心接受批评、整改到位的,予以了结;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第七章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标准:

(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机制健全,责任分工明确,界定风险及评定等级准确,实施细则能结合自身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本部门、本岗位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满意度高。

(三)本部门、本岗位能够认真自查自纠,自查报告客观真实,查找问题准确,结果运用有效,相关档案齐全。

(四)注意总结和研究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不断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第二十三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方法:

(一)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是差距分析,量化效果,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局党组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检查考核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之中,结合局效能监察方案的实施,不定期进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综合评定后,将评定情况反馈各单位、各部门。专项检查考核主要采取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召开座谈会,组织社会评议和民主测评,进行问卷调查,检查相关材料、查看有关票据等方式。

第二十四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纳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个人廉政档案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职务任免、廉政风险界定及风险等级情况;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党员干部个人应申报的相关事项及变更情况;住房情况;本人及配偶收入,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依据廉政档案记录考核党员干部的廉政信用度,综合运用于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等工作中。

第八章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修正

第二十六条

局属各单位、各岗位人员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总结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经验,查找问题,进一步修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对已界定的风险,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新的风险和多次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加大风险管理力度。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备案。

第二十七条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政执行力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依据。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单位,以书面形式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并通过跟踪回访强化监督。

第二十八条

对拒不落实或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不力的单位、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责任。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除严肃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大对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直接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力度。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0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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