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

2023-09-17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医疗卫生行业与群众健康关系密切,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行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给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党委紧密结合实际,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党政工作相协调,推动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一、职业道德建设抓切入点

以“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为切入点,医院重视培育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搭建学习平台,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医院针对不同对象,以课堂教学、影视动画、实践体验、理论宣讲、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开设儿科论坛,学习名医大家,激励职工发挥工匠精神,做德才兼备的医务工作者;推出老教授生平事迹展,激励大家砥砺前行,传承创新;评选

“十佳”医务青年、服务明星、优秀共产党员,学习他们勇挑重担,敢于奉献的精神;以“我身边的大师”为主题,采取演讲朗诵、舞台小品剧等方式展现名医大家风采;通过“讲述成长心路”,分享从医的心路历程,缓解职业压力带来的不良情绪,帮助年轻一代提升职业认同感。从职工基本素养、基本行为抓起,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医院发展的各方面,夯实思想基础,提高医务人员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

悬壶济世、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医院组织大家响应国家号召,奔赴祖国偏远山区与边疆高原,引导职工以实际行动播撒儿科医务工作者的大爱无疆。在援疆工作中,新生儿科医生与当地医务人员齐心协力,创建新生儿科,开展“爱心绵延万里”的视频连线、远程会诊活动;作为红十字会援助尼泊尔医疗救援队成员,重症医学科医生展示了儿科人热爱和平、珍视生命的良好形象;放射科医生踏上雪域高原,为高原儿童带去希望;医护人员相应国家号召,连续5年,奔赴云南乌蒙山区彝良县人民医院,给当地医院带去新的医疗技术。医院是职工坚强的后盾,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发挥多方优势,形成推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强大合力,彰显儿科医务工作者的奋斗精神,塑造医院良好形象。

二、学雷锋活动抓创新点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新课题。医院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公众订阅号等新兴传播形式和动漫、短片等文化样式,开展富有时代特色的学雷锋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弘扬雷锋“螺丝钉”精神,“爱摄会”摄影小组出现在医院的各个角落,记录员工生活的点滴,倡导乐业、敬业、精业的儿科职业精神,并在“战高温”期间,推出“酷暑之下,患儿至上——身边的你我他”照片展;为弘扬雷锋艰苦奋斗精神,开展“我们的岁月——老物件征集”活动,每份病史,每部书籍,每卷录音带,历历在目,在大家了解医院历史,以史为鉴、以史促学、以史育人的同时,提倡一种勤劳、节俭、可持续的生活习惯。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医院创新学雷锋活动形式,拓展活动载体,每年“学雷锋日”开展以“学习雷锋、快乐志愿”为主题的志愿活动,党员带领团员进入临床第一线,提供导医、导诊、问询、咨询等服务。选派党员医务工作者来到社区,参加义诊活动,打破“归属”思维,树立“地缘”意识,构建共建沟通的新模式,推动区域化合作交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员的示范作用渗透到身边的群众,把党建的惠民实事带进基层社区、服务大众,形成人人参与学雷锋活动的良好局面,传承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勿以善小而不为。

三、优质医疗资源抓关键点

医院深化“一切为了孩子”的服务理念,以国家医疗安全和质量评价标准为指南,打造以患儿安全为核心的医疗服务体系,建立科学、规范、安全、长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针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制定科学、合理、规范、严谨的工作流程,相继成立“复旦儿科医联体”和“全国儿科发展联盟”,扩大医院服务外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技术创新,培育专科品牌,有效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管理及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医院转变思路,推出“关注患儿就医体验”行动计划,从以往被动处理和应对患者遇到的问题,转变为主动发现和解决医院存在的问题,并切实改进。在门诊大厅设立“倾听窗口”,每天高峰时段,院领导、临床及职能部门主任作为倾听人员,主动倾听患儿和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民意上传渠道。倾听者自发完成了从

“问题解决者”到“问题发现者和解决者”的角色转变。通过医院中层干部与病家面对面的交流,医院及时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医院制定临床诊疗规范、护理规范,加强各级医师管理,让医疗工作的每一环节科学、准确;成立专家督导小组,督查临床能力、人文关怀;建立医疗事件甄别体系,成立由多个临床主任和老专家组成的小组,针对医疗纠纷召开甄别会议,责令科室和个人落实整改;举办医疗纠纷讲座、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沟通技巧和维权意识;设立管理考核小组,制定中层干部考核制度,要求科主任落实

“一岗双责”,强化服务理念,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和医德医风教育工作;签署《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持续改进责任书》,衡量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采用客观的方法综合考核与评定科室的两个文明建设情况,真实地反映医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实际效果。

