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传播范文

2023-09-18

媒体传播范文第1篇

摘 要:自媒体传播有其公共性内涵,当前自媒体传播已成为社会公共性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自媒体传播中尚存公共性缺失的现象,包括传播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对公共事务关注不够、传播行为缺乏理性以及过度商业化所引发的公共性流失。基于自媒体传播的公共性内涵,自媒体传播中的公共性实现途径包括培育自媒体用户的理性精神和公共精神、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自媒体平台的自律以及建立公共权力机关与自媒体场域的互动机制。

关键词:自媒体;传播;公共性;途径

自媒体是指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途径[1]。具体如博客、微博、Qzone、人人网、播客等。自媒体传播逐渐成为人们认识世界、发布信息和社会交往的主要方式,一方面它对人们的观念和日常行为方式产生广泛的影响;另一方面自媒体传播改变了人们互动交往方式,将人们的交流互动空间扩展到网络空间,推动网络公共空间的兴起。同时自媒体不仅改变了以往信息传播单向化、中心化的特点,还极大增强了公众的话语权,公众不仅能自由表达观点、看法,而且他们的观点能够让很多人看见、听见,甚至会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例如,2010年宜黄拆迁事件中,钟如九通过微博发布了该事件的详细信息,引起众多网民围观和讨论,在网络公共舆论的推动下,相关负责人被立案调查,该事件得到有效的解决。2011年的“ 7·23”动车追尾事故,网友通过新浪微博第一时间发布了事故信息,微博成为发布该信息最快的媒体,并引发了对事故处理过程的关注和对相关问题的激烈讨论,这些事例体现了自媒体传播在公共事件处理中的积极作为。未来,自媒体传播将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的社会管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如何充分发挥自媒体传播在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一、自媒体传播的公共性内涵

当前,我国学界关于自媒体公共性的讨论存在两个重要分歧:一是认为自媒体是否能够实现公共性取决于体制与制度;二是公共性是媒介的天然属性[2]。弗雷德里克森指出,如果把公共等同于政府,就限制了人民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公共意味着所有的人们为了公共的利益而不是出于个人的或者家庭的目的才走到一起来[3]。自媒体传播是公开的,人人都可以参与,并在自媒体传播形成公共舆论,具有影响公共管理的能力。因此,自媒体具有公共属性和实现公共性的能力。当前,公共性成为政府行政的自觉追求目标,政府行政的公共性不仅体现为所提供的公共物品,还在于为社会提供实现公共性的体制与制度。因此,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公共性必然为自媒体传播中的一种自觉的价值追求,并且具有实现的可能性。从自媒体参与主体看,人具有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其中社交、尊重、自我价值实现更多需要在公共空间中实现。而且,人作为类的存在物,具有回归公共空间的内在本性和需求。因此,人自身就存在一种公共性的自觉,自媒体传播为这种自觉的公共性的生长提供了有利条件。具体来说,自媒体传播的公共性内涵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自媒体传播是公共的和公开的, 对所有想使用自媒体的人不存在排他性,参与主体多,言论自由,信息公开;且传播的内容是公开的,每个用户都可以看见和参与讨论。二是自媒体传播主体必然要有一种对公共问题、公共事务的关注,形成公共舆论,成为公众意见的表达机制。三是在自媒体传播中所形成的公共舆论、公众参与公共问题讨论以及公共舆论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批判和监督等不是为了实现个人或集团利益,而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四是自媒体传播在公民的参政议政、公共事务的处理和公共问题的解决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即产生公共利益。

