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

2023-03-07

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幽梦影》通过对自然事物之感怀及阅览世事之思考的记录,展现了清初文人张潮独特的生活趣味和人生态度,自面世以来备受推崇,引发无数读者的共鸣,在不同时空都展现了不同的时代意义。在清代,在组织刊刻《幽梦影》的过程中,张潮邀请众多好友为此书作序、撰写评语等以增加此书分量,凭借此书营造了以其为中心的文人活动圈;在近现代,此书吸引后人进行相关续作和仿作;在国外亦被进行了广泛译介。从此书的传播轨迹中,可以知晓中国古典文学基本的传播途径,对新时代下古典文学的传播亦有跨时代、跨文化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张潮 《幽梦影》 传播

一、《幽梦影》创作概述

《幽梦影》作者张潮(1650—1708?),字山来,号心斋,别号香雪、焦山,又号心斋居士、三在道人,祖籍徽州,后移居扬州。张潮为盐商,并设诒清堂刻书,好交游,凭借其文学家、出版家、编辑家的多重身份结识了大量文士,并将与各文士的鱼雁往来编成《尺牍友声》《尺牍偶存》,从这两集里可以梳理出《幽梦影》一书的创作、传播的时间轨迹,亦可窥见当时以张潮为中心的文人活动圈的盛况。

(一)《幽夢影》创作动机

张潮多次表达出自己刻书、著书不为“射利”只为“扬芳”之意,《幽梦影》从书写到完成刊刻的时间跨度约17年之久,亦体现出本书对于张潮的意义之重。

张潮出身于书香门第,其父张习孔仕途之路坎坷,所以认为读书是出人头地的唯一方法;其兄张士麟英年早逝,因而张习孔对张潮的管教十分严格。可造化弄人,张潮十三岁开始学习八股文,十五岁便考中秀才,却因好文学创新、不满八股文的缘故多次科考不中,遂决意摒弃科考之路,陶然于交游、刊刻、著书中,并获得了另一番人生乐趣。

因此,《幽梦影》一书承载了张潮不一样的文学态度,在内容与结构上,《幽梦影》都不同于同期的清言小品。内容上,《幽梦影》淡化了教化意味,大多抓住日常生活中的某一微小的瞬间对生活进行内向性的审视。结构上,随感格言式的著述在《幽梦影》之前已经出现,如屠隆《娑罗馆清言》、陈继儒《小窗幽记》等,而《幽梦影》创造了一种新的“跟帖”式的文体形式,每则清言之后均附评语,有单个人对张潮的清言进行评点,也有友人间的交错互评,可谓是妙趣横生。张潮也希望此书不仅仅是其个人的思想片段,通过不断索序、索评,留下更多不同思想火花碰撞的痕迹。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张潮亦想凭借《幽梦影》广集八方文士。张潮在交游、刻书、雅集的过程中,结识了大量文人,在文士们对《幽梦影》进行跟帖、点评的同时,一个以扬州为中心的文人活动圈在不断扩大。张潮通过各方友人的评点来扩大此书的影响力,一些文士亦想通过跻身张潮这一文人活动圈而扬名,《友声新集·卷四》王臬札:“尊著《幽梦影》妄评续貂,或有可录择而取之,则弟亦赖以传不朽矣。”可见他是以能够进入张潮所编的记录和友人书信往来的《尺牍友声集》为荣的。而张潮本人亦秉持着“随到随钞,不分爵里”的理念,将来往的各个信件编在《尺牍友声集》中,尊重每一位来信者的意见,由此,我们可以穿越时空的锁链清晰地看到清初文人们真实的交往生态。

(二)《幽梦影》成书及刊刻

作为刻书家,张潮设有“诒清堂”进行一系列的刊刻活动。明以来,私家刻书渐渐兴起,比起官刻,家刻由私家主持刊刻印刷,私宅刻本刊刻校点更为精密详实,且不以盈利为第一目的,更注重交流学问、传播知识、兴盛文化,因此私家刻书之主流群体多为官宦名流和知名学者。同时,清初社会崇尚经世致用,编书、刻书讲求实用性,商业写作出版的风靡、制纸的便宜快捷都使印刷业在清初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拥有广泛的市场,使得以藏书、刻书、著书为一体的家刻文化风靡一时,张潮亦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凭借其积累的财力、人力进行着一系列的编纂刊刻、读书交友活动。

在这样一个印刷传播的时代,文本的传播离不开最基本的传钞、刊刻及再印。为了扩大《幽梦影》一书的传播范围,也多次组织重印、再印,并且创造性地用点评互动方式,让不同时空的人能够共同出现在《幽梦影》之中,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所观所感,从《幽梦影》一书的点评刊刻中可以看到《幽梦影》基本的传播过程。

《幽梦影》成书时间尚无明确记载,但可以确定的是,《幽梦影》从写成到付梓的时间至少相隔17年。康熙十九年(1680),张潮挚友黄周星谢世,而《幽梦影》中已有黄周星评语数则,故《幽梦影》写作时间应早于1680年。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幽梦影”多次出现在张潮与文人的往来信件中,《友声戊集》余怀第二札中提及:“《香梦影》题词已经属草,容即录出送政,余委尽当如命,但吕翁点铁成金,弟则镕金为铁,如何如何?红桥之游,心非不愿,且续阮亭二十年前之旧梦,正好行酒赋诗,以相娱乐。” 可以看出,张潮一开始想将此书定名为“香梦影”,而此处所说“红桥之游”指的是张潮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组织的红桥宴集赏荷,六月二十四日为荷花生日,文人多于此日雅集,红桥修禊因王世禛而扬名,具有一定文化坐标的意味,张潮此举更有引导文坛风气之意。

同年,张潮向余怀索序:“至《幽梦影》一编,则乞挥数语以为弁。”而后在《尺牍偶存·卷三·寄王丹麓》中,张潮也询问序言的情况:“所恳《幽梦影》序文,俟发梓时再容拜领可耳?”可见在康熙三十二年(1693)张潮不断向各好友索序索跋,《幽梦影》一书应已有定稿。《幽梦影》初版刊刻年份学界尚无定论,《友声后集·壬集》江之兰札中有言:“《幽梦影》梓成,望多寄几册。”可知康熙三十六年(1697),张潮已将《幽梦影》付梓。在写成与付梓之间的这些年中,张潮一直将《幽梦影》交予各文士之手,请他们为此书进行评点。

《幽梦影》在康熙三十六年刊刻之后,依然有大量评语不断补入,张潮在《寄孔东塘主政》中提及:“今一面付梓,留木以待补评,尚可增人耳。”由此可见,在印刷的过程中,张潮为了方便将后期的评语补充进刻板之上,选择事先在刻板上预留空行。此举受到各方友人的积极回应,新的评语或是直接批注于书上寄回给张潮,抑或“另录别纸,以备来择”,不断地从四方涌来,友人们附言希望张潮择优而录,无锡贡生顾彩更言如若张潮“以为太多”,可“移数语于他良友名下”。在收到评语的同时,张潮亦不断收到索书的信件,《友声壬集》王晫第一札:“尊刻如修补完好,敢乞多惠数册,以友人见者,无不欲抢欲夺也。即如所寄样本,已为友人强要去矣。”可见《幽梦影》一书在文人圈里备受欢迎。在蜂拥而至的评语中,张潮有选择地采用各类评语,在出现名字的125位友人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当属张竹坡之评语,共计83条,而85人只被收入1—2条评语。

