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

2023-08-15

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2011年一季度全市主要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基本都是增加的,同期我行存款是下降的,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存款竞争,制定一个完善而有效的存款营销策略成为当前最为迫切的前提!一个好的营销方案将会成为扩充市场、延伸品牌度的有效手段。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加快存款发展作为主题。抓住机遇,适应市场的需求,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壮大我行的存款市场份额。

二、组织领导

成立**支行“百日存款竟赛”工作领导小组,由行长王***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副行长**及办公室**、营销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公室 ,具体负责“百日存款竟赛”的营销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联络、协调、督查、调度和考评。

三、目前存款现状

本行存款的结构特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的基础结构,如公存、储蓄及定活期比例;高端客户情况;主要贷款户派生存款情况等)。

四、存款下降主要存在的问题

从**支行存款的整个结构看,活期类存款的大幅波动,是**存款不能持续稳定增长的关键点之一,储蓄存款源的溃乏,对单个帐户的过于依赖,是影响**支行存款的持续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稳定性因素:(1)由于受社会经济运行规律的影响,每年初都会有大量的易变性存款和准易性存款在短期内急聚沉淀到各金融机构。但该类存款流动性大、平均占用天数低,稳定性较差。在没有新的、相当量的新存款源补充的前提下,弥补该部分存款流出后留下巨大资金空缺,需要投入更大的精力和经历更长的修复过程。这是引起**支行存款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2)个别客户的存款波动较大地影响到**支行存款资金的稳定性,短期内还难以补足。(3)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储蓄心理不断减弱。新客户群体的增长和老客户群体的维护工作需要不断改进服务,提供合适的金融产品才能跟上,加之各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也致使**支行一季度存款工作开展较为困难。(4)新开立的存款帐户的数量大而质量欠缺,一些帐户开立后长期使用效率低,由于新增帐户存款余额的增长乏力,起不到推动作用,无疑浪费了前期投入的人力和物力成本。也是造成**支行存款不能自然修复和回升的原因之一。

(二)金融政策及居民心理因素:商行属地方性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相比,无论从营业环境、硬件设备、产品的科技含量、网络覆盖面,以及服务手段、服务内容,都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强大的技术手段、雄厚的资金实力、坚实的国有体制后盾、以及几十年来在社会公众心目中树立积累起来的卓著信用。是商行在短期内无法达到的目标。加之国家政策宣传多年来一

直偏重于对国有大中型金融机构的宣传报道。这些客观因素,无形中对商行存款组织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导致部分企业和居民在对金融机构的选择和认知上,更倾向于国有商业银行。因此,这对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能力和范围有较大的限制和制约。

五、营销策略

(一)优化存款结构:一方面努力提高存款的稳定性,增加定期储蓄存款部分,寻找和吸收新的存款客户,在确保存款总量即定的前提下,加强存款自我更新,自我补充的能力。第

二、优化存款质量,建立信用客户群体,资金运用将偏重于有较好优势发展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使这一部分客户的所有业务不流失。(具体量化指标、)

(二)改进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一方面,注重优质客户的培植工作一方面,从柜面采集信息、挖掘优质客户群体,另一方面,不能简单的以信贷客户经理为吸引存款的营销人员,由于信贷客户经理在开展小企业营销工作后无法能对所有客户的存款进行细致的维护,对每三位小企业客户经理配置专人进行存款、中间业务、理财产品的营销,对此类人员的应挑选业务能力、表达能力、专业修养更强的营销人员从事此项工作,一方面是通过信贷营销部门的提供的信息对信贷客户进行长期的跟踪维护,另一方面通过对支行提供的客户信息来开展长期不断的存款大户维护工作。着手建立电子版优质客户信息档案,随时对客户进行跟踪,通过对优质客户信息的对比、遴选,将优质客户群体进行细分,实行分层次的差异化服务,做好存款后续维护和开发工作。培养客户对商行的信任度和

忠诚度,在稳定现有优质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优质客户群体;另一方面,努力改善柜面服务,配置大堂经理,二类支行全体人员要明确自身定位,把现有存款业务做活、做到位。在当前激烈的金融业竞争中,我们需要突出服务优质的特色,充分挖掘自身的长处和亮点。

六、营销措施

为彻底扭转储蓄存款大幅波动的不良局面,尽快建立以存款为中心的多项工作措施深入挖掘目标市场,开展竞赛活动争揽存款、以理财产品挖转存款、以结算沉淀存款、以代发工资吸收存款等活动来服务稳定存款。