四、医院文化氛围抓闪光点

医院进行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鼓舞士气、凝聚人心。每季度开设道德讲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宣传道德模范,营造道德文化氛围,传播正能量;每年以“儿科的精神——我们的凝聚”为主题开展新职工拓展培训,加强员工守则、文明规范教育,增强新职工的人文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每年组织全体党员主题活动,要求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团结群众,脚踏实地,奋勇向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上党课,回顾党创建时期的峥嵘岁月,重温党的民主革命纲领和党章,牢记黨的先进性和领导核心作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座谈,在交谈中端正思想,激发积极分子勇攀高峰、不懈努力的理想信念。

为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工会相继成立10余个社团,为职工提供展示才艺、实现自我的舞台,使职工相互了解、抒发情感、缓解压力。医院在重要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中秋茶话会,老中青儿科人畅谈医院发展;迎新春座谈会是听民意的时刻;新春联欢会大家踊跃参与,载歌载舞;以“我爱我家”为专题,探讨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家庭电影日”为平台,拉近员工、家属、科室、医院的关系。多形式树立文明风尚,发挥主人翁精神,鼓励大家坚守精神追求,促进医院各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推进精神文明进程。

五、志愿服务活动抓突破点

医院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分两部分,一是医务人员走出医院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承担突击性的社会救助、救护服务和社区健康服务等工作,二是社会志愿者走进医院在院内为患者开展志愿服务,疏导患者因疾病引起的心理问题、在病区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宣传活动。

医院通过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网站、医院官网、官方微信等渠道面向社会招募志愿者,经社工部资质审核、面试后录用,目前已组建19支院外志愿者团队,在做好爱心小屋陪伴、门诊引导等常规志愿服务的基础上,成立五支医疗专科志愿者团队,通过学而乐、小小心愿、儿童新春音乐会、苗苗学堂、睡前故事、生日会、勇敢小龙人等形式,搭建医患沟通的桥梁。2012年,医院成立“365”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号召党员每年利用自己一天的休息时间,开展志愿服务,合理疏导、帮助患儿及家长预约、诊疗和付费,参与社区义诊、暑期健康大讲堂、儿童观察团等活动,这支院内志愿者团队在医院流程再造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渲染了全院参与志愿服务的氛围。

通过不断完善志愿服务运作管理,使志愿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医院开设志愿者培训课程,邀请高校教授和医务人员授课,从医院介绍、医疗专科知识、心理咨询等方面,采取情景模拟、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互动游戏等方式,使志愿者掌握医院志愿服务的内容。党办管理“365”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计自助预约和反馈平台,将志愿活动纳入“医德档案”中,与考核、评优挂钩,汇总建议和意见,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党员志愿活动的长效机制。社工部定期向患者发放调查问卷,评估、考核所开展的志愿服务,评选“五星”志愿者,逐步形成“招募、培训、活动、评估、总结、改善”的链式服务管理体系。

六、党建合作交流抓共享点

医院探索党建共建交流活动,不断创新机制,加强交流互鉴,在党建工作方面相互启发灵感,开拓工作思路。医院与上海音乐学院、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举行慈善义演,为早产儿音乐治疗专项基金筹款;与上海戏剧学院结对共建,将快乐治疗引入院内,为患儿带来心灵慰藉;与复旦大学国务学院、化学系、学工部和上海支部生活杂志社结对共建,将丰富的人文教学资源引入医院,为“儿科道德讲堂”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持,宣传党建工作、优秀群体、优秀人物,和谐医患关系;医院与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共建,为帮助儿童减轻焦虑恐惧,家长熟悉就医流程,打造“儿科医学体验馆”,扩大医院影响力;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共建,设立“七色花”图书馆,营造温馨候诊环境;医院加入闵行区区域党建、徐汇区区域党建,延伸志愿服务内涵,深化区域化党建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实现共同进步。

2016年底,由儿科医院牵头,成立“精神文明同创共建联盟”,由此搭建起跨领域、多区域医疗党建联盟的大平台,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同创共建活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互补优势资源,互相促进,加强交流互鉴,打造文明建设共同体,助力各成员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七、慈善帮困扶贫抓精准点

为更好地承担医疗机构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社会责任,在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的支持下,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帮助下,儿科医院于2002年开始设立慈善帮困专项基金,首项基金为“儿童慢性肾功能衰竭”基金,2015年成立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分会。截止2016年10月底,已设立41项慈善帮困基金,覆盖21个临床科室,资助患儿5000余名,资助金额达1亿元,是国内设立慈善帮困基金最多的儿童专科医院。

医务社工链接院内外资源,以医院已有专科疾病的全国协作网为基础,根据临床需求募集善款,利用互联网公益平台,开展针对重大、特大疾病患儿的众筹项目,整合大众公益的“碎片”,建立从发现-诊断-转诊-救助的精准化帮困模式,更好缓解贫困地区儿童治疗需求。为保证每一个专项基金都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及时、合理、规范的使用,在医护人员、社会企业、公益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的支持下,构建一条由医务社工管理,院内外志愿者共同参与的“三工联动(社工、员工、义工)”志愿服务链式组织架构,形成了团队、项目、活动三位一体的志愿服务模式。