(三)张潮通过《幽梦影》所营造的文人活动圈

法国学者戴廷杰曾给《幽梦影》一个颇为有趣的评价,他认为《幽梦影》一书具有“社交性质”,原因正在于张潮通过《幽梦影》一书与八方文士共同构成了一个以扬州为中心的文人活动圈。一方面,他通过基本的书信往来以及不断地组织、参与各类唱和与雅集结识文坛大家;另一方面,张潮亦凭借自己的财力资助了一众文士。这些大家、文士在不同程度上都为《幽梦影》后来评点之盛景助力。此文人圈所覆盖的文人范围极广,有名声较响的孔尚任、尤侗、冒襄、吴绮、王晫等曲坛、文坛名家,亦有众多初进文坛之辈。

文人们的相关诗作及书信往来再现了张潮与各位友人的交往状况。孔尚任《广陵昕雨诗序》中记录了张潮在扬州城举办的第一场雅集的场景:“广陵据南北之胜,文人寄迹,半于海内……乃于仲冬晦前,修五直于行署,如约集者十有六人,于是考世籍,序年齿,长者安父兄之尊,少者执子弟之礼,洗爵献罪,礼仪卒度……今日之集,既适然之集,雨亦适然之雨,诗亦适然之诗,合人地而传之,又何莫非适然之事,大抵事皆成于适然耳。”这场雅集集孔尚任、冒襄、邓汉仪等名士,俯察天地之间,文人们纵情山水、品文论世。而后几年,张潮亦多次举办雅集,例如康熙二十六年(1987)的兴教寺唱和、康熙三十二年(1693)的红桥宴集、康熙三十三年(1694)的闰五蜀冈雅集和西园送秋之会等,这些雅集为文人们提供以文会友、吟咏诗文之平台的同时,亦不断扩大了张潮的名声与交友圈,在一定程度上引领了康熙年间的文坛风尚。

除了集会以外,张潮也凭借其财力资助了不少的落魄文人,并慷慨赠书。这些文士或多或少都为《幽梦影》多加美言,称赞此书“必传无疑”“超超玄著”“快妙无比”,王晫、沈思伦、王臬等文士更多次请张潮“多惠数册”,均为《幽梦影》一书在当时的传播尽心尽力。

为了使《幽梦影》一书征集到更多评语、传播更广,张潮亦托多位友人替其在京城扬名或代求名家评语。张潮在《尺牍偶存·卷四》中写给其同郡诸生袁启旭的信《寄袁士旦》中就提及:“拙著《幽梦影》承允弁言,亟求惠教。又蒙允为恳诸名家评语,不识曾有暇及之否?”那时袁启旭正准备去京城,便帮张潮在京城求名家评语以扩大《幽梦影》一书的影响力,然而袁启旭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生病去世,张潮此愿也只能暂时搁浅。

尽管如此,最终《幽梦影》一书中仍然为我们展现了丰富多彩的文人圈盛况。在《幽梦影》所呈现出的文人活动圈中,有不少都是张潮同乡同郡,例如王棠、袁启旭等;也有许多人因缘巧合从别处来扬小住或是经过扬州而与张潮相识,例如张道深、庞弼等;也有不少是张潮旧友,例如尤侗、余怀等;但更多的都是机缘巧合、偶尔往来的新朋友,他们或是来扬交游与张潮结识,或是因张潮之声名寄送评语,抑或是通过旧友、赠书等途径与张潮相识写下评语,这都与清初扬州优越的地理位置和独特的文化氛围密切相关。

二、《幽梦影》续作、仿作及接受

在不断的刊刻、重印之后,《幽梦影》一书在后世凭借其闲散自然、清新流畅的风格及独到的生命观点和生活趣味吸引了后人进行续作和仿作,其仿作和续作的出现也一定反映了《幽梦影》在不同时代的流传程度和流传范围。在这些续作和仿作中,流传较为广泛的为清末朱锡绶的续作《幽梦续影》及近人郑逸梅仿作《幽梦新影》。

(一)清末朱锡绶《幽梦续影》

朱锡绶(生卒年不详),字啸筼,号弇山草衣,江苏镇洋(今苏州太仓)人,道光十六年(1846)举人,官枝江县令。《幽梦续影》为朱锡绶对张潮《幽梦影》之续作,共收录86则正文,正文后附有粟隐师、华山词客、张石顽、箬溪钓师等人的107句评语。

关于朱锡绶其人,现存资料较少,从其门生潘祖荫在光绪四年(1878)为《幽梦续影》所作之序之中可以推测出朱锡绶的一些基本情况。潘祖荫(1830—1890),字在钟,小字凤笙,号伯寅,清末藏书家、书法家,晚清大臣。潘祖荫祖父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中了状元,是嘉庆时著名大学士,而潘祖荫则于咸丰二年(1852)时探花及第,作为潘祖荫备受推崇的孩提时代的老师,朱锡绶本人也必须具备不浅的学识。

从这篇序中可看出,朱锡绶与张潮有着相似的人生经历。从治学的角度来讲,张潮一生倾心于刻书、编书,晚年却锒铛入狱,郁郁而终;朱锡绶颇具学问,“陈说古今,亹亹发蒙,使人不倦”,但刊刻好的诗集却“板毁于火”;从古代文人入仕的愿望来说,张潮著作等身却屡次科考不中,朱锡绶著作甚丰却只能“作令湖北,不为上官所知”。或许正是两人如此奇妙的相似遭际使朱锡绶产生了跨越时空的共鸣,他将目光投向这部150年前的抒写性灵的作品,并产生了将其续写的想法。

《幽梦续影》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延续了《幽梦影》一贯的风格和传统,书写性情与真趣,体裁上与《幽梦影》相比更显短小整饬,题材涉及生活情趣、为人处世、自然万象、文化文人等,每则正文后亦附上了友人评语。但就评点人数和评点总数来说,《幽梦续影》都远不如《幽梦影》评点数目之多,传播范围较为局限,影响亦没有张潮《幽梦影》广泛,每则正文平均仅有一二人评点,主要在好友之间传阅互评,并沒有能够再现张潮之文人圈盛况。

(二)近人郑逸梅《幽梦新影》

郑逸梅(1895—1992),本姓鞠,谱名际云,号逸梅,江苏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南社社员,因擅写短小文章为报刊补白而被称为“补白大王”,为人清雅,文风简练,雅俗共赏,爱写文人的趣闻轶事,著有《艺林散叶》《清末民初文坛轶事》等,因觉张潮《幽梦影》、朱锡绶《幽梦续影》“语殊清隽,耐人玩味”而作《幽梦新影》。

《幽梦新影》共有格言166则,涉及郑逸梅先生读书感怀、为人之道、生活碎影等,言语简练,颇具趣味,处处彰显人生智慧。最初被附于中华书局1987年出版的郑逸梅《艺林散叶续编》中。相较于《幽梦影》和《幽梦续影》,《幽梦新影》的传播范围更小了,此书由郑逸梅先生独自完成,并没有邀请好友撰写序跋、进行评点,却也自成一种风格。

虽是《幽梦影》之仿作,《幽梦新影》承载的却是郑逸梅先生的文化态度和人生情趣。郑逸梅先生重在传承这样一份文人情结,而并非有意仿写,也没有刻意并不拘泥于《幽梦影》的格式。他自知此书“有乖时代”,这本书与讲求出新的时代气象并不符合,在那样的时代潮流下甚至有些旧文人的迂腐气了,但自己却“在所不顾也”,看重的只是将张潮、朱锡绶等一众中国古代文士的闲情与气度进行传递传承,通过清言展现自己的所思、所得、所感。文学风向固然与时代特征紧密相连,却不能囿于时代。

