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

2023-05-25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旅游事业蓬勃发展,酒店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特别是星级饭店已发展为多功能、配套设施齐全,集吃住购娱、乐等多元化服务为一体的新格局,已成为为追求舒适、豪华,满足宾客需求而使用大量装饰材料、高功率电器等,又因酒店系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出入自由,环境复杂等特点,安全稳定也就显得格外重要。然而,因为领导不重视、轻安全等人为、管理因素所致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因此领导重视是酒店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也是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 我们饭店是一家老牌星级饭店,因出色的服务接待工作,在本市乃至全国具有较广的影响力,但是陈旧的设施设备也使得饭店处于安全生产的风口浪尖之中,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积极探索、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机制,狠抓安全防范措施,是我们一把手抓好此项工作的重点,通过抓基础工作,提高饭店的本质安全度,增强防范事故的控制能力,又是抓好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以此为点,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安全责任

建立“分级管理,按级负责,权责一致,各负其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认真抓好三个方面的落实。

1、落实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领导集体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人人有责。领导干部站在实践“三个代表”思想的高度,自觉摆正安全工作的位置。“一把手”对发展与安全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在安全管理中不仅抓原则抓指导,更注重抓具体抓落实。一把手每天上班前的第一件事就是深入现场,察看安全情况,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中的急事难事大事。分管领导忠于职守,抓“主业”、务“正业”,全身心地扑在安全工作上,该抓的抓实,该管的管住,该协调的协调到位。班子其他成员做明白人、有心人、细心人,管好各自的“责任田”。

2、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饭店总经理室与下属各部门签订风险共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推行安全一票否决,严格规定凡是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的部门,不仅要在物质奖励上予以重罚,同时还将取消所有的评优资格;凡是安全工作不尽职、不得力的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在中层干部中提倡 “三个转变”,即:安全工作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 “应付型”向“实干型”转变,“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饭店把安全责任作为硬任务、硬指标,细化分解到每个层面、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把安全生产实绩与职工的切身利益紧紧捆在一起,定期考核、讲评和整改。同时,执行安全责任制,令行禁止、严字当头,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该换岗的换岗,该辞退的辞退,该处罚的处罚,决不心慈手软。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使饭店上下形成了安全责任大家共同分担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强化安全管理机制

饭店充分利用机制来管安全,坚持不懈地推进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安全管理体现了“七强”。

(一)强组织。饭店在健全“一把手”挂帅的三级安全组织网络的同时,通过“三个优先”来提高安全管理的组织化程度。

1、机构优先。饭店在生产经营和内部体制改革中,在各部门和班组配备好安全员,目前,饭店安全员以上的安全管理监督人员达到10人左右,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工作新格局,保证了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2、位置优先。饭店在各类工作会议上,始终将安全工作作为重点问题来强调,逢会必讲,逢会必议。在工作计划中,始终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把最适宜、最宽松的时间和环境留给安全工作。日常管理中,如遇安全工作与其他工作发生冲突,则以安全“为大为先”,其他工作“让步让路”。位置优先同样体现在安全管理人员的地位上,安全管理人员在各部门都是骨干,在饭店各项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工作中,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3、经费优先。饭店在安全资金安排上,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做到再省不在安全费用上省,经费预算总是先让安全工作的开支进“笼子”,进“盘子”。仅今年饭店在安全活动、安全培训、安全宣传、安全奖励,改善安全办公条件等方面的支出就达到 54000万元。

(二)强协调.安全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仅凭行政管理、安全部门、安全干部单刀独战难以奏效,饭店整合管理资源、通过强化“一岗双责”、“三个体系”,形成安全工作的合力。

1、强化政治工作保障体系。饭店把安全工作作为考核中层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有的放矢地做好职工的思想疏导和教育工作,稳定职工情绪,稳定职工队伍,为饭店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舒心安宁的环境。

2、强化工会监督保障体系.规定部门经理必须定期向职代会报告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对安全工作的审议、质询和监督。积极组织职工参与饭店的安全民主管理,督促对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劳动竞赛,切实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3、强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职责,实行饭店、各部室与班组的安全管理挂钩制度,每月不得少于2次对各部门和班组进行安全督查和指导。

(三)强制度。饭店先后制定了 12 项安全管理责任制, 18个安全操作规范,35个安全管理制度,52项安全工作职责,涵盖了饭店所有的工作岗位。内部安全工作形成了“五大机制”。即,以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负责制为主体的安全责任机制;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专群结合的安全监督机制;教育与奖罚并举的安全约束激励机制;预防在前、防范在先的安全预警机制;应急救援的安全机制。

