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对价探讨论文提纲

2022-09-12

论文题目:作品元素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问题研究

摘要:近年作品元素逐渐展现出它的商业价值,相关利益纠纷不断,而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都没有提供一个完善的处理办法,对作品元素相关利益的分配及保护进行讨论存在现实需要。第一章分析作品元素使用和保护现状。作品元素承载一定信息或具备其他功能,具有相当的使用价值。非商业化的使用出于对原作的喜爱,能进一步丰富原作,促进作品二次传播,原作作者可能会默许这种使用。但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纷争,随着未经许可的商业使用情形增多,相关法律纠纷屡见不鲜。第二章探讨作品元素商用利益纠纷的解决途径。对作品元素的使用牵涉多方利益:版权方基于付出的劳动和资本投入主张相关利益,但也需考虑其他市场参与者利益和竞争自由、文化传播和创新。司法实践中常见保护路径是传统的知识产权部门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学界还提出过商品化权思路。目前来看,商品化权仍停留在理论讨论阶段,知识产权法保护路径存在固有不足。适用反法处理作品元素利益纠纷具有可行性。作品元素商用行为属于市场竞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规则诞生之初就包含对知识产权法未涵盖知识产品的保护规定。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行为规制法,并不预设对某利益的保护态度,能更好平衡各方利益。知识产权法是市场失灵时人为创设的激励机制,与市场自有机制共同构成文化市场运行秩序。当市场秩序扭曲且相关机制失效时,反法介入能帮助恢复正常运行秩序。三、四章分析目前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问题,并对认定标准和适用条款提出建议。司法实践中对相关行为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多从原告受损、搭便车和违反商业道德的角度分析,容易导致版权方利益的权利化。如要通过反法处理好利益分配的问题,应当坚持现代反法的价值导向,坚持竞争自由和竞争损害中性的原则。版权方利益受损为初步指征,重点衡量行为对文化市场秩序的影响,分析其对市场机制和各方利益的影响。使用作品元素本身不必然构成不正当竞争,通过对使用行为进行类型讨论,可以避免反法一般条款的过度使用。

关键词:作品元素;反不正当竞争法;利益衡量

学科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二、文献综述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四、论文的思路和论证结构

五、本文的创新

第一章 作品元素的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作品元素的使用现状

一、作品元素的范围界定

二、作品元素的使用价值

三、作品元素的商业使用趋势

第二节 作品元素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立法现状

二、司法实践

第三节 作品元素受保护及反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保护合理性存在争议

二、不正当竞争认定标准模糊

三、法律适用不一致

第二章 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作品元素商业利益的合理性

第一节 使用作品元素涉及的各方利益

一、版权方的利益诉求

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

第二节 权利保护模式的局限

一、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局限性

二、商品化权的尝试

三、作品元素商用产生商品化利益而非权利

第三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介入的可行性和独特优势

一、作品元素使用行为可被纳入反法调整范围

二、反法保护知识产品的历史考察与现实功能

三、现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利益衡量机制和谦抑性

第三章 使用作品元素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使用作品元素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标准

一、原告利益受损

二、搭便车违反商业道德

第二节 目前认定标准存在的问题

一、版权方利益的特定化与权利化

二、搭便车行为可责性的争议

三、商业道德的模糊性与封闭性

第三节 不正当竞争认定标准的完善建议

一、初步指征:版权方利益受损

二、核心标准:破坏市场机制

三、利益衡量:使用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

第四章 使用作品元素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使用作品元素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现状

一、第二条适用范围的不当扩大

二、具体条款适用不一致

第二节 作品元素使用行为的类型讨论

一、作为标识性符号使用的混淆行为

二、用于内容构建的过度借鉴行为

第三节 不同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

一、混淆行为的法律适用:混淆条款与虚假宣传条款

二、过度借鉴行为的法律适用:一般条款与著作权法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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