1992年出版的《幽梦三影》将《幽梦新影》与《幽梦影》《幽梦续影》三本书合编为一本。这本书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钱行先生校注,首次让这三本清言跨越三个时代共入一册出现在世人面前。宗璞年轻时爱读《幽梦影》,暮年想起《幽梦影》之旧事,甚是感怀,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借得的便是这一本《幽梦三影》。她称自己有一种“《幽梦影》情结”,多年后重读,感受到的是一种“中国文化对人生的智慧的态度,以及与万物相知相亲的审美心理”,这样一种文化心理正是中国传统的文化底蕴历经千年代代相传的不竭动力,一代代文人坚守着这一份清澈单纯的情感,感知宇宙自然万物在心灵的回响,这也正是郑逸梅先生作《幽梦新影》的动机所在。

三、《幽梦影》海外传播及接受

学者黄鸣奋在《英语世界中国古典文学之传播》中肯定了20世纪在中西文化交流过程中的重要地位:“20世纪是以英语为交际手段的文化圈空前扩大的世纪,是它与以华文为交际手段的文化圈关系空前密切的世纪,是位于上述两种文化圈结合部的英语世界中国文学研究成功空前辉煌的世纪。” 20世纪,国际秩序开始重组,面对科技革命的革新、国家间联系的不断加强,印刷传播时代面临革命,电子传播时代逐渐走向世界,文化的交流也加快了速度,这些都为中国古典文化的海外传播提供了可能。因此,20世纪以来,《幽梦影》不断受到海外学者的关注和研究。《幽梦影》的海外传播以英译本为主,其他语言的译本有日文版、法文版等,在此笔者以林语堂的英译本及日本学者合山究的日译本为例对《幽梦影》的海外传播进行阐述。

与此同时,由于东西方文化语境、文化心境的差异,《幽梦影》作为中国古典文学在海外的传播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在海外传播的过程中,如何减少传播中的文化流失、如何创新古典文学的传播方式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英译本:以林语堂译本为例

谈及《幽梦影》在西方的传播,最具代表性、影响力最大的英译本为林语堂先生所译《幽梦影》。最开始林语堂先生在其《生活的艺术》(《The Importance of Living》)一书中翻译了部分《幽梦影》,其后经过思量将其重译,翻译了近原书百分之九十的内容,并增加了《幽梦影》正文之后点评互动的翻译。

《生活的艺术》1937年在美国出版。这本书中翻译了《幽梦影》中的部分清言,最先将《幽梦影》中的哲学思想“送出去”,使得《幽梦影》在西方国家拥有了相当一部分受众。《生活的艺术》自序中,林语堂先生将这本书定义为一本“哲学书”,并坦言:“我并不是在创作。我所表现的观念早由许多中西思想家再三思虑、表现过;我从东方所借来的真理在那边都已陈旧平常了。但它们总是我的观念,它们已经变成自我的一部分。”很显然,林语堂先生非常注重中西方思想的共通性。在这本书中,他将老子、庄子、苏东坡、白居易、张潮等中国古代文人的精神、思想、人生经验进行翻译,兼具“作者”和“译者”的双重身份,通过翻译这些国学经典向读者阐释自己独到的人生观点与哲学趣味,在不同的时间、地域中追求着中西方思想的一种巧妙的平衡与统一。

林语堂先生在《生活的艺术》中盛赞张潮“对于人生问题所说的话是如此澈彻警惕”,也崇尚着张潮这种自然与人生相融相生的人生观。从对于生活的态度来讲,林语堂先生与张潮有着奇妙的共通之处,他们都用属于自己的方式追求着中国知识分子独有的对生活和精神世界统一的“闲适哲学”,并希望将这样一种恬淡安逸的生活态度、人生态度传递给更多人。林语堂先生用轻松自然的方式向人们讲述着自己所理解的中国古典文学中的人生哲理,并以其独特的幽默语言将中国哲学传递到西方去,作为译者不断促进中国古典文学的海外传播;而张潮创新了清言的书写方式,自创一种正文与点评交错并存的清言小品文,再现了清初文人活动圈的盛况,让不同文人的生活态度、思想哲理穿越时空展现在同一本书中,使哲学思想更富趣味性和互动性,同时也为扩大《幽梦影》一书的受众和影响力不断地进行索评、组织重印。

《生活的艺术》在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非常畅销,那时的美国刚刚走出经济大萧条,正经历着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转变时期,赛珍珠希望能够有一位精通中西文化的中国文人,系统性地让西方人了解到真实的中国样貌,也为美国文学注入新的活力。因此,通过已经名声大振的赛珍珠女士的引荐,林语堂先生在《吾国与吾民》出版之后在美一举成名,从此开始了向西方读者译介中国古典文化的道路,促进西方对中国文化客观、准确、全面地理解,也在翻译过程中加入自己的文化观。值得注意的是,那时的女性大多在家做全职太太,鲜少出门工作,因此,《生活的艺术》也因此被当时的女性所喜爱。

林译本巧妙地依附媒体扩大其影响力,考虑到当时的国际环境,“二战”时中国选择站在美英为首的同盟國队列,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为帮助中国树立形象加大宣传力度,而林译本抓住这次宣传的机会,借助西方国家的大众媒体,巧妙地宣传了中国文化,更推进了《幽梦影》的海外传播,此时的传播主要以文字和媒体传播为主。

1960年,林语堂先生在编译《古文小品译英》时决定重新翻译《幽梦影》,考虑到中西文化的差异和跨文化语境问题,此次的翻译中,他采用“音译直译为主、解释为辅”的方式,尽可能地译注了《幽梦影》原版近百分之九十的内容。为了方便西方读者理解,林语堂先生将所译内容归为“人生”“品格”“妇女与朋友”“宇宙万物”“房屋与家庭”“读书与文学”六大类,翻译过程中也增加了对于中国文化专有名词的文内、文外解释;考虑到西方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思维习惯,林译本也将《幽梦影》中的句子进行了句式转换和文化置换,必要时也采用删除策略,并在忠于原作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理解。

总体看来,林译本在《幽梦影》的海外传播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为《幽梦影》在海外传播及中西方的文化交流奠定了堅实的基础。

(二)日译本:以合山究《明清文人清言集》为例

一直以来,中日两国有着很强的文化渊源,日本的俳句便是由中国绝句发展而来。俳句与中国之清言亦有一定的共同之处,它们都取材于生活中的自然万象,蕴含着文人们自身的思考感悟,并通过他们独特的书写方式表达出来,句式短小清丽却极富哲理,自成一种玄妙意境。因此,比起在西方的传播,《幽梦影》等中国古典文学作品在日本的传播时所产生的文化流失就少了许多,日本读者读《幽梦影》会更感亲切,也更能够体会到《幽梦影》中所包含的中国文人特有的自然人生观。

20世纪30年代,林语堂在美国文坛风靡一时,在日本也掀起了一阵“林著日译风”,翻译的大多都是林语堂先生三十年代在美的畅销书。《幽梦影》一书被翻译成日文可追溯到1938年日本政治家坂本胜所翻译的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一书,日译本名为《生活的发现》,这本书也在1979年再版为《人生如何度过》。