(四)强队伍。为了提高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饭店除提高内部安全培训力度外,还不惜经费,加大正规考证培训力度。仅今年就先后在饭店内部对105人次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并选派3人参加消防考证培训,9人参加治安考证培训,1人参加安全生产上岗证的培训,无论从质还是量上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夯实饭店安全生产工作内力,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奠定了人力基础。

(五)强班组。饭店高度重视班组安全工作,从三个方面加强班组安全管理。首先,为班组配好遵章守纪,懂管理、会管理、能带头的班组长,充分发挥“领头羊”的表率作用。其次,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和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创建安全合格、无事故班组和安全文明生产等活动。第三,抓住岗位中的隐患苗子,专题整改,因事施教,举一反三,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目前,饭店5个班组全部参加了创建活动,其中安全合格班组达到100%。班组安全建设普遍增强了职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消除隐患、安全生产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六)强台帐。根据盐业公司安全台帐必须按照及时性、原始性、真实性、规范性的要求,我们认真做好收集、记载、归纳、整理安全资料工作,努力做到安全工作有证可查、有据可考、有“史”可鉴,使安全台帐成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具。

(七)强教育。饭店教育员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这根主线,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凸现安全教育 “三大”特点:

1、氛围大营造。在厂务公开栏、班组园地、职工食堂张贴安全生产法学习提要和安全宣传画;印发《安全生产法宣传教材》;利用良友动态发布安全信息;编制以《聚焦安全》为题目的安全生产专刊,在媒介宣传上大造声势,形成安全生产人人知晓的良好氛围。

2、活动大容量。组织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观看《血的教训》录像,开展安全技能演练等系列活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向高潮。

3、职工大参与。在职工中开展“寻找身边隐患”、反思事故教训等活动,共收到

名员工寻找出的

条隐患,努力把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狠抓安全防范措施

饭店从对安全生产影响最大、最直接、最见效的方面抓安全防范工作,注意抓要害,抓关键,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狠抓重点方面的管理

饭店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始终把注意力聚焦在制度落实、人人重视、整改显效等方面。 根据各个时期、各个季节安全生产的特点,狠抓事故易发、多发阶段的安全管理。精心部署、组织、和实施,大力开展安全月、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竞赛、冬季四防等安全系列活动。把节假日和高温严寒期作为安全管理重要时段,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二)狠抓科技管理

饭店把提高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摆正投入与“产出”的关系,积极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来增强安全防范的可靠性。

(三)狠抓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改

饭店安全工作变数大、隐情多,因此把安全检查作为查隐患、堵漏洞、防事故的常效武器,对工作环节中的“危险源点”和事故隐患紧盯不放。为了保证安全检查踏实、务实、真实,明确检查人必须对检查过程、检查项目、整改结果全权负责;实行无约定检查,检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讲成绩,随时抽查,专找问题,对未发现隐患的检查,一律视为无效检查;推行“对口”检查,各部门互相寻找工作中难以察觉的疑难杂症。建立自查责任制,推行当班职工对事故隐患“谁在岗、谁检查,谁发现、谁报告,谁漏查、谁负责”的六谁责任制,让职工成为安全防范的“嘹望哨”和“监督岗”。使事故苗头能够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彻底整改到位,对由于技术和客观原因一时无法整改的,均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置于可控的范畴。

(四)狠抓安全管理的工作质量

饭店改变“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的方法,对饭店的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方位的“体检会诊”。为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合理性和客观性,饭店还根据上级下发的评价标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软环境和硬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查找安全管理存在的盲点和疵点,剖析对安全生产现实和潜在的威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意见,对确认危害风险因素大、安全隐患多的岗位及时予以警示和警告,督促他们及时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为了把安全工作继续抓紧抓好,饭店决心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一个方针”,锁定“双控目标”,强化“三项责任”,提高“四种能力”。

一、坚持“一个方针”。即始终牢记和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切工作以安全为先,一切精力以安全为先,一切需求以安全为先,防范事故力求先知先觉先行,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二、锁定“双控目标”。即严格控制事故起数和控制死亡人数,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确保完成与上级签订的责任书的各项任务目标,确保饭店长期处于安全平稳的态势。

三、强化“三项责任”。即强化政治责任。从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饭店形象,事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对待安全工作。强化发展责任。把安全生产管理作为饭店最好的管理、最强的竞争力和最大的效益,坚持做到抓发展务必抓安全。强化法律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全面履行法津、法规赋予的安全管理职责,自觉做一个安全生产的守法企业。

