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范文

2023-09-06

交通管理范文第1篇

4亿:我国近视眼人数世界第一

中国、美国、澳大利亚合作开展的防治儿童近视研究项目前期调查显示,我国人口近视发生率为33%,全国近视眼人数已近4亿,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22%的1.5倍。而近视高发群体——青少年近视发病率则高达50%至60%,我国是世界上近视发病率最高的国家之一,近视眼人数世界第一。近视已经成为影响我国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

学生近视,将影响中国高素质人才职业的筛选,缩小不少特殊职业人员的选取范围,它甚至成为高中生高考健康体检专业受限的首要因素,这一结果将是对实现中国21世纪健康目标的严重挑战。

80%:全国事业单位人员变“身份”

2009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80%。据悉,2010年,我国将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出台,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申诉等单项规定。继续推行聘用制度,争取2010年在全国全面建立聘用制度。进一步加大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力度,明年要在全部市(地)级以上机关、40%的县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1万:北京国际啤酒节提供众多岗位

“北京国际啤酒节”将于今年5月1日至31日在朝阳区金盏地区蟹岛度假村举行。针对“啤酒节”提供的就业岗位正式面向周边7个乡进行招聘,包括“酒娘”、司机、电工等12个岗位。作为北京市重点旅游产业项目之一,啤酒节近期还计划招聘3000余人,共计可提供万余个工作岗位。据介绍,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将实行弹性工作制,基本工资约为1500元左右,在啤酒节举行的一个月中,这些工作人员会实行计件工资和提成,最高能拿到两万元。

近半:大多科技人员愿从事其他职业

中国工程院此前对全国5000名工程科技人员的一项调查让人震惊:超过80%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工程师职业的社会地位“一般”或“偏低”,对个人收入的满意度仅为53.75%。而去年7月,中国科协5年一次的“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则显示,由于工作压力和收入等方面的原因,有近半数的科技工作者表示如有机会更愿从事企事业管理、公务员等其他职业。专家就此解读认为:“这表明我国尚没有建立尊重工程师职业的社会文化,工程师职业的吸引力较弱。”

7万:去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日通报,2009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其中,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降幅明显。但恶劣天气导致的事故死亡人数、摩托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营运车辆肇事导致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比例有所上升。2010年机动车、驾驶人和公路通车里程将继续保持迅猛增长势头,全国还将迎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60余名:公务员上班时间聊天被处理

网上“偷菜”、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空岗……青岛市行政效能中心用10天时间集中暗访,发现有28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工作时间脱岗、空岗,上班期间上网聊天、浏览股票、玩游戏,工作漫不经心、服务态度冷淡等。被暗访的单位空岗、脱岗现象比较普遍,个别行政服务大厅空岗达到30%,个别服务大厅无人值班等。通过暗访,共有近60名公务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

交通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用户侧;智能电网;J2EE开源框架

作者简介:葛佳(1981-),男,河北保定人,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与管理系,助教;周国亮(1978-),男,河北保定人,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与管理系,讲师。(河北 保定 071051)

随着国家电网公司智能电网技术的推进,在智能电网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智能设备。智能电网包括超高压/特高压输电技术,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高低压变配电技术和用户侧配电与能源管理系统。

其中智能电网用户侧主要包括智能电器、智能电表、智能楼宇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等,是构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1]。为了更方便地纪录和管理这些设备的使用情况,需要为每个设备配置电子标签,存储设备的基本信息,比如购买日期、单价及使用注意事项等,通过射频识别技术RFID技术获取这些信息,从而方便快捷准确地完成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

本系统主要包括用电信息采集模块和家庭能效管理模块。系统重点关注用电需求侧管理,同时考虑将来分时电价和实时电价的实施,为实现“消峰填谷”,最终实现节能减排。

一、系统的主要功能

项目设计为一个智能电网用户侧综合管理平台,提高用户能源的使用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系统通过智能电表,智能插座及智能电器收集家庭的用电信息;系统通过传感器收集信息,对一些电器进行自动控制,比如根据湿度传感器收集的信息,自动打开和关闭加湿器;根据将来可能实行的错峰电价,为用户设计合理经济的用电模式等。用户可以通过移动设备(手机、平板电脑等)和互联网获取各个智能电器的用电信息,并分析用户的用电模式是否合理,给出合理建议,同时可以通过移动终端和网络控制各个智能设备。具体来说主要内容包括:

(1)信息感知技术,通过温度、湿度、光照等传感器采集室内的温度、湿度等信息,数据通过无线通信方式输入智能终端和计算机,计算机可以实时监控这些信息,从而可以判断房间是否发生火灾等不安全情况。

(2)电能采集,通过无线通讯或宽带载波通信的方式收集各种智能电器的用电信息,并通过网站和手机等移动终端发布出来,供用户查询,能够分析用户的用电习惯,给出合理化建议。

