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

2023-04-06

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1999年浙江省温岭市创设了“民主恳谈”制度,随后近20年历经了制度扩散、重组与巩固的演进过程,一直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焦点。民主恳谈会在制度演进过程中所产生的知识增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与国际协商民主经验与理论的对话中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推进了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理论;第二,温岭民主恳谈研究在“协商与决策”、“代表与协商”和“协商绩效”等议题上发展了协商民主理论;第三,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推进了制度变迁理论。这项梳理工作也有助于归纳关于协商民主理论本土化构建的一些有价值的知识命题,更好地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体系。

关键词:温岭;民主恳谈会;协商民主;制度变迁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诸多领域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也伴随着这些领域发生的诸多变革与创新。在这种背景下,学者称“当代中国是一个巨大的政治实验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是这个实验场中正在上演的一部大戏”。①1999年,浙江省温岭市创设了“民主恳谈会”制度,其中无论是实践层面还是理论层面,无疑都是影响最大的。

“民主恳谈会”发端于1999年温岭市松门镇采取干部群众平等对话形式的“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2000年开始统称“民主恳谈会”,并开始在全市很多乡镇、村、社区得到推广。从2001年开始,民主恳谈会全面转型为一种基层民主制度,陆续扩散到城镇居民社区、基层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等领域。2008年制度创设阶段基本完成,基本格局已经确定,“议题的不断拓展,范围的不断扩大,方法的不断创新,重大公共事务决策经过民主恳谈,已成为当地的一个‘规定动作’和‘前置条件’”。②

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不仅应用范围广,制度化程度高,而且很巧妙地将国外的一些协商民主技术嵌入土生土长的民主恳谈之中”朱圣明:《基层民主协商的实践与探索——以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为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年第2期。,因而被公认为中国基层协商民主的样板。在持续的制度扩散、重组与巩固的演进过程中,它也一直是学界关注和研究的焦点。在跨度近20年来的制度演进与知识增长后,有必要对此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虽然之前不断出现对温岭民主恳谈进行阶段总结的文献,但是大多是经验描述,或者是围绕特定功能或类型展开的研究,鉴于此,本文试图系统地梳理温岭民主恳谈会在近20年来制度演进过程中所产生的理论增长,即学界对这个议题的持续研究中究竟在理论层面上带来了什么,改变了什么,提出了哪些有价值的学术概念或学术问题。

本文所讨论的理论增长,在内在规定性与分析方法方面,主要是围绕L.劳丹的“解题模型”而展开。在社会科学的语境里,这种模型以理论与现实之间始终存在着的紧张关系为出发点,由此理论的优劣取决于它在与竞争性理论进行比较时,看谁更好地解决了现实中的问题(questions),而且比较的标准主要是看它们在经验的或概念的问题(problems)上的多寡。[美]L.劳丹:《进步及其问题——一种新的科学增长论》,刘新民译,华夏出版社1990版,第19页。科学的进步体现在不同的研究传统在其各个层次的要素上部分或整体地进行实现更新或替代。这个模型的基本假定可以说在把研究视作一项科学活动的学者中具有广泛的共识。例如认为知识增长“并不是指观察的积累,而是指不断推翻一种科学理论、由另一种更好的或者更合乎的理论取而代之。”[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弋为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276页。换言之,“范式之所以衰落是因为其内在矛盾和它们在处理这个世界所产生的、对理论不利的事实时的无能。”[美]芭芭拉·格迪斯:《范式与沙堡——比较政治学中的理论建构与研究设计》,陈子恪、刘骥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5页。而且这个过程是持续展开的,因此“知识应该被视作一个持续进行着的社会和历史的成果。”[美]詹姆斯·博曼:《社会科学的新哲学》,李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本文所讨论的理论增长也是指在化解理论与现实之间张力的持续互动中,不同研究传统、范式、理论或理论的要素等各层次上是如何实现更新或替代的。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文搜集了近20年来研究温岭民主恳谈的一些重要学术论文、书籍和论文集,然后主要以这些文献为分析对象,并结合笔者数年来所进行的经验观察,进行类似一种事件学术史的梳理研究。这项讨论主要围绕三个研究问题来展开,分别为:(1)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是如何推进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理论的?(2)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是如何发展协商民主理论自身一些关键议题的?(3)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是如何推进制度变迁理论的?最后在这个基础上尝试归纳关于协商民主理论本土化构建的一些有价值的知识命题,有助于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中国特色的学术话语体系。

一、温岭民主恳谈的概念界定

“民主恳谈”本身就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本土化概念,首先“‘恳谈’两字准确地表达了有意见需要沟通,有想法需要交流,有问题需要协商,有分歧需要博弈等丰富的意思。”[美]詹姆斯·博曼:《社会科学的新哲学》,李霞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頁。其次,被纳入了“民主”的范畴,主要指向公共事务的协商,从而开启了巨大的理论阐释与制度创新的空间。早期研究主要从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角度来界定其涵义,例如“概括为一种以行政民主为特色的、以吸纳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过程为主要内容、以改善基层权力机构的决策质量为直接目的的一种民主建设途径,”也被冠以“温岭模式”称号。张小劲:《民主建设发展的重要尝试——温岭‘民主恳谈会”所引发的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后来,随着制度扩散,温岭民主恳谈至少发展出对话型民主恳谈、决策型民主恳谈、党内民主恳谈、参与式预算和工资集体协商五种类型,涉及范围之广、领域之多已经是制度创立之初没有想到的。温岭民主恳谈会虽然形式、类型多样,应用范围较广,学者们对该概念的表达也不同,但是其核心内容是一致的,即一种通过吸纳民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过程来改善决策质量的本土化的协商民主。换言之,“民主恳谈活动的本质在于政治过程的参与各方的合作互动,对话以促进利益表达,共识以形成决策。”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22页。

