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

2023-05-30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第2篇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疫情重启后,县 xx 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为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通过学习中共 xx 省委、xx 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及xx 委书记 xxx 在 xx 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自身的工作开展情况,我发现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的问题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

我作为分管纳服的班子成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高度把握不够,没能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片面的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相关任务即可,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二)业务学习不够深

因为以前从事相关业务的工作少,这几年分管业务工作后,也很少操作具体办税流程,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也是涉及到了才去学习,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没有深入钻研更多的理论知识,从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都不够。从而导致思想认识滞后,行动落实迟缓。

(三)服务质效不够优

因为机构合并才一年多时间,部分人员存在对有些税种、税率及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对政策的了解和执行良莠不齐,加之电子税务局的不稳定性,造成

纳税人办理业务等到时间过长和多跑路的情形,从表面上看是工作能力不强,时间安排不妥当的问题,但从根本上来说,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为民服务担当的精神有所欠缺,没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监督指导不够频

由于分管科室较多,对每个科室的每月例行检查和临时抽查,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与干部的谈话谈心时间较少,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意见反馈了解的少,不利于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改进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30 条措施,与 xx 部门密切相关的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有 6 条,主要涉及到: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二是推广一事联办,三是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四是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效,五是实行企业“210”标准,六是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为更好落实以上六条措施,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进:

(一)勇担政治之责

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30 条措施意见,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一切为纳税人满意的宗旨,形成全局共抓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工作之责

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加强对大厅前台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综合能力素质,熟悉操作流程。特别是对不动产登记、企业登记注销等业务再梳理、再精简,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做到“一件事一次办”。(三)落实作风之责

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加大抽查力度,与纪检组联合监督,厘

定清单,明确内容,划分责任,形成震慑,确保责任落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纳税人“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第3篇

一、建立“一体化”业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人社” 推进全省一体化工作及业务协同平台的建立。为方便参保单位申报,提高办事效率,现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只要录入相关信息便可一并办理。网上申报工作得到了全县参保单位的充分认可,推动了“互联网+人社”的发展。

二、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严格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施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总费率维持 1%。截止目前已有 400 多个企业享受了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同时,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截至目前,为 723 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89.6 万元。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据政策做足工作,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严格把关,不超政策范围,让更多企业和职工得到实惠。

三、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净化企业运营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与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正当渠道表达利益要求,防止在用工过程中产生矛盾,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0xx 年以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人社规【20xx】9 号《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各用工单位的监察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未出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劳动仲裁股共受理案件 54 件,已调解 28 件,裁决 6 件,开庭审理 12 件,撤诉 5 件,其余已安排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我单位加大了调解力度,主动和当事人见面做工作,使调解的成功率提高。

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处理各类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咨询等案件 400 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 809.9 万元,涉及劳动者 378 人;接待来访、政策咨询约1070 余人次。

四、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一)人才引进。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联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我县《关于“人才兴县”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的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负责起草《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办法》、《县大学生见习基地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目前《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资助办法》已完成初稿,其余两个文件正在起草中。疫情期间,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网上招聘,在省市人才网站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企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来我县就业,促进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已引进各类人才 603 名。

严格落实省市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提高我县对创新类人才的吸引力。对引进到我县的人才,除享受各类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外,在人才培养方面本着向企事业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在各类人才选拔推荐时,只要符合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营造各类人才干事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创造条件。

完善人才流动程序,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和职业经理人,其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本人意愿随迁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企业就业。

(二)企业稳岗就业。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招聘网”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做好

岗位精准推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分批次收集全县重点企业就业岗位,并统一在招聘专区向社会发布。截至目前,县域内的华兴玻璃有限公司、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新鸿建材有限公司、泳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泰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 49 家企业单位,涉及金融、建材、制造等行业,提供管理、会计、技工、普工等工种 992 个岗位。700 多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情况,实时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向及就业变化趋势,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我县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3 月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录入完成了 66297 人。

(四)多渠道促优化。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近期为乡镇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招录劳务派遣工 90 名,6 月份正式上岗,充实到行政审批第一线,充分提高审批效率。