(3)家用电器智能控制,根据无线传感器收集的室内温、湿度信息和各种电器用电信息,对智能电器进行自动控制,比如当湿度达到一定阈值后自动启动或关闭加湿器;对普通电器通过智能插座进行控制。根据家用电器的不同耗电特性及分时电价等信息,为家用电器设定合理的用电模式。

(4)基于RFID设备使用记录管理,为每个设备配置电子标签,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及使用情况记录,通过读写器获取并写入信息,同时将这些信息保存到计算机中。

(5)计算机与各种硬件设备之间的接口程序编写,获取和控制各种硬件设备,需要了解各种接口的规范和使用说明,进而完成对这种硬件的控制。

(6)智能终端控制系统,通过智能手机查看传感器的感知信息和家用电器的用电信息,以图形或表格等形式为用户生成报表,并可以对各种家用电器进行控制,设备管理系统的客户端,智能终端可以手机或平板电脑。

(7)网站综合管理平台,与功能(6)相似,是智能终端控制的网络版。

二、投资回报分析

智能电网用户侧智能设备监测、控制和管理系统系统的投资效益主要在于节能减排,提高现有电力资源的利用率,消峰填谷。

每个家庭前期投入2000元到3000元,每年收益为300元,通过分时电价及合理化建议,则10年可以收回成本,对用电量大的用户可以由更高的收益率评价投资效益的动态分析法。

净现值法是将项目在考察期内各年发生的收入和支出折算为项目期初的值的代数和[2]。计算公式:

NPV=-K+(B1-C1)/(1+i)+(B2-C2)/(1+i)+…+(Bn- Cn)/(1+i)n + L/(1+i)

通过净现值可以直接比较整个项目期内全部的成本与效益,而且它是以贴现为基础的,考虑了时间因素,从而克服了投资回收期及投资报酬率这两种方法在评价投资醒目效益方面的缺陷。如果某个项目的净现值大于0,则该项目是可行的,否则,项目就不可行,应予拒绝。

一个标准家庭计划支出基本建设资金3000元,每年收益为300元,计算时所用的贴现率为8%,5年后其残值为3000元。在项目期5年之内,这项投资的效益折成现值应为:P=300 /(1+8%)1 +300 /(1+8%)+ 300 /(1+8%)3 + 300 /(1+8%)+ 300 /(1+8%)5 + 3000 /(1+8%)= 3759(元)

项目期投资费用折成现值为:3000(元)

项目的净现值为:NPV = 3759- 3000 = 759(元)

当贴现率为6%时,这项投资的净现值为759元,净现值大于零。所以,这个投资方案是可行的。

三、技术路线及实现方案

为了保证系统低耦合、高内聚的特点,系统采用分层实现,层与层之间设计接口进行相互访问,某层的改变不会影响其它层,从而保证层内高内聚,层间低耦合。系统主要分为三层,从下到上依次为:

硬件访问层:通过智能电表、传感器和智能插座等硬件设备实时或以一定频率采集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插入到数据库中。

业务处理层:业务层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层,从数据库读取数据,并为表示层提供数据;同时接受表示层的请求,并处理请求或发送到硬件;采用了J2EE技术搭建的五层体系结构:表示层、控制层、服务层、持久层和模型层,并且使用Spring Ioc机制对各层进行组织。

系统表示层:以各种友好的方式展示用户需要查看的数据,并为用户提供合理化的建议。它提供用户交互界面。使用多个包含单显示页面的用户部件,复杂的Web页面可以展示来自多个数据源的内容,并且网页人员、美工能独自参与这些Web页面的开发和维护。本层使用Struts2开发。

系统安全使用Spring Security2机制,去掉permission,支持resources分组,并支持从resource分组中生成菜单。

系统架构如图1所示。

系统根据主要功能,划分为4个模块。

(1)用电信息采集模块。模拟电力公司的用电信息采集过程,主要功能有:实时或以一定频率收集每个用户的智能电表数据,包括用电量、电压、电流等;电力公司可以方便地浏览每个用户的用电信息;以短信的方式通知用户某些紧急情况;用户登录后可以访问自己的用电信息,并完成缴费;浏览自己家庭的设备信息,并通过网络对家庭设备进行控制;了解家庭环境信息。为了方便客户使用,系统设置Android的手机或平板电脑客户端,Android系统数据来源于网站,通过HTTP获取。

(2)家庭能效管理和控制模块。实时监控各种电器的用电情况;对各种电器进行控制;依据分时或实时电价信息为用户制定合理的用电模式。这里的主要设备如表1所示。

(3)基于RFID的资产管理模块。通过RFID技术跟踪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记录设备的资产情况;在这里使用航天金卡的电子标签通过无线电讯号识别特定目标并读写相关数据。

(4)硬件访问模块。针对各项设备提供硬件设备的访问接口。

四、结束语

智能电网是当前全球电力工业关注的热点,引领了电网的未来发展方向,涉及从发电到用户的整个能源转换和输送链。本文对于其中的用电侧的用户管理提出了一整套的设计方案。它将再造电网的信息回路,构建用户新型的反馈方式,推动电网整体转型为节能基础设施,提高能源效率,降低客户成本,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创造电网价值最大化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征,吕宏昌,韩志杰.浅谈无线传感器网络在智能电网用户侧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电力教育,2010,(19).