依托“关注患儿就医体验”行动计划,医院搭建帮困基金管理信息化操作平台,通过医院官网,将社会捐赠和接受资助情况向公众公布,加强善款使用的监督机制,增加医院的公信力,为救助项目的持续开展提供有利的依据。目前已实现财务管理实时化、患者资助流程化、使用过程透明化,提高了医务人员、财务部门、监管部门的工作效率,规范和完善儿童医疗帮困的筹募、管理和使用,保障社会捐赠和资助项目在医院高效规范的运作。

八、党风廉政建设抓着重点

医院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等制度,建立和巩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长效机制。借助医院官网、党建网、OA系统、微信、信息栏等,做好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每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警示教育,组织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办案现场,听取相关领域专家专题讲座,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医院纪委督查和抽查全院各部门“小金库”、账外账、经费管理、捐赠资助管理,确保采购工作和财务管理规范进行。

医院建立供应商管理系统,开发警示和预警功能,并与采购流程相匹配,实现了全院供应商的资质、考核、评价的实时管理。医院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平台,通过风险分类、等级评定、查找风险防控点、评定防控等级、制定防控措施等手段,制定职能部门工作流程,确保行使职权的风险防控,把督查的关口前移,进行事前、事中的风险控制,使监督职责更有成效,在“制度+科技”的手段下实现流程防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职权风险。医院每年召开供应厂商廉洁会议,由分管院领导和检察院领导对采购部门及供应厂商进行警示教育,签订廉洁协议。

医院坚持民主决策,将中心工作与职工的需求相统一,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避免突击式决策的出现;收集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群众的意愿,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建立信访工作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落实例会制度,修订《信访工作条例》,优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落实“首接负责制”,推进和落实信访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信访法制化建设,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机制,采用多种形式化解医患纠纷,积极主动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及時化解矛盾,保证医疗环境安全有序。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责任编辑 周 巍)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自2008年中共中央精神文明办公室颁发《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已有三年多,该体系为评价考核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该体系的运用激发了各地相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对加强和改进各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根据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变化和适用该体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体系的个别测评指标、少数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有所调整和修改,六大测评项目保持不变,科学性和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逻辑前提及该测评体系测评维度设计的内在逻辑进行解读有利于形成对该体系的全面认识,增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逻辑前提

所谓逻辑前提是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从逻辑上来说必要且可行。二要素兼具方可使测评走向现实。

1.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必要性

此必要性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本身的重要性决定,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主要归因于未成年人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及思想道德建设之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以至全面发展的作用两方面。

目前,我国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3.67亿。[1]如果说成人是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正在发挥创造活力的一代,决定整个社会的当下发展,那么,未成年人则决定整个社会的未来,是未来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成长发展无疑是一个举足轻重的问题。与成人相比,未成年人仍处于生命过程的初期阶段,在生理、心理、智力、道德意识、思维能力、文化水平、职业技能、自我控制能力等各方面都不成熟,不仅要通过锻炼获得强健的体魄,也要通过教育增长知识、完善心智、历练素质、增强能力。唯有如此,未成年人才能有效地应对来自自然和社会的各种压力,自如生存,自由发展。社会的发展为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物质条件,但这显然还不足以使之成长为社会的坚实脊梁,因为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只有当未成年人自身的素质过硬,才能成为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各种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既是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基本方面,又决定着未成年人成长发展的方向及价值。要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就要不遗余力地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可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2],对于未成年人自身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以至整个国家、整个民族、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均至关重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实在在在做,但其效果如何,通过确定的测评体系兼顾定性和定量测评比以往的单纯定性评价或模糊评价具有显著的优势,可使测评更为客观、全面,因而可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持续推动力。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可行性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是否具有可行性主要需考虑测评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内隐性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否可以测度以及测评结果能否客观地总结成效、反映问题三方面。其一,尽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非常繁杂,而且也不是单一部门在做,但只要是具体的工作无疑都是可以测评的。其二,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但必然会通过一定的外在行为反映出来,而行为是具象的,可以测度。同时,思想道德素质所具有的稳定性也会使人的外在行为特点表现出一贯性。这又可以保证测度结果的有效性。其三,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诸方面,科学设计测评体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测评体系。同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不同地域、不同年龄段、不同未成年人群体的测评减少单次测评的偏差。这样就可以保证测评结果客观、全面从而切实起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作用。

二、前五个测评维度与“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的关系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共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结合’教育体系”、“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成效评价”六大测评维度。前五个维度主要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工作,均可在一定程度上测度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均是从不同角度或个别方面测度或反映的,缺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集中反映与整体效果的展示。仅通过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来评价总体成效,难免因为缺乏直接反映总体成效的数据支撑而影响说服力。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可以获取直接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信息,与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互相印证,保证对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价的准确性。

从整个测评体系看,如果说前五个维度是分支的、局部的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就属于综合的、整体的测评;如果说前五个维度偏重过程性测评,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则偏重总结性测评。进行工作测评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体来说,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如何,是否需要改进和加强的角度,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意义更直接,而从如何加强和改进,从哪些具体方面和环节加强和改进的角度,前五个测评维度的意义则更为重要。工作成效评价维度和前五个维度的测度结果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增强了整个测评体系的严密性和科学性。