二、自媒体传播中公共性缺失的表现及原因

自媒体的兴起,让公众进入了“每个人面前都有麦克风”的言论自由时代,并在网络空间中形成强大的公共輿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自媒体传播中的公共性生长具有充分的可能性。但是,自媒体传播中的各种公共性缺失现象也不容忽视,具体表现及原因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自媒体传播中存在大量不实信息。米歇尔·鲍曼指出在匿名社会关系中伪装者的成本及风险很小,而且缺乏声誉机制的基础,而这时,他们的行为将类似机会主义者的选择行为,以个人效用最大化为目标[4]。自媒体传播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是匿名性,网民可以自由发布信息并且受到较少的限制,而这些信息真假难辨,既存在大量真实有用的信息,帮助人们认识世界,指导人们的行为;也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只为满足信息传播者的效用和个人利益,却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危害公共利益。大量的虚假信息不仅扰乱了网络空间中的信息传播秩序和人们的交往秩序,更难以为公共性的生长提供良好的空间秩序。第二,自媒体传播中的话题更多集中在娱乐、体育、生活等方面,对公共问题、公共事务的关注与讨论不够,以及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有效监督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在哈贝马斯的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视角下,公共领域中的公众是批判的公众。当前,聚集在自媒体传播中的公共空间里的公众具有文化消费公众和批判公众两种身份,即公众一方面享受着自媒体传播所带来的满足公众精神需求的各种文化消费品;另一方面,部分公众积极关注公共事务,监督和批判公共权力机关,扮演着批判公众的角色。但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愈来愈明显的趋势是自媒体传播中的娱乐、体育新闻更受欢迎。这类新闻不需要深入思考,就能带来娱乐的效果,迎合了当前人们休闲时间碎片化和压力大的生活特点。此外,在自媒体传播中人们热衷于将个人私事或者明星的隐私公开化、传播和讨论,忽略了本应关注、讨论的与公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件,造成了私人生活公共化和公共生活被隐蔽化的现象。因此,自媒体传播并没有在广范围内形成一个巨大的公共舆论池,除了一些名人自媒体用户会受到广泛的关注外,大部分草根自媒体用户往往还是局限在一个熟悉的圈子内,他们关注的、讨论的更多是关于圈内的信息,缺乏关注公共性问题的自觉性。第三,自媒体传播中的行为缺乏理性特征。 具体体现在:首先,由于人们的从众心理,人们在浏览、传播信息时很容易受到意见领袖的影响,而不是进行理性地判断再做行为选择;其次,人们在自媒体传播中情绪化表达较多,自媒体更多成为人们宣泄和吐槽的场所,对事件或问题的理性思考较少;最后,部分自媒体“碎片化”的传播方式,也对自媒体中的理性的讨论提出了挑战。有140字的表达字数限制的微博,其呈现出来的是碎片化的信息,部分内容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容易导致信息被扭曲,也容易造成认知的碎片化和思维的碎片化,反过来,造成人们在自媒体传播中的行为缺乏理性特征。同时,缺乏理性的公共对话及公共舆论,使得自媒体传播容易被民粹主义绑架,更多的社会不公现象、负面新闻在自媒体平台上被广泛传播,甚至被扭曲,被放大,以至于自媒体传播在舆论表达中容易出现:对主流媒体舆论表达的解构、民间形成了某种“合法性”与现实合法性成对立之势、社会阶层离心化及成为群体性事件的动员工具等倾向[5]。第四,自媒体传播中的过度商业化所引发的公共性流失。 部分自媒体平台上所提供的信息更多是基于经济考量而不是社会责任,更不会去引导网民关注公共性问题。当自媒体传播过多地用于商业营销,网民的注意力会被各种各样的商品信息、商业活动信息所占据,关于公共事件、公共问题的信息以及公共舆论在自媒体传播中所占的空间不断地被压缩。同时,在消费社会中,人们所追求的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不是参与公共事务,不是践行公共责任,而是以追求消费来表征自身的社会地位和价值。

三、自媒体传播中公共性的实现途径

1.培育自媒体用户的理性精神和公共精神。首先,要提高公众的媒介素养。政府、学校和社区等各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方式,增强公众在网络公共空间中的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批判意识,培养公众在公共空间中规范行为的自觉意识。同时,让公众明确在自媒体传播中表达就意味着责任,提高公众在网络空间中行为的责任意识,以提高自媒体的自净化能力。其次,引导网民正确认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区分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在自媒体传播的公共空间中实现“以语言行为为基础,以交往过程中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协调为基本机制,以达到交往共同体各主体之间公共认可的合理目标为目的”[6],培育公众在网络空间中的交往理性。最后,自媒体传播中的“意见领袖”应自觉担起培养公众理性精神的责任;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关注和公众自身密切相关的公共利益。

2.完善法律法规,为自媒体公共性的生长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自媒体的兴起,不仅改变人们认识世界的方式,也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方式。而人们在自媒体传播中的行为的社会影响范围广,任何个体在公共空间中的活动都要遵循相应的规则,共同维护公共空间的秩序,才能保证正常的公共空间生活。人们在自媒体传播中的行为除了社会道德的约束,更重要的是政府要针对自媒体传播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或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少和禁止在自媒体使用中发布、传播不良、不实信息,并根据具体违规所产生的社会影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提高自媒体平台的自律水平。自媒体平台的经营者应认识到,如果虚假信息泛滥于自媒体平台,将直接导致平台的公信力危机,进而遭到用户的淘汰。因此,自媒体平台应设立信息甄别、虚假信息处置的办法,在自媒体的后台,通过专门的信息监察小组和技术手段,有效甄别信息、及时删除虚假和不良信息。建立自媒体用户的信誉机制,对虚假和不良信息的发布者给予一定的惩罚,以减少自媒体传播中的虚假信息给公共性生长带来的危害。

4.建立公共權力机关与自媒体场域的互动机制。如果人们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讨论及人们经过公共讨论得出来的意见得不到公共权力机关的有效回应。那么人们关注公共事件、参与公共问题的讨论的积极性会受到压抑,也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建设。近年来,在两会召开之前,政府通过网络问政于民,这种互动方式为公共权力机关与自媒体场域之间的互动提供了思路。未来,一方面,自媒体场域的公众要积极关注、参与公共事务的处理,充分发挥对公共权力机关的批判、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公共权力机关要积极关注自媒体场域中的公共舆论、回应公众的讨论。此外,可以将自媒体的力量与政府部门、传统媒体等社会力量结合一起,共同解决社会问题。比如 2011 年受到广泛关注的微博打拐事件,微博用户与政府部门、传统媒体、人大代表等一起发动打拐行动,成功解救了多名被拐儿童,充分说明了公共权力机关与自媒体传播的有效互动能极大地促进公共性的生长。

参考文献:

[1] 潘祥辉.对自媒体革命的媒介社会学解读[J].当代传播,2011(6).