四,提高“四种能力”。即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紧贴安全管理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深入调研,从根子上查原因,管理上找不足,机制上拿对策,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准确的导向和正确的思路。提高综合防御能力。继续完善安全组织协调、安全工作机制、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技术防范、安全应急救援五大支撑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提高管理创新能力。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不断寻求安全管理的新模式,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来挖掘潜能,打造企业安全工作更多的亮点工程、精品工程。提高预控监控能力.将“监控法”渗透、辐射到饭店的所有方面,静态监控与动态监控相结合,有形隐患监控与无形隐患监控相结合,织密监控网络,做到似疑当察,安全监管不留盲区死角,为顺利创建文明单位奠定扎实的基础。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对于酒店业来讲,安全是酒店的生命线,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工作无疑是酒店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上半年,酒店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基层,坚持“不搞形式、不留死角;抓主动、抓整改;以点带面,自上而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实现了上半年无任何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山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安全保障。总结半年以来的工作经验,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组织机构制度继续完善。 上半年,总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酒店领导班子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至为重要的位置,突出抓好布置、落实、检查、考核等各项工作,逢会必讲,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度进步完善。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酒店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酒店总经理担任小组长及酒店第一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担任组员及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并成立了“消防小分队”,由酒店工程部人员担任专职队员,各部门也都设立了专门的“安全员”岗位。酒店自上而下逐步形成了一个职能健全、指挥有效、反映快速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确保了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完善了“酒店安全管理”、“酒店消防制度”、“九龙山庄消防应急预案”、“山庄防火安全巡查、检查制度”、“办公室防火制度”、“库房防火制度”、“客房部消毒制度”、“餐厅服务安全知识”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酒店从年初开始就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1、各部门都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展开法制教育,让每位员工都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并提高警惕,确保本部门不出任何问题。

2、加强夜间值班经理的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巡逻制度,严查各项安全隐患,各部门值班经理要做好下班前的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对关键部位,如:吧台收银处、厨房操作间、物资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水泵房、电梯房等一定要加强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失窃、人身伤害、设备运转不良、失火等事件的发生。

4、客房接待客人住宿必须登记,做到一客一登;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人员应当立即向酒店驻地民警报告;严禁客人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等危险性物品带入酒店。

5、餐厅要加强安全检查,防止食物中毒、投毒事件的发生。

6、工保部要做好车辆管理、消防管理等一切安全

工作,提高警惕,值班期间思想上要高度紧张,及时制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

二、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们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逐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的任务指标层层落实,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并把安全工作的效果纳入了年终绩效考核,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心。 严格贯彻执行总公司下发《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活动》,按照总公司的具体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隐患排查、监督整改等各项措施,加强对物资出入保管、现金出纳存放、电源电器使用等薄弱环节的管理,并重点做好饮食卫生和饮食安全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治理整顿。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我们上半年重点加强了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工作。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状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之前进行强化检查;各部门根据自身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酒店还提高了随机检查的频率。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实事求是、细致全面、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通过检查,我们及时发现了安全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抓到底。为加强安全隐患治理整顿工作,酒店投入专项资金,用于消防器材配备和更新换代、安全设施检查保养维修、电器线路改造以及相关教育培训,有效促进并巩固了安全工作的成果。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效工作,除了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等要素外,宣传、培训工作是又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酒店自上而下狠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加强安全防范教育,6月16日,酒店还组织实施了一次消防安全演练。集团公司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及地方旅游系统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通知,酒店都及时组织各部门员工学习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忧患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安全操作技能进一步得到提高。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授课日期:2013年9月

教学要求:

1、了解什么是健康

2、了解职业健康与职业病概念

3、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重点: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相关概念

导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一、职业健康与职业病

健康是人的生命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1、职业健康: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最好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 ;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

2、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构成的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4、职业病特点:

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2)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3)有一定的发病率(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5)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4、法定职业病: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职业病。我国已公布的职病有10类115种。

5、 常见的职业病:

尘肺、职业性放射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二、 职业安全与事故

见案例P5(课堂讨论,事故中王某在操作中有何不当的行为)

1、 职业安全:指在生产活动中。能够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具体含义见P6(5点)(见图1.2为不安全生产,让学生举有关不安全生产的例子)

2、 隐患和危险源

隐患: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危险源: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P6

3、 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类别:

(1) 根据产生后果不同分为:

1人身伤亡事故 ○2财产损失事故 ○3未遂事故 ○(2) 根据责任不同分为:

1责任事故 ○2非责任事故 ○(3) 事故特点:

1 因果性。 ○ 2

事故的因果性指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过程中,应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这对预防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将起到积极作

2偶然性。 ○事故的随机性是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这就给事故的预防带来一定的困难。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我们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此,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意义。

3潜伏性。 ○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事故发生之前,系统(人、机、环境)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人们应认识事故的潜伏性,克服麻痹思想。生产活动中,某些企业较长时间内末发生伤亡事故,就会麻痹大意,就会忽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思想隐患。

4可预防性。 ○现代事故预防所遵循的一原则即是事故是可以预防的。也就是说,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认识到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心,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通过事故调查,找到已发生事故的原因,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我国的伤亡事故发生频宰。 巩固练习:

1、什么是事故?

2、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提示:事故:指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 因果性。○2偶然性

○3潜伏性。○4可预防性。 特点:○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P8 1人的不安全行为 ○2机器的不安全状态 ○3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4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一、 职业健康与安全涉及千家万户 让学生看一组数字P8 工伤事故猛于虎(见网上图片)

二、 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必要性 (1) 中职生是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一线劳动者

(2) 我国当前的中职教育学习中偏重理论,对设备及工具的不明确使用的认识不够全面。

(3) 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管理机制还相对滞后 (4) 养成意识和能力的教育

作业:

1、什么是职业病?

2、什么是职业安全?

3、什么是事故?

4、事故的特点有哪些?

5、为什么在中职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

第二章 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授课日期:2013年10月

1、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2、学习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3、了解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教学重点:了解掌握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教学时间:3课时 教学过程:

第一节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让学生分析案例(见P11案例) 课堂讨论:

提示:厂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劳动者因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导入: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既享有广泛的法律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二者辩证地统一于劳动关系之中。

一、劳动者的权利

1、对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知情的权利P11 (1) 应用书面合同,口头提及无效 (2)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 将应急预案告知劳动者 (4) 健康与安全动态情况知悉权

2、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P12

3、紧急状态下停止作业或撤离权(紧急避险权)P13 拓展:紧急避险权的例外(P13知识扩展)

让学生举例子

4、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P13

5、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P14

6、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P14

二、劳动者的义务

1、遵守规章、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的义务

4、及时报告事故隐患与职业危害的义务 学生讨论案例P16 观看视频《安全事故案例集锦》

第二节 劳动过程中特定问题的法律规定

案例分析:P16 刘某死亡原因:

1、工作条件差

2、劳动强度大

3、劳动时间长 造成“过劳死”

判决结果:被告赔偿死者家属误工费、死者丧葬费等所有费用共计4.5万元。

安庆上班的小伙李哲因经常性加班,苦不堪言。最后在高温下加班12小时后死亡。据悉,8月前,小伙毕业应聘进入安庆市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可以拿到被同学羡慕的3500元的月薪,家人又强烈反对他辞职,所以一直坚持着,最后1米8的个子被活活累死。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哪些特定的法律规定呢?

一、关于工作时间及休假制度的规定

1、 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费的计算:

(1) 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 (2) 休息日加班但又不能补休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

(3)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给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多少加班工例:某工人每月工资3000元,○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多少工资?○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多少工资?○资?

每天工资:3000/21.5(抛开了国定假日的11天算)=139.5元 每小时工资:139.5/8=17.4元

1如果正常工作日加班1小时应给付工资:17.4*150%=26元 ○2休息日加班1天应给付工资:139.5*200%=280元 ○3“五.一”节当天加班应给付工资:139.5*300%=420元 ○

2、休息和休假

(1) 工作间歇休息(工间休息和用膳时间) (2) 日休息(除工作时间外) (3) 周休息(每周至少一天) (4) 法宝节假日

(5) 年休假(根据工龄或工作年限而定)

3、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主要形式P19

4、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法律责任(见P19—20案例分析) 民事责任:(支付劳动者加班费;赔偿损失;停止类似侵权行为)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二、对女工的特别保护P20(见案例) 对女工的特别保护细致规定(见P21)

三、对未成年工的特别保护(见P22) 未成年工: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

第三节 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纠纷

先看案例,分析其问题:(P23—24)

1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劳动部门备案,才具法律效力 ○2上岗证、工作证,工资单等都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 8

一、 劳动关系纠纷的解决途径

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途径寻求问题的解决。

协商、调解:双方通过友好沟通、相互谅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1、 劳动仲裁

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2、 劳动诉讼

指人民法院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判决的专门司法活动,具体包括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受理、调查和执行等一系列诉讼程序。

二、 职业病的认定及救治

1、关于职业病的检查及鉴定

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检查及鉴定的各种费用

2、职业病的治疗

劳动者患职业后接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受害者除享受法定的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利从民事的角度向用人单位索赔。

三、 工伤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1、工伤的认定标准P26 《工伤条例》规定(7条)

特殊情况下,法律也明确规定可以视同为工伤(3条) 案例分析:P27(让学生议一议,堂上训练)

因公喝酒致死算不算工伤?