[2]李静.动态分析法中净现值法的应用[J].商场现代化,2005,(9).

(责任编辑:刘丽娜)

交通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空中交通管理 机场管理 衔接

社会经济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使得航空运输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种飞速的发展虽然将人们的出行变得更加便捷和更加快速,但是也为空中交通的顺畅运行带来了更为严峻的考验。为了保证空中交通的顺畅、有序,应用现代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对机场进行优化管理成为了机场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一直以来,民用机场的管理基本都由民航总局负责,但是随着运营亏损的扩大以及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机场的管理被移交给地方政府,将统一管理转变为属地化管理。这就不可避免的为机场管理和空中交通管理带来了新的问题:如何有效衔接空中交通管理和机场管理,进而实现航空运输业的稳定有序发展。

1、空中交通管理与机场管理概述

1.1 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主要用于对空中飞行对象的整个飞行过程中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具体包括:对飞机的飞行活动进行统一调度和指挥,严格按照预定计划对飞机的活动进行安排和管理;尽量实现空间的复合利用和最大利用,在保证空中交通的稳定的前提下提升整个空中交通系统的容量;对飞机进行准确安全的导航服务,同时借助信息管理系统等向管理区域内的飞机进行信息和情报传递,避免飞机飞行状态收到干扰;必要时提供有关迷航遇险飞机的情报等。总之,实行空中交通管理就是在综合平衡最小限制条件、最大自由选择度以及安全规范三者之间的关系下对飞机的飞行时间和飞行状态等进行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的构成部分有:空中交通管理系统、空域管理系统、空中交通流量管理系统以及机场操作系统等。

1.2 机场管理

机场管理包含机场建设、机场运行监控、空中交通管理、航站楼监控等多个方面。其中机场建设是对机场基础设施、软硬件设备等进行建设和维护,实现机场运行的主要功能,如集散功能、中转功能、枢纽功能等,该管理部分是与空中交通流量管理最相关的部分;机场运行监控主要针对机场内的飞机、车辆和人员等涉及到机场运营的部分进行调度和监控,以保证机场场地的正常运转;空中交通管理主要是对飞机的调度、编制、分配、信息传递等进行管理;航站楼监控则是对航空相关业务如飞机停靠、旅客候机、票务处理、货物处理等进行管理和检测。

2、空中交通管理与机场管理的衔接

对空中交通的管理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空中交通流量进行管理,二是对空中交通进行管制。研究空中交通与机场两者之间的衔接管理需要多方面综合考虑。

2.1 ATCS和ATFMS的功能分析

为保障空中飞行的正常、安全运行,必须制定严格的、合理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设施。应用空中交通管制就是实现地面系统对空中系统的通信对接,结合使用诸如雷达监视、GPS定位等技术对空中交通环境进行实时监控和传递,消除空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为了防止和纠正在航路、机场区域内出现的航空器超额现象,则需要使用空中流量管理系统,该系统可以有效调控和分配机场和空域资源,降低和减少飞机的延迟或等待时间,增强整个航空系统的有序性。

2.2 ATCS、ATFMS与机场管理之间的合理衔接

在现行的ATCS体制中,管理方面由各交通管理局进行管理;运行方式则是综合区域管制、进近管制、机场管制等形成的空中交通服务体系;在硬件方面主要是地面机场的塔台管理。

塔台的全部功能由软件系统完成。主要的软件系统分为三部分:处理系统、演示系统、雷达系统。其中,处理系统主要是对采集获得的飞行数据进行处理,获得飞机数量、类型、是否清理完毕等信息,并将该信息传递给飞行员和进近雷达系统。演示系统主要是利用数据进行仿真模拟和可视化,将塔台控制范围内的飞机信息进行汇总显示。雷达系统主要是对可监测范围内的飞机状态、飞机数量等信息進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实时的显示给控制人员,以方便制定适当的方案或采取合适的动作。

ATFMS的控制又分为长期策略和短期策略两种。长期策略主要用于对以机场为主体的管理内容进行的;短期策略则是对诸如实时流量监控、飞行前流量监控、先期流量控制等。其中先期流量控制和飞行前流量控制均由机场方负责管理,而实时流量控制则是由空管部门负责。

2.3 机场操作管理

机场操作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相关部门的合作实现机场的充分综合利用。在机场端进行操作管理可以提高机场范围内的安全性能,对机场容量进行调节,促进新技术、新系统的应用和部署。