[2] 进华,张寿强.论自媒体传播的公共性及其道德底线[J].江海学刊,2012(6).

[3] (美)乔治·弗雷德里克森著.张成福等译.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 (德)米歇尔·鲍曼.道德的市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5] 陈建.社会化媒体舆论表达的民粹主义隐忧——以微博客的舆论表达为例[J].东南传播,2010(11).

[6] 龚群.道德乌托邦的重构——哈贝马斯交往伦理学思想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2003.

媒体传播范文第2篇

【关键词】手机媒体;体育信息;大学生;体育活动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统计,大学生网民使用手机上网是所有网名类群众所占比例最高的。大学生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他们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强、对新事物拥有更强的好奇心、喜欢把玩各种新鲜的事物,因此,新媒体的应用大学生自然首当其冲。手机媒体具有即时性和移动性,与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相吻合,因此,受到大学生的热情追捧。在老爷爷都有手机的时代,手机媒体的群众基础不言而喻,并且相对于传统媒体,手机媒体具有时效性、互动性等方面的优势,特别是当前手机媒体与体育信息的融合,加速了大学生接收体育信息的速度,也拓展了渠道,为高校开展体育教育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手机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体育教育传播媒介正在形成行业共识,但是高校还没有认识到其优势所在,即使认识到也没有将具体措施出台,在宣传和教育的制定上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因此,高校一定要加强体育教育与手机媒体信息传播之间的认识,发挥手机媒体功效,在高校体育教育中创建一片新的天地,这也是信息时代各个行业都要面临的问题。如何发挥手机媒体的独特优势,利用体育信息去影响体育教育,这正是文章的研究所在。

1 影响大学生使用手机媒体的因素分析

手机已经渗透到大学生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手机本身的功能之外还有很多的个人因素掺杂在其中,主要表现在:获取信息的渴望、对时尚个性的追求、从众心理、情感转移与延续等。当大学生走入大学校园,远离家乡、远离父母,只能通过电话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还有很多的情侣需要情感的交流,朋友间需要问候,大学生无论是在教室、宿舍、食堂,还是在图书馆都会发短信、打电话,逢年过节还会发送祝福短信,增强情感的交流,这是手机普及的最主要原因。随着手机附加功能的增多,微博、微信、支付宝、社交网站、自媒体等兴起,手机已经不仅仅局限在打电话和发短信,俨然变成了一个移动互联网信息传播、发送平台,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对事物的看法,生活的日常,成为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

2 手机媒体与体育信息融合现状分析

起初是社会的客观因素促进了人们对手机的依赖,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电话和短信,而是变成了一个承载信息、传播信息的平台。大学生处于获取知识的阶段,对手机的依赖性非常强,调查表明,大学生出门必不可少的一件物品就是手机。但是这也给大学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上课玩游戏、发短信、聊微信等,这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学习。但是我们要分清利弊,发掘手机媒体与体育教育的融合点,走出一条可行的道路。

众所周知,体育信息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需要有准确而及时的内容报道,手机媒体正好拥有着信息传播时效性和便捷性,虽然电脑上对信息的时效性已经足够好,但是在便捷性上相比手机还存在差距。很多热爱体育赛事的大学生,如果还是沿用传统的媒介接受体育信息,那么势必会影响到自身的学习,接受的信息还不全面。从传播形式来看,体育对抗与竞争依赖视觉与听觉的冲击,而手机媒体可以通过网上视频直播、网上交流促进本身与体育赛事的互动,更加富有激情,这在传统媒介中是无法做到的。

从体育信息受众方面来看,第一,体育信息资源内容丰富,大学生对体育信息的偏好也是各有不同,对体育信息的索取也是各有偏好,这就需要将手机体育信息进行区分,给大学生更多的自主化选择空间。第二,当前,体育赛事的相关产业俨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层面,赛事评论、赛事讲解在互联网的带动下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行业,使得体育信息得到更广泛的传播,影响力也逐渐加强。这就使得手机体育媒体要从用户的体验出发,建立服务至上的观念,开发出更符合市场的信息交流模式,真正使体育信息与观众联系起来,参与到其中来。利用手机便携性、即时性的特点,完善RSS自主信息定制与BBS互动讨论的模式,将计算机交流方式与手机端对接,使体育赛事与信息的定制、互动参与结合起来,在新形势下,创造更加贴合市场的传播交流方式。

