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

2023-05-16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通过多管齐下,我区的农村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村组道路保持了常态化清扫,路面及两侧基本没有垃圾。许多陈年垃圾及卫生死角得到清除。二是取缔马路市场。我区认真组织开展国、省道两侧马路市场取缔工作,今年以来共取缔占道马路市场2座。三是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爱护环境的意识逐渐加强参与农村环境综治逐渐变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四是水体质量得到改善,通过一年的整治,现在所有水塘内基本都没有了漂浮垃圾,同时结合2011年的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开展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水塘、水渠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化肥养鱼得到全面控制。

二、工作措施

我区按照“党委领导、全民参与、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一)抓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我区在组织领导方面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我区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民生实事来办,将其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专班专抓,定期调度,高效推进。二是组织到位。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唐学石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建任组长,区委副书记陈礼洋任常务副组长,全体常委、副区长任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农办主任颜新华任办公室主任。全区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一把手”抓“一把手”,下级对上级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区按照从严、从高、从细、从实的要求,全力保障城乡同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城乡同治各项具体工作的大开展和大落实。三是责任到位。区政府建立以区委书记、区长为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总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我区年内召开了三次区长办公会议和五次专题办公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出台了《XX区城乡同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抓机制保障

今年我区把城乡同治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出台《XX区城乡同治考核办法》和《XX区城乡同治考核细则》,成立专门考核机构,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结合,公众举报与督察督办相结合的原则,对各乡镇、村(管委会)按照月检查排名、季考核奖惩、总体表彰的方式进行考核。为体现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性,我区的日常检查由农办组织人员进行,月底检查由上个月前三名及后三名的书记参加。通过这种方式来提高各村(管委会)的评比意识和积极性,进而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 (三)抓协调保障

城乡同治牵涉面广,我区严格实行责任分工、互相配合。区政府办、区城市工作办负责城乡同治的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及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区农办负责牵头抓总和日常组织工作,负责向上争取资金和协调相关资金,指导各村(管委会)工作开展的责任。区环卫局负责村民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划定位工作。区水利农机局落实水源保护责任,负责村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规划、选址工作。负责示范区内村民饮用水设施建设的招、投标、施工和质量监管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城乡同治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进行宣传教化,组织电视、广播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区财政局统筹区本级专项资金,确保各项建设工作正常开展。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区发改局负责村级公路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区住建局负责各项工程建设的日常施工质量监管;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规划雁峰分局负责指导全区城乡同治的总体规划和具体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等具体工作。环保雁峰分局负责加大环境污染源监测力度。制订农村环境监测方案,确定监测范围、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会同市级监测部门广泛开展环境监测等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具体分工,全区形成了上下密切配合、互相补充、齐心工作、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 (四)抓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硬件设施、专业的管理团队和群众鼎力参与是保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我区共兴建11处安全饮水工程、1215口四池净化池,21座垃圾中转站,4所环保公厕,5000余组垃圾果皮箱、63台垃圾工作车。全区共成立村级环卫清扫专业队伍21支,聘用环卫清扫人员173人。 (五)抓投入保障

区财政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160万元,下拨各乡镇、街道、村(管委会),积极多方筹措经费,确保环境整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需要。整合项目资金,各村在村级财务相当吃紧的情况下安排一定的经费投入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据统计各村平均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月10万元。并积极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六)抓宣传劝导

各街道、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教育教化宣传活动。共做宣传报板21块,横幅60余条,并在各村部门口及交通要道张贴、悬挂。特别是文昌村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了大型的宣传牌,大大提高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影响力,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乡镇、街道组织宣传车辆在辖区内流动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各村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发放《致广大市民(村民)的一封公开信》,并在显要位置张贴。各单位还制定了“全民卫生日活动方案”和“三个一”活动方案。各街道、乡镇、村成立了志愿劝导员队伍,由街道、乡镇干部、村干部分别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教育教化劝导活动。各村还制定并实施了“五星农户”、“不文明农户”大评比活动方案,力求通过树立正反两面典型,以先进带后进。

三、存在问题和打算

虽然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一年的工作收获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村民素质有待提升、经费投入有待加大、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等困难和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我区将继续以“五抓五促”为抓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管理网格的大完善、督查考核高密度和各项资源的大整合,全力以赴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持续有效的开展,真正实现全区近郊农村环境的彻底改观,具体在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的规划概况

临县北下庄乡木口村位于镇“十里一条街”腹地,县城东南9公里处,距镇政府5公里,耕地面积50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5000元。近年来,木口村充足优越的地理位置,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利用村里广阔的土地资源,在生态环境整治上,着眼长远,科学规划,积极稳妥,量力而行,确立了建设生态园林新村的目标,努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现状和问题