三、“工作成效评价”测评维度设计的逻辑解读

“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未成年人文明行为、社会评价三项测评指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培育和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但思想道德素质具有内隐性,因而仅设置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是不够的。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会通过其行为表现出来,设置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就弥补了思想品质测评指标的不足。同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效果如何,不仅受其工作直接影响的未成年人会有一定的主观感受及行为反映,成年人也会有一定的心理感受。由此,围绕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主观感受设计的社会评价测评指标就显出了必要性和合理性。具体来说,三项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设定又都有其设计依据。

1.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该指标是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直接考察。该测评指标及测评内容设置的依据主要在于两方面: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在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必须首先设定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指标。从素质的角度来说,未成年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其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能力素质(社会能力素质和专业能力素质)、生理心理素质等各种素质不断发展的过程。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居于核心地位,“是人的精神心脏,是人的真正灵魂”[3],决定和制约着其他素质的发展。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前提和基础。这不仅因为思想道德素质是成才必备的核心素质,更因为它在个体成长过程中所起的导向、动力、保证作用。所谓导向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未成年人成什么样的才,成才为了谁,成才为了什么指明正确的方向,即,成德才兼备的才;成才不仅为了自己,也为他人、为集体、为社会;成才不仅为了个体的全面发展,也为了国家、民族的复兴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所谓动力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提供发展的动力,即,使其求知欲更加旺盛,进取心更强,产生对国家、社会、民族的强烈责任感、使命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用于克服各种困难。所谓保证作用是说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即,使其掌握抵御不良思想侵袭的强大思想武器,对各种思想和社会现象作出正确评价,避免或及时矫正自己的错误或消极行为,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信念、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现行政策规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是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指标设定测评内容的基本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月26日)》(以下简称《意见》),从“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规范行为习惯”、“提高基本素质”四个切入点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4]由此可见,未成年人思想品质测评指标下设的爱国情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四项测评内容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任务存在明显的对应关系。

2.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未成年人文明行为测评指标下设维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礼仪礼节三项测评内容。这种设计重点考察未成年人的道德践履情况。

道德行为是一个人在内在道德意识的支配下直接作用于客观对象或客观环境的具体活动,是道德素质的外在表现。人的道德素质如何,不仅表现在一定的道德观念上,更表现在道德行为中。孔子所主张的“敏于事而慎于言”、“讷于言而敏于行”均强调了行动的重要性。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在教育儿童时,我们当然应该先把功夫用在他们的习惯方面。”[5]“从小就养成这样还是那样的习惯不是件小事情;恰恰相反,它非常重要,比一切都重要。”[6]道德习惯具有稳定性、长久性。良好道德习惯一经养成,在日常生活中就会不断重复并强化良好的道德行为。一个人产生偶尔的道德行为不难,但如果他本身并无坚定的道德信念,就不会产生一贯的道德行为。正因为如此,我们不能仅由个别行为判断一个人的道德品质,而要看其经常的、一贯的行为表现再做评价。就某一类道德行为而言,一个人在具体情况不同但类似的情形下,在行为上都会做同样的处理,这种行为就反映了其内在的道德意识。简言之,思想道德素质虽然具有内隐性,但其对未成年人行为的影响却是外显的,道德践履情况必然反映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状况,因而可通过道德践履情况判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

3.社会评价测评指标设计的依据

社会评价测评指标下设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满意率、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测评组整体感受五项测评内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是从消极方面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测评内容,由于容易通过材料审核获得确切数据,因而对准确评价一定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除此项外,其他四项均是从主观感受角度设定的测评内容。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是简单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才,不是简单地进行人才培养的“社会化大生产”,更重要的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未成年人同样也是活生生的人,生活在丰富多彩的社会中,他们的主观感受无疑也是思想道德建设成效的晴雨表。因而设置未成年人安全感、未成年人满意率测评内容有其必要性。

未成年人总是在成年人中成长发展的,无论是在家庭、在学校还是在广阔的社会中,他们的成长都不可能避开成年人的视线,并且,多数情况下,他们还是成年人关注的焦点。这不仅因为未成年人是实现国家发展、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后备军,更因为每个成年人都与一个或多个未成年个体有着各种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加之,由于文化层次或社会阅历的关系,成年人的感受力一般较未成年人更强。因而设置成年人满意率的测评内容对获得更丰富的信息、更全面地反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更为有利。

此外还设置了测评组整体感受的测评内容。测评组组织和实施测评过程中,可以感受到参与测评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当地未成年人的精神面貌、思想状况,目睹某些未成年人的行为,还可以直接感受到当地特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得到无法由其他测评内容获取的信息,其整体感受虽不能完全客观地反映该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但可以作为对其他测评内容的补充起到一定的平衡作用。

由上述对工作成效评价测评项目、下设的测评指标及分解的测评内容的解读,我们不难体会此测评维度设计体现的严密逻辑。固然,严密的逻辑并不必然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但这显然是严谨的测评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测评体系的实用性和实效性的基本前提。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 殷泓,王保纯,张传亚.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百年基业.光明日报,2005-01-25.