五、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企业良好用工环境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民落实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订立集体合同,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工资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六、强化创业政策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质保贷款申请条件,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2月 7 日,我市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其中第八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做了具体规定。接此通知后立即与创业担保贷款定点经办银行联系,通过网络平台将政策规定向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户进行宣传。同时督促定点经办银行开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平台。并于 2 月 8 日投入使用,我

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关注“邮储银行省分行”公众号,进入平台按照提示提交个人信息,完成贷款申请,也可进入贷款申请微信群下载表格,发送资料完成贷款申请。简化了申请人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处理速度。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9 笔,贷款金额 1870万元,支持创业 109 人,直接带动就业 532 人,放贷金额、支持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全部名列全市第一名。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从而在领导组织上保障了活动的有力推进。提高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需求导向,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拓宽资金渠道,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要落实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促进保障作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新型学徒制、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等各项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序推进。下一步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督促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导工作进度缓慢的培训机构,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解决时间表,有针对性的提出思路办法和工作举措。要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街道有标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活动的浓厚氛围。有效扩大了“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的宣传覆盖面,让本县求职人员和外地务工人员可以从多种途径了解到此次活动的讯息,极大地方便他们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免

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五)深入基层,主动服务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在即,随着大中小企业逐步的复工复产,对用工需求日益迫切,而受疫情影响以及隔离、出行等限制,也使农民工返岗面临诸多考验,对此提前系统谋划,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及乡镇保障所站深入各企业走访,对企业的用工数量、用工结构、用工时间进行了排摸,搜查,收集了一批空岗信息,并指导企业单位线上自主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对工业园区企业存在的招工难问题,引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提高招聘的成功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2 20xx 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 月 20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 月 20 日至 3 月 17 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 25 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 18 个,启动修订文件 4 个,废止文件 3 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 月 16 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 13 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 23 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 6 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 月 8 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 13 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 22 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 月份,县纪委、

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xx)1 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 “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 3 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 1 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 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 173 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 14 天隔离。2 月 18 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 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 20xx 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 86家企业招聘员工 2660 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 1-3 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 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 5%;工商业用户 2 月底至 4 月共用气 21 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 0.4 元,为企业节省成本 84000 元;1-5 月为 275 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

免养老保险费 1571 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 710 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 1%费率,目前 38 家企业已全部申报 20xx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 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 11 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 232 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 “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 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 68 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 3 月上旬,全县 198 家规模工业企业、10 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 家商贸流通企业、15 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 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 81 项,涉及 17 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 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 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 APP 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 3 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 8 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 15 个事项的 23 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3 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8 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 2 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 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 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 月 21 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 月 13 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 91 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 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 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 3 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10 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 月 17 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 20xx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 5 月底,已有 14 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 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

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第4篇

一、建立“一体化”业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人社” 推进全省一体化工作及业务协同平台的建立。为方便参保单位申报,提高办事效率,现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只要录入相关信息便可一并办理。网上申报工作得到了全县参保单位的充分认可,推动了“互联网+人社”的发展。

二、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严格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施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总费率维持 1%。截止目前已有 400 多个企业享受了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同时,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截至目前,为 723 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89.6 万元。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据政策做足工作,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严格把关,不超政策范围,让更多企业和职工得到实惠。

三、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净化企业运营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与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正当渠道表达利益要求,防止在用工过程中产生矛盾,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0xx 年以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人社规【20xx】9 号《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各用工单位的监察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未出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劳动仲裁股共受理案件 54 件,已调解 28 件,裁决 6 件,开庭审理 12 件,撤诉 5 件,其余已安排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我单位加大了调解力度,主动和当事人见面做工作,使调解的成功率提高。

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处理各类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咨询等案件 400 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 809.9 万元,涉及劳动者 378 人;接待来访、政策咨询约1070 余人次。

四、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一)人才引进。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联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我县《关于“人才兴县”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的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负责起草《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办法》、《县大学生见习基地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目前《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资助办法》已完成初稿,其余两个文件正在起草中。疫情期间,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网上招聘,在省市人才网站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企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来我县就业,促进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已引进各类人才 603 名。

严格落实省市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提高我县对创新类人才的吸引力。对引进到我县的人才,除享受各类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外,在人才培养方面本着向企事业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在各类人才选拔推荐时,只要符合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营造各类人才干事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创造条件。