船舶工程师喝酒过量去世了,其家人要求按照“工伤”给予赔偿。经过双方的协商,公司尽管没有定义死因是“工伤”,但是给予了一定数额的体恤金,同时答应保险公司的赔偿全部给家属。当家属按照公司的说法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时,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公司是在投保人去世以后才投保的,家属们觉得上当受骗了,就到公司去交涉。由于行为“过激”,当事公司一纸诉状把他们告上秦淮法院。

工程师喝酒致死

史天翔生前是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船舶工程师,工作认真、专业知识扎实。2003年,他被公司派往武昌船厂工作。2003年5月27日晚上,武昌船厂的几名员工宴请史天祥,因为工作中合作很愉快,大家喝了很多酒。酒足饭饱之后,大家把史天祥送到了他住处的楼下。因为每个人都喝了很多酒,所以没有送他上楼。当醉熏熏的史天祥爬到四楼的时候就再也爬不上去,躺在地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四楼一位住户听到楼道里有异常声音,于是拨打了“110”,当警察把不省人事的史先生送到武汉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后不久,史先生就不幸去世了。

双方闹上法庭

史天祥去世后,其家人自然十分悲痛。他年迈的母亲没能经受晚年丧子的打击,很快卧床不起,不久就去世了。史天祥的妻子赵芹凤和父亲史锡明很快和江苏省某船舶钢结构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交涉赔偿问题。他们认为史天祥是因为工作原因喝酒致死的,所以应该定工伤。公司则认为史天祥是在工作以外的时候喝酒的,所以不能定为工伤。

后来公司答应出一部分抚恤金并出了丧葬费用,同时答应如果家属拿到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赔偿,只要给公司部分抢救史天祥的费用,剩下的都给家属,双方这才暂时和解。

没想到他们到保险公司索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史天祥是在去世后的第二天(2003年5月27日)才被投保的。赵凤芹等人顿时觉得上当受骗,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于是史天祥的家属到公司去吵闹,并恶劣地用粪便涂在公司的大门,对公司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公司正和德国BSF公司洽谈合作项目,因为这件事,谈判陷入了僵局。

工伤有严格的规定

记者随后就此案件采访了南京市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刘洪律师,他告诉记者,南京市对工伤的鉴定有严格的规定,像史天祥这种在工作时间之外,喝酒过量致死的情况,肯定不能算公伤。

2、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 进行工伤认定(自事故之日起30日内) (2) 对工伤认定不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 (3) 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 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再次申请鉴定 (5) 按法律规定进行赔付

(6) 1年内如发生变化,可申请复查鉴定

3、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提交的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3) 工伤病历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工伤的赔偿标准P28 课后作业:

一、简答题

1、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

2、劳动者的义务有哪些?

二、名词解释:

1、劳动仲裁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至今,职业卫生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在积极的推动中,最近几年,从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到施秉恒盛公司发生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职业病群发事件,凸显出职业卫生工作仍存在较多的问题,明显没有跟上国家发展的步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此时接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应该说也是临危受命。如何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企业业主均肩负着国家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

第一部分:我国职业病现状

2010年4月28日,卫生部向社会公布了《2009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2009年新发各类职业病18128例。职业病病例数列前3位的行业依次为煤炭、有色金属和冶金,分别占总病例数的41.38%、9.33%和6.99%。

2009年共报告尘肺病新病例1.4万例,死亡病例748例。在尘肺病新病例中,煤工尘肺和矽肺占91.89%。目前尘肺病仍是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2009年报告尘肺病例数占职业病报告总例数的79.96%;尘肺病发病工龄缩短,群发性尘肺病时有发生;中、小型企业尘肺病发病形势严峻,超过半数的尘肺病分布在中、小型企业。

职业中毒方面,2009年共报告各类急性中毒272起,中毒552例,死亡21例。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近50种,引起中毒例数最多的物质为一氧化碳,主要分布在冶金、煤炭、建设和建材行业。66.74%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例发生在小型企业。

2009年全国共报告慢性职业中毒1912例。引起慢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铅及其化合物、苯、砷及其化合物,只要分布在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行业。