在类型分析上,首先,早期“民主恳谈会”被认为是“一种支配性的商议,一种可控性的商议,”并对其前景持观望态度。郎友兴:《商议式民主与中国的地方经验: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经过10多年的发展,学者提出温岭民主恳谈已经显现出了“授权型协商”的特征,即“各种通过磋商来赋权的公共协商形式”。何包钢:《中国农村从村民选举到乡村协商:协商民主试验的一个案例研究》,《国外理论动态》,2017年第4期。其次,温岭民主恳谈主要属于国家与社会互动层面上的协商民主,“让基层民众以民主恳谈会等方式直接参与地方重要政策的决策过程至少在治理层次上提高了民主发展水平,有助于政策的质量、正当性和民众接受度的提高。”霍伟岸、谈火生、吴志红:《试论治理技术意义上协商民主——三种类型的实践及其启示》,《探索与争鸣》,2014年第1期。最后,最近一项研究根据国家—社会维度和咨询—决策维度构建了当前中国协商民主体系的基本类型框架。谈火生、于晓虹:《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议题与挑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这个类型框架有助于厘清温岭民主恳谈在实践中的复杂定位,虽属于基层协商,但是它起到了在各协商渠道之间相互衔接的作用。具体而言,“浙江温岭的实践将公民代表协商与党委、政府和人大的协商连接起来,整个协商过程都与正式的制度安排紧密结合在一起”,例如泽国镇的协商民主实验“将协商民主和正式制度中最重要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地连接起来”。谈火生、于晓虹:《中国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议题与挑战》,《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二、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是如何推进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理论的

温岭民主恳谈开始进入学者们的视野时就被赋予了推进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使命。它被称为“原创性的民主载体”,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新的切入点、模式。王浦劬:《民主恳谈是一种原创性的民主载体》,《民主恳谈:温岭人的创造》,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第1-7页。有学者认为温岭模式是行政民主的一种形式,主要通过行政方式来体现民意、反映民意和满足民意景跃进:《行政民主:意义与局限——温岭“民主恳谈会”的启示》,《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并开启学者们对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新的展望,例如商议式民主、参与式民主等。在初期,其主要是在村级民主制度层面上与选举民主对话中展开的,还没有明确地纳入协商民主的范畴。“民主恳谈”被视为民主选举之后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载体,属于一种基层合作性民主制度。谢庆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拓展——论温岭市的“民主恳谈”》,《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其实也并没有厚此薄彼,它也被认为属于议政式的参与,与选举式的参与“二者之间的不同构成了相互补充和完善的整体”,其“发展前景也必须给予足够的关注和肯定”。张小劲:《民主建设发展的重要尝试——温岭“民主恳谈会”所引发的思考》,《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后来随着协商民主理论在中国的盛行,很快温岭民主恳谈就被纳入协商民主的范畴,并開启了一条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因此被寄予厚望。有学者提出中国如果在没有多党竞争的情况下发展出一种协商民主的民主化历程,将是史无前例的。何包钢:《协商民主化:以中国为例》,阎孟伟主编:《协商民主: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路向》,人民出版社2014版,第33-35页。

1.从“特色论”到“优势论”的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如前所述,这种对话是与国外协商民主自身发展的理论演进及其被引入中国的历程息息相关的。20世纪最后10年国外协商民主兴起,其问题意识是如何应对高度分化利益多元的社会。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当前中国也遇到类似的社会矛盾问题。正是共同的问题意识,使得协商民主理论引入中国,成为重要的解释或构建性的理论资源。中国学者开始认为“协商民主不仅仅是乌托邦理想,它也是我们按照某种恰当路径追求的东西”。陈家刚:《协商民主与当代中国政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

甚至“中国学界可以说是以异乎寻常的热情拥抱来自西方的这种新的民主理论,并很快在国内掀起了一股协商民主热”。谈火生:《协商民主:西方学界的争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7期。正是有了协商民主理论的引入与对话,温岭民主恳谈研究先后出现了两个重要的论点,即“特色论”和“优势论”。

首先,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特色论”很快出现,并成为中国学界的主流观点。前期“特色论”要做些自证合法性的工作,例如解构了那种“直接根据是否存在充分的竞争型选举而简单地将政体划分为民主与非民主政体”的分析框架,而将温岭民主恳谈视作一种新的民主工具的开发,因而也是“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发展的要素”。何俊志:《民主工具的开发与执政能力的提升——解读温岭“民主恳谈会”的一种新视角》,《公共管理学报》,2007年第3期。解决了这个问题后,学者们更多是在协商民主的理论框架里来讨论“特色论”究竟为何的问题,即需要回应“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这种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形式”。西方学界关于协商民主的理想是大众型协商民主,而非传统的精英型协商民主。相比之下,中国协商民主“(它)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类型,没有必要按西方协商民主理想来苛责它”。谈火生:《协商民主:西方学界的争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3年第7期。另一方面,有学者认为协商民主很多理念与设计是外来的,引入到中国的实践,必须要作相应的限定和调适,因此提出了“有限协商民主”概念。何包钢、王春光:《中国乡村协商民主:个案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3期。 关于如何看待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热点问题。有学者提出一个基于中国经验的威权式协商(authoritarian deliberation)的概念,认为中国协商民主聚焦于治理层次的参与,是在缺乏政体层次的民主化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独特案例。Baogang He and Mark E. Warren, Authoritarian Deliberation:The Deliberative Turn in Chinese Political Development,Forthcoming,Perspectives on Politics,June 2011.也有学者批评把“威权主义”与“民主”两个对立的概念结合起来过于牵强。相比之下,政府主导是协商民主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因此“政府主导型协商民主”的提法可能更合适。谈火生:《协商民主在中国:一个知识社会学的考察》,阎孟伟主编:《协商民主:当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新路向》,人民出版社2014版,第345-363页。