完善人才流动程序,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和职业经理人,其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本人意愿随迁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企业就业。

(二)企业稳岗就业。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招聘网”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做好

岗位精准推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分批次收集全县重点企业就业岗位,并统一在招聘专区向社会发布。截至目前,县域内的华兴玻璃有限公司、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新鸿建材有限公司、泳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泰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 49 家企业单位,涉及金融、建材、制造等行业,提供管理、会计、技工、普工等工种 992 个岗位。700 多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情况,实时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向及就业变化趋势,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我县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3 月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录入完成了 66297 人。

(四)多渠道促优化。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近期为乡镇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招录劳务派遣工 90 名,6 月份正式上岗,充实到行政审批第一线,充分提高审批效率。

五、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企业良好用工环境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民落实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订立集体合同,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工资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六、强化创业政策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质保贷款申请条件,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2月 7 日,我市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其中第八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做了具体规定。接此通知后立即与创业担保贷款定点经办银行联系,通过网络平台将政策规定向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户进行宣传。同时督促定点经办银行开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平台。并于 2 月 8 日投入使用,我

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关注“邮储银行省分行”公众号,进入平台按照提示提交个人信息,完成贷款申请,也可进入贷款申请微信群下载表格,发送资料完成贷款申请。简化了申请人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处理速度。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9 笔,贷款金额 1870万元,支持创业 109 人,直接带动就业 532 人,放贷金额、支持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全部名列全市第一名。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从而在领导组织上保障了活动的有力推进。提高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需求导向,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拓宽资金渠道,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要落实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促进保障作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新型学徒制、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等各项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序推进。下一步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督促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导工作进度缓慢的培训机构,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解决时间表,有针对性的提出思路办法和工作举措。要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街道有标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活动的浓厚氛围。有效扩大了“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的宣传覆盖面,让本县求职人员和外地务工人员可以从多种途径了解到此次活动的讯息,极大地方便他们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免

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五)深入基层,主动服务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在即,随着大中小企业逐步的复工复产,对用工需求日益迫切,而受疫情影响以及隔离、出行等限制,也使农民工返岗面临诸多考验,对此提前系统谋划,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及乡镇保障所站深入各企业走访,对企业的用工数量、用工结构、用工时间进行了排摸,搜查,收集了一批空岗信息,并指导企业单位线上自主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对工业园区企业存在的招工难问题,引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提高招聘的成功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2 20xx 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 月 20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 月 20 日至 3 月 17 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 25 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 18 个,启动修订文件 4 个,废止文件 3 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 月 16 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 13 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 23 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 6 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 月 8 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 13 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 22 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 月份,县纪委、

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xx)1 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 “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 3 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 1 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 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 173 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 14 天隔离。2 月 18 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 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 20xx 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 86家企业招聘员工 2660 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 1-3 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 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 5%;工商业用户 2 月底至 4 月共用气 21 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 0.4 元,为企业节省成本 84000 元;1-5 月为 275 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

免养老保险费 1571 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 710 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 1%费率,目前 38 家企业已全部申报 20xx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 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 11 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 232 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 “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 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 68 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 3 月上旬,全县 198 家规模工业企业、10 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 家商贸流通企业、15 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 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 81 项,涉及 17 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 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 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 APP 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 3 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 8 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 15 个事项的 23 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3 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8 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 2 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 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 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 月 21 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 月 13 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 91 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 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 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 3 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10 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 月 17 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 20xx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 5 月底,已有 14 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 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

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范文第5篇

今年以来,为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经济加快发展,我区从健全机制、夯实基础、优化流程、专项整顿等几个方面入手,全力推动审批服务、涉企收费和检查、中介组织清理等重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年初经济工作会后,区政府主要领导专门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健全机制。我区充实调整了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分别明确区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党风政风监察室为牵头部门,分别牵头做好优化审批服务、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清理中介组织三项重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工作实效。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入企联合会审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企业服务专项治理、权力清单公开制度等集中整治活动,全区营商环境得到进