3 手机媒体传播视域下体育信息对大学生参与体育的影响因素

当前,利用手机获取信息咨询,利用手机随时随地观看体育比赛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休闲生活方式。手机媒体具有信息海量、及时、互动性强等优点,给传统信息传播媒介:电视、报纸、杂志造成了极大的冲击。

当前手机功能能早已超出短信、电话之外,变成了集视频、音频于一体的互联网信息平台。大学生处于接受新知识、价值观塑造时期,追求潮流的、时尚的新闻资讯,这就使得传统的报纸期刊、新闻媒介难以满足大学生越来越丰富的文化追求,手机媒体的多样性与即时性正好满足了大学生对信息追求的愿望,也严重影响着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当前,大学生自建网站、自建社区、通过DV自行拍摄电影已經成为普遍现象,他们利用手机媒体的自主性、即时性来满足自身的爱好,自身的追求,丰富自身的日常生活。但是,大学生思想比较单纯,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他们在受到手机媒体正面影响的同时,也接受了大量垃圾的信息咨询,如何把控信息传播,是高校管理工作者和相关政府部门应该亟待解决的问题。

4 利用手机媒体体育信息传播改进大学生体育生活方式途径

4.1 加强学校手机媒体平台建设

加大投入,加强校园自身手机媒体平台建设,建立多元化的传播渠道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其一,利用多种多样的传播媒介,在信息的传播方式上可以将传统媒介与现代媒介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传播与宣传手段。比如可以将校园报纸、影视题材、黑板报、网站、宣传册、手机微信、微博等渠道打通,将高校宣传通过这些平台宣传;其二,利用手机媒体自身的多元化传播方式,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互联网和移动通讯高度融合,图像、文字、音乐、视频等多种方式都可以成为手机媒体传播的手段,这为高校的体育信息学传播方式增加了多种选择。

4.2 以新思维对待手机媒体

手机媒体不是百试不爽的灵丹妙药,也不是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如何利用手机媒体是高校管理者要处理好的一个问题。传统的做法就是进行强制的体育课教育,时间短、学生也不愿意听,但是,进入新媒体时代后,人人都是信息传播者,人人都是记者,这种方式给传统的体育教育带来了很大的启发,能不能更新思想,创新思路,将体育教育与手机媒体的体育信息传递相结合,是体育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要任务。

手机媒体的发展势不可挡,未来更是大有作为,我们应该认识到发展的趋势,把握当下的信息传播特征和规律,利用各种新媒体手段,使得老旧的宣传手段不断变革创新,探索出新旧媒体相融合的传播方式,拓展宣传阵地。利用已有的宣传平台我们创新管理,推进建设体育教育宣传网站、网络报刊、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互联网的传播力度,利用网络宣传全面覆盖特点,及时、准确发布体育重大新闻引领学生对体育教育的关注。

5 小结

总之面对当今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科技发展在改变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新的希望与需求。而手机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新媒体形式,除了具备传统的语音、短信功能外,在移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更具备了信息传播的功能,为大众体育信息的获取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途径。为更好的实现手机媒体在体育信息传播中价值的发挥,我们就必须住对两者以及两者之间的影响关系做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来努力探索利用手机媒体体育信息传播改进大学生体育生活方式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于艳春.手机媒体体育信息传播对大学生体育生活方式影响及应对策略分析[J].科技信息,2011(34).

[2]钟璞,李明慧.新媒体环境下体育赛事传播发展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2013(06).

[3]杨韵.全媒体时代手机媒体与体育传媒的融合[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11(03).

[4]张龙,黄霞,耿建华.大众传媒对大学生体育态度、体育行为影响的调查研究[J].首都体育学院学报,2007(05).

媒体传播范文第3篇

中国动画取得如今的硕果,离不开的是中国动画一开始就在民族风格这方面做足了功夫,将戏曲与动画结合起来。中国动画融入了传统的民族文化和本土的戏曲文化,包括和戏曲元素的结合,借鉴戏曲题材,在内容、形式、技术上深层次地进行创新,从而表现本土地域文化。它以传统戏曲文化题材为动画创作基础,通过对戏曲元素的吸收,使得我国动画获得了更好的发展,但是,在动画艺术的创作中,必须对题材内容进行重新编排和重构。本文从戏曲艺术的特点和动画创作的基础要点出发,分析陕西本土戏曲艺术与动画创作两者之间的关系,着重探讨了陕西戏曲艺术与动画创作相融合的实践应用和创新。