其次,广义的“特色论”的讨论同时也在国外理论界展开,尤其是近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西方中心论的民主观是有问题的”。其中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2014年权威杂志《政治理论》刊发了一期题为“超越西方协商民主”的专刊。其中有学者撰文明确提出“我们不能将西方的协商实践作为衡量的标准,要通过对不同语境下的政治协商进行比较研究和历史研究,以确定协商实践可以采取何种形式,在何种条件下方可发展。”Jensen Sass and John S.Dryzek,Deliberative Cultures,Political Theory,2014,Vol.42(1),pp.3-25.转引自谈火生:《协商民主理论发展的新趋势》,《科学社会主义》,2015年第6期。可能和这种大环境有关,近几年来,中国协商民主的“优势论”也突显出来。在一项温岭参与式预算的案例研究中,学者提出“民主恳谈与人大制度的结合就是协商民主与代议民主的结合,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也是中国民主政治的优势”。戴激涛:《公民参与预算:理念、原则与制度——以浙江温岭“新河实验”为分析》,《时代法学》,2010年第2期。学者呼吁中国式协商民主到了该认真总结各地经验、形成一般性理论知识的时候了,并乐观地预计“未来十年,中国协商民主的前景是乐观而值得期待的……‘中国有可能真的超越西方’”。何包钢:《中国协商民主并不是一个不可企及的空想》,《人民论坛》,2015年第7期。在这种确立中国协商民主合法性与优势性的框架下,围绕中国协商民主政治发展道路所展开的知识构建主要体现在政治参与、政治文化与治理等维度上。

2.政治参与视角下的中国协商民主政治。学者是从反思既有制度框架的局限(即大众很少或没有参与公共政策的商议过程)来确立民主恳谈会的意义与价值的。

因为大众参与公共决策的过程,“能够提高决策的质量,使政府的公共决策更具有合法性,以提高公众的知识与道德水准,(使公众)超越个人的利益而导向关注公共利益”。郎友兴:《商议式民主与中国的地方经验: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随着温岭参与式预算制度的启动,这种民主恳谈的新发展,被认为是扩大了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广度和深度,因而作为参与式民主的一种形式,深刻地影响着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陈家刚、陈奕敏:《地方治理中的参与式预算——关于浙江温岭市新河镇改革的案例研究》,《公共管理学报》,2007年第3期。之后,参与视角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析框架的建构上,又如使用“外围一核心”框架来分析民主恳谈会作为路径是如何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卜万红:《外围一核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以浙江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为例》,《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还如使用“政策网络”框架来评估参与式预算的绩效与局限,并提出了完善參与式预算制度的设想。王自亮、许艺萍、陈伟晶:《政策网络、公民参与和地方治理——以浙江省温岭市参与式预算为例》,《浙江学刊》,2017年第5期。

3.政治文化视角下的中国协商民主政治。早期文献明确提出了民主恳谈对培养民众与基层干部的民主参与能力与民主政治理念的功能,之后学者把民主恳谈的推行和实施也视作改变权威政治文化的过程,而且意义重大,认为“这一过程的加速推进将成为基层民主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真正关键”。朱圣明:《从原生到孪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在进行时——温岭民主恳谈和参与式预算之比较研究》,《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事实证明,民主恳谈在政治文化的推进方面是卓有成效的,以至于有学者感叹“20年前绝大多数依然卷起裤腿种地的温岭农民,现在居然坐在会场上有板有眼地讨论起镇里的财政预算,这是何等的发展与进步”。郎友兴:《中国式的公民会议——对温岭民主恳谈会的观察和思考》,《公共行政评论》,2009年第4期。

4.治理视角下的中国协商民主政治。学者首先乐观地认为“民主恳谈会”这种商议式民主的实践表明,“中国乡村社区开始走出‘权威型治理’模式,而一种新的称之为‘商议合作型治理模式’逐步地生成”。郎友兴:《商议式民主与中国的地方经验: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会”》,《浙江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后来学者用“协商合作式治理模式”替代前面的概念,认为它“既是乡村治理的未来趋向,也是推动乡村发展的理性选择”。陈朋:《协商合作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趋向和选择:浙江温岭案例启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2期。

随着参与式预算的创立与发展,学者开始从制度结构与乡镇治理等维度延展了对民主恳谈治理模式的讨论。首先,在一项案例研究基础上,提出由于“激活”人大制度的积极功能,参与式预算正在“用制度结构的改革推动治理模式的变化”。李凡:《中国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改革的试验和成功——对浙江温岭新河镇公共预算改革的观察》,《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同时期的另一项研究则运用“公共投资效率最大化”的分析框架,探讨了参与式预算如何“有效解决了公共投资决策中的偏好表达与偏好集结的问题,促进了公共投资效率的实现。”苏振华:《参与式预算的公共投资效率意义——以浙江温岭市泽国镇为例》,《公共管理学报》,2007年第3期。其次,随着乡镇层次参与式预算实践的大范围展开,学者也开始关注民主恳谈所带来的乡镇层面的善治问题,并且认为这将对中国乡镇治理的现代转型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林兴初:《基层协商民主与乡镇善治研究——基于浙江温岭“新河实验”分析》,《学术论坛》,2013年第9期。最后,治理视角的研究也随着政治实践与理论范式的发展而与时俱进,例如在民主恳谈研究中运用“话语权”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概念。王自亮等:《基层社会民主化进程中的精英行动——以温岭市民主恳谈会为案例》,《社会政策研究》,2017第2期。

三、温岭民主恳谈研究是如何发展协商民主理论重要议题的

上述的这种乐观也是有一定底气的,因为以温岭民主恳谈为代表的中国对协商民主制度的实践创新与理论探索已经不断丰富与发展了协商民主理论,下文将从“协商与代表”、“协商与决策”以及“协商与绩效”几个重要议题进行介绍。

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第2篇

文献标识码:A

“反思”下的“不思”——灯下黑

苏格拉底在《卡尔米德》篇中明确提出一种非同寻常的知识,这种知识既是关于它自身的知识,同时又是关于无知或缺乏知识的知识。这种知识就如同人的眼睛中的瞳孔一样,可以通过它反观自己,这是视觉中最完善的地方[1]。同理,关于知识的知识应该是最具有奠基性的知识,它是其他知识存在的合法性理据。实际上这是一种反思性知识。按照我国著名的现象学者倪梁康先生的意见,“反思意识”是区别于“对象意识”、“自身意识”的一种意识形式。“反思意识”是“一种回顾的意识方式”,例如对刚才看见树的看之行为的反思,它不是一种“原本意识”,而属于“再造”的行为[2]。显然,反思是一种把思本身作为对象的思考,是一种必须返回到自身的思,它凸显了作为思的反身性以及作为思者的身位意识。

