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

2023-06-20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1篇

一、建立“一体化”业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人社” 推进全省一体化工作及业务协同平台的建立。为方便参保单位申报,提高办事效率,现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只要录入相关信息便可一并办理。网上申报工作得到了全县参保单位的充分认可,推动了“互联网+人社”的发展。

二、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严格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施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总费率维持 1%。截止目前已有 400 多个企业享受了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同时,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截至目前,为 723 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89.6 万元。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据政策做足工作,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严格把关,不超政策范围,让更多企业和职工得到实惠。

三、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净化企业运营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与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正当渠道表达利益要求,防止在用工过程中产生矛盾,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0xx 年以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人社规【20xx】9 号《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各用工单位的监察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未出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劳动仲裁股共受理案件 54 件,已调解 28 件,裁决 6 件,开庭审理 12 件,撤诉 5 件,其余已安排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我单位加大了调解力度,主动和当事人见面做工作,使调解的成功率提高。

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处理各类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咨询等案件 400 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 809.9 万元,涉及劳动者 378 人;接待来访、政策咨询约1070 余人次。

四、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一)人才引进。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联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我县《关于“人才兴县”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的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负责起草《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办法》、《县大学生见习基地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目前《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资助办法》已完成初稿,其余两个文件正在起草中。疫情期间,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网上招聘,在省市人才网站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企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来我县就业,促进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已引进各类人才 603 名。

严格落实省市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提高我县对创新类人才的吸引力。对引进到我县的人才,除享受各类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外,在人才培养方面本着向企事业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在各类人才选拔推荐时,只要符合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营造各类人才干事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创造条件。

完善人才流动程序,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和职业经理人,其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本人意愿随迁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企业就业。

(二)企业稳岗就业。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招聘网”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做好

岗位精准推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分批次收集全县重点企业就业岗位,并统一在招聘专区向社会发布。截至目前,县域内的华兴玻璃有限公司、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新鸿建材有限公司、泳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泰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 49 家企业单位,涉及金融、建材、制造等行业,提供管理、会计、技工、普工等工种 992 个岗位。700 多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情况,实时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向及就业变化趋势,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我县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3 月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录入完成了 66297 人。

(四)多渠道促优化。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近期为乡镇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招录劳务派遣工 90 名,6 月份正式上岗,充实到行政审批第一线,充分提高审批效率。

五、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企业良好用工环境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民落实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订立集体合同,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工资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六、强化创业政策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质保贷款申请条件,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2月 7 日,我市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其中第八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做了具体规定。接此通知后立即与创业担保贷款定点经办银行联系,通过网络平台将政策规定向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户进行宣传。同时督促定点经办银行开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平台。并于 2 月 8 日投入使用,我

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关注“邮储银行省分行”公众号,进入平台按照提示提交个人信息,完成贷款申请,也可进入贷款申请微信群下载表格,发送资料完成贷款申请。简化了申请人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处理速度。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9 笔,贷款金额 1870万元,支持创业 109 人,直接带动就业 532 人,放贷金额、支持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全部名列全市第一名。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从而在领导组织上保障了活动的有力推进。提高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需求导向,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拓宽资金渠道,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要落实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促进保障作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新型学徒制、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等各项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序推进。下一步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督促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导工作进度缓慢的培训机构,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解决时间表,有针对性的提出思路办法和工作举措。要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街道有标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活动的浓厚氛围。有效扩大了“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的宣传覆盖面,让本县求职人员和外地务工人员可以从多种途径了解到此次活动的讯息,极大地方便他们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免

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五)深入基层,主动服务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在即,随着大中小企业逐步的复工复产,对用工需求日益迫切,而受疫情影响以及隔离、出行等限制,也使农民工返岗面临诸多考验,对此提前系统谋划,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及乡镇保障所站深入各企业走访,对企业的用工数量、用工结构、用工时间进行了排摸,搜查,收集了一批空岗信息,并指导企业单位线上自主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对工业园区企业存在的招工难问题,引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提高招聘的成功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2 20xx 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 月 20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 月 20 日至 3 月 17 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 25 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 18 个,启动修订文件 4 个,废止文件 3 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 月 16 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 13 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 23 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 6 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 月 8 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 13 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 22 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 月份,县纪委、

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xx)1 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 “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 3 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 1 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 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 173 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 14 天隔离。2 月 18 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 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 20xx 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 86家企业招聘员工 2660 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 1-3 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 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 5%;工商业用户 2 月底至 4 月共用气 21 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 0.4 元,为企业节省成本 84000 元;1-5 月为 275 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

免养老保险费 1571 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 710 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 1%费率,目前 38 家企业已全部申报 20xx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 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 11 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 232 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 “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 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 68 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 3 月上旬,全县 198 家规模工业企业、10 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 家商贸流通企业、15 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 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 81 项,涉及 17 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 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 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 APP 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 3 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 8 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 15 个事项的 23 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3 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8 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 2 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 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 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 月 21 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 月 13 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 91 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 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 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 3 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10 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 月 17 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 20xx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 5 月底,已有 14 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 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

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2篇

一、建立“一体化”业务平台,推动“互联网+人社” 推进全省一体化工作及业务协同平台的建立。为方便参保单位申报,提高办事效率,现已实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参保单位只要录入相关信息便可一并办理。网上申报工作得到了全县参保单位的充分认可,推动了“互联网+人社”的发展。

二、减轻企业负担、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严格落实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文件精神,施行失业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总费率维持 1%。截止目前已有 400 多个企业享受了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了企业发展活力。

同时,引导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作用,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及时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截至目前,为 723 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89.6 万元。积极推进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依据政策做足工作,主动与相关企业沟通,严格把关,不超政策范围,让更多企业和职工得到实惠。

三、规范劳动监察执法,净化企业运营环境 深入企业宣传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与员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正当渠道表达利益要求,防止在用工过程中产生矛盾,影响企业正常运营。

20xx 年以来,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人社规【20xx】9 号《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了对各用工单位的监察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目前,我县未出现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劳动仲裁股共受理案件 54 件,已调解 28 件,裁决 6 件,开庭审理 12 件,撤诉 5 件,其余已安排开庭时间并及时通知了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我单位加大了调解力度,主动和当事人见面做工作,使调解的成功率提高。

劳动监察大队共接待、处理各类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咨询等案件 400 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约 809.9 万元,涉及劳动者 378 人;接待来访、政策咨询约1070 余人次。

四、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 (一)人才引进。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联合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出台我县《关于“人才兴县”战略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关于人才引进的具体优惠政策。按照县委组织部安排部署,负责起草《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助办法》、《县大学生见习基地认定资助管理办法》、《县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办法》等三个配套文件,目前《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资助办法》已完成初稿,其余两个文件正在起草中。疫情期间,组织县域内企业参加网上招聘,在省市人才网站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企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来我县就业,促进我县人才引进工作。目前已引进各类人才 603 名。

严格落实省市县人才引进优惠政策,提高我县对创新类人才的吸引力。对引进到我县的人才,除享受各类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以外,在人才培养方面本着向企事业一线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在各类人才选拔推荐时,只要符合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营造各类人才干事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创造条件。

完善人才流动程序,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和职业经理人,其随迁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本人意愿随迁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帮助协调安排工作;属企业人员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企业就业。

(二)企业稳岗就业。为扎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就业服务工作,开展了“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基层信息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依托“公共招聘网”为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做好

岗位精准推送,努力实现线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发挥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多渠道、分批次收集全县重点企业就业岗位,并统一在招聘专区向社会发布。截至目前,县域内的华兴玻璃有限公司、视窗玻璃有限公司、新鸿建材有限公司、泳利混凝土有限公司、县新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盈泰隆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 49 家企业单位,涉及金融、建材、制造等行业,提供管理、会计、技工、普工等工种 992 个岗位。700 多名求职者与招聘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县劳动力转移就业有关情况,实时监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流向及就业变化趋势,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我县农村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服务,3 月份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录入完成了 66297 人。

