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申请书范文第1篇
我单位根据经营状况和工作需要,特申请变更登记如下:
原经营期限至2012年4月15日,变更为2022年4月15日,其它原登记项目不变。另:主管部门名称变更:由吉林省吉林国家安全局变更为吉林市国家安全局。
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申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变更法人申请书范文第2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XX年X月X日,XXXX公司在XXXX召开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会议由XXX主持,经公司全体股东研究决定,通过如下事项:
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股东签字:
XXXX公司
XX年X月X日
XXXX公司 经理聘用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解聘XXX的XXXX公司经理职务;聘任XXX为XXXX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签字:
XXXX公司
变更法人申请书范文第3篇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XX年X月X日,XXXX公司在XXXX召开全体股东参加的股东会会议,会议由XXX主持,经公司全体股东研究决定,通过如下事项:
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上述决议符合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全体股东签字:
XXXX公司
XX年X月X日
XXXX公司 经理聘用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解聘XXX的XXXX公司经理职务;聘任XXX为XXXX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签字:
XXXX公司
变更法人申请书范文第4篇
B
1、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2、变更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B
3、变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免职、任职证明中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具体职务;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职务后明确“(法定代表人)”。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领取);
审查意见由作出任职决定的出资人单位签署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4、变更经济性质
(1)法定代表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资产性质改变的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性质必须经过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5变更经营范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B
6、变更注册资金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提交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7、变更经营期限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出资人变更营业期限的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
8、变更分支机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国有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表》,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提交验资报告;
(4)企业法人任命分支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文件;
(5)撤销分支机构提交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申请设立、撤销分支机构,经企业登记机关核转至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分支机构登记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该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变更法人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一、办理事项 事业单位登记
二、所需材料
设立登记材料(附件一)、变更登记材料(附件二)、注销登记材料(附件三)、报告公示材料(附件四)
三、办理依据
根据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四、办理时限 设立登记30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30个工作日 注销登记3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六、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核准→发证→公告
七、办公电话 0517-86800293 附件一:设立登记
(一)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七)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八)住所证明;
(九)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业务范围中有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需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附件二:变更登记
事业单位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因变更事项的不同,还应当提交其他相应文件:
(一)变更名称的,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单位印章;
(二)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证明文件;
(三)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且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的,出示相应的资质认可证明或者执业许可证明,并提交其复印件;
(四)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现任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五)变更经费来源的,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六)变更开办资金的,提交开办资金确认证明。 附件三:注销登记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二)撤销或者解散的证明文件;
(三)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发布该单位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的凭证;
(五)《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单位印章;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附件四:报告公示
(一)事业单位法人报告书(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