邓正来先生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以下简称“邓文”)即是对这种“法学知识的知识”的一次求索,即把中国法学20多年来如何进行“思”作为“思”的对象。邓先生一再强调该文“对中国法学的反思和批判,只是我对中国当代学术进行反思和批判的一个具体个案”,他实际要“思”的对象是“整个中国社会科学如何进行思的”[3]

应该说,邓文以“四大法学理论范式”为典型对中国法学进行的反思也许是中国法学界迄今为止对自己最精细、最具自觉性的诊断和解蔽。在邓正来先生看来,26年来的中国法学几乎“沦为只信奉‘西方法律理想图景’之权威的‘不思’的一大堆”[3]264,这种“不思”状况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中国法学深受着一种我所谓的西方‘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法律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致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并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3]3

现 代 法 学 金林南,庞 正:中国法学知识生产的政治哲学发微那么,为什么中国法学会“坠落”到西方式现代化范式的陷阱中去呢?邓先生认为,中国法学20多年来存在的种种问题,比如深受“现代化范式”的支配、遮蔽或扭曲中国现实社会结构或中国现实问题等,都与“定义中国”有关。言下之意,中国法学的上述“不思”或欠缺“反思”的根源在于,我们自己以应有的中国观定义中国的缺位。

从反思理论的角度来看,邓文对中国法学的反思是不彻底的,在他反思的探照灯下,似乎还存在着“不思”的阴影,这个阴影就是中国法学的“思者”们和“反思者”们。这正应了中国的一句俗语——“灯下黑”。其实“灯下黑”现象在中国学术思想界具有典型意义,即在中国学术思想界的反思过程中——尽管类似邓先生的反思是如此珍贵和稀缺,反思者往往把自己游离于反思之外。在邓先生的论说中,“灯下黑”现象表现为他仅仅“反思”了中国法学是怎么“思”的,但是他没有将中国法学的“思者”纳入到反思的视野里。他似乎找到了中国法学坠入西方式现代化范式陷阱的根源——自己定义的中国的缺位,但他没有进一步反思为什么这样的中国会缺位?显然,自主定义中国的缺位的根源,是自主的定义者的缺位。自主的定义者的缺位要求我们十分有必要将反思的目光聚焦于中国法学知识分子群体,自觉地把中国法学的“思者”纳入到反思的范围内,反思他们的“思”与他们的身位之间的关系,扣问中国法学知识群体的知识生产状况和他们的生存状况,亦即追问中国法学知识群体的列奥·施特劳斯意义上的政治哲学。

政治的法学——中国法学之“思”与“思者”的政治哲学分析

按照列奥·施特劳斯派关于政治哲学产生或起源的说法,政治哲学的产生或起源缘于政治与哲学的遭遇,是政治实践与哲学沉思的产物,是政治风气与哲学追问的结晶。德国著名施特劳斯派政治哲学家迈尔说:“在史家首先看到的是苏格拉底的死的地方,哲人恰如其分地看到了政治哲学的生。”[4]一般而言,知识(哲学或者理论)总是与知识(哲学或者理论)的创造者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具有某种紧张关系。列奥·施特劳斯说:“政治哲学向来是普遍的而政治向来是特殊的,这种情况几乎贯串了政治哲学的整个历史进程。政治哲学关注的是社会之最好的或者正义的秩序(这种社会由其本性便是最善的或正义的,不拘时地所限),而政治关注的是这一个或那一个特殊社会(一个城邦、一个民族、一个帝国)的存在(being)与好(well-being),这种社会存在于既定的时间地点。”[5]由此,知识(哲学或者理论)及其创造者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我们思索知识生产方式的一个具有基始性地位的视角,也应该是知识社会学不可否弃的基本问题意识。

知识(哲学或者理论)及其创造者与其所处的政治环境之间的关系一般展现出这样的面相:知识(哲学或者理论)的生产总是一定政治条件下的知识生产,一定的政治条件既是知识生产的条件,也是其限制;另一方面,知识(哲学或者理论)及其创造者总是不断地尝试批判、超越、游离其所处的政治环境,因此,知识(哲学或者理论)及其创造者需要政治环境提供创造知识的一般自由和条件,而政治环境提供的自由和条件又会构成知识(哲学或者理论)及其创造者的先在视域。在施特劳斯看来,哲学在本质上只能是一种政治的哲学;在马克思看来,知识(对世界的解释)不是最重要、最根本的,重要的、根本的是改变世界。

带着这样的知识社会学基本问题意识,我们再来处理邓文所处理(批判、反思)过的20多年来的中国法学。无论是“权利本位论法学”、“法条主义法学”、“文化论法学”、“本土资源论法学”,还是其他没有被邓文处理过的其他法学论式,它们都既是中国法学“思者”对中国法制/法律“思”的产物,更是这些“思者”所处的政治环境对中国法学刻下的烙印、要求和限制。

邓文在分析“权利本位论法学”和“法条主义法学”理论模式迷失自己应有的中国立场或法律理想图景时,把这种迷失的根源归结为对西方式现代化范式的“前反思接受”,因为现代化范式“乃是一种有着明显的‘思维定式’成分或‘前见’性功效的未经质疑的有关现代化的规范性信念”,而本质上“这种范式本身及其所隐含的预设实际上是可以进行验证、分析和批判的。”[3]80而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是为什么现代化范式应当被“验证、分析和批判”而未被“验证、分析和批判”呢?谁应该负有对现代化范式进行“验证、分析和批判”的责任呢?邓文在分析批判“社会—法学”分析路径时其实几乎触摸到了答案。他说:“‘社会—法学’的分析路径虽说洞见到了中国社会的变化之于中国法学的决定性意义,但是也因此遮蔽了中国法律/法制发展和中国法学发展之政治性这个基本维度,进而还切割掉了中国法学发展中因反政治而同样处于政治逻辑层面的那些具有很大影响的法学话语:‘市场经济即法制经济’、‘宪政下的维权法学’和‘司法独立’等话语。”[3]55实际上,正是中国法学发展进程中的“政治性”维度使中国法学的“思”和“思者”基于政治的立场和要求迎接现代化范式;因此,分析中国法学为什么没有对现代化范式进行“验证、分析和批判”,不能不观照中国法学的“思”和“思者”所处的政治情境。