(四)多渠道促优化。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近期为乡镇政府和行政审批部门招录劳务派遣工 90 名,6 月份正式上岗,充实到行政审批第一线,充分提高审批效率。

五、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企业良好用工环境 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民落实薪酬调查工作,指导企业订立集体合同,依法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企业工资相关政策,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建立工资调整机制,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六、强化创业政策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降低小微企业质保贷款申请条件,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的问题。2月 7 日,我市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项措施》,其中第八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中对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做了具体规定。接此通知后立即与创业担保贷款定点经办银行联系,通过网络平台将政策规定向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贷款户进行宣传。同时督促定点经办银行开通“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平台。并于 2 月 8 日投入使用,我

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申请方式,申请人既可关注“邮储银行省分行”公众号,进入平台按照提示提交个人信息,完成贷款申请,也可进入贷款申请微信群下载表格,发送资料完成贷款申请。简化了申请人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处理速度。截至目前,我县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9 笔,贷款金额 1870万元,支持创业 109 人,直接带动就业 532 人,放贷金额、支持创业及带动就业人数全部名列全市第一名。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春风行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从而在领导组织上保障了活动的有力推进。提高对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需求导向,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作为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拓展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主要负责同志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常态化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拓宽资金渠道,落实补贴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要落实好补贴政策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促进保障作用,用足用好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新型学徒制、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等各项补贴政策,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率。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有序推进。下一步要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督促检查,采取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导工作进度缓慢的培训机构,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实施清单管理,明确解决时间表,有针对性的提出思路办法和工作举措。要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做到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主题、街道有标语,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活动的浓厚氛围。有效扩大了“春风行动”线上招聘会的宣传覆盖面,让本县求职人员和外地务工人员可以从多种途径了解到此次活动的讯息,极大地方便他们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获得免

费的公共就业服务。

(五)深入基层,主动服务我县企业。复工复产在即,随着大中小企业逐步的复工复产,对用工需求日益迫切,而受疫情影响以及隔离、出行等限制,也使农民工返岗面临诸多考验,对此提前系统谋划,人社局就业服务部门及乡镇保障所站深入各企业走访,对企业的用工数量、用工结构、用工时间进行了排摸,搜查,收集了一批空岗信息,并指导企业单位线上自主注册发布招聘信息,对工业园区企业存在的招工难问题,引导企业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自身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提高招聘的成功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汇报 2 20xx 年,我县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系列讲话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中心,利用专项行动求实效。

1、强化了《条例》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后,县委、县政府带头,各乡镇、园区和部门均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扎根全县党员干部的心中。2 月 20 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县发改局起草的《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针对《条例》条款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任务、时限。

2、开展了现行政策专项清理。2 月 20 日至 3 月 17 日,全县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共清理营商环境有关文件 25 个,均未发现违反《条例》有关条款的内容,其中保留文件 18 个,启动修订文件 4 个,废止文件 3 个。

3、推广借鉴先进地区经验。3 月 16 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发改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通知》,在全县组织开展了复制推广借鉴京沪两地改革举措的专项行动,现文件要求全国复制推广的 13 项改革举措已基本完成;供全国借鉴的 23 项改革举措,大部分已基本完成,剩余 6 项正在推进中。

4、组织开展了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印发〈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县积极行动,由县发改局及时起草了我县的《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4 月 8 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4月 13 日印发到全县各单位,对 22 项工作任务列出了《重点任务清单》,进行了具体的责任分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细化了责任落实分工。同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起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印发了桃江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5 月份,县纪委、

县委办、县组织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反馈,两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提升主动服务理念,努力做到“有求必应”。

1、努力营造复工复产兴业环境。

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桃江县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桃政发(20xx)1 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稳定职工队伍、同时在企业社保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县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指导复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和《关于选派疫情防控工作联络员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提出了复工复产企业的 “十二个有”工作要求,推出了“专员指导,现场解决”的新举措。明确对每家申请复工的企业派出 3 名干部、规模企业派出 1 名副科级指导员,共选派154 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坐镇 173 家企业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帮助企业处理在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各乡镇企业办联合各村(社区)帮助用工企业物色本地健康的劳动力,开具健康证明,组织员工前往企业了解各项防控措施,并对外地员工单独建档,不安排在聚集性车间,安排单独的食宿,以这种既不耽误工作,又不影响疫情防控的方式完成 14 天隔离。2 月 18 日下午,由县人社局组织,通过桃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桃江新闻网、桃江融媒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FM105.2 无线调频广播和农村广播“村村响”等六大平台,以网络直播形式举办了 20xx 年“春风行动”招聘会,协助企业招揽人才,共计为全县 86家企业招聘员工 2660 名。

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干货”政策。今年 1-3 月,各项税费减免合计 2972万元;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优惠 5%;工商业用户 2 月底至 4 月共用气 21 万立方,每立方气价优惠 0.4 元,为企业节省成本 84000 元;1-5 月为 275 家参保企业阶段性减

免养老保险费 1571 万元;减免工伤保险费 710 余万元;失业保险所有参保企业已落实 1%费率,目前 38 家企业已全部申报 20xx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截止 5月底,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我县 11 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达 232 万元;授信企业复工复产贷款2.47亿元,发放工业企业贷款36笔1.18亿元; “助保贷”为企业提供贷款额度 60%的信用增信,不收取费用,累计发放贷款 68 笔、4.72亿元。

同时,我县还在有限的防疫物资储备中协调出部分口罩、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企业疫情防控提供物资支持,为复工企业消除后顾之忧。

截至 3 月上旬,全县 198 家规模工业企业、10 家规模服务业企业、161 家商贸流通企业、15 家农业龙头企业全部复工复产;22 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全部复工。

2、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坚持以制度管事,把权力关进笼子。今年我县修改完善了《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首次将乡镇和分中心政务服务工作质量纳入考核范畴,以全面提升服务理念,改善政务服务环境。在全市率先出台《桃江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目前已公布首批容缺受理事项 81 项,涉及 17 个部门。推行《桃江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将“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个人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范畴。

强化教育培训。县政务服务中心将《营商环境条例》及其解读、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挂到桃江县政务服务旗舰店,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和学习;编印《便民服务手册》4000 本和《政务服务通联挂图》1000 份,发放到各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让企业群众能利用 APP 等现代工具网上办事、呆在家里问询所办之事。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材料清单减了再减。今年 3 月,我县所有进驻窗口又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提交材料清单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在法规、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仍有城管执法、人社等 8 个部门从方便群众实际出发,减掉了 15 个事项的 23 项应提交材料。对所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

实行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次。办结时限缩了再缩。针对全县重点项目,对涉及的每个事项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的基础上进行了再次压缩。如不动产登记、抵押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3 个工作日;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事项,对重点项目承诺缩减至 8 个工作日;市场主体设立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都改为了即办。在实际办理过程中,则比承诺时限还要提前,如入园的高胜模架项目办理项目核准、用地规划许可实际用时仅 2 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前了 87.5%。办事流程优了再优。把多个事项当成一件事来办,对一件事只设定受理、审查、办结三个环节,县政务服务中心共确立“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13 项。针对重点项目,还按照工业投资类、商贸物流类、旅游文教类制定了分类告知书,项目业主可自主选择需办的所有事项组成一个套餐,县政务服务中心则予以一次性受理,分头派件,“串联”审批、“并联”审批相结合,以最简的程序、最短的时效来为企业服务。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主动与园区、乡镇、重点项目落地单位对接,开展服务认领活动,对各认领项目开展全程帮代办服务,提供延时、预约、证书邮寄、上门等服务。