空中交通管理与机场管理的衔接主要通过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实现。其主要对机场急转与空中交通管理局之间的关系进行调节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制定统一的、规范的行业标准和制度。该制度的建立可以促进空中交通管理与与机场集团之间的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和执行。

其次是对机场技术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和认证可以保证整个工作流程的稳定有序开展。

再次是对机场飞机的监控。在机场飞机的监控方面应该以机场部门为主、空中交管局为辅,共同协调运营,保证地面调度、信息处理、场地管制等各项工作之间的协调。

最后是机场的建设。在机场建设方面,机场集团和空中交通管理局应该按照当前的情况达成一致的意见。

3、总结

随着空中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如何形成与发展规模相匹配的现代空中交通管理体系,尤其是实现空中交通管理与机场管理之间的衔接,是我国航空事业顺利发展的可靠保证。

参考文献

[1] 王来军,孙晓玲.空中交通管理与机场管理的衔接性[J].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

[2] 刘明.中外机场管理模式比较与中国机场管理模式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07(11)

[3] .张越,胡华清.区域机场整合:机场业的发展战略和趋势[J].综合运输,2006(05)

交通管理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人们的出行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多样化交通方式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性,同时也促进了我国航空交通事业的发展,从目前来看,我国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仍然会遇到很多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安全问题,本文就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展开相关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不安全因素

引言:

如今,航空运输航空已经成为人们最常见的交通方式之一,航空运输整个环节需要在空中完成,所以其飞行安全性很容易受到恶劣天气或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近几年,航空安全问题逐渐受到广大民众的重视,民航部门需要高度重视空中交通管理运输安全运行,对不安全因素制定具体的应急和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促进民航空中交通安全运行。

一、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的主要影响因素,首先,人是一种有情绪、有情感的生物,人们在工作的时候会因为情绪的高低而影响工作状态,如果当班飞行员情绪低落,会影响民航空中交通管控整体水平;其次,一般情况下飞机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出现问题,但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在遇到安全事故或特殊情况时,工作人员需凭借自己的经验来解决问题,然而受个体差异的影响,不同工作人员在面对潜在安全问题时,每个人的安全意识不同,对风险系数的判断版图中,这也导致他们会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对于一些经验缺乏、应变能力较差的工作人员来说,无形中增加了空中安全事故的危险系数。

因此,航空企业和民航部门应该将人为因素控制到最小范围,定期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日常容易疏忽的环节制定应急预案措施,强化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能力,确保空中交通管理运行的安全性。

二、设备因素

调查发现,在我国大部分航空公司运行过程中,相较于企业其他业务发展,设备管理制度发展非常薄弱,从上世纪90年代到今天,民航事业一直处于上升期,但是在信息化新时代背景下,民航设备管理的滞后性和落后性逐渐显露出来,加之一部分高端航空技术依旧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而我国相关航空技术还处于学习和研发阶段,导致一些落后的设备无法及时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民航交通管理运行的不安全性。

因此,民航部门首先需要加大航空研发资金的投入,大规模的培养高端技术性人才,攻克航空运输技术研发难关,将高端航空技术真正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与此同时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对航空器进行虚拟管控操作,对其实时跟踪和监测,在航空器出行前地面工作人员对所有零件和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保证不存在任何的疏忽和遗漏,确保民航空中运输的安全性。

三、气象因素

民航运输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受到气象因素的影响,这也是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之一,风、云、湍流、结冰、霜、雾、雷暴、气压、气温、大气密度等恶劣天气都会对航空器的飞行状态产生不同程度的安全威胁。我国航空运输作业中,飞行员主要靠目視作业,因此气象因素的不安全性便显露出来,调查发现,在国内外航空事故原因调查中,气象因素是事故的主要致因之一。

因此,在民航空中作业时,尤其是在恶劣天气飞行过程中,民航部门必须随时监控和监测气象环境,并提前进行预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空中交通实现高效化管理。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塔台信号必须保持畅通状态,确保有效通过雷达等探测信号器对航空器的飞行状态进行监测,与此同时,航空公司需要时刻关注塔台气象终端设备的运行状态,定期检查和维修,避免出现故障,导致无法及时分析气象变化,使航空器无法做出正确应对方案。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军事要地领空是禁飞区域之一,我国民航航空器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照预定路线飞行,不得随意切换路线,进入他国领空禁区。

四、塔台因素

调查发现,国内外很多航空器在起飞、着落两个阶段发生的航空事故,大多与机场塔台管制员有着一定的责任,一直以来航空公司对塔台管制员的聘用要求非常高,且会定期开展管制员培训,懂得观察天气变化、风向变化,以及各种指令的发布等等。但是在高强度的工作下,塔台管制员有可能出现一些错漏行为,比如忘记上报风向、天气变化,错选机场跑道运行模式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航空器的飞行安全。此外,民航航空器在飞行过程中必须与塔台保持通讯畅通,塔台是飞行员获取地面、空中信息的直接渠道,由此可见地空通讯状态的重要性。