随着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多样化的现代媒体传播载体在影像传播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使人们对其十分依赖。戏曲作为传统的表现形式,只能依托剧场、剧院进行展播,播出方式受到地点、时间和载体的制约,从而不能更好地展示在大众的面前,这就使传统戏曲的发展静止不前。而传统戏曲与数字动画的结合,既是一种发展的潮流,也是一种创新的传承手段,改变了动画和戏曲两者急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现代影视中以电子技术制作的电影动画逐渐兴起。动画这种新颖形式不受场景限制,逐渐发展壮大,动画片被大众接受的范围越来越大,慢慢成为大众娱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形成了自己独有的特征。近年来,国家注重对各种历史文化和传统文化予以发掘和保护,在传承创新本土文化这方面尤为重视,政策上给予很大的支持。很多学者和研究工作者对传统戏曲文化和动画产业相结合这方面下足了功夫,加上中国动画产业的发展前景被广泛看好,国家对其重视度很高。专家、学者认为,只有将传统文化艺术与现代动画创作结合起来,融入具有传统文化的戏曲元素,形成独特的艺术表现风格,我国原创动画产业才能获得持续的发展。

一、陕西本土戏曲艺术的特点和动画创作的要点

(一)陕西本土戏曲艺术的特点

以秦腔为例:秦腔是陕西本土戏曲曲种之一,涵盖范围广阔,秦腔又称滦,西方秦腔,较多流行于我国西北五省,中国西北其他多个省市也都有流行。古代也曾有对“秦腔”的理论记载,此时秦腔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秦腔唱腔为板式变化体,有欢音和苦音两种。前者比较欢快,后者善于表达悲伤,凄凉的感觉。秦腔表演较为粗犷和深刻,但又有夸张和细腻的成分。秦腔广受欢迎,不同地区演变成不同的风格。例如,流行于关中西部宝鸡地区的凤翔、岐山、陇县和甘肃省天水一带的称西路秦腔(又叫西府秦腔、西路梆子);流行于汉中地区的洋县、城固、汉台区、勉县一带有南路秦腔。秦腔剧目,据统计目前约有三千,有英雄史诗的,也有神话民间故事和各种近现代剧的。唱秦腔,声音要高亢激昂,对歌喉有着极高要求。秦腔戏曲其特点是高昂激越、强烈急促。在部分演唱表演中,更是要求要表现出大声吼的样子出来,所以有“吼秦腔”一说,在陕西八大怪里边,秦腔不唱吼起来就指的就是这种。秦腔唱腔包括“板路”和“彩腔”两部分,每部分均有欢音和苦音之分。苦音腔深沉哀婉、慷慨激昂,适合表现悲愤凄哀的感情;欢音腔欢乐明快,表现喜悦情感。彩腔,俗称二音,音高八度,多用在人物感情激荡、剧情发展起伏跌宕之处。凡属板式唱腔,均用真嗓;凡属彩腔,均用假嗓。

(二)动画创作的重要之处

动画早期源于国外,后经流传到世界各地,再流传到中国,在形式制作上,汇集了多种艺术绘画门类,从原始印记到简单动画,从黑白动画过渡到彩色动画,从无声动画变成有声动画,后来又加入了摄影、文学、音乐和戏曲等艺术门类。现阶段,从艺术表现形式上看,动画是一种综合型艺术形式;从创作角度来看,现代动画主要是通过绘画创作、运动画面,结合现代数字技术手段将这些画面呈现出来,形成动态效果,参照于现实而不直接表现现实,从而形成最终的效果,使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能够被不同年龄结构的人群接受。

现代动画创作呈现出内容丰富、自然生动、节奏明快和气氛烘托四大要点。一是内容丰富,指的是剧情依据故事改编之后,观者感情更投入,能带动观者本身的精神传达,故事情节又设置得比较合理,有效消除观者的审美疲劳。二是自然生动,动画设计效果对作品的呈现效果有着直接关系,这种设计是人物和场景从里到外的设计,人物造型与人物性格相契合,作品的传播效果将会达到预想的效果。三是节奏明快,动画作品的节奏设计有助于剧情的展开,通过节奏快慢使剧情呈现出跌宕起伏的特征,更能够吸引大众的关注,使其好像身临其境,当然节奏的快慢要善于把握,不能很快,也不能很慢,快慢也不能模糊,不然会使大众看的身心疲惫。四是气氛烘托,现代动画创作能够通过音乐、戏曲等表现形式来营造气氛,更好地推动作品的演绎和剧情的发展,加上场景的布局和色调的渲染,有恐怖色彩的,有喜剧色彩的,有悲伤的,有高兴的,观者一目了然。