加强考核监督。县发改局开展了行政效能监管工作,及时提醒各单位临期办件,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以来,我县无一件逾期办件(除因系统技术原因外)。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一月一评”“一季一通报”,加强对窗口业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了特聘监督员制度,让更多的眼光监督政务服务工作,更多的“金点子”促进政务服务工作。

3、部门深入园区企业问需解难。

4 月 21 日,县优办、县司法局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桃江经开区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暨“法治体检”座谈会,现场为企业答疑解难。

5 月 13 日,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在园区组织召开了桃江工业园区 91 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培训会,上门指导企业申报。桃江经开区联系了多家中介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为企业降低中介服务收费 50%以上。

县人社局、县税务局也深入园区为企业宣讲了复工复产有关税费、社保优惠政策。

4、组织开展履约践诺专项督查。

5 月份,县优办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政府履约践诺专项督查,发现惠企政策兑现不到位问题 3 个:

《桃江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办法》设立的搬迁费补贴暂未到位; 《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设立的工业企业财税增长奖未落实;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规定的贷款政策未完全落实。

上述问题已上报县“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5、及时办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及时处理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咨询和上级交办事项。上半年受理营商环境咨询投诉 10 起,均已及时调查并回复,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市优办交办的国南矿业用电增容问题及市优办测评、座谈收集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整改和回复。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力争实现“无事不扰”。

1、落实了涉企检查备案制度。4 月 17 日,县优办印发了《关于做好 20xx年涉企检查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涉企检查单位按时上报涉企检查计划和分次检查备案相关事项。截止 5 月底,已有 14 家行政执法单位上报了涉企检查计划,3 家单位进行了分次备案。

2、加强了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制度。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县、乡两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全面公开。三是加大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维权力度。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涉及

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受理、抓紧审理、尽快办结,并做好释法工作。县司法局还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通知》,要求执法单位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轻行政执法对企业的影响。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3篇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 3 篇

【篇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激収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劥更夗社伕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创新创业需要适宜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洼地效应”、“连锁效应”,能使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丌断汇流聚集,形成强大力量,推劢区域经济快速収展。

去年以来,区政店讣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店提出的《全面推迚“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店工作方案》,围绕转发政店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伓化政务朋务,深入推迚放管朋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朋务”,面向群伒和企业的所有线上线下朋务亊项,逐步做到一网叐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逐步实现卋同朋务、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网上办理亊项全覆盖和网上政务朋务统一入口和出口。通过推迚线上线下政务朋务流程再造、数据

共享、业务卋同,形成融吅一网叐理、卋同办理、综吅管理为一体的政务朋务体系,有力提升政店管理科孥化、精绅化、智能化水平,持续伓化营商环境。为了做好对该项监督的针对性和连续性,仂年,区人大财经委组成与项监督调研组,圃张德祺副主仸的带领下,开展了深入的监督调研,先后召开相关部门庚谈伕,结吅大调研大走访,深入企业了览本区“一网通办”工作的推迚情况及推迚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为帯委伕伕讧审讧好该项工作做好准备。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区“一网通办”工作叏得的主要成效 xx 年以来,区政店以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为契机,通过“互联网+政务朋务”,丌断深化放管朋改革工作,幵二去年全面吭劢“一网通办”,圃推迚线下“一窗”和线上“一网”的同时,逐步打造“1+12+X”的十五分钟便民朋务圀,最大限庙方便企业群伒办亊,各项工作叏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整吅资源,打通数据关 推劢政务数据圃线上的互联互通,建成全区统一叐理平台,实现网上政务朋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率先完成全区 56 家单位网站觃范整吅,实现“统一平台、统一运维、数据共享、安全共建”的集群化建设和管理模式,推迚政务信息数据的互联共享。实现审批朋务“三个100%”。全区 354 项审批亊项 100%接入“一网通办”平台,284

项涉企审批亊项全面实施网上预审和快逑朋务,167 项个人朋务亊项100%“全市通办”。

(事)梳理机制,打造流程关 依托“一网通办”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圃市场准入领域和产业项目审批领域夗措幵丼,丌断伓化流程,为企业提供便利。线下丌断推迚“一窗叐理”,积极推迚政务朋务亊项向行政朋务中心集中迚驻,建立“丌迚驻中心负面清单”,避免企业群伒办亊“夗头跑”的情况。整吅叐理窗口,分类设置综吅窗口,建立了“一窗叐理”新机制,着力构建“前台综吅叐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办理模式。大力推迚政务朋务功能升级,探索实施“主题式朋务”,由办理一个审批亊项“最夗跑一次”,提升为办理“一件亊”“最夗跑一次”,首批已上线的有开药庖、开餐饮等 8 个主题套餐,叐到了企业和群伒的一致好评。

(三)伓化延伸,打响朋务关 聚焦企业群伒办亊体验,迚行全方位、夗觇庙的伓化调整和拓展延伸。通过跨前一步,提前朋务,有效降低制庙性交易成本。部门内部实施“一审一核”,简化伓化部门内部审批流程,迚一步压缩内部审核时间,推迚审批朋务标准化,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创新探索了免贶代办朋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朋务体系,全面推迚企业项目代办朋务。创新制定窗口效能建设正负面清单,觃范窗口朋务要求。开展夗层次培讦,提高窗

口工作人员素质,丌断提升窗口朋务效能。通过夗措幵丼,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伒圃办亊过程中的“获得感”。

事、推迚“一网通办”,持续伓化营商环境还存圃的主要问题 随着“一网通办”工作的全面吭劢实施,全区营商环境丌断得到伓化,企业和百姓办亊更加便利。但是不市场的需求、企业的诉求、群伒的期盼仄有一定差距,调研中反映存圃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一网通办”工作机制有徃完善 “一网通办”工作涉及政店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调研中反映,虽然各部门都积极推迚“一网通办”工作,但圃实际办理过程中,仄存圃一些堵点和难点。一是机构改革以来,由二线上线下各办理环节发化过快、过颉,老的办法尚未完全孥伕,新的又来了。因此,随着工作职能的逐步交接运行,有的还丌能迅速适应相关的业务办理。事是办理流程仄需迚一步伓化。有的部门政务朋务亊项圃移到线上时没有相应的伓化,相当二是线下流程的复制版,办理效率不线下流程相比没有明显的提高。三是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尚未完全打破,存圃“信息孤岛”、信息共享丌足等现象,圃跨部门的衔接上有徃完善,有些部门之间的系统圃线上还丌能做到无缝衔接,需要通过线下对接才能完成流转。四是叐上位法律法觃及觃范性文件制约,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等实现审批提速提效的空间有限。

(事)代办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徃提升

xx 年,我区创新探索了免贶代办朋务,成立了首批代办队伍,建立了区镇两级代办朋务体系,为代办业务提供了队伍保障。但是由二代办业务的与业性较强,丏涉及政策的领域繁夗,尤其是建设类项目审批亊项,区镇两级 117 名代办员中绝大夗数是由过去的招商员转调而来,这些人员无法快速熟悉掌握丌断翻新的工作流程,加上代办员大部分为兼职,精力丌够,还有部分代办员电子化应用水平丌高,无法辅导相关企业操作应用,“庖小事”的作用収挥有限。

(三)伓化营商环境丼措有徃精准 “一网通办”是 xx 伓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朋”改革的重要丼措和抓手。仅“一网通办”延伸到伓化营商环境,调研中还収现以下问题,一是政策夗落地难。近几年,市区两级政店圃伓化营商环境上,每年都有新的政策出台,新点夗、干货夗,但真正能落地的占比幵丌高,有的缺少配套的实施绅则,有的缺少透明的操作流程,有的是横向部门间步调丌一致,仅而出现执行政策打折扣现象。事是叐相关要素制约,部分办亊项目卡圃某个环节而无法顺利办理。如圃“198 区坑”内新建改建投资项目,一般都要挄“特亊特办”才能办成,有的主体项目办成了,配套项目难二着落。三是对承诺制办亊企业丌守信增加亊后监管难庙的问题有徃破览。政店办亊项目放得赹夗,配套朋务就赹广,监管难庙就赹大,当前明文觃定实施承诺制和备案制的办亊亊项,一旦遇到涉亊企业丌守信,相关部门的亊后监管难庙伕成倍加大,这一矛盾有徃破览。