1、村民饮用水污染较为严重

由于木口村及四周地下煤炭资源丰富,四周煤炭资源的大量开采,形成了对地下水严重的破坏。再者,由于木口村村民以种植、养殖业为主,家户饲养畜禽较多,且以散养为主,规模化养殖场为数不多。但规模化养殖场布局不够合理,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近,生产方式比较粗放,生产设施比较落后,没有养殖污染防治设施,也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几乎处于空白状态,畜禽养殖场粪便随意露天堆放,废水四处乱流,夏天蚊蝇乱飞、臭气熏天,粪便污水随雨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或蔓延后污染河流。总之,采矿业及畜禽养殖对饮用水的污染已经对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2、垃圾污染现象普遍

随着农民收入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

1 长,房屋建设和旧村改造带来的建筑垃圾增长较快,生产、生活垃圾迅速增长。但农村环境长期以来缺乏管理,村内几乎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存放于村街道旁、村边、田边,既污染水源,又有碍观瞻。村内没有排水设施,造成污水乱泼。导致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比较普遍。

二、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根据县委创建生态文明村的意见,木口村党支部、村委会从本村实际出发,针对本村环境现状,首先决定下大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切实改善村民的生活质量及居住环境质量。为此,村集体拟投资250万元上一套净化水处理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投资50万元建垃圾收集设施、建设污水沉淀池、储存池。

三、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地制宜,着眼长远,科学规划,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的保护,建设优美的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建设目标

全部工程于2010年3月份开工建设,2011年3月底全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建设期一年。净化水处理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后,可实现日处理污水190吨,达到8吨/小时的处理能力,水质可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基本满足全村的生产生活用水。拟修建垃圾收集池10个,购置垃圾清运车1辆,建设污水沉淀池3个、储存池2个,以彻底解

2 决村庄环境污染现状。

五、投资概算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管理,提高农村环保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对象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组批复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 验收依据

1、环境保护部、财政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9]48号);

2、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 [2009]165号);

3、《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建二[2011]295号);

4、《关于建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若干制度的通知》(晋环发[2012]14号);

5、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0]178号);

6、《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晋环发[2011]314号);

7、省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

第二章 验收内容

第四条 项目组织领导。县(市、区)是否成立领导组,并建立落实目标责任制。项目所在县级环保局设立农村环境管理职能科(股),所在乡镇设立环保管理机构或专职环保人员,村庄设立环保义务监督员、宣传员。 第五条 项目管理。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包括项目设计、计划工程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等。

第六条 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公示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管理制,政府采购制等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 项目后期。项目管理与运行机制情况。包括项目后期管理制度建设,运行机制和维护措施落实,项目产权登记或转移等情况。

第八条 项目成效。项目建成后的社会、经济和环保效益情况。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情况;落实整合各部门资源情况。

第九条 项目资金。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等情况。

第十条 廉政建设。落实《山西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项目申报至项目正式运行期间所有资料的存档情况。

第三章 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 验收分为县级自检、市级验收、省级抽查三个步骤。

(一)县级自检

县级人民政府在项目竣工后的一个月内完善有关档案资料,组织项目自我验收,并向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提供验收申请。

(二) 市级验收

市级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在收到验收申请1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并向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报送验收情况报告。

(三)省级抽查 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组织进行抽查和复核。 第十三条 验收材料

1、验收申请资料、县(市、区)政府申请验收文件。

2、县(市、区)自验报告。

3、项目《实施方案》及批复。

4、项目实施前后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5、项目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6、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书等。

7、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8、项目成效。群众满意度调查等。

9、各部门资源整合证明材料。

10、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证明文件和材料。

11、项目公示的有关材料。

12、项目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后期资金保障等证明材料。

13、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验收程序

1、听取项目情况汇报。

2、查阅项目建设与管理文档资料。

3、检查财务档案、账簿。

4、实地查看每项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行情况。

5、专家形成验收意见。

6、验收部门形成书面意见,并予以通报。

第四章 验收评价

第十五条 验收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验收合格:

1、按照规定做好验收准备并完善验收申请材料。

2、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健全。

3、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要求组织实施项目,没有擅自更改项目建设内容,圆满完成项目投入和建设任务,管理制度健全,工程质量优良,成效明显。

4、环境质量改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5、资金全额到位,使用规范。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况。为验收评价不合格:

1、未经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批准同意,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

2、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项目。

3、工程质量不合格。

4、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5、资金不到位,使用不规范。

6、后期管理维护、运行机制未建立。

第十八条 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由省环保厅、省财政厅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追缴该项目已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

第五章 环境成效评估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一年后,由省环境保护厅按照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对项目环境成效进行整体评估。环境成效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第二十条 对于环境成效评估结果为优,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突出的市、县,由省环境保护厅予以通报表扬。

第二十一条 对环境成效评估为中或差的市、县,由省环境保护厅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石大园农水发„2011‟263号 签发人:王晓明

关于呈报《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使农村整体环境卫生及管理秩序明显改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对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运行管理,使农村环境卫生进入正轨管理轨道。现将《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呈上,请批准实施。

妥否,请批示!