[3] 李志红.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研究.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4]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5] 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吴寿彭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

[6] 亚里士多德著.尼各马科伦理学.苗力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具有内在一致性,道德回报问题的实质就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关系问题。在道德生活实践中,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被人们长期回避或予以否认,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进程。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建立道德回报机制,营造惩恶扬善的道德环境,是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道德回报;道德权利;道德义务

文献标志码:A

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的道德行为的重要组成成分,任何道德主体都具有道德权利,任何道德行为都具有回报性。但受传统伦理思想的影响,在实际道德实践中,人们普遍认为,只有不求权利的道德义务和不要回报的道德奉献才具有高尚的道德价值,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被人们尽量回避或予以否认,这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进程。

一、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含义

1.道德权利。道德权利是最一般最基本的人类权利,它是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现象在道德领域的表现。道德权利指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由道德赋予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不可干涉的享有和要求某种利益的资格或名分,是道德主体在道德生活中具有的人格、尊严和应享有的道德自由、权力和利益。他反映的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所具有的道德行为的自由度、按照道德所享有的利益、道德主体的主体地位,是主体追求和维护合理利益而享有的具有价值合理性和道义支持的权利[1]。

2.道德回报。道德回报是一定道德关系中的人们,把利益作为对个体行为善恶责任或其道德品质高低的一种特殊道德评价和调节方式,即社会中的组织和个人在自觉或自发地评价道德主体的行为动机和效果的善恶的基础上,对行为主体进行的物质、精神的奖励和褒贬[2]。它是道德主体通过一定作用和影响的道德行为而获得相同性质和相同程度的奖惩和褒贬的道德过程。它分为赏善和罚恶两个方面,赏善是给那些实行道德的行为的道德主体以物质上的奖励和精神上褒扬,罚恶是给那些实行不道德的行为的道德主体以物质上的处罚和精神上的贬损。正如亚当·斯密说:“对我们来说,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感激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应受奖赏;而另一方面,一个行为,如果它是怨恨的恰当的和被人认可的对象,那么,该行为一定该受惩罚。奖赏是回报、是补偿、是以德报德,惩罚,也是回报、是补偿,只是方式不同,它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

二、道德回报:道德权利的应有之义

1.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具有内在一致性。道德权利是道德主体的基本权利,它是道德主体在道德活动中的基本要求,它具体包括:(1)道德主体道德行为选择的自由权;(2)道德主体人格平等权;(3)道德行为客观、公正的评价权。自由、平等、利益是它的基本构成要素,这种要求实际上就是一种道德回报。

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履行了一定道德行为后而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和满足。它包括:(1)道德主体作为道德施予者应当得到道德领受者的道德回报,(2)道德施予者应当得到相当程度的道德回报[4],从根本上看,这是道德主体在道德行为之后应获得的道德权利。

道德权利是道德主体履行道德义务后的基本要求,道德回报是道德主体通过道德活动而获得的尊重和报答,二者是内在一致的。一方面,维护道德权利是获得道德回报的前提条件,道德主体只有能够自由地选择道德行为,在道德关系中得到起码的尊重,作为一个平权主体能够承担道德责任,才能要求被社会和他人公正评价,才能要求获得道德回报,才能享受道德回报。另一方面,倡导道德回报是对道德权利的尊重与维护,道德回报是对主体道德行为价值的评价和报答,在本质上是对“道德人”的尊重,肯定道德回报的积极意义,完善道德回报机制,又是对道德权利的保障和维护。

2.道德回报问题的实质就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在道德生活中只承认和强调道德义务,忽略道德权利,或者说道德权利没有取得合理的地位。道德只要求人们履行义务,却不强调履行义务后的道德回报,导致义务与权利、奉献与补偿、德行与幸福的二律背反,造成道德评价与道德赏罚不公。

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是一对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不同于其他领域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独特性质。这种独特性质主要表现为道德义务对于道德权利的先在目的性,也就是说,道德义务从它产生之日起,就不以获得某种权利为目的前提[5]。道德义务是道德主体发自内心信念的活动,是自觉自愿的行为,这是道德行为崇高性的具体体现,也是道德义务区别与其他义务的一个重要方面。它表明,道德义务不是作为获得道德权利的手段而存在的,也不是以获得道德权利为目的工具,同时,道德义务的承担,也不能以他人是否对等的承担此种义务为前提条件。但是,道德义务先在目的的特殊性,不能将它理解为道德义务是脱离道德权利而孤立存在的,更不能由此得出道德义务是与道德权利分离的结论。道德权利在道德活动中不应成为道德主体的道德动机,不能成为履行道德义务的前提条件,但道德主体在履行了道德义务后应该得到相应的道德权利,应该要求得到相应的道德回报,这是道德关系维护和发展的必然条件,也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说:“我们有责任以善来回报一种美好的恩惠,而且在此之后,我们应当率先表现出自己的美惠”[6],履行义务就应当得到公正客观的回报,这应当成为一条客观普遍的道德法则。道德回报体现了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的一致性。