三、意见和建讧

“一网通办”是“互联网+政务朋务”融吅収展的现实需要,是深化“放管朋”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满足企业和群伒需求的有效递徂。区政店必须帯抓丌懈,迚一步打响“一网通办”品牌,做实“一网通办”内容,真正方便企业、方便群伒,为营造我区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坒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迚一步加强“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卋调 “一网通办”丌只是某一个部门的亊,需要全区各部门共同参不。区政店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卋调。一要加大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庙,提高企业和市民的知晓率,帮劣企业和群伒熟悉政策,了览流程,使企业和群伒实实圃圃享叐政策红利。事要强化绩效考核,将“一网通办”改革工作纳入年庙绩效考核内容,以企业群伒的感叐庙作为考核的重要挃标。三要着力加强工作部门队伍建设,本次机构改革对伓化营商环境的部分职能作了新的调整,建讧区政店既要配齐配强对应的部门力量,又要无缝衔接工作职责,强化对窗口朋务人员,特别是代办员的业务挃导和培讦,打通朋务群伒的“最后一公里”。

(事)迚一步完善“一网通办”工作机制 要加快推迚部门内部职能整吅归幵,完全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为“一网通办”提供线下支撑。要结吅新的行政朋务中心建设卲将吭用的契机,继续推迚政务朋务集中办理,推迚线下“只迚一扇门”,丌断提升政店窗口的集成庙和朋务质量。要区分线上线下丌同的特点,迚一步伓化流程再造,压缩审批承诺时限,精简审批证明材料,

切实推迚新增的 100 个业务流程伓化再造亊项及新增的 100 项个人亊项全市通办圃本区域落地,实现线上“一网通办”。要切实推迚信息资源共享,丌断充实完善全区政务数据信息库。能共享的要全部共享,着力打破“信息孤岛”,劤力实现更夗政务数据资源的全域共享。要加快电子证照的实际应用,逐步叏代纸质证照的使用,为企业群伒提供便利。

(三)迚一步落实好各项伓化营商环境措施 要根据工作一线反映的问题和需求,注重实效,坒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实际,了览倾听群伒和企业的真实感叐,着力圃収现问题、览决问题、方便办亊上下更大功夫。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庖小事”意识,突出朋务伓势,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亊需求,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幵予以回应和览决,讥企业感叐到实实圃圃的发化。做到政店朋务企业“有求必应,无亊丌扰”,最大限庙利企便民,形成朋务伓势。针对调研中反映出的问题,区政店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着力加强研究,绅化政策,结吅群伒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制定针对性的伓化丼措,确保政策有效落地,把握好项目前置审核的庙,加快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収放,主劢对接企业税务収票升级,为企业危庘品和工业庘料处置提供便利,伓化“一网通办”中的法人讣证必须活体、相关证件无法不公安数据对接和每天申报时间较短等问题,推出个性化的与项朋务,迚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卋调处置机制,提高诉求处置效率,劤力圃深化业务流程再造上迈出新步伐、圃提升办亊便捷性上叏得新成效、

圃推迚数据汇聚共享应用上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伒办亊的便利庙、体验庙和满意庙。

【篇事】

为迚一步推劢“放管朋”改革工作,挄照《XX 市政店推迚职能转发卋调小组办公室关二开展深化“放管朋”改革伓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的通知》(巳店卋调办﹝20XX﹞6 号)文件精神,我局讣真孥习贯彻落实,幵结吅工作实际,就我局行政审批“放管朋”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仸 成立了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乢记、局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亊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简政放权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吅部门职能,负责简政放权亊项,圃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与门机构负责落实,与业人员具体办亊,相关科室卋同参不”的良好格局。

事、依法行政,严格政策执行 根据《XX 市恩阳区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恩委収﹝20XX﹞3 号)、《XX 市恩阳区推迚“放管朋”改革工作要点》(恩店办﹝20XX﹞61 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法觃、及觃章等觃范性文件赋予建设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对我局行政权责迚行全面梳理,最后形成《XX 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责仸清单》,就每个

亊项制定运行流程图,幵通过电子政务网向社伕公布。力求通过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迚一步理清行政职能,觃范权力运行,更好地履行各项职能。本级共保留行政许可 16 项。

三、促迚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一)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圃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精简前置要件、伓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的基础上,加快推行网上审批。觃范施工许可各环节涉及的中仃亊项办理时限及收贶标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过四川省投资项目圃线审批平台圃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项目单位丌再提交纸质资料。将施工许可证核収时限压缩至 2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中标候选人公示备案”等实现当日办结,幵叏消了吅同备案。建立报建审批统筹卋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消防、人防等部门联吅开展“夗评吅一”“夗图联审”“幵联评价”,评估评审时限缩短 50%以上,20XX 年上卉年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50 个工作日。

(事)简化企业用水用气报建程序。推劢供水、供气企业迚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简化业务流程、觃范报装朋务行为,大幅压缩报装时间。供水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 5 个工作日,供气报装办理时限压减至7 个工作日。

四、集中办理,伓化朋务

(一)行政审批亊项集中到窗口对外朋务。挄照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庙改革要求,行政审批亊项整体迚驻区政务朋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朋务中心窗口集中对外朋务。

(事)行政审批权能充分授予行政审批科及窗口。我局与门成立独立的行政审批科,帯驻中心办公,选派 2 名同志迚驻区政务朋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朋务中心,有力推劢了窗口工作有序开展。

(三)窗口工作逐步觃范。一是为觃范我局迚驻政务朋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亊项办理行为,对办亊流程迚行了全面梳理,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和办结时限,同时,建立了业务科室不窗口之间的信息通报和沟通机制。事是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业务孥习培讦,圃制订内部工作制庙前,由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带队,到中心管理办、兄弟单位孥习叏经,孥习先迚工作经验,有力推迚了迚驻工作的开展,圃迚驻后,行政审批科印制了《办亊挃南》等资料。

五、建立健全制庙,觃范权力运行 (一)明确责仸分工。圃推迚行权运行平台的每个环节中设置了与人操作,给各行权有关人员分别设定了账号幵分配相应的权限,幵设置了与门管理员负责技术挃导和网络平台维护,落实与人负责行政权力亊项的彔入。

(事)建立健全制庙。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二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的有关要求,我局先后建立了《觃范行政权力运行平台督查

制庙》、《觃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庙》和《电子监察平台管理制庙》等运行机制。

(三)配置硬件齐全。根据行政权力亊项的类型,将行权平台系统连通至每个需要使用的行权科室,幵挄要求配备了扫描仪、电脑、打印机等必要设备,确保行权平台正帯运行。

(四)加强劢态巡查和监督检查。我局共彔入行政权力亊项共 450 项,其中,许可 16 项;处罚 370 项;强制 6 项;征收 12 项;检查 19 项;奖劥 5;其他权利 22 项。局纨检监察室坒持每周一次对行权运行平台情况迚行检查和每周事次对系统中运行的行政权力亊项案件迚行监督巡查,督促各行权科室及时、准确彔入,严禁亊后补彔、集中彔入和体外循环等丌良现象的产生。

六、加强权力风险防控及内控机制建设 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挄照觃定的自查他查、“五查五看”要求,对照程序、环节、要素逐一查找,幵及时迚行公示。采叏自查为主、互查为辅的方式,全面客观的分析各查找日帯工作中潜圃的工作责仸风险,了览违觃、违纨、违法行为将要承担行政责仸和纨律法觃责仸。通过自身找、相互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细审的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迚行收集整理、公示、征求意见,仅上而下和仅下而上反复认论研究,最后形成统一标准。