因此,航空公司需要重视塔台管制员安全意识的培养,制定系统的培训制度,帮助管制员形成严谨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警惕”心理,认真对待塔台管制工作。一是加强管制员知识储备,定期开展气象培训和业务培训,在培训会议结束后对管制员进行定期考核,检查他们是否将业务知识熟记于心;二是提高管制员安全意识,很多管制员在未发生安全事故时,对一些小事的态度总是不够严谨,结果因小失大,所以应该不断提高管制员的警惕心,明确岗位职责与使命,真正意识到“安全无小事”。三是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约束管制人员日常行为,保持地空通话连接,确保空管服务更加有序、有效的开展。

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果想确保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的安全性,航空公司和民航部门一定要仔细分析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中的不安全因素:人为因素、气象因素、设备因素、塔台因素,只有对这些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性、深入性分析,才可以制定出具体的预防机制,从而有效减少航空安全事故的发生次数。

参考文献:

[1]解松. (2020).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安全及人为影响因素研究.科学大众:科技创新(2), 1.

[2]刘佳伟.民航空中交通管理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探究[J].工业, 2021(2019-5):113-113.

交通管理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对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数据的管理与利用问题一直不够重视。在相关管理制度的构建上出现了立法位阶较低;重安全保密,轻信息公开;忽视数据开放价值等诸多制度性缺陷。特别是近些年,很多的突发公共事件都因为相关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缺失而形成舆论困局。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之于舆情引导方面的价值尤其需要被重视,它对于填补“信息空窗”,化解“塔西佗陷阱”,缓解“后真相”难题都具有重要意义。由此,我们需要重新考量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数据价值与管理制度,提升相关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打破传统“独占式”管理办法,构建信息公开、共享与开放机制。

[关键词]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信息公开;突发事件;舆情应对

一、问题的提出

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是指依据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利用视频等技术手段,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所采集并存储的图像信息。随着高清技术、智能技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与普及,“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已经成为平安城市建设的基本配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都相继出台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但是,政府的相关机构在对图像信息价值的认识方面还有太多的不充分,没有将这些图像信息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引导和平息舆论等方面的价值充分发挥出来。很显然,在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的过程中,政府的相关机构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作用十分重视,但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方面,有些做法却值得商榷,譬如,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相关组织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调看图像信息时,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碍。就拿最近发生在北京的红蓝黄幼儿园疑似虐童事件来说,2017年11月23日晚上至24日凌晨各大网络社交平台便出现了大量与案件相关的监控视频录像,但之后便被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屏蔽或者删除,网络平台这样的行为,受到了关注此事件的公众的强烈反对。涉事部门的相关发言人则表示他们是根据北京市政府第185号令——即《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下文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监控视频进行管理与处置。

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幼儿园、学校之类公共场所的监控视频都属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而这类信息都是由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采集与记录下来的如《辽宁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6条第3款,《陕西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7条第3款,《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7条第4款,《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6条第9款,《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7條第11款等地方性行政法规都要求学校、幼儿园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管理办法》的第5条第2款明确规定: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文化娱乐场所,举办体育赛事的场馆、场地,住宅区、停车场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应当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既然红黄蓝幼儿园相关的视频信息确实存在又不存在丢失与损坏的问题,为何涉事幼儿的家长与媒体机构无权调取呢?在此事发生后,特别是网络平台上的监控视频消失之后,由于信息公开的不充分,直接引起了公共舆论的极大反弹,一时间舆情不断,议论纷纷。为此,本文拟就以北京市第185号政府令为例,分析我国政府在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安全管理与信息公开制度上的现状与不足,提出管理制度的优化路径,并且呼吁相关权力主体重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公开,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与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价值与重大作用。

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管理现状

“社会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建立的基础是信息网络系统和高清电子监控设备系统。它可以通过遥控摄像机及其辅助设备云台、镜头等直接观看被监视场所的情况,也可以把被监视场所的动态影像和声音全部或部分的记录下来,这样就为日后某些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方便条件及重要依据。以北京市为例,早在2006年就出台《管理办法》以“规范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一《管理办法》还具体涉及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适用范围、管理制度、禁止性规定、备案规定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还较为明确地列出了处罚条款,对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以及“偷窥”的防范,也都有初步的保障措施。但是,完全依照《管理办法》来管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依然存在以下明显的缺陷:

(一)立法位阶低,法律效力差

随着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大规模建设,我国基本实现了对社会公共区域的覆盖,其在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等许多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对于系统的使用、控制、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性规范的构建却存在巨大的不足。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第185号政府令即《管理办法》是北京市在管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方面唯一的法律文件。从法律位阶与法律效力角度来看,《管理办法》只属于地方行政规章,法律效力明显不足。这一问题反应在立法上体现为法律文件篇幅都比较短小,内容板块几乎“点到为止”,其中不乏出现模糊性、高度概括性的描述,难以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依据。而从具体的行政角度来看,《管理办法》的社会认知度明显不足。