二、陕西本土戏曲艺术与动画创作的相通之处

陕西本土戏曲艺术与动画创作的相通之处主要体现在艺术特色方面,一是表现形式具有相似之处,无论是戏曲,还是动画,都是通过表演形式和媒介载体虚拟化展现给大众,满足大众在视觉艺术方面的需求。戏曲的剧情都是在保证人们能够听懂、看懂的基础上进行的,将繁琐的语言表达得通俗易懂,又富有文化气息。戏曲中有表达人物性格的脸谱装扮和服装造型,注重真善美和假恶丑的塑造,从优秀的传统文化层面引起人们在思想道德层面上的共鸣。动画创作在人物设计、故事背景选材等方面也要尊重自身的地位,其中的说教内容也是本着艺术学概论中艺术的功能和艺术教育去表现的,注重以情感人、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艺术审美教育作用。要贴近生活,以现实生活为导向,符合大众审美需求,传播积极的正能量。二是从艺术表现形式上来看,戏曲与动画都属于表演艺术,故事情节都是根据历史改编而来,二者的艺术效果不会因时空而限制,戏曲和动画都融会了音乐、文学等多种艺术门类,都属于高度综合的艺术。二者之间还存在一定的交融性,如在剧情推进上,戏曲和动画都会选择音乐作为背景,对剧情进行烘托、渲染,更好地推进剧情的发展;在渲染气氛上,戏曲借助舞台背景、灯光和道具,动画借助场景绘画设计、色调和表现风格。由此可见,戏曲艺术的特点与现代动画创作的要点存在共同点。

三、借鉴当代中国戏曲动画创作中的不足之处

在动画创作中,戏曲动画还在进行不断探索和实践,发展是不全面的,人们需要在动画创作中正视这些不足的地方,最终创作出好的作品来。

(1)創作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画观者大多的是儿童和青少年,在孩子接受文化教育和熏陶中,动画显得尤为重要,但不切实际的动画会影响孩子的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果,所以,在创作和选材中要慎重考虑。

(2)在创作过程中,不要对历史人物进行塑造扭曲,过度融入现代元素。例如,把摄像机、录音笔、刷卡器、出租车等现代元素融入其中,这样博得大众的一笑显而易见是讽刺的,人们应该避免这样的现代元素融入其中,使得戏曲动画不显得突兀。

四、结语

戏曲动画是新生传播媒介的主力军,人们要以现代化的数字技术动画演绎戏曲,表现传统文化的精髓,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戏曲动画的独特魅力。它对传承和弘扬陕西本土戏曲文化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推动了陕西地方动画教育的发展。对于以上的观点,笔者也是以学习者的身份来看待,仅从个人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

(渭南师范学院丝绸之路艺术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级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陕西地方特色的戏曲动画研究”(国家级项目编号:201610723018;校级项目编号:16XK03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李玉林(1994-),男,陕西西安人,本科,研究方向:数字动画。

媒体传播范文第4篇

对于政府而言,其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对公共事业开展管理,为社会大众谋福利,在如今的新媒体时代下,公共管理事业也要做到与时俱进,根据民众的需求来开展工作。基于新媒體的种种优势,在公共管理事业的开展上,要积极发挥出新媒体的作用和价值,引导舆论导向,实现两者的协同发展。

一、新媒体对公共管理事业的影响

要知晓新媒体对公共管理事业的影响,首先要明确两者的概念和特征。所谓新媒体,是融合数字信息技术、因特网技术,通过网络为受众传播信息的新兴媒体方式,相较于传统的信息传播,新媒体传播速度更快、受众范围也更广;公共管理是政府行政机关开展的公共事业,属于政府职能的组成,其目的是为了为社会大众服务,这对于国家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对于公共管理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这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积极层面:在新媒体的发展下,人们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新媒体对于公共管理事业,有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能够帮助政府搜集民意、集中大众的智慧,也让公共管理事业变的更加民主。我国是民主社会,在以往科技不发达的时代下,群众是被动参与的,如今,借助新媒体这个东风,民众可以用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到其中,帮助政府了解民心,提高公共管理事业的民主性,帮助政府制定出与之相符的决策,促进社会的稳定进步。

(二)消极层面:任何事物都是一把双刃剑,新媒体也是如此,在网络时代中,有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在网络中传播不实言论,扰乱了民心,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对于公共管理事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在公共管理事业的开展上,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影响,做到趋利避害,利用新媒体加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民众参与度,发现公共管理工作上的问题所在,将其扼杀在萌芽外。

二、如何发挥出新媒体对公共管理事业的辅助作用

(一)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

在新媒体时代下,公共管理事业处于透明状态,一旦发生问题,会在新媒体中迅速传播,造成极为负面的影响,这无疑给公共管理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处理好其中的各项细节,在公共管理事业的开展上,必须要做到认真负责。对此,需要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从制度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构建完善的规章制度,对公共管理事业工作人员的行为做出规范,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者,予以严惩。同时,对于新媒体的信息传播,也要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部分新媒体为了提高知名度,吸引粉丝,传播虚假新闻博得受众眼球,造成了极为不利的社会影响,对于这种行为,政府要严惩不贷,净化当前的网络环境,让受众可以接触到真实的信息。

(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新媒体时代下,公共管理事业的难度大大提升,为了提高公共管理事业的整理水平,还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新媒体的言论,要从法律层面来制约,完善的法律制度,也能够让公共管理事业做到有法可依,对于违法行为,要严惩不贷。同时,进一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并退出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让民众能够严格遵照法律规定来办事,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三)全程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