三、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现实意义

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在道德生活中长期被有意无意的忽视,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状态:德行成了有德之人的重负,缺德倒成了无德之人的通行证;奉献社会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报偿,无德者不履行义务反而占有享受他人的奉献;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有德之人,却给了不正当竞争者以投机取巧的机会;善行得不到善报,恶行得不到惩罚,甚至善行恶报,恶行善报的现象屡屡发生。这些现象极大的伤害了道德主体的道德情感,严重影响了道德建设的进程。面对日益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强调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倡导建立道德回报机制,营造惩恶扬善的道德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突出了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的主动性和自觉能动性。在传统道德思想的影响下,人们只强调道德义务、道德责任,道德权利缺乏应有的地位,更谈不上要求道德回报。道德主体在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中毫无个性、自由和权利,失去行动的主动性,在道德行为中是被动的、消极的,没有权利要求社会和他人对道德行为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更不能要求道德领受者的道德回报,哪怕受到损失和伤害也只能自己承受。这种状况使道德主体在行为之前顾虑重重,空有满腔正义却无法付诸行动,极大的打击了道德主体道德行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肯定了道德客体对道德主体的有用性,道德主体在履行道德义务后有权要求对自己的道德行为作出公正评价并得到相应回报。这一行为突出了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的主动性和自觉能动性,对道德主体的生活和活动有积极意义。

2.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体现了对道德主体道德人格的尊重。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道德主体是生活与现实社会关系中的人,利益是人选择行为的出发点,在面临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矛盾选择时,人们出于道德良心和道德原则,舍弃了个人的利益得失做出超功利的选择。这一超功利选择虽不以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为动机和前提,但道德行为后果的施受者,也就是他人和社会,应该给行为者高度评价和一定补偿.德行不期望报酬不应该成为不应得到回报的原因,许多的行为事前无法约定报酬也不应该约定报酬,事后的补给报酬是对奉献者的人格尊重。这是道德主体在道德关系中依据道德应该得到的东西,是作为道德主体的人应享有的道德自由、地位和利益。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使道德主体因为高尚的行为、公正的评价以及适当的回报而产生生命崇高感,产生被尊重、被重视的愉悦感和道德人格实现的满足感。

3.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是道德建设的必要条件。自古以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就是善良人们的美好心愿,但现实往往是不尽人意的,行善的人总是或多或少地牺牲了自己的利益而成全了社会或他人,行恶的人却总是牺牲了社会或他人而成全了自己,行善者经济拮据、生活穷困,行恶者却日益富足、洋洋得意,社会道德生活中的不公正使人们对道德建设失去信心,道德建设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口号下流于形式。道德权利能促使人们充分发挥在道德行为选择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自愿地趋善避恶、扬善抑恶,道德回报则能够激励和强化这一行为,在社会上形成示范作用,动员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道德建设,提高群众性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参与的普遍性,在全社会形成惩恶扬善的道德氛围,使“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一种自然规律,在道德建设中发挥作用,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素质。所以,道德回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手段。

维护道德主体的道德权利,保障道德行为的道德回报,是当前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但在具体的道德实践中,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片面扩大道德权利而不履行道德义务,另一种是将道德回报狭隘地理解为物质回报。只有正确理解道德权利与道德回报的深刻内涵和交互关系,才能在道德生活中充分发挥二者的积极作用,促进中国的道德建设。

参考文献:

[1]林心雨.浅析道德权利的本质[J].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板,2001,(4).

[2]易钢.道德回报理论初探[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

[3][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72.

[4]康化椿.论道德回报[J].社会科学研究,2004,(2).

[5]易钢.道德回报理论初探[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4,(4).

[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克伦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02

[责任编辑 王薇]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2001年,党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导。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适应新时代、新要求,2019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新文件既坚守了道德建设规律,又进行了创新创造。

首先,从理论研究的视角看,新文件遵循了道德建设的一般规律,体现出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

第一,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情的统一。

道德认知是道德情感的基础和起点,道德情感对道德认知具有一定的指向、强化、激励作用。道德建设,不能将道德认知与道德情感分离开来。新文件强调必须遵循不同年龄阶段的道德认知规律,强化道德认同。同时,新文件强调要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情感,并提出路径:制定国家礼仪规程,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规范开展升国旗、奏唱国歌、入党入团入队等仪式,强化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增强人们对党和国家、对组织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丰富道德体验,增进道德情感;自觉传承中华孝道,感念父母养育之恩、感念长辈关爱之情,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良好品质;等等。