由于其较低的法律位阶,社会的认可度与权威性也备受质疑。这一认知相较于其之于公共安全、个人隐私与数据管理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完全背道而驰。而较低立法位阶与法律效力也使得在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采集、处理、储存与系统管理上都不同程度地出现监管漏洞与合法性危机。从法律适用范围来看,《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行政规章,只能在本辖区范围内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对超出本辖区范围外的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应用并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升级,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跨区域传输、调阅或者通过网络传播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这一制度性缺陷也使得当下信息数据的跨区域流通与利用成为难题。

(二)重安全保密,轻信息公开

自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以来,其在社会公共安全防护与预警方面的价值就不断地被提升且不断地被强化,因此,这一重要价值也就成为各地《管理办法》一类的地方性行政规章的核心要素,甚至成为这些行政规章制定的基本目的。有鉴于此,相关的制度构建也是从系统维护、人员培训、数据存储等方面强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以北京为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就规定:“对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保密知识的培训;建立安全检查、运行维护、应急处理等制度;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由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重要性与隐私敏感性,强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安全性与保密性本无可厚非,但《管理办法》忽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满足公民知情权意义上的信息价值则十分不妥。

《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发生社会治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时,具有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处置权的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查看、调取、复制图像信息,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这一条款划定了查阅、调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主体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也就是说有权调取查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只有公权力机关,而与公民的权利无涉。这也造成了前文所述“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中幼童家长与媒体记者在获得相关监控视频受阻时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重公共管理轻人权保障是这一类管理规定的最大缺失。不得不说,这一针对查阅、调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主体资格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相关利益主体的知情诉求和权利保障,剥夺了相关利益主体依法请求信息公开的程序性权利,这不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相悖,也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政府数据开放与共享的精神不符。

(三)忽视数据开放价值

从公共信息公开、共享到公共数据开放这里的政府数据是指所有产生与政府内部或产生于政府外部,但对于政府活动、公共事务和公众生活有影响、有意义的数据资源的统称。于浩.大数据时代政府数据管理的机遇、挑战与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5,(3):127-130.,是世界各国政府发展与改革的重要趋势与举措。我国2015年《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已经将“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设为重要议题。2016年国务院又发布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推动政府数据开放。2017年2月,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尤其重视重点公共领域信息资源开放,释放经济价值和社会效应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与数据开放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信息公开指向的是民主社会的公民知情权,而数据共享则指向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流通,数据开放则面向全社会主体的分享与利用机制。高富平,张晓.政府数据开放的边界如何厘定[J].人民论壇,2017,(21):111.。

但是从《管理办法》来看,在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类公共数据的管理制度中,并没有充分考量其积极的信息数据价值以及开放数据后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从《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制度设置并未为相关社会主体获取信息数据提供相应的通道。就是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有权获取信息的特定主体而言,其获取信息的途径也未免过于单一,严重限制了信息的流通效率。此外,对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划分也过于笼统,关于涉及个人隐私、公共安全与其他类别的数据管理体系采用“一刀切”的对待方式,管理科学性与透明度都严重不足。最为关键的是,《管理办法》对于公共安全图像类数据信息的价值认知并没有达到公共需求与公众需求的高度,忽视了这类信息对于交通、环境、农业等社会企业、相关组织的重要意义。这也是政府部门忽视信息数据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制度性缺陷,急需从认识和行动上予以改进。

三、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的制度优化

(一)提升相关“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

由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在维护社会秩序、预防犯罪、保障公共安全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等诸多领域内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简单模糊的“管理办法”已经无法全面科学地对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与利用,一旦再发生如“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之类公共社会事件或其他公共安全事件,都可能由于相关视频图像信息的缺位而引发突发性舆论危机与政府信任危机。而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先从相关“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上做出修正。从我国《立法法》理论来看,学界主流的观点还是认同法律位阶的“效力说”即“法律位阶是确立法律效力等级的制度”关于“法律位阶”与“法律效力”的关系学界还有“区别说”、“功能说”等,这里采用学界主流观点。周永坤.法治视角下的立法法——立法法若干不足之评析[J].法学评论,2001,(2):112-117.,法律位阶越高,法律效力越大。以北京市为例,《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只是一般地方性行政规章,在国家层面上并没有这样的相关规定据2016年11月30日《人民公安报》报道,公安部11月28日发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旅馆客房、集体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卫生间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该条例到目前为止,尚未正式公布实施。,如此一来,《管理办法》既缺少上位法的规范与指导,同时也缺少实操性的规范性条款,这就容易使《管理办法》的合法性与权威性遭受质疑。