而在邓文看来,中国法学对现代化范式进行自觉的“验证、分析和批判”,是不可能在“社会—法学”、“政治—法学”的分析路径中实现的,这两种分析路径因其“外部性”和“都因为对中国政治发展或中国社会发展所持的‘乐观’态度而对中国法学发展进程采取了一种基本的肯定”,从而使自己丧失了“反思或批判”的能力。另外,这两种分析路径“还遮蔽了一个更为重要的视角,亦即从知识‘内部’去透视或反思中国法学发展问题的视角。”[3]56那么,这里值得继续追问下去的问题是:为什么“知识—法学”的“内部”分析路径具有对中国法学“反思或批判”的能力呢?邓文似乎对此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批判”。我们认为,对该问题的回答还得回到对中国法学知识群体的政治哲学分析中去。

对现当代中国法学知识群体来说,他们身处的政治生活情境对他们进行法学意义上的“思”具有基始性、前见性的影响。政治生活情境规定了他们言说的动机、方式、内容,有些是自觉而显明的,有些则是隐晦不自觉的,例如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等意识形态都或明或暗地在中国各种法学理论范式中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我们看来,中国法学20多年来并非如邓文所分析的那样“令人遗憾地既没有参与上述关涉社会秩序之性质或社会秩序之正当性问题的研究和讨论,也没有在中国法学的具体研究中对上述问题给予应有和足够的关注”[3]263,而事实也许是中国法学20多年来的发展已经并仍然显现着针对“何种社会秩序更可欲和更正当的问题”的种种理论诉求并同时接受着政治生活的刻画,包括邓先生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宣示的“知识—法学”分析路径及其结论,都并非例外地是一种政治情境的产物和要求。

我们认为,尽管邓文竭力主张通过内部性的所谓“知识—法学”分析路径对中国法学进行批判和反思,并得出了一个令很多评论者热烈讨论的结论——由于深陷西式现代化范式所构造的“前反思接受”陷阱之中,中国法学没有能够提供作为理论判准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造成这一境况的根本原因是通过中国来定义中国的缺席;也尽管邓文有效地辨别出“主权中国”与“主体性中国”的差异,但他的论说在我们看来似乎始终没有摆脱“中国”概念所具有的政治性蕴涵,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管是摆脱西方式现代化范式论的纠缠,还是塑造或提供一个以“主体性中国”为基础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都无法抹杀这样的事实:我们始终没有也不可能摆脱包括中西之辩在内的政治性论争框架,我们始终被政治监护着!

就邓文竭力坚持的“内部性”“知识—法学”分析路径方法本身而言,即便他非常自觉地与“内部性”“知识—法学”分析路径划清界限——“当我把你从狼口里拯救出来以后,请别逼着我把你又送到虎口里去”[3]269,但这何尝又不是一种政治性的言说立场呢?因为“内部性”的“知识”是一种再鲜明不过的立场了!

参考文献:

[1]柏拉图.柏拉图全集[M].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150-155.

[2]倪梁康 .自识与反思——近现代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6-21.

[3]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时代的论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7.

[4]海因里希·迈尔.为什么是政治哲学?[M].林国华,译//萌萌.启示与理性——哲学问题:回归或转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5]列奥·施特劳斯.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与政治哲学[M].丁耘,译//贺照田.学术思想评论:西方现代性的曲折与展开.第六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102.

本文责任编辑:张永和

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和无限潜力,使许多国家与地区都关注并致力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0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课程改革在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环节全面展开,在优化教学中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浅谈 中小 双语 教学 模式

我国存在着丰富多彩的双语教学形态。双语教学就可因对象母语的不同而分为藏汉、维汉、蒙汉、朝汉教学等多个不同的形态、类别和层次,其受教育人数之多为别国所罕见,并充满了学术兴奋点。目前正在一些省市和学校进行试点的英汉双语教学也已成为了教研部门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赞成者不少,疑虑者亦众,试点中的问题和理论上的困惑都会发人深思。本文就蒙汉双语教学的学科定位、模式与要求、内在限制与相关因素的制约这三个突出问题进行了思考。

一、双语教学的界定

随着人类社会知识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和无限潜力,使许多国家与地区都关注并致力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20世纪以来,我国基础教育事业迅速发展,课程改革在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环节全面展开,在优化教学中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然而,国内少数民族中小学校的汉语文课程改革明显滞后于其他课程。蒙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汉语文教材所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汉语教学的质量和水平。现行教材未能充分关注当代蒙古族中学生的心智特点与发展水平,其内容和结构未能从学生汉语言语能力的实际出发,以至于在中小学这一关键的学段,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些少数民族中学生学习汉语的积极性,影响了他们汉语能力的发展,尤其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多年以来,少数民族汉语教材的改革都未能受到充分的关注。

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对少数民族汉语教学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法规和文件,为蒙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汉语文教材的改革与建设提供了保障和依据,我们应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立足于蒙古族中小学汉语文教学的实际,借鉴基础教育改革的成功经验,深入研究民族教育、蒙汉双语教学、汉语第二语言学习、汉语汉字的规范等诸多领域的基本理论,在此基础上,针对蒙汉双语教学中小学汉语文教材存在的问题,大力开发民族汉语教学的资源和潜力,对中小学汉语文教材进行理论重构。中小学汉语文教材的重构理论,强调民族汉语文教材的内容要有创新性、前瞻性和跨越性,提出三级弹性教学机制,教材结构由文体主导转变为能力级别的分层递进,将确定的主题内容与教师学生自选内容相结合。在教材中充分关注和落实大纲中“加强语言实践”、“促进民族学生现代汉语实际运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的要求,实现由讲读中心向言语实践中心的转变。强调新编教材内容应主题积极,同时更要具备创新性、文学性、科学性和人文性等特质,给民族漢语文学习中的教师和学生以“乐教”、“乐学”的支点,并为师生提供进一步充实和发展的广阔空间。通过对蒙古族中小学汉语文教材的理论重构,期望能够推动教材改革的深入,加强文汉语教学的建设和研究,促进双语教学质量的提高,为蒙汉双语教学的开拓创新找到一个突破口。