(一)开展储蓄竞赛活动争揽存款:制定强有力的激励措施,树立集体与个人目标统

一、利益一致的“一盘棋”意识,全行全力争揽存款。

(二)以理财产品挖转存款:抓住理财产品收益高、发行期次多、资金回笼快等优势,将他行客户作为主攻点集中力量挖转,且要随时关注发行的大量信托理财产品到期时间,组织人员与大额储蓄客户进行了电话随访,与客户“零距离”接触,做到将所有信托理财产品和大额客户到期的存款都顺利转存。组织人员及时对公存客户帐面上大额存款资金进行了解,对暂时不用的存款为客户做好理财,提示转存为7天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并做好其他业务的营销拓展工作,带动保险、基金、黄金等理财产品的快速销售,带动储蓄存款稳定增长。

(三)以结算沉淀存款:积极分析存量客户的资金运作情况,利用网银转账功能做好付款方、收款方资金划转,确保资金在支行内部循环,确保储蓄存款稳定。

(四)以代发工资吸收存款:先以借款企业为突破口来办理代发工资业务,再通过和**区、新市区、**区工商局联系,以区域内所有企业为目标,以代发工资为突破口,二类支行和营销部门、综合业务部门协同营销,主动实施“一揽子”金融服务,促进存款、理财、电子银行等业务协同快速发展。

七、营销手段与方法

(一)落实营销环境:将营销措施落实到二类支行、营销部门负责人,要负责人引起高度重视,借以调动全员存款营销积极性,在全行树立起“抓存款就是抓效益,提高资金自给能力就是提高资产创立能力”的观念。其次在全行召开“人人抓存款”活动动员会议,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营销活动方案,围绕任务目标统一全员思想,使大家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牢固树立服务客户、加快发展的意识。从营销环境上要落实从行领导到一般员工,人人坚守“团结激发活力、团结激发智慧、团结激发斗志、团结创造奇迹”的信念。

(二)落实营销人员:要求窗口服务人员成为存款总量扩充的主力军。在对现实、潜在的优良客户进行分类排队的基础上,锁定目标客户,把握营销重点,开展高端营销和亲情营销。其次要加强营销部门的存贷款综合营销,强化以贷款带动存款的营销措施,确保客户资金在我行体内循环,降低实贷实付的影响。

(三)制定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使存款营销工作目标明

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中学生正处于长身体和世界观形成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对学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正确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一定的意义。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纪,科学处事是竞争中不可缺少的能力。我们希望:

一、通过这次调查研究活动,让同学们了解科学处事的方法,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从小培养同学们竞争的能力;

二、通过对《银行存款利息和利税的调查》,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同学们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通过活动,加强对学生勤俭节约的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就养成勤俭节约和善于用科学方法处事的好习惯;

四、通过活动,我们也希望学生提高自己的调查、分析、探究、实验的能力,完善自己的学习方法,提高自己创新意识及动手能力。

而在课题的研究中,我们必须掌握三点新的学习方式:

1、学会与人合作;

2、学会主动探索;

3、拓展生活体验。研究性学习的方法有很多,常用的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观察法、实验研究法、调查研究法等。

这个星期四,我们研究小组也开展了数学研究性学习,知道了数学研究性学习活动的基本特征是

1、重过程;

2、重应用;

3、重体验;

4、重互动;

5、重创新。

这次研究性学习的主题是《银行存款利息和利税的调查》,而主要的研究方法是采用文献研究法——上网调查和去财务室实地调查。通过和同学们一起合作上网调查,我知道了银行存款有定期、活期、定活两便三种方法。而定期又分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单位协定存款,而这些又有不同的利率,而且不同银行又有不同的存款利率,由此看来,银行利率中也含有很大的学问呢!上网调查完后,我们又去银行询问工作人员有关利息,利率的问题。

开展这一活动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能力,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活动后,我对自己的压岁钱又有了新的处理方法,那就是将它存进银行,并且为了拿到更多的利息,我将会存定期。

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模型1:无存款保险制度下,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关系

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是双向约束的关系, 如图1的 (1) 和 (2) 所示。存款人存入银行资金的前提是, 银行要提供银行信用来保证资金的安全。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存款人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 当市场传递出来的信息表示银行经营风险过大, 银行信用不足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存款人会使用存款转移的方式直接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 即图1中 (3) 所示的实线。为了防止资金的流失, 银行会自觉谨慎经营, 维持良好的信用, 控制道德风险行为。