第二,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意的统一。

道德意志是个人在道德情境中,自觉地调节行为,克服内外困难,实现道德目的的心理过程。道德意志的形成以一定的道德认知为前提。新文件在关注道德认知的同时,强调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人们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理想融入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梦想之中”。

第三,新文件体现了道德建设中知与行的统一。

道德认知是道德实践的先导。新文件坚持将提升道德认知与推动道德实践相结合,引导人们去过一种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新文件特别突出了公民道德的践行,倡导道德实践主体要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有所行动,不光是心中有道德尺度,更重要的是将之付诸行动。公民进入社会,就做一个文明礼貌、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进入职场,就做一个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好建设者;进入家庭,就做一个夫妻和睦、邻里互助的家庭好成员。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在理论层面上,新文件在知情意行四方面互相呼应,体现了个体道德发展的一般规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

其次,从实践操作的层面看,新文件所提出的各项要求更加具有针对性,便于落地。

第一,在道德建设任务上,新文件要求更为明晰。

新文件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作为道德建设着力点,提出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四大任务。新文件除了规定了面上工作,还要求聚焦重点,以点带面:提出道德建设的关键点是黨员干部的道德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在道德建设中为全社会作出表率;重视青少年道德建设工作,要坚持从娃娃抓起;等等。

第二,在道德建设路径上,新文件更加强调全社会各方面要协调一致。

新文件强调不同主体都应自觉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主线,推进道德建设。如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上,强调全社会都要关心帮助支持青少年成长发展,完善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形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也就是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面向所有公民,是一项共享的事业。不论处于什么领域、哪个岗位,每个公民都应是行动者。

第三,在道德培养方式上,新文件所列出的各项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

对于如何推动道德实践养成,新文件引导人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比如,开展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等。又如,在推进诚信建设中,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宣传推介诚信先进集体,激励人们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第四,在道德建设着眼点上,新文件更加强调问题意识。

新文件围绕“新时代”这一关键词,重点强化了法治保障、网络空间、生态文明、对外交往等富有新时代气息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网络空间道德建设,新文件专辟一章予以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新文件也不回避当前网络舆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网上热点话题和突发事件的正确引导,开展网络治理专项行动,清理网络欺诈、造谣、诽谤、谩骂、歧视、色情、低俗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惩治网络违法犯罪,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王芳,上海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高级经济师】

责任编辑︱刘 烨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尤其是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九五”计划、把我国各项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重要保障。学校是育人阵地,其根本任务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的教育水平、教学质量、精神文明建设程度都直接决定于教师,因此,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水平是新时期教育工程中不可忽略的任务。

一、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始终处在主导地位。教师不仅把知识传授给自己的学生,更重要的是自已的品德也在影响着学生。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智慧的象征,是规范化神圣化的人格形象。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是教师良好职业道德转化为学生内在品质不可缺少的决定因素。古人云:“严师出高徒。”这里的严,不仅在学生的学习上要严谨,也包括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严格要求。可以说,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影响着自己身边的学生,都在自己的学生的心里烙上深深的烙印,甚至铭记终身。在未来的祖国各行各业的建设者、科学家、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就坐在我们现在中小学课堂里。现在,就需要我们用教师的高尚的品格去影响自己的学生。

二、敬业,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

我们只有敬业才能乐业,才能精业,敬业包含了教师的高度责任感和权力感,高尚的职业尊严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它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思想基础。教师只有把敬业精神培养出来,才能抓住教师道德素质提高的核心,在师德建设中,敬业精神的教育和培养应该是第一课,而且是每一个教师的必修课。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础

目前,我国教师有一多半源于国家各级各类高中等院校毕业生,他们曾经受过正规的、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但就总体看,整个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素质水平参差不齐,还有一部分教师没有受过继续教育和正规培训,其职业道德素质达不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在我国重大的变革中,教育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辛勤耕耘,使教师在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品质情操等方面都成为学生乃至全社会的表率和榜样。

四、有法可依,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关键

在我们的社会中,人们都受到身边道德规范的制约。社会道德规范作为维护社会公共生活和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是一种巨大的社会精神力量,有着法律等强制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职业特殊性要求教师不仅要有渊博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有具备高尚职业道德规范,因此,制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高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和要求,为教师道德素质的形成和提高提供了法律依据,它对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强化制度建设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保证

教师队伍建设是以依法治教为前提的。制度建设是教师工作的基本建设,是依法制教、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在教师管理的制度建设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就是把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作为其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这是对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考核效果效力的法律依据。师德考核,就是按照一定的教师职业道德标准运用一定的考核原则对教师职业道德表现行为进行考核与评价。

总之,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道德素质水平,是一项重要而意义深远的工作。只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道德素质水平,才能把我国的教育事业发扬光大,提高学生的个人素质和文化水平,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思想道德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当代中国旁观现象的出现,严重弱化了社会个体的道德信仰,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此,应该从个体道德的自我完善,加强学校教育,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等方面出发,改善当今社会出现的愈演愈烈的旁观现象。