对于公共管理事业,新媒体的影响是双面性的,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作用,两者的关系非常微妙。在公共事业的建设过程中,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挖掘出新媒体的积极影响,尽可能剔除其中的负面影响。在公共管理事业的开展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置在首要位置,对于新媒体的影响,要高度重视,弥补漏洞,提高公共事业的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强工作人员管理,这是确保公共管理在新媒体环境中有效发挥职能的重要方式。首先,政府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要让每一个相关人员对新媒体都有充分的认识,进而利用新媒体实现公共事业管理,其二,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要心系于民、心系社会,以诚恳的态度进行工作,以此来更好的发挥政府的职能。

(四)提高对新媒体的管理实效

在新闻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新闻媒体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部分媒体发布的信息言论不规范,给社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为了发挥出新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对新媒体市场做出科学的管理,要求新媒体完善行为规范,加强自律,明确信息报道流程,用制度来阅读行为。对于新媒体而言,要加强对从业者的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水平,保证信息传播的真实和准确,同时,新媒体要与政府之间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从群众角度着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结语

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下,新媒体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广泛,新媒体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重要渠道和工具,对于各个领域,都有深远影响,公共管理事业也不例外。新媒体对于公共管理事业的影响利弊共存,政府部门需要进行细化分析,充分发挥出新媒体的优势,并严格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从细节着手,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作者单位: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

媒体传播范文第5篇

摘  要  2018年7月网络曝光的“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促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政策议程创设,该法诞生过程是观察网络媒体促动网络焦点事件进入政策议程的典型案例。文章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借助媒体公布资料,分析网络媒体促动政策议程建构的具体特点。

关键词  网络媒体;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公众议题;政策议程建构

政策议程是指公共问题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纳入其政策讨论和被确定为政策方案的过程。在新媒体时代,网络媒体对政策议程创设或建构的作用十分明显。一部法律的制定过程其实是一个政策议程的建构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以下简称《疫苗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生效,该部法律的诞生与2018年7月曝光的“长春长生疫苗案件”紧密相关,该法诞生过程是观察网络媒体促动网络焦点事件进入政策议程的典型案例。本研究以“长春长生疫苗事件”为例,借助媒体资料,分析网络媒体促动政策议程创设的具体特征。

1  网络媒体焦点式追问推动事件问题进入政策议程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端于2018年7月1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长生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存在造假行为,消息公布后,引起公众对问题疫苗的高度关注。7月21日,一篇题为《疫苗之王》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引爆,迅速形成舆论热潮,百度指数网站的搜索显示,关键词“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在该时间段的搜索热度远超过搜索平均值(见图1)。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央视网和检查日报等官方媒体相继发表评论,并将质疑指向如下焦点问题:问题疫苗流向、长生生物是否隐瞒事实、疫苗监管为何频频失守等。央视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25万只问题疫苗曝光,长生生物道歉就够了吗?》,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一查到底!山东成立专班调查疫苗背后的问题》等文章,是犀利剖析事件问题的典型媒体文章,阅读量在短时间内突破10万。

大众传媒是政策议程构建者之一,媒体可以通过公开报道把事件问题转化为公共问题,并推动政策议程的创设[1]。“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爆发后的媒体评论性报道密集,推动各界人士对现有疫苗安全监管制度进行反思,网民群众、学界专家学者及有关政府官员均纷纷发声与发文,深入讨论疫苗管理制度的漏洞与执行问题。经过一段时间的媒体议论,关于我国疫苗监管制度及执行体系存在的问题,形成如下共识:

一是疫苗监管内容不系统。我国涉及疫苗安全监管的政策条文很多,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和监督管理等各环节都做了相关的规定,但这些法律规定缺乏统筹整合,与疫苗相关的监管内容零散分布,监管链条缺乏一致性,疫苗质量监管漏洞百出。

二是疫苗监管主体不协调。我国疫苗的生产流通环节涉及药监机构、卫康机构、疾控部门、疫苗生产经营企业、接种单位等主体,由于没有建立全链条式的疫苗管理制度,部门间一旦沟通配合不畅,易发生疫苗安全问题,而且不同地区间预防接种信息互不相同,无法实现产品全链条追溯。

三是疫苗监管处罚不严格。2018年,长春长生公司因“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被处以行政罚款344.29万元人民币,这是《药品管理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两部法律规定的顶格处罚额度,这个违规处罚数额与该公司2017年全年营业额15.53亿元相比,罚款金额着实严重不对等。违规违法成本低,必然难以阻止企业为追求暴利铤而走险。

在网络信息社会,媒体推动事件进入政策议程的作用十分明显。媒体决定着事件发生后的传播扩散力度,媒体报道一方面促使更多人关注事件问题,另一方面加大政府及政策制定者的责任压力。从“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的媒体报道看,网络媒体焦点式追问促动着政策制定者深入反思我国疫苗监管制度的局限与不足,积极探寻疫苗监管制度改革的突破口,大大促动事件问题转变为公共议程问题,并迅速进入政策议程。