二、模型2:国家担保下银行、存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 国家提供的信用代替银行信用为银行担保, 这使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双向约束关系变为存款人、银行、国家之间的单向约束, 如图2的 (1) 和 (2) 所示。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存款人是否决定将资金存入银行取决于国家提供的信用状况, 不再是银行的信用状况了。一般情况下, 国家信用是较具有威信的, 这使存款人觉得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监督国家风险行为, 因此, 本该对银行实施的市场约束并没有随着提供信用主体的改变而转移, 反而使存款人原来存在的市场约束缺失或极大萎缩, 即图2中 (3) 所示的虚线。这样的结果是银行无成本的享受国家的担保, 并可以不受存款人的约束开展业务, 在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 这自然就加剧了银行的道德风险。

三、模型3: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存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 存款保险机构代替国家提供信用为银行担保, 存款人、银行、国家之间的单向约束关系变为存款人、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单向约束关系了, 如题3中 (1) 和 (2) 所示。代替银行信用的是存款保险机构提供的信用。显然, 存款保险机构的信用没有国家的信用权威, 且存款保险机构破产的概率比国家要高得多, 它所提供的保险额度也有限, 这都使存款人意识到即便将银行风险转移至存款保险机构也不能完全保证存款资金的安全, 因此这激励存款人增加对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市场监督, 即图3中 (3) 所示的实线。此外, 对于银行来说, 也不能享受无成本的担保了, 需要按照风险大小承担一定的成本, 这也激励银行代理人努力工作、银行股东减少最大化自身利益的高风险业务, 增加对风险的关注, 自觉提高银行信用。结果, 在存款人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约束下, 银行的道德风险程度减少。

结语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使道德风险问题不可避免, 但是不同的存款保险模式可在不同程度上削减道德风险的产生。为了更高效的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应首先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方面入手, 合理构建存款保险体系的相关内容。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在发挥稳定金融市场作用的同时, 同时也存在激励道德风险产生的危害。不同的存款保险模式对于银行道德风险产生的激励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本文通过建立存款保险下银行道德风险产生机制的三个模型, 比较分析隐性与显性存款保险模式对银行道德风险的不同影响。

关键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银行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 周琳.存款保险制度下民营银行道德风险及防范策略的研究[D].河南:河南大学, 2016.

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显性存款保险 隐性存款保险 道德风险

一、引言

在中国即将准备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时,道德风险问题引起了大家的担心。Dianmond和Dibvig(1983)认为存款保险制度决策必须考虑到道德风险。曹元涛(2005)指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均能达到稳定公众信心、防止挤兑风潮发生的目的。张正平(2006)认为我国已经具备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前提条件。张强、佘桂荣(2009)指出存款保险所产生的严重道德风险不仅削弱存款人市场监控的有效激励,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银行管理层市场影响的积极效应。

二、两种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分析

无论是显性存款保险还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都存在着道德风险。

对于存款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市场对银行的约束淡化,银行存款被多种政策和相关部门的保护,那么存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降低对银行的监督,引发存款人的道德风险。若银行的风险很高,超出了存款人的承受范围,存款人便会要求提前支付,若存款人都这样要求,对银行则是致命的打击。而一旦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该制度本身的设计使得对存款人的保护更加可靠,尤其是在当银行无法足额支付存款人的债务时,由存款保险机构负责代为银行支付债务,这样就使得存款人的监督角色转换给了存款保险公司,这就导致存款人忽视银行的经营业绩,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存款人对破产银行的支付债务的要求也忽视了,使得市场对银行的约束功能淡化。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由于有政府作为银行的后盾,大多数存款人认为银行是不会倒闭的。另一方面存款人在存钱时,银行并未对可能发生的支付风险做相关提示,在这种情况下,存款人对银行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存款银行的债务风险大小并不十分关注,而且存款人的风险意识也非常淡薄。因而在有国家信用担保的情况下,存款人对银行的经营状况是漠不关心的,也即产生道德风险。

对于银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风险防控功能会减弱。银行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会投资风险更高的商业活动,以致减少流动性的储备,就会造成银行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增加。那些资金并不充足,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便得到实际的好处。相反,如果投机失败,则会让一部分稍弱的金融机构可能产生崩盘。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政府充当着保护的角色,银行依然是有投向高风险业务的倾向,而且银行业的不良资产率也远远的超过其他的行业,这种隐形担保存在的情况下,道德风险十分严重。