【关键词】旁观现象;道德冷漠;社会保障

甘肃庆阳市一名19岁的高中女生,从丽晶百货大楼上纵身一跃。在她的背后,营救失败的两位消防员的嘶吼痛哭声与地面上围观群众的尖叫声中夹杂着的欢呼声与掌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众人围观起哄的现象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这种现象不仅会扭曲个人与他人之间关系,更为严重的是会对整个社会秩序造成威胁。正是基于此,对旁观现象实质的披露、原因的深层次挖掘、措施的探究显得尤为重要及急迫,本文拟从三个方面分析当代中国出现的旁观者现象。

一、旁观现象的界定

所谓“旁观”现象是指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当紧急事件发生时,在现场的个体和群体明知道他人的利益会受到侵害,生命遭到威胁,但是他们仍然选择不作为、见死不救的消极等待与观望。从广东“小悦悦”事件到“19岁甘肃女孩跳楼,众人围观鼓掌”事件,我们可以清楚的意识到旁观者现象不再是个体道德责任意识的缺乏,而是已经上升到人性堕落的地步。

二、旁观现象产生的深层根源

(一)个体道德心理是内在因素

心理学家巴利和拉塔内提出“旁观者效应”。“当发生紧急事件时,如果现场有其他的个体和群体时,旁观者就会无动于衷,任由事件的发展。巴利和拉塔内指出这不是由旁观者自身的‘病态’人格所造成的,而是由旁观者对在场其他人的反应所决定的”。简单的讲,“旁观者效应”属于“从众心理”。当面对突发事件发生时,大多数围观群众会效仿周围人的行为,人们往往会选择一种消极方式-从众。

(二)电子媒介促进了苦难饱和

随着电子媒介技术的发展,苦难事件已经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具有了日常性,并且已经进入到了“超饱和的状态”。当你打开电视机、电脑的时候,世界各地发生的灾难,会不断的出现在你的眼前,“犹如所有的传统事物,它们一旦‘融入了世俗的日常生活’就失去了所有的震撼力”,[1]长时间持续的出现,即使一开始富有同情心的人,后来也会产生“同情疲劳”,然后我们就会认为,世界上所有发生的苦难都不过是很正常的事情。

(三)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是制度根源

到目前为止,我们社会还没有一种行之有效的道德回报机制,道德冷漠事件必会更多更频繁的发生,冷漠和麻木也会更广泛的蔓延。其次,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这代价往往是个人利益的牺牲,当让英雄白白牺牲自己利益时,这时候的道德与人性之间产生了异化,道德之举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来自社会的道德关怀,相反,带给自己的是生活的窘境,长此以往,人们就会把实行道德行为等同于自我牺牲,久而久之,当人们面临着旁观还是见义勇为的选择时,人们考虑更多的是自身的安危和后顾之忧。

三、消解旁观者现象的路径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升主体的道德修养

思想道德建设不是单纯的教育说教,而是道德主体从心灵上实现自我认同,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对人们进行社会公共精神教育,大力弘扬集体主义观念,提高公众的公民意识。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有针对性,要针对不同阶层、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段的特点提出具体的道德规范。再者,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最后,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要回归社会道德实践,要与社会道德实践紧密结合。

(二)树立主体媒介意识,加强学校教育

媒介意识主要是指主体站在与媒介保持距离的地方形成的对媒介的认识。树立主体媒介意识首要的是主体要认识到媒介具有的隐蔽性和媒介具有的偏向性。[2]要清醒的意识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媒介可能会对主体的感知方式、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造成影響。对于媒介带来的影响,学校教育应该有意识的引导学生养成积极的媒介化生活习惯,让学生在充分认识媒介影响的基础上,积极的运用媒介,防止被媒介所控。学校也可以增加学生的实际生活实践,引导学生体验不同媒介环境之间的区别,引导主体认识到媒介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差别。

(三)建立回报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物质手段与精神手段相结合的回报机制。对于助人为乐者应当给予适当的物质与精神的奖励,以此让他们更加坚定自己行为的正确性。二是建立见义勇为救助制度。如见义勇为伤残者国家终生供养制度、见义勇为牺牲者家属的物质保障制度等。这种保障不仅是对英雄者所牺牲个人利益所做的补偿,更是对他们今后生活的一种保障,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让更多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地去做好事,去帮助更多的人。

总之,面对当今出现的旁观者现象,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谴责中,走出道德困境,需要个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自律机制与他律机制。当道德的存在与发展有了心灵上的坚守、制度上的保障、教育上的支持、道德便会成为消除冷漠、增进情感的有力力量。

参考文献:

[1]齐格蒙特·鲍曼.被围困的社会[M].郇建立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222

[2]安冬.高德胜.教育如何应对电子媒介对道德意识的消解-基于对远距离旁观者的剖析[J].湖南师范学院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8(4):122-124

作者简介:

赵辉(1993-),女,山东潍坊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读硕士,思想政治教育。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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