1977年,《幽梦影》被收录进由日本明德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典新书》中,而后日本学者合山究先生也对《幽梦影》进行了系统性的翻译和阐释。合山先生是日本著名的中国明清文学研究家,对清言钟爱至极,称其为“心灵的中药”。在他眼中,清言是疗救心灵的病态的药物,抚慰那些“为烦恼所困扰而迷失了自身”的人,由此在1986年和1987年分别出版了《明代清言集》和《清代清言集》,希望读者们“因此而能消解精神上的紧张,收到如同轻松的娱乐或修养一般的效果” ,书中选编了张潮《幽梦影》58则、朱锡绶《幽梦续影》37则,并进行了一定的点评和注解。1990年,中国学者陈西中在合山先生首肯后将其合编汉译为《明清文人清言集》,为了配合国内读者的需要,在合山先生的原文之外加上了注解,使中国读者能够在跨文化的视角下看到日本学者对于中国古典文学的多样性理解。

(三)《幽梦影》传播困境及反思

随着时代的发展,《幽梦影》受到了世界的广泛关注,法国学者戴廷杰、韩国学者宋景爱都对张潮其人及其著作进行了深入研究,这有力地说明了《幽梦影》一书的传播效应正在不断扩大,《幽梦影》中独到的中国式人生哲学正在不断地被“引出去”。

不过,作为中国古典文学经典,《幽梦影》在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出现的最主要的问题便是文化流失。文化流失在跨文化语境下不可避免,在古典文学作品在西方的传播过程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幽梦影》中存在着的大量文化专有词,如中国传统器物“笙”“管”、特殊的地域古名“三吴”、文化典故“昭君和亲”“庄周梦蝶”等,这些专有词中承载着中国悠久的文化和历史,对于外国读者而言,这些文化专有名词是了解中国传统文化意蕴的关键所在;对于译者而言,如何在保持原文原意的同时传递原文之韵味亦是巨大挑战。面对这些文化专有词,林语堂先生运用文内解释、文外接受、注释、附录等翻译策略,尽可能地保持《幽梦影》文化、言语意蕴的原本样貌,也注重对于句中排比、对偶等特殊句式等的翻译,让西方读者体会到《幽梦影》的语言美、句式美、音韵美。

不过,由于中西语法结构和语言习惯的差别,翻译过程中不可避免需要进行省略、调换和增删,这些是基本的翻译策略,却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幽梦影》本身所代表的东方文化的含蓄美感。尽管如此,林译本《幽梦影》已经力求在文化传播和读者接受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保持《幽梦影》的原文生态,对于新时代下中国古典文学的译介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反思价值。因此,也有诸多学者就林译本中存在的错漏之处、不妥之处进行整理总结,此举对于完善《幽梦影》的海外译本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

高度信息化的当下,各种传播技术发展迅速、日新月异,传播方式渐渐由文字传播、印刷传播渐渐过渡到电子传播、数字传播。想要中国古典文学在世界舞台上走得更高更远,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将中国古典文学与时代特征紧密结合是非常必要的。

如今,《幽梦影》原著以及相关译文不再局限于纸质版,而是出现了电子书版、影音版,方便人们更加便捷高效地进行互动阅读。为了让中国古典文学更加贴近现代生活,《中国诗词大会》《国家宝藏》等节目的出现都是文化传播的新尝试,用“音、诗、画”相结合的方式将古典诗词、古典技艺、文物用现代化的方式呈现出来,在增加了文化传播趣味性的同时,亦提高了大众对于古典文化的接受度,在海外亦产生了相当的影响力。在新媒体潮流下,运用新兴网络媒体进行文化宣传与文化普及必不可少,如何将“清言”用更具时代性、理解性的方式呈现出来,还需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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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幽梦影》传播研究”(项目编号:202011117107Y)

作 者: 张辰悦,扬州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在读本科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文学、文艺学。

编 辑: 曹晓花 E-mail:erbantou2008@163.com

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违法者遍地皆是。这种对法律的不尊重,折射出中国人内心极度缺乏法律信仰。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缺失、长期封建专制造成的强权崇拜以及当今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腐败等。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而中国要想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必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让法律信仰、法治精神深入中国公民的骨髓。

关键词:法律信仰缺失;法治意识

央视品牌栏目《是真的吗》有一期曾对行人闯红灯这一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超过五成以上的行人闯了红灯。有人将之称为——“中国式过马路”,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中国式过马路在全国各地非常的普遍。行人闯红灯,是行人交通违法中最普遍、最明显、也是数量最多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对交通违法者本人的人身存在极大的危险,而且有碍保持道路畅通,更是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极大诱因。那么,为什么大家明知道闯红灯存在危险,闯红灯行为却还是屡禁不止呢?

一、中国式过马路屡禁不止的原因

(一)交通法规意识和公共交通观念差。部分闯红灯者,认为闯红灯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一桩,不值一提,交通违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违法,認为交通违法只是个人交通行为的一个习惯问题,只要不被交警看到就不要紧。还有的认为工作忙或有急事,赶时间,闯闯红灯有情可原,而且闯红灯并不像其他违法行为要受严重处罚,久而久之,大家对闯红灯这一行为习以为常,没有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不少人在看到报道国外行人在没有车辆行驶的偏僻路段照样在红灯前守候的行为时曾嗤之以鼻,暗讽那些人”傻帽”,不懂得变通。

(二)交通执法者对交通违法行为执法无力,法不责众思想助长个人违章行为。交通民警对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法依法进行处理,这一点无人质疑。但如果要对一名行人闯红灯后进行依法处理时,就恐怕众说纷纭。不少人认为国外都是车让人,凭什么到了中国就是人避车,红绿灯交替时间短,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在所难免,行人交通违法不应处罚,交警对行人闯红灯实行的执法行为是小题大做或是故意对他人过不去。甚至认为路口上有人闯了红灯,自己也闯过去,你闯红灯,他闯红灯,大家都闯,法不责众,交警就管不了。造成这些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人法律信仰的缺失。交通法规被忽视,这再次印证了那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二、当代中国法律信仰缺失的原因

中国人不信法律,具体分析下来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人治”“刑不上大夫”“刑即法”“清官”——重德轻法 宗族主义。

1.中国社会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是一个伦理社会、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中国古代法制的起源与发展,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具有明显的宗法伦理性质。家族式治理、血缘(亲缘)政治,以及维护整个社会的上下、尊卑、贵贱、亲疏的宗法等级秩序牢牢巩固着统治阶级的地位。古代统治阶层运用德礼教化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礼法”职能,而古代法制,则主要是“礼法”的补充——“法即刑”,法律是维护暴力统治的工具。在我国封建社会里,诉讼过程中充斥着暴力,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司法中都是极不光彩的角色,诉讼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件极其痛苦、羞辱、漫长的过程,当事人不论在精神上,肉体上或者财务上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无讼”是一种社会舆论的导向,正如孔子所说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隐忍克己,也是百姓减少生存成本的无奈之举。这种法律文化导致民众视法为不祥之器,使得民众从内心排斥法律。法律不被信仰即构成该民族全体成员共同的法律观念,其范围广、影响深,至今仍是显而易见的。从此种意义上说,在中国,法律自始就没有成为公众信仰的对象。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深刻,以及政治运动的不断冲击,使得法律与广大民众距离更远,因此,当下法律不被国人所信仰有其深刻的传统文化背景。