对于监管结构,会可能造成对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过分依靠,使得在金融监管中产生道德风险。有了这个依靠,监管部门会放松监管,主要体现为对银行风险检查的疏漏、对银行存在过度的纵容行为。监管部门的这种失职监查会增加道德风险。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有了政府作为后盾,认为银行不会倒闭,同样会造成监管部门的放松,也即同样的存在着道德风险。

三、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相对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会降低道德风险

虽然二者都存在着道德风险,但是只要合理设计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各个环节,同时改造存款保险制度所面临的环境,就会很大的弱化道德风险的冲击。

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提供一个淘汰机制,允许经营不善的银行破产,此时银行之间就会相互竞争,银行为了不被淘汰会随时关注自己的经营情况,自己的绩效,虽然有保险公司的“兜底“,在面对高风险的业务时也会慎重经营,这就降低了道德风险。而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小银行根本不能与大银行竞争,导致大银行倾向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不能降低道德风险。

另外,银行可以破产也会增加存款人对银行的监督。存款人会随时关注银行的动态,当发现银行投资一些高风险的项目时,或者要求提高利率,或者发生挤兑。而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人总是认为银行是国家的,对自己存在银行的资金很放心,根本不关心银行的经营情况,仅仅追求便利性,导致银行少了一层监管,即公众的资金也多了一份风险。

保险费率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各个银行的风险水平来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这样就避免了低风险的银行补贴高风险的银行,从而降低了道德风险。而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中没有一个可行的方案来降低道德风险。

实行强制保险。如果采用自愿投保,高风险的银行就更愿意参加投保,有了保险公司的兜底,会更倾向于高风险的业务,从而增加金融系统的不稳定性。当所有银行都参加保险,那么业绩好的银行就会去监督业绩不好的银行,这种相互监督的约束机制就会降低道德风险。而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之间不能进行相互监督,自然道德风险会高于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

实行限额保险,这也就意味着一旦银行经营失败,存款人的资金将不能得到全额的赔偿,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会刺激存款人监督银行,关注银行的动态,从而降低道德风险。而在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中,实际上是全额保险,存款人自然就不会积极的去监督银行的行为。

存款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投保金融机构缴纳的存款保险费,也可允许私人参与,因为这一方面增加了存款保险准备金,另外也增加了一方的监管,防止存款保险基金给与那些一味增加盈利,而不控制风险的银行,造成需救助的银行得不到资金,导致系统性风险增加。

四、结论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长期以来,中国实行隐形的存款保险制度,对保护居民的存款、维护社会金融的安全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隐形存款保险制度中的道德风险并没有降低,因此应该积极的推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形成更加合理的存款金融机构体系。

参考文献

[1]刘志坚.中国隐形存款保险分析[J].思维战线,2011,(4).

[2]任晓,周小川.择机出台存款保险制度[N].中国证券报,2012.

[3]杨坤.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国际金融,2013(12).

存款营销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金融稳定;存款保险;金融机构

文献标识码:A

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新型金融机构大量涌现,我国金融体系中潜在的风险正在逐步暴露,保护存款者利益、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任务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从2007年开始,历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都提出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要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本文仅就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金融业的影响以及我国对此的路径选择进行探讨。

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积极意义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在金融体系内设立保险机构,由其定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收缴保险费,以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一旦投保人遭受风险事故,由保险机构向投保人提供财务救援,或由保险机构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的一种制度安排。存款保险制度是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建设。它作为一项制度设计,在许多国家被证明是成功的。

(一)完善金融公共安全网

从国际金融发展的实践来看,审慎监管、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共同构成公共金融安全网。三者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的目的、方式和效果各不相同,具有不可替代性。1.审慎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要求、流动性要求以及一般性银行监督和检查等,在银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中处于核心地位,通过加强对银行市场准入和银行经营风险的监管,控制银行风险的形成、积聚和外化,达到事先预防风险和维护银行系统稳定的功能。但是完善的审慎监管也不能保证风险的完全消除,一旦银行出现危机,审慎监管则无能为力,需要最后贷款人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补充,作为处理银行危机的手段。2.由中央银行行使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旨在防止银行的暂时性流动性危机向清偿性危机和系统性危机转化,通过直接对面临危机的银行提供流动性援助来维护金融稳定。中央银行的这种职能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事实上的隐性保险。该制度具有操作迅速和见效快的特点。但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与其同时具有的货币政策职能往往相抵触,过分地利用最后贷款人职能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的失控,损害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因此,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常常会面临两难境地。3.存款保险制度为存款人提供了直接的保护,其法定性和可预见性增强了存款人对银行的信任,可以有效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但是由于保险基金数目的有限性以及资产与负债的不对称,当面临银行体系的大动荡时,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显然是存款保险的必要补充。而且,存款保险制度带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必须通过加强审慎监管以降低其负面影响。再者,审慎监管的完善也会降低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降低危机对央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压力。由此可见,三者必须相互补充,相互配合,才能达到维护金融安全的目的。