二、双语教学的模式与要求

根据双语教学模式的结构可以看出其前提条件之一是:各科教师或进行双语教学的学科教师,除了要具有本学科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外,还要精通用作教学语言的外语或第二语言。教学语言具有规范性、教育性、分解性、生成性、贫信息性、冗余性、选择性、控制性、趣味性和表演性等十大特点。可以表现为标准语、简化语、扩展语、重复语、回避语、问题语、提示语、注释语、无声语和混合语等十种不同形式。实行双语教学要求教师把这些特点形式灵活、得体地运用于教学活动之中。因此,不是所有能够读懂外语教材的教师都能用外语教学,理想的双语教学教师应是以教学语言为本族语——母语的各学科专家,至少也应是掌握了教学语言的各学科专家。

三、相关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法

笔者通常把师资和教材的缺乏看做制约双语教学的两大瓶颈,但最重要、最致命的因素应该是学生对双语教学的接受程度。受学生现有汉语水平的限制,中小学阶段数理化各科的双语教学,理解起来都有不小的难度,许多学生对专业术语和英文语句都不太懂,阅读尚且为难,听起来就更困难了。即便是简单的学科词汇、板书、布置作业、命题,师生间的互动都成问题,对学科知识讲解和理解的状况就更是可想而知了。所以,学生作为双语教学的主体和对象,他们的接受程度、汉语水平才是决定双语教学成败与否的关键、根本和前提。可见,多渠道、大批量地迅速提高学生的汉语水平,提升他们与双语教学的对接度,才是解决双语教学问题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畏首畏尾,因为双语教学本身就是提高学生汉语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与其坐等,不如迎难而上,并以此作为促进汉语教学的重要手段和难得契机。

与此相应,双语教材建设目前的解决办法主要是:①直接引进或改编国外的英文版教材。其优点是语言正宗,学科内容与国际接轨,能够吸收国外教材的长处。缺点是经费昂贵,与现行初、高中课程和教材不对接、不配套。②各校自编或复印国外资料下发。这样做可能比较符合学生的水平和学校的教学实际,但汉语的语言水平堪忧,甚至还会带来负面影响。 双语师资培训、教材建设、试点规范组织及实施都需要足够的经费作后盾。上海外国语大学仅从香港引进英文原版教材就耗资40多万元,英汉双语教学长期而巨大的经费投入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必须加强各个环节的理论研究,适时试验,及时总结,以尽早形成科学有效的双语教学新模式。

蒙汉双语教学的中小学汉语文教材所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汉语教学的质量和水平。现行教材未能充分关注当代蒙古族中小学学生的心智特点与发展水平,其内容和结构未能从学生汉语言语能力的实际出发,以至于在中小学这一关键的学段,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些少数民族中小学学生学习汉语的积极性,影响了他们汉语能力的发展,尤其不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多年以来,少数民族汉语教材的改革都未能受到充分的关注。

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第4篇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各个行业对会计从业人员需求量日益增多,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的要求也越来愈高。中职院校作为会计财务人员的重要输出基地,自然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现有的中职院校会计教学所培养的与社会企业所需求的会计人员差距较大,中职会计专业教学存在所选教材陈旧落后,教学内容不合理、考核制度不注重贴合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都需要相关人员做出探讨研究,采取适当的解决办法,努力从各方面优化中职会计专业教学,进而提高中职学生的专业技能。

一、当前中职会计专业教学的现状

(一)会计专业所选教材陈旧落后,教学内容不合理。

多年来,中职会计专业所选用的教材陈旧落后,教材编排上依然是会计基础知识加财经法规制度准则,这种教材体系缺少对整个会计专业的宏观构建,对于没有学过财务经济的学生上手显得有些吃力。而且由于会计所涉及的知识面广,课程门类多,导致会计教学时常常出现所学内容交叉重复,例如管理会计中的变动成本法和短期决策在成本会计里面也有涉及,这都是不利于会计专业教学优化的。

(二)考核制度不注重对电算化记账能力的考核。

许多中职院校的会计专业,在期末对学生所学知识进行考评时,往往都是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只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计算的考核,而忽略了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导致高分低能现象的产生。事实上,随着计算机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很多企业多会计从业人员电算化水平要求。而学校这种重理论轻实践的考评方式,不利于学生的實践能力的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这对学生今后的职业发展会起到一定负面影响,需要在中职会计教学中加以注意与思考。

(三)教学师资力量薄弱,教师缺乏实际经验。

会计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经济类应用型学科。然而,在中职院校的很多老师,很多都是在高校毕业后直接走上会计工作岗位,基本上没有实际从事过会计、审计的工作经验,教师自身缺少实际的操作技能。自然在教师在教授学生之时,只能人云亦云,照本宣科。教给学生的知识与技能,实用性不强,导致学生不能适应今后就业的需要。此外,很多学校的师资力量短缺,很多老师都是一人兼带多门课程,而且教师本身自己的专业知识存在不足,在教授学生时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中职会计专业教学优化的相关策略及具体应用

(一)注重会计专业教材与时俱进,优化教学资源。

学生所学知识,绝大部分来源于教材与教师的课件。而且中职教育旨在以培养学生技能为主,因此要想切实优化中职会计专业教学,就要精心选用合理的教材,注重教材内容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教学资源。对于所选教材中陈旧的内容部分及时调整不断补充,例如2007年的会计新准则将会计科目“现金”改成了“库存现金”,这些在很多教材中还没有改过来,都需要教师在教课是给学生加以指导与更正。此外,对于学科内容交叉的部分,应简略的要简略,该舍弃的要舍弃,借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二)完善现有的考核制度,注重对学生电算化实践能力的考核。

一个学校对学生的考核制度,事实上就是一个学校学生能力培养方向的风向标。如果考核制度只注重理论,自然教师在教学上就会轻实践。因此,要想学校所培养的人才为社会所认可与接受,就需要对现有的考核制度进行完善,注重对学生电算化实践操作能力的考核。例如在学生学完会计基础这门课后,不仅要考核相关的理论知识,而且还应当利用会计专业的核算软件对学生进行借贷记账法的考核,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在今后的考核中对实践考核内容进行不断深化与调整。同时,教师在平时要多对学生的算账、记账能力进行培养与指导,进行模拟实训,以求达到更好地效果。