2.君权至上的传统政治文化导致权力信仰取代了法律信仰。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封建社会占据了较长的时间。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使皇权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皇帝总揽全国一切大权,既掌握国家最高军政大权,又拥有最高立法权,还控制着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只剩下“皇帝”这样一位受人崇拜和信仰的对象,从而为人们信仰权力奠定了牢不可破的政治基础。既然人间的一切法律都来自于帝王,帝王既可一言废法,也可一言兴法,那么人间的法律只能匍匐于皇权的脚下沦为皇权任意驱使的奴隶,也就使得法律失去了权威性和受人尊崇的价值。这种社会的法,没有理性而且多变。在这样的社会里,法律是极不牢靠的,人们既无法信赖法律也无法依靠法律,实行人身依附或权力依附,其结果要比依赖法律好千百倍。在视法律为畏途与视权力为利益的比较中,人们产生了普遍崇尚权力的观念及以官本位作对人的价值评判标准。发展到现在,权大于法,官贵民贱、以权代法的“人治”思想和管理模式仍然根深蒂固地残存在许多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之中。

(二)现行法治环境不良,司法腐败等使法律有时被束之高阁——“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拼爹”(特权现象)。

1.迅速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疏远了民众与法律的关系。(1)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市场经济建设以来,我国加大了法制建设力度,也开始关注现代法律文化和法律意识的生成,进行了持续的全民普法教育。但我们看到,以立法为目的的法制建设只是注重了速度和数量,却忽视了最为重要的质量和效果。法制宣传普及教育的重心只放在了公民守法教育之上,而没有把权利意识、主体意识、自由意识和宪政意识等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法律价值作为宣传教育的核心和重点。在偏重立法的法治化思想指导之下,我国走上了“快速推进型”的立法实践道路,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比较快的速度使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具模样,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但迅速的立法的背后留下了法律不被信仰的隐患。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种代议制的民主剥夺了每一个公民参与立法程序,直接发表自己意见的机会,这是公众对法律缺乏亲近感的一个原因。公众由于无法及时知晓、把握和理解新的法律规范,一些法律成为奢侈品而非必需品,不仅无法满足社会主体生活的实际需要,甚至成为被排斥的否定的异化物。(2)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实增强了公众对法律价值的质疑,使之形成“有法无法一个样”的法律虚无主义观念。由此降低了法律的尊严,削弱了法律的权威。现在电视上有影、报上有名、广播里有声,到处是普法的声音,正义的声音,可为什么罪犯还是层出不穷呢?从不讲道德的可恨之民到知法犯法的堕落分子,他们对国法、法规置之不理、置若罔闻,难道他们没看到、没听到,那些罪犯临终时的忏悔。其实不然,他们看到了,也听到了,只是他们大抵心态不平衡,认为比他们还贪,比他们还坏的人有的是,他们算什么,他们没那么点儿背。这种心态蔓延之势飞快,速度惊人,其影响力更是惊人。(3)秩序、效益、自由、人权、正义都是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势必阻碍了法的价值目标的实现。当前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者本身带头“乱法”,谁还相信法律呢?2.行政权力过大,司法活动依附于行政权力,损害了司法的独立性。在我国,由于法院的财政经费有赖于行政部门的拨给,人事上受制于同级党委或者上级党委,一些重大或争议案件的最终决定权接受同级党委政法委的”协调”。这使得人们通过司法谋求社会正义的愿望难以真正实现。从实施法律的功能上看,政府是最主要的法律实施的承担者。我国现行法律中,80%以上要由政府负责实施。而政府行为的法律至上原则却未能有效的确立。长期以来,所谓的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被各级政府部门理解为过去的会议决议、首长命令变成今天的行政法律,甚至对于人大法律也同样可以通过立法和解释完成类似的转换。法律地位下降、效力也大打折扣。

三、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要实现依法治国,必须先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是推行法治社会建设的群众基础。法治的事业是人民的事业,民众的法律意识体现着一个国家法治状况的整体水平。法国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目前雖然广大公民能够知法用法守法,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缺乏内生的法律信仰,可以说大多数公民目前还仅仅是“消极守法”,而且易受他人影响,如典型的例子“中国式过马路”。因此,在中国培育民众的法律信仰需要着眼于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让法律武器帮助公众排除维权障碍,让所有人都能从“看得见的公正”中,去获得对守法的内心遵从,真正树立法律信仰。

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应当将法治精神培育放在战略高度来认识,而这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长期面临的、最为艰难的挑战。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让法治精神深入中国公民的骨髓。

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同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二)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要建立健全社会自治体系,使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提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法治事业的进程。如公民道德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是与人民日常生活关系更为密切的“活法”,要充分发挥它们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规范作用。同时,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可以在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务上以及帮助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方面有更多的作为。之所以要强调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原因即在于国家在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捉襟见肘,社会治理必须围绕多方主体的伙伴合作关系来建构新型的治理模式。

(三)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从法治推进的效果上来说,只有使人民群众感知“法律在我身边”,方能提高民众用法、懂法的积极性,从而提升法治的效益。

(四)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针对维权和化解纠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首先,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机制,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其次,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再次,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最后,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李君如,没有法治意识就没有法治国家[N],人民日报,2015-03-27.

作者简介:詹杜娟,女,职务:行政管理教研室助讲。

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少数民族教育 和谐 共谐教育

1、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背景

1.1 中国少数民族特点

中国56个民族中,各少数民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上存在诸多不平衡,这是由其历史和地理原因造成的。有半数以上的少数民族与汉族趋同,还有少数边远民族区域仍然停留于传统的农奴社会甚至奴隶社会。虽然现代化的潮流已经悄然而至,但那些地区还远没有摆脱那种最传统最守旧的农耕状态,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少数民族地区仍或多或少地保留着原始文化的痕迹。

1.2 少数民族教育的涵义

民族教育,就是称之为民族的人类群体的教育。在中国的范围内,汉民族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都属于民族教育的研究范畴。我国的少数民族教育所关心的主要是少数民族的教育权利、民族教育在少数民族发展中的作用、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的提高和少数民族地区科学文化的传播。

2、和谐视角下倡导的少数民族教育

所谓“和”,就是客观事物总体上是统一的,而局部各有不同,即“和而不同”。“和谐”要求事物的多元性,要有多种不同的声音和思想观念最终来达成总体上的协调与配合,“和谐”之义最根本的要求是符合“和谐之道”。和谐社会要求的是一种人类社会与自然、文化与文化、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和谐共生状态。[1]所以,在世界大趋势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要在保留原有当地传统的基础上构筑一种与时代相契合的人文特色。

3、少数民族教育在现实中遭遇的尴尬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现如今,在当代教育发展大趋势下,却遭遇到诸多尴尬局面,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任何一个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积累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形式,比如诗歌、民歌、仪式、习俗等。但是高度统一的教育体制并不利于少数民族传统教育的发展,它忽视民族教育特点。教材比较单一,办学条件缺乏民族特色,教学以灌输方式进行,照抄照搬汉族地区的教材和教法,不能很好地建筑起民族教育主动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并为之有效服务的长效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少数民族教学和区域经济建设与其社会发展需要是脱节的。[2]

第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但是民族教育过程中进行汉语教学存在很多问题,如语言的退化、不重视“双语教学”等等。目前,很多少数民族地区把以学科为中心的升学教育带到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儿童青少年只有学会汉语才能与人口占90%以上的汉族人交流,才能更好地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于是家长让孩子主要学习汉语,而忽视本族语的学习。

第三,宗教。我国各少数民族人口大都信仰宗教,例如,藏族、蒙古族等信仰藏传佛教,回族、维吾尔族、东乡族等信仰伊斯兰教。[3]事实上,中国传统教育是一个由儒学教育为重心,建立在多民族教育基础上的多元化体系。例如傣族佛教教育构成了傣族文化的社会基础,形成了傣族社会的知识分子阶层,在傣族封建制度下,“佛寺即学校,佛爷即老师,和尚是学生,经书是课本”。佛教垄断教育,教育本身渗透了宗教的性质,宗教寺院与学校争抢生源。

第四,思想观念。由于少数民族人民自身落后的思想观念和家庭条件的制约,也导致了学校在这些地方“形同虚设”。例如,绝大部分傣族学生初中毕业后无心升入高中继续学习,即使考上了重点中学,去读的学生也很少。傣族家长对知识和教育的价值认识不高,对子女的学业多偏向“放任”的态度。

4、少数民族教育的和谐化发展之路

如何在全球化和多元文化的理念下更好地保留和传承这些民族文化遗产,以适应当前和谐化发展和更好地构建少数民族区域的经济文化体系呢?