2  网络媒体提供讨论平台促进政策议程创设

特定网络热点问题能否顺利进入政策议程,被政策决策者加以关注和采纳,公民个人、利益关联者、意见领袖、专家学者等主体的观点取向十分关键。而网絡媒体对于这些公众主体意见共识的沟通与形成,作用又非常明显。“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事件”后,许多微信公众号、微博大V、报纸专栏等媒体舆论载体,针对该事件发出大量评论,某些观点得到大众读者认同后,获得大量跟评与转发,进一步扩大“事件问题”的影响面,积极推动“事件问题”转变为“公共议题”,进而形成“政策问题”。

“长春长生疫苗事件”发生后,识微科技公司对网络平台上参与事件讨论的主体进行统计分析(见图2),普通民众群体占83.1%,成为“问题疫苗舆论场”的主力军,其次为名人和达人群体,共占14.6%,此外,政府、企业、媒体及社会组织的从业者亦参加讨论,多元公众主体的分析和评论,推动问题共识的产生,将“焦点问题”转变成了“公共议题”。

网络媒体其实是一个公众讨论与吸纳民意的大平台,网络媒体以其传播速度的快捷性、传递范围的广泛性、民意表达的自由性、信息传输的去权威性成为了公民网络参与的重要技术载体和平台[2]。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进入政策议程最直接途径就是多种主体的广泛参与,表达自己的意愿与主张,参与相关活动,对有关决策部门施加影响。“公民参与是信息时代政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政府和公共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环境和情形,公民参与必然深度地影响甚至改变公共管理者制定政策和从事管理的方式。”[3]媒体作为社会公众意见的沟通器与过滤器,有效地促进问题共识的产生,并推动政策议程的加速创设。

3  网络媒体传播专家建言促进政策方案形成

信息年代的社会问题趋于复杂化,问题解决需要更多的专业性与技术性知识。专家学者掌握政策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能对相关问题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预测,进而将社会问题变为决策方案,比更能影响群体及推动政策议程的创设[4]。在特定时期不同阶段,各领域专家占据着政策过程的特定地位,相应对政策议程创设、政策议程推进产生多种形式的影响作用。专家学者轮流或交叉扮演着政策议程设定者、看守者或否决权拥有者的角色,会对政策过程产生独特影响[5]。“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爆发后,专家学者纷纷建言献策,对《疫苗管理法(草案)》政策议程创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研究收集整理了部分专家学者在事件爆发后的政策建言,参见表1。

“当一个问题被附上解决方案的話,那么它被提上政策议程的可能性就会显著增加”[6],专家学者的建言加速推动《疫苗管理法(草案)》政策方案的形成。从表1看,不同专家学者对“长春长生疫苗案件”处理及疫苗监管问题的认识基本接近,尤其是对疫苗全链条式监管、提高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实行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等问题,观点高度一致。专家学者通过专业性讨论,形成疫苗监管内容的共识性意见,对《疫苗管理法》形成“集生产、流通、预防接种等环节链条式监管”的政策规定,专业化系统升级现有的疫苗监管政策制度,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4  结语

媒体作为社会意见的沟通器和社会舆论的扩音器,对某个事件及问题的突出报道,一方面会引起公众的普遍关心和重视,形成社会舆论讨论的中心议题,另一方面又能通过讨论,协调冲突纠纷,拓深专业化意见的形成。“长生长春疫苗事件”作为网络焦点事件,其“事件问题”转化为“公众议题”,进而形成“政策议题”,最后到《疫苗管理法》的政策议程创设,得益于网络媒体的积极报道与舆论推动。因此,网络媒体通过自身的媒体议程设置来建立公众议程,随后又推动公众议程转化为政策议程,是网络时代媒体积极影响政府政策行动的重要途径与基本特征。

网络媒体推动政策议程构建过程中,形成了媒体、公众、专业性知识团体、政府等主体的多方互动模式,其中公众和专家学者又借助网络渠道,大幅提升对政策方案形成的影响力。所以,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及网络媒体崛起的背景下,如何合理地界定网络媒体在政策议程建构中的角色定位,如何利用网络媒体的独特属性,将民意吸纳、引导公众舆论、形成专业性建议和政策议程紧密融合,建构良性积极的中国特色政策议程模式,是学界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学术议题。

参考文献

[1]拉雷·N·格斯顿.公共政策的制定——程序和原理[M].重庆:重庆出版社,2001.

[2]王金水.网络舆论与政府决策的内在逻辑[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26(3):127-133.

[3]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6.

[4]姜爱华,贾飞霞.论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的建构[J].怀化学院学报,2018,37(8):58-60.

[5]张丽珍.政策终结议程设置中的社会行动者:现象图景、知识介入及理论修补[J].行政论坛,2019,26(5):119-126.

[6]约翰·W·金登.议程、备选方案与公共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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