附件:

1、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2、各涉农单位环境卫生的情况调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环卫 方案 请示

大武口区园林和农牧水务局

2011年11月9日印发

大武口区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计要求,目前自治区批复我区实施的几个项目区的垃圾运转工程已经基本完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整体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依然存在。为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明显改观,完善农村环境运行管理,创造干净、整洁、优美、和谐的农村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巩固已有的环卫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区农村居住区、背街小巷、居住区外围脏、乱、差比较突出的地段及一些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集中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和禽畜养殖场废弃物,推进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保证各条巷道畅通,沟、渠、路平整无杂物及乱堆乱放乱占现象,完善服务功能,注重提高群众的文明素质,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做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道路都干净有序,整洁美观,使广大农民群众生活的更舒适,更满意。

二、主要整治任务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完善农村保洁队伍、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运行管理体系和机制。

(一)整治责任。坚持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星海镇,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为本辖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整治重点。按照“一拆、二清、三扫”的整治步骤,集中治理明显脏、乱、差地段及普遍存在的脏、乱、差现象。

1、对农村门前、村庄巷道、庭院、庄点脏乱差进行彻底清理,所有垃圾必须进入垃圾箱或垃圾池,达到垃圾统一收集清理的目的。

2、对泄洪沟道及沿公路200米内农村的沟、渠、田间道路等进行治理,清理沟、渠两旁垃圾,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泄洪沟道,清除淤泥,平整沟堤,美化农村环境。

3、以主要街路为轴线,突出人口密集区经营网点、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脏乱差的整治。清理、平整村庄主干道,主要巷道煤堆、柴堆、草堆、石头、沙子。保证道路畅通,治理乱堆、乱放、乱占现象,逐步治理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现象。

4、清理近年来遗留的拆迁废弃物,新建道路周围的建筑垃圾。清理树木、建筑物挑檐等部位的空中垃圾。

5、清理整顿养殖园区的乱搭建、乱摆放、乱倒乱占现象,加强园区统一管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

1、做到农村保洁范围内的每块土地,每一地段都划分落实到人,没有盲点。对不同片区、不同地段,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凡有管理单位、个人的地段,由管理单位或个人管理,签订责任书,明确奖罚。没有管理单位的,由政府管理。做到管理全覆盖,每个地段都有人管理,有管理办法,有奖罚措施,无管理盲区。

2、各涉农办事处要有专门领导,配备专人对农村环境卫生统一组织,管理协调。

3、健全管理制度。以日常管理为主,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落实门前“三包”,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严管重罚与疏堵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按照统筹城乡的目标,全面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倒等现象,达到村居环境整洁,院落硬化平整,居室内外干净整洁,村庄巷道通畅无杂物,垃圾统一收集处理,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要求星海镇及两个涉农办事处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对辖区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打通巷道,平整道路,清理各种生活、建筑垃圾及消除拆迁“后遗症”,规范辖区内市场秩序,创建农村环境村容整洁、管理有序的新局面。

三、时间安排

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2011年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0月底之前)。各涉农办事处召开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动员大会,迅速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把各项任务细化到各责任人、到村,分解落实责任到村、到人,层层动员,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效果。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集中整治,全面推进,巩固成效”的原则,各单位对照整治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严重影响农村环境的脏乱差现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同时,各单位要随时进行自查整改,对没有完成或存在问题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平时督促检查。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各涉农办事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农村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确定专人全方位配合好各涉农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二)建立保障机制。星海镇及各涉农办事处要制定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明确环境卫生专兼职管理机构,明确领导分工;尽快建立农村保洁服务组织,配齐乡镇、公路、行政村、自然村四级专兼职保洁队伍;按照“户集--村收--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备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建立正常的经费投入机制,把农村环卫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设施运行和保洁人员工资发放,不断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果,推进和落实长效管理。为保障此次整治活动取得较大成效,区财政局应列入50万元资金(星海镇20万元,长胜、长兴街道办事处各15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涉农办进行奖励,作为专项整治经费划拨各辖农办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区政府对成员单位、办事处对行政村的督查考评体系,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集中整治期间,稽查组将不定期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限时整改,并提出对各涉农办的奖励、奖金分配意见。

农村环境综合专项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分组及人员安排

1.广告、店招整治组

XX(负责人)、XX

2.市容市貌整治一组

XX(负责人)、XX(教导员)、XX

3.市容市貌整治二组

XX(负责人)、XX

范围及整治内容

1.广告、店招整治组

范围:全城区。

整治内容:破损户外广告、店招登记、拆除、乱竖牌整治、乱扔垃圾(水果店)处罚、乱开挖处理、建筑立面乱披挂拉扯整改、人行道僵尸车处理,督促龙吉顺公司清理牛皮癣等。

2.市容市貌整治一组

范围:一中队负责片区

整治内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乱堆杂物,上人行道坡清除(以固定水泥为主)、占道维修等。

3.市容市貌整治二组

范围:二中队负责片区

整治内容:出店、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人行道乱堆杂物,上人行道坡清除(以固定水泥为主)、占道维修等。

整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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