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09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722730例。

有专家指出,由于现在发布的职业病新发病例数是从覆盖率仅达10%左右的职业健康监护中发现的,因此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有关报告数字。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来源及其分类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 :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r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疽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性传染病源物。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等;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二、职业病概念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是指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时,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通称职业病。

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将其定义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即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或者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职业病的特点

职业病具有下列五个特点:(1)病因明确(2)病因大多是可检测的(3)有一定的发病率(4)大多数职业病如能早期诊断、处理,康复效果较好,但有些职业病(例如矽肺),目前尚无特效疗法(5)治疗个体无助于控制人群发病

四、职业病的三级预防原则

1.第一级预防

即从根本上消除或最大可能地减少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

2.第二级预防

当第一级预防未能完全达到要求,职业性有害因素开始损及劳动者健康时,应尽早发现,采取补救措施。它的主要任务是早期检测,及时处理,防止病损的进一步发展。 3.第三级预防

指对已发展成职业性疾病的患者,作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脱离接触,实施治疗,预防并发症,促进康复等。

第二部分:粉尘危害与控制

一、粉尘及主要危害

生产性粉尘是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颗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多种职业性肺部疾患。尘肺是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生产性粉尘污染的产生与技术水平、生产工艺和防护措施等因素有关,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和防止其产生。

一、粉尘的来源和分类

(一)生产性粉尘的来源

矿山开采、凿岩、爆破、运输、隧道开凿、筑路等;冶金工业中的原材料准备、矿石粉碎、筛分、配料等;机械铸造工业中原料破碎、配料、清砂等;耐火材料、玻璃、水泥、陶瓷等工业的原料加工;皮毛、纺织工业的原料处理;化学工业中固体原料处理加工,包装物品等生产过程。

(二)生产性粉尘分类

粉尘分类方法很多。

1.按粉尘的性质可概括为无机粉尘和有机粉尘两大类。

①无机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金属性粉尘如铅、锰、铁、铝、锌等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等。

2.根据粉尘颗粒在空气中停留的状况分类

由于粉尘颗粒的组成不同,形状不

一、密度各异,为了测定和相互比较,目前统一采用空气动力学直径来表示颗粒大小。即粉尘粒子a,不论其几何形状、大小和比重如何,如果它在空气中与一种比重为1的球形粒子b的沉降速度相同时,即b的直径即可算作a的空气动力学直径。单位用微米(μm ) 表示。

①降尘:指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10μm 的粉尘。

②飘尘:指粒径1~10μm的粉尘。

飘尘 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长,被人体吸入呼吸道的机会更大,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 3.根据粉尘粒子在呼吸道沉积部位不同分类

①非吸入性粉尘:又可称为不可吸入粉尘,即空气动力学直径大于15μm的粒子被吸入呼吸道的机会非常少。

②可吸入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5μm的粒子可以被吸入呼吸道。其中10~15μm的粒子主要沉积在上呼吸道。医学上的可吸入粉尘具体指可吸入而且不在呼出的粉尘,包括沉积在鼻、咽、喉头、气管和支气管及呼吸道深部的所有粉尘。

③呼吸性粉尘: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5μm的粒子可以到达呼吸道深部和肺泡区,称之为呼吸性粉尘。即能够到达并且沉积在呼吸性细支气管和肺泡的那部分粉尘,不包括可呼出的那一部分。

二、粉尘进入机体的途径

粉尘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其中以呼吸道侵入为主要途径。 人体对吸入的粉尘具备有效的防御和清除机制。一般认为有三道防线:

1.鼻腔、喉、气管、支气管的阻留作用

2.呼吸道上皮黏液纤毛系统的排除作用

3.肺泡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

在人体防御和清除粉尘颗粒的整个过程中,鼻腔主要阻留直径大于10μm 的粉尘颗粒,约占吸入粉尘总量的30~50%;进入气管、支气管的粉尘,通过黏液纤毛系统将粉尘运送到咽喉部位,随痰咳出或咽下,称为支气管清除;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主要通过肺泡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清除。

呼吸系统通过上述各种防御功能,可将进入呼吸道的97%~99%的粉尘排出,约1%~3%的尘粒沉积在体内。长期较大量吸入粉尘可削弱上述各项清除功能,导致粉尘过量沉积,酿成肺组织病变,引起疾病。

四、粉尘对健康的主要危害

所有粉尘对身体都是有害的,不同特性,特别是不同理化特性的生产性粉尘,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致病作用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对呼吸系统的影响、局部作用、中毒作用。其中对呼吸系统的影响最为主要。