一步优化。三项重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 优化审批服务工作

一是完成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去年9月份,由区编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府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区政府57个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97省市下放权力事项),其中行政审批322项,行政处罚2876行政强制197项,行政征收44项,行政给付40项,行政裁决10项,行政确认48项,行政奖励34项,行政监督240他权力186项。今年3月10日,以区政府文件(**发„2015‟3号)进行公布,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完成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今年**月份,由区编委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全区40个部门共梳理主要职责330条、厘清部门职责边界144条、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30条、明确公共服务事项147条。今年7月23日,以区政府文件(**发„2015‟16号)进行公布,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8月22日区编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编制<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通知》(**编办发„2015‟11号),明确编制内容和范围、原则要求和时间安排。为确保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的规范性、有效性,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业务培训会,向各部门、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人

员详细讲解了《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截至目前,全区所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已编制完成,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为健全目录管理制度,搞好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制度,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或变更的,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搞好衔接落实,实时更新目录信息。截止目前,共承接上级下放至区级部门审批事项34项,对应上级部门取消事项31项,各部门(单位)都已落实到位。四是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管理由重视事前审批转为严格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我区印发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办字„2015‟34号),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措施、监管程序等内容,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取消的审批事项、承接下放的事项,督促部门(单位)积极出台相应监管制度,逐项编制具体的监管方案,搞好后续监管工作。同时,将监督举报电话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截至目前我区各部门、单位都已制定了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五是是积极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区政务中心已进驻部门(单位)21个,窗口35个。已进驻的审批服务项目全部在大厅办理,各窗口均有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凡进入中心的收费项目全部在中心收取。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办事效率提速50%以上,全年办理

审批服务事项10692多件,现已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100%。

二、 规范涉企收费和检查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市改善营商环境的要求,今年以来,由物价部门牵头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一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凡国家、省市明令取消和暂停的,予以取消和暂停;凡国家、省市有上下限幅度的收费标准一律执行下限标准。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我区开展了“价格服务面对面活动”,主动送价格政策到企业、基层。组成专门工作组,宣传涉企收费政策,征求企业对涉企收费单位意见建议,受理企业咨询举报。二是严格涉企社会团体会费收取标准。由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涉企社会团体只准收取合理会费,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三是密切配合抓好监管。严格实行涉企违规收费责任追究制度,由物价、财政、监察、纠风、审计等部门联合执法,切实加大对涉企执收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从9月份开始,组成两个检查组,开展了全区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对项目不公开、政策不透明、标准不落实,擅自多收费、乱收费的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同时,畅通涉企收费投诉举报渠道,更新完善了两级价格举报中心,接入国家价格举报网络,配齐配强了价格举报机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登录价格举报平台或直接拨打“12358”价格举报服务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并及时受理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为打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入企检查联合会审制度,严格入企检查审批,坚决取消可查可不查、无检查依据的入企检查。今年以来批准的入企检查单位减少到只有区国税局、区住建局2税局按照省市局关于对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实际,拟选47家企业进行检查,并报送了检查计划,实际检14家,如期报送了检查情况汇报。区住建局下属单位xx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报送了入企征收污水处理费的申请,申请检查9家,实际检查9家,按时间要求如期报送了入企收费情况回复。经过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控制涉企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清理中介组织工作

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加强中介机构防治腐败工作的意见》要求,为促进中介机构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我区按照“清理、整顿、规范、发展”的工作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四个到位”,从9月15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全面规范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切实解决中介机构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由区编办、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理摸底工作。凡是区直部门、单位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全部纳入清理范围,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定、证明、审查报告、培训、设施设计、咨询等。二是部门联动,严格审核。由区编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审核组,联合办公、集中审核,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对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逐项逐条审核与反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xx省市区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有关事宜的通知》(x政办字„2015‟x号)公布的区级行政许可通用目录,凡未列入通用目录相对应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凡不属于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列入清单。9月份编制完成《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共清理出15直部门的3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43个部门(单位)零报告。三是全面公开公示。印发了《xx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x政发„2015‟x号),同时,在区政府网站和区机构编制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四、积极引进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引进涉及企业“六评一审”的中介组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入驻的中介组织设置了窗口,并在窗口显要位置摆放了桌牌,公布了联系人、联系电话和业务范围。

今年以来,我区虽然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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