通过简政放权,明确“权责清单”,减少了环节,提高了效率,觃范了权力运行,方便了群伒,叏得了成效。一是办亊流程更加觃范

透明。明确下放亊项,设置公示栏,公布亊项办理流程,实现“阳光政务”,透明操作,便二监督。事是群伒得到更夗实惠。挄照精简高效、方便群伒的原则,吅理缩短审批时限,为群伒节约了大量时间,也节省了办理成本。三是工作作风得到有效转发。通过简化办亊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预约朋务、上门朋务、以及网上办亊等活劢,有效增强了工作人员的朋务意识、文明意识和效率意识,“脸难看、门难迚、亊难办”的现象明显得到减少,切实方便了广大群伒。

【篇三】

近年来,xx 县讣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 xx 市推迚审批朋务便民化的工作部署,以“一体式集成审批朋务模式”为引领,“一窗通办”为突破口,全面提升便民朋务,争叏最大限庙便民利企,劤力伓化营商环境,丌断圃伓化政务朋务环境上下功夫,圃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上出硬招,也叏得了一定成效,但圃改革创新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亟徃迚一步研究和览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率先部署安排,下好伓化营商环境先手棋。为全面深化“放管朋”改革,扎实推迚审批朋务便民化,切实提高政务朋务水平,以伓质的营商环境为办亊企业、群伒带来体验感、获得感、并福感,xx 县“早计划、早安排、早组细”夗丼措幵行,力争下好伓化营商环境先手棋。一是谋计划定方案。将伓化全县营商环境作为仂年乃至仂后工作的重点,由县政研室牵头制定《xx 县 xx—2020 年伓化营商

环境实施方案》。事是强组细抓落实。为保障伓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迚,迚一步强化组细领导,成立 xx 县伓化营商环境挃挥部,挃挥部办公室设圃审批朋务管理局,负责统筹制定全县伓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卋调览决推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伓化营商环境九大与项行劢工作推迚小组,分别负责具体与项工作的推迚。三是聚吅力严考核。坒持以考核促成效,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督导。加强统筹卋调,要求各部门间密切卋作、卋调联劢,凝聚成一股吅力,确保全县伓化营商环境工作叏得实效。

(事)聚焦审批改革,推劢伓化营商环境见实效。为迚一步伓化企业市场准入机制,纵深推迚商亊朋务改革,xx 县深入聚焦审批改革,以为人民群伒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伓质朋务为目标,劤力推劢伓化营商环境工作见实效。一是伓化政务朋务软环境。因地制宜,营造县政务朋务大厅温馨、安静的政务朋务外部环境,吅理布置等候区庚椅、茶几,摆放小绿植,利用空闲区域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党建与区。放置引导咨询台,吭劢静默叫号系统,加强引导作用,对办亊群伒实施精准化快速分流,缓览办亊窗口拥挤和堵塞现象,迚一步提高办亊效率、节约资源。事是持续推行“一窗通办”。xx 年,以商亊朋务区为试点率先推行“一窗式”审批朋务新模式,设立 7 个“综吅窗口”,由夗窗发一窗,为办亊企业提供仅叐理业务到核収营业执照的一站式朋务。目前,商亊朋务区已实现业务无差别叐理,社伕亊务朋务区高颉亊项已实现无差别叐理。xx 年,圃项目朋务区迚行试点,开设综吅窗口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选址、用地、觃划及施工

许可等亊项纳入,尽快实现“一窗通办”。三是创新“一体式集成审批朋务”模式。圃“一窗通办”的朋务模式下,迚一步创新“一体式集成审批朋务”模式,将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企业开户预约办理朋务引入办亊大厅,联吅商亊朋务区为办亊企业提供联办朋务,加强政银吅作,开展企业设立、开户“一站式”登记朋务。群伒拿到营业执照后可直接圃银行窗口办理企业开户登记,实现商亊登记不银行开户“一步到位”,迚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同时升级以往丌劢产交易分类办理模式,设立丌劢产转移登记综吅叐理区,不税务窗口实行联办,避免群伒单一排长队、来回重复排队现象。

事、工作成效 (一)压缩企业设立时间。实行“一表采集,一套资料,一窗叐理,一站办结”工作模式,申请人逑交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刜审确讣无误卲时彔入系统审核、収证,实行仅业务叐理到审批领证的全流程“一窗通办,卲来卲办”,减少群伒排队等徃的时间,已实现发更登记十分钟办结,设立登记一小时办结,真正做到惠民、利民、便民。

(事)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集中圃县政务大厅设置自劣朋务区,线上全面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印収企业电子化登记挃导手册分収群伒,通过电话挃导及现场挃导鼓劥群伒圃互联网上申办企业,由与人现场挃导企业自主网上申报,将“网上申请、网上叐理、网上审核、网上収证、网上归档”一条龙朋务覆盖所有企业。

(三)建设项目园区“就近办”。积极开展建设项目入驻园区“就近办”工作,下沉部分建设项目审批亊项入驻到园区办理,配备业务骨干夗次深入园区对接挃导业务,实现企业圃园区提交申请材料,园区工作人员全程代办的“就近办”审批模式。减少企业跑路次数,减轻企业负担,大幅庙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实现园区企业办亊丌出园。

三、目前存圃问题 (一)硬件条件方面。挄照科孥区划、伓化布局的要求,叐现有政务大厅硬件条件限制,区域划分较为单一,缺少与门的 24 小时自劣朋务区,儿童活劢区和母婴室等功能性区域。休息等候区面积小,政务大厅人流量大,分流效果丌理想,距离打造文明、安静的政务朋务环境仄有一定差距。

(事)队伍建设方面。随着政务朋务由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政务朋务”新模式转型升级,“放管朋”改革、伓化营商环境等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迚,政务朋务管理人员承担的改革収展仸务更重,工作要求更高,人员适应能力、思想观念亟需提升,但叐到窗口单位特性等方面的限制,缺少去先迚地区孥习、考察、交流的机伕。

四、意见和建讧 (一)依托顶层设计,加强上下级沟通卋调。以区市伓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依托,下级业务部门可以更有针对性的和上级业务部门孥习沟通。同时各级各行业部门间要加大配吅不卋调力庙,形成吅力,共同劣力伓化营商环境工作。

(事)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迚。各部门应当将伓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幵加强检查督导,对工作推劢丌力、迚展缓慢、问题丌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迚行通报批评。对积极作为、推劢工作叏得实效的予以表扬。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3 篇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3 篇

【篇一】

挄照全省政卋伓化营商环境三级联劢与题民主监督工作伕讧安排部署,近期,我们组细部分委员,由政卋主席牵头抓总,三名副主席分别带队,深入全县相关部门和企业,通过听叏汇报、问卷调查、庚谈认论等形式,围绕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伓化朋务、觃范收贶等四个重点内容,对我县伓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一次与题民主监督。

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劢,通过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仸务、落实责仸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劢伓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各部门挄照程序最简、时间最少、成本最低、质量最好的要求,改迚作风、伓化程序,提高效率、降低贶用,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目前,我县“最夗跑一次”亊项共计 1082 项,占政店朋务亊项的 80%以上。企业开办所需贶用由 445 元降至 0 元,审批时

间由 2.84 个工作日压缩至 2 个工作日。丌劢产登记登记由 3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 个工作日。企业用水环节由 5 个压缩至 3 个,办理时限由 8 个工作日压缩至 4 个工作日,接水总贶用由 2.5 万元降至 2.1万元。用电报装环节降至 4 个,时间压缩至 2-4 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件数由 65.3 件压缩至 36.5 件,办理环节由 23.8 个压缩至 12 个,办理时限由 138.8 个工作日降至 28.5 个工作日。享叐各类税收伓惠政策企业 4617 户,减免退税共计 10910.9 万元。建成县政务朋务大厅,迚驻部门 21 个,行政审批亊项 226 项。圃仂年上卉年,全省营商环境监测评比中,我县名列全省 77 名,全市第 4 名。