(一)对呼吸系统的影响 1.尘肺

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目前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13类,即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2.粉尘沉着症

有些生产性粉尘(如锡、钡、铁等)吸入后,沉积于肺组织中,呈现一般异物反应,可继发轻微的纤维性改变,对健康无明显影响或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无进展或X线胸片阴影消退。 3.有机粉尘引起的肺部病变

吸入棉、亚麻等粉尘可引起棉尘症;吸入被霉菌、细菌等污染的有机粉尘可引起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吸入聚氯乙烯、人造纤维粉尘可引起非特异性慢性阻塞性肺病。 4.呼吸系统肿瘤

石棉、放射性矿物、镍、铬、砷等粉尘均可致肺部肿瘤。 5.呼吸系统炎症

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哮喘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2.存在生产性粉尘的主要环节

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工种不同,工人可分别接触矽尘、煤尘和煤矽尘,而引起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发生矽肺、煤尘肺、煤矽肺,统称为煤工尘肺。其中煤矽肺是我国煤工尘肺中最常见的类型,发病工龄多在15~20年左右,病情发展较快,危害较重。

煤工尘肺的发病情况,因开采方式不同有很大差异。露天煤矿工人的尘肺患病率很低,井下开采工作面的粉尘浓度和分散度均高于露天煤矿,尘肺患病率和发病率均较高。

三、作业场所粉尘的监测原则和方法

通过定期的粉尘监测能及时了解作业场所的粉尘危害程度,保存完好的长期监测资料,能用来研究粉尘浓度与尘肺发病的规律,对指导尘肺防治有重要意义。粉尘浓度测定也是安全生产的需要,首先粉尘监测是评价所采用的或改进的防尘措施效果好坏的依据;同时,某些粉尘具有爆炸性,当其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就可能发生爆炸,因此及时把握粉尘浓度,将其控制到职业接触限值以下,既能防止爆炸危险,又能有效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所以,准确的作业现场粉尘监测是防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和安全生产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评价粉尘控制效果最有效的手段。 第三节

粉尘危害的主要防治措施

一、粉尘危害的防护原则

目前,由粉尘造成的尘肺病无特异性治疗,因此预防粉尘危害,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十分重要。粉尘作业的劳动防护管理应采取三级预防原则:

(一)一级预防 (1)主要措施包括:综合防尘,即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遥控化操作;尽可能采用不含或含游离二氧化硅低的材料代替含游离二氧化硅高的材料;在工艺要求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采取湿式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

(2)定期检测,即对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实施定期检测,使作业环境的粉尘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是允许范围内。

(3)开展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4)宣传教育,普及防尘的基本知识。 (5)加强防尘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四、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

我国目前的综合防尘和降尘措施可以概括为“革、水、风、密、护、管、教、查”八字方针。具体分析为:

(一)革,即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二)水,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三)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常在密闭、半密闭发生源的基础上,采用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可同时采用局部送入式机械通风,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四)密,将发生源密闭,对产生粉尘的设备,尽可能在通风罩中密闭,并与排风结合,经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

(五)护,即个体防护,是防、降尘措施的补充,特别在技术措施未能达到的地方必不可少;

(六)管,经常性的维修和管理工作;

(七)查,定期检查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和劳动者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八)教,加强宣传教育。

五、控制粉尘危害的主要技术措施

各行业根据其粉尘的产生特点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控制粉尘浓度的技术措施,防尘和降尘措施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

改革工艺过程,革新生产设备是消除粉尘危害的主要途径。

(二)湿式作业,通风除尘和抽风除尘

除尘器、喷雾洒水、通风和负压吸尘等方法经济、简单、使用。除尘器包括机械式除尘器、过滤式除尘器、湿式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等。

六、个体防护措施

个体防护是对技术防尘措施的必要补救,在作业现场防、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所要求的水平时(如井下开采的部分场所),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个体防尘用品包括:防尘口罩、送风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安全帽、防尘服、防尘鞋等。 1.防尘口罩

用于防尘的口罩主要有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自救器、空气呼吸器、防微粒口罩等。 2.防尘安全帽

具备滤尘送风功能,佩戴舒适,阻尘效率高,但价格偏高。 3.隔绝式压风呼吸器

具有防尘、防毒双重功能。但使用时需压风供给,并且与佩戴者用供气软管连接,使活动范围受限。 4.防尘服

对防尘要求极高的场所配备。 5.护肤霜和皮肤清洗液

预防和治疗皮肤干燥等。

此外,粉尘接触作业人员还应注意个人卫生,作业点不吸烟,杜绝将粉尘污染的工作服带回家。经常进行体育锻炼,加强营养,增强个人体质。

七、卫生保健措施,开展健康监护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 要求,从事粉尘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三部分、物理因素的危害与控制 第一节 噪声