所以,出于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重要性与数据价值的考量,应当尽快在全国范围内颁布统一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一方面统一各省市自治区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制度的程序与标准,建立完善且操作性强的信息收集、存储、利用与公开的机制;另一方面,将涉及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民事、行政法律关系纳入法律规制的范围,建立与《侵权责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甚至起草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性衔接,以建立在公共信息数据管理、公开、利用等方面的有机法律体系,减少法律位阶上的矛盾与冲突,从而实现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在数据利用与信息公开方面的价值,同时保证信息数据管理上的规范性、程序性与统一性。

(二)打破独占性管理,加强行政协助

考虑到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具有极强的敏感性与安全性,《管理办法》将管理、维护与监督的主体责任独占性地授权给了公安部门。《管理办法》第4条第2款规定:“市和区、县公安机关负责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建设、使用、维护的日常监督工作。”第18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日常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现实情况就如同在“红黄蓝幼儿园事件”中所呈现的那样,除了公安机关以外,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涉事幼童的监护人等都无权调取或利用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数据,这就使涉事的教育主管部门陷入舆论风暴之中,而不能将相关信息在舆情平息和舆论引导方面的价值充分地发挥出来。

政府公共安全图像数据对于不同的行政管理主体(如信息产业、质监、规划、建设、交通、文化、电力等相关部门)有不同的作用与意义,对于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甚至公民个人都有不同的数据价值。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专业化和社会管理的不断复杂化,行政权越来越需要分工且协调行使。就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制度构建来看,打破独占性管理、强调行政协助所谓“行政协助”,是指在公务启动之后、行政职权行使的过程中,由于法律因素或者事实因素的限制,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无法自行执行职务或者自行执行职务会带来严重不经济,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向无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提出协助请求,由被请求主体在自身职权范围内对请求主体的行政职务从旁帮助或者由请求主体与被请求主体共同针对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及其制度。黄学贤、周春华.行政协助概念评析与重塑[J].法学论丛,2007,(3):78-87.,对于公共管理制度的协调运转和正常推进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而在行政协助与数据共享方面,《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建设指导意见》则更具建设性与前瞻性,其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分为三级,相关主体包括交通管理、公安监管、网监、督察以及一些不具备分控管理功能的相关部门,“应用部门通过视频专网登录到视频监控管理平台,根据权限对相应前端监控点信息进行调看”《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第6.8.3页。。

(三)构建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与数据开放机制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与公民社会的崛起,针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管理应当尤其重视基于知情权考量的信息公开机制的完善与基于数据利用价值考量的数据共享与开放机制的完善。首先,完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信息公开机制。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依据隐私性、公共性、安全性等划分标准设置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与方式。加强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答复与复议制度,推动信息的多元化获取途径。其次,构建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平台。正如上文所述,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对于质监、规划、建设、交通、文化、环境等众多政府部门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打破公安系统对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独占性管理,建立各部门按需获取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共享平台,制定数据获取的制度性规范与反馈机制,根据数据类型制定数据利用计划,推动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数据流通。再次,构建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数据开放机制。顺应“大数据”时代的政府改革趋势,制定《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法》或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制定数据开放的“负面清单”,划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开放范围,建立全社会的公共数据管理与利用体系,在确保公民隐私、商业秘密与国家安全的基础上,营造数据开放的社会氛围和条件,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数据创新与应用,引导广大数据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数据开放,从而实现数据开放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

四、制度优化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意义

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与应对具有重大意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于相关信息发布的不及时、不全面、不充分,往往会给谣言的产生制造空间,进而形成不利于社会稳定、危及社会安全的舆论。因此,在对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管理的制度进行优化时,形成信息公开的良好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 打破“信息空窗期”

“当公众对一切都无法相信的时候,那么他们就会相信一切。”[法]卡普费雷.谣言:世界最古老的传媒[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274.如果发生公共事件而相关的信息不能及时公开,则可能产生“信息空窗期”。所谓信息空窗期是指某事件发生后,与真相相关的信息因故被封锁而出现的信息空档。信息空窗期出现后并不是说社会中就不存在其他信息了,相反,在信息空窗期最容易出现的信息就是“虚假信息”,也即谣言。因为,在信息社会里一直存在两个舆论场: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当掌控真相信息的官方舆论场因不能及时公开信息而造成失声时,民间舆论场的各種信息就会产生,而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出于对自身利益的关切,各种虚假信息在群体极化的作用下会形成“谣言”,而公众也往往会选择“谣言”作为信息空窗期的填充物。

谣言一旦与公众关注和受众预期相吻合,就会在“信息空窗期”以“病毒式”的速度迅速扩散,以至于形成舆情事件,进而在社会上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也会使政府在公众中产生信任危机。在整个谣言传播的过程中,“信息空窗期”是舆论发酵和谣言扩散的“温床”,而真相信息的缺位则成为突发公共事件陷入舆论危机的重要原因。谣言止于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对于还原事件真相具有重大意义。从正面来说,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以其“在场性”的特点,成为后信息时代信息传播的视觉化价值呈现,“有图有真相”的视觉文化逻辑已经成为受众坚信不疑的事实原则。因此,公共安全图像信息以其特有的数据收集与呈现形式,用视频的方式直观地还原事件原貌,在表现力与证明力上远比其他形式的“真相”材料更具说服力。