(二)完善银行的市场退出机制

金融监管要尊重市场机制的作用,遵循适度监管的原则,保持银行间的适度竞争。当个别金融机构因为经营不善而被市场淘汰的时候,只要不触发系统性危机,危及金融系统的安全稳定,就应该让其破产。否则,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就会淡化,经营活力就要受到制约。然而,金融机构的破产毕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银行的破产会对社会产生巨大震荡,甚至引起银行的挤兑风潮,危及金融安全。银行机构的特殊性常常使监管当局面临两难选择,所以,必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机制上保证金融机构退出市场时其负面效应降至最低。

(三)促进银行公平竞争

从我国金融体系现状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有国家的信誉作担保,比起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这些银行就会有天然的优势。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这些金融机构的特殊优势,有利于增强中小银行和非国有银行的竞争力,促进公平竞争,从而提高银行业市场的效率。

二、存款保险制度的消极影响

存款保险制度发挥的公共安全网作用会诱导存款者忽视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和风险,诱发银行经营的冒险冲动,导致监管机关过分依赖存款保险制度而放松监管职责。另外,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也会对货币供应量的稳定造成一定冲击。

(一)存款者的道德风险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保护了存款人的利益,使存款人除了对较高的收益率感兴趣之外,无积极性关心银行的经营业绩和安全性,没有必要监督银行的业务活动,对存款机构的风险情况也会掉以轻心,甚至缺乏积极性把存款从潜在的破产银行中取出。存款保险降低了存款人监督银行的自我保护激励,使低效率甚至资不抵债的银行能够继续吸收存款,并以低利率与竞争者争夺市场份额,从而埋下隐患,加大金融体系内部的风险。

(二)投保银行的道德风险

虽然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是投保银行的存款和银行体系,而不是投保银行本身,但是对存款人的保护意味着存款人挤兑的威胁对吸收存款的机构施加的惩戒不复存在。市场纪律的弱化导致投保银行在制定经营策略时将存款保险视为一个可以依赖的重要因素,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和利润较大的银行业务,如高息揽储、发放风险较大的贷款,从而增大了其承受的不适当的风险。对存款者的保护扭曲了银行的行为,当一家银行出现危机而未被关闭时,银行就倾向于利用存款保险基金孤注一掷,因为这时全部的损失将由存款保险公司承担。

(三)金融监管当局的道德风险

监管机构工作的重心在于确保金融体系的安全和稳定,而安全稳定最明显的标志是不发生银行倒闭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由于防止挤兑而使银行不会因为市场的惩戒作用而倒闭,同时存款保险机构对处于危机的银行进行的救助使银行难以倒闭,因此造成监管机关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依赖。监管机关过于依赖存款保险制度的结果是放松监管的职责,表现为:一是对银行过度承担风险的失察;二是对银行冒险的纵容或者容忍,甚至掩盖问题。监管机构的道德风险有可能延误解决危机的时机,使社会承担更为严重的代价。

(四)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货币供应量的冲击

推行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必须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存款交给保险机构,相应地要减少银行的可用资金,在本质上起着与存款准备金相同的作用。因此,在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初期,其对货币供应起到紧效应,会产生通货紧缩的预期,其推出时机必须适当。

三、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路径选择

存款保险是把“双刃剑”,既有明显优势,又存在负面效果。如果盲目推行,效果可能适得其反。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可按如下路径选择:

(一)立法先行

鉴于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和近年来国内部分中小金融机构不断暴露的经营风险。有必要在法律基

础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以防范银行挤兑与系统性金融危机。具体建议:一是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存款保险条例》,初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使存款保险制度的运行有法可依。二是建立健全银行业产权法、破产法、最后贷款人规则等必要的金融法规,从而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环境。