(三)加强会计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要想优化中职会计专业教学,就要加强本校会计专业师资队伍力量的建设。首先要注重本校教师培养,培养稳定的中年骨干教师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校外的教学行业研讨交流会。其次,青年教师是整个师资队伍的后备力量,对于有较大潜力与资质较高的优秀青年教师,学校应该投入较大的精力来培养。采用中年教师帮扶带青年教师的政策,鼓励与推崇青年教师再学习与再培训。此外,还可以加大对校外优秀教师的引进的措施,以充实本校的师资力量。最后,对于教师缺乏实际工作经验这项,学校可以引导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在校外兼职社会会计、审计工作,丰富他们的实践工作经验。只有教师个人深入了解企事业单位会计相关岗位的工作内容与业务需求,才能在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教授以学生贴合实际的工作技能。

三、总结

总而言之,中职院校会计专业要根据专业定位等实际情况,以教授学生理论知识为指导,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基准,从优化教学资源、加强实践性教学、完善对现有的对学生的考核制度等各个方面,做好对学生专业技能的培养。不断优化现有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力求为社会各界输送出理论知识扎实,善于变通,动手操作能力强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社会学知识论文范文第5篇

方法;提供了实证研究的典范;他的学科贡献:第一个社会学教授;第一个社会学系;第一个社会学讲座教授;创办社会学年鉴杂志;参与创立社会学学会;对他的批评:保守:对冲突和变迁的相对忽视;片面:对现代性的单一的制度性解释:劳动分工以及其所决定的功能关系及其后果;极端:社会事实不是唯一的价值中立:一旦社会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确定了选题,就必须停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而必须以客观和中立的态度从事研究,以确保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此外,研究中必须区分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区分实然和应然。社会行动:行动者以他主观所认为的意义而与他人的行为相关,即以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所期望的他人行为为取向(报复、防御和预防)。四类:目的合理性(以目的、手段和结果作为取向);价值合理性(对纯粹自身行为本身的绝对价值所持的自觉信仰,伦理、美学、宗教);情感或情绪行动;按照约定俗成的习惯所进行的行动。理想类型:韦伯的概念工具和分析手段,作为理智上构造的概念工具,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高于经验事实;作为考察现实的概念工具,是繁多经验整理归纳的结果,突出了经验事实的共性和规律性。理想类型提供了一种比较研究的方法。三种:历史性的具体特点;社会现实的抽象;具体行动的合理化假设;形式合理性:形式理性是一种客观的合理性,它涉及不同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判断,主要体现为手段(工具)和程序的可计算性,因此又被称为工具理性; 实质合理性:实质理性是

一种主观的合理性,它涉及不同价值之间的逻辑关系判断,主要体现为目的和后果的价值,因此又被称为价值理性。三种统治类型:克里斯玛charisma:领袖人物的人格魅力,它能够激发特定的大众对某个公众人物的忠城或情感。传统权威:建立在对古老传统即实施权威者和发行的坚固信仰之上的权威。法理权威:建立在“对所实施的规则的合法性,以及被椎全权威位置上的人根据这些规则去发号施令购权力的深信无疑”基础上的权威类型。齐美尔:文化的冲突和悲剧:客观文化飞速增长和人们文化制造吸收和控制文化的能力却相对逐渐衰弱。客观文化:人们制造出来的文化产品;主观文化:个人制造、吸收和控制文化元素的能力;表现:客观文化绝对范围增加;组成成分增加;摆脱了主体的控制;根本原因:分工的细化使人们丧失了对整体文化的把控能力货币哲学:在现代都市里,货币经济和金钱的优势,影响并见改造广人际关系的本质,导致了社会生活中的计算性和理性,以及非人格化的冷漠、傲慢、玩世不恭等所谓都市性格。加之分工导致的专业化,更是加速了个人文化的衰退。帕森斯的单元行动理论:行动决策是某些包括规范和情境在内的制约的结果。因此,意志性行动包括了下列因素:行动者。在帕森斯的体系内,1.行动者是个人。2.行动者的行动被看作是为寻求目标的实现。3.行动者具备实现目标的多种手段。4.行动者面临的各种情境条件都会影响目标和手段的选择。5.行动者被各种价值观、规范和其他理念所支配。这些价值观、规范和理念

影响着建立日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6.行动涉及到行动者为选择实现目标的手段而做出的主观决定,所有这些都受到理念和情境条件的限制。“AGIL框架”及其理论功能:行动系统的基本制度化结构是由这一系统必须满足的功能要求决定的。帕森斯提出四个基本范畴来概括这些功能要求。这四项要求是任何行动系统都必须满足的。1适应,系统必须具有通过操纵某些手段来控制环境状态的能力2目标达成,系统必须有能力确定自己的目标次序和调动系统内部的能量以集中实现系统目标3整合,系统将各个部分联系在一起,使各个部分之间协调一致 4维模,完整的保存原有的运行模式下来,保证系统照常运行。每个系统都可以相应的划分为四个子系统,1行为有机体系统 2人格系统 3社会系统 ④文化系统一般行动系统的各个独立的子系统本身也可以看作一个独立系统,因而也面临着同样四项必须满足的的功能要求。而且,当这一子系统达到一定规模时,其内部也会分化出相互区别和相对独立的更低层次的子系统。AGIL却可以作为适用于各个层次行动系统的功能分析框架。冲突的基本类型1.现实冲突与非现实冲突1现实冲突:指追求没有得到满足目标的冲突,现实冲突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指向冲突对象,因而达到这个目标就会消除冲突的根源。2非现实冲突:指冲突一方或多方为释放敌对情绪而发起的冲突。即使各方都实现了具体目标,也难以消除冲突的潜在原因。2初级关系中的冲突与次级关系中的冲突1 初级关系中冲突不易爆发,但一