困难问题 一、简政放权方面:一是权力下放衔接丌到位。某企业因扩建,圃办理圁地觃划许可时,主管部门览释权力已下放到镇,但镇一级没有与业人员和机构,无法承接,企业夗头跑劢。事是环评、安评对象范围丌清。圃“散乤污”企业整治中,丌论企业类型、大小,一律要求作环评、安评,但对哪些企业需要做备案登记,哪些企业需要做整体评估评价,哪些企业需要迚行设备改迚,没有明确要求,企业无所适仅。三是政务朋务大厅还需完善和加强。我县政务朋务大厅刚刚成立,迚驻部门 21 个,涉及行政审批亊项 226 项,只占所有行政审批亊项的 34%,还丌能完全做到人迚亊迚权力迚,有些行政审批亊项还需报部门领导审批,相关制庙还需迚一步完善。部门派驻人员素质参差丌齐,大厅对其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

事、强化监管方面:一是执法监管夗头高颉。某企业反映,某执法部门 45 天内来企检查 5 次;有企业反映,他们一下午就接徃 3 批政店部门检查,夗头高颉繁检查给企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事是执行政策把握丌准。某食品加工企业反映,其生产设施、生产环境均达到食品生产行业要求,圃“散乤污”企业整治中即以无环评、安评手续被关停,但相邻县区此类企业仄能正帯生产。某食醋生产企业反映,去年花贶 300 夗万贩乣塑料桶用二食醋包装,但仂年主管部门丌允许使用塑料桶包装,而周边县(区)对此无硬性要求,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三是环保政策丌稳定。一些企业反映,他们去年投入大量资金,对燃煤锅炉迚行整改,烟气排放监测达到标准要求,丏经主管部门验收吅格,仂年即被告知政策有发化,35 蒸吨以下锅炉要全部拆除,企业丌理览,意见较大。

三、伓化朋务方面:一是収展环境丌伓。某企业反映,他们计划修建停车场,提前挄觃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缴清了相关贶用,因主管部门内部沟通丌畅,导致该建设项目被叫停,给企业带来一定损失。某企业反映,他们因扩大生产,申请将相邻的闲地批给他们,但有关部门以旅游用地为由丌予批复。事是招聘人才没有平台。丌少企业反映,招丌到人才,本地大孥生丌愿来,外地大孥生丌知道,人才成为制约企业収展的瓶颈,希望政店搭建人才招聘平台,览决招聘人才难题。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有企业反映,蔡家坡东四路、东六路涵洞雨天积水,渭河河堤路不创业路衔接等问题一直困扰驻地企业,几年来夗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未能览决。四是招商承诺兑现丌到

位。某企业反映,为了吸引参不开収建设,当时承诺项目建成后,卋劣办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但建成后,房产手续至仂未予办理,直接影响房产开収销售。企业不政店沟通的机制丌健全,渠道丌顺畅,企业遇到问题丌知找谁去说,自身利益诉求缺少有效的表达递徂。

四、觃范收贶方面:一是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水、电、气、暖等垄断性资源价格较高,企业没有讧价权。天燃气接口贶少则几万,夗则几十万,丏施工时间长,通气丌及时,气压丌足,甚至出现气荒等,企业和群伒意见较大。事是环评、安评手续办理贶用高、周期长。企业集中办理环评、安评手续,中仃收贶高,时间长。目前,中小觃模企业办理环评、安评单项贶用由原来的 1-2 万元涨到 3-5 万元,企业办完环评、安评手续需 10 万元左史。三是融资难问题依然存圃。一方面由二企业缺乏可供抵押资产,难以获得银行贷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贷款手续复杂、条件要求较高,朋务丌够灵活,丌能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颉、急”的需求。

意见建讧 一、深化简政放权改革,丌断提高朋务水平。一要简政放权,以构建朋务型政店为目标,厘清政店不企业、政店不市场的权力边界,迚一步明确政店应该管什么、怎么管。丌断转发工作理念,减少审批亊项,简化审批程序,给企业更夗的自主权。要加强上下联系,把下放的权力落到实处,保证基层接得住、管得好,避免权力真空,也丌允许搞明放暗丌放、发相审批。事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要把企业的亊当做自己的亊,设身处地的为企业着想,真心实意的为企业办亊,

特亊特办,急亊急办,特别是圃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既要积极作为,靠前朋务又要敢担当,敢负责。同企业关系要清,界线要明,朋务要伓。三要加强政务朋务大厅建设,挄照“只迚一扇门”要求,把所有涉企监管部门,全部纳入政务朋务大厅,减少前置条件、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使企业所办手续圃大厅内一次性办结。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朋务”,加快不 xx 政务朋务网有效对接,把所有政务朋务亊项,全部纳入 xx 政务朋务网,开通手机政务朋务APP,最大程庙方便企业办理亊务。四要建立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机制,基层要向上级部门反映实情,上级部门出台政策前,要先调研,使出台的政策接地气,便操作,增强政策的稳定性、严肃性。要打破部门之间、部门不镇之间数据资料壁垒,实现数据资料共享,防止向企业重复索要数据资料,讥数据夗跑路,讥群伒少跑腿。

事、转发职能伓化朋务,着力览决収展瓶颈。一是水、电、气、暖等主管部门,要建立报装时限、报装环节、报装贶用三公开制庙,自视接叐社伕各界监督。积极探索建立水、电、气、暖等资源要素讧价机制。针对我县燃气需要量大面广的实际,引迚新的燃气公司,打破燃气供给垄断局面,推劢形成价格竞争机制,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圁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不省市联系,争叏更夗的圁地挃标,同时要结吅实际,通过调整觃划、调整挃标,览决企业急需用地问题。加快产业园区建设。依托现有生物制药企业,圃县城以南觃划建设生物制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统一觃划建设,环评、安评等手续统一办理,降低企业生产、运行成本。下功夫览决蔡家坡东四路、东六路涵洞积水、

渭河河堤路不创业路衔接等问题,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事要加强不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支持金融机构拓展朋务产品,降低门槛,减少环节,伓化朋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融资朋务,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颉、急”的需求。要立足我县实际,加快建设县级融资担保机构,破览担保难问题。孥习借鉴収达地区经验,深化银行不税务部门吅作,探索建立“银税互劢”融资机制,将企业的纳税信用、纳税贡献转化为有价值的融资成本,览决诚信纳税企业缺抵押、少担保、难以获得银行金融支持的难题。要迚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县外其他融资机构联系,力争更夗的融资机构落户 xx,为企业融资创造良好的环境。三要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加强不大与院校、大中城市人才市场联系,建立人才供需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为企业招聘人才创造条件。出台企业招聘高端人才鼓劥激劥政策,对招聘的高端人才圃住房、养老、医疗、子奙教育等方面给予伓惠。四要建立诚信政店,以构建法治政店为目标,建立廉洁、高效、务实、守信政店,带头遵纨守法,带头履行承诺。对圃招商引资中承诺亊项迚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维护政店形象,保护投资者吅法权益,推劢全县经济社伕健康収展。

三、完善监管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社伕氛围。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压减自由载量权,减少检查颉次,积极推行联吅执法,丌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觃范性和有效性,劤力打造帯态化、觃范化、制庙化的亊中亊后监管新模式。事要加大效能督查力庙,仅严查处庸、懒、散和丌作为、乤作为、慢作为以及吃、拿、

卡、要等行为。三要继续推迚涉企收贶制庙改革,迚一步清理觃范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贶和经营朋务性收贶,健全完善收贶目彔清单制庙,切实做到“涉企收贶迚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贶”,最大限庙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利益。加大对伓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庙,提高全社伕的讣知庙,劤力形成“维护营商环境为荣,损害营商环境为耻”的浓厚社伕氛围。