第一,教育课程设计应立足本民族、面向全国、放眼世界。要把多元文化的教程理念渗透进课堂,培养学生基于跨文化视角下对不同民族群体问题的理解和分析能力;要充分利用多种课程类型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参与意识。总之,少数民族学校应实施多元文化整合教育,将不同的语言和文化融合在一起。

第二,对少数民族语言进行保护性研究,重视“双语教学”的发展。要加强少数民族学生的双语能力,首先要有双语教学的语言环境,加强双语教师的培训;同时加强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保证双语教学能够协调发展。

第三,宗教问题上,国家一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但并不能把教育与宗教绝对的分割开。学校教育与宗教仍然都是人类重要的文化传承形式,学校和宗教可以从双方的教学方法中取长补短,消除学生对于宗教的神秘感。在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两者更是有着内在的一致性,特别是宗教在对广大信教群众的传统道德教育上,仍然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第四,转变思想观念。改变少数民族区域中人们对于“读书无用论”的看法,让大多数少数民族子女接受最起码的义务教育,同时,注重职业教育和女性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5、结语

要实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和全球化背景下有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化,就要学会用一种兼容的态度对待不同的民族文化、文化心理和生活方式。“共谐教育”就是要用“和而不同” 的观点,要使构成现代化世界的丰富性和发展的多样性成为我们强大的精神源泉。[1]一个国家的少数民族需要共谐教育,多个国家更需要这种共生共谐,只有这样文化才能继承和发扬,人类才能不断进步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诗亚.和谐之道与西南民族教育[J].西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65-66

[2] 柳春旭.试论民族教育发展问题[J].黑龙江民族丛刊,1995(1):135

[3] 龙藜.对我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的思考[J].西南教育论丛,2007(9)

作者简介:李晴晴(1987-),女,河南省人,西南大学西南民族教育与心理研究中心,2010级教育经济与管理 专业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管理。

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无独有偶,早在10年前,著名油画家陈丹青宣布辞去清华美院博士生导师的职位并退出教育界,原因是他的一个学生因外语考试不合格而不能被录取。一个中国的大学,因为中国的大学生外语不合格而不被接纳,简直是笑谈。然而公然挑战中国大学教育体制的远不止教师。

2014年7月份,天津美术学院传媒学院大三学生李宝玖在网上上传了他的采访视频,悍然宣布退学,并宣称“不再接受任何体制内的学校教育”。在视频中,可以听到诸多学生对美院教育质量和教师教育责任心的不满。

辞职和跳槽不是一回事,公然辞职和发表声明是公开化的表现,反映的是人们对大学教育教学管理体制的不信任;而退学则说明了学生对学院教育教学的厌倦。退学不是逃学,退学是自主行为,作为成年的大学生,知道自己行为的结果,因而他的选择是理性的。可悲的是,李同学一再表示愿意和院方公开对话,希望听到当前学院对存在问题的合理解释,但一直都没有得到院方的回应。我认为这不是有意炒作,因为李宝玖同学提出的问题是尖锐的,也正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学生选择退学是无奈之举,因为他面临的是没有大学文凭,因而失去寻找一份好工作的机会。在中国,文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如果是一个名牌大学文凭,含金量更是自不必说。唯文凭论也是当前就业的一大关卡,有些单位为提高自身的知名度,不惜招收高学历、名校的毕业生,哪怕明知道这是浪费人才。反过来,很多人才因为专业不对口,不得不改行。这是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然而我们的高等教育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教育产业化以来,许多大学无视教育的基本硬件和软件设施,盲目扩招广招,致使教育设备和教师严重短缺,这背后其实就是经济利益在作怪。高收费、零教育,几年下来,学生到手的只是一纸文凭。从法律上来讲,大学教育也属于购买式服务。学生花费大量的金钱和青春时光,得不到应有的知识技能培养,这就出现了虚假服务,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共信誉和国家人才的储备。

在美院,许多教师只是一个画匠而已,没有相应的文化常识和教学能力,这与当前大学教育的评价机制有关。学院注重的是教师的创作能力,看他是不是在国家展览中获取过什么奖项。一般来说,教育系统看重的是职称,即教师职务的任职资格。但是现在评审一个美院的教授资格,往往却要参看他是不是中国美协会员,或者是国家一级美术师,或者创作成果,因此这些大学教师不得不放弃本职工作去参加其他美术机构身份评定。其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只是一个社团组织的成员资格,它和教育机构的教师资格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教师职资的评定,是对教师学力、知识文化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的综合评定。说穿了,画家不一定能做教授,但教授一定是画家,而且是水平不错的画家。由于秩序颠倒,往往教师无暇顾及教学,致使大学教育成了放羊式教育,学生得不到应有的培养。

现在的美术学院在课程设置上也存在很大的弊端。文化课的比重很少,即便有也往往是应付,甚至没有专职的文化课教师。由于扩招,艺术类高考学生在文化课的分数上要求比文理科的文化分数线低了很多。在大学的几年里,又缺少文化课的基础学习,因此,这些大学生毕业后往往找不到相适应的工作,或者是工作中捉襟见肘,无法适应工作要求,甚至被视为文盲,这是美院教学质量下降的一个主因。

我们党和国家向来重视大学生的思想品质教育。然而现在的美院,思想教育废弛现象非常严重。像李宝玖所在系科竟然没有指导员,没有主管学生生活、思想品格方向的有关工作人员,出了问题则要学院的党务领导亲自处理,并且还不能代表组织发表意见,这是学院工作和学生工作严重脱节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说,学院工作和学生工作仅限于如何招生收费,至于收取来的学生怎样教育成才,学院就不管了。这是对国家教育体制的践踏,是对教育事业的极度不负责任,也是一种犯罪。无怪乎学生以退学相携追,无非是对中国大学教育说“不”,向美院教育讨一个公道。