(二)合法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入保

因为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易于遭受资金流动性问题及清偿无力问题。实施这一原则要有个前提,即只有那些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的存款性金融机构才能允许加入存款保险体系。参加存款保险的机构范围应是境内所有合法的存款机构和外国银行在本国的分支机构。为避免对本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双重征费,不宜对其提供存款保险。

(三)合理确定存款保险的种类

在是否所有的存款都纳入保险范围的问题上各国的做法不尽相同。存款保险的种类一般包括活期储蓄和定期存款,但通常将同业存款、内部人存款和外币存款排除在外。考虑到“预防挤兑”,也鉴于公平原则,我国宜将所有存款全部纳入存款保险范围。

(四)建立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

强制保险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均应参加存款保险。为避免风险越大的银行参与的积极性越高、风险越低的银行参与积极性越低的逆向选择问题,中国存款保险制度应该是强制性存款保险。这样有利于强化中小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也可以提升公众信心,并直接强化银行业竞争,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在存款保险体系建立的初期选择强制保险制度具有现实意义。第一,与大多数采取自愿存款保险体系的国家不同,我国的金融资产和银行体系已初具规模,且正处于快速发展中,强制保险是一种更合适的方式。第二,在自愿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保险基金较难在短期内形成规模,难以让公众对其产生足够的信心,一旦出现银行危机,存款保险制度将形同虚设。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为防范银行从事风险较大、利润较高的项目而引发道德风险问题,还需加强对银行的审慎性监管并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降低由此引发的风险。因此,稳健的会计制度、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存款人与保险机构共同监督都是必需的,他们可以通过强化银行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对银行的监督,有效提高市场约束,减弱道德风险。

(六)开辟稳定的基金来源通道

一是多渠道保证存款保险基金的稳定来源。考虑到强制性存款保险的必要性和进行风险救助的基本需要,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宜采取预先征收保费的方式,建立一个稳健的存款保险基金。初期可借鉴美国的经验,由中央银行或财政部先期投入一定数量的初始资本,过渡期内可建立一个特殊的资金筹措通道。如,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向中央财政借款和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存款保险债券等。二是应从法律上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在法定储备比率区间内根据基金规模与实际需要调整存款保险费率的权力。三是对存款保险基金进行科学的使用和管理。从美国的经验看,成熟的存款保险基金资金来源几乎完全来自于自身的投资收益。我国存款保险基金在投资对象上可参考美国相关规定,明确国库券和国债是基金唯一的投资对象。同时,为防止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必须明确基金投资由全国存款保险机构高度集中运营管理。

(七)实行单一费率模式

一般而言,差别费率更能体现公平。但前提是要能准确鉴别银行的风险水平,而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在现实经济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很难对各金融机构的风险程度进行客观评价,很难科学地确定费率级差。此外还有许多问题是采取差别费率所必须考虑的,如差别费率导致对银行风险“级别”的划分,一旦公开或引起公众的怀疑,就会动摇信心,带来新的不稳定因素。再有,在强制投保情况下运用差别费率本身不合理。存款保险和商业保险不一样,没有竞争机构,可以说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店”,强迫人家买你的东西,价格还由卖方说了算,这有些不合情理。实行差别费率的成本也是一个问题,一般而言,银行经营者比银行监管者更清楚其资产组合风险的大小,在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调整险费的实施成本将增大,并有可能得不偿失。正因如此,尽管实行差别费率制是各国存款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几乎毫无例外地选择单一费率模式。其一般作法是按照投保存款余额或总额的固定比例提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费率大都低于0.1%。德国为0.03%;英国对银行征收累进保险费,最高限额为存款总额的0.3%;美国因银行破产倒闭较多,保险费率较高,大都在0.235%-0.31%之问。至于具体费率水平的制定,可参照国外的一般情况,同时还要结合我国银行机构破产的概率、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功能等情况来确定。

(八)确定合理的存款保护程度

借鉴国际上通行作法,我国实行部分赔付为宜。其目的在于通过让大额存款人承担部分损失以迫使其注意选择银行,加强市场纪律,促使投保银行安全经营。当然不排除在非常时期将完全保护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种过渡安排。从具体比例上看,比例的确定应能有效保护小额存款者利益,防止系统性挤兑与减少道德风险。因此,保险要尽可能涵盖较多的存款账户,但理赔的金额在整个存款数额中所占的比重要尽可能小。从国际经验看,存款保险的范围几乎涵盖90%的存款账户,但理赔金额只占总存款的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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