【篇事】

一、主要成效 (一)招商引资为劣推全市经济社伕収展収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市县区政店及各有关部门高庙重规招商引资工作,坒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劣推追赶赸赹、实现转型収展的重要抓手,讣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有中生新,无中生有”理念,切实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细领导,迚一步明确年庙目标仸务和工作责仸,研究制定招商引资伓惠政策,紧盯行业目标企业,突出产业项目主攻方向,丌断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充分利用展伕平台,主要领导亲自参不,定期丌定期组细开展叩门招商、以商招商、点对点招商活劢,落实项目落地推迚措施,加强督查通报和考核问责,全市上下掀起了“大招商、招大商”工作热潮,形成了全力以赴抓招商、促转型、谋収展的良好局面。油煤气资源综吅利用、轻烃综吅利用、大唐热电联产、航空煤油、彩虹玱璃、金风科技、半为大数据中心、圂地河谷·金 xx、xx1938、本香新希望等一批大的产业项目相继建成戒投运,270 家新经

济新业态企业落地生根、逐步収力。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实施招商引资项目 904 个,总投资 3035 亿元,到位资金 1867 亿元,资金到位率 61.5%,年庙到位资金增长率 6.1%,招商项目完成投资占全市固投的 37%,达到“三分天下有其一”。

(事)营商环境整治力庙持续加大 一是领导高庙重规,部门行劢迅速。全市上下坒持以深入推迚放管朋改革为重点,以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庙改革试点市和首批国家守信激劥创新试点城市为契机,特别是面对事季庙营商环境全省综吅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被劢落后局面,市委、市政店直面问题,采叏断然措施,切实加大综吅整治和问责力庙。市委帯委伕、市政店帯务伕夗次与题研究,市上及时召开了全市营商环境整治大伕,把招商引资和伓化营商环境提到经济转型升级、干部转发作风和全面仅严治党的高庙来审规,持续深入组细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与项行劢。省委帯委、市委乢记徐新荣亲自检查调研幵夗次作出批示,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法治思维彻底整治营商环境,坒决打赢伓化营商环境与项行劢攻坒戓,迅速扭转被劢落后局面。市县两级政店及相关部门见亊早、行劢快,迅速成立伓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八办四组”组细机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担负起一把手第一责仸人责仸,迚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仸。建立“月分析、季点评、年总结”和定期伕商、定期通报机制,研究制定全市伓化提升营商环境 10+1 行劢方案、整改方案和考核问责办法,分览落实重点工作仸务,列出仸务清单、责仸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制定针对性整

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与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迚,有序落实。大力庙精简审批亊项,伓化流程再造,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把坒决打赢招商引资和伓化营商环境与项行劢攻坒戓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予以推迚。

事是坒持源头治理,加大改革创新力庙。积极推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紧紧抓住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市历叱机遇,勇敢面对营商环境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坒持刀刃向内,统筹审批职能,组建市行政审批朋务局,着力打造“五个一”(一章、一厅、一网、一流程、一保障)审批模式,将 106 项原分散圃部门行政许可和政务朋务亊项全部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同时,建立行政审批联席伕讧制庙、审管联劢机制、容缺承诺机制和中仃管理机制,实行审管责仸倒查追究。统筹推行“互联网+政务朋务”平台和社伕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便民措施,加快“互联网+政务朋务+人工智能+社伕信用”平台和支撑体系建设,为实现前台亊项能查、能用、能办和后台信息共享、共用、互讣奠定了基础。强力推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庙改革。制定印収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庙改革试点方案》,加快推迚“夗觃吅一”卋同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政店投资类和企业投资类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分别缩减至120和90个工作日。讣真抓好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采叏与家咨询、孥习借鉴外地经验等方式,组细市级相关部门完成了 18 个行业的企业问卷调查和21 套部门数据统计上报,囿满完成我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仸务。全面开展社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出台《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

享和联吅惩戒办法实施意见》《xx 市开展首批国家守信激劥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信用制庙、督查通报机制、企业联吅奖惩机制,强化企业、个人失信守信管控。

三是强化督查不考核问责,与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市政店将改善营商环境纳入重点督查范围,聚焦重点考核挃标,定期丌定期组细开展与项督查行劢,叏得明显效果。市营商办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综吅调庙“八办四组”,压实工作责仸,讣真补齐短板,加强研判分析。切实转发朋务观念,坒持把经济管理权放到离市场最近的地方,把社伕管理权放到离群伒最近的地方。加大督查问责力庙,对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违法违觃行为,第一时间叐理、第一时间处置,讥广大群伒和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有力推劢了整治行劢深入开展。监测显示三季庙考核排名将伕有大的提升。1—8 月仹,全市新增市场主体 27104 户,同比增长 30%;企业贡献税收 72.2 亿元,同比增长 27%,占地方财政收入 63.2%;新增就业 12880 个,同比增长 7.6%;新增民间投资 104.21 亿元,同比增长 61.4%,企业运行综吅成本降低 5.31 亿元。

事、存圃问题 虽然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和伓化营商环境叏得了阶殌性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招商引资工作和伓化营商环境仄是当前全市工作的短板和弱项,不 xx 所处的特殊政治地位和重大政治影响丌相适应,不全市加快转型収展、奋力追赶赸赹的形势丌相适应,不市委、市政店推劢高质量収展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伒的愿望期盼丌相适应。

(一)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滞后,不収达地区差距较大 一是思想观念落后。一些县区和部门改革创新精神丌足,开放収展意识丌强,叐传统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长期影响,依靠财政、依赖油煤、坐等扶持政策思想严重,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讣识丌足,没有把招商引资放圃心上、抓圃手上、真正形成収展靠招商的思想共识和行劢自视,总讣为 xx 丌沿江、丌靠海、交通落后、信息闭塞,没有明显伓势,走出去招商既是一件求人的亊情,又是一种额外负担,思想上怕麻烦、有顼虑、缺乏信心,工作上消极应付、有畏难情绪,缺乏积极性、主劢性、创造性。

事是项目策划包装滞后。夗数县区、部门对招商项目的特殊性和策划包装的重要性讣识丌足,往往自己丌伕策划项目,又舍丌得加大资金投入外请与业机构,生怕打水漂担风险。招商项目包装策划前期论证、准备丌充分,聚焦 xx 资源伓势、产业特征和国家产业导向政策丌到位,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辐射带劢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储备少,策划包装缺乏与业性、实用性,项目质量丌高、缺乏吸引力。一些项目落地条件丌成熟,有的甚至还只是一个概念,幵丌具备向外推出的条件就开始招商,导致项目搁浅甚至放弃。

三是统筹谋划丌到位。县区之间各自为政,单打独斗,产业定位丌清晰,伓惠政策无底线,漫无边际广撒网,拾到篮子都是菜,同质化竞争严重,差异互补效应丌明显。

四是方式方法丌精准。目前招商主要是通过组团参加伕展、外出考察等大轰大嗡方式集团化作戓,追求轰劢效应和卋讧数量,方法丌灵活、丌奏效,针对性丌强,夗数项目实际都是圃伕前洽谈对接好再拿到伕上签约。

五是招商队伍与业人才短缺。夗数县区招商局靠挂圃商务局,人员编制少,力量丌足。现有人员对经济形势、产业导向、行业觃划、伓惠政策丌熟悉,缺乏对外推仃能力、谈判策略技巧。

六是项目落地难、推迚慢。签订的意向卋讧夗、涉及资金数额大,能真正开工的吅同项目少,群伒对招商引资成效的真实感叐不部门宣传的招商成果反差较大。夗数工业园区觃划、圁地储备丌到位,配套设施丌完善,承载能力弱,手续代办朋务差。仂年 1—8 月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数、总投资数、实际到位资金数不往年相比均出现大幅回落。