英国著名教育家里德,在他的教育论著中明确指出,国家为了培养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合格人才,有权力去改变学生某些方面的特质去适应将来工作的要求。这就是说,大学教育是有目的性的,美院的教育也应是有目的性的。在教育培养的过程中,学院应对学生负全部责任。放弃教育教学的手段,任由学生自由发展,是对人才的放纵,是对教育的不负责任,是失职的表现。教师的失职,是因学院的管理有问题;而学院的失职则关系到国家教育监督部门的失职。这一连串的教师辞职、学生退学事件能否唤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呢?不得而知。长此下去,中国的教育体系定会受到全民甚至是全世界的质疑,这是我们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在教育产业化以后,几乎所有大中专学校都开设了美术学科。一般来讲,目前美术专业分成两个系统:一个是绘画类:一个是工业设计类,传媒数字也归入此类,应该叫应用美术。庞大的美术教育体系,确实给我们的人才教育带来不一样的感觉。原来学生对美术的热爱是一种兴趣,由兴趣而去学习美术,这几乎是一般人理解的概念。但是唯升学率是瞻的中国式教育,往往会把一些文化课成绩不好的学生送入美术学习的行列,大批的美术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为了配合这种升学模式,美术专业的考试也采取了相应评分模式,即素描、色彩、速写、文化常识的考试方法。评卷的手法也令人咋舌,被称为“脚指头阅卷法”,即教师阅卷由于试卷太多,试卷被放在一个大房间里或空地上,评分教师不用弯腰,只需用脚指头点一下,工作人员随即归类级别。有的教师到了快吃饭的时间或者劳顿之时,就会随意处理,可能学生数年之功毁于此时,只有等到第二年再碰运气。为了升学,这些挤进美术高考队伍的中学生们,不得不参加各类的美术培训班,从基础开始,拼出浑身力气,然后辗转于全国各地,花费数万元应付每年的美术高考,幸运考上了,还要花费数万元的学费和4年大学的青春时光,最后的结局是一纸大学文凭,却找不到对口的工作。因此,我们要问中国真的需要那么多美术专业生吗?

近年来,大学教育质量下降是个不争的事实,就是拿到一个真文凭,其背后又有多少的含金量呢?美院的教育质量又是等而下之。唯技巧论,专业不对口,思想品质下降,文化素质低下,已是美院的代名词。相对学院教育,社会办学或许更为快捷,一些名师大师举办各类的高研班、精英班,一个结业证书取代了大学文凭。借助名师地位,这些学员很快上位,成了收藏家的掌上明珠,一方面是大学专业教育的质量下降,考试过程中的巨额付出;一方面是伪文凭的泛滥成灾,美术学院的升学热点还能维持多久,真不好说。

中国美术学院教育的历史有100多年,培养出许多优秀人才,其中不乏鼎鼎大名的艺术家、教育家。这些大师学问、人品、画品无一不好,是美术教育界的楷模。然而,现今似乎“大师”更多,每一个学院都聚集一些“大师”,在美术界也是评委一级的人物。但试看有几人能有真才实学?画画的不搞学问,搞学问的不画画,已是社会对当代大师的总体评价。

退一步讲,美术是讲创新的科目,在学院里,我们的美术教育机制则无创新可言。赵无极当年来到浙美讲学,带来了抽象主义,或被称为意象绘画。劳申伯到中央美术学院讲学,带来了综合材料。意大利一位教授在央美建立了视觉传达工作室,于是我们开设了媒体数字的新传媒系。总之,我们的美术专业在跟随世界潮流是没问题的,但是,我们也看到,我们的教学质量并不是一流的。在教学科目上,我们跟定外国一些大学亦步亦趋,在教育质量上,我们却达不到外国大学的教学质量。我们学习外国大学的学生自主化管理,却不是为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是缺少管理资源,无力管理。我们中国有自己的文化渊源,有自己的美术体系和建筑样式,却不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甚至在考试体系中,根本没有中国美术的影子。如果全面总结我国近30年来的美术教育成果,不知该用什么字眼来形容。

再回到李宝玖退学事件当中,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当下应该解决的是学院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学生被招收进来,就要对其负责任,就应该把学生当成人才来培养。做好教师的监察与评估工作,不能一味以创作成果代替教学成果,把教学育人放在第一位。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并且抓好学生文化课的学习。彻底管好、带好、教好,不能敷衍放任,有了问题要正面解决,不要回避,不要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李宝玖同学选择退学了,是我们教育管理体制的悲哀,也是我们大学教育的不幸。真切希望周鼎、陈丹青这一类的优秀教育人才不要脱离教学岗位,象李宝玖这样有思想、有素质的同学不再选择退学。学生或者有某些错误,这正是学校教育的责任所在,不应把问题放到社会上去;若如此,那是我们教育的失败。

中国式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延安时期教育实践的时代背景

1937年1月,红军到达延安,贫苦的环境、落后的文化、零星的学校、憨实的民众,给毛泽东以及其他中央领导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据了解,陕甘宁边区文盲占90%,甚至有部分村庄的村民全是文盲。林伯渠于1939年1月15日至2月4日在延安召开的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曾讲:“边区是一块文化教育的荒地。学校稀少,知识分子凤毛麟角,识字者亦极稀少。在某些县如盐池一百人中识字者有二人,再如华池等县则二百人中仅有一人。平均起来,识字的人只占全人口的百分之一。至于小学,全边区过去也仅有一百二十个,并且主要是富有者的子弟。整个边区中学生屈指可数。社会教育简直是绝无仅有的事。”

1937年抗战爆发后,革命斗争日益激烈,广大民众应该是取得革命胜利的中坚力量,尤其是青壮年更应该成为参加游击战争的民兵骨干力量。但当时,由于群众的知识教育严重短缺,使得他们思想政治觉悟低,参战意识不足。中国共产党意识到只有抓紧提高民众受教育程度,唤醒民族觉悟和意识,动员民众参加抗战,才能夺取抗战胜利。因此,一种新型的革命教育形式被创造出来。

教育实践扫除“文化荒原”

党中央到达陕北之前,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农村方圆几十里无一所学校,人民群众中文盲率极高,部分村庄甚至全文盲。埃德加·斯诺在《红星照耀中国》中写道:“在西北,在我们到达以前,除了少数地主、官吏、商人以外,几乎没有人识字。文盲几乎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左右。”

1939年4月4日,《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公布,明确提出“发展民众教育,消除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1940年,边区政府相继颁布实施了《陕甘宁边区实施普及教育暂行条例》和《陕甘宁边区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发展。

(1)面向少年儿童开办保育机构和小学

1937年1月13日,中共中央进驻延安城。3月,在延安城南的柳林村办起了托儿所,收容前方将士的子女和烈士遗孤婴孩。1938年3月,陕甘宁边区成立了战时儿童保育会,着手扩建延安托儿所,接纳更多的前方将士子女和战区难童。

1938年10月2日,陕甘宁边区政府以托儿所为基础,创建了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分设乳儿部、婴儿部、幼稚部和小学部。毛主席曾为延安保育院题词“好生保育儿童”“又学习又玩耍”。保育院采取“保教合一”的教育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就地取材,教会孩子基本的卫生习惯、文明礼仪、生活技能等,同时灌输抗战建国思想。1938年11月,日军飞机轰炸延安市区,保育院被疏散到安塞县小草沟;1947年,保育院东迁到山西省王家沟;1948年,延安光复,又迁回延安。1938年至1949年,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共收养幼儿2000多名,被誉为“革命的摇篮”。新中国成立后,迁至西安,1955年改称西安市第一保育院。

1944年秋,陕甘宁边区政府筹建延安第二保育院。1945年6月1日,第二保育院在延安枣园附近的小砭沟开园。入院儿童60余人,后增至100余人。1946年11月11日,延安第二保育院撤离小砭沟。1949年9月25日,也就是开国大典前五天,第二保育院的师生跋涉3000多里,终于重新回到中央身边,136个孩子也安然无恙。迁入北京后,改称北京市六一幼儿园。