正如彼得·波克(Peter Burke)所说“图像是无言的见证人”,“尽管文本也可以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但图像本身却是认识……表现力量的最佳向导” [英]彼得·波克.图像证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9.。而现实则恰恰相反,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在还原事件真相、消解“信息空窗期”方面的价值被忽略或者漠视了。在近年来,所发生的诸多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风暴”中,本应出面“定纷止争”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数据往往因为各种原因而缺失,造成真相的模糊或者缺位,产生了信息空窗期,给谣言的产生提供了空间,同时也为谣言治理与矛盾的解决形成了巨大阻碍,这一问题值得深刻反思。

(二) 避免陷入舆论的“塔西佗陷阱”

所谓“塔西佗陷阱”是指当政府部门或者某一组织一旦失去公信力,那么无论其所说的话是真还是假,所做的事是好还是坏,都不会得到公众的认可,得不到公众的信任。近年来由于在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信息匮乏和信息供给不充分,特别是由官方提供的不实信息已经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公信力危机。加之以新媒体为代表的民间舆论场对以主流媒体为代表的官方舆论场的挤压,随着官员贪腐、执法滥权、公权力违规等事件的屡屡曝光,进一步加推了公权力的信任危机。这种网络社会中对政府的不信任和主流媒体被边缘化现象也造成了突发公共事件舆论走向的情绪化与极端化,以至于出现了“真相出现之前,被删即为真相”的非理性判断。而化解这一困境的关键就在于化解政府的信任危机,重树政府的公信力,改变政府为特权撑腰、为利益庇护、为腐败撑伞的舆论形象,建立良好的社会信任。要实现这一目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数据共享与开放的制度设计是十分重要的。只有构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才能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权力具体运作机制,也才能强化社会监督,有效减轻对于行政行为的不信任[1]。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应对来说,只有公开相应事件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才能打消社会公众对于事实真相的质疑,才可以保证政府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也才能打消由于民生焦虑和社会心理失衡而带来的舆情负面化倾向,减少非理性情绪的滋生从而增强舆情引导的效果[2]。

(三)缓解“后真相”困境

当下的突发公共事件舆论传播的特点愈发呈现“后真相”与“后秩序”的特征。从传统的表达途径来看,各类媒介一直都有“把关人”对信息进行甄别筛选,以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客观、真实与有序。而网络媒体作为网络社会的物理载体,从诞生之初就承载着开放、平等的使命,并进一步衍生出共享和自由的理念。当表达的社会成本与技术成本变得越来越低,表达本身就越发凸显了其深刻的“流动性、易变性、叠加性与互嵌性”[3],以“主观性无限制扩张”[4]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信息内容是介于现实和谎言之间的相对主义客观事实,而传播则表现出迎合受众情绪、戏谑调侃、忽视真相的喧哗性与狂热性,传递这种表达的方式也进入一种失序、无序的“后秩序”状态[3]。

在此情形之下,公众意见的表达呈现出先断定后反转、重反响轻真相、长情绪短记忆等特征,失去了其就有的真实性与规范性。在这种状态之下,确认事实真相依然是消解非理性情绪,缓解“后真相”困境的基本途径。只有在愈发嘈杂、无序的舆论环境下,才愈能凸显出有证明力、说服力与客观性的事件真相的重要性。也正是因此,我们才要强调构建完善的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公开机制,从制度上确立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回应机制,以最为直观、真实的“真相”还原形式对相应的突发事件舆情发展做出引导。以客观的真相消解“后真相”所带来的情绪化与非理性表达,以实现正确设置舆论议程,科学引导舆论导向的目标。

五、结语

如同“红黄蓝幼儿园事件”所展现的那样,近些年来突发公共事件的舆情状况愈发的凸显出信息空窗期、“塔西佗陷阱”与“后真相”的特点,而造成这些舆情特征的重要原因就是事件真相的缺位。作为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重要技术手段与数据资源,公共安全图像信息本应为突发公共事件还原事件真相,消解负面的舆论情绪,却因为管理制度的不完善而往往难以发挥作用。由此,我们需要重新认识公共安全图像信息对于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与舆情引导等方面的重要價值,在保护好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完善其收集、管理的制度,更要完善其公开、共享与开放的制度,提升相关管理办法的法律位阶与法律效力,打破独占性的管理机制,以实现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的数据价值,发挥其在政治、经济与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陶希东.推进政府数据开放的思路与策略[J].中国国情国力,2015,(12):44.

[2] 叶国平.舆情制度建设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3:23-5.

[3] 陈忠.从后真相到新秩序:别样共同性及其公共治理[J].探索与争鸣,2017,(4):30.

[4] 吴晓明.后真相与民粹主义:坏的主观性之必然结果[J].探索与争鸣,2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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