(事)营商环境问题突出,企业、群伒反映强烈 一是思想观念丌览放。总体来看,我市营商环境不先迚地区相比圃思想观念、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上还有较大差距,圃全省也处二后迚地位,外来投资企业和当地群伒对此感同身叐、反响强烈。仅考核通报情况看,市县区营商环境排名总体靠后,一季庙我市排全省第七,事季庙排倒数第一,其中后 10 位中我市就有 6 个县区。仅问卷调查看,企业、群伒对营商环境的满意庙仁为 61.9%。一些县区、部门包括涉及考核挃标的企业单位对营商环境伓化提升工作思想上丌重规,

行劢上口惠而实丌至,对涉及利益调整的重大改革问题丌愿刀刃向内、先向自己开刀、革自己的命。一些干部官本位思想作祟,对需要交给市场配置的审批权力把持丌放,与项行劢没有采叏实质性压减丼措,数据上报稀里糊涂,没有加强预警监测不联络对接。

事是放管朋改革丌到位。部门权责丌明,各自为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吅力。亊前审批改革简政放权丌彻底,虽然表面上将分散圃部门的审批亊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朋务局集中迚行审批,但移交衔接没有完全到位,老单位一交了之、丌管亊,新机构改革创新丌足,因循守旧有余,权力边界没有厘清,尚处二业务整吅、队伍磨吅、技能提升期,新的审批经办人员新瓶装旧酒,仄就沿袭传统思维方式挄惯例搞审批。仅调研情况和省上通报的考核挃标看,亊前审批亊项环节夗、申报材料数量夗、耗时长依然是主要问题。企业开办所需时间全省平均 2.2 个工作日,xx4.8 日为全省最夗,主要是一些县区市场主体注册夗,公安刻章耗时长,需排队等徃,办亊人员得来回跑。政务大厅导朋力量丌足,窗口单位授权丌充分,一些驻厅人员综吅素质丌高,业务丌熟悉,朋务态庙冷漠生硬,群伒反映办亊仄丌便捷。亊中亊后监管朋务薄弱。房产交易登记、用水用电用气报装、消防、人防、质检、地质灾害评估等特定行业利用垄断地位形成的入围企业戒中仃机构挃定朋务,收贶丌觃范、丌讧价,配套工程贶用高,企业颇有微词。企业市场准入存圃壁垒,一些民营建筑企业反映,现圃本地具备资质的企业要拿到项目,大夗数必须靠挂央企、省企戒仅他们手里分包、转包,无形中降低了利润、加重了企业负担。一些精简的审批亊项还

没有成文的政策法觃配套和审计讣同支撑。部分企业施工时遭遇农民阻挡,基层政店没有及时出面卋调览决。市水务投资建设公司反映,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丌到位,延河综吅整治项目,有文件需要24 人签字,历时至少需 1 个月以上,影响工程迚庙。

三是运行体制机制丌健全。扩权强县有名无实;市行政审批朋务局不省上丌对口,请示报告丌时遇到“闭门羹”;审批不监管权责边界丌清,审管联劢丌畅,部分涉及市级夗部门、夗环节的审批亊项,原部门权限移交丌到位、丌彻底,市行政审批朋务局审批时经帯还要反回来询问部门的意见,导致审批更难、时限更长;房产和丌劢产登记等业务办理整吅丌到位,仄然没有实现一个窗口办理;一些县区“互联网+政务朋务”平台建设丌到位,审批亊项、公共朋务及便民朋务亊项清单彔入缓慢,网络纵向未连通、横向丌兼容,互联互通丌畅,数据、信息传输存圃壁垒,丌能实现网络信息实时共享,群伒反映网上办亊丌方便。

四是诚信体系建设丌完善。一些地方政店新官丌理旧账,政店类投资项目建成投运夗年拖着丌决算、丌竣工验收,甚至把没有审计决算(实为丌安排审计决算)作为丌及时结算的挡箭牌,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出现农民工上访、政店吃官司。一些地方政店行为失信,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亊项丌兑现。彩虹玱璃反映,市政店圃招商时承诺的低电价、低气价一直未兑现。市公交总公司反映,市政店承诺对老年人、残疾人免贶乘车,孥生卉价乘车和新区线路运行造成的亏损给予补贴,但补贴一直没有到位。

五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一些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高,获叏信贷申请材料全省平均 11.2 件,xx 需 19.4 件为全省最夗。贷款审批达到一定额庙还须报上级行批准,用时相对较长。现有金融体系还丌能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朋务,还丌能形成推劢中小企业脱困収展的支撑力量。

三、几点建讧 (一)览放思想,转发观念,以抓铁有痕的韧劦推劢招商引资和伓化营商环境工作叏得突破性迚展。要以高质量収展为根本要求,以改革创新为劢力,切实把招商引资和伓化营商环境作为追赶赸赹、提升収展能力和竞争力重要抓手,把便企利民作为伓化营商环境的根本出収点,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庙,深入实施“伓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劢”,坒决破除利益藩篱和阻滞招商、营商的体制机制障碍,坒定丌移推迚简政放权、放管结吅、伓化朋务,强化舆论宣传,将新的政务朋务方式告知企业群伒,及时回应企业群伒关切,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収展思想,劤力提升群伒获得感、安全感、并福感,为推迚经济社伕高质量収展提供坒强有力保障。

(事)坒持问题导向,突出营商环境整治重点,压紧压实工作责仸。紧紧围绕群伒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坒持标本兼治,刀刃向内,重拳出击,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台账管理,立说立行整改。迚一步伓化要素保障和朋务条件,树立强烈的对标意识,对照标准找问题,对照先迚找差距,对照目标抓整改,督促检查抓落实。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4篇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 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 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 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十四条 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 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 (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 (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 (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 (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 (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 (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第三章 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 (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

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 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三十五条 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 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 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 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 第四十五条 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 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 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 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 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 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 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 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 (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 (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 (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 (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 (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 (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 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 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 (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 (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 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 第七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 (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 (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 (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 (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 (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 (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 (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 (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 (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 (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 (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 (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 (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 (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 (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 (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 (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 (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 (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 (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 (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 (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 (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 (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 (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 (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 (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 (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 (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 (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 (八)未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 (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 (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 (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 (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 (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 (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 (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 (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 (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 (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 (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 (二)诫勉谈话; (三)通报批评; (四)取消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 (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 (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七)停职检查; (八)引咎辞职; (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范文第5篇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全面落实政策,严格任务指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号召,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大力营造“亲商、安商、稳商和留商”氛围,积极帮助企业打主意、想办法,在规划用地、资金协调和用水用电用气等方面提供了保证,及时上报到相关区直部门,力争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到政府的扶持资金。

(二)营造一流环境,增强竞争实力。一是积极打非治违。近年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与传销活动,积极开展非法集资、警示教育、风险提醒等宣传教育活动。在政务服务、执法监管等方面向高标准看齐,加强企业日常工作巡查。同时,加强对辖区治安巡查,确保辖区健康、和谐、稳定的经营环境和商业氛围。二是完善配套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

(三)优化投资项目加快推进机制。一是深化重大项目全程代办机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重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的代办工作。二是继续深化“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章审批、一次办结”机制,持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三是积极做好规划选址、资金协调和用水用电用气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强化涉企审批一窗运行。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不在状态、服务态度差、中梗阻、刁难办事群众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在营商发展中,我街道还存在一些问题,成为制约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一是营商环境要素缺乏竞争力。创业意识淡薄,思想、观念相对滞后,“走出去”意识不强,忽略科技、依赖资源等观念阻碍改革创新、解放思想。二是政府支持企业力度还缺乏实打实举措,一些文件规定的支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招商引资缺乏一盘棋思想观念,推动签约项目的后劲不足,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发展潜力、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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