除公办保育机构外,中国共产党还建立了一批由机关事业单位创办的保育院、托儿所,以及群众自发开创的学前教育机构。

自1937年9月陜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小学教育得到迅速发展。1945年,各类小学增至1377所,学生34004人,与1937年相比,学校增加了2.5倍,学生增加了3.2倍。在教学内容上,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公布的《陕甘宁边区小学规程》,对小学课程和教学节数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课程以政治、军事为中心,设国语、算术、常识(政治、自然、历史、地理)、美术、音乐、体育、社会活动、生产劳动为正式课程。一节课30分钟,同时开设防空、防毒、反奸等课目。为筹集办学资金,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民办公助”的办学政策,把学校、生产、社会三者有机融合,并在全边区普遍推行。到1946年,边区小学中,民办公助小学占到75%,学生数量占全边区小学人数的一半。

(2)面向青少年发展中等教育

陕甘宁边区的中等学校包括师范学校、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等。1937年3月,西北办事处在延安创办了鲁迅师范学校,培养边区发展文化教育事业迫切需要的师资,成为边区的第一所中等学校。1938年4月,边区中学成立。1939年,边区中学和鲁迅师范学校合并成立了延安师范,即边区第一师范。7月,边区又成立了农业学校。教学内容是为了适应当时的抗战需要,一般是政治教育重于文化知识教育或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并重。学制也是按实际需要灵活调整,有的半年毕业,也有的一两个月毕业。学生随到随考随编班,如果工作急需,也可以随时调出。学生入学不受严格限制,初期很多是部队机关的勤务人员、退伍红军、红军家属、残疾军人等。文化程度高的设中学班或师范班,低的设预备班。学生要参加社会活动,做群众工作,并适当参加生产劳动。

1940年,边区中等学校由2所增加到了8所。成立了关中师范(即边区第二师范)、定边师范(即边区第三师范)、陇东中学,接办了绥德师范(即边区第四师范)和米脂中学,还创办了边区医药学校。1941年又增加了鄜(富)县师范、新文字干部学校、边区职业学校(边区农校与边区职业学校合并为职校),并创办了警政学校。至此,边区的中等学校共有11所,规模基本稳定。其中,师范学校的比例最大,这是同边区培训师资、发展教育事业的迫切需要相适应的;其次是职业教育,主要为工农业和医药事业的发展培养各类专业人员;最后是普通中学,作为边区小学毕业生的继续教育机构。

中等学校在初创时期修业期限不固定,1940年学制改为“二·二”制,即初师和初中、高师和高中均修业两年。随着青年学生人数逐渐增多,中等学校开始提出培养小学教师和新知识分子的任务,文化教育的内容大大增加。这一时期,一些中等学校如边区师范、三边师范、绥德师范等还附设了行政人员培训班或地干班,这符合当时边区提高现任干部文化水平的需要。边区政府还对女子中等教育尤其重视,1940年5月1日特别颁布了《陕甘宁边区升学师范学校女生奖励办法》。

在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中等学校大致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从政治教育重于文化知识教育,到政治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并重,再到文化知识教育重于政治教育。据统计,1945年以前,边区中等学校为边区建设和抗日战争培养和输送了约3000名干部。

(3)面向普通民众组建各类学习组织

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确定了发展大规模群众文教运动方针,并提出培养大量边区知识分子和扫除文盲是当前的重要任务。边区政府认为,要把广大群众从文盲中解救出来,就必须努力提高民众的政治觉悟与文化水平,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离。

边区政府开展社会教育的目标之一是消除不脱离实际生产的文盲,主要对象是40岁以下的男子和35岁以下的妇女。采取的步骤是,先重点消灭边区乡干部、变工队、运输队和农村中组织起来的积极分子中的文盲,然后再普及推广。形式有读报组、识字组、夜校、午校、半日校、轮学等。据1939年边区参议会的统计,识字组、夜校、半日校等已达6103处,其中以识字组数量最多,参加的人数为42819人。

社会教育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冬学运动。这是在冬季农闲期,由基层政府组织进行的大规模学习突击运动,一般事先经过广泛的宣传与动员,由边区政府或县政府培训出冬学教员,为群众讲课。冬学的目标是识字1000个,即达到能读懂《边区群众报》的程度。一般经过3个月的学习,多数人便可达到能看、能读、能写简单信件和便条的水平。

冬学运动在边区社会教育中起了极大的作用,它从1937年开始,一直坚持了下来,每年都有上万人参加,其中1941年多达2万余人,有力地推动了边区的扫盲工作。

除上述形式外,边区政府还通过墙报、壁报、戏剧、电影、报纸、秧歌队、唱歌、说书等多种文娱形式,把广大群众组织到社会教育的热潮中来,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社会教育运动。广大民众的文化素质和政治觉悟得到大幅度提高,对边区的民主建设、经济发展和坚持抗战走向胜利产生了深远影响。

干部教育铸就“决定因素”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实践中,认识到“指导伟大革命,要有伟大的党,要有许多最好的干部”。1941年12月,中共中央专门发布《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从教育方针、教学内容、学风建设、教学方法和学校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干部学校教育的具体措施。1942年2月,《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又明确指出:“在目前条件下,干部教育工作,在全部教育工作中的比重,应该是第一位的。”

党中央确立“干部教育第一”的方针,是因为当时党的干部队伍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干部的数量不足,文化水平也普遍偏低,大多数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大批爱国人士、革命知识分子、知识青年从全国各地,甚至海外奔向延安,他们满怀抗日救国的热情,但是缺乏系统的革命理论教育和艰苦斗争的磨砺,这就需要给他们创造必要的学习条件,以加强马克思列寧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转变世界观,促进他们尽快成为具有共产主义人生观的、自觉为民族革命斗争献身的抗战人才。

1939年春,中央干部教育部成立。1940年6月,与中央宣传部合并,称中央宣传教育部。1940年10月,改称中央宣传部,统一组织领导党的干部教育工作。延安时期的干部教育主要是干部学校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两大方面。

干部学校教育方面,边区先后创办了50余所干部学校,为边区和全党培育了党政、军事、科技、医务、农业等方面的人才。

干部学校有高级和中初级的区别。高级干部学校直属于中共中央,也是边区当时的高等教育,主要是培养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方面的高级干部和专门人才,学校主要有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鲁迅艺术学院、军事学院、马列学院、中国女子大学、泽东青年干部学校、陕北公学、延安大学、自然科学院、日本工农学校、西北公学、民族学院、中国医科大学、部队艺术学校等。除高级干部教育外,中初级的干部学校由边区政府或教育厅管辖,主要是为边区培养中层和基层干部。这些学校有鲁迅师范、关中师范、延安师范、陇东中学、三边师范、绥德师范、米脂中学、子长中学、边区农校、新文字干部学校、边区职校、边区警校、边区医校等。

这些类型不同的干部学校都按中共中央或边区政府的具体规定,从边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学员学习掌握一定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领会党在抗日时期的方针政策,奠定学员革命的人生观基础,学得一定的文化和技术知识,然后陆续分配到各个急需的岗位上去。

在职干部教育的内容是从边区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并且根据革命斗争发展的需要而变化。1943年以后,在职干部教育改变了过去的主要从书本知识出发转而联系具体实际,根据“做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有效地满足了边区各项建设的深入开展对干部自身素质提高的需要。

作者单位:延安红色文化教育研究中心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中共黄龙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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