一、噪声的分类及危害

(一)噪声的概念与定义

声音由物体振动产生,发声的物体称为声源。声音以声波形式传递,声音的频率就是声源振动的频率。人耳能够听到的声音频率为20~20000Hz;频率低于20Hz的声波为次声,高于20000Hz的声波为超声,人耳听不到次声和超声。

卫生学给噪声下的定义就是,凡是使人感到厌烦或不需要的声音都称为噪声。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声音频率和强度没有规律,听起来使人感到厌烦,称为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

(二)噪声的分类

按照噪声的来源,生产性噪声可分为:

1.机械性噪声

由于机械的撞击、摩擦、转动所产生的噪声,如冲压、打磨等发出的声音。

2.流体动力性噪声

气体压力或体积的突然变化或流体流动所产生的声音,如空气压缩或施放(汽笛)发出的声音。

3.电磁性噪声

如变压器所发出的声音。

根据噪声随时间的分布情况,生产性噪声又可分为连续声和间断声。而连续声按照随时间的变化程度,又可分为稳态声和非稳态声。随着时间的变化,声压波动小于5dB的称为稳态噪声,否则即为非稳态噪声。间断声包括脉冲声,声音持续时间小于0.5秒,间隔时间大于1秒,声压有效值变化大于40dB者称为脉冲噪声。

(三)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主要包括:1.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2.噪声对神经系统影响。3.噪声对心血管系统影响。4.噪声对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的影响。5.噪声对消化系统及代谢功能的影响。6.噪声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的影响。7.噪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

目前,噪声危害的评价以及噪声标准的制定等主要是以听觉系统损害为依据。其损害有:暂时性听阈位移和永久性听阈位移 。

听阈:人耳所能感受的声音,其强度范围很大,以1000Hz声音为例,正常青年人刚刚能引起音响感觉的、最低可听到的声音强度。

1.暂时性听阈位移 :是指人或动物接触噪声后引起听阈变化,脱离噪声环境后经过一段时间听力可恢复到原来水平。

2.永久性听阈位移 :是指噪声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能恢复到正常水平的听阈升高。这种情况下,听力损伤不能完全恢复,听阈位移是永久性的。

根据损伤的程度,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分为听力损伤以及噪声性耳聋。噪声性耳聋是噪声对听觉器官的长期影响结果,是法定职业病。

二、噪声的主要控制措施 1.制定工业企业卫生标准

现行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GBZ2.2-2007)对作业现场噪声职业危害作出规定,其职业接触限值规定为85dB(A)。 2.控制噪声源

3.控制噪声的传播

4.个体防护

最常用的是耳塞,隔声效果可达20~35dB。耳罩的隔声效果可达30~40dB,但佩戴时不够方便,成本也较高。 5.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XXX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职业病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职业健康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消减和控制职业危害,杜绝职业性中毒事故发生,提高全员职业健康意识,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健康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工作目标:建立和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落实职业危害监控措施,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测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建档率达到100%,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使用率达到100%,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危害评价率达100%,杜绝工业生产人身伤亡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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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公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负责。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公司职业活动场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健康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

2 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符合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安全保卫部要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全公司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对符合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等)必须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管理

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人力资源部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

3 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

8、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我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及检测评价,相关责任人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管,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配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按时足额发放保健津贴。

9、制定职业健康体检计划

计划2017年9月对我公司全员体检。

10、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保卫部要修订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预案内容应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

11、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

4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他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12、抓好作业场所危害警示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3)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警示标识。

13、职业健康培训

人力资源部配合安全保卫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上

5 级有关规定,组织对新入厂人员、转岗人员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知识、劳动防护用品知识、救护自救技能等。

职业健康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为了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今年预计职业健康检查人数为12人,从事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作业的劳动者9人,其他粉尘作业人员3人。我厂在新的里认真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1.每年定期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体检前与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进行接洽,并签定合同书。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负责。

3.每年对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做出计划,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4.建立职业监护档案,职业监护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 劳动者职业史即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 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或强度的检测情况;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对参加健康检查的结果进行归档登记,建立健康监护档案。随时掌握参检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果在体检后发现职业病及时上报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卫生行政部门。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规范个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积极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

天津市津机磨床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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