经爆发就会异常强烈,(2)次级关系中的冲突虽易爆发,但强烈程度一般较低,3.内部冲突与外部冲突1内部冲突是发生在群体内部的冲突2外部冲突是发生在群体之间的冲突4.党派冲突与个人冲突1党派冲突是指作为集体的代表参与、以集体目标为参与动机的社会冲突。2个人冲突是指个人自身参与、以个体目标为参与动机的社会冲突。冲突的功能:1.整合功能:冲突有利于社会或群体的身份和边界的建立和维持, 增强群体内部的团结,2.稳定与平衡功能:制度化的冲突能够使社会结构得到调整,拥有一种适应环境变化的稳定机制,进而形成有利于社会延续的力量平衡的社会环境。3.社会冲突能够创造出新的组织:制度与价值不同群体对抗共同的对立面时,一方面将促成新群体的形成,另一方面可能带来暂时的工具性联合。发展各方之间的社会联系从而创造新的制度与价值,进而形成新的制度结构与价值结构。4.“社会安全阀”理论:社会安全阀制度是一种社会安全机制,也是科塞用以证明冲突具有正功能的有力例证。它就像不断推泄过量蒸汽的安全阀,使社会中的敌对情绪不断排解,而维护整个社会结构。科塞主张将这种社会安全机制制度化为安全阀制度,认为它能够通过释放敌对情绪,维护冲突各方之间的关系;能够通过组织或减轻其他方面的冲突,而维持整个社会结构;5.社会冲突的反功能:冲突是具有正功能还是反功能,既取决于冲突的性质,也取决于社会群体或系统的内部结构。柯林斯的情景社会分层理论柯林斯把发展一种新的社会分层理论

作为分析社会冲突的基础。将他的分层冲突方法,与现象学和常人方法学结合。提出了两点假设:⑴人人具有社会的天性,但在其社会关系中都有冲突的倾向,冲突很可能在社会关系中发生,因为在互动的场景中,人们会经常运用“暴力性压制”。⑵人们往往力求“主体地位”的最大值,他们依靠他们的资源和那些与他们有交往的人的资源。他对社会分层研究的冲突思路可以归纳为三个:第一,他相信人们是生活在自我构建的主观世界中。第二,一些人有力量去影响、甚至控制别人的主观经历。第三,一些人总是力图去控制别人,这样就会遇到反抗,结果就会发生人际间的冲突。基于人们具体的工作和消费生活,他从经济方面划分出了七类阶级:金融巨头,投资阶级,企业家阶级,明星,中产阶级或工人阶级,非法获利者,下层或贫困阶级。符号互动论的基本假定是:1人对事物所采取的行动是以这些事物对人的意义为基础的;2这些事物的意义来源于个体与其同伴的互动,而不存在于这些事物本身之中;(3)当个体在应付他所遇到的事物时,他通过自己的解释去运用和修改这些意义。概化他人:个体一普遍化的他人行动,能体味进而理解社会中一般他人的角色或明确的共有态度,个体看来似乎能够对社区或一般信仰、价值观和规范作整体性的透视设定。这意味着人们能同时提高对那些他们必须与之交往之人的反应的恰当性,并将他们可评价的自我形象从特定他人的期望,扩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共同体的标准和观点。这样,随着他人总量的不断扩大,角色

领会的能力也不断提高。戈夫曼的拟剧论:社会就像一个舞台,成员是舞台上扮演各种角色的演员,他用剧场语言来描述日常生活中的运用。要点1 印象管理:制造情境定义的过程。 2 为实现印象管理,需要运用手段、工具来装点门面。 3 表演有前台后台之分。 ④ 成功的印象管理需要整个剧组配合。 ⑤ 根据表演者目的不同,误解的表演和神秘的表演。 ⑥ 自我概念分为:表现出来的自我和强加的自我。 ⑦ 自我如不能让人信服,互动过程可能被破坏。 ⑧ 互动双方对维持相互身份共同承担责任。 破坏试验法:故意干扰和打破人们通常的行为方式,以观察人们的反应。通过这些方法来揭示社会互动中隐含的行为规则,对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做出描述与阐释。布迪厄实践与实践逻辑:布迪厄所说的“实践”,显然不是指马克思常用的“实践”,而是人的“实际活动”,指的是人类一般的日常性活动,包括生产劳动、经济交换、政治文化生活和日常生活活动等,具有复杂性紧迫性总体性模糊性。实践是具有逻辑的,但实践逻辑远远不是关于行动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是隐藏在实践活动中的深层次的生产原则,而不是规范行动的规则。惯习,就是知觉、评价和行动的分类图式构成的系统,它具有一定得稳定性,又可以置换,它来自于社会制度,又寄居在身体(或者说生物性的个体)之中。场域:一个场域可以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场域的基本观点1.场域对影响社会行动者及其实践的外在力量有自主的形塑机制。2.场域

表现为不同类型或不同形式,各种场域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或阶层结构中存在的,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要求。3.场域都是关系系统,而这些关系系统又独立于这些关系所确定的人群。从场域角度研究社会问题和解释社会现象的方法原则: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场域的概念形象地概括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资本的主要类型经济资本:由不同的生产要素、经济财产、各种收入以及各种经济利益组成。文化资本:指借助于各种教育行动传递的文化物品。具有具体化客观化制度化三种形态。社会资本:指当一个人拥有某种持久性的社会关系网络时,这种社会关系便成为他实际或潜在拥有的资源。符号资本: 现实社会中,人们通过各种感知范畴,认可上述各种资本的占有和存在逻辑,我们就说上述资本就有着符号资本的形式。即上述资本的被认可形式称之为符号资本。符号暴力:它是一种成功的赋予意义的权力,并通过隐藏权力关系而成功地将这种意义赋予合法化,而这种权力关系正是其力量的基础。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转换:1.资本具有基础地位,其他类型的资本都可以从中转化而来。同时,其他类型的资本通过努力也可以转换为经济资本。2.经济资本转换为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具有直接性和透明性,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转化为经济资本则表现为间接性和模糊性。3.各类型的资本之间的转换是一种策略性行为。布迪厄资本理论的总结其一,在布迪厄的理论中,资本已经不具有榨取剩

上一篇:小学生法律论文下一篇:中学生消费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